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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S)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案例1】某工程项目分为A、B两个单项工程,分别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这两个单项工程在签定合同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情况。

1. A工程在签定合同时,施工图纸设计未完成,业主即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位。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定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规定:

(l)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B工程合同额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30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18个月,第二期为12个月。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况:

(1)工程进行到第10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综合娱乐城项目属于指令停工下马项目,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合同实施的通知。为此,承包商要求业主承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2)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到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的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2个月。为此,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和赶工的责任。

问题:

(1) A单项工程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形式是否妥当,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

(2)施工合同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为哪几类?

(3)B单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案例2】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有如下规定:由于本工程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2.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工期定额计算,该工程工期为570d。但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1997年12月 15日,竣工日期为1999年7月 30日,日历天数为591d。

问题:

(1)工程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可调价格合同形式是否妥当?

(2)本工程合同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d?

【案例3】北京某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地下情况和发包商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停10d,并同意合同工期顺延10d。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施工单位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施工单位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问题:

(1)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

(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

(3)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

【案例4】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 4月 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 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1立方米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5月11日开工, 5月 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①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②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③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5月20日~5月22日,因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④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正常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问题:

(1)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2)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3)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d?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d?

解答:

(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

l)索赔事件发生后 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给予答复或末对承包人

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案例5】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承包商)于2000年3月10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期为8个月。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使用砂地点距工地4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离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d,向业主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工程进行了一个月后,业主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一个月,承包商亦口头答应。恢复施工后,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5月24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故障;6月8日~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3日~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针对上述两次停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要求顺延工期共计 42d。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业主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一个目的合同变更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3)上述事件中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说明其原因。

[案例6]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建设单位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共有A、B、C、D、E、F、G、H八家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并于规定的时间9月10~16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F、G、H七家施工单位均提交了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10月18日,G施工单位于下午3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E施工单位于下午3时30分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B施工单位由于中途堵车于下午4时15分才将投标文件送达。

10月19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各投标单位的名称、

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评标时发现A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C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C施工单位中标,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合同金额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问题:

1.建设单位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G施工单位提出的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合理?其能否收回投标保证金?说明理

由。

3.E施工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A、B、C、D、F、H六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5.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6.清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7.指出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案例7]某施工单位(乙方)于2003年8月6日与业主(甲方)签订一项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甲方于8月14日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开工日期为8月16日。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计划(见下图),并在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后,如期开工。

该工程开工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因原有设备搬迁拖延,甲方于8月17日才提供全部场地,影响了工作A、B 的正常工作时间,使该两项工作开始时间延误了2天,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和8个工日,工作C未受到影响。

事件二: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某种机械于8月27目进场,但因运输问题

推迟到8月29日才进场,造成工作D实际工作时间增加1天,多用人I7个工日。

事件三:在工作E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14个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

事件四:在工作F施工时,因甲方供材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施工增加用I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影响H工序作业时间延长1天,窝工24个工日。

问题:

1.根据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确定计划工期,关键线路是?。

2.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简述其理由。

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标准为

18元/工日,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那么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哪几项?经济补偿额是多少?

[案例8]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无线电发射试验塔基地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8天。由于该项目急于投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l天奖(罚)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见下图),并得到甲方代表的同意。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在房屋基槽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弱下卧层。甲方代表指示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为1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增加工程费用4万元,因地基复查和处理使房屋基础施工延长3天,人工窝15个工日。

事件二:在发射塔基础施工时,因发射塔坐落位置的设计尺寸不当,甲方代表要求修改设计,拆除已施工的基础,重新定位施工。由此造成工程费用增加15万元,发射塔基础施工延长2天。

事件三:在房屋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窝8个工日,房屋主体施工延长2天。

事件四:在敷设电缆时,因乙方购买的电缆质量不合格,甲方代表令乙方重新购买合格

电缆。由此造成敷设电缆施工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1.2万元。

事件五: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乙方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房屋装修施工缩短3天,该技术措施费为0.9万元。其余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或)费用补偿?为

什么?

2.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多少无?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

标准为18元/工日,间接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则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

合理的费用补偿有哪几项?费用补偿额为多少元?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合同签订者 对招标文件进项分析和合同文本审查,并做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性及可以取得的利润做出评估。进行工程合同的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并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的信息、建议、意见等。对合同修改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配合合同谈判。 2、合同签订后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全部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收集各种工程资料,并做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日常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设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即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保送到合同管理处,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行政公章的除外;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合同订立、管理; 2.财审部负责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务合同:公司经营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项目部、分包、劳务与各个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管理,减少供应商与项目部和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共建精品工程。 (一)合同的管理 1、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3、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二)合同检查 1.对企业和业主合同的检查 2.企业和项目经理之间的合同的检查 3.总包与劳务分包单位(如没有分包,就不用检查。) 4.项目经理部与劳务的分包合同(如没有分包,就不用检查。) 5.检查与各项目部的八大员的合同。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

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四)工程分包合同及外包劳务合同的管理 1、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总称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和施工班组协商拟定,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双方正式签订。 2、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它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 (2)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组织审查施工班组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和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班组配合总包进行施工。 B、向施工班组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审核并签认施工班组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C、为施工班组创造条件:做好施工班组需用的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接通施工班组施工用的水源、电源;修通道路;铺设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疏通现场积水;安装夜间施工照明等。 D、负责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作业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业2及参考答案说明:本次作业包括第3章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请于8周之前完成。 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标底____招标人编制的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 2.招标实施阶段____ 是整个招标过程的实质性阶段,主要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资格预审,召开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和定标。 3.资格预审____ 是对所有投标人的一次初选,是投标人的第一轮竞争。 4.投标有效期____ 是指从投标截止日期到选定中标人并签订施工合同为止的这段时间,这个时间应在投标须知内予以明确。 5.无标底招标____ 是指招标人不设标底或即使设置标底也不作为评标标准,投标人只提出评标的标准和方法,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主报价的一种招标方式。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 1.招标机构主要职责是_拟定招标文件_,组织__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等。 2.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合同的计价方式。计价方式主要有_固定总价_合同、_单价_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同时规定合同价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方式。 3.标底是招标人编制的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编制标底时,首先要_保证其准确_,其次要做好__保密工作__。 4.招标实施阶段是整个招标过程的实质性阶段。主要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资格预审_,召开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和定标。 5.有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的内涵的差别在于:一是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是否编制标底;二是评标时是否以_标底_作为基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考评。 三、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认为对的,在题后的括号内画“√”,认为错的画“ⅹ”。错划或漏画均无分) 1.工程施工招标一般划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实施和定标签约三个阶段。(√) 2.招标准备阶段是指业主决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到发布招标公告之前所作的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招标机构、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等。(ⅹ) 3.招标实施阶段是整个招标过程的实质性阶段。主要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资格预审,召开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和定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DOC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设计变更;

施工合同分包管理

篇一: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2010修订)》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推进在建工程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工程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办法通知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制发校对:内发90份***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股份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关于推行“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0修订版)》、《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包合同,是指为工程施工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包括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工程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劳务分包)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各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独立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国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国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行使分包合同管理的领导职-2-责,对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分包合同进行宏观管理。 第七条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成立以区域管理机构总经理/专业(分)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为组长,商务经理为副组长,经营管理(含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机电物资、工程管理(施工技术)、质量保证、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分包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的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归口分包合同管理。 第八条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建立公司分包合同信息化管理网络,收集分包合同等相关信息。 3、负责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分包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000万元以下、劳务分包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合同评审、审批和备案工作;

公司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四川省&******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履行合同。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标准,制定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或经公司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以公 司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上述合同在本办法中通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甲方通称为发包人,乙方通称为承包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 第四条公司计划合同部是合同的主管部门,设置分工明确的合同管理岗位,配置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在必要时可成立索赔管理机构,分包评标机构,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其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公司下属每个施工项目,必须配备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所在项目的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公司计划合同部对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计划合同部主要工作 (一)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二)负责各类合同、分包合同的洽谈、招(议)标组织工作。 (三)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索赔、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各项费用补偿及价格调整等合同业务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各类合同、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负责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协调。

(六)负责工程索赔管理的资料整理,提供索赔依据,撰写索赔报告,对索赔项目进行跟踪、催办,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及时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做好索赔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评标、结算及对分包商的评价。 (八)负责合同文件的档案管理。 第六条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 (一)要熟悉工程,懂施工技术、懂各项业务管理;要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了解有关法律法规。 (二)要有一定公关能力,能够处理好内外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外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关系;要有一定应变能力,思想敏捷,条理清楚,在对外联系、商讨和谈判中,能随机处理问题,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要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对外提供的各类函件、报告,要简明扼要,文理通顺,论理切中,能够反映出本公司的水平,提高公司声誉。 第三章项目部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合同管理的部门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其他各部门应按各自的分工配合其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工作要与工程进度、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及工地实验、材料供应、财务结算等工作密切合作,了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情况,促使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利用合同有关条款,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这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 (二)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协调好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关系。 (三)按合同规定,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报表,及时办理工程验收,搞好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结算签证。 (四)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工作,包括收集资料、提交索赔报告、进行索赔谈判和办理费用补偿等工作,办理工程调价和新增项目报批工作。 (五)做好合同管理台帐的登记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原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突出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合同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国内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集团已完和在建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经验,特总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承包范围 明确工程地点、具体的工程内容或施工所形成的成果,表述应简洁清晰,且不得遗漏,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二、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注意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若“开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日期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 明确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名称要详细、准确。 四、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承包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此基础上填写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并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尽量考虑全面(包括责任、风险等)。(详见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说明)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顺序。同时还应注明: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顺序在前的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文件,在同一顺位的合同文件中,时间在后的优先于时间在前的文件。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定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虽然对有关概念给出了定义,但是不可能涵盖施工合同所有方面,有必要在专用条款中对比较重要的和可能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补充,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界定等。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发出开工通知; (2)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 (3)提供施工用地:注意对所需提供施工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具体的描述; (4)提供的工作:包括提供图纸、勘测资料、测量基准点、水、电等,办理 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与要 求进行具体的描述,力求准确详细,避免承包人借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要 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5)办理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审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组织竣工验收; (8)支付合同价款;等等。 特别注意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道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发包人已经提供了地下管网资料,则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及时进场施工; (2)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4)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5)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项目合同管理计划

项目合同管理计划 1.编制依据: 是 工 程量统计 图1合同管理流程图 * 指 令 变 更 清算 是

图2合同业务流程图

2. 签证管理一般规定 2.1 对发包人签证 2.1.1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形下,签证事件发生后3d 内向发包人提交签证资料,当改签证事件持续进行时,应阶段性向发包人提交后续签证资料。签证单的格式参照示范文本。 2.1.2 签证事件发生后,经办人员必须精心撰写签证事实,签证事实应经得住发包人的推敲。 2.1.3 签证申请中涉及的干扰事件、签证内容、签证值计算以及相应的证据要充分齐全。 2.1.4 所有的签证资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发包人。 2.1.5 对报送的签证资料做好应答对策,并预防对方的反索赔签证。 2.1.6 用词简洁准确,调理清楚,逻辑性强,签证值的计算要符合合同约定,合同中未约定选用的计算方法是必须采用常规的方法。 2.1.7 通过对几种计算方法的对比分析,选择最有利的计算方法计算签证值。 2.2 签证单的要素 2.2.1 简洁的说明针对什么事件提出签证的要求。 2.2.2 阐明发生签证事件的有效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合同条款、指令、变更罕见、各类确认函等 2.2.3 描述签证事件发生的进过及其对总承包方的影响,以及总承包方要求签认的相关事宜,包括工程量、工期、费用等。

2.3 流程 2.3.1 签证事实发生后,现场经办人收集资料,撰写签证单 2.3.2 技术性的签证(含设计变更)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济性签证(含材料类的签证)交项目预算员审核。 2.3.3 签证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和合约经理进一步复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送 2.3.4 特殊情况下的签证须经企业总经济师审批 3 对分包人签证 3.1 一般规定 3.1.1 对分包人的签证应遵循以合同为依据、现场发生为事实。“实事求是、量入而签”的原则 3.1.2 对分包人的签证不得完全参照或等同于发包人的签证工程量,应以分包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特殊签证除外 3.1.3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任何人员不得超越权限在签证中签订合同外的施工单价或总价。合同没有约定单机的由分包人提出报价,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企业审批 3.1.4 签证不得违反分包人投标承诺及合同的有关约定 3.1.5 对于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或计算单,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合约人员不得予以审核 3.1.6 分包人的签证单应内容齐全,并经其签字盖章后方可提交给总承包项 目经理部,进入审核核价程序。 3.2 分包人提交的签证等应注明以下内容 3.2.1 工程指令签发时间及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三条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管理办法thldl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l、合理确定合同计价方式及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是施工合同最主要内容之一,是双方讨论的关键,它包括单价、总价、工资、加班费和其他各项费用,以及付款方式和付款的附带条件等。价格主要是受工作内容、工期和其他各项义务的制约。在审查价格时,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是采用固定价格投标,还是同时考虑合同可包括一些伸缩性条款来应付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等变化因素,即遇到货币贬值等因素时合同价格是否可以调整等: (2)有无可能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 2、协助使用人合理确定合同工期。 工期是施工合同的关键条件之一,是影响价格的一项重要因素,同时它是违约误期罚款的唯一依据。工期确定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承包商的经济效益问题,因此工期审查一定要讲究科学性、可操作性,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出现:(1)不能把工期混合于合同期。合同期是表明一个合同的有效期间,以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终止。而工期是对承包商完成其工作所规定的时间。在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施工期虽已结束,但合同期并未终止。 (2)由于使用人及其他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延长工期要求。 3、确定有关工程中间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和

对材料设备的验收范围、时间和质量标准。 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对中间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和对材料设备的验收。在审查验收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是验收范围、验收时间、和验收质量标准等问题是否在合同中明确表明。因为验收是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影响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4、确定违约责任处理方式。为了确认违约责任,处罚得当,在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要明确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如合同到期后未能完工,或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劳务合同中的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或使用人不能按期付款等。在对自己一方确定违约责任时,一定要同时规定对方的某些行为是自己一方履约的先决条件,否则不应构成违约责任。 (2)针对自己关键性的权利,即对方的主要义务,应向对方规定违约责任。如承包商必须按期、按质完工;使用人必须按规定付款等,都要详细规定各自的履约义务和违约责任。 4.9.3.1总包合同管理措施 1、各专业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合同相关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履行。 2、项目承建人应在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项目承建入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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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4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1)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2) 第四章工程合同签订/变动审批程序 (3) 工程(经济)合同签订/变动审批流程表 (3) 第五章合同的编号/签字/用印/存档/发放程序 (4) 第六章附则 (5) 工程(经济)合同审批流程表(GCGL-表18) (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工程合同谈判、草拟、会签、批准、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施工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供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3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合同主办部门,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执行、实施工作,随时 掌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行 政管理部、法律事务主管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和减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纠纷。 第4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合同的执行部门,具体代表公司实施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5条签订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第6条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工程总监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别领导 主持合同谈判;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 的副总经理主持合同谈判。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工程合同 的谈判。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和条款,报项目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 研究确定。 第7条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地方工商行政 管理局和建委共同监制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 料/设备采供合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订或 编制工作。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8条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 准、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 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9条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施工)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 算办法等事项,参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制式文本,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统一标准格式,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 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 第10条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设计内容、深度,优惠条件,设计周期、付款方 式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 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 拟订,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 核会签程序审批。 第11条非招标工程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设计)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 表10)中确定的设计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设计周期、服务承诺等,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 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订, 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 程序审批。 第12条招标的工程监理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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