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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及管理操作规范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及管理操作规范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及管理操作规范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及管理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

1.

1.1

1.

2.发起人须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持续保护良好财务状况,未受到过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3.法人作为发起人,除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外,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2亿元;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每个发起人的个

人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1.2申报核准要求

1.50亿元以下(含50亿元)规模的产业基金只需在发改委备案。

2.5

1.3

1.4

1.5设立形式

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三种方式设立:契约/信托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三种形式在法律基础和设立程序方面都已经没有障碍。

2.产业基金的募集

2.1募集方式和规模

私募方式募集,且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

产业基金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

15年

3.

金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

在股权结构方面,应该降低个别股东的控股比例,同时增加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家数,增加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应该在5个以上,而且每个股东

的份额应低于全部股份的50%。这样,不同大股东相互之间的力量对比不会太悬殊,更有利于公司决策的民主和科学。

关于董事会的安排,要根据股东的出资数额进行合理的安排。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人

1.

2.

3.

4.产业基金的运作

4.1运行模式

4.2运作程序

管方之间信息系统的对接)等。

2、项目管理阶段的风险控制

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等,这些风险的控制主要在项目的选择和决策阶段进行控

制。本文项目风险指的是项目本身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

1、严格执行商业计划书

基金管理公司对业务计划书的审核应十分严格,计划书被反复修改后,确定了盈利目标和

有丰富地经验和资源。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市场研究、生产规划、经营战略、财务法律等各方面的专家,并且在社会上有广泛的信息与关系网络,可以为企业提供各种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必要时,还可以替企业物色所

需有专业管理人才。

总之,为弥补企业家的管理经验不足和减少投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除了提供资本外,还利用其所具有的市场推广产品或服务和在企业成长阶段管理企业的丰富经验,向企业家的

也是投资经理有效地执行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

4、股份和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价格的调整

可转换优先股是一种复合金融工具,是在优先股的基础上赋予投资者按事先确定的转换比例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在基金管理

公司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前,由于优先股在清偿顺序和收益分配顺序上都高于普通股,投资人的利益相对于企业家而言能够得到优先保护。基金管理公司应恰当地应用可转换优先股这种复合型投资工具,利用转换比例的调整机制,根据

基金考试试卷..

《证券投资基金》1-10章自测试卷 单选题: 1.同银行储蓄相比较,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A)银行储蓄。 A.大于 B.小于 C.基本接近 D.无法比较 2.以下说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不相吻合的有( A )。 A.严格监管,信息保密 B.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C.组合投资,专业管理 D.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按照基金规模是否固定,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划分为( C )。 A.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B.上市基金和不上市基金 C.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D.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4.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的三方当事人一般是指基金的( B )。 A.发起人、管理人和投资人 B.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人 C.托管人、发起人和投资人 D.受益人、管理人和投资人 5.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经营性亏损由( A )。 A.基金投资人共同承担 B.基金管理人负责承担 C.基金托管人负责承担 D.基金发起人共同承担 6.以下说法中,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的是( D )。 A.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B.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C.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D.促进了金融行业的交易成本的降低 7.从资金的性质上来看,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筹集起来的( A )。 A.信托资产 B.债务资产 C.法人资本 D.借贷资产 8.( C )在公司型基金中是一个有形机构,在契约型基金中是一个无形机构。 A.基金管理人 B.基金托管人 C.基金组织 D.基金份额持有人 9.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是( D )。 A.所有者与保管者的关系 B.持有与监督的关系 C.持有与托管的关系 D.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10.下列投资组合的比例符合《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 B )。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昨日表示,由发改委起草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形成草案,准备近期上报国务院,《办法》将规范和促进我国股权投资的发展。 徐林是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主办 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徐林说,《办法》完成向若干部门的征求意见后,在基金管理模式、募集对象资本管理要求和基本资质、管理规范上已基本得到共识。而国务院对该《办法》高度关注,多次询问进展,国家发改委将会加快上报,争取尽早出台。徐林还表示,当前非常 适合股权投资企业快速发展。中国正在应对全球经济衰退带来的影响,政府除了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方面采取各项措施之外,也需要高度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等一些融资工具的发展,尽量满足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同时,也正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企业兼并调整往往比较频繁,股权投资也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徐林认为,当前加快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制度建设,对于摆脱经济衰退的压力,促进经济尽快走向持续复苏的道路,具有特别积极的意义。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

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2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第七条基金业协会依据其制定的规则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可以采取约谈持牌负责人、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了解基金管理人诚信状况。 第八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第九条经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交易所申请开立基金相关账户。 3第三章合格投资者 第十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第十一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让基金份额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确认、登记或者其他程序。 基金份额持有人转让其所持份额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受让人为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持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一)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三)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并管理的投资产品视为合格投资者。 第十三条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投资者应当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金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6]212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17 【实施日期】2016.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政办〔2016〕2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7日 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等相关规定和省政府有关精神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经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资金,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各类基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按照协议或基金章程设立,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运作。 第四条根据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或省级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合伙人协议等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或可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管理机构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并在省内注册的国有企业代行出资人职责。

《证券投资基金》模拟试卷含答案

《证券投资基金》模拟试卷 单选题: 1.同银行储蓄相比较,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A)银行储蓄。 A.大于 B.小于 C.基本接近 D.无法比较 2.以下说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不相吻合的有( A )。 A.严格监管,信息保密 B.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C.组合投资,专业管理 D.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按照基金规模是否固定,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划分为( C )。 A.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B.上市基金和不上市基金 C.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D.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4.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的三方当事人一般是指基金的( B )。 A.发起人、管理人和投资人 B.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人 C.托管人、发起人和投资人 D.受益人、管理人和投资人 5.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经营性亏损由( A )。 A.基金投资人共同承担 B.基金管理人负责承担 C.基金托管人负责承担 D.基金发起人共同承担 6.以下说法中,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的是( D )。 A.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B.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C.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D.促进了金融行业的交易成本的降低 7.从资金的性质上来看,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筹集起来的( A )。

A.信托资产 B.债务资产 C.法人资本 D.借贷资产 8.( C )在公司型基金中是一个有形机构,在契约型基金中是一个无形机构。 A.基金管理人 B.基金托管人 C.基金组织 D.基金份额持有人 9.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是( D )。 A.所有者与保管者的关系 B.持有与监督的关系 C.持有与托管的关系 D.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10.下列投资组合的比例符合《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 B )。 A.1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高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70% B.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C.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 D.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开放式基金是通过投资者向( C )申购或赎回实现流通的。 A.基金托管人 B.基金受托人 C.基金管理公司 D.证券交易市场 12、证券投资基金诞生于( B )。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法国 13、2004年10月成立的国内第一只上市开放式基金是( A )。 A.南方积极配置基金B.国投瑞银瑞福基金 C.汇丰晋信2016基金D.华夏上证50ETF 14、根据股票( A )的不同,通常可以将股票分为价值型股票与成长型股票。A.性质B.所属行业C.市值的大小D.投资风格 15、在二级市场买卖ETF时,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B )。

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法规汇总

私募股权投资涉及的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合伙 《合伙企业法》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公司 《公司法》 第三部分: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年销售管理办法》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110号) 《宁波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事项的通知》 《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 天津《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第五部分: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 第六部分:税收 《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问题通知》 《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七部分:信托 《信托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八部分:保险 《保险法》第106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16条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 第九部分:其他

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市财政出资设立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管理、提高基金配置效率,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基金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市级财政注资为主、基金运营产生收益等为资金来源成立的,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下设“产业发展基金”和“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两个基金。 第三条基金运作管理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第二章管理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的管理决策机构,对市政府负责。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市委“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市人大依法审议重大事项程序和市政府议事决策规则等规范要求,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基金管理方式。 第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发改委、经信委、建委、科委、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办、商务局、农委、国资委、文资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审定基金使用的原则、方向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 (三)审议批准基金设立、退出、收益处置等相关方案,符合“三重一大”的事项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对基金的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 (五)审议批准基金续期、解散等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事项。 第六条基金可采取母、子基金模式运作。母基金设立采用公司制形式,由市财政出资分别在南京市紫金投资集团成立产业发展基金公司、南京市城建集团成立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公司(以下两公司简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设立专户,接受市财政出资。产业发展基金可出资设立直投子基金和合作子基金,其中合作子基金应按照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子基金可择优选用专业合规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可出资设立合作子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的建设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亦可以直接投资或PPP (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化解和周转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存量债务。

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课后测试

第二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单选题 1、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特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2.5 分) A 基金管理人可以收取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浮动报酬 B 基金投资收益可以根据基金合同分配而不按份额比例分配 C 基金投资损失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承担 ?D 基金扣除费用后的盈余由基金合同当事人共同享有 正确答案:D 2、下列不属于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是()。(2.5 分) A 基金份额持有人 B 基金管理人 ?C 基金销售机构 D 基金托管人 正确答案:C 3、按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形式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2.5 分) A 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B 本币份额基金和外币份额基金 ?C 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D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正确答案:C 4、依据所承担的职责和作用的不同,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分为()。Ⅰ.基金当事人Ⅱ.基金市场服务机构Ⅲ.基金监管机构Ⅳ.基金自律组织(2.5 分)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Ⅰ、Ⅲ ?D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D 5、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需要对所投资证券进行研究与分析,关于该项工作对证券市场的意义,以下表述错误的是()。(2.5 分) A 有利于市场合理定价 B 有利于提高市场有效性和合理配置资源 C 有利于促进信息的有效利用和传播 ?D 有利于减少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 正确答案:D 6、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当事人不包括()。(2.5 分) ?A 基金销售机构 B 基金管理人

C 基金投资人 D 基金托管人 正确答案:A 7、()既是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2.5 分) A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 ?B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C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 D 基金投资人和基金托管人 正确答案:B 8、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原()的行业自律职责转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5 分) A 中国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 B 中国证券业协会 ?C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司会员部 D 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 正确答案:B 9、()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开放式基金的长期经营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2.5 分) A 投资于流动性较高的证券 B 依照投资计划投资 C 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 ?D 过度重视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正确答案:D 10、采取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的结构形式的基金被称为()。(2.5 分) A 基金中的基金 B 指数基金 C 平衡型基金 ?D 伞型基金 正确答案:D 11、我国目前的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投资人如果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拥有的权利不包括()。(2.5 分) A 基金份额的所有权 B 基金份额的处置权 C 基金份额的收益权 ?D 基金资产的管理权 正确答案:D 12、证券投资基金具有集合投资的特点,集合投资的优点是()。(2.5 分) ?A 具有规模优势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 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直接管 理体系,指导、规范投资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控制程序,加强公司项目直接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的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投资、公司受托代表各类型专项资金投资等以公司作为出资人对非投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券投资、公司直接债权性投资和混合性投资等。 涉及通过设立基金形式进行主要进行债权投资产品、及以二级市场买卖为主营业务的主动管理型股票投资产品,按另行专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预审、立项、尽职调查、论证、讨论、决定、投资实施等。 第五条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与所投资企业及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市场情况、技术水平、生产要求、发展前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公司参与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中提到的投资业务部门”指投资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 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

担任。投资委员会成员连续3 次未能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书,则为不能履行职责、视为弃权,自动从投决会中除名。第十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当以下职能:审查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审查风险控制部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报告;审定投资合作方案; 投票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决定项目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能包括投资审查、项目审核、风险控制等。第十三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参加,如需外聘专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第十四条投资决策需要的文件应提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参会成员应认真阅读送达的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三章投资对象和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在所处行业和区域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有上市预期的企业或已上市企业、拟挂牌或已挂牌企业、符合一定标准的并购企业及被 并购对象 第十六条投资方式可以是以股权投资和债券、优先股、可转换股权的债权等准股权方式,不得以担保、借款等方式。 第四章投资决策流程 第十七条各投资业务部门对外受理申请投资项目。(附件1:投资流程图)第十八条 投资经理受理申请项目后,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 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及其他方面的分析,按照公司的投资规划,综合考 虑、严格筛选,并初拟投资条款清单,形成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根据投资经理提交的初拟投资条款清单、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并结合咨询专 家意见,各业务部负责人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预审;风险控制部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并由风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及管理流程(精)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及管理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投资领域的不同,相应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尚处于试点阶段,市场准入条件较高,而且政府主导性强。 1.产业基金发起设立 1.1发起条件 1.基金拟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起人须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持续保护良好财 务状况,未受到过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3.法人作为发起人,除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外,每个发起人的实收 资本不少于2亿元;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每个发起人的个人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1.2申报核准要求 1.50亿元以下(含50亿元规模的产业基金只需在发改委备案。 2.50亿元以上规模的产业基金由发改委审批。

1.3申报人 产业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作为申报人 1.4发起人 由两类机构构成:一是大型产业集团,二是金融企业,后者中目前只有信托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在法律上没有障碍。证券公司有股票投资和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经验,但是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差异很大,根据分业管理的原则,证券公司不宜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1.5设立形式 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三种方式设立:契约/信托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三种形式在法律基础和设立程序方面都已经没有障碍。 2.产业基金的募集 2.1 募集方式和规模 私募方式募集,且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 产业基金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 2.2 交易方式 封闭式基金 2.3 存续期限 产业基金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 3.产业基金的治理结构 3.1 产业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省财政厅出资设立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管理、提高基金配置效率,根据国家、省有关基金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省级财政注资为主、基金运营产生收益等为资金来源成立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第三条基金运作管理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滚动发展”。 第二章管理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制。为提高基金管理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基金另设监督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 第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省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商务厅、城乡建设厅、科技厅以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同志等。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审议修改《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二)审议基金发展规划; (三)审议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对基金管理绩效目标进行考核监督; (五)其他应当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事项。 第六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作为基金管理常设机构,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事务,包括负责基金的筹资、组建、投资(退出)、风险控制、投后监管、资金监管等事宜。 第七条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市场化运营,为确保基金投资运营符合省委省政府战略布局,基金运营管理人提出基金具体投资运营建议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报批后,方可执行投资运营业务等具体经营事项,并代表政府投资基金持有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或资产。 第八条基金监督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在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基金参与方推荐财务管理专业人员中选聘产生,对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监督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监督基金的使用; (三)参与对基金管理的专项检查。 第九条基金咨询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在省内外政府机关、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单位的专业人员以及律师、注册会计师中选聘产生,对管理委员会负责。其职责是对基金投资等重大事项提出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第十条基金监督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召集,各委员以独立身份参与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投资范围与运作方式 第十一条基金主要投资于我省范围内的项目和企业,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及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等战略规划的转型升级项目。 第十二条基金采取“母-子基金”投资方式运作,子基金分直投子基金和设立市场化子基金。 第十三条直投子基金从母基金中安排不超过40%的资金,按市场化原则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运营。

证券投资基金考试题目

证券投资基金考试题目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的概述 1、简述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一)集合理财、专业管理(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严格监管、信息透明(五)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2、什么叫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两者有什么不同?(不做重点,看看即可)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1.期限不同。封闭式基金一般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而开放式基金一般是无期限的。 2.份额限制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开放式基金规模不固定。 3.交易场所不同。封闭式基金份额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份额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5.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策略不同。基金经理不会在经营与流动性管理上面临直接的压力。开放式基金则面临来自投资者要求赎回投资的压力。一般开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更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1、简述基金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基金进行分类: (一)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二)根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等 (三)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等 (四)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增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以集合投资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发行 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托管人托管、监督,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和运作资金的证券投资,具有投资额小、费用不高,专家理财、风险较低,买卖方便、变现性强,专人保管、安全性高等特点,对活跃证券市场、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促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深受 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青睐。近年来,在我国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 驱动下,基金业快速发展,基金业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 重要。而如何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建立完善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增 强对投资基金的引导和管理,已成为我国基金业规范、稳健运行的迫切 需要。 1监管的原则 1.1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在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不可避免地 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综观世界基金业的发展历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都 被各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和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保护 投资者利益成为基金立法和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严格的监 管体系,来抑制欺诈客户、操纵市场等证券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对投资者的保险系和赔偿基金,不但是对 投资人信心的保证,也会为经营不善的基金公司尽早退出市场扫清障碍。 1.2依法监管原则 这是世界各国都严格执行的原则。规范、有序的基金市场离不开严格 的法律法规,无法可依、滥用监管权必将导致基金市场的混乱和危机。 所以,相关投资基金的法律体系必须健全,可操作性强;监管主体的地 位及其权利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严格依法监管,防止滥用监管权;监 管者要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独立性,保证规则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第一章产业投资基金 第一节产业投资基金得含义及特点 产业投资基金简称产业基金,就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客观需要得金融创新工具。产业基金得设立到目前为止尚无法可依,因此一直以来对产业基金得界定没有统一得标准。未获通过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中所定义得产业投资基金就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与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得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与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瞧出,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特征:(1)集合投资制度;(2)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3)基金机构与管理机构分开。 第二节发展我国产业基金得政策制约 虽然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得实践已经风起云涌,但产业基金得法律框架与监管体系还未建立,并且存在着较大得争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主要担心设立产业基金得风险,但风险就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与法律规定控制得,这一点并不能成为产业基金法难产得理由。实际上,现在得障碍主要存在于对创业投资与产业基金得概念与作用得争论上。其中,科技部与原国家计委之争最具代表性。原国家计委与科技部得立法思路从一开始就有分歧。产业基金立法得提出在原国家计委,但占产业基金半壁江山得创业投资基金立法,却由科技部倡导。科技部就是七部委文件(即《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得牵头单位,它主张制订《创业投资公司暂行办法》,再附加《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来规制产业基金得主体-创业投资基金,以加强科技产业得发展力度。它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再另行制订一套所谓得“创业投资基金”得法律法规。而原国家计委则希望通过发展产业基金在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替代积极得财政政策融资方式。因此,早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就向国务院报批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但因在立法过程中引发得类似以上所述得许多争论性意见迟迟无法通过。当年7月,该《暂行办法》被国务院常务会议搁置。2003年以来,一份旨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或合同章程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 职责。 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 第五条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 第九条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制定投资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合同等(以下简称章程),明确投资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 第三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和风险控制 第十条政府投资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

XX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7]278号)文件精神,加强公司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规范基金销售服务行为,加强对投资者风险提示的力度,确保将适合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基金投资者适用性,促进公司基金代销业务的健康发展,现制定本管理办法,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落实。 第一条基金销售适用性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提示,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支持基金销售适用性在基金销售中的运用。 第四条公司必须在实施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过程中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当基金销售单位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公司基金销售部门应当将基金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基金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都要了解并做出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性原则。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和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五条公司应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 公司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由公司基金产品部负责实施,通过各种业务沟通、工作访问、监管机关和中介机构咨询等方式,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情况,并将调查的结果作为是否代销该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产品或是否向基金投资人优先推介该基金管理人的重要依据;开展审慎调查应当优先根据被调查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接受被调查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使用的,必须对信息的适当性实施尽职甄别。 第六条公司应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 公司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应由合规风险部负责实施完成,该部门应提供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其说明,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结果应当作为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风险应当包括以

产业基金基本模式最全解析汇报汇报

产业基金基本模式最全解析 一、结构化基金基本要素:基金结构:上市公司出资作为基金的劣后级,投资机构出资作为夹层(或中间级),并由投资机构负责募集优先级资金。上市公司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实质性参与或主导基金投资决策(见上图红色虚线部分):1)设立控股子公司作GP,2)由控股子公司与投资机构双GP运作或双方合资成立投资公司作为GP,3)投资机构作为GP,但上市公司有否决权。收益分配的顺序一般是:1)优先级资金本金及收益,2)夹层本金,3)劣后本金,4)基金管理人本金,5)剩余投资收益按一定比例由劣后级、夹层及基金管理人分配。增信措施:1)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为优先级资金提供保本及收益承诺,2)上市公司承诺收购所投资项目,3)以投资项目的收益权质押存续期:一般为2-10年,主流5-6年。退出方式:IPO、并购、管理层回购、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一般会约定上市公司有优先收购权。所投资项目以资产注入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内,基金实现退出,退出方式可以是现金,或现金+股票,或股票(见上图虚线所示)。管理费:市场主流的管理费为2%。出资形式:主流操作方式有两种:1)分期出资,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相应比例的出资;2)承诺出资,按基金投资进度以项目出资。投资领域:为上市公司“量身定制”,一般为

上市公司产业链上下游或上市公司意欲进入的新兴战略业务。投资决策:一般由上市公司占据主导地位。案例1:东湖高新(600133)与光大资本联合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结构化基金东湖高新出资3亿元作为劣后资金,光大资本出资3亿元作为中间级(夹层)资金,由光大浸辉投资负责募集18亿优先级资金。由光大资本100%控股的光大浸辉投资作为基金GP。基金规模:24亿。存续期:3年(2年投资期,1年退出期)。退出方式:IPO、并购、管理层回购、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收益分配: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分配顺序如下:1)优先级资金到期一次性收回投资本金,2)优先级资金获得固定收益:按投资本金不超过7.8%计算年化收益,3)夹层资金收回投资本金,4)劣后级资金收回投资本金,5)基金管理人收回投资本金,6)剩余的投资收益在劣后级资金、夹层资金之间按80%:20%的比例进行分配。基金管理人不分享超额收益。管理费:不超过市场平均水平。出资形式:承诺出资制,投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度将根据基金投资进度,分期实缴到位。案例2:暴风科技(300431)联合中信资本发起设立境外并购基金优先级为平安信托的 产品,占基金总规模的75%,是主要的基金提供方,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劣后级是暴风科技与淳信奋进,分别占基金总规模的10%和15%。收益分配中,优先级超额收益的90%归属于劣后级;暴风科技大股东冯鑫对基金整体进行最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有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条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第四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等组织形式。第五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第六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政府出资人不得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第七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基金在贯彻产业政

策、引导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业务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管理,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维护有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第二章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和登记管理第九条政府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可以采取全部由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或向符合条件的已有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等形式。第十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金部分应当采取私募方式募集,募集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第十一条除政府外的其他基金投资者为具备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第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并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登记。发展改革部门应于报送材料齐备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第十三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应符合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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