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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过节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过节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过节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应付福利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

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

应付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因公负伤的医疗费及赴外地就医的路费;

2、医务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

3、房租价格补贴

4、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

公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5、职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

6、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餐厅、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

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

费等。

7、职工体检费;

8、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丧葬补助;

9、探亲路费

10、其它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职工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等方面的

福利费开支。不属于应付福利费的开支项目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年底现金发放人人有份的现金福利应并入工资计提个税

(员工福利待遇)新准则新税法下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新准则新税法下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作者:段光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不仅包括过去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报酬,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缴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薪金、福利费均采取了据实列支的作法。 不论是新会计准则、新《企业财务通则》还是新所得税法对于工资、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均沿用了过去的相关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介绍如下: (一)工资总额范围 工资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90年国家统计局重新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函[1989]65号),93年国家统计局又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对企业工资总额的组成范围作出了规定。根据这个二个规定,工资总额具体有以下六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这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也包括新参加工作的实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2)计件工资 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包括按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工资和提成工资。 (3)奖金 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生产奖(包括年终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4)津贴和补贴

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发放原则-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发放原则劳 务派遣用工比例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用工在如今已经十分普遍了,将人力资源外包给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对一些公司来说,节省了自己的管理支出,有助于集中精力去开拓业务和生产经营。但相应的,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算不算本企业员工,以及这部份用工支出能不能做为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也成为困扰一些人员的问题了。 我们要先搞清楚劳务派遣人员算不算企业职工。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兴的企业用工形式,也有它的特殊性,实际上它更像是一种人才租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在劳务派遣中,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但在实务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劳务派遣人员名义上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并非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为用工单位服务,而是其个人完全听派用工单

位,在用工单位的安排下,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现象。这种进化了的你用人、我管人的派遣制还真是让人困惑。 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二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以用人单位为主,用工单位为辅。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薪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发放,只有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由用工单位发放。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派遣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社会保险 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费用会计分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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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交员工社保费的会计分录 1、如果公司社保费不提取 (1)缴纳社保费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378 贷: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780 贷:银行存款1158 (2)付工资时,代扣个人社保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378 贷:现金 2、如果公司社保提取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780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780 (2)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378 贷:现金 (3)缴纳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个人)1158 贷:银行存款1158 应付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做法 计题应付福利费时,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000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0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000 员工加班费的会计分录 加班班一般算入到工资里,即: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 贷:应付工资薪酬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劳动保护费用的会计分录

劳动保护费用劳动保护费支出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是全体员工都会发生的,需要按人员的部门性质来分,相应计入各部门费用的“劳动保护”明细科目中。一般的人员费用的归类方法为: 1、管理行政部门、财务部门、总经办等部门发生的劳动保护费,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科目中; 2、业务部门发生的劳动保护费,计入“销售费用--劳动保护”科目中; 3、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仓储等部门发生的劳动保护费,计入“制造费用--劳动保护”科目中; 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劳动保护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预付广告费的会计分录 发票拿到时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33333 (按一年期算的不知具体实际情况) 预付账款-广告费166667 (因为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而且属于预付了好几个月) 贷:银行存款-XX行 支付广告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广告费属销售费用,所以一般进入营业费用。即: 借: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广告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要分期摊销,则计处入待摊费用 借:营业或销售费用-广告费(第一个月的)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快递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快递费“谁消费,谁负担”。如果是销售部门发生的进“销售费用——物流费”,如果是公司日常办公发生的进“管理费用——办公费”。 【账务处理】 可以设置一本辅助账,由销售部门或者公司前台,每周或每月汇总一下金额。然后传递到会计这里登账。【???】 有必要提醒一下,除非你公司特别小,或者领导对快递费特别“有趣味”,自己账上练练笔头。这年头,快递公司可以月结打折的,每月和他们月结一次就可以了,省得账务麻烦。要节约快递费,货比三家 深圳的堤围费

管理费用审计

管理费用审计 2009-12-30 11:40读者上传【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管理费用的审计目标 管理费用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管理费用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管理费用是否均已记录;确定与管理费用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管理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确定管理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确定管理费用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管理费用的实质性程序 1.取得或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数合计数核对是否相 符。 2.检查管理费用的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结合成本费用的审计,检查是否 存在费用分类错误,若有,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 3.对管理费用进行分析: (1)计算分析管理费用中各项目发生额及占费用总额的比率,将本期、上期管理费用各主要明细项目作 比较分析,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2)将管理费用实际金额与预算金额进行比较; (3)比较本期各月份管理费用,对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项目应查明原因,检查费用的开支是否符合 有关规定,计算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必要时作适当处理。 4.将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等项目与各有关账户进行核对,分 析其勾稽关系的合理性,并作出相应记录。 5.选择管理费用中的重要明细项目作重点检查,并注意: (1)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是否系经营管理中发生或应由公司统一负担,检查相关费用报销内部管理办法,是否有合法原始凭证支持。 (2)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检查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在 合规范围内开支费用。 (3)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是否合理,如超过规定限额,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 (4)差旅费支出是否符合企业开支标准及报销手续;

哪些员工福利费需计入工资总额

哪些员工福利费需计入工资总额 2014-10-29 11:40:06来源:博客转载作者:【大中小】 核心内容: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不再作为福利费开支,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如: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3)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 执行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和财政部财企[2008]34号有关规定企业不再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在成本费用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而有关职工福利性质支出可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范围内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对于由于执行新准则原有应付职工福利费的余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明确:“(五)职工福利费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 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 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 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的制度。以前我们国家的职工福 利费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而2006年12月4日财政 部颁布的新《企业财务通则》(2007年1月1日起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除 外)执行,其他企业参照执行)。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企业实 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据实列支。具体的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以及新旧准则的又 如何衔接呢,请看下面的分解。 一、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 根据国税函(209)3号文中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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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会计分录专辑虚假发票税局罚款的分计分录 真杯具,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有子科目,可以计入罚款支出即: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车辆违规罚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罚没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单位有规定要扣收责任人的则: 借:其他应收款--XX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处理过期食品的会计分录 要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再做处理,可以先做分录。 1、食品过期处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员工午餐费的会计分录 建议记录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科目中。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 员工会餐的会计分录 如果按照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工人报销餐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制造工人报餐费: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支付股票相关交易费用的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低值易耗品购进和摊销的会计分录 低值易耗品不属固定资产,应分期摊销到费用科目中去。 (1)如果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 贷:现金等 (2)月末摊销时,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出差预借和报销差旅费的会计分录 预借费用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等报销时再从其他应收款中转入相关费用科目,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报销时: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机动车保险费的会计分录 如果是新车,保险费可以进成本.分录: 借:固定资产1017 借:管理费用36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1377 如果是旧车,都可以进管理费用.分录: 借:管理费用_保险费1017 借:管理费用_车船税36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1377 高温费和降温费的会计分录 给员工发放福利性质的奖励,需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计算个人所提税。 发现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哪些员工福利费需计入工资总额

哪些员工xx需计入工资总额 2014-10-29 11:40:06 xx转载 【大中小】 核心内容: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xx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 (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xx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不再作为福利费开支,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xx包括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如: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

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在会计科目当中,除了应交税费与所得税费用这两个专门核算税费的科目以外,还有一个科目也是核算税收的,那就是税金及附加,其中印花税消费税等等就计入这个科目,具体如何做账请看下文. 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计提印花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之前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会计分录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缴纳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税金及附加是个什么科目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成为历史

按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成为历史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文章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10-24 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之下,曾经为广大财会专业人士熟知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福利费”的规定已成为历史。此前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具体而言,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提取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14%,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医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 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应付福利费开支日渐减少,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慢慢演化成为一种“预先准备”,其作用限于减少所得税之用(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可在税前扣除)。实际上,因为工资与福利费的界限正逐渐变得模糊,所以也出现了个别上市公司将应付福利费作为调节利润手段的情况。其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留待未来释放以提升业绩;另一种是利用应付福利费借方余额虚增利润。 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第9号准则“职工薪酬”首次对广义上的报酬进行了系统规范。其中第4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根据这种规定,已经能够推论出新准则之下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即取消按14%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的要求,据实列支。不过,由于原来应付福利费的计提内容规范于企业财务通则,所以这个规定仍要由《企业财务通则》约定。 新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中已经没有了应付福利费及其计提的踪迹。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颁布新财务通则答记者问时介绍,将原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

财政部明确企业福利费开支范围

财政部明确企业福利费开支范围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98401640.html, 2009年12月03日17: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3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相关问题答问时,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就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的人工成本,可划分为工资(含年薪、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和福利两大类。其中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按与工资的相互关系,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二是其他与工资没有固定比例的福利待遇支出。《通知》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即为第二类职工福利,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是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是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和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 三是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五是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新准则新税法下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不仅包括过去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不论是新会计准则还是新所得税法对于工资、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均沿用了过去的相关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介绍如下:

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例子: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1、本月工作天数按30天计算;一天按小时计算 2、if 实际工作天数 > 10 实际工作天数=30天-请假总天数(含事假、病假、婚假、年假等所有种类)-调休总天数-旷工总天数额 else实际工作天数=实际出 勤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即为员工当月实际的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3、基本工资=工资标准×50% 4、房补=工资标准×13% 5、月奖金标准=工资标准×37% 即工资标准(100%)=基本工资(50%)+房补(13%)+月奖金标准(37%) 6、学历加薪: 学历加薪标准: 1)中专及以下学历无学历加薪; 2)大专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3)本科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4)双学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5)硕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6)博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 (即本月缺勤(含请假、旷工等)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不予扣除)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工作天数(即本月缺勤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入职时间少于20天的新员工) 7、加薪补差=(新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1+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补差天数 加薪补差适用于工资上浮和转正工资调整的补差,实际补差天数从审批同意的开始调整日期算起至当月最后一天的实际天数。 8、加班工资: 现在公司对加班员工只批准调休,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一栏一般列入的是辞退、离职员工的补薪及上月多扣、错扣的补发。按实际情况核算,无固定公式。 9、事假扣款=(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30天×事假总天数 事假总天数=按天计算的事假数+按小时计算的事假数/小时+按分钟计算的事假数/60分钟/小时 例如:A员工六月份共请了1天3小时零20分钟的事假,则A的事假总天数=1天+3小时/小时+20分钟/60分钟/小时=天当月新员工入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足天数也按事假计算。 10、病假扣款=基本工资/30天×病假总天数×病假基本工资扣除系数+(房补+月奖金标准)/30天×病假总天数 病假总天数=按天计算的病假数+按小时计算的病假数/小时+按分钟计算的病假数/60分钟/小时(同事假天数计算方法)病假工资扣除系数: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5年者,基本工资扣除系数为40%,(房补+月奖金标准)全扣 2)在本公司工作超过5年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扣除系数为30%,(房补+月奖金标准)全扣 3)在本公司工作10年以上者,基本工资扣除系数为20%,(房补+月奖金标准)全扣 11、迟到罚款:由人力资源部开具扣款通知单通知财务部收取现金,不再计入工资表 12、违纪罚款:同迟到罚款 13、其他扣款:由行政部开具扣款通知单通知人力资源部按实际扣除金额计入该项(因私电话传真费用、饮料费用等)

公司员工福利费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福利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福利费管理,切 实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根据财政部、国资委有关规定、地方政府 及集团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 单位)。 第三条员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除员工工资、奖金、 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员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 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福利费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落 实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员工福利政策,制定员工福利费管 理办法,组织编制年度福利类人工成本计划。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将员工福利费支出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管理,对员工福利费的支出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等行政事务部门负责提出公司本部年度员工福利计划实施意见,协助人力资源部编制福利计划,办理相关员工福利 事项。 第七条审计部门负责对员工福利费开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八条企业为员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 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员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员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 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第九条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 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员工食堂、浴室、医务所、集体宿舍等 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

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内设食堂具有多功能用途,与其他功能建筑合署使用的,按 实际占用面积分担折旧费用。 第十条员工困难补助,或者公司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 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第十一条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按规定发生的其他员工福利费,包括员工体检费用、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 员工活动支出等符合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包括在上述支出中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各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按月按标准直接发放或报销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员工工资总额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如上下班通勤班车、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作为员工福利费管理。严格杜绝既发放交通补贴,又提供上下班通勤车的行为发生。 第十四条给员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 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严格禁止既发放伙食 补助,又发生食堂经费补贴的行为发生。 第四章控制标准 第十五条各单位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原则上控 制在工资总额的以内,且员工福利费增长幅度不得超过各单位当 年工资增长幅度。 第十六条遇特殊事项,需报公司予以单独审批。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在员工福利费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内,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结合实际需求,

(员工福利待遇)工资福利核算制度

工资福利核算制度 文件编号:HQPJ-CW-007 版本号:A/O 编制部门:财务部日期:20××-×-×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工资福利核算制度 工资、保险核算、发放管理制度(一): 薪酬核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将员工工作绩效与公司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形成与公司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的薪酬分配行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 根据公司的支付能力、所需要人才的可获得性等具体条件,制定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2.公平原则 既使本公司薪酬水平相对于行业内其他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又使公司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 通过对员工岗位价值,即岗位对公司的影响、对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度、责任范围、监督范围、知识经验要求、沟通范围和要求、外部环境风险,七个岗位要素进行评价,匹配相应薪级,真正做到为岗位付薪、为人才付薪、为绩效付薪。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人员和劳务人员等非劳动合同关系人员除外。 第2章薪酬构成及工资系列 第4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1.公司一般员工试用期为30个工作日至90个工作日不等,具体试用期视公司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其所在岗位而定。2.员工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所在岗位的最低基本工资加最低岗位工资总额的80%计发,试用期内不享受针对正式员工发放的各类补贴及保险。 第5条公司正式员工薪资构成 应发薪资总额=职务体系基本工资(岗位工资×50%)工龄工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津贴 第6条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公司岗位划分为管理体系、财务体系、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四类职务体系基本工资。各职务体系和对应的基本工资详见附表一《职务体系基本工资对照表》。 第7条公司将每个职务体系对应至少20个薪级,不同岗位按不同的岗位贡献度、对公司的影响、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责任范围、监督范围及要求、知识经验要求、沟通要求及外部环境风险程度七个要素进行岗位价值评价,以确定相对公平科学的薪级。具体岗位工资薪级对照详见附表二《岗位工资对照表》。 第8条本制度第7条所涉及的岗位工资,每月固定发放50%,另50%作为绩效浮动,根据每月绩效评价分数确定每月绩效评价系数,其具体发放数=岗位工资×每月绩效评价系数,详细核

委托管理费用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1 委托管理费用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问】:现有A 和B 两公司,A 公司占B 公司17%的股份。A 公司与B 公司的其他股东签定一份委托管理协议,协议内容是A 公司全权负责B 公司的业务,其公司高层也由A 公司委派,但工资由B 公司付,在管理期间其他股东不能干预B 公司的运营。管理费是在管理期间B 公司产生的税后利润的80%给A 公司。如果经营期间B 公司是亏损的,A 公司将亏损额的80%给回B 公司的其他股东。在XXXX 年度,B 公司产生税后利润100万,这样A 公司应收取的管理费是80万。 1、请问A 公司收取的80万管理费用,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A 与B 公司所得税率相等) 2、请问A 公司收取的80万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是做投资收益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3、A 公司做合并报表时候是否要将B 公司也并进来。 【答】:一、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法规》(财会[XXXX]64号)的通知第五(二)的规定,受托方接受委托,对关联方委托经营的企业进行经营,并按照受托经营企业实现利润的一定比例收取受托经营费,或者受托经营企业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均由受托方享有或承担,或者以其他方式收取

2 受托经营收益的,受托方应按以下三者孰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1.受托经营协议确定的收益; 2.受托经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 3.受托经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的,按净资产的10%计算的金额。 ? 二、合并报表从以上案例的实质分析,A 对B 属于受托经营企业,从法 律形式上看,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并非《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的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情形,并非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不属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 ? 三、所得税处理受托方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应根据其是否符合独立 企业间的业务往来标准来进行处理: 1.如果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符合独立企业间业务往来标准,则应按照其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确认其计税收入。 2.如果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不符合独立企业间业务往来标准,应以独立企业间的往来标准确认计税收入。 ? 四、营业税的处理受托经营企业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应该全额征收营业税。

管理费用最全分类

管理费用最全分类(值得收藏) 对于管理费用你的脑海里第一反应是什么 招待、餐饮、差旅、办公、折旧,再多就想不起来什么了吧。 那在这里呢,我们就给大家整理了37个管理费用科目,也分别说说相应科目的解释,方便大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正确设置科目。 1.管理人员工资: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应由费用列支的服务人员(如食堂炊事人员),临时抽调在行政管理部门助勤人员、全厂性仓库人员等的工资。但技工学校、中小学及托儿所、幼儿园、厂外浴池、理发室及职工医院人员的工资。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2.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准予扣除。 3.差旅费:按照规定支付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因公外出所产生的各种差旅费、住宿费、助勤费、伙食费、公杂费等等;按规定支付职工及其家属的调转、搬家费;按规定支付患职业病的职工去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宿费、伙食补贴等。 4.办公费:指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具、纸张印刷品(包括各种规程、制度、报表、票据、账簿等的印刷费和购置费)、邮电通信费(包括邮票、邮费、电报、电话费、市话初装费,以及调度通信话路以外的话路租金等)、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

5.折旧费:指按规定由行政管理部门列支的各项固定资产(包括文教、卫生、福利部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6.修理费:指行政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 7.物料消耗:物料消耗指车间为进行生产和维护生产设备、环境等所消耗的各种一般材料(不包括修理(主要指配件)和劳动保护用材料) 8.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工具、低值设备因磨损而减少的价值及修理费。 9.工会经费: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计提。 11.劳动保险费: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等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还核算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一次性补偿金等等。 12.董事会费: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日常开支,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等。 13.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工资及福利费用的核算

据实列支下,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直接列支成本、费用:这种核算方式适合于福利费开支金额不大的中、小企业。因为,企业发生的福利费直接列支成本、费用相比原按照工资总额的比例计提而言,会引起企业每月成本、费用的波动,而这对福利费开支较大的企业而言,会引起业绩的较大波动;(二)根据往年福利费的实际开支情况确定当年提取比例:这种核算方式适合于福利费开支金额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但是企业应注意的是当年确定的提取比例不再是14%的税法扣除比例。 笔者认为:第一种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式是真正意义上的“据实列支”,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一种预提方式,是一种间接的“据实列支”,它是根据企业历年来福利费的实际开支情况确定当年提取比例,显然,当年计提比例是一种会计估计,并非当年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的比例,企业需要在年末对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若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小于预提的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将多提的职工福利费冲回;若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大于预提的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将补提少计职工福利费。如何冲回多提的职工福利费或补提少计职工福利费呢? 该文对多提职工福利费冲回的账务处理进行了举例说明。 【例】某公司2008年6月,当月应发工资50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15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100万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机构人员工资90万元;建造厂房人员工资60万元;内部研究开发部门人员工资40万元。 公司根据20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情况,经计算2007年全年实际发生的福利费与工资总额的比重4%,企业将该比例作为2008年福利费的提取比例,职工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 应计入生产成本的福利费金额=150×4%=6(万元)

财会[2016]22号四小税不在管理费用核算

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逐条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解读]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涉及增值税二级科目设置增加为十个。增设“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 与财办会[2016]27号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将“预缴增值税”改为“预交增值税”,并与“简易计税”科目由原来的三级明细科目提升为二级明细科目,新增“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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