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和提前送审制度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和提前送审制度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和提前送审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规范我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3号)和《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我市决定实行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和提前送审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制度。勘察企业应在工程勘察项目开工前3日,持《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报告表》(见附件),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拟开工勘察项目情况,五城区(锦江、武侯、金牛、青羊、成华)项目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实行勘察报告提前送审制度。建设单位应将勘察文件(含详勘、补勘及《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报告表》复印件),在送交设计单位使用前提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交付设计单位和有关单位使用。

三、审查机构应在勘察文件审查合格后5日内将审查情况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含勘察合同、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勘察文件审查报告及《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报告表》复印件。

四、设计企业应督促建设单位将勘察文件提前送审,并根据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五、同一工程项目的勘察文件提前审查与主体工程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原则上由同一审查机构完成。

六、主体工程设计的审查机构应根据提前送审合格的勘察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机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应附勘察文件审查意见、审查合格书及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七、相关处罚措施

(一)勘察企业在工程勘察项目开工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视作规避监管,将约谈单位法人,并计入诚信档案,情况严重的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单位和项目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

(二)设计企业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予以处罚;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应将勘察企业是否事前报告、设计企业是否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进行建设工程设计作为审查内容,并按规定上报勘察设计企业的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八、强化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检查。市建委将采取不定期、随机、突击的形式组织对勘察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勘察方案、现场人员接受培训上岗情况、现场作业程序和钻孔数量、钻孔深度、原位测试、取样等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原始记录和试验数据是否真实完整,有否离开现场进行追记、补记和修改记录行为等。对于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方案进行勘察、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落实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和提前送审制度,一是加强对勘察项目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检查;二是及时向我委上报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执行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和提前送审制度方面和其它方面的不良行为。

十、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报告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