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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对城管执法有什么影响

《行政强制法》对城管执法有什么影响
《行政强制法》对城管执法有什么影响

《行政强制法》对城管执法有什么影响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由于城管执法工作经常运用行政强制,因此,《行政强制法》对城管执法工作有重要的影响。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权减少

城管执法部门本来就缺少行政强制权力,《行政强制法》施行后,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权将进一步减少。为切实保证《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和各个地方正抓紧对《行政强制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已经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专项清理,对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予以修改或废止。

比如,作为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赋予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这一违法行为时,具有暂扣作业工具的行政强制措施,而现有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的条款并没有授权城管执法部门以行政强制措施。因此,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上述行政强制措施势必被废掉。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要求较多

客观地说,以前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虽有一些规定,但各不相同,不够规范。各个地方或多或少存在下列违规现象:委托其他单位执行,聘用协管员参与实施,不通知当事人到场,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未当场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不制作现场笔录,不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擅自作主,查封、扣押时间太长,执法比较随意、不及时解除,等等。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作了细致的规定。《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具体规定有:

城管执法部门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应当由本机关具备资格

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城管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本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

城管执法部门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规定的程序,还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最多可以延长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城管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城管执法部门对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更严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行政机关依职权强制执行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两类。依职权强制执行包括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两种。间接强制执行又分为代履行和执行罚。城管执法部门依职权强制执行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直接强制执行很少,间接强制执行不多。《行政强制法》对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作了严格的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必须严格履行。

城管执法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除情况紧急外,城管执法部门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城管执法部门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方可依法强制拆除。这里的“依法”是依照法律,遵循《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的规定、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机关自行拆除,已经设定的,应当及时清理;不及时清理的,为无效设定,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还需指出的是,公告程序不能代替催告程序。公告是广而告之,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优点是公开性,在涉及人数众多时更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缺点是以一定形式公告期满后即推定当事人知道,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不一定真正知道,有可能影响及时行使权利。因此在行政强制执行中,对当事人逐个催告是常态。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将公告和催告相结合,在强制执行前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在正式强制拆除前还应当催告。公告和催告的目的都是催促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但作用更有所偏重,为了保障强制拆除的效果,把工作做到位,宜将公告和催告结合起来,给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更多的机会和时间。

城管执法部门加除罚款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对当事人加除罚款,但是应当把加除罚款的标准告知当事人,加除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由此可以看出,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更多、程序更严、时间更短、受制约的因素更广,这在拆除违法建筑方面体现尤为明显。城管执法部门必须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推进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完整版)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保障执法,树立形象、提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管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四条上岗执法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文书和票据。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要仪表端正,举止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徒步巡查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纠正违章时,按“三先一后”、“六个步骤”进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每次执勤结束后,应做好有关票据上缴和文书归档。 第六条城管执法人员标志服装(包括帽子、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由局统一式样和制作,分夏装、春秋装和冬装。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好制服、肩章、臂章、胸章、领花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给非城管行政执法人员。 第八条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制服,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办公室内,可不戴大檐帽,但应统一挂放整齐;城管执法人员非因公外出、女队员怀孕以及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不得着制服。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着装,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着春秋装时,内着制式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扎系制式领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 第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应按时令着制式服装,换装时间由市局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保持仪容端庄、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一) 不得歪戴大檐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装、春秋装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二)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三)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队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队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四)不得扎系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不得纹身;(五) 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队员发辫不得过肩。 第十二条城管执法人员着标志服装时,必须举止文明、精神振奋、姿态良好,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袖手、背手、插兜、搭肩、揽腰,不准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准席地倒卧;(二) 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和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等;(三)执勤乘车中应坐姿端正,不得躺卧,纠正违章时应下车,不得在车上吆喝。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能委托或引起执法的混乱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能委托或引起执法的混乱 今天,看到新华社全文播发的《行政强制法》,看后注意到第十七条的规定,其核心是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该法第十七条内容是:“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该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有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从条文上理解就是:行政强制措施权只能由行政机关行使,行使者只能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这条规定本意是为了防止行政强制措施权的滥用,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该条规定和《行政处罚法》并不衔接,有可能引起行政执法的混乱。原因是: 1、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根据该条,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受委托者一般是事业单位。例如,卫生监督所受卫生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受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劳动监察大队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等等。目前,我国行政机关限于编制,公务员少,大部分都下设负责执法的事业单位,名称叫某某局行政执法队,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 2、行政处罚,其程序一般包括初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等程序,在初查和调查取证阶段,经常会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例如,现场检查时,发现违法财物的,会即时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如不及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会导致证据据湮灭、危害扩大等后果。 3、从以上分析中可以总结出:行政处罚中大部分都伴随着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按照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权不能委托。这就有可能出现这种现象:卫生监督所在饭店检查时,发现添加违法的苏丹红,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扣押;然而,卫生监督所不是行政机关,是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结果是,卫生监督所或者不采取任何措施,或者通知他的上级卫生局派执法人员过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这种现象,是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在权力委托方面的不同规定导致的,受委托的事业单位有行政处罚权,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权。这种割裂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的规定,将导致执法效率的低下,执法效果打折,必将引起执法的混乱,需要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查封、扣押 第三节冻结 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三节代履行 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 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对于城管,规范化管理更重要

对于城管,规范化管理更重要 ?热点概述 在坊间调侃,“中国最有战斗力的部队是哪一只?”十有八九可能回复你“中国城管”。“借我城管三千,复我浩荡中华”,如此的戏谑,正暴露了我国城市管理队伍的尴尬处境。同设立的初衷不同,“地方执法者”的职能与定位日渐模糊、管理与制度缺失,使其承载了太多不堪其负的社会矛盾与阶层冲突。 近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这是自住建部被明确为全国城市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后,首次公开的制度建设。对全国3074个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设立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来说,这有着标志性的意义。一旦正式颁布,这就意味着城市管理领域也将从模糊的混沌状态,走进清晰的法律框架,被“污名化”“具象化”的中国城管形象也将容光焕发。 ?模拟题 聚焦办法意见稿中最大的贡献就为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面对管理范围内的违法现象,城管可以“挺直了腰杆”,从而避免陷入处罚权被诟病、执法权被质疑的现实困境。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要点 以往,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广为诟病的一点,就是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执法活动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且全国统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标志,运用执法记录仪或视频监控”等条文,为执法对象有效甄别执法人员身份、质询执法手段等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办法的制定,是对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的双重规范与保护。 第一,相关法律要尽早完善。决不能将办法的颁布视为一劳永逸的做法,城市管理的复杂命题依然难解。意见稿中,尽管对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范围做了明确界定,但是如何协调其与工商、环保、交通、水利、食药监等部门的交叉重合领域就足以让办法的效果大打折扣;在队伍建设的层级配置上,各地街道乡镇的执法队伍的性质与层级尚不明晰,各地各部门差异明显,“一刀割”无法适用。归根结底,办法意见稿尚属部门行政法规,不足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责任归属,还须国家层面的法律建设。 第二,管理制度的建设迫在眉睫。尽管如此,我们也乐于见到城市管理制度建设迈出

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自(C)开始实施。 A 2011年6月30日 B2011年7月1日 C2012年1月1日 D2012年7月1日 2、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C)。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行政强制执行由(A)设定。 A法律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D行政规章 4、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D)。 A查封B扣押C冻结D 代履行 5、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C)个月内。 A一B二C 三D六 6、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B)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7、《行政强制法》中(C)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 、5 B、 7 C、 10 D、 15 8、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A)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 的D、上一级行政机关 9、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 规D、行政规章 1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D)。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BC) A行为 B设定 C实施 D执行 2、《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BC) A行政强制行为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强制程序 3、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ABCD)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ABCD) A享有陈述权 B享有抗辩权 C享有复议权 D享有赔偿权 5、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ABCD) A限制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冻结存款、汇款6、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ABC)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解读 总体评价 1、历经5次审议,2011年6月30日通过,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解决行政执法的“滥”、“乱”、“软”问题。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建设现代法治政府。 3、行政程序立法“三部曲”:《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 一、具体解析 1、概念解释(图表一) 1、卫生行政部门对患“非典型性”肺炎的患者采取强制收治,对疑似患者的强制医学留观以及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行为属于?A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处罚 C.行政处分 D.行政检查 2、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是?CD A.某单位逾期拒绝拆除其违章建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某工程队强行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

B.某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逾期不拆除,水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C.某工商局检查某音像店是否存在违法销售盗版光盘 D.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罚款200元 2、基本原则(图表二) SHAPE \* MERGEFORMAT ①

3、县国税局接到举报,某私营企业涉嫌抽逃资金、拒绝交税,为了开展调查,税务机关冻结了该企业的银行存款,查封了其财务办公场所,取走其会计办公电脑和财务报表等文件,经过深入调查,该企业果然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国税局作出补交税款10万元,罚款5万的处罚,该企业拒不履行,国税局通知银行在其帐户上强制划拨了相应的资金,用来缴纳税款和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冻结、查封和强制划拨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如果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C.即使该企业起诉,县国税局也有权直接强制执行 D.县国税局也可以在企业起诉期限届满之后的180天之内申请其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执行 4、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4、行政强制的设定(图表四)

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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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每日甘肃—法治频道讯临夏市是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城区商贸业发达,人口密度大,个体工商业户众多,但城市管理水平相对滞后。为彻底扭转这种局面,2007年1月,成立了临夏市城市管理局。2010年7月省政府批复成立了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环境塑市”和“融入兰州都市圈”为目标,以提高城市管理质量、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在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使全市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一、基本情况 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行政负责,一级党委建制,内设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信访处理室、督查、公安、巡查、城建、广告、市政中队9个股(队)室。下设市容大队和环卫大队。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00名,协管员218名,一线临时工作人员438人。 2010年7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临夏市在城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过紧张的筹备工作,临夏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临夏市城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行使从规划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等八方面划转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b原单位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界限,并强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的行政部门不能再行使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权。另外,市政府还赋予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综合管理等行政事业管理职能。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建局以来,围绕着市民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重点开展了城市市容市貌整顿执法。通过集中整治加大了执法力度,力求在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找突破口,为维护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初步发挥城管行政执法作用。同时,我们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入手,努力推进临夏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一)狠抓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形象。着力整治影响市容市貌的超门店经营、乱设摊点、无照经营等各类违章行为,加大了对流动商贩、噪音扰民、乱发传单的治理力度。加强大型建筑施工现场和市政设施的监管,加大早夜市管理,切实加强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坚决制止在市区内违规燃放烟花弹、礼花弹。集中整治全市主街道、城乡出入口和6个广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塑造了城市新形象。 (二)规范设置,源头治理,牌匾广告整齐划一。组织人员对城区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全面进行了摸底、登记,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已废弃、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定期清理,积极督促主街道门店、商铺清洗卷闸门,更换画面陈旧的门头广告。对全市主街道门头广告进行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对不规范广告、牌匾、灯箱等进行了整改或拆除。

健全体制完善机制_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每日甘肃—法治频道讯临夏市是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城区商贸业发达,人口密度大,个体工商业户众多,但城市管理水平相对滞后。为彻底扭转这种局面,2007年1月,成立了临夏市城市管理局。2010年7月省政府批复成立了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环境塑市”和“融入兰州都市圈”为目标,以提高城市管理质量、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在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使全市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一、基本情况 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行政负责,一级党委建制,内设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信访处理室、督查、公安、巡查、城建、广告、市政中队9个股(队)室。下设市容大队和环卫大队。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00名,协管员218名,一线临时工作人员438人。 2010年7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临夏市在城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过紧张的筹备工作,临夏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临夏市城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行使从规划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等八方面划转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b原单位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界限,并强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的行政部门不能再行使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权。另外,市政府还赋予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综合管理等行政事业管理职能。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建局以来,围绕着市民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重点开展了城市市容市貌整顿执法。通过集中整治加大了执法力度,力求在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找突破口,为维护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初步发挥城管行政执法作用。同时,我们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入手,努力推进临夏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一)狠抓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形象。着力整治影响市容市貌的超门店经营、乱设摊点、无照经营等各类违章行为,加大了对流动商贩、噪音扰民、乱发传单的治理力度。加强大型建筑施工现场和市政设施的监管,加大早夜市管理,切实加强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坚决制止在市区内违规燃放烟花弹、礼花弹。集中整治全市主街道、城乡出入口和6个广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塑造了城市新形象。 (二)规范设置,源头治理,牌匾广告整齐划一。组织人员对城区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全面进行了摸底、登记,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已废弃、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定期清理,积极督促主街道门店、商铺清洗卷闸门,更换画面陈旧的门头广告。对全市主街道门头广告进行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对不规范广告、牌匾、灯箱等进行了整改或拆除。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解读 主持人:杨处长,您好! 杨庆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请问杨处长,《行政强制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杨庆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的,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持人:杨处长,请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吧? 杨庆勇:好的。《行政强制法》共7章71条,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定义、分类、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第二部分(第二章)主要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第三部分(第三、四、五章)主要规定了行政强制的实施与执行,具体包括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第四部分(第六章)主要规定了法律责任。第五部分(第七章)是附则。 主持人:请杨处长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杨庆勇:好的。《行政强制法》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三部曲”,是行政法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强制涉及的主要是“官民”关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官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官民和谐了,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实践中,行政强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乱”,包括“乱”设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难以建立和谐的官民关系,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二是“软”,就是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对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行政决定不能及时执行,使正常的社会秩序得不到维护,妨碍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最终损害公共利益,对官民关系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行政强制法》围绕行政权和当事人权利这一基本关系,将立法目的定位于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强制权和保护当事人权益,通过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使行政强制权能在法制轨道上平稳运行,解决“乱”、“滥”和“软”的问题,促进官民和谐、社会和谐,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

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考核办法

华阳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华阳综合执法大队考核办法 为加强华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明晰职责,有力促进执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奖勤罚懒,褒优贬劣,充分调动综合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综合执法队队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通过考核,使综合执法队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华阳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华阳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成勇为组长,副主任朱时建、瞿顺予、王建强、黄建、李明东为副组长,综合科副科长唐真发、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军、副大队长吕象平为成员,由朱时建同志具体负责执法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人员考核 1、上班迟到早退的,发现一次扣3分,旷工一天扣10分;工作时间办私事,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或擅离工作岗位的,发现一次扣3分。 2、综合治理人员着装不规范规范,没有制服的人员未

佩戴综合治理袖标,发现一次扣2分;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礼貌用语,因过失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发现一次扣3分。 3、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工作推诿,拖位的,发现一次扣5分;不服从监督、检查,不执行指令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发现一次扣5分; (二)片区中队考核 所辖路段的临街建筑物上无乱扯乱挂;无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无流动摊贩;未经执法部门审批,擅自占道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无违法建设、私搭乱建;无机动车乱停乱放,无占用道路堆物堆料、摆摊设点;无店外经营;无在道路及其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无乱设置的户外广告标牌;无乱挂的条幅;建筑物、构筑物上无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无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施工工地无不围挡、尘土飞扬、污水流溢、车轮带泥行驶;无乱堆乱放废弃物;无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业务;无乱倒垃圾渣土、泄漏遗撒(洒)违章行为;无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及机动车等违法违规现象。凡发现一起违规行为扣2分。 四、考核方式 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组织和监督考核工作。按照“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管严、次要路段和区域管

新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自(C)开始实施。 A 2011年6月30日B2011年7月1日C2012年1月1日D2012年7月1日 2、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C)。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B划拨存款、汇款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行政强制执行由(A)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4、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D)。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代履行 5、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C)个月内。 A一 B二 C三 D六 6、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B)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小时B24小时C36小时D48小时 7、《行政强制法》中(C)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 、5 B、7 C、10 D、15 8、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A)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9、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1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D)。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BC) A行为B设定C实施D执行 2、《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BC) A行政强制行为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强制程序 3、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ABCD) A权限B范围C条件D程序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ABCD) A享有陈述权B享有抗辩权C享有复议权D享有赔偿权

解读《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1)

解读《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中国国土资源报网 2013-04-10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以下称《批复》),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批复》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解决目前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领域的法律理解分歧和困扰人民法院的诸多现实难题,准确贯彻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规定精神,体现司法改革中的“裁执分离”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强调,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称拆违)的行为事关推进城镇一体化建设中的社会稳定、老百姓切身权益保障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批复》回应了社会的普遍关切,对明确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权责,规范和推进社会管理,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影响。各级法院在审理因拆违活动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时,要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和谐。 为何不再受理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介绍,所谓“非诉行政执行申

请”,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其直接依据来自于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主体是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依据是其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决定。从《批复》表述的准确性而言,重在强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有关限期拆除决定等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强调“非诉”的意义,首先在于严格区分是否属于诉讼中的强制执行。在诉讼案件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属于诉讼中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形。至于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原则上不得准许。而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非诉”。 其次在于严格区分行政机关有无行政强制执行权。只有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向法院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而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已经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实践中对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存在两种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是完全授权,

2020年《行政强制法》题库及答案

2020年《行政强制法》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14题) 1 (B)。 A补偿 B赔偿 C赔礼道歉 D恢复原状 2C)。 A扣押财物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冻结存款、汇款 3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4A)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5 (D)。 A甲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负责人批准 B乙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派出了三名执法队员

C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经要求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 D丁机关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6 (B)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 12小时 B 24小时 C 36小时 D 48小时 7B)承担。 A行政机关委托的第三人 B行政机关 C当事人 D行政执法人员 8 利,确有理由的,(C)。 A代履行 B继续执行 C中止执行 D终结执行 9 种说法是正确的?(C) A双方不得约定对行政决定进行分期履行 B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行政处罚决定中对当事人处以的罚款 C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D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重新开始进行强制执行

10C)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A 10 B 15 C 30 D 60 11B)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行政机关 B当事人 C受委托的代履行组织 D代履行人 12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C)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四个月 13 机关向(C)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不动产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4C)。 2011年7月1日 2011年10月1日 2012年1月1日 2012年7月1日 二、多项选择题(共4题) 1ABD) A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61405

《行政强制法》测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10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强制中的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D) A、享有陈述权 B、享有抗辩权 C、享有复议权 D、享有赔偿权 2、以下哪项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D)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划拨存款、汇款 3、以下哪项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A) A、冻结存款、汇款 B、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C、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D、代履行 4、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C ) A、放弃执行 B、申请本级政府强制执行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申请上级机关强制执行 5、以下哪项不是行政强制设定时,起草单位向制定机关说明的内容(B) A、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 B、该行政强制的具体实施机关 C、该行政强制可能产生的影响 D、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 6、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 A )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A、法规 B、规章 C、规范性文件 D、上级文件 7、某县卫生行政部门因某饭馆的卫生质量存在问题,遂以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条例》为由,对其作出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决定。这一行为属于( A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监督检查 8、某食品厂因食品安全事故被卫生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查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货物2000箱;(2)追究公司法人代表责任;(3)罚款10000元。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强制的是:( A ) A、查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货物2000 B、罚款10000元 C、追究公司法人代表责任 D、无 9、某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C )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10、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C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扣押财物 C、批评教育 D、冻结存款、汇款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 B C ) A、行为 B、设定 C、实施 D、执行 2、《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B C ) A、行政强制行为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强制程序 3、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A B C D)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A C ) A、享有陈述权 B、享有抗辩权 C、享有复议权 D、享有赔偿权 5、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ABCD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冻结存款、汇款 6、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ABC )作了规定的,行政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A、对象 B、条件 C、种类 D、范围 7、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BCD )

全面推进富有特色的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围绕五个“着力”做好“五化”文章 全面推进富有特色的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我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 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于2XXX年9月成立。按照宜政办发〔2004〕82号《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队为副科级建制的全民事业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现有在编全民事业性质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4名,是从建设、交通、水利、环保、卫生、文化、环科园7个部门、单位调配和转业军人安置、社会招考组成的,协助管理人员13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2%。大队内设办公室,下辖督查、直属、城南、城中、城北、城东、夜间7个城区中队,向环科园、丁蜀镇、经济开发区各派驻1个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受市城管执法局委托,依据市政府61号令《宜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保、工商、公安、水利、交通、卫生、文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共11大项135小项。 2XXX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通知》和《江苏省建设系

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在无锡市城管局和无锡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在宜兴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局党委、局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执法”的旗帜,围绕“创建优美人居环境、打造优秀执法队伍、创造优异工作业绩”这一总体目标,严格对照《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市民公仆、市容卫士、城管铁军”的要求,在规范中前进、在探索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先后共实施各类城管执法181055起,拆除违法建设1909起71414平方米、不规范广告1537块,查处“摩的”4021辆、“黑车”1029辆、违法停车61864起,取缔占道经营54609起,清除乱张贴11693张,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先后获得了宜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城镇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无锡城管执法系统方队大演练活动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演讲比赛中名列第一,收到了广大市民真心赠送的120面锦旗,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市容环境保障。 一、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队伍规范化建设,思想认识是先导。我们按照局党委提出的“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把规范化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始终紧抓不放。一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省建设厅提出的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求,为我们更好地推进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定位,树立了标尺。我们严格按照要求,瞄准“一手抓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于2011年6月30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1月1日施行。这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大立法。该法并非如工商执法人员所期待的赋予更多执法手段来强化行政权,而是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来限制、规范、约束行政权的行使,兼顾依法保障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权。着力寻求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限权与赋权的平衡,其确立的行政强制基本原则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强制执行程序等制度也将改变传统执法操作模式,对基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行政强制的含义及立法背景 所谓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的构成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为了预防,制止违法行为或者为了维护某种特定秩序状态,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和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行政行为。例如,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说:“在行政强制法颁布之前,行政强制实践中存在着‘散’和‘乱’的问题。行政强制的设定主体比较散,法律可以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中央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也可以设定,甚至少量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设定。”目前我国行政强制制度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就是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对有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有些行政决定不能得到及时执行。行政强制法就是从法律上规范了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的“乱”象。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所以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二、行政强制基本原则 行政强制行为是保证行政目标得以有效实现的强有力手段,同时,行政强制行为极具伤害风险,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如实施错误或失当,极易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强制法》通过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基层工商机关是实施工商行政强制的主要主体,在执法实务中必须掌握和遵循《行政强制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一)法定原则——《行政强制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法定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尤位,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所有行政强制行为都要与法律规定相一

《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一、填空题 1、《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2、法律可以设定所有行政强制措施。 3、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6、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7、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8、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9、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10、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11、解除查封、扣押时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12、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 13、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14、在行政强制执行中,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15、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16、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17、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18、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19、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20、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21、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 22、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3、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24、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25、行政机关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26、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7、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8、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2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30、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31、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它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32、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延长时间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告知申请人。 33、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3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举行听证。 35、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6、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37、《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听证应当制作笔录,最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8、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9、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40、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41、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 1 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2、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国务院对于尚未制定法律的,可用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4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44、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4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46、《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 47、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8、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49、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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