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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安全行动计划及实施表

管理人员安全行动计划及实施表
管理人员安全行动计划及实施表

2013年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及实施表部门:姓名:职务:

安全管理实施计划方案

安全管理方案 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两个单位工程构成,总建筑面积约34444㎡,地下一层,地面以上分别为2栋商品楼,A座为23层,B座为15层,两栋主楼之间的裙楼为3层,结构类别为框剪,±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00.07m。 二、安全管理: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配置专职安全员。 按照三级安全责任管理,分别制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仓库保管员、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及职工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责任。 1.2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施工安全管理达标创优;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为“0”,全年轻伤负伤率控制在1.5‰。 项目部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目标,以思想教育为主、加以强制手段,将安全目标分解到班组,在班组承包经济合同中予以说明。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应强化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所有管理人员、每个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由项目经理及副经理、安全员负责,按每一个月组织一次。对考核结果项目部将奖优罚劣,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管

理人员与班组予以清退。 1.3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工程进度,在不同部位施工中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保证符合规、针对性强、具有实际解决问题效果。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编制、主任工程师审批。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岗位安全技术,应对职工进行认真交底,保证其真正掌握。 1.4安全教育 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对参加施工的工人进入岗位前,均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对全体场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进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教育的主要容有: (1)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操作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知识; (4)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 (5)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性安全技术要求; (7)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再教育。 1.5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及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人员对施工对象从设计情况、建筑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科学的组织施工和合理地安排工艺,避免发生技术指导错误和操作错误。安

《建设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19日以“建质[2008]91号文发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现全文刊登,望全国建设施工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 企业承包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 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安全管理计划书

********工程工 程 安 全 措 施 方 案 ******

2015年1月15日 施工安全计划书 前言,为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规范专案施工现场管理,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有序地进行,保质按时地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计划书明确了施工现场规划、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施工管理、作业安全卫生管理、安全检查、工地紧急预案、生活区管理规定、紧急事件处理与报告等相关规定。 第一章施工现场规划 一、施工区域施行封闭管理,分别在人员、物料出入口及生活区设立保安岗,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二、建立安卫值班室,设置热线电话,派员24小时值班,以用于各种事故的联络。 三、施行入场准入制管理,凡入场作业人员均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并统一佩戴识别证、安全帽和施工马夹方可入场。安全帽、识别证、安全标识要依公司规范制作,来访人员要接受专案保安的询问,并实行登记准入制。

第二章施工安全组织设计 一、专案在编制施工计划书的同时必须编制施工安全计划书。 二、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超过50KW或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上时要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三、依据《规范》规定须编制的其他专项安全措施。 安卫组。-----四、专案要成立安全管理机构. 施工管理第三章一、施工班组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组织施工、遵守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二、施工班组应服从公司相关人员的协调与管理。 三、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工作。 四、依照承包合同,施工班组独立负责本班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同时要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五、施工班组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依照规定对施工班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记录在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同时必须配备取得资质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内业员。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经有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实施计划书

安全管理计划书 第一节安全管理目标及体系 一、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难点 本工程属于大型电子厂房工程,体量大,工期短,施工容广泛,包括了土方开挖、桩承台结构施工、混凝土结构施工、组合钢结构施工等。各项施工容又可能出现大量的安全隐患,例如,在土建施工中,大量的板预留洞口的防护,楼层高低错层临边防护;在钢结构施工中,塔吊的吊装作业,工人在高空进行组装和焊接作业等。在建设过程中众多的施工容和作业面交叉必然给安全生产带来较重的任务和压力。为了圆满完成安全生产的任务和确保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我公司系统全面的考虑现场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防护具体全面落实到现场,真正的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本工程重点安全措施如下所述: 1、夜间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由于工期异常紧,结构施工期间需要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对工人的身体素质要求高,对现场的照明特别是作业面的照明度要求高。我公司拟挑选身体健康的年轻人作为夜间施工的主力,每人配备闪光背心,同时在塔吊设置镝灯,局部操作面设置碘钨灯,现场道路及上下操作面都做了足够的照明等措施确保工人夜间施工的安全。在制度上,建立夜间上岗工人检查制度,饮酒后及处于病态等情况严格禁止上岗。 2、临边及洞口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在底板以上支持区和核心区均为独立结构且支持区楼板高低错层和预留洞口较多,在上层结构施工过程中周边坠落物体很容易伤害到在下层作业施工人员,

所以高低错层或外围楼板边缘处临边防护一定要设置到位,对结构边缘也要进行严密防护。 本工程楼板预留洞很多,而且个别洞口尺寸较大,所处位置隐蔽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如果洞口没有任何保护很容易造成施工人员扭伤和坠落并砸伤下层人员,所以必须在预留洞口处设围挡进行防护并用多层板覆盖洞口。 3、钢结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厂房钢梁安装过程中,分段吊装的钢构件需要在高空对接,工人需要在高空施工,一旦施工机具和人员不慎坠落,其后果将十分严重,因此我公司拟搭设临时焊接防护平台,并在平台满铺防火布进行安全防护,工人上下操作面带防坠器。 4、高支模施工安全措施 高支模施工前应先检查使用工具是否安全牢固,作业条件及基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支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付板并设置纵横向扫地杆,不高于200㎜。立杆上的扣件应交错布置,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立杆间距不得大于900㎜×900㎜,梁底加密;步距1500㎜;高度方向每隔4.5m与周边柱设置一道钢性连接;2m高度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使用手持电钻、电锯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如有故障,应先拉闸断电,送机修组维修,不准擅自检修。架设完毕必须严格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作业,不准边加固边上钢筋边绑扎钢筋作业,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通用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 求(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通用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

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统计表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统计表 工程名称:第153中心医院东区外科楼中央空调工程表1 职务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和在建 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专业工作单位时间主要项目名称 项目 经理陈重建造师机电工程北京建工总 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有限 公司 2011 年 北京市朝阳区 呼家楼商务楼 技术 负责人赵宏 工程师机电工程北京建工总 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有限 公司 2011 年 北京市朝阳区 呼家楼商务楼 造价员朱穆 峰 造价员安装 北京建工总 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有限 公司 2013 年 龙山东侧多功 能建设项目 质检员周长 友 质检员安装 北京建工总 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有限 公司 2011 年 北京市朝阳区 呼家楼商务楼 施工员黄喜 存 施工员安装 北京建工总 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有限 公司 2013 年 龙山东侧多功 能建设项目 安全员王勇安全员安装河南省万力 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2011 年 北京市朝阳区 呼家楼商务楼 资料员张洪 全 资料员房建 河南省万力 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2013 年 龙山东侧多功 能建设项目 说明1、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2、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人员。保证上述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否则愿接受建设单位任何处理。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材料 工程名称:第153中心医院东区外科楼中央空调工程 表1 项目技术负责人 赵宏 施工员 黄喜存 质检员 周长友 资料员 张洪全 安全员 王勇 造价员 朱穆峰 施工班组 项目经理 陈重

(3)拟派项目经理工作简历表 工程名称: 第153中心医院东区外科楼中央空调工程 表3 姓名陈重性别男年龄43 职务经理职称中级工程师学历本科参加工作时间10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8年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级编号京 竣工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 量情况 其他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商务居住综合区第一期中国北京市朝 阳区呼家楼商 务居住综合区 第一期 8306万元合格 龙山东侧多功能建设项目龙山东侧多功 能建设项目 1-4#楼、A区车 库及商场通风 空调 1387万元合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 量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 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

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 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 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特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贯彻落实,激励项目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考核对象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 员、材料员、消防保卫员、机械管理员、班组长等人员。 三、考核办法 1、采用评定表打分办法,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 (详见考核评分表)。实得分80及其以上者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时间: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考核。 3、实行逐级考核,分公司接受总公司考核,项目部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 由项目经理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对实得分80分及其以上达优良标准者,给予100~200元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 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实得分为70分以下的管理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200元,警告批评, 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有月份工资中及时兑现。 五、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项目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见后表。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单位名称:XXXXXXXXXXXX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考核日期:年月日 填表人:审核员:

项目技术(员)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单位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名称:XXXXXXXXXXX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1概述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该按什么比例配备,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 2企业安全员配备的最基本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以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续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按照2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以及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以上是最低的人员配备数量,遇到下列情况需要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 1、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其中,建筑工程根据项目大小配备,土木工程根据工程合同金额大小进行配备。 3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

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一个企业想要长久的发展,除了获得利益外,更重要是要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做好了才能保障企业的生存,下面是,一起来看看吧!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关于印发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号文)以及上级部门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为主、预防为主及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公共安全事故;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千人轻伤率控制在‰(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㈠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抓

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 ㈡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到每个岗位、

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2.3.2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2.3.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变更方案的,必须经原流程审批,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应当通过专家论证的,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按上述程序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2.3.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确认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

公司2020年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新整理)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2020年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新整理) The work plan has clear goals and specific steps to enhance work initiative,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work proceed in an orderly manner.

公司2020年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新整理) 【篇一】 为了贯彻落实“守法经营,控制职业风险;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生产”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全年目标 全年实现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职业病,人员重伤率≦0.3%,人员轻伤率≤1.5% 二、实施计划 1、安全培训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4月25前,组织公司及各生产中心完成对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取证或再教育,确保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目前,各生产中心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薄弱,为加强各生产中心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安环部计划对聚酯、型材、新材料的安全工程师进行导师带徒活动,制定明确的推进计划,力争在20xx年底为各生产中心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安全工程师。 针对目前公司安全理论知识不足的现实情况,安环部计划对各生产中心安全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专业应用技术的培训,包括《伤亡事故统计指标及其计算方法》、《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危险与可操作分析》。 2、完善安全管理类制度 新增《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修订《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管理制度》对各生产中心安全管理类细则进行审核,保持制度与细则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730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管理制度 Establishment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stitutions and staffing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厂办 成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 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会职责 4.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 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 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

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 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 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

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 篇一:安全管理实施计划 目录 第一章发布令〃〃〃〃〃〃〃〃〃〃〃〃〃〃〃〃〃〃〃〃〃〃〃〃〃〃〃〃〃〃〃〃〃〃〃〃〃〃〃〃〃〃〃〃〃〃〃〃〃〃〃2第二章项目部管理承诺〃〃〃〃〃〃〃〃〃〃〃〃〃〃〃〃〃〃〃〃〃〃〃〃〃〃〃〃〃〃〃〃〃〃〃〃〃〃〃〃〃〃〃3第三章工程概况及引用标准〃〃〃〃〃〃〃〃〃〃〃〃〃〃〃〃〃〃〃〃〃〃〃〃〃〃〃〃〃〃〃〃〃〃〃〃〃〃〃5第一节工程概况〃〃〃〃〃〃〃〃〃〃〃〃〃〃〃〃〃〃〃〃〃〃〃〃〃〃〃〃〃〃〃〃〃〃〃〃〃〃〃〃〃〃〃〃〃〃〃〃〃5第二节引用标准〃〃〃〃〃〃〃〃〃〃〃〃〃〃〃〃〃〃〃〃〃〃〃〃〃〃〃〃〃〃〃〃〃〃〃〃〃〃〃〃〃〃〃〃〃〃〃〃〃8第三节全面安全管理计划实用范围及有效期〃〃〃〃〃〃〃〃〃〃〃〃〃〃〃〃〃〃〃〃〃〃〃〃〃8第四章施工现场全面安全管理体系要求〃〃〃〃〃〃〃〃〃〃〃〃〃〃〃〃〃〃〃〃〃〃〃〃〃〃〃〃〃9第一节总要

求〃〃〃〃〃〃〃〃〃〃〃〃〃〃〃〃〃〃〃〃〃〃〃〃〃〃〃〃〃〃〃〃〃〃〃〃〃〃〃〃〃〃〃〃〃〃〃〃〃〃〃9第二节策划〃〃〃〃〃〃〃〃〃〃〃〃〃〃〃〃〃〃〃〃〃〃〃〃〃〃〃〃〃〃〃〃〃〃〃〃〃〃〃〃〃〃〃〃〃〃〃〃〃〃〃〃10第三节实施〃〃〃〃〃〃〃〃〃〃〃〃〃〃〃〃〃〃〃〃〃〃〃〃〃〃〃〃〃〃〃〃〃〃〃〃〃〃〃〃〃〃〃〃〃〃〃〃〃〃〃〃17第四节检查和改进〃〃〃〃〃〃〃〃〃〃〃〃〃〃〃〃〃〃〃〃〃〃〃〃〃〃〃〃〃〃〃〃〃〃〃〃〃〃〃〃〃〃〃〃〃〃48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附后)重大不利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附后)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附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臵图(附后)应急救援预案(附后)安全管理网络图(附后)项目部管理职能分配表(附后)教育与培训制度(附后)安全技术交底(附后) 第一章发布令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成都市全面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提高我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要求,借鉴了外省、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全面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该计划是指导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理念,现予以发布,项目部全体员工及本工程项目合作的分包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计划从20XX年9月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 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

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 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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