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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每个人的责任

6.2每个人的责任
6.2每个人的责任

课型:新授主备人:石兴强责任人:白锋审核:朱光辉时间:2011年月日

一、课前导学

(一)明确目标

1、了解基本的社会生活规范;懂得不同的社会角色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

2、掌握最基本的社会生活规范;学会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3、形成公德意识。

教学重点:作为社会的一员,如何维护公共利益。

教学难点:学会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自主学习,做好准备

1、维护公共利益不仅要履行自己的,更重要的是在公共生活中,形成,

遵守,为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而努力。

2、是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最简单、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是实现公共利益

的底线伦理。

3、社会公德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二

是规范,三是规范

4、我们不仅要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各种公共规则,更应在心灵深处培养、

的情怀。这是公共利益实现最大化的力量之源。

5、和谐的公共生活,需要我们养成和。

(三)质疑:(记录预习不理解的地方)

二、课堂助学:

(一)预习交流展示:

(二)解疑释疑:

(三)师生共同探讨:

1、想想这些角色的职责,通过分析,说明了什么?

军人:警察:企业家:

工人:农民:教师:

学生:

说明:

2、举例说明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规范,并讨论违反这些社会规范对人对己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3、小组讨论:维护公共利益的好处和代价。

4、总结:作为社会的一员,如何维护公共利益?

三、巩固与反思

(一)慧眼选择

1、维护公共利益()

A、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B、仅仅是国家的责任

C、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

D、仅仅是非政府组织的责任

2、下列属于维护公共利益的是()

①公民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②将地上的垃圾捡起来放入垃圾箱

③公民在公共生活中,形成公德意识,遵守社会规范④购买火车票、上公共汽车、到银行取钱等自觉排队

A、②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3、()是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最简单、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是实现公共利益的底线伦理。

A、法律

B、社会公德

C、中小学生守则

D、单位的规章制度

4、下列有关公共利益的维护或实现,认识不正确的是()

A、公共利益不能自动实现,它的实现需要道德的约束、法律的调节和制度的保障。

B、维护公共利益是社会组织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们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C、维护公共利益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大至社会组织,小到每一个人,都有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

D、社会捐助或企业捐助是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最大保障

5、果戈理说:“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对我们的公共利益有所贡献,我就会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屠格涅夫说:“人需要有一颗牺牲自己私利的心。”下列理解与这两句话都不相符的是()

A、果戈理不懂得为公共利益做贡献并不像他想的那样是一件容易、幸福的事,而是要付出代价的

B、维护公共利益有时需要个人付出一定的代价

C、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社会责任感

D、只有每一个人都自觉的行动起来,我们的公共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护,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应有的公共利益,同时,每个人的个人利益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6、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在就职演说中说:“不要问美国给你们做了什么,要问你们为美国做了什么!”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A、要勇于对自己负责

B、要勇于对国家和民族负责

C、国家对个人没有责任

D、个人对国家没有责任

(二)材料题: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灿烂的文明历史,还被誉为礼仪之邦,但是,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世界的交流增多,国人一些不文明的东西也在诸多方面暴露出来。比如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插队、随便闯红灯等等,都在出境游上表现出来,虽然这些不文明行为,只是发生在一部分中国人身上,但时间长了,出境游的人多了,在外国人的印象中,就成了“中国”,成了所有的中国游客和中国人身上的标签。

(1)这则材料说明了什么问题?

(2)在公共场所,你还能见到哪些不文明行为?

(3)你认为作为中学生怎样才能减少不文明现象,维护公共利益?

四、教(学)后记:

《我看克隆人类》辩论赛反方初二辩论赛_反方材料

反方: 反对克隆人类 陈述: 大家好!我是反方的第一任辩手。我方坚决反对克隆人类!理由有四:一、目前克隆人类技术不够成熟;二、克隆人类违反了社会伦理;三、克隆人类违背了现今法律;四、克隆人类有违科学道德。就这四点而言,我方认为克隆人类这件事情是不可取的!至少就目前而言,是坚决不能就此进行试验的! 理由一:目前克隆人类技术不够成熟 从《奇妙的克隆》一文中众多的克隆动物失败经验,我们不难看出,克隆动物有相当大的风险,更别说是克隆人类这一形态结构极为复杂的生物会了。更重要的是,科学家甚至还未克隆过人类的近亲大猩猩。 事实上,克隆羊“多莉”的成功,经历了277头克隆羊实验失败的波折,怪胎、畸形层出不穷,这一幕如果在克隆人时重演,谁来为277条生命的夭折负责?当人类刚进入21世纪,就不断有科学家声称,他们很快将使克隆人问世,但是人类至今也未真实地见到克隆人。由此人们起码可以感觉到做克隆人在技术上是困难的,对科学家实际能力的估计值得商榷。 美国赞成克隆人类的一派却说自己手上已有数百名申请克隆自己的人的名单,并说只要检查过克隆的胚胎,确定没有缺陷后才植入女性的子宫,就可以防止诞生出畸胎。然而,曾成功克隆过动物的科

学家说,假如以目前的科技能做得到这些检查,动物克隆实验的失败率就不会那么高。 其次,在克隆过程中,不仅仅存在被克隆体的安全问题,连提供子宫的代母都会有生命危险! 那么,克隆人类会有什么结果呢?美国麻省科技研究所生物学家赞尼斯奇有以下估计: 1、在开首100次试验中,预料会约有5个克隆胚胎能完成怀孕诞生。 2、代母可能会发生危险的流产或死产,至少怀孕期十分辛苦,因为胚胎和胎盘都会比正常大。有些克隆动物出生时体重是正常的两倍。 3、成功出生的婴儿有些可能会在数日或数星期内因心脏、肾脏、肝脏或肺脏不正常而夭折。 4、或者会有一两个婴儿存活下来,表面上很正常,但他们的大脑是否正常?他们的细胞会否恰当分裂,不至于早衰或得癌症? 因此,克隆技术应用在动物身上还只是处在实验的初级阶段,实验过程不仅十分困难,更有安全隐患!一味地对这种不成熟技术抱有乌托邦式的幻想而不曾考虑其中危险的对方辩友,觉得这样幼稚轻率的技术应当应用于人身上,我感到十分可笑! 理由二:克隆人类违反了社会伦理 克隆动物可能与被克隆的动物年龄同样。1999年罗斯林研究所的科学家研究发现,多莉羊细胞中控制寿命的重要物质端粒比预期的

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e68092482.html, 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公民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一些事情的时候,此时往往需要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这样才能更好的让被委托人帮助自己处理相关事情。但是签订的委托合同也是有可能产生风险的,那到底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将围绕这一问题为大家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委托事项范围方面 法律风险:委托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项可能不符合委托人的意愿,甚至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失。 防范措施:当事人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事项的范围,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方面

法律风险:当事人没有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委托人也没有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只能垫付该费用,增加受托人的经济负担,甚至存在因委托人认为受托人处理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委托人的意愿而不偿还该费用的风险;受托人垫付的必要费用,若没有充分证据,委托人可能不承认不支付该费用及利息。 防范措施: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应当出具收据。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各项费用支出,受托人应当保留这些费用支出的凭证,最终确定预付费用是否满足实际需要,若预付费用超过实际费用,多余的费用应当返还委托人;若预付费用少于实际费用,受托人应当垫付必要费用,最后由委托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3、委托指示方面 法律风险:受托人不按照或者不清楚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处理委托事务的结果可能不符合委托的意愿,甚至造成委托人的损失;需要变更委托指示的,不经委托人同意的擅自处理委托事务的,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可能不符合委托人的意愿,甚至造成委托人的损失。 防范措施: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人的指示;需要变更委托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注意保留证明委托人同意的证据;因情况紧

鼓励中考加油的英文句子

鼓励中考加油的英文句子 【篇一】鼓励中考加油的英文句子 1、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Keep loyal and devoted to the last. 2、没高考,你拼得过富二代吗? No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Have you ever competed for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the rich? 3、认认真真考试,堂堂正正做人。 Take the exam seriously and be honest and upright. 4、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母亲的微笑。 For your future, for your mother's smile. 5、永远清楚,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努力。 Always know that you are not alone in your efforts. 6、为六月最后统考拼搏,稳做王者看谁与争锋? To fight for the final unified examination in June, who will be the king of the country? 7、拥有梦想仅仅一种智力,实现梦想才是一种水平。 To have a dream is only an intelligence, and to realize it is an ability. 8、现在站在什么地方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往什么方向移动? It doesn't matter where you stand now. What matters is where you move?

当代中国法律责任的目的是什么

当代中国法律责任的目的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法规,通过一些案例分析我们能够更清楚的理解。下面是本人为您介绍的当代中国法律责任的目的、功能与归责的基本原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两则案例引发的问题 案例一:1999年6月14日中午,笔者从收音机的调频节目中收听到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今日说法》栏目介绍的一则案例。案情大意是:河南一位农村妇女在为期十年的山林承包合同到期前夕,不顾林业管理机关三次要其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提示,擅自砍伐了三百棵树木。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对这名妇女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两千元的刑事处罚。冤,是这名妇女以及其他村民对这一处罚的共同反应。事后,这名妇女也说,(没办证是因为)她当时脑子没转过弯儿来。但是因为这些树是在她的承包地里,是她与她的家人花费十年心血劳动的结果。当地的村民们也不理解她错在那里。 也许问题主要出在没有办采伐证上。国家最高林业主管机关的官员作为专家对此进行了点评。大意是:我国目前林木保护形势严峻,只有通过严厉的法律制度和严格的执法才能切实保护我国的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笔者对专家的点评没有疑义,只是不明白:法院到底为什么要对她进行这样的刑事处罚?就是因为她没有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么?没办采伐证的代价就是三年囹圄之苦外加两千元罚金吗?如果将她的行为同她所受到的刑事处罚与受到同等刑事处罚的人的别的违法行为相比(如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下述的非法采血、卖血),她所受到的处罚是否太重了?如果是为了通过处罚保护林木资源,那

么法院的这个判决真能起到这个作用么?所付出的代价不会太 大么? 案例二:这也是笔者从《今日说法》中听到的案例(在案例一播出后的一星期左右)。这是一则关于处理一个非法组织采血、卖血的血霸王的案例。目前在某些地方非法组织采血、卖血的情况非常严重。这些非法采集来的血液没有任何安全保证(电视中显示的哪个非法采血点的场所、器具都十分肮脏),这种可能会传播多种疾病(如爱滋病、丙型肝炎)的血液 或血液制品一旦输进急待救助的伤病员身体里,会对他们的身体、精神,他们的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按照这些非法从事采血、卖血的违法者的道行,人们分别称他们为血头、血霸、血霸王。其中血霸王的违法行为最为严重。据电视报道,某地卫生行政机关经过长期努力终于将一个血霸王查处归案。最后起诉至司法机关。 然而,这个其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血霸王最后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被电视台请来作为专家的国家卫生行政 机关的官员,在回答主持人对判决是否偏轻的疑问时分析说:这可能是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主持人问: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呢?专家说:如果(以后)发现造成严重后果,(以后)会依法(再)严惩的。(注:由于是听电视,因此笔者对案情的描述可 能在细节上有不准确的地方,但基本事实如此。)在刑法学上,有行为犯与结果犯之分。立法者和司法者过分拘泥于这两种犯罪形式的区别,是导致上述有悖情理的判决的制度上和观念上的原因。在我国已经签字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学中,有禁止双重危险的原则,即任何人已受一次审判后,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审判或者惩罚。(注:参见陈光中、张建伟:《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关于克隆人利弊的辩论赛

克隆技术弊大于利 1.生态层面,克隆技术导致的基因复制,会威胁基因多样性的保持,生物的演化将出现一个逆向的颠倒过程,即由复杂走向简单,这对生物的生存是极为不利的. 2.文化层面,克隆人是对自然生殖的替代和否定,打破了生物演进的自律性,带有典型的反自然性质.与当今正在兴起的崇尚天人合一、回归自然的基本文化趋向相悖. 3.哲学层面,通过克隆技术实现人的自我复制和自我再现之后,可能导致人的身心关系的紊乱.人的不可重复性和不可替代性的个性规定因大量复制而丧失了唯一性,丧失了自我及其个性特征的自然基础和生物学前提. 4.血缘生育构成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为什么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几乎都反对克隆人,原因就是这是另一种生育模式,现在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备受关注,就是关注一个情感培育问题,人的成长是在两性繁殖、双亲抚育的状态下完成的,几千年来一直如此,克隆人的出现,社会该如何应对,克隆人与被克隆人的关系到底该是什么呢? 5.身份和社会权利难以分辨.假如有一天,突然有20个儿子来分你的财产,他们的指纹、基因都一样,该咋办?是不是要像汽车挂牌照一样在他们额头上刻上克隆人川A0001、克隆人川A0002之类的标记才能识别. 6.可能支持克隆人的人有一个观点:解决无法生育的问题.但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人克隆的下一代还会没有生育能力.

7.你自认为优秀,可克隆出的人除血型、相貌、指纹、基因和你一样外,其性格、行为可能完全不同,你能保证克隆人会和你一样优秀而不误入歧途吗? 8.在克隆人研究中,如果出现异常,有缺陷的克隆人(正常的生育也会有缺陷)不能像克隆的动物随意处理掉,这也是一个麻烦.因此在目前的环境下,不仅是观念、制度,包括整个社会结构都不知道怎么来接纳克隆人. 9. 根据信息克隆生物有早衰性,"多利"也是,因而已逝世. 10. 生命不再宝贵! 11. 克隆的坏处:对伦理学界来说,克隆人行为关涉到一个很严重的伦理问题,因为它侵犯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比如不伤害原则,自主原则,平等原则等等. 12在理论上,克隆技术还很不成熟;在实践中,克隆动物的成功率还很低,生出的部分个体表现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而且动物的残废率相当高并伴有早衰现象等。此外,克隆技术(尤其是人胚胎方面的应用)对伦理道德的冲击和公众对词的强烈反应也限制了克隆技术的应用。但几年来克隆技术的发展表明,世界各科技大国都不甘落后,谁也没有放弃克隆技术研究。 13克隆将减少遗传变异,通过克隆产生的个体具有同样的遗传基因,同样的疾病敏感性,一种疾病就可以毁灭整个由克隆产生的群体。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国家的牛群都是同一个克隆产物,一种并不严重的病毒就可能毁灭全国的畜牧业。

通道业务合同效力及受托人责任的最新裁判规则

通道业务或事务类信托,根据2019年8月7日最高法院民二庭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 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下称“纪要(稿)”)第93条,是指“当事人在信托文件中 约定,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设立、信托财产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等事宜, 自行承担信托风险,受托人仅提供必要的事务协助或服务,不承担信托财产管理职责的”这一类业务。 通道业务中受托人也是信托合同中的当事人,其是否应承担信义义务,学理看法与司法实践 不一致。权威信托法学者认为,只要构成信托关系,受托人则应无条件承担信义义务,即信 义义务是信托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如王涌教授认为,“信托关系的信义义务并不规定在合同当中,就信义义务来说,即使合同没有规定,它也是一种法定的义务。”(见《家族企业》2019年06期《什么是信托的信义义务》一文)赵廉慧教授亦认为,“(通道业务中)受托人的义 务包含约定的义务和法定的义务,本质上是法定的,目的是对受益人进行法定的保护。这种 义务可以根据信托文件进行约定,但是不可以根据约定加以排除,否则很难想象会存在一个 受托人不存在任何信义义务的信托,受益人的利益也无从保护。”(见《金融时报》2017年7月10日第008版《通道业务中受托人义务如何界定》一文)然而,这一观点在司法实践并 未获得全面的支持。目前,多地法院案例认为,信托当事人之间是信托合同关系,其权利义 务关系可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并通过合同条款进行具体约定。这些约定甚至可以排除信义义 务的适用。这一点在有关通道业务纠纷的裁判案例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1、通道业务合同效力的最新司法精神 纪要(稿)第93条对资管新规出台后过渡期内通道业务的效力作出了安排,即认定该类通道业务“如果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则有效。该观点早在最高法院(2015)民二终字第393号、(2015)民二终字第401号两案中即有所体现,最高法院在前 述两案中认为,“本案所涉信托贷款发生在2011年,属上述金融监管政策实施前的存量银信 通道业务。对于此类存量业务,资管新规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设至2020 年底,确保平稳过渡。据此,争议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和《信托资金借款合同》系各方 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院对有关合同无效的上 诉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根据前述两案判决的精神,资管新规对于通道业务的禁止性规定原则上不影响相关存量合同 的效力。同时,最高法院还在(2016)最高法民终215号案中明确要求资管机构严格执行资 管新规的规定。在该案中,最高法院要求,“2018年4月27日《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资 产管理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从该监管新规来看,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 务实行穿透式监管,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而本案当事人的交易模式确实存在拉长 资金链条,增加产品复杂性之情形,可能导致监管部门无法监控最终的投资者,对交易风险 难以穿透核查,不符合监管新规之要求。因此,本案各方当事人今后应严格按照资管新规, 规范开展业务。” 2019年7月3日最高法院领导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不能以尊重契约自由为由,对通道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纪要(稿)第29条也规定,“(仅仅)违反规章、监管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同,不应认定无效。(但)违反规章、监管政策同时导致违反公共秩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基于此,我们判断:资管新 规过渡期后,通道业务合同如因违反监管规定并因此导致违反公共秩序的,法院将会以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无效。

激励人心的英文句子_经典语句

激励人心的英文句子 阴暗处长不出大树,人类也是一样,心胸必须如阳光般光明灿烂。下面橙子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激励人心的英文句子,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上帝保佑起得早的人。 God bless people get up early. 2、应该相信,自己是生活的强者。 Should believe that he is the strong of life. 3、当机会来临时,你已经准备好了。 When an opportunity comes, you are ready. 4、当你希望成功,当以恒心为良友。 When you wish to succeed, and perseverance as friend. 5、男儿不展风云志,空负天生八尺躯。 Boys don't show cloud, empty negative natural body eight feet. 6、大胆勇敢是取得提高所付出的代价。 To improve the price is bold and brave. 7、莫让自己困在内,打开心扉喜悦来。 Don't let yourself trapped inside, open the heart joy. 8、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 1 / 9

People have faith is invincible. 9、幸福或许不排名次,但成功必排名次。 Perhaps happiness does not arrange the position, but succeeds must arrange the position. 10、要成就一件大事业,必须从小事做起。 To make a big career, we must start small. 11、做好事是人生中唯一确实快乐的行动。 Doing good things is the only really happy action in one's life. 12、谦虚是学习的朋友,自满是学习的敌人。 Modesty is the friend of learning, complacency is the enemy of study. 13、没有得到我想要的,我即将得到更好的。 Don't get what I want, I will get better. 14、认真是成功的秘诀,粗心是失败的伴侣。 Seriously i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arelessness is the partner of failure. 15、乘风破浪勇立潮头,沧海横流方显本色。 Braving the yong best ", the sea and the cross flow show true colors. 16、生命不是要超越别人,而是要超越自己。 2 / 9

目标责任书目的

签定目标责任书的意义 今天我们组织大家来签定目标责任书,目的一是增强广大职工的市场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公司内部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机制;二是通过这种形式层层分解全年工作目标,传递工作压力,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使大家真正把指标作为工作目标,把压力作为工作动力,把责任作为工作使命,确保公司全年工作顺利开展。从现在开始,公司将对各经营实体进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公司也会兑现一些目标责任的奖惩措施,做到奖罚分明。通过签下的目标责任,希望大家与公司的大思路保持一致,将目标责任与本单位员工进行沟通,要让每一位员工都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要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我们要同心同德,将2013年工作目标完成好。篇二:绩效目标责任书 2012年绩效目标责任书 甲方:负责人:乙方: 姓名:现任职务: 二o一二年二月 第一条目标管理考核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绩效管理规范》的要求,甲方作为绩效目标的管理者,负责建立并运行绩效目标责任制,并对(以下简称乙方)的经营管理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与乙方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进行考核与奖惩,乙方作为甲方所选配的代表,需严格履行并完成本责任书中的绩效目标,以共同推进友好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有效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第二条考核期 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期为壹年,即从公历20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日止。第三条考核内容 甲方对乙方20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经营目标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 20 年度绩效目标构成表 第四条绩效目标的考核: 考核依据:《20 年绩效目标薪酬考核办法》执行。一、经营目标的考核: ? 考核频次:月度、年度二、管理目标考核: ? 考核依据:《绩效管理规范》 ? 考核频次:每季或年度综合考核 第五条考核兑现 甲方根据《绩效管理规范》对乙方进行考核,并依据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任免、调整。 1. 年度经营目标中,计划考核目标一双项指标未完成或有一个管理目标未能实施,绩效考 核评定为e级,则一次性扣减5万元/人,免职,重新配置。 2. 年度经营目标中,计划考核目标一有一项指标未完成或两个以上目标因主观原因未能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延时一个月以内或质量要求有差距,造成重大影响,绩效评定为d级,则一次性扣减3万元/人,降职使用。 3. 年度管理目标中有一个目标因主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延时一个月以内, 或质量要求有差距或出现差错,未造成重大影响,绩效评定为c级,则一次性扣减2万元/人。 第六条双方权责 1. 甲方依据企业的相关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任免。 2. 甲方根据绩效目标内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和业绩进行检查和监督。 3.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和变化,有权评价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 4. 甲方依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适度给予乙方日常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向乙方提供必

关于克隆人的一些看法

关于克隆人的一些看法 弊端(先看完,不懂得给我打电话。) 科学家在克隆技术研究时如果只着眼于技术上的可能性,而忽视或不考虑其价值正当性的话,那么克隆技术带给人类的将是弊大于利,甚至是一场灾难。 从道德价值的角度看待克隆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社会伦理角度,克隆人是对人类发展的一种过强的干预,可能影响人种的自然构成和自然发展。二是从家庭伦理角度,会加剧家庭多元化倾向,瓦解正常的人伦秩序,改变人的亲系关系,丧失基本的归属感。三是从性伦理学角度,完全改变了人类自然的、基于性爱的生育方式,使人口的产生与性爱分离,破坏人类的感情。四是从生命伦理学角度,破坏了人拥有独特基因的权利,有可能导致人种的退化,还会使正常的生与死的观念发生动摇。 有的学者还从更广阔的视野批判性地反省了克隆技术有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除了上述的道德层面以外,这种还表现在:一是生态层面,克隆技术导致的基因复制,会威胁基因多样性的保持,生物的演化将出现一个逆向的颠倒过程,即由复杂走向简单,这对生物的生存是极为不利的。二是文化层面,克隆人是对自然生殖的替代和否定,打破了生物演进的自律性,带有典型的反自然性质。与当今正在兴起的祟尚天人合一、回归自然的基本文化趋向相悖。三是哲学层面,通过克隆技术实现人的自我复制和自我再现之后,可能导致人的身心关系的紊乱。人的不可重复性和不可替代性的个性规定因大量复制而丧失了唯一性,丧失了自我及其个性特征的自然基础和生物学前提。 克隆人一直遭到全世界绝大多数人的反对原因首先,克隆人的身份难以认定,他们与被克隆者之间的关系无法纳入现有的伦理体系。其次,人类繁殖后代的过程不再需要两性共同参与,这将对现有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造成难以承受的巨大冲击。第三,克隆人技术可能会被滥用,成为恐怖分子的工具。第四,从生物多样性上来说,大量基因结构完全相同的克隆人,可能诱发新型疾病的广泛传播,这对人类的生存是不利的。第五,克隆人可能因自己的特殊身份而产生心理缺陷,形成新的社会问题。 在今年8月联合国大会上,美国总统布什呼吁全面禁止克隆活动。他说:“人的生命,不应为另一个人的利益,被创造或毁灭。” 按照生命伦理学的观点,科学技术要从长远利益出发,造福整个人类。它必须遵循“行善、不伤害、自主和公正”这四项国际公认的伦理原则。“多利”羊的克隆成功经过了200多次的失败,出现过畸形或夭折的羊。而克隆人更为复杂,无疑会遇到更多的失败,如果制造出不健康、畸形或短寿的人,将是对人权的一种侵犯。

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赔偿责任

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赔偿责任 如果是有偿的,只有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委托合同也叫委任合同,指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同意为其处理的契约。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人为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是否收取报酬可以将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 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 如果受托人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除双方另有外,合同责任一般为过错责任,并且通过举证责任的倒置来维护无过错的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受托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无过错,那么受托人就可以免责,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同时,该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办理有偿委托事务时因自己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无偿合同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 3、超越权限处理事务造成损失的。 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鼓励人的经典语句英文

鼓励人的经典语句英文 导读:本文是关于鼓励人的经典语句英文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I will greet this day with love in my heart。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 2、A man’s best friends are his ten fingers。人最好的朋友是自己的十个手指。 3、If the back in before the victory,tend to embrace failure if you persist in the difficult,often get a new success。如果在胜利前却步,往往只会拥抱失败;如果在困难时坚持,常常会获得新的成功。 4、The first step is as good as half over。第一步是最关键的一步。 5、If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6、Sharp tools make good work。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7、I have nothing to offer but blood ,toil tears and sweat 。我所能奉献的没有其它,只有热血、辛劳、眼泪与汗水。 8、The glory of life,is not in never falling,but in rising every time we fall to repeated bashing。人生的光荣,不在永远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扑屡起。

9、Do one thing at a time,and do well。一次只做一件事,做到最好! 10、Most of the great ideas we have in life are born out of the fleeting moments of stillness。我们生命中很多伟大的想法,都来源于沉思的一瞬间。 11、Doubt is the key to knowledge。怀疑是知识的钥匙。 12、Where too lucky due to their intelligence and wisdom of the people is most unfortunate outcome。凡过于把幸运之事归功于自己的聪明和智谋的人多半是结局很不幸的。 13、Youth means limitless possibilities。年轻就是无限的可能。 14、The fault is temporary regret,but regret is forever!过错是暂时的遗憾,而错过则是永远的遗憾! 15、Sow nothing,reap nothing。春不播,秋不收。 16、Patience is bitter,but its fruit is sweet 。忍耐是痛苦的,但它的果实是甜蜜的。 17、Our destiny offers not the cup of despair ,but the chalice of opportunity 。命运给予我们的不是失望之酒,而是机会之杯。 18、Failure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失败乃成功之母。 19、A bird in the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建筑工程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1、什么是民事责任?□作一般了解。〖区别于刑事责任〗 答: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法律上的约定或者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其目的主要是恢复受害人的权利和补偿权利人的损失。我国《民法通则》根据民事责任的承担原因将民事责任主要划分为两类,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什么是侵权行为?□作一般了解。 答: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侵权责任是指由于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121条至第127条规定了特殊侵权行为。其中,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有: 1。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00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一般了解。 答:《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004什么是行政责任?□一般了解。 答:是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005什么是行政处罚?◎一般了解。 答: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规范和调整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基金托管人法律责任相关法律及具体规定

基金托管人法律责任相关法律及具体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三十一条同一信托的受托人有两个以上的,为共同受托人。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理;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受益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 第三十二条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托管人是否和管理人为《信托法》下的“共同受托人”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吉民初2 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商业银行作为托管行承担的是资金收付责任,属于资金的代收付行和保管行,不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管理和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因此与信托计划受托人并非共同受托人,投资人以此主张托管人责任的不应得到支持。(未找在裁判文书网上找到该案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第三十六条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三)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六)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八)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十)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七条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十三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 日常机构的,由该日常机构召集;该日常机构未召集的,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鼓励人学习英语的句子

鼓励人学习英语的句子 Beautiful 美极了believe in yourself. Come on. 加油。 Don"t be afraid, I"ll help you. 别害怕,我会帮你。 Don"t be nervous. 别紧张。 Don"t be scared, he’s up with end. 不要惊慌,他已黔驴技穷。 Don"t give a pull. 不要灰心Don"t let us down. 不要让我们失望。 Fantastic 太奇妙了Go to it, I know you can make it. 好好干吧,我知道你行。 i can because i think i can. I Knew You Could Do It 我知道你能做的Cheer up! Our troubles will soon beover。 (振作起来!我们的困难很快就会过去。 )Don’t let one fa ilure discourage you, tryagain。 (不要因为一次失败就气馁,再试一试看。 )You need to take the bull by the horns。 (你需要勇敢地面对困难。 )Don’t look so blue and cheer up。 (别那么垂头丧气,振作起来。 )I must face the music and acceptresponsibility。 (我必须勇于面对困难,承担责任。 )Don’t lose heart, whatever happens。 (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气馁。

)No matter what happens, don’t bediscouraged。 (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气馁。 )I must try and face problems properly – I am not scared ofit。 (我必须尝试着勇于面对困难—我并不害怕。 ) 17.Never deter till tomorrow that which you can do today.今日事须今日毕,切勿拖延到明天。 18.Have you somewhat to do tomorrow,do it today.明天如有事,今天就去做。 19.To him that does everything in its proper time,one day is worth three.事事及时做,一日胜三日。 20.To save time is to lengthen life.节省时间就是延长生命。 激励人学习英语短语Everything has its time and that time must be watched.万物皆有时,时来不可失。 Take time when time comes lest time steal away.时来必须要趁时,不然时去无声息。 When an opportunity is neglected,it never comes back to you.机不可失,不再来;机会一过,永不再来。 Make hay while the sun shines.晒草要趁太阳好。 Strike while the iron is hot.趁热打铁。 Work today,for you know not how much you may be hindered

土地法律责任

土地法律责任 一、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土地法律责任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土地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掌握土地法律责任的种类及表现形式,培养学生独立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能力。 【教学重点及难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 第一节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土地法律责任 (一)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土地法律责任,土地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责任。承担土地法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土地违法行为。 特征: 土地法律责任的一般特征 ⑴土地法律责任和适用的范围及尺度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加以规定。 ⑵土地法律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 ⑶土地法律责任只对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个人或者组织才能运用。 ⑷土地法律责任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违法者进行追究并实施法律制裁。 土地法律责任的特有特征 ⑴土地法律责任的性质具有多样性和综合性。 ⑵追究不同性质的土地法律责任所采用的制裁措施有所区别。 ⑶追究不同性质的土地法律责任适用的法律程序各不相同。 ⑷土地法律责任集中表现违反土地法规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土地违法的特点及其构成 1、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 ⑴构成土地违法的只能是行为。 ⑵土地违法是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 ⑶行为的违法性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 2、土地违法构成 ⑴土地违法的客体。 ⑵土地违法客观方面。 ⑶土地违法的主体。 ⑷土地违法的主观方面 (三)土地法律责任在土地法中的作用 首先,土地法律责任是制裁各种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行为的重要武器。 其次,土地法律责任是预防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重要手段。 第三,土地法律责任是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障土地经济秩序的有力工具。

克隆是什么

克隆是什么? 一个细菌经过20分钟左右就可一分为二;一根葡萄枝切成十段就可能变成十株葡萄;仙人掌切成几块,每块落地就生根;一株草莓依靠它沿地" 爬走"的匍匐茎,一年内就能长出数百株草莓苗……凡此种种,都是生物靠自身的一分为二或自身的一小部分的扩大来繁衍后代,这就是无性繁殖,无性繁殖的英文名称叫"Clone",译音为"克隆",实际上,英文的"Clone"起源于希腊文"Klone",原意是用"嫩枝"或"插条"繁殖。时至今日,"克隆"的含义已不仅仅是"无性繁殖",凡来自一个祖先,经过无性繁殖出的一群个体,也叫"克隆"。 这种来自一个祖先的无性繁殖的后代群体也叫"无性繁殖系",简称无性系。自然界的许多动物,在正常情况下都是依靠父方产生的雄性细胞(精子)与母方产生的雌性细胞(卵子)融合(受精)成受精卵(合子),再由受精卵经过一系列细胞分裂长成胚胎,最终形成新的个体,这种依靠父母双方提供性细胞、并经两性细胞融合产生后代的繁殖方法就叫做有性繁殖,但是,如果我们用外科手术将一个胚胎分割成两块,四块、八块……最后通过特殊的方法使一个胚胎长成两个、四个,八个……生物体,这些生物体就是克隆个体,而这两个、四个、八个……个体就叫做无性繁殖系(也叫克隆)。可以这样说,关于克隆的设想,我国明代的大作家吴承恩已有精彩的描述――孙悟空经常在紧要关头拔一把猴毛变出一大群猴子,猴毛变猴就是克隆猴。 克隆鲫鱼出世前后: 1979年春,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生物研究所的科学家用鲫鱼囊胚期的细胞进行人工培养,经过385 天59代连续传代培养后,用直径10微米左右的玻璃管在显微镜下从培养细胞中吸出细胞核,在此同时,除去鲫鱼卵细胞的核,让卵细胞留出空间作好接纳囊胚细胞核的准备,一切准备就绪后,把玻璃管吸出的核移放到空出位置的鲫鱼卵细胞内,得到了囊胚细胞核的卵细胞在人工培养下大部分夭亡了,在189 个这种换核卵细胞中,只有两个孵化出了鱼苗,而最终只有一条幼鱼度过难关,经过80多天培养后长成8 厘米长的鲫鱼。这种鲫鱼并没有经过雌、雄细胞的结合,仅仅是给卵细胞换了个囊胚细胞的核,实际上是由换核卵产生的,因此也是克隆鱼。 在克隆鲫鱼出现之前,英国牛津大学的科学家已经在1960年和1962年,先后用非洲一种有爪的蟾蜍(非洲爪蟾)进行过克隆试验。试验方式是光用紫外线照射爪蟾卵细胞,破坏其中的核,然后依靠高超的外科手术从爪蟾蝌蚪的肠上皮细胞、肝细胞、肾细胞中取出核,并把这些细胞的核精确地放进已被紫外线破坏了细胞核的卵细胞内,经过精心照料,这些换核卵中终于有一部分长出了活蹦乱跳的爪蟾,这种爪蟾也不是经过精细胞和卵细胞州结合产生的,所以也是克隆爪蟾。 我国著名学者童第周先生在1978年成功地进行了黑斑蛙的克隆试验,他将黑斑蛙的红细胞的核移人事先除去了核的黑斑蛙卵中,这种换核卵最后长成能在水中自由游泳的蝌蚪。 鱼类换核技术的成熟和两栖类换核的成功,使一批从事良种培育工作的科学家激动不己,既然鲫色的囊胚细胞核取代鲫鱼卵细胞核后能得到克隆鱼,那么异种鱼换核能否得到新的杂种鱼呢?我国科学家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也首先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培养克隆鲫鱼成功的那个研究所,设法把鲤鱼胚胎细胞的核取代了鲫鱼卵细胞的核。鲤鱼细胞核和鲫鱼卵细胞质居然能相安无事,并开始了类似受精卵分裂发育的过程,最后长出有"胡须"的"鲤鲫鱼",这种鱼有"胡须",生长快,完全像鲤鱼,但它的侧线鳞片数和脊椎骨的数目与鲫鱼相同,而且鱼味鲜美不亚于鲫鱼。这种人工克隆新鱼种的出现为鱼类育种开辟了新途径。 对科学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鱼类,两栖类克隆的成功自然而然地使科学家把目光投向了哺乳类。美国和瑞士的科学家率先从灰色小鼠的胚胎细胞中取出细胞核,用这个核取代黑色小鼠受精卵细胞核。实际上,这个黑色小鼠的受精卵在精细胞核刚进入卵细胞后,就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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