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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2006年第一季度自查报告

麻精药品2006年第一季度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2006年第一季度自查报告

在采购过程中我医院完全按照济南市卫生局的要求由定点经营麻醉神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济南中信医药有限公司供货,供货时由该单位负责麻精神药和精神药品的人员配送到院,并按国家卫生部的要求所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我院均使用非现金结算。

购进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我院实行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专人负责、药库药房均建立了专用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库账册,确保做到账物相符。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药房药剂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门诊保安24小时值班,并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的带有报警器的保险柜(虎牌)储存。

我院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文件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使用,处方管理均制定了全面的规定,医院专门下发文件到各科使其遵照执行。

我院主要以外科手术类为主,因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全部是在院内住院病人手术中的麻醉和手术后使用。使用的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

山东手足外科医院

2006年4月3日

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自查的通知,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的精麻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制度 我院建立有完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出入库、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甘肃御峰药业有限公司)。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供货公司专人、专车、定时输送。 (三)、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四)、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五)、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药房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我院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医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后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后进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5、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卫生局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六)、报残损及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

开县光明骨科医院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2012年抗菌药物和麻醉、精神药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流通〔2012〕10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我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我院在2007年下发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结合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全体职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专题会议,使全院职工了解并认识到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管、储存、发放、使用的重要性,防止和杜绝了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发生。 二、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药品(XX市医药公司),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药品验收由XXX、XXX两位

同志负责,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用专用箱上锁保存。 三、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放置在药库左侧角落保险柜里,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保险柜库存数量每天结算,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账、物、批号不相符情况发生,落实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和专帐登记制度。注射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霉变、破损情况,我院由XXX、XXX两人计数、保存、登记并报卫生局,严格执行报损销毁制度。2011全年我院无霉变、无破损及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 四、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开具的处方书写

药品集中采购自查报告新

药品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17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药品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 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 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 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

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2017-5-3

精麻药品自查报告

中医院精麻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我院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的精麻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我单位各临床科室均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经过毒麻药品培训且已经取得毒麻药处方权的医生开具毒麻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具有上述资质的人员无权开具此类处方。 2、医院严格按照临床需要采购药品,确保库存既可以满足临床需要,又不会因库存过大,造成意外损失。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以后,医院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对药品质量、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进行认真检查。 4、医院设专柜(铁柜、双锁、双人分别持有一把钥匙)保管精麻药品,有相关制度;精麻药品专账管理。 5、对于过期、破损的精麻药品(目前未曾出现过期和破损现象),医院将组织院、副院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经上级领导同意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登记后,统一销毁。 6、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处方采用统一的红色专用处方,投递后的处方,保存至药品到达有效期后两年;处方、药品专人保管,药品专人投递,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一律拒绝投递。

. 7、我院开出的精麻药品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使用后的安瓿统一收回。 8、我院发现以下情况,将立即报告卫生局或公安机关:(1)精麻药品在运输、储存、投递过程中丢失、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冒领精麻药品的。 9、我院不为在家治疗的癌症病人提供精麻药品,如需使用,必须在我院住院治疗或者到医院门诊用药。 经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未在精麻药品管理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制度,真正的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中医院 2016年9月30日医学学术交流 2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了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了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及调配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采购验收:严格遵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通过“电子印件卡”系统网络平台的客户端完成,验收到最小包装,同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入库和使用及时入账和登记,并做到日清日结。 3、储存保管: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专用药品库房和各使用科室都配备有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建立有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了帐物相符。 4、调配使用: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调配权资格的药师,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配。处方书写必须合格、项目完整、字迹清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由双人复核及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和记录及时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专用账册、登记本、处方等。我们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了编号和登记发放。 5、处方开具: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尊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具。

(1)、门诊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2)、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 (3)、我院不供给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6、过期药品:对于过期、破损的麻、精药品,向当地区卫生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批准后,共同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逐一登记拍照后,在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下,由我院医务科、主管院长、药事会主要负责人、保安等人员共同监督销毁。 7、安瓿回收:我院开出的麻、精药品针剂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不得离院,使用后的安瓿由相关科室统一回收,并做好相关记录。集中销毁。 8、通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管理,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了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了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及调配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采购验收:严格遵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通过“电子印件卡”系统网络平台的客户端完成,验收到最小包装,同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入库和使用及时入账和登记,并做到日清日结。 3、储存保管: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专用药品库房和各使用科室都配备有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建立有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了帐物相符。 4、调配使用: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调配权资格的药师,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配。处方书写必须合格、项目完整、字迹清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由双人复核及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和记录及时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专用账册、登记本、处方等。我们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了编号和登记发放。

5、处方开具: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尊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具。 (1)、门诊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2)、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 (3)、我院不供给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6、过期药品:对于过期、破损的麻、精药品,向当地区卫生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批准后,共同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逐一登记拍照后,在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下,由我院医务科、主管院长、药事会主要负责人、保安等人员共同监督销毁。 7、安瓿回收:我院开出的麻、精药品针剂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不得离院,使用后的安瓿由相关科室统一回收,并做好相关记录。集中销毁。 8、通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管理,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医院麻精药品自查报告

医院麻精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张掖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镇疼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镇痛、精神药品,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他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采购与运输: 1、镇痛、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 2、镇痛、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本院专人、专车、定时购买。 (二)验收: 1、镇痛、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储存与保管: 1、镇痛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2、镇痛、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镇痛、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镇痛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镇痛、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镇痛、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专门请领者并由专人核对。 3、镇痛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镇痛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镇痛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镇痛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 4、镇痛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镇痛药品专用处方的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镇痛、精神药品破损及过期须即报院领导,加盖公章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2、患者镇痛、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 的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数量。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分析报告完整版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分析 报告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了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了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及调配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采购验收:严格遵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通过“电子印件卡”系统网络平台的客户端完成,验收到最小包装,同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入库和使用及时入账和登记,并做到日清日结。 3、储存保管: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专用药品库房和各使用科室都配备有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建立有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了帐物相符。 4、调配使用: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调配权资格的药师,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配。处方书写必须合格、项目完整、字迹清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由双人复核及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和记录及时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专用账册、登记本、处方等。我们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了编号和登记发放。

5、处方开具: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尊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具。 (1)、门诊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2)、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 (3)、我院不供给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6、过期药品:对于过期、破损的麻、精药品,向当地区卫生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批准后,共同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逐一登记拍照后,在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下,由我院医务科、主管院长、药事会主要负责人、保安等人员共同监督销毁。 7、安瓿回收:我院开出的麻、精药品针剂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不得离院,使用后的安瓿由相关科室统一回收,并做好相关记录。集中销毁。 8、通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管理,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了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了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及调配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采购验收:严格遵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通过“电子印件卡”系统网络平台的客户端完成,验收到最小包装,同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入库和使用及时入账和登记,并做到日清日结。 3、储存保管: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专用药品库房和各使用科室都配备有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建立有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了帐物相符。 4、调配使用: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调配权资格的药师,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配。处方书写必须合格、项目完整、字迹清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由双人复核及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和记录及时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专用账册、登记本、处方等。我们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了编号和登记发放。 5、处方开具: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尊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具。

(1)、门诊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2)、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 (3)、我院不供给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6、过期药品:对于过期、破损的麻、精药品,向当地区卫生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批准后,共同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逐一登记拍照后,在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下,由我院医务科、主管院长、药事会主要负责人、保安等人员共同监督销毁。 7、安瓿回收:我院开出的麻、精药品针剂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不得离院,使用后的安瓿由相关科室统一回收,并做好相关记录。集中销毁。 8、通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管理,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医院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丰台区下发的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自查的通知,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的精麻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制度 我院建立有完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出入库、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供货公司专人、专车、定时输送。 (三)、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四)、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五)、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药房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我院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医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后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后进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麻精药品管理地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管理及使用的自查报告 为加强麻、精药品的严格管理,根据我院领导“对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我科对麻、精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且组织取得麻、精药品 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培训,强化 意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制定并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认真履 行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二、采购验收严格执行市卫生局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由院长在介绍信上 签字,院办公室盖章,销售清单与介绍信上的计划一致,有验收记录,验收时必须核对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才双人签字。入库和取用须及时登记注帐,并经常清点。 三、储存保管我们在管理麻精药品时实行五专:专人保管,柜加锁,专用处方,专 账、专册。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帐,专人负责, 帐物相符。 四、调配使用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开具。处方书写项目还算完整,但有 时有遗漏、字迹不清晰等现象,有时没有麻、精药品处方权医生也开 了麻、精药品而没有及时请有资质的医生签字,有时用普通处方书写 而药房调配人员也没有拒绝发药,这些方面需进一步完善。调配处方 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登记,按照规定留存处方。药房也配备一个麻、 精药品保险柜存储,也有专用使用账册登记本,帐物相符。我们对麻、 精药品的处方进行了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编号、病历号、处方编号、疾病诊断、药品名称、数量、规格、 医生姓名、发药人姓名等等。

危险化学药品自查报告

贵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医院 危险化学品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根据市安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现有易制毒药品两种盐酸麻黄碱注射液和盐酸氯胺酮注射液,两种均为严格管理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我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并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他各项工作具体如下:(一)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贵州省医药有限公司)。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供货公司专人、专车、定时输送。 (二)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发放,药房根据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专门请领者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药业有限公司药品验收员年终自查报告(工作总结)

2015年**药业药品验收自查报告 我于2015年3月份正式加入公司验收组,参与公司药品入库的验收。在这期间不断的加强了对药品的认识。在公司同事和领导的热心指导下,我依次对公司总体情况、部门的工作流程、即将从事的岗位一一进行了了解,并积极参与相关的工作,按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完成了对药品保管、药品验收、药品运输、药品复核等环节进行了了解掌握;同时也参加质管科对员工的培训,弥补了某些知识的欠缺,现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总结一下。 一、在这一年中完成比较好的方面有: 1、积极参加部门的培训,弥补了某些知识的欠缺,对药品有了更好的了解; 2、掌握了验收岗位的主要职责和日常工作的具体操作,对所接触的药品验收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3、可以独立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操作中失误的修正、顾客的某些咨询等日常碰到的问题; 二存在需要修正的方面: 1、对日常用到的计算机系统的掌握和使用还有待加强。 2、对药品的了解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对特殊药品的来货验收和处理还有待进一步向质管科领导学习。 3、药品验收过程中,差错依然存在,日常的操作失误未能有效的避免;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1)药品入库验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药品到货时收货员收货完之后验收人员在验收时应该以“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把药品质量关,杜绝假、劣药品流入企业内部。应根据《验收程序》和《质量验收细则》从事药品质量验收。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品种、逐规格、逐批次验收,不得漏验。(2)验收员必须认真做好药品入库验收记录,应按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合格数量、验收日期,验收人员等内容逐项记录,并记录电子文档,应真实完整,可追溯,至少保存五年。(3)验收员凭供货企业随货同行凭证验收药品,凭证不为手写,应是电脑票据,并加盖供货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4)验收特殊药品未按特殊药品有关规定验收,特殊药品在电脑上没有具体的验收程序,对特殊药品的认识和掌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需要冷藏药品没有做到完整的验收记录,冷藏药品来货时对温湿度的数据没有及时监测和记录。(5)对不合格药品的验收没有详细注明处理措

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自查的通知,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的精麻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制度 我院建立有完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出入库、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甘肃御峰药业有限公司)。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供货公司专人、专车、定时输送。 (三)、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四)、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五)、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药房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我院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医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后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后进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5、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卫生局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六)、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须即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交回库房集中销毁。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我院按照卫计委关于各医疗机构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使用的自查通知要求,对全院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相关科室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使用的麻醉药品有:哌替啶(针、片)、芬太尼针、瑞芬太尼针、舒芬太尼针、吗啡缓释片、可待因片。我院使用的精神药品有:第一类精神药品:氯胺酮、麻黄素针(按麻醉药品进行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艾司唑仑、咪达唑仑、阿普唑仑、苯巴比妥钠、氯硝西泮、地佐辛、曲马多、右佐匹克隆片等。 一、麻醉、精神药品出、入库管理 (一)麻醉药品的采购是通过具有麻醉药品经销资质的公司:德阳荣升药业购买,购买过程是按要求通过医疗机构印鉴卡系统在网上操作,符合规定。 (二)入库验收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即“五专”管理。医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三级”管理,分为:药库管理、药房管理和临床科室管理。 (四)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到各小组应做到双人复核,双人验收,清点到最小包装,并签字。 二、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本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三、麻醉药品的处方量:癌性疼痛和非癌性疼痛的处方量均符合规定要求。 四、医师在开具麻醉和精神药品电子处方的同时开具了手写处方,处方

医生签名,配方和核对人员双签名。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存放符合要求。 五、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人,建立相应的档案,档案中包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者和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我院麻醉、精神药品的贮存均按要求配备保险柜,有监控和防盗设施。 七、在临床科室的使用管理中,临床各科均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使用有详细的登记,做到使用批号可追溯,做到帐物相符。 八、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和医务科定期到药剂科和临床科室检查麻醉、精神药品贮存和使用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院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了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了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及调配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采购验收:严格遵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通过“电子印件卡”系统网络平台的客户端完成,验收到最小包装,同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入库和使用及时入账和登记,并做到日清日结。 3、储存保管: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专用药品库房和各使用科室都配备有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建立有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了帐物相符。 4、调配使用: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调配权资格的药师,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配。处方书写必须合格、项目完整、字迹清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由双人复核及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和记录及时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专用账册、登记本、处方等。我们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了编号和登记发放。

5、处方开具: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尊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具。 (1)、门诊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2)、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 (3)、我院不供给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6、过期药品:对于过期、破损的麻、精药品,向当地区卫生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批准后,共同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逐一登记拍照后,在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下,由我院医务科、主管院长、药事会主要负责人、保安等人员共同监督销毁。 7、安瓿回收:我院开出的麻、精药品针剂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不得离院,使用后的安瓿由相关科室统一回收,并做好相关记录。集中销毁。 8、通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管理,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药店自查报告

****** 药店自查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 2018 年** 市药品化妆品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及县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要求,我店参照《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业的公告(2016 年第 94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店情况,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并排查《药 品经营管理规范》和公告中的各项要求,有问题认真及时整改,确保 本店经营规范,合乎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我店自开 业经营以来,严格按照 GSP 条款要求,对招聘的人员 与资质都经过严格的审查,并进行相应岗位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 格后才允许上岗,各岗们人员配置符合新版GSP 人员的基本要求。 我店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妥善保管,未为他人提供场所、资质等。 2 、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购进药品; 我店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从总店购进各类药品。 3、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 我店是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只对个人患者进行药品销售,有驻店药师现场进行健康指导、用药咨询,不存在挂证现象。对于处方药驻店执业 药师严格审核处方,对于不规范处方、用

药不适宜处方、超常处方坚决拒绝调配。合格处方,经核对无误后才 可进行调配,并保存好相关记录。并最终经我店质量负责人审核通过 后,才进行销售活动。对无处方的患者,一律拒绝销售处方药。我店 疫苗销售未在经营范围内,从未销售疫苗。经查我店未向无合法资质 的单位或者无处方个人销售处方药品。 4、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 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 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我店严格按照GSP 规范要求采用计算机系统对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药品采购、销售均由相关岗位人员凭个人密码进行计算机系统后按流程操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药品的采购记录和销售记录,各 岗位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权限设置,系统数据逐日备份,保证经营过程中各项记录 真实可靠,经营行为可追溯。 对于温湿度监测方面,我店严格按照GSP 规范要求进行干湿度温度计的合理 布局,以便对干湿温度进行监控,监测数据每日进行计算机录入。一旦出现异常 马上进行相关处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经查,我店药品采购来源、销售流向记录完整可追溯,各项票据、凭证保留完整,无篡改或记录不清等情况。 5 、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设立账 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

医院精麻药品自查报告-医院工作总结

医院精麻药品自查报告-医院工作总结 根据县卫生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我院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我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我院在2015年下发了《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结合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全体职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专题会议,使全院职工了解并认识到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管、储存、发放、使用的重要性,防止和杜绝了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发生。 二、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药品(天水市鼎盛医药公司),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药品验收由两位同志负责,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放置在药房左侧角落保险柜里,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一人负责钥匙,一人负责密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保险柜库存数量每天结算,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账、物、批号不相符情况发生,落实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和专帐登记制度。2018全年我院无霉变、无破损及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 四、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瓶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瓶数量收回的空瓶按要求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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