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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药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

山药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
山药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

1 目的

建立山药及其饮片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使山药的“采购、检验、验收、使用、保管”等工作有标准可依。

2 适用范围

适于山药及其饮片的采购、检验和复检。

3 责任人

山药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的编订、审批及使用人员。

4 物料信息

品名:山药

汉语拼音:Shanyao

拉丁名:DIOSCOREAE RHIZOMA

来源:本品为薯蓣科植物薯蓣Dioscorea opposita Thunb.的干燥根茎。冬季茎叶枯萎后采挖,切去根头,洗净,除去外皮及须根,干燥,或趁鲜切片,

干燥;也有选择肥大顺直的干燥山药,置清水中,浸至无心,闷透,切齐两端,

用木板搓成圆柱状,晒干,打光,习称“光山药”。

物料代码:见《物料代码表》

5 标准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山药

6 山药质量标准

7 取样

以一次进厂的产品为一批进行取样检验,取样方法执行《中药材取样标准操作程序》(SOP-QC-0101)。

8 检验标准操作程序

8.1 性状

取本品,依据《理化检验标准操作通则》(SOP-QC-0001)检测。

本品略呈圆柱形,弯曲而稍扁,长15~30㎝,直径1.5~6㎝。表面黄白色或淡黄色,有纵沟、纵皱纹及须根痕,偶有浅棕色外皮残留,体重,质坚实,不易折断,断面白色,粉性。气微,味淡、微酸,嚼之发黏。光山药呈圆柱形,两端平齐,长9~18㎝,直径1.5~3cm。表面光滑,白色或黄白色。

饮片切片者呈类圆形的厚片。表面类白色或淡黄白色,质脆,易折断,断面类白色,富粉性。

麸炒山药本品形如山药片,表面黄白色或微黄色,偶见焦斑,略有焦香气。

8.2 鉴别

8.2.1 鉴别(1)——显微鉴别

取本品,依据《理化检验标准操作通则》(SOP-QC-0001)检测。

本品粉末类白色。淀粉粒单粒扁卵形、三角状卵形、类圆形或矩圆形,直径8~35μm,脐点点状、人字状、十字状或短缝状,可见层纹;复粒稀少,由2~3分粒组成。草酸钙针晶束存在于黏液细胞中,长约至240μm,针晶粗2~5μm。具缘纹孔导管、网纹导管、螺纹导管及环纹导管直径12~48μm(饮片、麸炒山药同药材)。

8.2.2 鉴别(2)——TLC鉴别

取本品,依据《理化检验标准操作通则》(SOP-QC-0001)检测。

取本品粉末5g,加二氯甲烷30ml,加热回流2小时,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二氯甲烷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山药对照药材5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4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醇-浓氨试液(9∶1∶0.5)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磷钼酸乙醇溶液,在105℃加

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饮片、麸炒山药同药材)。

8.3 检查

8.3.1 水分

取本品,依据《理化检验标准操作通则》(SOP-QC-0001)检测。

取供试品约2g,精密称定。置105℃干燥至恒重并精密称定重量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厚度不超过5mm),同时作平行试验。将已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放在恒温至1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内进行干燥5小时。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干燥结束后,将瓶盖盖好,取出置于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30分钟),再精密称定重量。(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重复放入干燥箱1小时,冷却,称重,直至相继两次称量之差小于5mg为止。)

本品干燥失重(X)=(W1+W2-W3)×100%/W1

式中:X——样品干燥失重,%

W1——供试品的重量(g);

W2——称量瓶恒重后的重量(g);

W3——(称量瓶+供试品)干燥后的重量(g)。

饮片、药材:不得过16.0%;麸炒山药:不得过12.0%。

8.3.2总灰分

取本品,依据《理化检验标准操作通则》(SOP-QC-0001)检测。

取坩锅置电阻炉内,经600℃高温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至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

燥器内,放冷,称重,直至恒重。(即两次连续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称取本品3~5g,置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称定重量。在通风橱内将盛有供试品的坩锅斜置在电炉上缓缓炽烧,注意避免燃烧,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成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将坩埚置于电阻炉内,逐渐升高温度至600℃,使供试品完全灰化。取出置于干燥器内放至室温,精密称定重量(如供试品不易灰化,可将坩埚放冷,加热水或10%硝酸铵溶液2ml,使残渣湿润,然后置水浴上蒸干,残渣照前法炽灼,至坩埚内容物完全灰化)。同时作平行实验。

总灰分(%)=(残渣及坩埚重—空坩埚重)×100%

供试品取样量

麸炒山药、药材不得过4.0%;饮片不得过2.0%。

8.4 浸出物

取本品,依据《理化检验标准操作通则》(SOP-QC-0001)检测。

取本品约4g,精密称定,置250-300ml的锥形瓶中,精密加水100ml,密塞,冷浸,前6小时内时时振摇,再静置18小时,用干燥滤器迅速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20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再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3小时,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

药材:不得少于7.0%,饮片、麸炒山药不得少于4.0%。

8.5 二氧化硫残留量

取本品,依据《理化检验标准操作通则》(SOP-QC-0001)检测。

本法系用蒸馏法测定经硫黄熏蒸处理过的药材或饮片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除另有规定外,按下列方法测定。

仪器装置A为1000ml两劲圆底烧瓶;B为竖式回流冷凝管;C为(带刻度)分液漏斗;D为连接氮气流人口;E为二氧化硫气体导出口。另配磁力搅拌器及电热套。

测定法取药材或饮片细粉约10g,精密称定,置两劲圆底烧瓶中,加水300~400ml和6mol/L盐酸溶液10ml,连接刻度分液漏斗,并导入氮气至瓶底,连接回流冷凝管,在冷凝管的上端E口处连接导气管,将导气管插入250ml锥形瓶底部。锥形瓶内加水125ml和淀粉指示液1ml作为吸收液,置于磁力搅拌器上不断搅拌。加热两颈圆底烧瓶内的溶液至沸,并保持微沸约3分钟后开始用碘滴定液(0.01mol/L)滴定,至蓝色或蓝紫色持续20秒钟不褪,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照下式计算:

供试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mg/g)=(A-B)×C×0.032×1000/W

式中A为供试品消耗碘滴定液的体积,ml;

B为空白消耗碘滴定液的体积,ml;

C为碘滴定液浓度,0.01mol/L;

W为供试品的重量,g;

0.032为每1ml碘滴定液(1mol/L)相当的二氧化硫的重量,g。

药材、饮片、麸炒山药均不得超过400mg/kg。

9 产地

见《供应商一览表》(REC-QA-0015)

10 包装

编织袋、麻袋或其他适宜包装,密闭包装。

11 贮藏与仓贮

11.1贮藏:置干燥处,防潮。

11.2 仓储期及使用期限:药材36个月,饮片参照生产包装标示的有效期或24个月。

11.3 复检周期:近效期三个月,自进厂之日起计。

11.4 复检项目为“性状、水分”,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 附件

《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山药P87

(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目的:建立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规范验证操作。 适用范围:所有检验方法的验证。 责任者: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 程序: 1、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 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方案的起草及审批,检测仪器的确认.适用性验证(包括准确度试验、精密度测定.线性范围试验、专属性试验等)和结果评价及批准四个欠的方面。它的基本内容可以用下图表示。 2、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步骤 首先是制定验证方案,然后对大型精密仪器进行确认,最关键的一步是检验方法的适用性试验,最后是检验方法评价及批准。 2.1验证方案的制定 检验方法的验证方案通常由质量验证小组提出。根据产品的工艺条件、原辅料化学结构、中间体、分解产物查阅有关资料,提出规格标准,确定检查项目,规定杂质限度,即为质量标准草案。根据质量标准草案确定检查和试验范围,对检验方法拟定具体操作步骤,最后经有关标题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共7页第1页 制定人颁发部门GMP办公室编号: SOP--F—004 分发部门质量验证小组、质量保证部新订√替代 审核人批准人生效日期年月日

人员审批方可实施。 2.2大型精密仪器的确认 分析测试中所用的检测仪器一般可分为三类 (1)普通仪器:崩解仪,折光仪、分析天平、酸度计、溶点测定仪、电导仪等: (2)较精密仪器:旋光仪、永停滴定仪、费休氏水分测定仪、自动滴定仪、药物溶出度仪、可 共7页第2页见分光光度计、电泳仪等; (3)大型精密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等。 为了保证分析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检测仪器在投入正式使用之前都应进行确认。检测仪器的确认是检验方法验证的基础,应在其它验证试验开始之前首先完成。检测仪器确认工作内容应根据仪器类型。技术性能而定,通常包括:安装确认、校正、适用性预试验和再确认。2.2.1安装确认 同工艺验证中机械设备一样,仪器安装确认的土要内容包括如下各点: (1)要登记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厂商的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名称,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号及安装地点; (2)收集汇编和翻译仪器使用说明书和维修保养手册; (3)检查并记录所验收的仪器是否符合厂方规定的规格标准: (4)检查并确保有该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和备件清单: (5)检查安装是否恰当,气、电及管路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6)制定仪器标准操作规程(SOP)和维修保养制度,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7)制定清洗规程;. (8)明确仪器设备技术资抖(图纸,手册,备件清单、各种指南及该机器设备有关的其它文件)的专管人员及存放地点。 除上面提到的内容外,在安装确认方案中对仪器的性能用途应有一概述并记录维修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号、银行帐号等,以利于日后的维修保养活动,这对大型精密仪器尤为重要。对于仪器来说,安装确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功能试验。这项工作在安装结

检验判定标准之毛巾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各类机织毛巾的检验。 2定义及分等规定 2.1毛巾:以纺织纤维为原料,表面起毛圈或毛圈经割绒的织物,用于日常生活中洗擦、保暖、装 饰等用途(如方巾、面巾、浴巾、毛巾被等)。 2.2割绒毛巾:表面毛圈经割绒处理的毛巾。 2.3毛巾产品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及合格品三个品等。产品的验收品等应按技术文件规 定要求为准。如技术文件要求为优等品,则按优等品指标进行验收;如技术文件要求为一等品, 则按一等品指标进行验收;如技术文件要求为合格品,则按合格品指标进行验收。 3检验判定标准 3.1内在质量要求

3.2外观质量要求

4测试方法 4.1公定回潮时重量检验:按GB/T9995测定称量时的回潮率,根据GB/T9994的公定回潮率计算公 定回潮率时的重量。 4.2断裂强力的测定按GB/T227 A法执行。 4.3脱毛率的测定按GB/T22798执行。 4.4纤维含量的测定按GB/T2910和GB/T2911执行。 4.5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按GB/T3921方法C执行。 4.6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GB/T3920执行。 4.7耐氯漂色牢度的测定按GB/T7069执行。 4.8外观质量检验按GB/T22864-2009第6.2条执行。 5抽样方案及检验规则 5.1抽样规则 5.1.1内在质量检验抽样数量应满足测试要求数量。复检时应另外进行随机取样。 5.1.2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见表1,单位为条。 表1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5.2检验规则 5.2.1以同一时间内所交付的相同材料,相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由质量部从每批的包装内抽取样 品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为上述全部项目。 5.2.2内在质量检验样品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当首次检验发现有不合格项时,可再次抽样复检, 如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外观质量按抽样检查表1执行。 5.2.3抽样检查后,如内在质量不合格,不论外观检验是否合格,都判定整批不合格;当内在质 量合格后,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Ac,则判定检验批合格,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 Re,则判定整批不合格。 6要求 6.1产品标识应符合GB5296.4要求,产品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名、货号、规格尺寸、成分、执 行标准、安全标准、质量等级、洗涤标识、厂家信息等。 6.2产品应分类包装,包装材料应确保产品不易散落、破损、脏污、受潮,或按技术文件或采购 订单规定。 6.3产品的装箱数量及折叠方式应符合技术文件或采购合同规定。 6.4储存于干燥、清洁、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距地面高度≥10cm,离墙≥30cm放置。7引用文件 7.1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品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7.2GB/T 22864-2009 毛巾 7.3PC-QM-P03-IS01 检验判定标准之包装及标识 8相关记录 8.1检验报告单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 1 - 检验标本的采集 一、标本的正确采集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 2个条件,即必须满足检测结果正确性的各项要求和检测结果必须 能真实地反映检验对象当前病情,避免干扰因素的存在。 二、标本的贮存 标本采集后尽快送至实验室,若不能及时送检,已采集的标本要按检验规定的贮存条 件,如室温、冰浴、温浴或防腐贮存,将标本直立置于稳定、干燥、避光、密闭的环境中, 避免振摇,以免标本遗洒或溶血影响检测结果。 三、标本的运送 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所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果一致。 四、标本的签收 临床工作人员从口才采集标本并将标本从临床运送到实验室及实验室人员接收临床标 本,均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做到认真核对,包括标本来源、标本属

性、检查项目、标本采 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标本送出人员和标本接收人员都要做认真的记录并签字存档。 五、标本的处理 1、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及时正确地予以处理,否则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如果取血后未尽快转送或分离血清、血浆,血清与血块簪时间接触可发生变化。 3、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处理应注意事项: (1)、时间: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尽快予以分类和离心。①、促凝标本应尽早处理,可在采血5-15分钟后离心;②抗凝标本可采血后立即离心;③非抗凝(无促凝)标本采血30-60分钟后离心; ④抗凝全血标本(全血细胞分析、ESR等)不需要离心。 (2)、温度:一般标本为室温(最好是22-25℃)放置;冷藏标本(对温度依赖性分析物)应保持在2-8℃直到温度控制离心。 (3)、采血管放置:应管口(盖管塞)向上,保持垂直立位放置。(4)、采血管必须封口:管塞移去后会使血PH改变,影响检测结果,封口可以减少污染、蒸发、喷洒和溢出等。 六、分析前的可变因素 1、生物因素:可引起所检测物质在体内的变化,此种变化与检测方法无关,分为可变的和固定的生物因素。

面料检验规定及判定标准

面料检验判定标准 第A版 受控状态 编制: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

为有效控制面料检测力度,将根据国家标准对面料质量的需求,使公司产 品达到国家指定性产品质量,公司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经技术 /品质 管理研究决定,现按国家面料检验标准为依据,制定《面料检验判定标准》具 体条 款如下: 1、 目 的: 1.1、 规范面料检验操作程序。 1.2、 提供面料检验依据,有效控制入库面料质量。 2、 检验范围: 规定面料的外在质量及理化检测标准。 3、 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 3.1、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部采购面料 面料仓库接收面料 ______________ 仓库外观质量检验 3.2、 检验规则: 321、 外观质量实行目视全检。 322、 面料理化需初步由供方提供,公司根据条件实行监督抽查(包含送外 检)。 J J

3.3、各种面料外观严重瑕疵种类: 3.3.1、平织布的重大瑕疵有:粗节、破洞、漏纱、显著横路、断纱、污渍 修改状态 面料检验判定标准章节号页码2/7纱、稀纱、色差等; 332、针织布的重大瑕疵有:错经、横路、漏针、直条针路、横条、粗节、破洞、脱套等; 333、印染布重大瑕疵有:脱版、色斑、色档、色差、色花、颜色污迹、色 条痕等; 3.4、各类面料理化检验种类: 341、理化要求: 3.4.1.1、面料干洗、水洗、干湿摩擦、耐汗渍等沾色、变色牢度以及日晒变色 牢度; 341.2、面料要符合服装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A、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B、甲醛含量; C、PH值要求; D、无异味; E、色牢度参3.4.1.1要求; 341.3、起毛起球要求; 341.4、缩率要求; 341.5、扭曲度测试; 341.6、纰裂及强度要求; 341.7、成份含量分析; 342、外观要求: 3.4.2.1、面料规格要求:幅宽、纱线细度、克重、组织结构。 342.2、色差情况; 342.3、格子是否有大小?经纬斜要求; 342.4、疵点项要求; 343、其他要求: 34.3.1、及氯漂可行性、耐酸碱程度和特殊服装耐火要求。 343.2、特殊产品符合性检测;(棉衣跑棉、羽绒钻绒情况检测) 343.3、钩纱、车缝针洞、印花面料翻色等服装生产和使用易出问题项检测

山药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

1 目的 建立山药及其饮片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使山药的“采购、检验、验收、使用、保管”等工作有标准可依。 2 适用范围 适于山药及其饮片的采购、检验和复检。 3 责任人 山药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的编订、审批及使用人员。 4 物料信息 品名:山药 汉语拼音:Shanyao 拉丁名:DIOSCOREAE RHIZOMA 来源:本品为薯蓣科植物薯蓣Dioscorea opposita Thunb.的干燥根茎。冬季茎叶枯萎后采挖,切去根头,洗净,除去外皮及须根,干燥,或趁鲜切片,干燥; 也有选择肥大顺直的干燥山药,置清水中,浸至无心,闷透,切齐两端,用木板 搓成圆柱状,晒干,打光,习称“光山药”。 物料代码:见《物料代码表》 5 标准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山药 6 山药质量标准 项目《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公司内控质量标准 性状本品略呈圆柱形,弯曲而稍扁,长15~ 30㎝,直径1.5~6㎝。表面黄白色或 淡黄色,有纵沟、纵皱纹及须根痕, 偶有浅棕色外皮残留,体重,质坚实, 不易折断,断面白色,粉性。气微, 味淡、微酸,嚼之发黏。光山药呈圆 柱形,两端平齐,长9~18㎝,直径 1.5~3cm。表面光滑,白色或黄白色。 本品略呈圆柱形,弯曲而稍扁,长15~ 30㎝,直径1.5~6㎝。表面黄白色或 淡黄色,有纵沟、纵皱纹及须根痕, 偶有浅棕色外皮残留,体重,质坚实, 不易折断,断面白色,粉性。气微, 味淡、微酸,嚼之发黏。光山药呈圆 柱形,两端平齐,长9~18㎝,直径 1.5~3cm。表面光滑,白色或黄白色。 鉴别 应具规定的微鉴别特征应具规定的微鉴别特征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 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 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检查水 分 不得过16.0% 不得过16.0% 总 灰 分 不得过4.0% 不得过4.0% 浸出物不得少于7.0% 不得少于7.0%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

一 生物安全制度 1、医务人员 1 每1-2年做体检一次 并接受乙肝疫苗接种。 2 每1—2年检查乙肝病毒抗原抗体水平 发现乙型肝炎者应进行隔离治疗。 3 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好工作服 不允许在实验室进食和吸烟。 4 检验人员在工作前后和被污染后 应用肥皂和流水清洗 必要时由消 毒液浸泡双手 每季度抽查检验人员的手 并做细菌培养一次。 2、环境消毒隔离 1 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和操作区 清洁区要注意保护不受污染。操作有 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 如紫外线灯 排气 扇等操作区的工作台及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一次 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每周大扫除一次。 2 采血室每日操作前用清水擦拭操作台一次 采血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 作台、桌子和地面一次 紫外线每日照射消毒一次 每月空气细菌培 养一次 紫外线强度定期测定。并做记录。 3、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 送检必须用相应指定的容器留取 不得外溢污染。 4、静脉及末稍采血 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 静脉抽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巾一带一消毒 所用止血带及纸垫每日消毒 末稍采血一人一片一管 杜绝交叉污染。 5、一次性医用器具包括采血针 注射器、尿杯、血红蛋白微量吸血吸管 应严格做好领发登记 注射器先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一对一调换 统一处 理 其余一次性器具浸泡消毒后装入污物袋送焚烧炉焚烧。 6、检验人员在进行静脉抽血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 操作前必须洗手必须戴好帽子与口罩 操作台和手被污染时应用肥皂和流水认真洗手 必要 时用消毒液浸泡双手 酒精、碘酒瓶每周更换消毒两次。 7、凡是肝炎病人和透析病人的血液标本及疑有黄疸的血标本 都视为肝炎的污染标本 应贴上红色危险标记 放在规定区域内 引起警惕和防止扩大 污染面。 8、溢出试管外的血液 应立即用碘酒棉签擦拭干净 注意防止玻璃碎片刺伤手 并注意试管有无破裂。 9、当针头和碎玻璃刺伤手时,用流水冲洗,挤出血水,应立即用碘酒消毒局部。 10、实验室操作时应戴上手套。吸取标本 离心振荡等应严格按操作规程 防止自身和实验室受污染。 11、已检查标本与容器分别浸泡于施康1号消毒液(2000mg/L)中两小时后 标本倾弃 一次性容器送焚烧 重复使用的经清洗消毒和灭菌后再使用 均 要有记录。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性试剂使用后要经无害化处理 防止污染 环境。 12、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3、三级医院必须设置清洁区 污染区 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 如紫外线灯 排气扇等。

眼镜检验判定标准

一.啤机部分 1.缩水: ①模具问题,特别是新开模具试啤时,一般会出现此现象。因此新模试啤时要注意缩水。 ②调机问题,涉及压力过大或者过小,以及射胶时间、射胶速度、加热过快或过慢等导致缩水。 检验判定: ※轻微的缩水或缩水不明显,或位于塑胶架内侧的缩水。 ○缩水比较明显,位置也稍微显眼,但不是塑胶架的主要显眼处。 △缩水明显,位于塑胶架正面,缩水面积大,程度比较严重。 ×严重明显的缩水,缩水位置于鼻梁、圈、比的正面显眼处,缩水面积非常大。 2.黑丝: ①啤机炮筒加温过高,炮筒中残留丙酸料烤焦,出现黑丝。 ②炮筒螺杆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如废铜芯、铰链损坏,使停留损坏处的丙酸料烧焦,产生黑丝。 检验判定: ※透明架中黑丝不明显,茶色架中的黑丝,加色时做深透红,深透蓝等透明底色中的黑丝。 ○黑丝比较明显,加色时做浅透红,浅透蓝等浅色架的透明底色中的黑丝。 △黑丝非常明显,不用加色而做纯透明色中黑丝。 3.气泡:

①啤机烘料温度过低,因丙酸料不够温产生气泡。 ②融胶不均匀而产生气泡。 ③模具合模时太紧,排气不畅,又无排气通道而产生气泡。 检验判定: ※茶色架中的气泡,显眼位置处多个小气泡(Ф 0."1mm),不显眼处2个气泡(Ф 0."2mm)。 ○透明架显眼处气泡(Ф 0."2mm),或不显眼处(Ф小于 0."2mm),加色时做深透色。 △透明架显眼处气泡(Ф 0."1mm),或不显眼处(Ф大于 0."1mm),加色时做浅透色。 ×透明架显眼处气泡(Ф小于 0."1mm),或不显眼处(Ф小于 0."1mm),不加色做纯透明色。 4.黑点: ①炮嘴损坏,导致丙酸料停留此处烧焦。 ②添加的透明料不干净,混有杂质而产生黑点。 ③清洗炮筒不彻底,导致黑点。特别是刚开始装模试啤阶段易发生此问题。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1 -检验标本的米集 一、标本的正确采集 标本米集必须符合 2个条件,即必须满足检测结果正确性的各项要求和检测结果必须能真实地反映检验对象当前病情,避免干扰因素的存在。 二、标本的贮存 标本采集后尽快送至实验室,若不能及时送检,已采集的标本要按检验规定的贮存条 件,如室温、冰浴、温浴或防腐贮存,将标本直立置于稳定、干燥、避光、密闭的环境中, 避免振摇,以免标本遗洒或溶血影响检测结果。 三、标本的运送 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所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 果一致。 四、标本的签收 临床工作人员从口才采集标本并将标本从临床运送到实验室及实验 室人员接收临床标 本,均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做到认真核对,包括标本来源、标本属

性、检查项目、标本采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标本送出人员和标本接收人员都要做认真的记录并签字存档。 五、标本的处理 1、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及时正确地予以处理,否则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 性。 2、如果取血后未尽快转送或分离血清、血浆,血清与血块簪时间接触可发生变化。 3、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处理应注意事项: (1)、时间: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尽快予以分类和离心。①、促凝 标本应尽早处理,可在米血5-15分钟后离心;②抗凝标本可米血后立即离 心;③非抗凝(无促凝)标本采血30-60分钟后离心; ④抗凝全血标本(全血细胞分析、ESF等)不需要离心。 (2)、温度:一般标本为室温(最好是22-25 C)放置;冷藏标本(对温度依赖性分析物)应保持在2-8 C直到温度控制离心。 (3)、采血管放置:应管口(盖管塞)向上,保持垂直立位放置。 (4)、采血管必须封口:管塞移去后会使血PH改变,影响检测结果, 封口可以减少污染、蒸发、喷洒和溢出等。 六、分析前的可变因素 1、生物因素:可引起所检测物质在体内的变化,此种变化与检测方法无 关,分为可变的和固定的生物因素。 2、干扰因素:在收集和分析标本过程中,干扰因素常导致分析结果与被测物真实浓度不符。 七、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

外观检验与判定标准

文件标题:外观检验与判定标准 页码:4页之1 1.目的: 通过规范产品外观检验标准,以利检验作业之切实运作,确保产品品质得以有效管控。 2.范围: 公司产品之外观检验作业皆属之。 3.内容: 3. 1.检验方式:依据公司相关程序文件实施规范作业。 3. 2.检验要求:根据产品的特性、用途及客户之要求实施相关作业。 3. 3.外观检验条件: 3. 3. 1.目视光源:室内使用40W~80W日光灯,无反射光且光线一致,光源至物品距 离为0.6M~1.2M。 3. 3. 2.目视距离:眼睛距离产品0.3M~0.4M,约半臂长。 3. 3. 3.目视角度:产品与视角水平线为0o~45o角,亦可旋转确认潜在缺陷。 3. 3. 4.目视时间:产品正面约为4秒,其它面约为2秒。 3. 4.检验判定标准: (接下页) 审批: 日期: 制定: 日期: 检验检验检验判定标准判定备

页码:4页之2 文件标题:外观检验与判定标准 项目方式CRI MAJ MIN 注 塑胶件类目视 、 卡尺 、 投影 机 、 工具 显微 镜 杂色、缩水、缺胶、不饱模、烧焦、水纹、压痕等. √ 参 照 产 品 外 观 不 良 限 度 样 品 进 行 检 验毛边、溢料(外露≧0.5mm). √ 塑胶件孔内毛边且影响装配. √ 物品正面起泡(面积≧0.3mm2). √ 物品侧面起泡(面积≧0.5mm2) √ 表面印痕(长≧0.3mm). √ 有裂纹(含卡钩、齿脚). √ 表面擦伤呈雾状(毛状). √ 表面刮伤呈丝状. √ 表面刮伤呈沟状(宽度≧0.2mm),且色泽变色、泛白. √ 表面刮伤呈沟状(宽度≧0.2mm),无变色现象. √ 颜色错误与工程要求不符. √ 颜色与工程认可样品有色差. √ 表面亮雾度不符合确认样品. √ 五金件类目视 、 卡尺 、 投影 机 、 工具 显微 镜 端子脚变形但可以铆合. √端子脚变形影响铆合√ 端子头部变形但不影响对插. √端子头部变形影响对插. √ 端子氧化(有黑点、红点). √ 端子开叉(有毛边). √端子弹片下陷. √ 端子表层刮伤、压伤且交界处有台阶,但未见铜底. √端子表层刮伤、压伤且见铜底. √ 端子包装散乱,纸盘脱落. √ 端子绕带方向反. √ 铁壳氧化(有黑点、红点). √ 检验项目检验 方式 检验判定标准 判定备 注 CRI MAJ MIN

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 2.适用范围 检验操作。 3.责任者 化验员。 4.规程: 4.1检验 4.1.1 按化验品种的检验规程。准备好化验需要的仪器、试液、标准滴定液及其它必需品。如果有规定的化验周期,就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化验,无规定化验周期的,也应及时化验,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1.2 严格按检验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修改检验方法。如果检验方法有问题,应通知质管部经理分析原因,如修改则应按文件管理制度办理。 4.1.3在需较长时间使用仪器(如培养箱或干燥箱)时,可将“运行中”的状态标志挂在仪器上,待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下。精密仪器应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按相应的SOP检查并校验仪器。定期检定仪器,只有在其正常运行时才能使用仪器。如果仪器不正常,使用人应及时挂上相应的状态标志,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使用完仪器后,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由使用人做好仪器的清洁卫生,换上“清洁待用”的标志牌。 4.1.4除含量、浸出物及规定需做两份平行化验外,其它检测项目通常做一份即可。如果平行化验数据超出方法中规定的偏差要求(但在合格限内),应报告质管部经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再做一次化验(即无法判断误差原因时需做的再次化验)。 4.1.5 化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使用过的仪器,以备下一个化验员使用。所有的玻璃器具都应在使用后及时冲洗掉实验样品,以免样品干燥后难以清洗,然后将其清洗。对易挥发物品进行处理和化验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处理挥发性和有毒物品。 4.1.6 样品化验结束后,化验员应填写检验记录并签字,记录应由QC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果样品符合规定,就在记录单上填写“符合标准规定”,如不合格,另一化验员应重新检验,如确实不 合格,则填写“不符合标准规定”。如QC负责人要求重新取样进行化验,在化验新样品的同时应再复验一次原样品,如化验结果被证实是正确的,QC负责人应做出出报的决定,并打好检验报告书报给QA审核签发。如果第二次化验结果与第一次不符,应排除化验员的检验误差及其他可能产生的检验误差,对该物料做出处理意见。

山药工艺规程

山药工艺规程 目录

2、生产工艺流程 3、炮制工艺要求及操作过程

4、质量监控:见“SCGL530301 山药生产关键工序质量监控要点”。 5、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 5.1 山药原料质量标准:见“ZLJS100101 原药材质量标准”。 5.2 山药中间产品质量标准:见“ZLJS400101 饮片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5.3 山药成品质量标准:见“ZLJS500101 饮片成品质量标准”。 6、包材质量标准和文字说明 6.1 包材质量标准:见“ZLJS300101~ZLJS300601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6.2 包装说明文字: 品名:山药 规格: 产地: 重量: 产品批号: 生产日期: 贮藏:置通风干燥处,防蛀 生产企业: 7、生产区的工艺卫生要求 7.1 生产区卫生要求:执行“CSGL001401一般生产区环境卫生管理规程”,

7.2 生产区清洁工作要求:执行“CSSOP000301一般生产区厂房清洁规程”, 7.3 生产区人员卫生要求:执行“SCGL000101一般生产区个人卫生规程”, 7.4 生产区工作服管理要求:执行“SCGL005701一般生产区工作服管理规程” 9、技术经济指标核算 9.2包装材料物料平衡 使用量+残损量+剩余量 塑料袋物料平衡= ×100% (99.0-101.0%) 本批领用量 使用数+残损数+剩余数 标签物料平衡= ×100% (99.0-101.0%) 本批领用数

10、技术安全及劳动保护 10.1 员工转岗或新工上岗前均要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要点、质控要点及注意事项。 10.2 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岗位标准操作程序操作,切忌擅改工艺和岗位操作方法,工作应严肃认真。 10.3 电机设备严禁用水直接冲洗,清洁时亦不可用湿布擦拭。在确保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开机,以防轧手等事故发生。 10.4 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按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操作使用。 10.5 拣选、切药、干燥、筛分等产尘、产湿岗位应有除尘排湿装置。 11、劳动组织及岗位定员 11.1 劳动组织 11.1.1由生产部下达生产指令,车间依此组织生产。 11.1.2 车间根据生产指令从仓库领用原料组织生产。按生产工序依次为拣选、淘洗、切制、干燥、摊晾、筛药、包装,经检验合格后入库。 11.1.3 生产班制:为一班制。 11.2 岗位定员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doc

- 1 - 检验标本的采集 一、标本的正确采集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 2个条件,即必须满足检测结果正确性的各项要求和检测结果必须 能真实地反映检验对象当前病情,避免干扰因素的存在。 二、标本的贮存 标本采集后尽快送至实验室,若不能及时送检,已采集的标本要按检验规定的贮存条 件,如室温、冰浴、温浴或防腐贮存,将标本直立置于稳定、干燥、避光、密闭的环境中, 避免振摇,以免标本遗洒或溶血影响检测结果。 三、标本的运送 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所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 果一致。 四、标本的签收

临床工作人员从口才采集标本并将标本从临床运送到实验室及实 验室人员接收临床标 本,均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做到认真核对,包括标本来源、标本属性、检查项目、标本采 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标本送出人员和标本接收人员都要做认真的记录并签字存档。 五、标本的处理 1、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及时正确地予以处理,否则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如果取血后未尽快转送或分离血清、血浆,血清与血块簪时间接触可发生变化。 3、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处理应注意事项: (1)、时间: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尽快予以分类和离心。①、促凝 标本应尽早处理,可在采血 5-15 分钟后离心;②抗凝标本可采血后立即离心;③非抗凝(无促凝)标本采血 30-60 分钟后离心; ④抗凝全血标本(全血细胞分析、ESR等)不需要离心。 (2)、温度:一般标本为室温(最好是 22-25 ℃)放置;冷藏标本(对温度依赖性分析物)应保持在 2-8 ℃直到温度控制离心。 (3)、采血管放置:应管口(盖管塞)向上,保持垂直立位放置。

(4)、采血管必须封口:管塞移去后会使血 PH改变,影响检测结果,封口可以减少污染、蒸发、喷洒和溢出等。 六、分析前的可变因素 1、生物因素:可引起所检测物质在体内的变化,此种变化与检测 方法无关,分为可变的和固定的生物因素。 2、干扰因素:在收集和分析标本过程中,干扰因素常导致分析结 果与被测物真实浓度不符。 七、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 遵照医嘱采集各种标本均应按医嘱执行。凡对检验申请单有疑问,应核实清楚后再执行。 1、充分准备 (1)采集标本前,应明确检验项目、检验目的及注意事项并向病 人作耐心解释,以取得合作。 (2). 应根据检验目的选择适当容器,容器外必须贴上标签,注 明病人姓名、科室、床号、检查目的、送检时间等。 2、严格查对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 2 -

检验判定标准之毛巾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各类机织毛巾的检验。 定义及分等规定 毛巾:以纺织纤维为原料,表面起毛圈或毛圈经割绒的织物,用于日常生活中洗擦、保暖、装 饰等用途(如方巾、面巾、浴巾、毛巾被等) 。 毛巾产品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及合格品二个品等。产品的验收品等应按技术文件规 定要求为准。如技术文件要求为优等品, 则按优等品指标进行验收; 如技术文件要求为一等品, 则按一等品指标进行验收;如技术文件要求为合格品,则按合格品指标进行验收。 检验判定标准 2.1 2.2 割绒毛巾:表面毛圈经割绒处理的毛巾。 2.3

3.2 外观质量要求

22 ..下载可编辑.. 测试方法 公定回潮时重量检验:按 GB/T9995测定称量时的回潮率,根据 GB/T9994的公定回潮率计算公 定回潮率时的重量。 纤维含量的测定按 GB/T2910和GB/T2911执行。 外观质量检验按 GB/T22864-2009第6.2条执行。 抽样方案及检验规则 5.1 抽样规则 5.1.1内在质量检验抽样数量应满足测试要求数量。复检时应另外进行随机取样。 5.1.2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见表 1,单位为条。 表1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20?1200 20 1 2 23 备注: 标签要求 轻微 1.标签位置不得超过规定位置的 +/-0.5CM; 明显 2.商标必须锁稳、锁正,倾斜幅度不 允许超过0.5CM;文字必须全部显示 出来;对折的标签必须对齐; 3.文字残缺、沾油污等次品标签不能 缝制到产品上 GB/T 250色卡4级及以上:优等品、一等品同 1. 轻微以目视不易看出,明显以目视易看出,油污、色渍的轻微为 一包装内条与条之间的色差应好于或等于 GB/T 250色卡4级 2. 线状疵点:粗细程度为一根纱线及以内,长度不小于 1cnm 勺织疵。每3cm 及以内为一处,超过3 cnm 勺累计计算, 一处疵点长度不得超过 6cm ,长度超过6cm 的线状疵点即判为该条毛巾不合格 . 3. 条状疵点:粗细程度为两根纱线及以内,长度不小于 0.5 c m 的织疵。每1.5cm 及以内为一处,超过1.5cm 的累 计计算,一处疵点长度不得超过 4.5cm,长度超过4.5cm 的条状疵点即判为改条毛巾不合格 . 4. 块状疵点:脱毛露底、梯形毛,油污色渍等(明显的锈渍不允许)。 5. 散布性疵点:疵点包括平布反毛、反提毛环、割绒不净、螺旋不旋、毛环不齐等。 6. 印染疵点:疵点包括刷花、拖版、色萎、渗色、错色、套版不准、掉版、印反、花位不正、搭色、色差等。 7. 破损性疵点为经纬共计断 3根纱及以上。 4.1 4.2 断裂强力的测定按 GB/T227 A 法执行。 4.3 脱毛率的测定按GB/T22798执行。 4.4 4.5 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3921方法C 执行。 4.6 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3920 执行。 4.7 耐氯漂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7069 执行。 4.8 两边尺寸不一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模板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 规程

检验标本的采集 一、标本的正确采集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2个条件, 即必须满足检测结果正确性的各项要求和检测结果必须能真实地反映检验对象当前病情, 避免干扰因素的存在。 二、标本的贮存 标本采集后尽快送至实验室, 若不能及时送检, 已采集的标本要按检验规定的贮存条件, 如室温、冰浴、温浴或防腐贮存, 将标本直立置于稳定、干燥、避光、密闭的环境中, 避免振摇, 以免标本遗洒或溶血影响检测结果。 三、标本的运送 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所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果一致。 四、标本的签收 临床工作人员从口才采集标本并将标本从临床运送到实验室及实验室人员接收临床标本, 均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 做到认真核对, 包括标原来源、标本属性、检查项目、标本采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 标本送出人员和标本接收人员都要做认真的记录并签字存档。 五、标本的处理 1、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及时正确地予以处理, 否则会影响检测

结果的准确性。 2、如果取血后未尽快转送或分离血清、血浆, 血清与血块簪时间接触可发生变化。 3、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处理应注意事项: ( 1) 、时间: 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尽快予以分类和离心。 ①、促凝标本应尽早处理, 可在采血5-15分钟后离心; ②抗凝标 本可采血后立即离心; ③非抗凝( 无促凝) 标本采血30-60分钟后离心; ④抗凝全血标本( 全血细胞分析、ESR等) 不需要离心。 ( 2) 、温度: 一般标本为室温( 最好是22-25℃) 放置; 冷藏标本( 对温度依赖性分析物) 应保持在2-8℃直到温度控制离心。 ( 3) 、采血管放置: 应管口( 盖管塞) 向上, 保持垂直立位放置。 ( 4) 、采血管必须封口: 管塞移去后会使血PH改变, 影响检测结果, 封口能够减少污染、蒸发、喷洒和溢出等。 六、分析前的可变因素 1、生物因素: 可引起所检测物质在体内的变化, 此种变化与检测 方法无关, 分为可变的和固定的生物因素。 2、干扰因素: 在收集和分析标本过程中, 干扰因素常导致分析结 果与被测物真实浓度不符。 七、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 遵照医嘱采集各种标本均应按医嘱执行。凡对检验申请单有疑问, 应核实清楚后再执行。

制订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的方法

制订保健食品质量标准时应注意哪些关键点? 2013-12-17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自《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制修订了一系列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有部分规定涉及产品质量标准申报资料的审评。为便于申请人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审评规定,制订出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我们结合现行法规,归纳总结了一般情况下产品质量标准制订的以下九个关键点,供参考。此外,根据每个产品申报具体情况及相关法规文件的不断更新出台,在标准制订和审评中还需相应增加有关指标。 一、原、辅料质量标准 (一)一般规定 1.所列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列全。 2.原、辅料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无国家标准则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或有关要求。无上述标准的,申请人应自行制定原、辅料质量标准,并将详细内容列入规范性附录。 3.编写格式可参照如下: 3.1原料要求 3.1.1人参、山药、枸杞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的相应规定。 3.1.2维生素A:应符合GB 147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A》的规定。 3.1.3枸杞子提取物的质量标准见附录××。 3.2辅料要求 3.2.1淀粉、硬脂酸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的相应规定。 3.2.2木糖醇:应符合GB13509《食品添加剂木糖醇》的规定。 (二)使用下列原料的,其原料质量标准除应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应符

二、感官要求 (一)一般规定 1.应包括产品的外观(色泽、形态等)和内容物的色泽、 形态、滋味、气味、杂质等项目。其编写格式可参照如下: 表 1 感官指标 2.色泽描述应明确,允许对色泽描述规定一定的范围,尽量不要跨色系。一 般情况下,描述的顺序由浅至深,如棕黄色至棕褐色。复合颜色的描述则以辅色在前、主色在后,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黄色为辅。 (二)感官指标的表述除应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根据产品形态、剂型的不

1注射剂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注射剂检验标准操作规程,防止错检、漏检的发生。 二、范围:适用于注射剂的检验操作方法。 三、责任:质量部、化验室相关操作人员。 四、内容: 注射剂 注射剂(《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B)系指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以及供临用前配制或稀释成溶液或混悬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 注射剂可分注射液(其中供静脉滴注用的大体积注射液也称静脉输液)、注射用无菌粉末与注射用浓溶液。 注射剂除应按药典品种项下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还应检查“装量”或“装量差异”、“可见异物”和“无菌”。静脉用注射剂应加查“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溶液型静脉注射用粉末及注射用浓溶液应加查“不溶性微粒”;静脉输液及插管注射用注射液应加查“渗透压摩尔浓度”。 混悬型注射液,除另有规定外,药物粒度应控制在l5um以下,含15~20um(间有个别20~50um)者,不应超过10%,若有可见沉淀,振摇时应容易分散均匀;乳状液型注射液不得有相分离现象;静脉用乳状液型注射液分散相球粒的粒度90%应在lum以下,并不得有大于5um的乳滴。 “装量”检查法 1 简述 1.1本法适用于50ml及50ml以下的单剂量注射液的装量检查,其目的在于保证单剂量注射液的注射用量不少于标示量,以达到临床用药剂量要求。 1.2标示装量为50ml以上的注射液和注射用浓溶液,按最低装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范检查,应符合规定。

1.3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液(如塞替派注射液).可不进行“装量”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2.1注射器及注射针头。 2.2量筒(量入型)规格l、2、5、1O、20及50ml的量筒,均应预经标化。 3 操作方法 3.1 按下表规定取用量抽取供试品。 标示装量供试品取用量(支) 2ml或2ml以下 5 2ml以上至50ml 3 3.2取供试品,擦净瓶外壁,轻弹瓶颈部使液体全部下落,小心开启,将每支内容物分别用相应体积的干燥注射器(包括注射器针头)抽尽,注入预经标化的量筒内,在室温下检视,读出每支装量。 3.3如供试品为油溶液或混悬液时,检查前应先微温摇匀,立即按3.2项下方法操作,并冷至室温后检视。 4 注意事项 4.1所用注射器及量筒必须洁净、干燥并经定期校正;其最大容量应与供试品的标示装量相一致,量筒的体积应使待测体积至少占其额定体积的40%。 4.2 注射器应配上适宜号数的注射针头,其大小与临床使用情况相近为宜。 5 记录与计算主要记录室温,抽取供试品支数,供试品的标示装量,每支供试品的实测装量。 6 结果与判定 每支注射液的装量均不得少于其标示装量;如有少于其标示装量者,即判为不符合规定。 “装量差异”检查法 l 简述 1.1本法适用于注射用无菌粉末的装量差异检查。 1.2本项检查的目的在于控制各瓶间装量的一致性,以保证使用剂量的准确。 1.3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用无菌粉末,可不进行“装量差异”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分析天平感量0. 1mg(适用于平均装量为0.15g及其以下的粉针剂)或感量1mg

检验判定标准

检验判定标准: 6.1 车辆唯一性 6.1.1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 6.1.1.1 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 6.1.1.2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 6.1.2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6.1.2.1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一致,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和构成应符合GB 16735的相关规定;其打刻部位、深度,以及组成字母与数字的字高等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对于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乘用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从车外应能清晰地识读到靠近风窗立柱位置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车辆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一致。 6.1.2.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 6.1.3 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 6.1.3.1 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并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 6.1.3.2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 6.1.4 车辆颜色和外形 6.1.4.1 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外形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照片相符。 6.1.4.2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颜色和外形应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相符,且不应出现更改车身颜色、改变车厢形状、改变车辆结构等情形。 6.2 联网查询 联网查询送检机动车事故/违法信息: a) 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 况;属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增加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b) 对涉及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道路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应提醒机动车 所有人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3 车辆特征参数 6.3.1 外廓尺寸 6.3.1.1 机动车外廓尺寸不得超出GB 7258, GB 1589规定的限值。 6.3.1.2 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Omm,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 6.3.1.3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1OOmm。

面料检验标准操作流程及检验要求优选稿

面料检验标准操作流程 及检验要求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面料检验标准操作流程 及检验要求 更新日期:2018年1月16日目录 一适用范围 T180/T130/T140/Softweave染色面料、印花面料、漂白面料–诸城义昌 Cintasworkwear/cuffs/collar/waistband工装染色面料/辅料–河北常山、吴江嘉德工装绗缝里料–文登昌大/威海华达 防护服面料Compel/Panel–韩国晓星 摇粒绒染色面料–福建祥威德 二检验流程 检验匹条核对色光核对大货总数量抽取、检验布卷取样留存各落色色样填写验货报告 三各流程操作要点 1、核查匹条:

1.1工厂提供整洁干净、光照条件好的检验区域(高于80支光)。 1.2工厂提供大货码单及每卷的真实匹条,并按不同色光分为不同落色。 1.3检验匹条数量和码单显示卷数是否相符。 1.4检验各落色之间及同落色之间的色光差异,并做适当调整,不符合标准的 拒收此卷。 1.5检验各匹条左中右色差,及匹条疵点情况,不符合标准拒收此卷或指定将 此卷调出检验。 2、核对色光: 抽取各落色有代表性的匹条,在标准灯箱及指定光源下核对色光以及手感,印花/色织提花面料除了色光还要核对花型/循环尺寸/整体风格,不符合标准的拒收。 3、核对总数量: 由工厂人员带领到库房,检查大货外包装及堆放情况,并核对总卷数。 4、抽取、检验布卷: 4.1工厂提供运行完好的验码机,配备人员协助检验所抽取的布卷。 4.2随机抽取需检验的布卷,且这些布卷需包括所有的落色,每个落色中至少 要抽查10%的数量。如果布面有争议或者不可接受的疵点率很高,检验的 比例应增加。 4.3检查布卷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唛头是否正确完整。 4.4在验码机上检验布面疵点,同时用四分制标准评分。 4.5随机量取布头/中间/布尾的有效幅宽并做记录,和相关PDM进行核对,如 果实际幅宽超出公差范围整批面料需要重新拉幅定型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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