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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1、各种类型公共建筑的设计都立足于处理好功能要求、艺术形象和技术条件这三者的关系。其中,物质功能和审美要求的满足是设计的目的,而技术条件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2、各类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为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部分三大部分。

交通部分一般可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基本空间形式。3、人流疏散分正常和紧急两种情况;正常疏散又可分为连续的(如商店)、集中的(如剧场)和兼有的(如展览馆)。而紧急疏散都是集中的。

4、公共建筑常用的三种结构形式:墙承重结构、框架结构、空间结构。

5、我国现行住宅层数划分的规定:

低层: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应设电梯)高层:10~30层(应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34m2、45m2、56m2、

68m2。

7、双人卧室不小于10m2,单人卧室不小于6m2。

8、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面积不小于12m2。起居室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m2。

9、厨房面积不小于4~5m2,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厨房净宽,单面布置设备时不小于1.5m,双面布置设备时两排设备净距不小于0.9m。

10、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并至少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其使用面积不小于

3.0m2。

11、卧室、起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4m,其局部(不超过计划/3使用面积)净高不应低于2.1m,利用坡顶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其一半面积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m。

12、厨房、卫生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m,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13、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14、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m;壁柜净深不宜小于0.5m。

15、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m。楼梯踏步宽不小于0.22m,高不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先0.2m 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

16、各部位门洞最小宽度:户门0.9m;卧室、起居室门0.9m;厨房门0.8m;卫生间、阳台门0.7m。高度均不小于2.0m。

17、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m。6层及6层以下时,一侧设栏杆可不小于

1m(梯段净宽指墙面到扶手中心线的水平距离)。

楼梯踏步宽不小于0.26m,高不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小于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扶手高度不应钓鱼1.05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住宅入口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不少于

0.1m。

顶层为跃层时作1层计。

12层及12层以上住宅应设不少于2台电梯,其中一台宜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最大轿箱深度,且不得小于1.5m。

18、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

19、住宅不宜设置垃圾管道。设垃圾管道时,垃圾管道最小断面为:多层住宅0.4m见方;中高层住宅0.5m见方;高层住宅0.6m见方。

20、地下室、半地下室作贮藏间、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使用时净高不得低于

2m。

2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的居住空间超过4个时,其中宜有两个能获得日照。

卧室、起居室、厨房侧面采光的窗地面积比值不应低于1/7。窗地面积比值计算中,窗面积按洞口面积,离地面0.5m以内的洞口面积不计算。

22、自然通风房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面积的比值,卧室、起居室、明卫生间不小于1/20,厨房不小于1/10,并不得小于0.6m2。

23、严寒、寒冷地区住宅的节能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体形系数宜控制在0.30及以下。

24、寒冷、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住宅建筑的西向居住空间的朝西外窗均应采取遮阳措施;屋顶和西向外墙应采取隔热措施。

25、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2)套内使用面积(m2/套)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4)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5)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3)/(4)

(6)套型建筑面积(m2/套)

(7)套型阳台面积(m2/套)

26、使用面积的计算规定: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间净高低于1.2m 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m~2.1m的空间按比例/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m的空间全部计算使用面积。

27、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

28、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设计图纸主要是总平面图和建筑图。

29、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个部分组成。

3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公共及综合性建筑超过24m(不含单层)为高层建筑。超过100m均为超高层建筑。

住宅应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一小时;

托儿所、幼儿园和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的主要居室,医院、疗养院至少有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

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

12m*12m。

考虑机动车与自行车共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消防车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3.5m,人行通路宽度不应小于1.5m。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3%,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土墙或护坡。

基地车行道纵坡不应小于0.3%,也不应大于8%,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但其长度不应超过80m,路面横坡宜为1.5%~2.5%。

建筑物底层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至少0.15m。

楼梯按每股人流0.55m+(0~0.15m)计算,并不少于2股人流。

楼梯平台上下过道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处净高不应小于2.2m。

扶手高不宜小于0.9m,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m时,高度不应小于1m。有儿童使用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m时要采取安全措施。

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8.3%,且两侧应设0.65m高扶手。

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离楼面或屋面0.1m高度内不应留空。

电梯、自动扶梯均不得计作安全出口。

电梯不得在转角处紧邻布置,单侧排列不应超过4台,双侧布置不应超过8台。扶手与平行墙面间、扶手与楼板开口边缘、相邻两平行梯扶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4m。

屋面最小坡度:平屋面1:50 ;瓦屋面无望板基层1:2 ;瓦屋面望板油毡1:2.5 ;石棉瓦 1:3 ;波形金属瓦1:4 ;压型钢板1:7。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外窗窗台低于于0.8m时应采用防护措施。

厕、浴隔间平面最小尺寸:

厕所隔间:外开门0.9m*1.2m,内开门0.9m*1.4m;

淋浴隔间:外开门1.0m*1.2m,带更衣1.0m*(1.0+0.6)m。

卫生设备间距: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距≮0.7m,距墙≮0.55m;小便器中距≮0.65m;单侧隔间至对面墙或小便器外沿及双侧隔间之间的净距,内开门时

≮1.1m,外开门时≮1.3m。单侧洗脸盆或盥洗槽至对面墙净距≮1.25m,双册洗脸盆或盥洗槽之间净距≮1.8m。

烟道、风道应伸出屋面至少不应钓鱼0.6m。

浴厨等辅助用房的窗地比≮1/10,楼梯间、走道≮1/14。

离地高度在0.5m以下的采光口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采光口上部有宽度超过1.0m的外廊、阳台等遮挡物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水平天窗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3倍计算。

自然通风的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居住用房、浴厕等≮1/20,厨房≮1/10,并不得小于0.8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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