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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

成都市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

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及核准程序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年度)》,并向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考试内容和范围: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201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11年9月17日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1年9月18日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1年9月24日(考生直接参加省注协组织的全省统一报名考试)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五、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成都财政会计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e88226245.html,),选择“会计服务”,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s://www.wendangku.net/doc/e88226245.html,)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如果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成都市(财政局)报名点查询和办理相关事项。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成都市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财政部考办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的,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成都市各报名点的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报名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统考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4]3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每科收取费用65元。

成都市(财政局)报名确认点:成都市财政局(金家坝街5号,电话028—86267699)、各区(市)县的考生,可在当地区(市)县财政局报名点进行考试报名确认。

六、专业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了6个考试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以及近2年考试试题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辅导教材将免收配送费,并自4月15日起通过特快专递方式进行配送。此外,为方便报考人员购买正版的考试辅导教材,在资格审核阶段各地方考办指定的报名确认地点,也同时设有考试辅导教材直销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出版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考生考试试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考试成绩发布后,若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成都市各报名点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按照《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统一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内的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考地的地方考办领取。(五)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的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向综合阶段考试报考地的报名点领取。

八、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互联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

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的各项规定。对违规者,将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报考人员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三)全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集中安排在成都举行。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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