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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

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
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

目录

1.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说明 (2)

2.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要求 (3)

3.涉法涉案类节目监管细则 (4)

4.谈话故事类节目监管细则 (8)

5.综艺娱乐类节目监管细则 (12)

6.未成年人节目监管细则 (19)

7.科教文化类节目监管细则 (25)

8.生活服务类节目监管细则 (30)

9.监听监看人员工作细则 (34)

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说明

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泰安市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主要用于节目监管部门,作为评判节目内容和质量、处罚节目播出机构违规行为的依据。宣传管理部门和收听收看机构将依据该细则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听监看,若发现有违背该细则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台里,台里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该细则也可作为节目制作播出机构采编播人员、节目审查人员审查、自查节目是否违规的参考。

2009年版监管细则主要涉及目前存在问题较多的涉法涉案类、谈话故事类和综艺娱乐类节目。这三类节目的监管细则经过试点单位的试行,已经基本成熟,可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未成年人节目监管细则和科教文化类、生活服务类节目监管细则作为讨论稿试行。今后将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有关细则进行有针对性的增补和修订。

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要求

以下内容在广播电视节目中严禁出现:

一、违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损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编造虚假信息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违背传统美德和优良习俗,内容低俗、格调低下的:

十、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

涉法涉案类节目监管细则(试行)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及其诉讼的节目内容,具体包括普法宣传、法制报道,涉法、涉案的故事类及讲述类节目。对危害公共安全或涉及人权保护的报道底线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本细则1—6项为基本要求,7—35项为具体规定。其中,7—11项有关侦查,12—16项有关诉讼,17—20项有关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l—26项有关血腥、淫亵及不雅,27—28项有关个人隐私,29—35项有关报道手法。

一、基本要求

1.宣传国家宪法和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全面、系统地报道国家法制建设进程、成果以及政法英模事迹;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不得片面报道法制进程中的问题。

2.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维权观念与防护能力;揭露、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不得炒作和过度渲染某些恶性案件,造成公民安全感缺失。

3.弘扬社会正气,树立和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不得违背公共利益、传统美德和优良的社会习俗。

4.把握报道尺度,防止诱导犯罪。不得具体描述违法犯罪过程、细节、手段和技巧。

5.严守客观、公正、真实、均衡的原则。不得充当法官、警察的角色,不得做诉讼任何一方的代言人。

6.完整、准确地诠释法律法规。不得片面、错误地解读

或传播法制信息,造成法律概念和维权意识的混乱。

二、具体规定

(一)关于侦查

7.不得泄露公检法、安全、监察等有关机关办案细节、侦察手段、审讯方法、策略及技巧。严禁泄露涉案情报来源、获取手段和交换方式,严禁泄露侦破工作思路及方案,严禁泄露通过秘密手段获取的证据和技术鉴定工作,严禁泄露行动技术、勘验对比、警力部署、互联网技术侦控等。

8.严禁报道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确需报道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其它秘密信息,须经宣传主管部门和掌管此项秘密信息的主管部门批准。

9.不得公开办案人员的照片、图像、姓名、住址及其亲属的有关情况,确需报道须经案件主管部门许可。

10.与警方合作纪实类节目,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同意。

11.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宗教、港澳台及国际关系的重大案件的报道、新闻稿件和影像资料须经办案部门和宣传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播出。

(二)关于诉讼

12.在侦破、检控、审理阶段,媒体不得通过给案件定性,给嫌疑人定罪,或以倾向性的报道和评论干扰、干预法院的判决。

13.报道一般不应对法院判决公开质疑,对法院判决明显失当的案例,可适当进行舆论监督。

14.媒体应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得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不得越位评判。

15.不得干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调解。

16.不得报道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三)关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17.突发恶性案件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报道。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报道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

18.严格控制对绑架、劫持人质、爆炸、投毒、纵火等事件的报道,不得与当地新闻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相悖。

19.不得就使用违禁药物、伤害性化学制品、枪支弹药做详细报道。

20.不得描述黑恶组织内部的术语、仪式、手势等。(四)关于血腥、淫亵及不雅

21.不得渲染暴力、血腥、性犯罪或其他变态、虐待、极端痛苦等情节和场景,不得出现死难者的特写镜头。

22.涉及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等的施暴题材,不得采用渲染手法进行过度描述。

23.禁止展示以虐待、杀戮动物取乐的情节、场景。

24.不得展示男女性器官,不得宣扬性挑逗、性暗示、淫亵、下流等内容,不得表现群交、乱伦、同性恋等不正当性行为和性取向。

25.不得以揭露赌博、吸毒为由展现赌博、吸毒的过程。

26.不得以揭示人物命运、社会矛盾、家庭冲突等为由,传播暴力文化。

(五)关于个人隐私

27.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和肖像权。未经当事人允许,不得披露住址、婚姻关系、电话、手机短信等个人

信息。不得披露性侵害案件的受害人、艾滋病病人、收养关系当事人的身份。不得出现卖淫妇女及被拐骗女性的姓名、肖像、声音。不得公开报道被害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肖像、声音等。如播出需要,对他们的肖像和声音必须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

28.庭审直播节目除征得法院同意外,还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六)关于报道手法

29.不得采取非法和不道德手段进行涉案采访报道。在通常情况下不得采用隐蔽拍摄、录音等“隐形采访”手段。

30.在通常情况下,禁止对犯罪细节和破案细节采用“情景再现”的手段。

31.不得美化犯罪。不得以娱乐、同情的手法描绘罪行,避免渲染犯罪分子犯罪手段的高明,讥讽执法部门的无能。对犯罪心理不做过细描述。

32.不得以戏剧化、游戏化的手法模拟法庭控辩,混淆庭审概念。

33.涉及自杀的题材,不得详细介绍自杀的手段。现场报道自杀案件应注意立场和态度,不得反复播放自杀过程的慢镜头。

34.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不得使用虚假信息,不得编造虚假案例(事件)。不得为提高宣传影响力而夸大法制建设成绩。

35.不得对案件的直接或间接关系人采用讥讽或侮辱性的报道方式。

谈话故事类节目监管细则(试行)

本细则适用于访谈、讲述、情感、故事类节目,就谈话故事类节目的选题范围、节目形式、嘉宾素质等应掌握的最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本细则1—6项为基本要求,7—30项为具体规定。其中,7—15项有关话题及内容,16—l9项有关表现手法,20项有关权益保护,21—24项有关嘉宾,25—29项有关主持人,30项有关节目互动。

一、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时代风尚。关注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国计民生及社会热点问题,传播人间真情、爱心、公义、公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提高政治意识,坚持“守土有则”,不给观点错误的言论提供讲坛。

3.自觉发挥党、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作用,正确、全面地宣传、解读党的方针政策,不得激化社会矛盾,放大负面消极的社会情绪。

4.严格遵守报道真实性原则,节目中表现的真实人物和事件应客观、准确,不得以各种形式造假。

5.坚守媒体伦理准则,维护媒体公信力。坚持善意表达,不得恶意炒作,不得任由场面失控。对于有意见分歧的事件,应公平、公正地尊重各方的表达权。

6.采取正面、生动、多样的表达方式弘扬优秀文化、优良品格和美好情感。反对迎合低级趣味、猎奇心理,展现人性之中阴暗、不雅、畸形、变态的部分。

二、具体规定

(一)关于话题及内容

7.选题要正确,不得涉及与党的政策和宣传口径相悖的观点、信息及其他不适宜公开讨论和传播的话题。

8.不得在政治性访谈节目中加入娱乐元素,破坏节目的严肃性;涉及国际关系的谈话不得随意点评或调侃国际事件、他国领导人与公民。

9.选题要健康。不得无批判地渲染错误的思想、观点,正不压邪。不得传播丑恶、迷信、下流、无耻,不得模糊是非、荣辱的基本界线,不得无益于全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10.杜绝低俗、无聊。不得猎奇,不得设置“同性恋”“性解放”“一夜情”等违背传统道德的话题。不得炒作“包二奶”“闪婚”“婚外恋”“早恋”“代孕”“变性人”等话题。不得渲染家庭暴力,报道上述话题必须予以道德引导。

11.不得持续、反复地使用反映社会负面现象的话题素材。杜绝展示因亲情矛盾、家庭纠纷导致的极端行为、过激言论、“揭伤疤”或恶性案件。不得过分渲染悲情、绝望等颓废的人生观或灰暗情绪等精神垃圾,不得放大不良社会情绪。

12.不得带有明显的炫富色彩或渲染仇富心理。不得歧视弱势群体。

13.不得炒作有争议的网络热点人物和热点事件,对网络上传播的畸形价值观和畸形审美观要有正确的态度和立场。

14.故事类栏目不得展示血腥、暴力和色情,涉案类话题表达需遵循涉法类节目监管细则。不得只讲故事情节和人物命运,而忽视法制宣传和道德引导。

15.不得播出涉及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性器官和性药功能等内容。

(二)关于表现手法

16.不得在讲述真实人物与事件时添加虚假、离奇的故事情节,摆拍经过导演的对话,模糊真实本质、愚弄受众。

17.为节目需要,运用“情景再现”手法,要有明确标注。不得在“情景再现”环节展示丑恶、颓废、血腥、暴力、污言秽语、性放纵。经过“情景再现”改编、演绎的真实人物的故事,不得再使用真人原型及发生地画面和真实姓名。

18.不得无批判地转述网络上的垃圾文化及信息,渲染不雅内容。

19.不得使用超大字幕和怪异音响。

(三)关于权益保护

20.尊重和保护公民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偷拍、暴露、侵犯个人隐私。避免给当事人身心、名誉、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伤害。

(四)关于嘉宾

21.不得邀请有丑闻、劣迹或持不健康价值观的人为嘉宾。不宜选择变性人、同性恋者、偏执型性格者等边缘人物为嘉宾。对曾经有过犯罪记录的人作为嘉宾要从严掌握,需报总局批准。

22.严禁嘉宾讲粗话、讥讽、谩骂、诋毁他人、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嘉宾间不得互相吹捧,互冠不实称谓。

23.不允许嘉宾在节目现场出现公然冒犯社会基本道德准则的行为、出现厮打或其它过激行为。

24.嘉宾不得穿着过分暴露或样式怪异的服装,蓄样式怪异的发型。

(五)关于主持人

25.不得偏离媒体角色定位。不得以自我为中心或自我炒作,以个人好恶取代公众的普遍要求。

26.言谈举止、服饰造型不得偏离节目定位。不得任意表现、喧宾夺主、转移观众视线、偏离节目主题。

27.不得故意刺激、为难嘉宾,不得强迫他人回答隐私和难堪问题,或设置谈话陷阱。

28.在有境外嘉宾参加的节目中,要尊重其人格,尊重其文化风俗习惯,不得以国别、民族差异、肤色差异、语言差异等随意调侃。

29.不能随心所欲,乱开玩笑,或口无遮拦、随意评论。更不得说脏话、下流话。

(六)关于节目互动

30.新闻访谈节目一律不得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活动。

综艺娱乐类节目监管细则(试行) 本细则适用于各种形式的综艺和娱乐类的节目,具体包

括综艺栏目类、群众参与的选拔类节目、比赛类、竞技类、娱乐谈话、纪念颁奖晚会、栏目剧、情景剧及其它真人秀等。本细则l—6项为基本要求,7—48项为具体规定。其中,7—15项有关选题及内容,16—19项有关表现手法,20—27项有关主持人与嘉宾,28—31项有关互动方式,32—35项有关栏目剧,36—42项有关群众参与的选拔类节目,43—48项有关其它真人秀。

一、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健康的价值取向、审美取向和优秀文化传统。要有利于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提高审美情趣、培养文明生活方式、引领人们追求真善美。

2.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会贯通各类节目形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反对偏离现实生活主流。坚决禁止颠覆优秀传统、歪曲历史事实、恶搞英雄人物、亵渎文化经典、调侃崇高精神。

3.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反对过度商业炒作和商业化。不得以高额奖金、物质刺激诱发社会博彩投机心理。

4.以多样化的艺术形式愉悦身心,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要寓教于乐,反对“娱乐至死”等错误思潮;反对迎合少数人的窥私、猎奇与审丑心理等低级趣味。

5.要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不得表现奢靡铺张、豪华排场、畸形感官刺激、空虚无聊、阴暗心理及人性弱点。禁止开设麻将类、网络游戏类节目。

6.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以各种形式恶搞、调侃、讥讽。

二、具体规定

(一)关于选题及内容

7.不得以窥探、挖掘明星或他人隐私为节目基本定位,严禁炒作名人绯闻秘史,艺人丑闻及网络垃圾,不得有侮辱、歧视他人和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不得炒作名人及艺人的婚恋、生育、纠纷、以及奢华的生活方式。不得宣扬“追星”“一夜成名”“一夜暴富”“急功近利”“厚颜无耻”等观念。不得把荧屏声频变成个人表现平台和私人聊天室,不得为艺人商业炒作助波推澜。

8.不得以不雅话题互相调笑,毫无顾忌地谈论性话题。不应设计包含不健康举止的、性骚扰和冒犯人格的游戏和节目。

9.除少数民族展示本民族特色活动外,不得播出光脚踩热铁片、吞竹扦、上刀山、下火海、咬烧红的铁扦等画面残忍的特技。不得播出危险程度高、恶意整人,易被青少年模仿的游戏项目。

10.不得开办“魔术揭秘”类节目,对表现危险、血腥的真人魔术不得在黄金时间播出。

11.不得侵犯电影、电视剧及其它文艺作品的知识产权。

12.不得恶意评价广播影视节目。不得播出不利于广播影视形象的言论或引用不负责任的网络论点和未经证实的消息流言。不得专门截取影视片断及差错,加以恶意夸张放大、贬损他人、抬高自己,吸引观众注意。

13.在歌曲歌词与舞蹈语汇中不得表现颓废、消极情绪,不得渲染另类爱情观和不健康的生活态度。严禁播出带有性挑逗、色情含义的内容。

14.不得播出未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娱乐节目,包括完整节

目或节目片断。

15.不得将戏曲表演中明显带有或暗含色情、暴力、粗俗、审丑、下流的台词、动作未作删改,直接播出。

(二)关于表现手法

16.不得以恶搞、整人娱乐观众。不得故意刺激、为难嘉宾,不得在节目中打闹、闲聊、讽刺他人、相互吹捧或粗俗地反串。禁止用粗俗恶搞字幕和夸张怪异音响来增加娱乐性。

17.不得有视觉不雅、言语粗俗、审丑环节、以暗示和象征引起观众不快与反感的言语举止。杜绝造成强烈感官刺激和精神刺激并致老年人、青少年身心不适的背景音乐、音效及画面。不得出现污言秽语的影视剧片断和过度惊悚镜头。

18.不得颠覆、歪批、戏说、胡编乱演红色经典、文学名著、寓言典故和正面历史人物等。

19.不得播出参演人员带有纹身的画面。不得使用特写、慢镜头、定格等手法凸显粗俗不雅画面。杜绝有性挑逗、性暗示性质的画面与音效。

(三)关于主持人与嘉宾

20.主持人之间不得有性暗示、性挑逗或打情骂俏的动作和语言。

21.要讲普通话,不得刻意模仿港台主持风格和语言;一般不得使用方言,不得随意夹带不必要的外语及外语缩写;不得滥用网络用语。

22.不得穿着过分暴露和样式怪异的服装;避免佩戴带有明显不良含义标识图案的服饰。主持人的发型不得古怪夸张,不得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

23.不得片面追求播出轰动效应,设立丑陋、怪异的虚拟节目主持人。

24.未经总局批准,不得邀请港澳台及外国演艺人员、文化名人作为节目主持人与嘉宾。

25.在有外国演员、选手、嘉宾参加的节目中,要尊重其人格,尊重其文化风俗习惯,不得以肤色特点等随意调侃。

26.主持人要定位准确,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善于处理节目中的突发问题。主持人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感情、好恶,不得刻意表现自己,主持词要简短,不得对选手、嘉宾、评委或其他表演者使用过于亲昵的私人称谓。主持人之间不得相互挖苦、吹捧、调情。

27.评委、嘉宾要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要业界公认,要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文化涵养。评委嘉宾点评要公正、专业、恰当、简短,要引导观众提高艺术鉴赏水平,不得谈论与选拔本身无关的内容,不得利用评委或嘉宾身份自我炒作、相互吹捧或贬损,借机诉苦,发泄不满。着装、发型要得体。

(四)关于互动方式

28.不得以高额奖金奖品吸引听众观众收听收看节目。

29.不得设立带有博彩性质的短信问答。互动问答题不得过于简单幼稚,要有文化、智力含量。详细竞猜规定参见科教文化类节目监管细则。

30.不得以滚动字幕等方式播出粗俗或带隐私性的短信内容。

31.不得以高额奖金奖品吸引群众报名参与节目。(五)关于栏目剧

32.栏目剧的题材要防止“边缘题材主流化”。不得宣传与普遍伦理道德相悖的不健康情感、另类生活方式,不得讥讽遵纪守法、反腐倡廉,不得歪解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历史事实。不得播出颠覆传统家庭观、基本社会价值观的剧情。

33.不得表演有不雅、不文明或引起观众视、听觉反感的语言动作,要注意符合公众的审美习惯,原则上演员要使用普通话。

34.涉案栏目剧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

35.不得将负面新闻、极端事件原样翻拍为栏目剧,甚至添枝加叶,扩散负面影响。

(六)关于群众参与的选拔类节目

36.群众参与选拔类节目包括各级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面向社会招募、组织选手参与的各类大赛、比赛、评奖、竞技及其它公布排名、获奖结果的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

37.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举办、播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项,每项活动播出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播出场次不超过10场,每项活动播出时间不超过90分钟。其中决赛的最后一场可以采用现场直播方式,并至少延时1分钟播出。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内播出。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的后续巡演等各类活动,不得在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

38.环节设计必须紧扣选拔内容,主持人的主持词、评委点评、选手感言、亲友抒怀、插播画面等内容要大量减少,总时长不得超过整个节目的20%。选拔本身内容必须占整个节目时长80%以上。歌唱类(外国歌曲专题比赛除外)比赛中,

每场演唱国内歌曲比例要占75%以上。

39.选手的台风、语言、发型、服饰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要对选手进行严格筛选,不得选用品德低劣、素质低下的选手。要表现选手坚强、成熟、自立、健康、向上等精神风貌。不得制造噱头、刻意煽情和渲染悲切情绪,不得在节目中传播或暗示选手的负面消息和流言。选手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举办有未成年人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必须向总局单独报批。

40.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或地面频道邀请境外人士作为嘉宾主持、评委、演员和策划加入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和节目制作,需按规定单独报总局批准。

41.要设立科学的评选标准和赛事规则。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不得利用手机短信发表感言等各种互动方式,制造有利于或不利于某些选手的舆论,影响评选最终结果。场内投票方式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以各种方式误导、诱导观众投票。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一律不得设奖金奖品。

42.以上播出时段、节目内容、选手、主持人、评委、嘉宾、投票方式等要求适用于各级电视台凡有群众选拔、嘉宾互动、评委参与、设置排名、晋级的固定栏目。

(七)关于其它真人秀

43.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照搬西方真人秀的模式。不得引进违背我国优秀传统伦理道德、描写阴暗心理、表现人性丑陋以及伤风败俗等西方真人秀节目。对境外真人秀节目进行本土化的改造,必须符合中国人的欣赏习惯。

44.游戏环节设置不得离奇、走偏。不得用贬损、歧视的

词语和动作表现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婚丧嫁娶等内容。不得有表现夫妻性生活或暗含暧昧内容的语言、字幕、动作。

45.挑战类节目不得设置超过一般人行为能力的体验或比赛环节。

46.禁止播出群众参与的整容变性类真人秀节目。

47.脱口秀表演不得出现不端仪态、污言秽语等不文明行为。

48.体验类情景剧与体验类野外活动环节设置不得超出常人所能接受的心理、生理底线,不得过分为难选手;不得涉及暴力、血腥、凶杀、黑社会、吸烟、吸毒、酗酒、赌博、恐怖、颓废、性爱、滥情等。

未成年人节目监管细则

(讨论稿)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未成年人收听收看的节目内容。本细则l—10项为基本要求,15—49项为具体规定。其中,11—14

项有关世界观,15—16项有关行为、仪态,17—26项有关暴力和危险动作,27—30项有关情爱话题,3l—34项有关保护未成年人隐私,35—44项有关未成年人节目导向,45项有关语言文字,46—49项有关少儿节目主持人。

一、基本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从对社会家庭和广大未成年人切实负责的高度,贯彻落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任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爱国情感,树立崇高理想,确立远大志向,培养健全人格,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坚决抵制一切不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的内容。

3.积极反映未成年人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提倡和推介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坚决抵制一切有害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思想倾向、价值取向、人生态度的内容以及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相悖的思想观念、道德标准和生活理念。

4.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性别、心理特征、收看习惯等精心编排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偏离未成年人节目的定位,播出迎合成人观众趣味的节目。

5.节目内容和整体氛围应健康、积极、美好,节目形式和人物形象应美丽、可爱、有亲和力,体现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慎重使用前卫的服装、服饰、发型等。

6.要注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出现损害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隐私权等权利的内容。不得播出带有任何民族歧视、地域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内容的节目。致力于促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持续关注,尤其要在经济、文化、心理和生理上保护处于弱势的未成年人。

7.防止渲染血腥和暴力,避免出现未成年人易于模仿的危险动作和技巧,谨慎处理可能使未成年人惊恐、丧失勇气或者令其情绪不安、感到痛苦的情节、声音和画面。坚决禁止含有暗喻色情、猥亵等不雅的语言和动作。避免出现诱发未成年人吸毒、赌博的情节内容。

8.要注意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和规范,坚持使用标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语言应直白、简洁、自然,让未成年人易于理解和接受。

9.不得播出电脑网络游戏节目。

10.在少儿频道播出的动画节目监管参照本细则执行。

二、具体规定

(一)关于世界观

11.不得宣扬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及娱乐至上、游戏人生等消极颓废的思想观念。

12.不得宣扬与优良传统伦理道德相悖的情感内容,不得表现不良的家庭观和婚恋观。

13.不得宣扬奢靡铺张,豪华排场等有可能误导未成年人形成不正确金钱观、利益观的内容。

14.节目中给予未成年人的物质奖励不宜过高,应注意防止助长未成年人的投机心理。

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苏建管企[2007]45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质许可权限和申请 (一)许可权限 1、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以下简称“市建工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负责。 2、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建设部实施许可,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负责初审: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2)水利、交通、信息产业、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铁路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5)钢结构、桥梁、隧道、核工程、海洋石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管局实施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以及铁路方面的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及钢结构、桥梁、隧道、核工程、海洋石油、爆破与拆除工程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4)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三级资质; (5)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4、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市建工局实施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涉及铁道、交通、水利、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 一制度建设常规 (一)有学年、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包括月重点)。 (二)卫生保健制度健全(九大制度,有些制度可合并制定)。 1、生活制度 2、饮食制 度3、体格锻炼制度 4、健康检查制度 5、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6、预防疾病制度 7、安全制度8、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9、家长联系制度 (三)各种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清楚、准确。 建立健全十表二簿: 1、出勤登记表 2、传染病登记表 3、疾病登记表 4、晨检及全日观察记录表 5、预防接种记录表 6、体弱儿管理记录表 7、体格检查记录表8、缺点矫治记录表9、膳食调查记录表 10、体格锻炼观察表11、事故登

记表12、家长联系簿 (四)对资料进行统计,科学分析,并以此为依据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1、体格发育评价 2、膳食评 价3、出勤率统 计 4、缺点矫治率统计 5、各种常见病患病率统计 6、传染病发病率统计 7、预防接种率统计 (五)保健室建设(本条有关修改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1、必须建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 一般设备包括: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诊察床。 体检设备包括:体重计(杠杆式),灯光视力箱,对数视力表,身高计(供三岁以上使用)。 消毒设备包括: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 常规医疗用品包括:常用医疗器械(针、镊子、剪刀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软皮筋 常用药品:常见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 高压消毒锅、电冰箱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2、寄宿制幼儿园和设寄宿班的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入园幼儿在70名以下的可设立隔离床),有配套设备;其它幼儿园视情况设立。 (六)定期检查计划、制度落实情况,有总结,有记录。 (七)落实岗位责任制,卫生保健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卫生消毒常规 (一)通风换气常规 活动室每天早晨幼儿入园前15分钟开窗通风(视天气情况灵活掌握),冬季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 内空气清新;寝室每天紫外线灯消毒半小时。启用空调 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一般冬季室温不超过1 5-18度;夏季室温不低于27-28度。幼儿进出室内外温差较大的房间应及时增减衣服。 (二)环境卫生常规 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1、活动室 空气新鲜,地面整洁。玻璃明亮,光线充足。室内摆设整洁舒适,布置无尘垢。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反违章禁令,督促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杜绝违章作业,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监督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生产服务为宗旨,遵循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职责、权力与职业准则 第三条安全环境监督中心职责 1、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对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履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 2、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生产、交通运输、“三违”情况监督,定期将监督结果、分析报告、对策建议报安委会、总监、管理部门,发现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3、负责要害部位现场动火、大型施工、有毒有害等作业现场监督。 4、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6、对建设工程和油田施工作业以及日常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7、对技术服务单位的资质、安全合同履行、井控设施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监督的职责 1、负责基层单位、生产作业或者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以及各级机关部门的安全监督。 2、对被监督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查纠“三违”行为,督促隐患整改。 3、及时完成安全监督报告和记录,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监督的权力 1、在监督过程中,有进入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权;必要时可要求受检单位对作业设施及其相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权。 2、对发现的“三违”行为,有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者按规定进行处罚权。 3、对发现的隐患有责令整改权,在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工权。 4、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停止作业或停工,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危险区域权。 第六条监督的职业准则 遵纪守法、尊重民俗;信守合同、保守秘密;敬业诚信、恪尽职守;严以律己、敢于负责;客观公正、文明服务。 第三章监督内容与程序 第七条安全监督工作方式与范围 以巡回监督、划片监督、专项监督等日常监督形式,对油田公司所属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 施细则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全文内容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xx〕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xx〕2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xx〕73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 (一)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本省的企业,可以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其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并核对申请材料中的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申请材料有关要求和清单详见附件1、2)。 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2.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首次申请或增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3.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4.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5.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3。 其他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二)许可权限 1.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所申请的资质。 2.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020年度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2020年度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2020 kindergarten health care work plan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2020年度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前言: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制定工作计划,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大家协调行动,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档根据工作计划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规划性、设想性、计划性、方案和安排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春天的到来,天气的逐渐转暖, 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阳光春苗幼儿园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以下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保教工作规范,实施保育员一日工作细则,提 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程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证幼儿营养均衡。为幼儿提供合理

的膳食营养,每周制定适合幼儿的带量食谱。要求搭配合理,营养充足,品种不断更新,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搭配。 2、严格执行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规定,做好卫生消毒 工作,保证环境设施要安全整洁,各类场所物品定期消毒。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 3、完善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根据不同年 龄段开展体格锻炼,制定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增强机体抗病能力。坚持每日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晨检工作是幼儿园的第一关口,晨检检查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是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对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的有效方式。全天随时观察幼儿情绪,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为预防“甲型流感”,严格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制度,做好晨、午检工作,各班要加大晨、午检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班每天实行零报告制。 4、严把幼儿体检关,做好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 的防治工作,做好跟踪管理。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六章简易程序 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九章附则 附件: 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 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 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 1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不予备案告知书 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 (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实施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最新解读要点

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最新解读2007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以下简称新《特级标准》),引起行业极大震动。三年多来,几乎所有的特级企业都在为资质就位工作而忙碌,并翘首以盼与新《特级标准》配套的实施办法。2010年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终于印发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笔者将新《特级标准》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融合在一起,对照标准,根据实施办法逐条进行解读,并有选择地进行点评,以期对企业理解、掌握政策并做好资质就位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一、关于资质申请及审核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申请和审核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关于适用范围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前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原特级企业),以及符合新《特级标准》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按新《特级标准》申请特级资质。 (二)关于申请时间 原特级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特级资质申请;经审核未达到新《特级标准》要求的,2012年3月13日前保留其原特级资质。

原特级企业2012年3月13日之前未提出特级资质申请的,2012年3月13日后其特级资质自动失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注销其特级资质并予以公布。 点评:应广大企业的要求,2009年8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就是将新《特级标准》的过渡期延长至2012年3月13日。《实施办法》再次确认了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保级”的后门已经关死,企业别无选择,要么努力“保级”,要么干脆等待降级。 (三)关于申请多类特级资质 申请多类特级资质的,其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银行授信额度”和“科技进步水平”中的各项指标及企业应具有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总数不需叠加计算;每增加一类特级资质申请,企业建筑业营业税增加5000万元;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个人代表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相应设计资质标准要求。 点评:《实施办法》中的这一条,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不但有利于减轻企业压力,而且有利于企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四)关于企业分立后的资质核定 自《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实施之日起,原特级企业因企业分立而申请资质的,应按照当时有效的资质标准对原特级企业的全部资质重新核定。 点评:设立特级资质的初衷,就是要鼓励一少部分企业做大做强。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doc

幼儿园老师卫生保健知识 卫生消毒常规 (一)通风换气常规 活动室每天早晨幼儿入园前15 分钟开窗通风(视天气情况灵活掌握),冬季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寝室每天紫外线灯消毒半小时。启用空调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一般冬季室温不超过15-18 度;夏季室温不低于27 -28 度。幼儿进出室内外温差较大的房间应及时增减衣服。 (二)环境卫生常规 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1、活动室空气新鲜,地面整洁。玻璃明亮,光线充足。室内摆设整洁舒适,布置无 尘垢。 2、寝室 定时开窗和关窗,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床铺整齐,窗明几净。床栏杆、暖气、窗台、柜子、灯罩、电扇等无尘土。墙壁干净,无蛛网,床下无杂物。 3、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三)个人卫生常规 1、幼儿园要在家长的配合下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保持幼儿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8)保护幼儿视力。活动室采光好,阅读、书写、绘画活动有良好的照明。注意用眼卫生,一次连续近距离读、写、画时间不超过30 分钟,近视幼儿适当缩短。保持良好的读写姿势。 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常规: (1)仪表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 (2)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3)不得在幼儿寝室、活动室和其它幼儿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五)清洗消毒常规 1、玩具、图书要保持清洁,一周一消毒。 2、餐具、餐桌一餐一消毒。餐具要先按规范清洗消毒,做到洗后无污物。 3、小毛巾、水杯专人专用,一日一消毒。 4、床单半月一换,被褥一月一晒。 5、为保证幼儿随时饮水,下午水杯不宜过早消毒,最好在下班前消毒;消毒时应将所有水杯(包括未出勤幼儿的水杯)、点心盘和点心夹放入消毒柜消毒。 6、每天下班前应将饮水器(或保温桶)中的余水倒干净,以免积水垢; 健康检查常 规

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5: 管理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目录 一. 厂长办公室管理指标考核细 (1)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指标考核细 (2) 三.生产运行科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5) 四. 规划计划科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7) 五.人事劳资科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10) 六.财务资产科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15) 七. 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16) 八.物资管理站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30) 九.基建管理站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32) 十.地质研究所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34) 十一.工艺研究所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37) 十二. 电力管理站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41) 十三. 信息档案室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43) 十四. HSE监督工作站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47)

质量安全环保科管理指标考核细则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一条突破采油厂下达的年度责任指标,对应扣减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领导年度相应业绩分值,具体执行2019年度安全环保责任书。 第二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与环境事件,按照油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条对一般C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级及以上环境事件隐瞒不报或谎报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HSE业绩分值按零分计算。 第四条突破年度责任指标,取消参加当年采油厂HSE 先进单位和HSE先进班组的评优资格。 第一章过程指标考核 第五条重点工作完成指标占QHSE业绩权重50分,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六条过程指标设置与考核 1、井控安全管理 1)考核责任部门:各单位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企管法规处2020年发布

文件管控信息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XXX) 1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油库、加油站。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细则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XX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油安〔2013〕483号) 2.2《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股份〔2019〕16号)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承包商 指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包含公司使用的维修改造、日常检维修、设备维保等单位。 4风险

5职责 5.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承包商安全监督部门,主要职责为: 5.1.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5.1.2负责制修订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5.1.3负责承包商选择、使用、评价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1.4负责检查、指导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1.5参入工程建设承包商入围安全资质审查; 5.1.6参入承包商的业绩评价; 5.1.7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5.1.8参与工程建设承包商及HSE体系审核。 5.2企管法规处主要职责为: 5.2.1负责组织提出招标文件中承包商应遵守的安全标准与安全资质文件; 5.2.2负责组织承包商入围前资质审查; 5.2.3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安全准入的评审和审批; 5.2.4负责承包商入围及清退管理; 5.2.5负责建立承包商名录。 5.3工程建设处是承包商直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5.3.1负责承包商施工过程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5.3.2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市[2013]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7日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

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二、新《标准》有关内容解释 (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要求,不考核其是否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可提供注册证书认定其专业,其学历水平、职称等级、从业经历、个人业绩等条件仍需按新《标准》有关要求考核。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新《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工程勘察项目中的某个专业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六)学历 新《标准》中所称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教育学历。 (七)专业技术职称

【幼儿园卫生保健】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 第六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 第七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收托儿童在70名以下的单位可设立隔离床),隔离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 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配备儿童保健人员。 (一)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一至二名,以后每增加100名儿童,

增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一名。幼儿园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劳人编[1987 )32号文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配备保健人员。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有关规定。 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应为母乳喂养提供必要条件,有哺乳室的应设立奶库。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 (三)建立定期健康检查制度,3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四)完成计划免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五)根据不同年龄开展与其相适应的体格锻炼,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六)制定各种安全措施,保障儿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七)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展和健康的儿童玩具、教具以及制作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版)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48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及“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施工成绩优异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划分,分别建议该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给予事故单位经济处分;对工

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按规定给予经济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其员工。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励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垮(坍)塌事故,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合格以上标准; (三)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要求,月度安全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五)能够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考核在95分以上;

51号《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其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的全过程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本细则所称安装、拆卸,是指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移位、附着、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信息 1 / 92

管理系统,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工作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考核。鼓励积极推广应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租赁行业确认,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使用单位向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一体化服务和信用评价好的出租单位承租建筑起重机械。 第二章各方主体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和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安装和拆卸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权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按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

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这是我国针对被审产品资质等级标准的实施细则!每个领域都会有一套专属的资质标准评估细则!以下是:建筑业资质标准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业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加固、特种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其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施,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施。 (十一)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十二)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

某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 制度大全_1

某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制度大全 某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以下简称安全)。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附件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责任 (一) 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二) 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三) 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 (四) 负责审议、下拨年度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 负责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共同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事宜。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责任 (一) 按照本部门职能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 负责执行保障部提交的考核结果。 第九条财务部责任 负责监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审核及使用情况。 第十条保障部责任 (一) 负责拟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二) 负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三) 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四) 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罚实施; (五) 负责监督各单位合理处理违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 负责策划准备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十一条各业务部、车间责任 (一) 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并按规定抓好落实; (二)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制定本单位内部的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提高建筑队伍整体素质,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现制定《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法取得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条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市、州及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申请 第四条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的建筑业企业的下列资质许可,(除国务院及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和工

商注册地在扩权县、(市)的企业外)由企业工商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五条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扩权县(市)的建筑业企业的下列资质许可(除国务院及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外)由企业工商所在地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一)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及钢结构、建筑幕墙、爆破与拆除、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二)劳务分包序列资质(不含一级资质);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第五条中未明确的内容,即不属于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其它行政许可。其它行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内容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

安全管理办公室考核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57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管理办公室考核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安全管理办公室考核管理办法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洗选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单位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安全管理作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人员不安全行为,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规范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行为,切实提高中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及工作人员。

第二章检查标准与奖罚 第四条考核标准 考核满分为100分,分安全事故、安全绩效和资料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安全事故占30%、安全绩效占60%、资料管理占10%。 (一)安全事故管理满分30分,要求本部门无因发生事故被追究责任。 (二)安全绩效管理满分60分,其中安全基础管理占25分,日常安全管理占20分,安全机构建设占15分。 安全基础管理: 1.督办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两级公司、中心和本单位安全相关会议精神的落实工作。 2.在本单位安全例会上通报各级管理人员的跟班值班情况、信息系统录入考核结果、不安全行为

查处等情况,对于未按要求完成者提出处理意见,并严格落实。 3.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车间、班组)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处罚是否符合公司、中心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奖罚办法规定。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现象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 4.定期召开不安全行为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座谈会;整理和收集公司、中心基层单位有创意、实用性强的安全管理经验或工作亮点并推广。 日常安全管理: 5.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把好安全关,并监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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