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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要点综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要点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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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要点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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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9年第3期

?作者: jjao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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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要点综述

江涛(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14)

摘要:自水利部于2002年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令第16号,2005年经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以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逐步程序化、规范化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具有为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提供技术支撑和行政职能外延的双重作用。本文根据技术评估工作实践,结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总结性提出火电、水电、核电、输变电、交通、水利等行业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要点。

关键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要点

1前言

自水利部于2002年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令第16号,2005年经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以来,我单位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支持下,积极探讨、参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自2003年开始参与浙江省内及省外(四川、云南、广西、福建、安徽等省)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以来,我单位先后完成包括火电、水电、核电、输变电、交通、水利等行业近30余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的作用,一方面是行政验收的技术支持与确认,直接服务于行政验收,肩负着行政职责外延的责任;另一方面受建设单位委托,完成对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确认和评定,承担咨询评估服务的角色。这就要求在技术评估工作中,技术评估单位要担当好行政职能外延和咨询评估角色,处理好依法行政、业主需求和技术服务之间的关系,摆正自身位置,在工作中体现依法、求真、科学的作风,从而为技术评估工作奠定全面、稳固的技术和行政基础。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等。

根据技术评估工作要求,我们在评估工作过程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通过工作实践,不断改进、完善技术评估方法和手段,取得了一些经验,借此机会总结技术评估工作要点,以利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的为行政验收服务。

2技术评估主要依据

2.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公布)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令第16号,2005年经水利部令24号修改)第四条明确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五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务

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技术评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同时还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范围、验收合格条件、验收时限、技术评估机构、验收程序及验收所需报告的提纲首次进行了明确要求。

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申请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3.2规范依据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水利部于2007年10月8日发布为行业标准,2008年1月8日实施,编号SL387-2007;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1月14日升格为国家标准,2009年2月1日实施,编号GB/T22490-2008)明确规定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三个阶段(自查初验-技术评估-行政验收),对每个阶段验收合格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报告编制提出了细致要求,其中技术评估是直接为行政验收和技术咨询服务的,具有一定的行政延伸职能,在验收程序中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水利部2006年3月31日发布,2006年7月1日实施,编号SL336-2006)是技术评估工作中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核查的技术支撑,明确规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和质量验评要求。

3评估要点

3.1评估准备工作

评估工作开展初期,应先熟悉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专项设计资料,了解设计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其设计标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量和投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情况。

3.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评估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评估,主要包括对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列表、分区详细说明,并就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及临时借地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别进行说明。

3.3初次进场工作

初次进场需要对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是否满足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等进行全面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竣工验收前需要解决和落实的主要措施及意见》,并组织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召开验收启动会。

启动会上,技术评估单位应首先就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规定、程序及要求,其次就现场存在的问题、需要补充完善的措施及意见、建设单位计划验收时间、现场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各相关单位需要完成的报告及工作等予以说明,安排好技术评估工作相衔接的各项工作。待工程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补充完成相关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评估单位应及时复查补充措施的质量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3.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其布局评价

评估工作需了解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其布局,在实际过程中的调整变化情况(尤其是设计变更)。包括调整具体部位,调整后的措施是否满足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调整后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是否合理等几个方面。

关于核实工程建设期间是否存在水土保持设计变更,如弃渣场、取料场、火电厂贮灰场的位置、占地范围调整情况,会引起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尤其是工程防护、排水设施的调整,需要了解变更后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满足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是否做过专项设计、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等工作。

3.5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和投资情况评价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和投资评价,从方案设计和实际完成两方面对比分析评价,并就工程量和投资变化情况和原因列表详细说明(主要从设计变更、措施局部调整、设计标准调整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结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划分的单位工程进行统计。3.6水土保持措施质量评价

水土保持措施质量评价主要从两方面入手:施工监理(主体工程监理和水土保持专项监理)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和评估单位现场核查。

3.6.1施工监理对工程质量验评情况核查

施工监理对工程的质量验评,从项目划分、中间材料试验、主要工序验收等各个环节,根据各行业不同要求,与《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所要求的项目划分及质量验评存在差异。因此,对于水土保持措施质量评价,应先查阅施工监理质量验评资料,在详细了解施工监理对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后,将竣工资料核查工作重点放在项目划分、中间材料质量控制(如浆砌石砂浆和水泥砂浆抗压强度试验、锚杆预应力试验、回填工程密实度试验等)和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结果上。

3.6.2技术评估对水土保持设施现场核查要求

了解施工监理对工程质量的验评情况后,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项目划分,主要为技术评估现场核查及满足现场核查比例要求做好基础工作。现场核查主要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等三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工程措施主要核查外观质量、几何尺寸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其建设标准和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植物措施主要核查完成面积、成活率、保存率、生长状况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对于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核查,属园林绿化范围的,在考虑园林绿化标准的同时,还需考虑《造林技术规程》(2006年7月12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GB/T15776-2006)中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的要求。

临时工程(主要指临时防护、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一般在施工后期难以核查,可通过调查询问、查阅施工纪录、相关影像资料、工程建设总结或监测总结报告等资料获取。

3.7水土保持效果评价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六大指标以及临时占地的土地生产力恢复情况,以及公众满意度调查。

3.7.1六大指标评价要求

六大指标实现值应根据实际达标情况分防治分区列表格统计,并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目标值进行对比,评级实现值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若存在某一指标未达标情况(如林草覆盖率未达到设计目标值),应说明未达标原因。

3.7.2土地生产力恢复评价

临时占地的土地生产力恢复情况可在评估后期进行调查评估,评估临时借地中耕地和园地的土地功能恢复系数和恢复现状。

3.7.3公众满意程度调查

此项工作应在评估工作期间进行,可从工程建设过程中植树种草活动、工程施工期间对农事活动影响、施工期间是否有弃土弃渣乱弃现象、工程运营后的林草生长情况是否满意、工程占用林草地或农地恢复情况、对周边河流(沟渠、河流、港口等)淤积影响等方面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包括个人和团体两部分(附参考表格)。

公众对工程水土工作的满意度调查表(参考)

项目名称:调查日期:年月日

XXX工程已完工试运行,即将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为了解工程建设和试运行期间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拦挡、排水、植被恢复(植树种草)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水土保持工作,现将工程与水土保持相关的问题向您征求意见,谢谢您的支持!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职业住址

与您的居所或单位相邻 500米内 500米以外

调查内容观点

工程建设过程中植树种草活动有

没有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期间对农事活动影响无影响

影响较小

影响较大存在的问题:

施工期间是否有弃土弃渣乱弃现象没有

有具体时间及事件:

工程运营后的林草生长情况是否满意满意

不满意存在的问题:

无所谓

不知道

工程占用林草地或农地恢复情况满意

不满意存在的问题:

对周边河流(沟渠、河流、港口等)淤积影响无影响

影响较小

影响较大存在的问题:

您对工程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的其它意见与建议:

注:公众调查对象应涵盖个人和团体(单位)两部分。

3.8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工作

评估工作开展前,评估单位应向项目涉及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了解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工程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问题、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技术评估工作的意见等。

工程现场满足水土保持要求、评估工作基本结束后,评估单位需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技术评估工作并征求意见,并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前的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项目,需向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技术评估工作并征求意见。

水利部验收项目,技术评估单位在承担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初期,须向水利部备案;技术评估工作完成后,须向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书面意见(呈送技

术评估报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征求意见表),协助项目所属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或召开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待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征求意见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向水利部预汇报。

技术评估单位向验收主持单位汇报完毕并征得其同意后,告知建设单位向验收主持单位行文申请行政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基本完成,进入行政验收程序。

4结语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是一项集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验收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技术支撑与纽带作用。作为技术评估单位,应深入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与要求,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要求,紧扣行政验收要求,负责、务实地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积极探索技术评估工作技术与要点,为水土保持行政验收点到扎实的基础与技术依据。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资料 清单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或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书)及相应的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应的批复文件; 3、项目规划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4、水土保持施工总结报告(含各阶段的验收资料); 5、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6、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7、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8、施工总平图?CAD,设计变更、施工时序及堆土位置、堆土量说明; 9、土石方量及调配情况; 10、竣工图纸CAD、绿化景观工程施工设计资料及工程量(excel表格、透水铺装、停车场铺装、景观绿化等CAD图及效果图); 11、土建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工程量及投资结算工程完工后的总投资及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投资明细(excel表格),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分别列出工程措施(如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排水沟、挡渣墙、护坡等)、植物措施(如栽植乔灌木、播撒草籽等)、临时措施(如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排水沟等)的工程量及对应的投资; 12、实际占地、实际防治责任范围; 13、工程实际工期(实际开完工时间)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4、项目区及周边照片(施工前期和施工期)施工中关于水保的一些图片;? 15、相关单位名称及委托时间(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主体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 16、工程建设大事记(主要涵盖前期进展、基坑开挖、土方回填、主体完工、室外施工、绿化施工、接受的监督检查等时间点); 17、图件: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工程竣工图、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总体布置图、排水措施典型设计图、拦挡工程典型设计图、植物绿化布设图(CAD 图); 16、其他资料: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复印件、拆迁移民安置情况。

新规水保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行政监管 随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入推进,2017年9月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行政验收,转变为项目法人进行自主验收,这是对20多年来传统做法的重大改革。取消行政验收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怎样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新的工作方式下如何更好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行政审批改革要求 ?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 ①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将自主验收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 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 水利部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自主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条件,提出了取消生产建设项目行政验收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式样。 现实问题有哪些?

国务院及水利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都是前所未有的改革,20多年的传统做法发生了重大改变,参与验收工作的相关各方职责和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相关各方都提出了严峻考验。 ?生产建设单位对验收工作不熟悉 生产建设单位要担当自主验收的主体责任,但这些单位大多不太了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更不懂国家的水土保持系列标准,以往也没有主持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验收程序、验收的关键工作、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印发验收鉴定书、公开验收结果与资料接受社会监督、上报验收报备材料等都不掌握、不熟悉,客观上使自主验收形成了较大难度。 ?第三方机构对自己的定位把握不准 多数机构仅从经济合同的角度,认为其职责只是让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因而难以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他们对验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查阅资料、现场复核、数据核查等工作掌握得不全面、不规范,加之以往没有编制过自主验收报告,要达到水利部相关示范文本的要求和深度,还存在较大难度。 ?一些水行政主管部门尚未转换定位 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主动组织验收变为事后核查,许多单位定位还没有转换,如何组织核查、核查的重点有哪些、核查后的问题如何处置、自主验收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哪些责任等,都不够清晰。 由于自主验收是一项新的改革做法,大家都没有经验,出现了以下问题:第三方机构的选择不规范,应回避的相关方却承担了第三方机构的工作;有的项目法人选择第三方机构时没有考虑水利部规定的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承担单位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低;第三方机构编制的验收报告不规范,缺乏真实、可靠的验证材料;项目法人自主验收中以专家组名义通过验收,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专家身份甚至以代表身份参加了验收;报备材料不完善,重要附件缺失;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尚未全面展开等。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 一、简要说明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二、防治责任范围 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调整变化的原因。 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三、工程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报告中的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 1.工程量及进度。各项防治工程完成的数量、实施时间,与批准的方案实施时间、工程量比较,并分析其原因。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事故及其处理。 3.工程建设大事。包括有关批文,较大的设计变更,有关合同协议,重要会议等。 4.价款结算。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施工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项目划分。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 2.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3.质量评定。初步验收确定的各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对整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六、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1.工程运行情况。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性、暴雨后的完好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2.工程效益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试运行期间控制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及治理程度,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变化值。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量、拦渣率,各类开挖面、拆除后的施工营地的平整、护砌量,植被恢复数量。 (2)植被变化。建设前、施工期间、竣工后林草植被面积,植被恢复指数。 (3)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土地整治率,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恢复数量,土地生产力恢复能力。 (4)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提出施工期间、工程运行后水土流失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对水系、下游河道径流泥沙影响,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变化。 (5)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程度、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的控制效果,防治成效。 七、附件及有关资料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5.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 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说明 ①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自查初验,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②建设单位自查初验后应当委托评估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评估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整改意见。 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1)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包括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情况;(2)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维护管理的经费是否有稳定的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管理机构和人员等;(3)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情况,包括主体工程规模变更、主体工程设计变更、水土保持设计变更等;(5)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监理方式、监理实施、质量控制、监理效果等;(6)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单位资质、监测计划、监测方法、监测实施、监测结果、监测效果等;(7)水土保持

措施完成情况;(8)水土保持工程质量;(9)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特别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10)工程施工方法、水土保持新技术应用、水土保持新理念等;(11)水土保持报告制度落实情况;(12)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意见情况,包括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次数、内容和整改要求;(13)存在遗留问题的数量、重要程度、解决方法和可完善程度,并对遗留问题提出明确的完建改建意见;(14)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落实情况;(15)提出评估结论,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工程质量、水土保持投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后续管理可靠性,总结水土保持防治的经验与教训,明确后续应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 ③建设单位根据评估单位出具的意见进行项目整改。 ④项目整改完成后,评估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复查通过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⑤评估单位同意验收后,建设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参加现场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式样

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参考式样 (适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文号: (此处应为水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此处应填写生产建设项目全称)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我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名称)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XX网站公开了相关验收材料。现将(此处应填写生产建 设项目全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送你机关报备。 我单位郑重承诺:报备材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可靠,所有材料上的签名、印章均真实有效,若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等违法违规情况,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1.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XX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X年X月X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参考式样(适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参考式样(适用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

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参考样式 (适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编号:验收回执()号 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验报告示范文本、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简要介绍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自验情况等。 1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镇),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包括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3 项目组成及布置 说明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构)筑物、工程布置等。 1.1.4 施工组织及工期 介绍土建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场地布置、施工道路、工期等。 1.1.5 工程投资

包括工程概算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6 工程占地 介绍工程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7 土石方情况 介绍工程实际发生的土石方挖填数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8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1.2 项目区概况 1.2.1 自然条件 简要介绍项目涉及区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工程介绍到县;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省,不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市。 1.2.2 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 介绍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保持分区、水土流失类型、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工程介绍到涉及县(市)所属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工程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 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 主体工程设计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叶县马头山风电场工程行业 类别 风电 工程 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河南省水利厅 豫水行许字【2010】53号2010年6月28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投电〔2015〕13号 2015年3月19日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1年3月—2016年12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河南豫西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河南清源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河南晟松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要求,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叶县马头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晟松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监测、监理、方案编制、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共21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理、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叶县马头山风电场工程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境内,距离叶县城区约25km,距平顶山市约36km。工程建设任务以发电为主,共安装23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6MW。该项目工程资源优势特点明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对推动河南省风电事业的发展,开发可再生能源有着积极的意义。叶县马头山风电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原设计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调整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原设计的30个风机机组减少为23个,减少了工程建设扰动面积;同时,

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施工总结报告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生产项目厂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和生产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2573.22 〃,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共规划建筑3处,总建筑面积10502.72川,总占地面积为8848.42讥3处建筑包括:1#综合车间1、2#式验及检测中心、3#综合车间2。最终建成**、直接服用饮片试验及检测中心和生产车间。产品为**、直接服用饮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产品630t、微粉6t。 建设工期:2012年4月-2013年5月,总工期14个月。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万元。 1.1工程位置及任务 ****生产项目厂区建设工程场址位于**市经济开发区内,用地北面为** , 西面为**,西北面为**,东面为**,东南面为**,南为**。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建设**、直接服用饮片试验及检测中心和生产车间,产 品为为**、直接服用饮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产品630t、微粉6t。 1.2工程布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22573.22 〃,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类建筑物工程(占地面积8848.42川)、景观绿地工程 (0.37hm2)、道路广场工程(0.71hm2)等项目。 建筑构物工程主要包括1#综合车间1 (3899.16 m2). 2#试验及检测中心 (2554.3 m)、3#综合车间2 (3988.16 m2) o 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区域集中绿化,以简单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介绍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简要说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以及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情况等。 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项目介绍到乡(镇),线型项目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主要技术指标 简要说明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指标。 1.1.3项目投资 说明项目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4项目组成及布置 简要说明项目组成、工程布置和主要建(构)筑物,以及附属工程布设情况等。 1.1.5施工组织及工期 说明土建施工标段划分,以及弃渣场、取土场、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辅助设施实际布设情况。说明项目计划及实际工期。 1.1.6土石方情况 说明项目实际发生的挖方、填方、借方、弃方数量,并说明借方来源、弃方去向及调运情况。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7征占地情况 说明项目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8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情况。 1.2项目区概况 1.2.1自然条件

简要说明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项目介绍到县;线型项目跨省的介绍到省,跨市(县)的介绍到市(县)。 1.2.2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 说明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项目介绍到涉及县所属的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项目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主体工程设计 简要说明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不同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审核、审查)情况等。 2.2水土保持方案 说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机关、时间、文件名称及文号。 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5修订)高清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水利部令第24号 【发布日期】2005-07-08 【生效日期】2005-07-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第九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技术评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技术评估,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咨询评估资质的机构承担。 承担技术评估的机构,应当组织水土保持、水工、植物、财务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GBT15773-2008水土保持综合管理计划验收要求标准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2014年11月29日

目录 1 范围 (1) 2 验收分类 (1) 2.1 单项措施验收 (1) 2.2 阶段验收 (1) 2.3 竣工验收 (1) 3 总则 (2) 3.1 基本要求 (2) 3.2 纸质文件 (2) 3.3 验收重点 (2) 4 单项措施验收 (2) 4.1 验收条件 (2) 4.2 验收组织 (2) 4.3 验收内容 (2) 4.4 验收程序 (3) 4.5 验收成果 (3) 5 阶段验收 (3) 5.1 验收条件 (3) 5.2 验收组织 (4) 5.3 验收内容 (4) 5.4 验收程序 (5) 5.5 验收成果 (6) 6 竣工验收 (6) 6.1 验收条件 (6) 6.2 验收组织 (7) 6.3 验收内容 (7) 6.4 验收程序 (8) 6.5 验收成果 (9) 6.6 验收评价标准 (9) 7 技术档案 (10) 7.1 基本要求 (10) 7.2 主要内容 (12) 7.3 管理与使用 (15) 附录 D (17)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的分类,各类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成果评价以及建立技术档案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利用外资的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及专项工程等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群众和社会出资的水土保持治理的验收可参照执行;大中流域或县以上大面积重点治理区的验收,也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分类 2.1 单项措施验收 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过程中,施工承包单位“按合同完成了某一单项治理措施时,应由实施主持单位”及时组织验收,评定其质量和数量。对工程较大的治理措施(如大型淤地坝、治沟骨干工程等)、施工承包单位在完成其中某项分部工程(如土坝、溢洪道、泄水洞等)时,实施主持单位也应及时组织验收。 2.2 阶段验收 每年年终,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主持单位,按年度实施计划完成了治理任务时,应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阶段验收,并对年度治理成果作出评价。 2.3 竣工验收 一届治理期(一般五年左右)末,项目主管单位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时,应由项目提出部门组织全面的竣工验收,并评价治理成果等级。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某水电站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

某水电站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编制:审核: 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目录 1简要说明 (3) 2编制依据 (5) 2.1法规依据 (5) 2.2规范标准 (5) 2.3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 (6) 3基本情况 (7) 3.1工程概况 (7) 3.2水土流失情况 (7) 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9) 4.1防治责任范围 (9) 4.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9) 5工程设计 (11) 5.1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 (11) 5.2新增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11) 5.2.1工程措施 (11) 5.2.2植物措施 (14) 5.2.3临时措施 (14) 6施工 (15) 6.1工程量及进度 (15) 6.2施工质量管理 (15) 6.2.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16) 6.2.2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17) 6.2.3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18)

6.2.4施工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19) 6.3价款结算 (20) 7工程质量 (22) 7.1项目划分 (22) 7.2质量检验 (22) 7.2.1工程质量评定依据、标准 (22) 7.2.2质量控制工作 (23) 7.2.3质量检验方法 (26) 7.2.4质量评定 (27) 7.2.5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27) 7.2.6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28) 8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30) 8.1工程运行情况 (30) 8.2工程效益 (31) 8.2.1水土流失治理 (31) 8.2.2植被变化 (32) 8.2.3公众满意度调查 (32) 8.2.4综合评价 (33)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一、条件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审计、施工、监测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与设计文件得要求建设。 3、六项指标达到相关防治标准。 4、水土保持设施运行良好。 二、验收前准备 1、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2、编报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三、验收范围与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得验收范围应当与批准得水土保持方案与批复文件相一致,如责任区范围、包含得程、达到得目标、实施进度等。 竣工验收工作得主要任务就是:检查水土保持设施得设计落实情况及建设进度、工程量及质量,核查水土保持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调查与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得管理维护责任,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与改进意见。 四验收程序 1验收权限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得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水土保持设施得竣工验收由水土保持方案得原

批准机关组织,不得越级验收。水利部负责由国家立项建设得项目验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同级主管部门立项建设得项目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须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验收过程 项目法人应首先进行自查初验,依据批准得水土保持方案与批复文件,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对照检查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得完成情况、质量与效果,在查验合格得基础上, 编制总结报告与技术报告,以书面形式向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机关提出验收申请。具有验收权限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验收申请后3个月内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包括技术评估与行政验收。 3竣工验收程序 3、1 验收得分阶段工作 分为直接组织竣工验收与先评估后验收两种情况。由地、县级负责验收得项目,因其规模较小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国家立项得项目,须先进行技术评估,在评估合格得基础上方能组织验收;省级负 责验收得项目可以参照国家立项得项目,先评估后验收。 3、2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1)印发验收通知。验收机关邀请有关单位与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2)召开预备会。听取项目法人关于验收准备情况得汇报,确定验收委员会成员。根据有关规定,验收委员会应由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政府、评估机构及质量监督单位、投资方等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第三条(验收效力)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四条(验收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申请)生产建设单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验收申请书; (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总结报告; (三)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四)依法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提交监理、监测报告。 第六条(受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材料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七条(公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后,应当对受理验收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对公众反映的重要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验收组织)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召开验收会议,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签字同意。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核实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实施情况后形成验收意见。 第九条(验收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对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实施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已经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要求建成或者落实,质量达到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满足水土保持方案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新规水保验收

新规水保验收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行政监管 随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入推进,2017年9月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行政验收,转变为项目法人进行自主验收,这是对20多年来传统做法的重大改革。取消行政验收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怎样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新的工作方式下如何更好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行政审批改革要求 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 ①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将自主验收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 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 水利部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自主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条件,提出了取消生产建设项目行政验收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式样。 现实问题有哪些 国务院及水利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都是前所未有的改革,20多年的传统做法发生了重大改变,参与验收工作的相关各方职责和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相关各方都提出了严峻考验。 生产建设单位对验收工作不熟悉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滕州市阳光国际小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一项目概况 滕州市阳光国际小区工程项目位于滕州市学院路北侧.文化路西侧,由滕州丰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4714万元,总用地面积为32247平米,总建筑面积为97946.5平米,其中住宅面积为74566.9平米,商业建筑面积为8136.6平米,公建面积为621平米,地下停车场面积为9582平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商业.地下停车场.中心水景广场等,建筑密度25.96%,建筑容积率2.6,绿地率32.5 %,总居住户数660户。工程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竣工,实际占地32247平米,总建筑面积96545.21平米,完成工程投资36515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 由于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扰动地表,破坏地表植被,增加水土流失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全面落实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项目开工前,我公司委托枣庄市水资源试验站编制完成了《滕

州市阳光国际小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滕州市水务局以滕水字【2010】97号文,对该报告书予以批复。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工程量及投资情况是:(1)工程量:包括排水沟120米,人工挖排水沟110.3m3,浆砌砖360立方米,装土袋360m 3,防尘网4200㎡,撒播草种890㎡,草毡覆盖1200㎡。(2)工程投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为371.7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0.70万元,植物措施180万元,临时工程19.66万元,独立费用50.30万元,基本预备费21.04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项目开工后,我公司严格按照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水土保持工程的土建部分及项目区绿化有广州市风格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总计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71.72万元。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我们制订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计划,先修排水沟,防洪沟共和沉砂池,对开挖基础产生的弃土、弃渣进行遮盖,清理,最后对项目区周边进行绿化。具体完成了以下工程内容: 2010年7月20日--8月15日,完成排水沟、防洪沟开挖土方量110 m3,总计开挖排水沟560 m,2010年7月16日--7月30日,完成7处沉砂池建设,开挖土量360 m3,浆砌砖56m3,M10抹面360 m3, 2012年4月,考虑到住宅小区的景观绿化、生态环境及对水土流失的防治,在责任范围内采取了临时草皮覆盖,完成草种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服务指南 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 (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水保〔2019〕《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三) 160号)。 (办水保〔201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四) 172号)。 (五)《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 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程序: (一)报备材料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报备材料为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PDF+WORD 格式)(可供网上公示)。纸质版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原件)。 (二)出具报备回执:对生产建设单位报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且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对报备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生产建设单位予以补充。 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在门户网站对报备项目进行公示。 (三)填报验收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报备回执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填报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等信息。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规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务实、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以下简称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2.2 自主验收应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其批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查、审定)意见为主要依据。 2.3 自主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b)水土保持设施质量。 c)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d)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2.4 自主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

b)水土保持监测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c)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d)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e)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 f)重要防护对象不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危害隐患。 g)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满足交付使用要求,且运行、管理及维护责任得到落实。 2.5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或者生产建设单位,下同)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备的资料应加盖制备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自主验收应制备的资料清单参见附录。 2.6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应按规定保存,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7 涉及重要防护对象的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水土保持质量评定应符合SL336-2006的有关规定。 2.8 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或专项设施迁改建的水土保持设施可单独验收。 3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3.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编制。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或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书)及相应的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应的批复文件; 3、项目规划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4、水土保持施工总结报告(含各阶段的验收资料); 5、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6、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7、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8、施工总平图 CAD,设计变更、施工时序及堆土位置、堆土量说明; 9、土石方量及调配情况; 10、竣工图纸CAD、绿化景观工程施工设计资料及工程量(excel表格、透水铺装、停车场铺装、景观绿化等CAD图及效果图); 11、土建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工程量及投资结算工程完工后的总投资及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投资明细(excel表格),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分别列出工程措施(如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排水沟、挡渣墙、护坡等)、植物措施(如栽植乔灌木、播撒草籽等)、临时措施(如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排水沟等)的工程量及对应的投资; 12、实际占地、实际防治责任范围; 13、工程实际工期(实际开完工时间)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4、项目区及周边照片(施工前期和施工期)施工中关于水保的一些图片; 15、相关单位名称及委托时间(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主体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 16、工程建设大事记(主要涵盖前期进展、基坑开挖、土方回填、主体完工、室外施工、绿化施工、接受的监督检查等时间点); 17、图件: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工程竣工图、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总体布置图、排水措施典型设计图、拦挡工程典型设计图、植物绿化布设图(CAD图); 16、其他资料: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复印件、拆迁移民安置情况。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说明 ①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自查初验,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②建设单位自查初验后应当委托评估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评估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整改意见。 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1)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包括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情况;(2)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维护管理的经费是否有稳定的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管理机构和人员等;(3)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情况,包括主体工程规模变更、主体工程设计变更、水土保持设计变更等;(5)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监理方式、监理实施、质量控制、监理效果等;(6)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单位资质、

监测计划、监测方法、监测实施、监测结果、监测效果等;(7)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8)水土保持工程质量;(9)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特别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10)工程施工方法、水土保持新技术应用、水土保持新理念等;(11)水土保持报告制度落实情况;(12)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意见情况,包括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次数、内容和整改要求;(13)存在遗留问题的数量、重要程度、解决方法和可完善程度,并对遗留问题提出明确的完建改建意见;(14)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落实情况;(15)提出评估结论,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工程质量、水土保持投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后续管理可靠性,总结水土保持防治的经验与教训,明确后续应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 ③建设单位根据评估单位出具的意见进行项目整改。 ④项目整改完成后,评估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复查通过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⑤评估单位同意验收后,建设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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