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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一、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按照入户花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答: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无尺寸限制。

三、GBF箱的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GBF箱的安装在08定额中无相关子目,建议按定额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以实际人材机消耗量编制补充定额。

四、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五、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六、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七、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八、定额人工费包含了哪些内容?是否可以调整?

答:(一)、我市现行08定额的定额人工为综合工日,人工费组成内容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规定,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渝中区的土建人工信息价为66元/工日,08定额土建人工基价为25元/工日,人工费价差=(66-25)元/工日×定额总工日消耗量。

九、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十、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调整后如何结算?税金发生变化的风险由谁承担?

答:建筑安装工程税金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变化导致工程税金发生变化的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渝建[2011]440号文件规定,企业从2011年5月1日起纳税的,应按调整后的税金计取费率标准执行。十一、某工程合同约定执行重庆市99定额,人工、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调整价差,请问机械费中的油料费及人工费是否调整价差?

答:按照重庆市99定额规定,机上人工和油料价格均可调整。根据甲乙双方合

同约定,该项目油料费和机上人工应按施工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调整价差。

十二、环保部门按文件收取的噪声污染排污费,是由施工单位支付,还是由建设单位支付?

答:环保部门按照文件收取的噪声污染排污费属规费范畴,其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十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是否含采购保管费?若有则包含多少?

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不含采购保管费,采购保管费标准详见《综合解释》(99定额)或《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定额)。

十四、2000年市政定额没有回填石渣、夯实的定额子目,是否可以借用2008市政定额DA0022子目?

答:可以借用2008市政定额DA0022子目。

十五、合同约定执行2000年安装定额,给水管道试压是否另行计算?

答:给水管道定额子目已包括水压试验,管道冲洗另行计算。

十六、使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组价时,管理费和利润是以调差后市场价作为基价取费,还是按定额的基价取费,再调差?

答:建筑工程的管理费和利润取费应以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取费基础,其余作价差处理。

十七、合同约定执行2000年重庆市安装计价定额,有以下问题咨询:

1、户内开关、插座及弱电的管路未按照正常程序预留预埋,采用的是墙面弹线、切割机二次开槽的方式预埋,发生的钻孔、打洞、剔槽等费用,应如何计算?

2、按业主要求,在预埋的电线管内均穿16#铁丝,能否借用管内穿线子目?答:(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安装工程,安装工程中配合的预留预埋管线内容定额已综合考虑,如施工中另外发生的开槽打洞,则均按实计算。

(二)、五金手册中16﹟渡锌铁丝比重为1.58㎏/100m,《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中电气配钢管定额子目材料中按0.66㎏/100m,电气配塑料管0.25㎏/100m计算,定额中均按材料摊销考虑;如建设单位要求在电线管内穿16﹟铁丝,为一次性使用,则应调整材料耗量,人工费不做调整。

十八、2008计价定额中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应如何计算?

答: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含封闭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九、执行99定额时,框架体系中独立存在的薄壁柱与墙应如何划分?

答:执行99定额时,框架体系中独立存在的薄壁柱与墙的划分,参照重庆市08建筑工程定额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第4.1条的规定办理.

二十、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凹阳台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是否还可继续执行?

答:凹阳台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十一、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否执行的问题:

1、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

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与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配套使用的,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建筑工程仍然有效。

2、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2008]17号)文件精神,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则停止使用不再执行。

二十二、合同约定执行2000年安装定额,管道穿墙(梁、板)套管如何套用定额?

答:套用一般穿墙套管,主材按实计算。

二十三、合同约定执行99土建定额,箍筋弯钩长度应如何计算?

答:箍筋弯钩长度参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六章计算规则一、2条进行计算。

二十四、合同约定执行99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外墙挂0.8mm冷镀锌钢板网如何执行定额子目?

答:外墙挂0.8mm冷镀锌钢板网应按照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子目,采用射钉工艺的套用1K0046;采用水泥钉工艺的套用补1K0369,并把定额子目中钢丝网基价换成钢板网基价。

二十五、执行的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厨、卫采用JS防水涂料,如何执行定额子目?

答:参照聚氨脂涂膜防水相应定额子目执行,材料价差按实调整。

二十六、采用重庆市99市政定额计价,挖孔桩深度超过28米时,如何套用定额?答:挖孔桩深度超过99定额最大深度时,可用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挖孔桩相应深度定额子目的消耗量,基价换成99定额基价后执行。

二十七、计算外脚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外墙面积,还是搭设外架的外围面积?

答:外脚手架工程量应按服务对象即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八、执行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时,砼柱和砼墙该如何划分?

答: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关于薄壁框架结构体系中薄壁框架柱和砼墙的划分无明确规定,目前办理结算可参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08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1. 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 2. 土方体积折算表 松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3. 4. 5. 平基土石方按图示尺寸加放坡工程量及石方爆破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工作面宽度增加量、放坡量以立方米计算;人工挖孔桩土石 6. 挖沟槽、基坑的放坡应根据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放坡系数计算。如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放坡系数计算: 人工开挖 机械开挖土方 放坡起点深度(m ) 土方 在沟槽、坑底 在沟槽、坑边 土方 1:0.3 1:0.25 1:0.67 1.5 注:(1 (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7. 外墙基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槽长度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 8. 基础、沟槽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设计规定时,无基础(垫层)的沟槽底宽按其基础底宽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有基础(垫层)的底宽按其基础(垫层)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撑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各加0.1m 。沟槽每侧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9. 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按平整后的地坪)高度 10. 人工挖孔桩和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和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按其土层与岩石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子目。 ①土方按6m ②软质岩、较硬岩分别执行10m 11. 建筑工程 构筑物 基础材料 每侧工作面宽(m ) 无防潮层(m ) 有防潮层(m ) 砖 0.20 0.4 0.6 浆砌条石、块(片)石 0.15 混凝土垫层或基础支模板者 0.3 垂面做防水防潮层 0.8

重庆08定额,综合解释,需乘系数的项目

重庆08定额需乘系数的项目 08定额可调项目 第十三章P301 (其他工程) 轨道是按直线双轨编制,如铺设弧线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自升式塔机是以塔高45m确定,如超过45m,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场外运输项目增加10%。(次方和1+) 第十二章P257 (装饰工程) 抹灰按一般抹灰编制若为高级抹灰相应子目,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断面为准如设计要求木材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一面抛光增加3mm双面抛光增加5mm。 圆(弧)形墙面、圆形柱面、弧形梁面的抹灰及圆(弧)形墙面、圆(异)形柱面、弧(异)形梁面的镶贴块料面层,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其他装饰项目中装饰线条是按墙面上成品直线条安装编制的当墙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时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材料乘以系数,当天棚安装直线条时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当天棚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时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跌级天棚人工乘以系数。 当天棚在两个设计标高以上者,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按展开面积计算其龙骨、基层、面层按平面天棚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弧形天棚部分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斜顶天棚部分按相应子目人

工乘以系数。 胶合板若钻吸音孔则每100m3增加工日。 抹灰面刮腻子、刷油漆及涂料用于天棚时,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用于零星项目时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单层木门窗刷油是按双面刷油编制若采用单面刷油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单层钢门、窗和其他金属面设计需刷两遍防锈漆时增加一遍按刷一遍防锈漆子目人工乘以系材料乘以系。 阳台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系数乘以。 雨篷顶面带带反沿或反梁者其顶面工程量乘以系数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底面工程量乘以系数。 楼梯底面的抹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斜平顶的工程量乘以系数有锯齿形顶的工程乘以系数并入抹灰工程内。定额解释P12 独立柱梁面刷涂料及乳胶漆按墙面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当面砖尺寸和缝宽与面砖勾缝定额项目不同时面砖周长小于450mm 时按定额执行,当面砖周长大于450mm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木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耗量允许调整其木材损耗率是4。 单独门框油漆按相应木门油漆定额乘以系数。 腰线、窗台线、檐口线油漆按延长米乘以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P235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的工料消耗。若设

2008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

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九、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除已注明高度的项目),檐口高度超过20m 时,其超高人工、机械降效费应按“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所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是根据市场生产与供应情况和施工操作规程考虑的,施工中实际采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不作调整。 十二、本定额中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和现场需要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如因设计或施工要求采用砂的品种与本定额不同时,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换算。 十三、凡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或混凝土输送泵车的工程,其混凝土输送使用量达到建筑物上升工程现浇混凝土总量40%以上时,其工程垂直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95。 十四、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中已综合考虑了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多种因素,但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道路修整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重庆08定额造价站综合解释(2014.06.25)

重庆2008定额造价总站网上综合解释 (2014年6月25日前) F20 QQ4200324 1、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2、执行08计价定额时,人工挖孔桩混凝土计算是否另加250mm计算? 答:依据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59页勘误,人工挖孔桩桩芯混凝土不再增加250mm的桩长。" 3、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由有关部门要求送检的消防产品检测、保温材料检测项目,发生的检测费用是否属于特殊检验试验费? 答:属于特殊检验试验费。" 4、建筑工程人工挖孔桩部分桩段抽水不能抽尽,采取边排水边施工,按实签证应按施工实际抽水深度或人工挖孔桩桩长计算? 答:根据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的有关规定,按实签证应按施工实际抽水桩段部分深度计算" 5、人行道改造工程沿线一侧搭设施工围挡后,因内侧门面的经营者和过往人流对人行道改造施工作业区造成了干扰,是否计取行车行人

干扰增加费? 答:应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6、《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塑钢窗的价格是否包括安装工作内容? 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塑钢窗的价格包含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 7、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哪些机械可以计进出场费? 答:凡2008年《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注明为大型机械的或2008年《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没有的但属于大型机械的,应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应如何结算? 答:按照2008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示实际工程量不一致时,应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进行结算。" 9、防雷竣工检测费该由哪方支付? 答:防雷竣工检测费属特殊检验试验费范畴,其费用应按实计算,由建设单位承担。"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第一部分 1.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非均按定额计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计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时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用如何计算? 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时计算。 1.6 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 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 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 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

以内为一个台班。 1.9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 答: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厚,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 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实行因承接工程是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1.11 人工和机械土石方如何记取费用? 答:无论土石方工程量多少,凡套用土石方工程章节中“人工土石方”定额项目的,按“人工土石方”工程取费,凡套用土石方工程章节中“机械土石方”定额项目的,按“机械土石方”工程取费。 1.12 定额未列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如何进行计算? 答:被背行的机械不计场外运输费,被拖行的机械按台班单价的50%计算场外运输费,上、下自行的机械只计上、下车的台班费,运、拖以上机械的机械按实计算场外运输。机械施工完毕的回程费用按以上规定计算。 1.13 因地形所限或其他原因,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必须使用特种机械,如何计算费用?

定额解释说明重庆版1552339470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金属结构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门窗、木结构工程 土石方工程楼地面工程 基础工程屋面工程 脚手架工程装饰工程 砌筑工程其它工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 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11.挖基础槽、坑土石方,当坑底面积大于20m,槽底宽在3米以上时,应接平基土石方相应定额套价,如何计取综合费? 答:按平基土石方取费。 12.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在其他直接费内只含有少量零星材料的转运费用,大量材料的转运费如何计算? 答:原则按实计算。考虑城区内建筑施工场地的特殊情况,为简化计算,在城区内可按工程基价直接费的1.2%扩大系数包干场内其他所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列入“按实计算费用”栏内。 13.现行包干费中未包括的:(1)一月内停水、停电在工作时间16小时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 (2)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不及时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月在8小时以内的损失; (3)建筑工程在交工前的成品保护费; (4)材料的代用(不含钢材)等内容如何计算?

重庆08装饰定额

重庆市2008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2009-09-20 13:40:13|分类:各省定额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总说明 一、《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3年《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2-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装饰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为28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造价总站网上解释及造价信息问题解答

重庆2008定额造价总站网上定额解释 1、塔吊砼基础超过10m3的基础土石方开挖是否另计算? 答:塔吊砼基础超过10m3的基础土石方开挖不另计算。由于地质原因,塔吊基础需换填处理发生的费用应按实计算。" 2、计算外脚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外墙面积,还是搭设外架的外围面积? 答:外脚手架工程量应按服务对象即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凹阳台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关于调整凹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是否还可继续执行? 答:一、凹阳台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3、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否执行的问题: 答: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与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配套使用的,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建筑工程仍然有效。 3、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2008]17号)文件精神,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则停止使用不再执行。 4、2008计价定额中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应如何计算? 答: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含封闭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5、《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是否含采购保管费?若有则包含多少? 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不含采购保管费,采购保管费标准详见《综合解释》(99定额)或《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定额)。第3页 6、环保部门按文件收取的噪声污染排污费,是由施工单位支付,还是由建设单位支付? 答:环保部门按照文件收取的噪声污染排污费属规费范畴,其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7、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8、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 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9、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10、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11、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12、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5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2.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 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1.1 阳台、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阳台、入户花园建筑面积以栏杆、栏板底部外边线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其中入户花园进深(栏杆垂直方向)不足2.1m者按1/2面积计算,在2.1m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算。 2.1.2 有柱阳台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阳台单柱支撑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阳台双柱支撑者,按其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3 走廊和檐廊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柱有阶沿有顶盖的走廊和檐廊,按柱外围计算建筑面积;无柱有阶沿有顶盖的走廊和檐廊,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4 三面利用建筑物围护结构设置的雨蓬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2.1.5 挑出墙外的楼梯休息平台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6 建筑物底层设置单跑楼梯,楼梯踏步突出的部分,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2.1.7 利用挡土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按挡土墙上口的内边线加250mm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1.8 建筑物底层外围无围护墙体只设卷闸门时,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按主体结构(柱)外边线外沿计算建筑面积。 2.2 土石方工程 2.2.1 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项目是否可以计算超深用工? 答: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项目不计算超深用工。 2.2.2 什么叫竖向布置挖、填土方? 答:超过300m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或断面法控制,确定自然标高和设计标高以及应挖或填的高度,以便挖填至设计标高,称为竖向布置挖、填土方。 2.2.3 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放坡处重复量过大,其计算总量等于或大于大开挖方量时,应按大开挖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 2.2.4 开挖地下室基槽(坑)、挖孔桩等基础,土石方从地下室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或自然地面的垂直运输如何计算? 答:开挖地下室基槽(坑)、挖孔桩等基础,土石方从地下室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或自然地面的垂直运输,人力运输每1m折合10m水平运距计算,机械运输按实签证台班计算。 2.2.5 平整场地项目如发生挖方或填方不能平衡需余土外运或借土回填时,如何执行? 答:平整场地项目如发生挖方或填方不能平衡需余土外运或借土回填时,应计算余土外运或借土回填的运输费用。 2.2.6 挖孔桩挖土方深度超过28m、石方深度超过40m时,定额如何执行?答:挖孔桩挖土方深度超过28m时,以每增4m为一步距,按前一步距定额项目

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电子版

第一章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

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

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一、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按照入户花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答: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无尺寸限制。 三、GBF箱的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GBF箱的安装在08定额中无相关子目,建议按定额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以实际人材机消耗量编制补充定额。 四、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五、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六、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七、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八、定额人工费包含了哪些内容?是否可以调整? 答:(一)、我市现行08定额的定额人工为综合工日,人工费组成内容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规定,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渝中区的土建人工信息价为66元/工日,08定额土建人工基价为25元/工日,人工费价差=(66-25)元/工日×定额总工日消耗量。 九、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十、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调整后如何结算?税金发生变化的风险由谁承担?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 工程地点税率(%) 市、区 3.41 县城、镇 3.35 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 6、总承包服务费 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

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 (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8、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标准: (1)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仓管费率:钢材、木材、水泥为2.5%,其他材料及半成品为3%,设备为1% ;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x(1+运输损耗率)x采购及保管费率。(2)由发包方提供材料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发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1/3,承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2/3。 (3)由发包方指定承包方在市外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材料为5%,设备为2%; 9、临时设施费每万元材料摊销指标: 钢材0.91t、原木1.82m3、水泥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10、签证记工、零星借工:

重庆08定额完整版

总说明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 第二章挡墙、护坡工程 (24) 第三章基础工程 (31) 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37) 第五章砌筑工程 (43) 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49) 第七章金属工程 (69) 第八章门窗、木结构工程 (75) 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83) 第十章屋面工程 (91) 第十一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00) 第十二章装饰工程 (109) 第十三章其它工程 (127)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 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重庆市定额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重庆市造价总站定额解释)(日期为造价站解答日期)一、执行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时,砼柱和砼墙该如何划分? 答: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关于薄壁框架结构体系中薄壁框架柱和砼墙的划分无明确规定,目前办理结算可参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执行。(2012.2.3) 二、计算外脚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外墙面积,还是搭设外架的外围面积? 答:外脚手架工程量应按服务对象即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2012.2.13)三、采用重庆市99市政定额计价,挖孔桩深度超过28米时,如何套用定额? 答:挖孔桩深度超过99定额最大深度时,可用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挖孔桩相应深度定额子目的消耗量,基价换成99定额基价后执行。(2012.2.16) 四、执行的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厨、卫采用JS防水涂料,如何执行定额子目? 答:参照聚氨脂涂膜防水相应定额子目执行,材料价差按实调整。(2012.2.16) 五、合同约定执行99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外墙挂0.8mm冷镀锌钢板网如何执行定额子目? 答:外墙挂0.8mm冷镀锌钢板网应按照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子目,采用射钉工艺的套用1K0046;采用水泥钉工艺的套用补1K0369,并把定额子目中钢丝网基价换成钢板网基价。(2012.3.6) 六、合同约定执行99土建定额,箍筋弯钩长度应如何计算?

答:箍筋弯钩长度参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六章计算规则一、2条进行计算。(2012.3.9) 七、合同约定执行2000年安装定额,管道穿墙(梁、板)套管如何套用定额? 答:套用一般穿墙套管,主材按实计算。(2012.3.9) 八、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凹阳台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是否还可继续执行? 答:一、凹阳台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否执行的问题: 1、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与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配套使用的,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建筑工程仍然有效。 2、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2008]17号)文件精神,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则停止使用不再执行。(2012.3.12) 九、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否执行的问题: 1、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与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配套使用的,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建筑工程仍然有效。(2012.3.12)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

目录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 (1)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3) 第二章脚手架及构件运输 (11) 第三章挡墙、护坡工程 (13) 第四章道路工程 (15) 第五章桥梁工程 (18) 第六章隧道工程 (25) 第七章排水工程 (29) 第八章给水工程 (32) 第九章燃气工程 (35)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 总说明 一、《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基础定额》(GYD-101-1999?GYD-308-1999)、1999年《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年《重庆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4-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给水、燃气及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迀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九、本定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 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转)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2012-06-05 16:23:14) 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律规定 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 [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 表17 工程地点 税率(%) 市、区 3.41 县城、镇 3.35 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 6、总承包服务费 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 (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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