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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_中间产品储存条件与储存期管理规程

23_中间产品储存条件与储存期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中间产品的储存条例及储存期管理规程,防止中间产品在储存过程中变质、污染。范围:适用于中间产品的储存管理。

责任:质量管理部、生产部、各车间负责本规程的执行。

内容:

1 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包括中药材浸膏、灭菌后中药细粉、颗粒、素片、糖衣片、薄膜衣片、加蜜料坨、素丸(小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口服液混合液、中药渗漉液、酒剂配制液、已熬制糖浆、炼蜜等。

2 中间产品应按规定贮存条件妥善保管。

3 根据重点产品的稳定性规定贮存期,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按特殊要求规定贮存期。

3.1中药浸膏:密封,贮存在0℃-6℃的冷库中。贮存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贮存期复验合格后贮存期30天。

3.2中药渗漉液:密封,贮存温度0℃-6℃的冷库中,贮存时间不超过90天,超过贮存期后复验合格后贮存期为30天。

3.3酒剂配制液:密封,贮存在0℃-6℃的冷库中,贮存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贮存期后复验合格后贮存期为30天。

3.4已熬制糖浆、炼蜜:贮存期为2天。

3.5蒙脱石散:中间站贮存期为10天。因该品种易吸潮,超过贮存期后重新烘干处理。

3.6灭菌后中药细粉,密封保存,灭菌后7天内使用,超过7天重新灭菌后使用。因生产情况或生产计划灭菌后近期不生产的,密封保存,贮存期为90天,超过贮存期后复验理化项目合格后贮存期为30天,灭菌后使用。

3.7颗粒、素片、糖衣片、薄膜衣片、胶囊、素丸等:密封保存,贮存期为90天,超过贮存期后复验合格后贮存期为20天。

4 复验合格后的中间产品,执行复验后的贮存期规定。

5 中间产品存放时就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待验、合格、不合格品应分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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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SC-023-D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光泽县永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二、安全例会制度 (2)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四、安全检查制度 (4)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5)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6)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7)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8)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0)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3)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5)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8) 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十八、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 十九、民爆物品购买、爆破作业使用管理制度 (21)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21 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3)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4) 二十四、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 (25) 二十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制度.. 30 二十六、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1) 二十七、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中间产品储存期限验证方案

中间产品储存期限验证方案 1.概述:我公司根据实际生产安排制定中间产品储存期限标准管理规程,根据GMP要求,对 中间产品储存期限标准管理规程中中间产品储存期限进行验证。 2.验证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 《生产过程内控质量标准》; 3.验证目的 通过验证证中间产品储存期限标准管理规程各产品储存期限设定合理,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此规程中产品储存期限存放,不会对产品质量造成任何影响。从而确保产品质量 4.验证内容 4.1物料储存期限验证,选择最难储存产品物料进行验证,故选择进行验证 验证批次:连续3批。 验证方法:分别在5天,7天时取样,进行水分,微生物检测。 可接受标准:水分:;微生物 .。 结果见记录1 4.2浸膏储存期限验证:选择最难储存产品物料进行验证,故选择进行验证 验证批次:连续3批。 验证方法:分别在7天,10天时取样,进行微生物检测。 可接受标准:微生物 .。 结果见记录2 4.3生药粉储存期限验证:选择最难储存产品物料进行验证,故选择进行验证。 验证批次:连续3批。 验证方法:分别在7天,10天时取样,进行微生物检测。 可接受标准:水分:;微生物 .。 结果见记录3 4.4干膏储存期限验证:选择最难储存产品物料进行验证,故选择进行验证。 验证批次:连续3批。 验证方法:分别在3天,5天时取样,进行微生物检测。 可接受标准:水分:;微生物 .。 结果见记录4 4.5干膏粉储存期限验证:选择最难储存产品物料进行验证,故选择进行验证。 验证批次:连续3批。 验证方法:分别在15天,20天时取样,进行微生物检测。 可接受标准:水分:;微生物 .。 结果见记录5 4.6总混后药粉、颗粒储存期限验证:选择最难储存产品物料进行验证,故选择进行验证。 验证批次:连续3批。 验证方法:分别在15天,20天时取样,进行微生物检测。 可接受标准:水分:;微生物 .。 结果见记录6 4.7素片储存期限验证:选择最难储存产品物料进行验证,故选择进行验证。 验证批次:连续3批。 验证方法:分别在7天,10天时取样,进行微生物检测。 可接受标准:水分:;微生物 .。崩解时限:

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管理规程

编号:SMP-QA-****(****) 发放部门: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生产部、物料部、QA、QC 有效期、复验期和贮存期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贮存期限管理,保证在库物料和产品的质量。 范围:原料辅、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责任:QA、QC、仓库管理员 程序: 1、定义: 有效期: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生产厂家明确标识于物料或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表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在该日期内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超过这个日期就不能再使用。 复验期: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贮存期:指在规定的条件下,预计性能会变化的产品可保持其基本性能的存放时间。 2、流程 物料有效期和复验期管理 2.1.1物料应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发放使用。 2.1.2有效期物料: 规定有效期的物料储存达到有效期后,不得复验使用,按“不合

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2.1.3复验期物料: 规定复验期的原辅料,在复验期前10天,仓库管理员填写“复请验单”,提出复验申请,复验项目与物料入厂检验项目相同。超期未复验,按偏差处理。 QC对复验合格物料出具合格报告书,质量受权人或转授权人审核批准放行。复验不合格,QC启动OOS程序,排除实验室偏差后出具不合格报告书,放行人停止该批物料放行,启动偏差程序,调查根本原因(常见原因为物料储存过程中污染变质或复验期制定不合理),并提出相应纠正预防措施。 原辅料复验总次数不超过3次,复验后复验期变为初始复验期的一半,举例某物料初始复验期为1年,后续3次复验后期限即为6个月。3次复验到期后原辅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包装材料不限制复验次数,复验后复验期变为1年。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贮存期管理 中间产品应当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存放保管,在贮存期限内使用,进行下一工序生产加工。 中间产品储存超过贮存期,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成品有效期管理 成品有效期按国家注册批准的日期制定,需在有效期内发放和销售。 超过有效期的成品按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标准化工作是公司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准则,做好标准化工作,对于推动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承担上级标准的制定、修订;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切实加强标准化管理;公司应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各个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系统效应。 1.3 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标准化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标准化工作在技术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产品开发部门归口管理,日常标准化工作由产品开发部门工艺研究所负责,管理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职能 2.1 贯彻执行上级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2.2 贯彻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2.3 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参加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讨论审定会议,对标准草案及时提出意见。 2.4 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 2.5 进行企业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改进设计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参加产品鉴定会议,发表标准化审查报告。进行定型后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2.6 负责对各部门、分厂(分公司)标准化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兼职标准化员做好对工艺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提供有关标准化资料。 2.7 负责有关标准的宣贯和有关标准化知识的讲座。 3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要求 3.1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月做好标准化工作实施计划的制定和总结,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年度总结。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每月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五、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六、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 动。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23 中间产品储存条件与储存期管理规程

文件名称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制订部门生产部中间产品储存条件与储存期管理规程 审核人 审核日期批准人 批准日期文件编号GB-SC-023-D 生效日期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各车间 目的:建立中间产品的储存条例及储存期管理规程,防止中间产品在储存过程中变质、污染。 范围:适用于中间产品的储存管理。 责任:质量管理部、生产部、各车间负责本规程的执行。 内容: 1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包括中药材浸膏、灭菌后中药细粉、颗粒、素片、糖衣片、薄膜衣片、加蜜料坨、素丸(小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口服液混合液、中药渗漉液、酒剂配制液、已熬制糖浆、炼蜜等。 2中间产品应按规定贮存条件妥善保管。 3根据重点产品的稳定性规定贮存期,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按特殊要求规定贮存期。 3.1中药浸膏:密封,贮存在0℃-6℃的冷库中。贮存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贮存期复验合格后贮存期30天。 3.2中药渗漉液:密封,贮存温度0℃-6℃的冷库中,贮存时间不超过90天,超过贮存期后复验合格后贮存期为30天。

3.3酒剂配制液:密封,贮存在0℃-6℃的冷库中,贮存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贮存期后复验合格后贮存期为30天。 3.4已熬制糖浆、炼蜜:贮存期为2天。 3.5蒙脱石散:中间站贮存期为10天。因该品种易吸潮,超过贮存期后重新烘干处理。 3.6灭菌后中药细粉,密封保存,灭菌后7天内使用,超过7天重新灭菌后使用。因生产情况或生产计划灭菌后近期不生产的,密封保存,贮存期为90天,超过贮存期后复验理化项目合格后贮存期为30天,灭菌后使用。 3.7颗粒、素片、糖衣片、薄膜衣片、胶囊、素丸等:密封保存,贮存期为90天,超过贮存期后复验合格后贮存期为20天。 4复验合格后的中间产品,执行复验后的贮存期规定。 5中间产品存放时就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待验、合格、不合格品应分开存放。 6变更记载 文件编号 GB-SC-013-C GB-SC-013-D生效日期 2007年7月26日 ——是否新增 否 否增加范围和责任变更内容 —— 7相关文件无

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发行日期版本修改内容 2015.11.11 V1.0 原版 2016.9.1 V1.1 保存期限及方式

1.目的: 规范物料贮存管理规程,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对公司内部需要做存储期限管理的物料建立产品收货、库存管理和物料出库使用等的操作,规定各物料贮存周期要求和超期物料处理要求。 3.定义: 无 4.职责: 4.1 仓管部:负责物料信息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如发现过期产品需申请报废或申请复检,并负责后续处理。 4.2 质检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4.3 生产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5.内容: 5.1物料贮存周期要求 5.1.1贮存周期按零部件入库日期计算。 5.1.2物料堆放必需符合公司相关物料管理条例,不得出现混料。需确保库区内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物料受热受潮。 5.2 物料保存要求: 5.2.1 保存场所温度: 5.2.1.1 材料仓:温度:20℃~28℃、湿度:40%~70% 5.2.1.2 半成品/成品仓:温度:20℃~28℃、湿度:40%~70% 5.2.2 在库品保管场所,当温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件: 5.2.2.1 远离会产生蒸气的装置 5.2.2.2 避免潮湿或结露的情形发生 5.2.2.3 避免空气中有腐蚀性气体(硫磺气,氨气及盐) 5.2.2.4 避免阳光直射 5.2.2.5 远离会产生振动,粉尘的装置 5.3到期处理流程 5.3.1 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物料,由计划/财务系统抓出并审核,交IQC检验,检测结果由质量主管批准。 5.3.2 如检验后应报废物料,由仓库填写报废申请单,交仓库主管和运营经理审核后,递交财务申请报废;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的管理规程

某某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 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的管理规程,规范各品种检验工作,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适用范围:适用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 责任人:仓库保管员、质量保证室人员,中心化验室检验员 程序: 1.质量保证室人员按《取样管理规程》对所有进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在产的中间产品及成品进行取样、送样。 2.中心化验室依据<质量标准>,按照<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3.中心化验室各室主管在接到样品时,应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送验日期等,核对无误,将检品分发给相关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4.原辅料、包装材料 4.1凡生产用的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进库前均应经过仓库保管员初验,不符合规定不得进库。初检合格方可进库由仓库保管员填写“请验单”交给质量保证室取样。 4.2质量保证室接到“请验单”和供方全检合格的报告单后应在24小时内取样并送达中心化验室。 4.3由质量保证室将中心化验室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连同“物料放行单”一并送交仓库保管员。 5.中间产品 5.1中间产品指按工艺规程生产的在产产品。 5.2中间产品应由车间主管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及时填写“请验单”由QA检查员取样并送至中心化验室。 5.3由中心化验室对中间产品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企业内控标准,质量保证室将“中间品检验报告、放行审核单”一并交车间。 5.4此时车间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生产,中间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流入下步工序。 6.成品 6.1接到车间“请验单”后由质量保证室QA检查员按《取样和送样管理规程》在生产的前、中、后三个阶段分别取样,同时取好留样观察所用的样品并转交中心化验室。 6.2“成品检验报告”复核无误后交质量保证室。

2011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范本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编写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是企业标准备案时的必备资料,对于了解标准制定的背景、依据,保证标准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统一《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特编写此作业指导书。 2 内容要求 2.1标准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2.1.1所申请企业标准的产品是否已存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如已存在相关的可参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应写明参考哪个标准,该企标与所参考的国标、行标不同点及理由; 2.1.2如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可参照,可参考以下例子的表述方法。 例:标准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除雪是我国北方每年冬天都面临的艰巨任务。尤其是公路建设的发展,高速公路的兴起,传统的人工除雪已远远不能适应需要。积雪不能及时除掉,给交通带来极大的困难。目前为提高除雪效率,只能喷洒大量的盐。盐有腐蚀性,对路面、环境和车辆危害是不小的。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公司开发了新型环保除雪剂--冰雪融。该产品是专利产品,具有腐蚀性低、无环境污染、融雪能力强、成本低等特点。为保证该产品的生产质量,特制定本标准。(仅供参考,应按实际情况编写) 2.2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 2.2.1如依据某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而制定的,应写出参照哪个标准,该企标的哪些内容严于或等同于国家、行业标准。 例:本企业标准参照GBXXX《XXX》,其中XXX指标严于该国标,其他指标与该国标持平。 2.2.2如没有相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写明相关领域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对该产品的限量指标的要求。 例:本公司制定的“三合一奶茶(固体饮料)”企业标准现暂无相应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标准,在制定中以GB 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蛋白型的技术指标为基础,其中XX项的要求严于该卫生标准。 2.3确定主要技术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的目的和依据 2.3.1标准中各项指标要求,应一一列举出其制定的依据,特别是直接参照执行某标准条款内容,在引用标准中看不到具体标准号的要特别指出。 2.3.2对检验规则中的出厂检验项目与型式试验项目的确定依据应着重说明,其他作简要说明。 例: (一)制定本标准技术要求的目的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项目部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项目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 2、项目部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 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按期整改。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统计上报。 1.2.2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最终)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20课时。 2、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款10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100元,未记录、未签字罚安全员款50元。 3、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2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20元。 第二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服从安质部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做到交接班你不来、我不走。 3、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 4、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爆破物品。 5、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帐完整的上报安质部,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7、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交接班一起交接。 8、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单位,人要进行洞前检身,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材、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9、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三条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制度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4、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5、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物料储存管理制度

物料储存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第2条物料存储原则。 (1)安全可靠原则。 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2)分类摆放原则。 按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3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库区定置管理图,并在仓库现场放置库区定置管理图,按定置管理要求严格地将不同品种、规格的产品分别存放,不允许出现混料放置的情况,必须在物资保管卡上标明材料存放的架、层、位、区域号。 第4条建立仓库看板管理,及时公布产品信息(短缺等异常信息)及库房管理动态,并随机更新。 第2章物资摆放管理 第3条凡吞吐量大的用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号位编号。 第4条物料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贵

重物料要设专库或专柜保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单独按规定存放。 第5条物料的计量单位要按照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的物料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保证同一物料前后计量单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6条原则上编号采取“四号定位”法:第一位表示库房或货场的编号;第二位表示货架或货场内分区的编号;第三位表示货架层次或货场分排编号;第四位表示物料位置或货场垛位编号。具体编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第7条物料码垛要牢固、整齐,要留有工作道,便于保养、清点、收发,应当按种类、包装、体积、重量合理堆码。所有物料一般均应上架,对不能上架的大件物料,应按规格分类集中放置,并做标识。放在室外的大件物料必须遮盖。 第8条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9条仓库管理部门对所经营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向主管反映并立即委托维护。 第3章物资盘点管理 第10条仓库建立库存数量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核算,月终结账和实盘完毕后与财务部门对账。 第11条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报表。管理员依据产品安全存量计划,做好产品存量检查工作,当安全存量不足或库存缺料时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紧急采购申请,并在看板上记《库存材料抽查记录表》。 第12条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会同财务部相关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管理规程,做到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合理储存,避免发生保管、发放的差错。 范围: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品。 职责:制造中心、综合制剂车间、提取车间、供应仓储部、QA人员。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百一十八、一百一十九、一百三十 一、一百三十二条。 内容: 1 定义: 1.1 中间产品指完成部分加工步骤的产品,尚需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待包装产品。 1.2 待包装品尚未进行包装但已完成所有其它加工工序的产品。 2 中间品分类: 提取工序中间产品和制剂工序中间产品。 3 各工序生产结束后,生产操作人员按规定将中间品、待包装产品放入各工序规定 的容器(或按各工序规定进行包装),每个容器(或包装)挂上状态标志,标明 内容物的品名、批号、规格、重量(毛重、皮重、净重)或数量、工序名称、交 料人、日期等,送到中间站,履行交接手续。 4 移交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容器(或包装)表面必须清洁干净。 5、中间站管理员填写“中间站物料收发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物料 来源、物料去向、数量、容器数、物料名称、交料人、接料人。 6、储存 6.1 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存放于相应的专门区域,并有明显标记。 6.2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必须根据不同的状态、分别存放。状态分为:待验、合 格、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6.3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必须按品种,批号码放在一起,摆放整齐。不同品种、批 号之间要有一定距离,且不同批号产品不能存放在同一货架上,并于每个品种, 每个批号产品前挂牌注明品名,规格,批号,容器数,入库日期等。

物料存储管理规范

物料存储管理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和防护有序进行,以维护质量良好。 2.范围 本公司所有物料、半成品及成品。 3.职责 3.1 仓库负责使本控制办法得到有效实施。 3.2 计划部负责超期物料是否再使用的判定。 3.3 品质部和工程负责超期物料的检验和分析。 4.定义与缩写 无 5.工作流程及内容说明 5.1 储存期限 5.1.1 贴片阻容件类: 6 个月 5.1.2 (真空包装)IC :1 年 5.1.3 SMD 类贴片 LED 元件:1 年 5.1.4 插件阻容件类: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电感、晶振:3~6 个月 5.1.5 插件变压器类:6 个月 5.1.6 插件 IC 类:4 个月 5.1.7 PCB 类(PCB、PCBA):6 个月 5.1.8 插件连接器类:6 个月 5.1.9 小型的电力,电子装置类:6 个月 5.1.10 包装材料类:12 个月(彩盒 6 个月) 5.1.11 塑胶类:4 个月 5.1.12 金属类:6 个月 5.1.13 助焊/去焊剂类、松香、天那水、酒精等:供应商提供期限 5.1.14 锡膏:6 个月 5.1.15 锡线类(锡线、锡条等):6 个月 5.1.16 半成品:6 个月 5.1.17 成品:6 个月 5.1.18 电芯:12 个月(每三个月分容一次) 5.2 储存区域环境 5.2.1 储存区分为:暂存区、良品区、不良品区。 5.2.2 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 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5.2.2.1 IC\电芯仓库温度<40 度、湿度<70%;

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

中文名称:企业标准 外文名称:Enterprise standard 我国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 4个层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基本介绍:我国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照适用范围将标准划分为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4个层次。各层次之间有一定的依从关系和内在联系,形成一个覆盖全国又层次分明的我国标准体系。企业标准虽然是我国标准体系中最低层次的标准,但这不是从标准的技术水平的高低来划分的。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企业标准一般以“Q”作为企业标准的开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的作用已不只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而是企

业开创市场继而占领市场的“排头兵”。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国钢铁企业“堆积如山”的矿渣既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又加重了环境污染,宝钢成功地将矿渣研制成具有抗腐蚀性好、抗微收缩、强度高的矿渣微粉,并将这一科研成果转化为《宝钢高炉渣微粉》企业标准,依靠标准,打开了市场大门,矿渣微粉广泛应用于磁浮工、,越江隧道等大型工程,既节约了能源,实现废物综合利用,每年还可创利润5000万元。 主要分类 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制定原则: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2)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3)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6)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7)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企业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为了适应市场竞争,企业了解标准化工作的相关知识,解决产品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所产生的问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物资储存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物资储存单位负责人及下属人员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消防、储存、装卸、检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危险品应单独仓库存放,并按照危险品规定进行储存管理。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仓储保管要求,防火、防爆、防毒害的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保管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保持动态巡检,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用火、用电管理 1、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单,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审批单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3、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装置周边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6、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

特殊物料管理贮存与发放管理规程

特殊物料管理贮存与发放管理规程 目的: 建立特殊物料管理贮存与发放管理规程,确保特殊物料的有序发放。 范围: 库存细贵料、毒剧药(包括危险品)及标签、使用说明书。 责任: 仓库保管员制定; 仓储部部长审核; 主管生产副经理批准; 仓储部、车间、质保部执行。 内容: 1.特殊管理的物料贮存基本要求,除应符合《物资贮存管理规程》相关项下的规定外,还应做到: 1.1特殊管理的物料应专库或专柜贮存。 1.2细贵药材入库首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常及破损,铅封是否完好,每件标明品名、批号、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的标志及毛重和净重,并附有地方药检部门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对需特殊保管的细贵药应密闭贮藏,防止其它发生变化,影响药材质量。细贵药材库(柜)应双人双锁特殊管理,质检室保管一把锁的钥匙,仓库保管员保管另一把锁的钥匙,其他人不允许进入,投料时由质检室通知药品检验所监督投料。 1.3毒、麻类及精神药品要单独专库或专柜存放,质保部保管一把锁的钥匙,仓库保管员 保管另一把锁的钥匙,双人双锁管理。 1.4有低温贮存要求的中间体在冷库内存放。 1.5标签、说明书应按品种、规格专库或专柜存放。 1.6易燃易爆危险品设专库存放,应无泄漏,贮存容器外壁是否贴有危险品标志。包装应采用保温、阻燃容器盛装。 1.7空心胶囊应专库存放,按贮存要求控制温、湿度(相对湿度35%~65%,温度15~25℃。),定期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 1.8设阴凉库,存放有需贮存于阴凉处的中药材等物料。 2.特殊管理的物料发放 2.1车间领料员将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核对其项目是否填写完全,是否经车间主任审核、生产部部长签字。细贵、毒、麻药品领发均由双人执行并复核签字。 2.2发放细贵料、毒剧药(包括危险品)及辅料的备料必须在与洁净级别相适应的区域进行,用天平称量,精确称量至0.1g。细贵料要在使用前由质保部联系药品监督局有关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共同开锁,计量发放,并监督投料,并填写记录。毒麻品及精神药品由质保部长与仓库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201x年6月8日发布 201x年6月8日实施 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仓库管理适用于本只制度。 3、编写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4、职责 4.1供应部对其所属仓库进行管理,落实仓库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应知应会培训,生产安全部进行监督。 5、管理要求 5.1组织管理 5.1.1新建、改建、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罐区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防雷需要装置避雷设施。 5.1.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2 储存管理 5.2.1库房物品按种类、型号分类存放,不得混放。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极限。 5.2.2 应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2.3库房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

搭建隔层,在库房罐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5.2.4 库区要经常保持清洁。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5.2.5 库房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设置适当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布置在明显和便于使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寒冷季节应对消防设施采取防冻措施。 5.2.6定期点验库存产品,做到帐物相符。 5.2.7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2.8仓库内消防、通风、机械车辆,应由专人管理维修,无关人员不得操作。 5.2.9库存产品要码放整齐,做到离墙离地,防止受潮霉变。 5.2.10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品仓库。私人物品不得私自入库存放。 5.3 明火管理 5.3.1仓库内严禁吸烟、用火。特殊情况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证。 5.3.2仓库安装电气设施,应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008 车间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品管理规程

【目的】 规范各生产车间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品的管理,保障车间生产的顺利进行,防止贮存、转移和交接过程中的混淆、污染和交叉污染,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范围】 适用于车间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品的管理。 【职责】 1生产部 1.1进行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品的转移、暂存和交接; 1.2对退库物料进行申请。 2QC 对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品和退库物料进行检验。 3QA 批准退库物料。 【内容】 1定义 1.1物料:指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 1.2中间产品:指完成部分加工步骤的产品,尚需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待包装产品。 1.3待包装产品:指尚未进行包装但已完成所有其他加工工序的产品。 2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转移交接 2.1一般生产区内的转移交接 2.1.1物料由物流通道进出一般生产区。 2.1.2车间领料员根据物料请领单同仓库管理员逐件核对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检验报告书等是否与领料单相符,确认质量符合要求、数量无误,包装. 完好方可领料,双方在领料单上签字。 2.1.3原辅料、包装材料在进入物料暂存间之前要在脱包间除尘或在脱包间脱去外包装,送入物料暂存间贮存。在运送过程中要保证外包装的完整,严禁物料洒落。 2.1.4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转移要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2.2洁净区内的转移交接 2.2.1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品进出洁净区按《洁净区人流物流管理规程》进行管理。 2.2.2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放入洁净区中转站后,车间岗位操作工填写请验单,由现场QA取样,交QC进行检验。 2.2.3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质量应符合企业质量标准,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放行参见《产品放行管理规程》,未放行的产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参见《不合格品管理规程》。 2.2.4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品进出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3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暂存 3.1按照《现场定置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定置摆放、分类存放,按品名、规格、批号等摆放整齐,并悬挂货位卡和产品状态标识卡。 3.2储存条件应符合产品的存放要求。

物料贮存管理规程(参考Word)

1、目的;建立物料贮存管理规程,以使物料的存放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2、适用范围: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3、有关责任:储运处、质量保证部。 4、规程内容: 4.1 物料贮存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根据物料的编码规程,合理安排货位,统一库房布局,保证使用面积。库房应标有货位平面示意图、物料类别、货位排号。 4.1.2 根据物料属性应分类分库,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码放整齐、不得倒置、保持整洁,仓板底能通风防潮。 4.1.3 贮存物料应有明显状态标记:待验、合格、不合格、退库区,不得混合存放。 4.1.4 贵细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危险品、酸性物料、碱性物料、液体物料、固体物料应分库分区贮存。 4.1.5 标签、说明书、封口签及印刷好的包装材料应分库专账管理。 4.1.6 库房必须符合物料或产品的存放的温湿度要求。空心胶囊、浸膏及要求阴凉贮存的原辅料,应贮存阴凉库。 4.1.7 对易挥发性物料应专库存放,不得污染其它物料,并保持通风良好。 4.1.8 库房货物应按规定距离码放:批与批之间15cm,垛与垛间距为50cm,垛与墙间距为30cm,垛与梁间距为50cm,垛与地面间距为15cm,与水暖散热器、供热管、电器设施、照明灯具都应保持一定距离。 4.1.9 库房内货物,要码放整齐,标志明显,搬运文明,严禁野蛮操作。 4.1.10 库房内所有物料、记录、表格、单据、状态标记要妥善保存、及时填写,账、卡、物保持相符。 4.2 养护设施的管理 4.2.1 库房内应安装排风设施,配置温、湿度计,保持通风养护,卫生清洁。一般情况下,排风扇开启时间是上午10︰00 -12︰00,下午14︰00-16︰00,下雨天、有雾天不允许开启排风扇。 4.2.2 根据物料属性,库内应安装去湿机、空调、排风扇、控温、控湿仪器并做好养护记录。 4.2.3 保管员应正确使用各种养护仪器、设备,随时了解库内温、湿度,天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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