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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海盛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议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适用√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中的运输业务的毛利率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主要原因为航运市场低迷、燃油价格高企、新船投入折旧成本上升,运输收入同比下降,运输成本同比有所增长。

(2主营业务中的贸易业务的毛利率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贸易业务量的减少,贸易业务成本也随之减少,贸易业务收入的下降幅度大于贸易业务成本的下降幅度。

(3)主营业务中的租赁业务的毛利率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国际航运市场低迷,船舶期租价格下跌,船舶期租经营成本相对稳定,租赁业务收入下降幅度大于租赁业务成本的下降幅度。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受航运市场低迷、运价下跌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8.97%,受航运经营固定成本相对稳定及燃油价格高企的影响,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仅下降5.40%;受新船投入使用,造船借款利息费用化的影响,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3.97%;受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价下跌幅度小于去年同期的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797万元;受本期无处置船舶收益的影响,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4493万元,减幅99.48%。上述原因造成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低于上年同期。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海”)建造两艘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的议案,同意上海金海建造两艘6200吨级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单船建造价格为7000万人民币左右,两艘船总投资为1.4亿元人民币左右。2006年11月3日,上海金海与浙江振兴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船舶”)在台州签订了两份合同:《7000吨级化学品/成品油船建造合同》(船号:ZX007)、《7000吨级化学品/成品油船建造合同》(船号:ZX008)(以下统称“合同”),上海金海委托振兴船舶建造两艘7000吨级化学品/成品油船,每艘船舶合同价格为6862.5万元人民币,两艘船舶合计13725万元人民币。由于振兴船舶未按照合同的要求出具银行履约保函,合同未能生效,经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批准,上海金海不再执行上述合同。2010年9月29日,上海金海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两家公司合称“卖方”)在海口市签订了《7800载重吨II类不锈钢化学品船建造合同(工程编号: HT0129、HT0130)》,上海金海委托卖方建造两艘7800载重吨II类不锈钢化学品船,每艘化学品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0998万元,两艘化学品船合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1996万元。所建船舶载重吨由6200吨变为7800吨,船舶单价由人民币7000万元变为人民币10998万元,两艘化学品船合同价格合计由人民币14000万元变为人民币21996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由上海金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本次交易已获上海金海董事会批准。截止本报告期末,上海金海已支付二艘船舶的前三期款项13197.6万元,本项目正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实施。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无影响。

(2)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鼎”)股东大会批准,2006年12月6日,深圳三鼎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两家公司合称“卖方”)签订了《76000载重吨成品/原油船建造合同(工程编号:PC760-23)》,深圳三鼎委托卖方建造一艘76000载重吨成品/原油船、该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5.07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深圳三鼎已支付前四期款项40560万元,本项目正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实施。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无影响。另,截止本报告报出日,76000载重吨成品/原油船“三鼎长春”轮已交给深圳三鼎并已于2012年7月上旬投入营运。

(3)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及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2

月25日,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及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以下两家公司合称“卖方”)在海南签订了《33000DWT散货船建造合同(船号:HPS2298、HPS2299、HPS2300、HPS2301、HPS2302、HPS2303)》(以下简称“原合同”),公司委托卖方建造六艘33000载重吨散货船,每艘散货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85亿元,六艘散货船合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7.1亿元。按照原合同,上述船舶应在2011年3月31日至2012年6月30日之间依次交船。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航运市场发生很大的变化,经公司与卖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10年 4月 28日,公司与卖方签订

了补充协议,修改了原合同。合同修改的主要内容:1、原六艘33000载重吨散货船更改为两艘32000载重吨散货船及四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型发生了变化,但是总的建造数量还是六艘。2、修改后的六艘散货船每艘船舶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4亿元,六艘散货船合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4.4亿元。

3、支付方式:继续分为5期支付,原每期每艘支付5700万元,现为每期每艘支付4800万元。鉴于公司已按每艘5700万元支付了第一期款项,多支付部分将在第二期付款时扣减相应的多付数额。

4、交船时间:修订后船舶将在2011年8月3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依次交船,交船具体时间依次为2011年8月31日交一艘32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298)、2012年5月31日交一艘32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299)、2012年10月31日交一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300)、2012年11月30日交一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301)、2012年12月31日交一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302)、2012年12月31日交一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303)。截止本报告期末,其中两艘32000载重吨散货船“玉龙岭”轮、“九峰岭”轮已交给公司并已分别于2011年5月上旬、2011年9 月上旬投入营运,其余四艘船舶在建,公司已支付了“玉龙岭”轮、“九峰岭”轮两艘船舶的全部款项共48000万元、其余四艘船舶中的二艘船舶的前三期款项共28800万元、另外二艘船舶的前二期款项192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两艘散货船完成主营业务利润-92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利润总额的7.85%。本项目正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进度实施。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

(4)经公司六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9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华”)与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及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两家公司合称“卖方”)在海口市签订了一艘4.8万载重吨YangtzeMAX 型散货船建造合同,广州振华委托卖方建造一艘4.8万载重吨散货船(带吊),该艘散货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233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广州振华已支付第一期和第二期的部分款项共6932万元,本项目正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实施。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无影响。

(5)经公司六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2010年12月24日,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两家公司合称“卖方”)在上海签订了一艘35000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公司委托卖方建造一艘35000载重吨散货船,该艘散货船合同价格为2498万美元(按1美元=人民币6.6227元计算,折人民币约16544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35000载重吨散货船“七仙岭”轮已于2012年6月中旬交给公司,公司已支付前三期款项共9860万元,本项目正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实施。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无影响。

(6)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鼎”)的股东批准,2011年1月17日,深圳三鼎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两家公司合称“卖方”)签订了《76,000载重吨成品/原油船建造合同(工程编号:PC760-28)》,深圳三鼎委托卖方建造一艘76,000载重吨成品/原油船,该艘船舶合同价格为人民币34800万元,该建造合同已于本报告期内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深圳三鼎已支付前二期款项13920万元,本项目正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实施。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无影响。

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6.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6.3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0年12月23日,公司六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海峡股份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适时在证券市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1,603,328股海峡股份股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出售事宜。2010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出售了701,328股海峡股份股票,因海峡股份实施每10股转增6股的分配方案,公司所持有的海峡股份股票增加了541,200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共持有海峡股份股票1,443,200股。本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海峡股份股票1,443,200股, 取得投资收益2266.86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92.18万元,合计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174.68万元。至此,公司所持有的海峡股份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日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2年年底前在证券市场适时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出售的招商证券股票数量不超过2,600万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出售事宜。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施该出售计划。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12年1—6月

母公司利润表2012年1—6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2年1—6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2年1—6月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2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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