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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打击虚假检测报告专项治理和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打击虚假检测报告专项治理和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打击虚假检测报告专项治理和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打击虚假检测报告专项治理和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管系统应用检查情

况的通报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2016年全省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打击虚假检测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川建质安〔2016〕379号)统一部署,市建委制定了《成都市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打击虚假检测报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从2016年6月开始,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及不规范行为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同时对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管系统应用推进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专项治理及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共分三个阶段。采取各检测机构自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全面检查,市建委会同市质监局进行督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查处“假试样、假数据、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查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管系统应用推进情况。从此次检查情况看,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总体情况良好,检测机构基本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出具科学、公正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如成都明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检测机构。工程项目能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如蓝润优悦广场、成都地铁5号线一、二期工程土建施工6A标西北桥等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管系统应用推进工作正在进行中,检测机构和在建项目已逐步开始使用监管系统进行数据上传和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如四川同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蓝润优悦广场项目。

二、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中也暴露出我市检测市场仍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一)自查、区(市)县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

1.检测活动方面

部分检测机构的委托单、见证取样单、原始记录信息量不够;部分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更改不符合程序文件要求;少数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用过期作废标准、规范;检测机构普遍未将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在建工程项目普遍未设标养室,存在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送检测机构或商砼站养护现象;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取样工作由非取样人员代行;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见证人员履职不到位,存在未见证就签字、未对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的情况。

2.监管系统应用推进方面

部分检测机构尚未完成检测监管系统改造,检测数据不能上传;部分检测机构虽已完成监管系统改造,但系统尚未投入使用;较多检测机构在收样时没有按二维码标识制作规范对送检样品严格把关。

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还没有开始使用监管系统实施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规范使用监管系统,如取样信息填写不准确,二维码标识制作不规范。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

2016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我委会同市质监局组成2个督查组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对8家检测机构和16个工程项目进行督查。5家检测机构管理混乱,其中1家存在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10个工程项目存在见证取样送检不规范等问题。具体如下:

检测机构督查情况

工程项目督查情况

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

(一)四川南坤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处以罚款三万元整。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期间(三个月)不得出具加盖有检测资质专用章的检测报告,整改期满后,需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承接检测业务。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对相关责任人约谈告诫,给予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二)对管理混乱存在委托单、见证单、原始记录、样品不能唯一对应,检测数据不能追溯等行为的四川精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建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联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同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对相关责任人约谈告诫,给予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三)对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等行为的10个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责任人约谈告诫,给予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这次检查发现,检测机构和工程项目在材料检测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为保障工程质量,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工作迫在眉睫,不容懈怠,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做好检测工作。存在问题的5家检测机构和10个工程项目要立即进行整改,10月25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市质监站检测督查科,市质监站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全市检测机构和在建工程项目认真总结,举一反三,立即开展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管理工作的不足,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消除管理漏洞,严防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二)运用监管系统,规范检测行为。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标养室对试块进行标养;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管系统应用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工程项目的送检样品应按规范要求制作二维码标识,未按要求粘贴二维码标识或二维码标识不完整的,检测机构不得收取;检测机构要积极加快专业检测软件系统改造工作,出具检测报告时应将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同步上传成都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管系统,从12 月1日起,未经同步上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在建项目使用监管系统实施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督促检测机构完成系统改造和数据上传工作。

(三)强化监管力度,加大执法追究。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检测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质量检测专家,以“双随机”检查方式,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和工程项目开展定期抽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差异化管理原则,对检测机构和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监督,并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力度。

今后,市建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考核,验证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其相应的检测业务;组织开展工程项目落实见证取样制度检查,重点检查现场混凝土标养室建立及见证取样人员履职情况。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e76886549.html,/fg/detail2029249.html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印发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本政策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按照《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工商局的商标管理、原市质监局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以及市科技局的专利管理职能整合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机改完成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服务工作,把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于2019年10月制定出台《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成知发〔2019〕9号),同时,继续执行《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知字〔2018〕9号)相关规定,保持我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知字〔2018〕9号)于今年3月到期,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等要求,及时制订出台新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以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功能,提升我市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产业功能区和产业生态圈建设,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走访座谈、开展课题调研、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了来自相关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共四大类、二十条支持政策。 二、主要特点 (一)资助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 结合机构改革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调整,从单一的专利资助政策扩展至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多种知识产权的综合支持政策。 (二)鼓励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加大力度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马德里体系或其它途径获得授权(注册)的国外发明专利和商标;大力支持地理标志产品获得国际互认互保以及地理标志商标获得国际注册。 (三)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在兼顾知识产权数量的基础上奖优奖强,鼓励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营质量。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增加了对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从第七年开始给予资助;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商标权利人,对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决定书 穗南市质监管撤字〔2018〕20号 被许可人: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丽娟 注册号:4401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HCL9X 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5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3栋1402房C01(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房设计服务;计算机电源制造;计算机电源修理;机械配件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登记机关: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核准设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2018年6月15日,我局接到关于姚丽娟的申诉举报线索,其举报身份证被冒用注册为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要求撤销该公司的注册登记。 经查档,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05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是姚丽娟,登记的股东是姚丽娟、刘兵,之后没有新的登记。 经我局核实,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中股东姚丽娟的全部签名均非其本人签署,其本人对该公司的注册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况毫不知情。另查知,该公司现已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18年7月25日对姚丽娟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其不知情公司登记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 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管理,规范监督行为,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受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是指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依法从事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施统一管理,具体考核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具体实施。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经县级以上(包括县级)政府编制机构批准成立,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省、太原市监督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取得副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土木工程类本科以上学历和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其它市(含县级市)监督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土木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和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县(区)监督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类中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初级技术职称和7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相应数量的监督人员,所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75%;各县(区)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不得少于3人。市(含县级市)机构可按10--15万m2建筑面积配备一个监督员计,并不少于10人;专业人员结构合理、配套,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 摊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办公场所、晒场除外)不满300平方米,白酒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不作规定。 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专营或兼营食品,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且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现场制作加工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加工和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且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按照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是指应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者要求上门提供宴席加工服务活动的队伍或个人。 第四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平台,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备案或登记信息上传到平台。鼓励、支持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摊贩进行监管。 第五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者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其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完善监管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六条 鼓励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公布餐厨垃圾流向等信息。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要点1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要点 一、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抽查重点 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是: 1.1.1《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1.1.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1.1.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1.1.4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1.1.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1.1.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1.1.8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 1.1.9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1.1.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1.1.11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1.12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 1.1.13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1.1.14其它有关事项。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主要是: 1.2.1日常监管 1.2.1.1听取工作汇报或情况介绍。 1.2.1.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资质资格证明。 1.2.1.3考察、问询有关人员。 1.2.1.4抽查施工现场或勘察现场,检查履行职责情况。 1.2.1.5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1.2.2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 1.2.2.1对于承建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2.2.2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从事施工活动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处罚。 1.2.2.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4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企业,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省施工的,由事故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发生事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 1.2.2.5对向不具备法定条件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及向承建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的违法发证责任。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办【2014】161号 天津市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及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开展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年度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五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查询企业不公示的信息的,应持该企业同意的书面文件。 第六条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应及时更正。更正信息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与理由应同时公示。 第八条市市场监管委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 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组织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不定向抽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进行定向抽查。 对年度报告的抽查和对企业其他应公示信息的抽查企业户数合计,应不少于

XX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单位基本情况的说明【模板】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单位基本情况的说明 一、人员结构 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88名,其中公务员79名,行政工勤9名,事业编制93名,人员实有情况:行政79名,其中公务员71名,行政工勤8名,事业76名。 二、单位结构 本单位人员机构设置情况:1.办公室、2.人事财务股、3.纪检监察室、4.法律法规股、5.应急办公室、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7.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8.食品药品监管协调指导股、9.市场管理协调指导股、10.行政审批股、11.行政执法股、12.后勤中心。 下设机构:1.古韩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2.侯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3.虒亭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4.下良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5.**县食品药品稽查队、6.**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7.古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等 5.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8.**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9.**县消费者协会、 10.**县个体劳动者协会、11.**县民营企业协会。 三、单位性质行政;单位规格正科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四、单位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参与调研、起草和论证有关的地方性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推进诚信体系、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依法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行政许可和食品摊贩的登记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的初审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负责行政区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初审工作;依法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4、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咨询、举报、申诉,承担消保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等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分析及趋势预测 .doc

2002年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分析及趋势预测 第一部分宏观环境 1、宏观经济环境 中国自加入WTO的一年时间里,全国的各项经济指标可谓“全线飘红”。2002年中国经 济快速健康成长,预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2万多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经济增 长率将达到8%,高于年初确定的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也促进了各地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专业研究机构预测,如果不出现意外,2003 年中国经济发展将保持强劲势头,预计增长速度将达到7.9%至8.2%。;世界经济也处在缓慢复苏阶段。在相对比较有利的环境中,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在2002 年是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强大动力。 2002年1-11月成都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9%。住宅投资118亿元,同比增长28.3%,房地产业已成为推动成都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2、宏观政策环境 (1)土地市场 2002年的成都市土地市场是经历了一场历史性的大变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土地市场杜绝黑箱操作提供了保证。《规定》指出:自2002年7 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的用地,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 由于以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着多渠道、多源头供应土地的问题,使一些企业凭借关系可以得到廉价开发用地,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也大大降低了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力度。政府在土地供应上缺乏计划性,加大了土地招投标行为的投机性,阻碍市场健康发展。 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的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除了这些用途以外的用地,在确定其供地计划并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2)金融政策 2002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利率平均下调0.25%。其中活期存款利率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均下调0.27%;各项贷款年利率平均下调0.5%。其中六个月期贷款利率及一年期贷款利率均下调0.54%。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下调0.16%;中国人民银行的各档次再贷款利率分别下调0.54%。 一时间,降息的利好在市场上不绝于耳,房地产业尤其大受鼓舞。房地产企业作为融资主体,在降息的背景下,总体成本随之会降低,这无疑对企业的发展有很积极的作用。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的资金运作主要是银行贷款,降息后,财务成本下降,产生的利润必然上升。另外降息对购房者来说意味着支出成本降低,付出部分相对减少,这对刺激和促动居民购房消费,拉动内需有很积极的影响。 但是随着房地产业的持续火爆,特别是在局部地区出现了泡沫的成分,为了防止92年房 地产泡沫的再次出现,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发表《二OO二年第三季度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作者:杜玲日期: 2011-04-22 09:32:33 来源:人事处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和局领导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统计、保密、机要、安全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对外交流与接待及其他内部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系统公文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长办公会议以及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等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重要工作的协调。 3.研究制定全局系统年度质量目标和临时性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分解下达质量目标和临时性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督办和监督检查。 4.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公众网局长信箱管理工作。 5.负责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承担系统大事记编纂工作。 6.组织、指导全系统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协调本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指导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作,负责编辑《成都工商行政管理》。 8.组织、指导并牵头承担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9.组织、指导并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10. 组织、指导、协调并承担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文件控制(标准4.2.3)、记录控制(标准4.2.4)、质量目标(标准5.4.1)、内部沟通(标准5.5.3)、管理评审(标准5.6)、标识和可追溯性(标准7.5.3)、数据分析(标准8.4)等工作。 11.负责“金信工程”成都工商网站系统(工商门户网站及工商业务网站)、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市工商局信息公开专栏站点、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中市工商局站点等四个网站的管理、维护及信息收集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半年工作安排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以“五大X”建设为引领,以服务发展和市场监管为主线,立足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区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局任务分解推进落实情况 X.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X件。 完成情况:上半年接待知识产权咨询人员达X余人(次);申请注册商标X件,注册X件;发明专利申请X件,授权X 件。至X月底,注册商标拥有量累计X件,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X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预计X.X件。 X.新增省市级品牌不少于X个。 完成情况: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X〕X号)文件中的工作安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期间答记者问的讲话精神及X年全省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省、市级品牌评选认定活动已停止,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该项任务已取消。 (二)其它工作落实情况 X.突出服务职能,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助企融资工作。积极引导X谷润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X澳森水刺非织布有限公司等公司办理动产抵押登记X起,融资X万元。 二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纳入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先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X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止目前,全区市场主体新增X户(其中内资X户,外资X 户,私营X户,个体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户)。 三是继续推进质量品牌战略。组织辖区X家企业参加第七届X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动员帮助辖区企业积极参加第二届X市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提升X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共计X家企业的X件作品参赛,X家企业的X 件作品喜获佳绩,其中X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选送的微电影《最后一公里》、演讲作品《倾心为民蓝焰暖心》和X供水集团公司选送的演讲作品《你的名字》荣获一等奖;X供水集团公司选送的征文作品《熠熠青春化热血默默奉献护宜城》荣获二等奖。 四是开展“四送一服”工作。依据《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贯彻省、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序推进工作,每月调研走访并对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主动协调、积极推动,确保每个问题有问必答、有答必接、有

2011年上半年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分析

2011年上半年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分析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增长与宏观调控面临形势复杂。通胀压力上升,物价调整面临“两难抉择”。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效果逐步显现,多个城市商品房销售量价齐跌。保障房建设加速,房地产开发的外部融资增速持续缓慢回落,自筹资金依旧是行业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 2009年上半年,成都市场一扫前期的阴霾,积累的刚性需求大量释放,成都市场出现“小阳春”。2010年,市场成交量稳步上升。2011年1-2月延续2010年市场的红火,成交喜人,但限购政策出台后,大量需求被限,成交大幅下挫,截至6月,市场成交量锐减,使得上半年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下滑趋势。 2011年上半年,主城区共成交住宅用地1236.71亩,商业用地1128亩,住宅和商业的成交量几乎不相上下,这也与目前住宅被限购、商业地产大行其道有直接联系,品牌开发商纷纷加大了对商业地产的开发和持有,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商业地块仍会受到追捧。下半年开发商可能面临诸如资金回款等问题,加快推盘速度,供应量或将持续高位,从成交走势看,市场仍处于低位,购房者仍为持币观望态度,预计后期波动不大,短时间内难以出现火爆局面。

1.1 成都房地产市场 1.1.1 成都市土地市场 1、概况 截至2011年1-6月成都市成交土地200宗地,成交面积1004.5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89.29亿元。其中成都主城区成交45宗,成交面积155.1392万平方米,分别占成交量面积的15.4%。,成交额54.4891亿,占总成交金额的29%。其中成交量最多的是高新区,平均楼面地价最高的是锦江区,而成华区的土地溢价率最高。 2、趋势变化 (1)2011上半年成都土地成交量走势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法

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预算总造价万元,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 二、监督人员配备: 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由监督组组长、监督工程师 等2人组成的监督组承担,联系电话:。 三、监督工作方式: 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按照湘建建【2010】10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用监督抽查方式进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用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检查和随机

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在监督过程中将严格行为监督,突出监督执法。 四、质量行为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建设单位施工前是否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以及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场地资料和经加盖审查机构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 2、核查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情况; 3、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处于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状况的施工企业及将相应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的情况; 4、核查建设单位对涉及建筑物重要功能、重大结构改变的重大设计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和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的情况; 5、核查建设单位是否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情况; 6、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直接采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 7、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 8、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才交付使用;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建设项目档案手续。 (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以及用于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自XX年8月以来,我站组织监督人员对县区和市本级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调研,全市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工程结构安全,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 结构实体质量满足设计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资料基本完整。各责任主体均 建立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工程质量 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好,措施基本到位,工程质量安全 水平均衡发展。但也还有一些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工程质量方面 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因商品混凝土材料的多样性、温度变化、施工荷载过早加载、施工工艺的复 杂性以及混凝土的固有特性等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和 后期使用时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装饰装修工艺不当,装修材料集中堆放,在墙上随意开槽打洞及振动造成 后期使用时出现裂缝。 2、填充墙与梁、柱、剪力墙交接面因抗裂措施不

当,温差变化,不同材料收缩变形不一致,出现裂缝;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墙面抹灰层空鼓、裂缝;部分填 充墙体材料自身收缩变形量大引起的裂缝。 3、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及窗周局部渗水。 4、施工控制措施把关不严,造成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室内门窗洞口几何尺寸误差偏大等。 5、企业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够,技术交底不到位,从业人员施工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意识不高。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临边洞口无可靠有效防护措施,导致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2、深基坑、高截坡工程未按规范程序施工,导致基坑变形,周边地面开裂,坡体滑移等隐患。 3、施工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线路保护措施差,漏电保护装置缺失。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方案与现场实际搭设脱离,检查验收执行不好。如钢管壁厚偏薄,安全目数不满 足要求、材质耐久性差,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段长度 不够等常见问题屡禁不止。 5、起重机械安拆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市场行为方面

成都市商业房地产市场背景分析

三、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 (一)宏观经济形势 2015 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140667 亿元,同比增长7.0% ,从环比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 ,增速持续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2015 年1-3 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77511 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3.5% ,增速比1-2 月份回落0.4 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16651 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5% ,增速比1-2 月份回落1.9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11156 亿元,增长5.9% ,增速回落3.2 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7.0% 。 由此可见,2015 年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回落,特别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已明显下滑至10% 以下,创近年来的历史新低。随着市场结构的不断调整,住宅投资占比逐渐减小,增长比率为近年来的底位。 2015 年1-3 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27892 亿元,同比下降2.90% ,下降幅度较上季度有所增加。整体来看,今年同比增幅明显低于去年。 从资金来源的分布结构看,自筹资金和定金及预付款仍然为开发企业主要资金来源渠道,其两项占资金来源比例超过6 成。从占比情况看,2015 年第一季度与上季度相比,个人按揭贷款和定金及预收款占比有所增加,而国内贷款和自筹资金占比有所下降。2015 年第一季度,除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个人按揭贷款出现正增长趋势外,其余各资金来源渠道增长率均处于下降通道。其中个人按揭贷款额本季度出现大幅增加,为2014 年4 月以来首次回升正增长,而自筹资金和利用外资虽然为正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下滑;其余资金来源均同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 日期:2003-7-17 作者: 【实施时间】2000-12-06【发布单位】建建质〔2000〕38号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建质〔2000〕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我司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司质量技术处。二○○○年十二月六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提出如下,供各地开展工作参考。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见附表1)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四)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见附录2)。 (五)建设单位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 (一)确定质量监督工作师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责任制。站长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 (二)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对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应当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编制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要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关键工序作出监督计划,并应将必须监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装中的重要环节,及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三)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请有关单位填写《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见附录3。三、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 2、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要求; (1)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 (2)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4、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3、图纸及设计变更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4、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 3、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4、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 5、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x市场监管消〔2017〕x 号),结合新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xx 副组长:张xx、苑xx 成员部门: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市场合同监督管 理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 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处、标准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认证 认可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安全监管处、药品 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产品质量法》、《食品

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原则,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企业和投诉站,采取进社区、企业、商场、超市、学校、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分别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开展妇女儿童消 费安全宣传活动;与xx时报社深度合作,开办《xx消费》每月专栏和“315”特刊;通过电子显示屏、布标、广告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传递消费维权新理念,倡导 网络诚信新主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法 律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无忧,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二)召开“315”活动座谈会。围绕“315”活动重点,结合辖区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消费者代表、消费 维权服务站、投诉重点企业等召开“315”活动座谈会。针对新常态下消费新热点、新模式、新主张,围绕投诉 难点和突出问题共同探讨研究,进行经验交流,广泛征 询建议,谋划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举措,将消费维权关 口前移。(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引导活动。以宣传法律法规和普及业务知识为核心,与市检验检疫局、食品 检测等专业机构、社区管理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建建[2000]151号 【失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0.07.12 【实施日期】2000.07.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建建〔2000〕151号2000年7月12日)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1984年《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我国从八十年代中期逐步建立起了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各地、各部门相继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十几年来,这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某些方面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2000年1月30日发布施行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推动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改革,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深化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有一定数量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的比例不得低于1:8,这些人员应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 (三)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 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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