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第一章
1.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2.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
3.以德配天思想
4.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
【选择】:1846年初《德意志意识形态》奠基作
1848年《共产党宣言》诞生
第二章
1.【多选】法产生的标志:(1)国家的产生
(2)诉讼和审判的出现(出现公益救济)
(3)权利和义务的区分
2.【选择】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布成文法《铸刑书》
系统成文法典《法经》
3.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1)产生方式不同
(2)体现本质不同
(3)适用范围不同
(4)调整内容不同
(5)实施方式不同
(6)历史使命不同
4.法的历史种类:(1)奴隶社会的法(2)奴隶社会的法
(3)资本主义社会的法(4)社会主义社会的法
5.【选择】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尔曼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
德国、法国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英国、美国
6.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不同(不是简答):(1)法律渊源不同
(2)法律结构不同
(3)法官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7.法律移植概念认识:指“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他表征同时代的国家间相互吸引和吸收法律的实践。
8.【选择】法律移植的三种主要形式:
(1)经济、文化和制度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法律,以致其法律相互融合和趋同。
(2)落后国际和后发展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
(3)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这是法律意志的最高形式。(法律趋同)
第三章
1.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
广义的法律:法律的整体
2.法的两层本质:(1)统治阶级的意志
(2)人民意志的社会物质条件
3.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4.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确定性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2)评价(合法与否)
(3)预测(行为预测)
(4)教育(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
(5)强制(针对违法犯罪者)
第四章
1.发的要素包含: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逻辑结构)
2.法律概念来源:
(1)脱胎于日常生活中的概念,经法律人对它的吸纳而成为法律概念。(2)法律人的创设,这种创设直接或间接的来自日常生活。
3.【简答】法律原则的定义:
(1)国外法学家关于法律原则的定义
?沃克:法律原则,是大量法律推理所凭借的前提,在较为特定和具体的规范不能解决或彻底解决案件之时,可以正当地适用于案件的一般原则
?布莱克法律辞典: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
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
(2)国内学者关于法律原则的定义
?认为布莱克法律辞典的定义基本可取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4.【大题】(围绕案例10分)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是什么?
(1)法律原则的含义:法律原则存在于各种法律之中
(2)①法律原则具有使法律规则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协调性的作用
②法律原则是正确进行法律推理的重要保障
③法律原则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适应复杂的实际情况的变化
④法律原则能够把国家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法定、合理的范围内
第五章
1.法的渊源: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分别了解内容当代中国法)
2.正式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国际条约与协定
3.非正式法:习惯、政策、判例
4.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源于古罗马
5.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不同(他会列一些法例需要区分是实体法或程序法)
6.一般法与特别法(不可以与宪法相抵触)
7.法的三个效力范围:对人、时间、空间
8.法的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时间
9.以属地主义为主但又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对人
10.【大题】解决法律冲突的一般原则(6分)
(1)同一阶级(同一机关)
(2)新法优于旧法
(3)同一机关制定的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区别)
(5)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6)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第六章
1.法律体系全部现行法律规范一定的原则和要求
2.【大题】请你论述中国特色社会注意法律体系
(1)含义:体系包含的七个法律部分,它是由多层次法律规范的构成框架。(2)列举七个法律部门包含的法:①宪法及其相关法
②民法商法
③行政法
④经济法
⑤社会法
⑥刑法
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第七章
1.一般法律关系与具体法律关系:(1)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2)调整型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3)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自然人
3.【大题】结构上的相互关系:
(1)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力的义务(结构上)
(2)一个社会的权力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符的(数量上)
(3)义务保障权利的实现(功能上)
(4)权力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价值意义上)
第八章
1.【大题】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主体
(2)主观心理状态
(3)行为(作为、不作为)
(4)损害结果
(5)因果结果
2.法律责任认定原则与归结:(1)责任法定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责任相当原则
(4)责任公正原则
3.法律责任的免责情形:(他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
时效免责、不可抗力免责、自首立功免责、补救免责、
协议免责、自助免责、人道主义免责、赦免
第九章
1.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1)立法准备阶段
(2)由法案到法的阶段
(3)立法完善阶段
2.立法程序:提出法案/ 审议法案/ 表决和通过法案/ 公布法
3.广义的执法: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
狭义的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组织、及其公职人员
4.【选择】司法原则(需理解)
(1)司法法治原则
?指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司法
?既指依实体法司法,也要依程序法司法
?在我国,这条原则具体地体现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司法平等原则
?是社会主义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具体表现:
①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同样追究,给予相应法律制裁
②对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当平等、公正对待,切实保障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
讼义务
(3)司法独立原则
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准确适用法律(4)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责任
?根据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法治原则提出
?具体表现:
②对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
②对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的违法和犯罪行为给予严惩
(5)司法公正原则
5.三段论:分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个必要因素
6.法律解释分类:(1)立法解释
(2)司法解释
(3)行政解释
第十章
1.法的平等价值
2.法的平等的概念:(1)形式:无差别同等对待
(2)实质:有差别的不同等对待
3.平等的含义:(1)平等不等于平均
(2)平等要求排除特权和消除歧视
(3)平等与差别对待有条件并存
4.法的局限性:(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式的一种
(2)并非所有社会问题都适宜采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3)相对于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法律具有一定的僵化性和滞后
性
(4)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于一系列的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