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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设备借用(归还)申请单

IT设备借用(归还)申请单

沈TS-PC-006 (IT设备申领/借用管理规定) 页 7-6 基本样式-2

IT设备借用(归还)申请单

管理编号:JY

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仪器设备的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保证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仪器设备的借用手续,提高用好、管好国有资产的责任心、自觉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在设备借用期间,设备借用者只拥有设备使用权,其所有权仍归艺术设计学院所有。 2、本系教师必须根据教学需要,根据借用流程,只需填写《艺术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进行借用办理。 3、校内其他部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因为学校活动需要借用我院仪器设备,根据借用流程,需填写《艺术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并做好借用登记,方可进行借用。 4、为保证仪器设备的爱护使用,在进行仪器设备借用时,学生需抵押学生证,但对于特别的手绘板设备,上课的学生以每学期交纳保证金额200元,每次固定借用对应编号的手绘板设备,学期课程结束后退还保证金额。 5、在设备借用期间,设备借用者如对设备进行任何改动,在设备归还时须按原始状态进行还原。同时,在借用期间,借用者不得将所借设备转借他人,或用作非教学、学校活动的其他用途。 6、设备借用人须确保设备及相关配件的完好无损,设备如有人为缺损由借用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7、借用时必须明确借用期限,原则上借用期不得超过一周。 8、为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体现共享的原则,借用设备到期后

应按时归还,若逾期未归还者,按10元/天的处罚金给予处罚。9、艺术设计学院有权对外借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的跟踪调查,如果有不遵守管理规定和设备闲置的情况或擅自借给其他学生使用的,实验中心有权收回外借仪器设备。 10、请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按规定流程借用、使用和归还设备。附: (1)《艺术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 (2)《艺术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017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文化人身份证号。

常用仪器设备使用制度 (1)

目录 一、常用仪器设备及抢救物品的使用制度 二、常用仪器设备及抢救物品使用流程 三、输液泵使用操作流程 四、注射泵使用流程 五、输液泵、注射泵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六、输液泵、注射泵使用故障应急处理及流程 七、心电监护仪操作流程 八、心电监护仪使用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九、吸引器使用流程 十、中心吸引装置使用故障应急处理措施及流程十一、心电图机使用操作流程 十二、心电图机使用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十三、除颤仪操作流程 十四、除颤监护仪使用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十五、呼吸机使用故障应急处理 十六、急诊科设备使用故障应急处理 十七、手术室设备使用故障应急处理

常用仪器设备及抢救物品的使用制度 1.医疗仪器设备使用前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台账(1万元以上)、各台仪器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4.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检修,仪器设备须在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操作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使用完毕后,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6.使用人员下班前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工作。 7.科室工作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设备科,并按规定对当事人作相应的处理。

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仪器设备的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保证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仪器设备的借用手续,提高用好、管好国有资产的责任心、自觉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在设备借用期间,设备借用者只拥有设备使用权,其所有权仍归艺术设计学院所有。 2、本系教师必须根据教学需要,根据借用流程,只需填写《艺术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进行借用办理。 3、校内其他部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因为学校活动需要借用我院仪器设备,根据借用流程,需填写《艺术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并做好借用登记,方可进行借用。 4、为保证仪器设备的爱护使用,在进行仪器设备借用时,学生需抵押学生证,但对于特别的手绘板设备,上课的学生以每学期交纳保证金额200元,每次固定借用对应编号的手绘板设备,学期课程结束后退还保证金额。 5、在设备借用期间,设备借用者如对设备进行任何改动,在设备归还时须按原始状态进行还原。同时,在借用期间,借用者不得将所借设备转借他人,或用作非教学、学校活动的其他用途。 6、设备借用人须确保设备及相关配件的完好无损,设备如有人为缺损由借用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7、借用时必须明确借用期限,原则上借用期不得超过一周。

8、为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体现共享的原则,借用设备到期后应按时归还,若逾期未归还者,按10元/天的处罚金给予处罚。9、艺术设计学院有权对外借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的跟踪调查,如果有不遵守管理规定和设备闲置的情况或擅自借给其他学生使用的,实验中心有权收回外借仪器设备。 10、请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按规定流程借用、使用和归还设备。附: (1)《艺术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 (2)《艺术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动时要办理接交手续。 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保洁工作。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放,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美术器材管理制度 1.美术器材由学校指派美术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美术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美术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卡、物相符。 3.做好对美术器材的损坏、赔偿的登记工作。 4.按照美术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美术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添置计划。 5.爱护美术器材设备,如遇非正常使用损坏,应照价赔偿。 6.美术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对美术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画架、画台要摆设有序,不得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8.每次教学器材使用完毕之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摆放,做好器材和室内的清洁卫生,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美术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一、 仪器设备借用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1、使用人在仪器设备购置到本部门后,向部门领用; 2、在本校范围内,因工作需要,各系(院、部)和部门之间互相借用; 3、因工作需要,借用到校外单位。 二、 本部门使用人领用,应经本部专门管理负责人批准,并由使用人登记后,方可领用,并保证用后立即归还。逾期不还,管理负责人应及时追回。 三、 在本校范围内调出本部门,须写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由行政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若借用时间在一月以上,需由借用单位与借出单位协商一致后,办理及时归还手续并必须由借用单位的行政主管领导签字保证后方可借出。 四、 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借到校外。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不影响本部门工作的前提下,由行政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需报请主管校长或相关单位批准。 五、仪器设备经批准借出到学校之外的,借用单位需到设备处办理借用手续,并注明借出责任人姓名、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如确需延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六、 借出的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单位应及时向设备处报告,并依新器材按实际价格的80%-100%赔款,旧器材按实际价格的50%赔款。 七、 未经批准,擅自借出设备,属于违纪行为,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对由此而造成损失者,将追究借出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 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因正常教学而领用器材设备情况外,其他形式的借用都须交纳押金后,方可借出。押金原则上按照器材的实际价格交付。借用器材应按期归还,逾期每件器材每天收滞纳金一元。 九、 教学,竞赛、训练及课外辅导借用器材,教师应到器材室办理借物手续后,方可借出。管理人员应认真清点器材,如有丢失、损坏、调换应进行登记,并按借物规定处理和赔偿。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登记类别:

注:本表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二)登记类别: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1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2设备基本情况 2.1设备种类、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2.2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2.4型号(规格):按照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与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a ?- 。 2.5产品编号:填写制造单位为产品编制的制造编号、出厂编号等,其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2.6注册代码: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 2.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2.8制造单位名称、日期: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及制造日期,其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2.9施工单位名称、日期: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及施工日期。 2.10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3设备使用情况 3.1使用单位名称: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 3.2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注册地址,应包含所在的陕西省西安市、区(县)、 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并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表述一致。 3.3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3.4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3.5设备使用地点: 设备使用地点在使用单位内的,在最后一栏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移动式(流动式)特种设备,在最后一栏填写“移动”或者“流动” 。 ★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按照 3.2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并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3.6投用日期: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 3.7单位内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内部设备编号。 3.8安全管理员、手机: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特种设备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如果聘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3.9单位联系电话:填写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主管特种设备机构的固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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