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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v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有效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工程招标书、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

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工程招标书、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面、解释和说明。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

4. 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

于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要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人可以将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

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 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 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

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定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

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 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

包人承担。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安全施工

19. 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0. 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

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 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3.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 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28条工程变更调整的

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定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工程变更

26.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7.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

由双方协商解决。

28. 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29.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及其他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30.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2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 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九、争议

32. 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其他

33.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4. 保险

工程开工前,

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5. 担保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书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xxxxxx 受托方(乙方):xxxxxxxxx xxxxxx(以下简称甲方)委托xxxxxx(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编制xxxxxxxxx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工程咨询管理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的内容如下: 1、咨询服务的目标: 达到项目委托方和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对项目审批的要求。 2、咨询服务的内容: 2.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编制xxxxxxxxxxxx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2完成上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完成的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按印刷文本的要求印制报告交付甲方。 2.3在项目进入评估工作阶段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报告进行说明并对报告进行免费修改、调整和补充。 3、咨询服务的方式:以文字报告的方式提供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1. 咨询服务期限: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所需技术资料。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咨询服务费(含评审费用)总额为: 00 元(人民币大写:零零元整); 2、咨询服务费(含评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为:可研报告交付甲方当天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00 元(人民币大写:零零圆整)。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咨询服务工作的形式: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的形式进行。 2、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甲方在项目委托时的要求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批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执行。 3、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甲方审查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 .. ..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

. 学习参考. .. .. .. .. . 学习参考. .. .. .. ..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 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方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附件D——工程咨询方的人员与岗位; . 学习参考. .. .. .. ..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工程咨询方向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工程咨询相关服务。 五、客户向工程咨询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各执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客户:电子信箱: 签于:年月日客户授权代表:工程咨询方法定代表人::工程咨询方授权代表::地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 地址::帐号开户银行邮编:: 帐号:电话:. 学习参考. .. .. .. .. 邮编:电子信箱: 签于:年月日电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通)2019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通)201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gf-91-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_______________ 1.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 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 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 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_______________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 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 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 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XXXX公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XXX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公园市政道路。 2、工程地点:XX新城。 3.建设单位: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建设单位、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材料检验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质量检验,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支付违约按照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6日签订的XX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结算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工程价款为准;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情况,同步执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决算工程总价(不包括税金)再下浮14.7%向甲方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根据其工程价款,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承包价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和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保福利及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每延一天按1000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中国XXXX公司和XX国XXXX公司 关于XXXX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 日期:年月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XX国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 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包括四 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 .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 5%,计XX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

工程咨询合同书(范本)

合同编号: 工程咨询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代表):(签章) 委托方(乙方): (代表):(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条款 第一条咨询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 1、咨询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第()条注明内容的咨询服务。 (1)工程项目建设及投资的全过程咨询(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订立章程,办理申报立项、投资许可证、规划、施工许可证,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 (2)投资机会研究。 (3)编制项目建议书。 (4)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6)投资策划及风险分析。 (7)专题调研。 (8)市场预测。 (9)技术、设备分析或审查。 (10)经济评价、审查。 (11)工程造价咨询:①标书;②标底;③概算、结算编制或审查。 (12)协助甲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 (13)论证评估:①可行性报告;②项目建议书;③环境报告。 (14)投产(使用)后咨询评估。 (15)企业诊断及经营管理咨询、项目管理。 (16)其他。 2、咨询成果形式: 本合同采取以下形式: (1)咨询报告以(形式)语文字编制。

(2)提供光盘电子文档各一份。 (3)协调、评估、现场诊断、指导; (4)其他: 3、咨询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提供咨询服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地点 本合同在履行。 3、方式 在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递送书面咨询报告,符合每一条第2款的形式要求。 第三条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详见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 第四条工作进度 1、合同签订后,于天内,甲方提供乙方需要的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 2、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完成供甲方审查的咨询报告初稿并送甲方审查。甲方在收到乙方初稿之日起,于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送达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审查完毕的初稿后,于工作日内完成最终版(正式)报告。 3、甲方延期向乙方提交或返回上述1、2款资料时,则乙方工作进度相应顺延。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普通)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普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普通)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

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 ^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 ^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 0 .工程: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 1 .合同价款: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 2 .经济支出: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 3 .费用: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 ^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二建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考试题【最新】

二建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考试题 一、单选题 【例题】下列不属于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依据的是()。 A.必须遵守《合同法》或《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B.合同订立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律行为 C.项目负责人受承包方委托,具体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D.必须依据与承包方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合同管理依据主要包括: (1)必须遵守《合同法》《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2)必须依据与承包方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3)合同订立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律行为; (4)项目负责人受承包方委托,具体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例题】施工项目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应依()规定进行。 A.招标投标法 B.建筑法 C.合同法 D.劳动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依《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工作。 【例题】施工项目订立合同、洽商变更和记录必须采用()。 A.书面形式 B.书面形式并签字确认 C.电子文档 D.口头协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洽商变更和记录,并应签字确认。 【例题】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A.14d B.28d C.42d D.56d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合同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例题】索赔的最终报告不包含()。 A.索赔申请表 B.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C.编制说明

一建【市政】精讲 (3)合同管理

市政实务全书考点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 P292 近三年考情: 2017年2018年2019年10分 案例题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3个考点)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要求: 1.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2. 施工项目合同的履约;

3. 合同变更与评价;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一、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文件组成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其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二)发包人的义务 1. 遵守法律; 2. 发出开工通知(开工前7d,监理工程师); 3. 提供施工场地和地上地下管线和设施资料; 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5. 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组织设计施工交接桩; 6. 支付合同价款; 7. 组织竣工验收; 8. 其他义务。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三)承包人的义务 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 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3.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二)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1. 合同管理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2. 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洽商变更和记录,并应签字确认。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三、合同变更与评价 (一)合同变更

工程咨询合同范本2017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WF-2017-M7481-07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的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工程咨询机构可推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咨询项目提供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咨询评估、节能评估、社会风险评估、经济评价、市场预测、技术分析、项目后评价、专题研究等工程技术咨询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意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咨询的内容与要求: (一)咨询内容:受甲方委托,乙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负责完成《工程》报告的工作。 (二)咨询要求:本项目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深度应能满足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二、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内容:; (三)建设规模:; (四)项目总投资:。 三、履行期限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生效之日起, 在个工作日内(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 (二)履行方式:乙方按合同约定要求开展本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最终咨询成果以书面文件形式一式份交付甲方。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国家)(完整版)

[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工程全程__________ 工程地点:_详细地点(某市某区某街)__________工程内容:_反映工程状况的一些指标内容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政府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单位自筹、赠款等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土建、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工程。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

市政公用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 工人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甲方(总包单位):舟山市鸿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附属工程工人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舟山市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工人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工程工人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未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人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工人工资清单审核表上报甲方,由甲方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工人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工人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工人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工人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工人工资发放和考勤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并留存备查,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人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并及时报甲方审核,甲方应留存备查。 3、甲方委派劳务管理员每天进行工人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为劳务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甲、乙双方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工人出勤。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工人工资拖欠,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工人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工人工资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参考版doc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富源县墨红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乙方):云南泰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富源县墨红镇集镇市政工程。 1.2 工程地点:富源县墨红镇集市。 1.3 承包范围:市政道路。 1.4 承包内容:市政道路。 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13年 5 月22 日开工,至2013 年 7月22 日竣工,共60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2% 计算,按天累计。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10% 。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标准版)格式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格式

编号:FS-DY-20511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格式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咨询服务具体情况,协议书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诚实、自愿的原则,就可研报告编制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第三条协议书内容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完备、可靠,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甲方可向乙方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要求; 3、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时间内,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4、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 5、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书期间,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合法的原则,进行咨询服务工作;乙方须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完整性; 7、协议书双方均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漏相关机密资料; 第四条协议书履行期限、方式及时效 1、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于协议签定之日起3工作日内提供技术经济资料; 3、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份 第五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工程咨询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1735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合同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合同范本)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文一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 试行 ) 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受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____ 开户名: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______ (二)合同类型 第二条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______; (二)建设内容:______; (三)建设规模:______; (四)项目总投资:______。 第三条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咨询地点:_______; (三)进度要求:______。 第四条协作事项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_0(精选试题)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 1、以下()一般不属于发包人义务。 A.发出开工通知 B.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 C.提供施工场地 D.组织设计交底 2、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后,合同生效。 A.法定代表人 B.招标投标负责人 C.法人 D.项目经理 3、施工项目必须采用()订立合同,洽商变更和记录。 A.协议书 B.电子文档 C.书面形式 D.口头协议 4、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应依法()。

B.保存凭证 C.通知对方 D.及时处理 5、进行索赔须有正当索赔理由和充分证据,索赔事件发生()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A.45d B.28d C.15d D.60d 6、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合同变更,()必须掌握变更情况,遵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A.业主代表 B.项目负责人 C.监理工程师 D.企业负责人 7、工程索赔必须以()为依据。 A.证据 B.合同

D.正当理由 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 A.承包方 B.分包方 C.发包方 D.承包方,分包方 9、当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应进行总结与评价。 A.分包方 B.发包方 C.承包方 D.项目经理 10、在风险发生的情况下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A.管理 B.防范 C.控制 D.评估

11、索赔申请表中,不包括()。 A.索赔工期 B.索赔项目 C.索赔金额 D.索赔事件的起因 12、由于市政公用工程的特点和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工程承包成败的()。 A.一般因素 B.关键因素 C.重要因素 D.主要因素 1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完整的资料,作为工程()资料的组成部分。 A.技术 B.合同 C.计量 D.竣工 14、合同风险的管理与防范措施之一是风险的分散和转移,以下选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整版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内部承包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丙方)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经理,就甲方将本协议的工程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丙方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共同遵守。 本协议签订的基础: 1、甲方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按照国家规定合法承包______工程。 2、乙方是甲方公司的员工同时是本合同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 3、丙方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协议基本内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承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工程范围。具体承包范围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

及附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5、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6、质量等级:合格 7、施工期限:本工程施工期限为___日历天,从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财务管理 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必须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款都应当由建设单位转入甲方的账户,乙方未经过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款项往来,否则视为其个人行为,与本工程无关。 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账户。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 3、对外支付:由甲方通过乙方的独立账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必须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 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 5、对需要用甲方的账户对外发生款项往来的,需要乙方出具专项委托书。 第三条印章管理 1、本工程制作/ 项目章,以及技术章、资料章(表明“此章仅限于工程技术联系或资料专用”字样),甲方留有印章的样本,该类印章不得用于签订合同

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内容及方法

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内容及方法 一、合同管理的范围 工程涉及到的合同主要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总包、分包),所以在工程合同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有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审批工程分包,完成对分包商的业绩、资质及分包内容的审查。 2、按照业主的授权,通过规定的程序,发布工程变更指令,并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提出变更方案意见,报业主批准。 3、根据合同要求,合理、公正、科学、独立地处理有关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事件,并满足监理工作程序要求。 4、定期向业主上报各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尽量减少业主被索赔。 5、按有关规定程序建立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并通过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按统一规定,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6、施工期间,公正、独立地监督施工合同有关双方有效执行施工合同。 二、合同管理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的单位索取合同副本,详细了解并掌握合同内容,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检查合同有关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合同管理主要进行工程变更、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违约赔偿、争端与仲裁等方面的工作。检查质量、投资、进度是否按合同的要求执行。 1、质量方面的合同管理: 检查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机械、半成品、构件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施工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核验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隐蔽工程与分部工程。 2、进度方面的合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提出进度计划并审批。认真审核设计变更与技术洽商,防止因此导致工期延误与投资增加。收集进度情况,进行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提出提前工期的合理化建议。准确及时向业主提供进度信息,定期召开落实工期会议,进行动态管理。 3、投资方面的合同管理:严格审核月进度报表,工程变更签证,对业主方委托参与的材料、设备的订货,购置设备与工程有关合同签订时,应维护双方的权益。依据有关法规公正地磋商,依据有关合同协议,审核重要材料与设备订货供应情况,核定其性能是否满足规范与设计的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成果要求 2.1.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等相关规定; 5.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计价与支付 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年版本)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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