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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实验室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实验室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实验室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1、目的

强化质量责任,降低质量损失,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中心)所有与检验工作质量相关的活动。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客户投诉等外部提出的及院质量管理部门提出

的不符合情况,并负责督促相应部门完成后续的整改工作;

3.2 部门质量监督员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部门内部提出的不符合情况,报至质量管

理部汇总上报,并负责督促本部门后续的整改工作;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汇总不符合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3.4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处罚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

3.5 行政管理部负责执行相应处罚;

3.6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相关材料的整理、存档;

3.7 特殊情况由质量负责人组成调查小组,调查小组成员由质量负责人、质量管

理部负责人、科研技术部负责人和责任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4、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1 质量事故的识别

按ISO/IEC 17025:2005所涉及的25个要素,结合我院自查找出检测工作中的“风险点”及质量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中所涉及的情况识别及事故的判定见《<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判定对照表》。

4.2 质量事故的分类

4.2.1 常规质量事故

日常检验工作各环节质量不符合情况分内部发现事故和外部发现事故,内、外部发现事故按其影响程度再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三种:

Ⅰ类: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经分析属部门整体出现的不符合项或某质量要素失控,直接影响到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质量的不符合情况;

Ⅱ类: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到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的质量,个别的偶然发生的不符合的情况;

Ⅲ类:不会影响到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的质量,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个别的偶然发生的不符合的情况。

4.2.2 重大质量事故

发现下列情况列入重大质量事故:

1、检测与试验过程中,由于违章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性能下降、精度超差和仪器设备报废,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

2、检测与试验过程中,由于安全设施不完善或违章操作造成资产损失10000元以上;

3、检测与试验过程中,由于安全设施不完善或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亡。

4.3 工作程序

4.3.1 根据工作职责,由相应部门或人员按照《不符合检测工作控制程序》要求

填写《不合格项报告》,开展事故调查核实工作,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后交质量管理部;

4.3.2 质量管理部对质量事故进行初步评定,提出相应措施后报质量负责人;

4.3.3 质量负责人对质量事故做最终评定后,由质量管理部及相应部门质量监督

员负责督促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4.3.4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处罚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填报《质量事故处

罚记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填报《质量事故处罚单》交院行政管理部执行。

4.3.5 针对最终评价为Ⅰ类的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除执行相应处罚外,应

由发现部门根据《纠正措施控制程序》要求,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及纠正措施处理表》并监督完成后续的整改落实工作,相关材料处理完成后交质量管理部存档。

4.4 处罚

4.4.1 常规质量事故的处罚

常规质量事故的处罚按照所对应的不同类别及发现部门执行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金额见下表:

4.4.2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罚

4.4.2.1 总体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对相关人员进行

处罚,如有责任即按下条处罚比例进行处罚。

4.4.2.2 处罚比例分解。直接责任人(70%);所在部门管理人员(15%);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人员(10%);分管领导(5%)。

4.4.2.3 院领导接受重大事故处罚时如遇人员残、亡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裁定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4.3 质量事故处罚特则

Ⅰ类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能正确认识错误,虚心接受处罚者,院内通报批评;不能正确认识错误者,自处罚决定之日次日起下岗1-3个月,由行政管理部另行分配工作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年终均不能评为优秀考核等次;质量事故性质严重,无故拒不认错者,劝说无效,由院管理层讨论通过,劝其辞职或辞退。

本办法未规定或特殊类型的质量事故,由院长办公会或院长指定小组成员讨论执行相应的处理。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我校在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力争在条件许可之下将废气、废液进行无毒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利用对废气、废液进行无毒无害化处理的行动对学生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教育,使学生树立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观。具体措施如下: 在实验时,每各实验小组都分发有2~3个塑料烧杯,用于分类回收废弃物,然后将其进行分类处理。 一:无机废酸、废碱 中学化学实验对酸碱的使用较为频繁,且用量相对很大,鉴于此我们通常把废酸、废碱分别集中回收保存,然后用于处理其它废弃的碱性、酸性物质。最后用中和法使其pH值达到5.8~8.6之间,如过此废液中不含其它有害物质,则可加水稀释至含盐浓度在5%以下排放。 二:废弃重金属 中学化学实验中用到的重金属及排放形式为:铬(重铬酸钾,硫酸铬);汞(氯化汞,氯化亚汞);铜(硫酸铜),等等。 以实验室现有的条件,较简便的金属回收方法是利用硫酸铜、氯化汞、硫酸铬具备直接沉淀的性质将金属离子以氢氧化物的形式沉淀分离。

另外,鉴于重铬酸钾毒性较强,通常采取先用废弃的硫酸酸化,再用淤泥还原的方法处理。 三:废气 对于无毒害气体,我们采取直接通过通风设施排放。对于有毒害气体,我们针对不同的性质进行处理。例如:对于碱性气体(如NH3)用回收的废酸进行吸收,对于酸性气体(如SO2、NO2、H2S等)用回收的废碱进行吸收处理。 另外,在水或其它溶剂中溶解度特别大或比较大的气体,只要找到合适的溶剂,就可以把它们完全或大部分溶解掉。对于部分有害的可燃性气体,在排放口点火燃烧消除污染。四:有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 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2).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3).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由于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制定本规定。 预防与管理 1、医院各科室及部门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强化医疗安全责任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运转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体系,严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 2、各级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树立以质量为生命的指导思想,把医疗质量管理作为管理的核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领导组织,认真加强对医疗、护理质量的控制与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的开展,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要重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医院职能科室,应对三级查房、三级医师负责制等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 4、医院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控制医疗

成本,作为加强医院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将其纳入诊疗常规予以执行。 5、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开展“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增强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全员参与质量控制活动。 6、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制度,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切实加强病历质量控制,按要求开展病历评审。 7、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突出诊疗行为的合理性。 8、医务人员应认真选择正确的诊断治疗手段,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尽量避免医疗风险,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积极预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追究与处罚 1、医院在坚持和完善院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医院领导(包括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理负责人等)负责,对所发生的医疗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科室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发生的医疗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工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 而污染环境。根据我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医学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负责处理,不能在本室处理的,封装后及时交实验管理科统一按环保规定处理。 5、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需要清除污染并丢弃的物品应装在容器中[如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和(或)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6、废弃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类:?可重复或再使用,或按普通“家庭”废弃物丢弃的非污染(非感染性)废弃物。?污染(感染性)锐器――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污染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直接焚烧的污染材料。7、感染性废弃物,指可能含有病原菌(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的废弃物,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包括:?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8、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料制品)。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 9、液体废弃标本可用12l? 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实验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污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第四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四条鉴定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图纸图集和集团公司文件等。属于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事故处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执行,公司各有关领导、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内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实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有权对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职责除按照集团公司的岗位职责执行外,质量责任: 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资源的配备,严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和经审批的文件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岗位承担各自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八条工程质量事故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范围和管理职责,为事故报告单位,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第九条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分公司主管领导、主管生产、安全领导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保障,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医院办公室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

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处罚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等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

做好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不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学校。为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 二、教师的职责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来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内医务室等场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 ②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

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处理规定 1、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五、过期药剂的处理 过期的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需定期报学校行政事务处回收,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六、专人负责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七、回收装置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八、校内监管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管理与预防 (一)、医院各科室及部门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强化医疗安全责任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和完善运转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体系,严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按照技术操作规范,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突出诊疗行为的合理性。 (三)、尊重患者对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制度,按新的《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并做好病历保存及归档工作。 (五)、医务人员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书写,做好药品的审核、调配、核对、发放。 (六)、认真执行各种消毒隔离制度,减少院内感染发生;严格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购进、管理及消毒、毁形、回收工作。 (七)、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做好药品、药械的购进、验收及管理工作。 (八)、各科室加强对大型、精密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二、追究与处罚 (一)、本制度适用于受聘在岗的医院全体员工。 (二)、医疗投诉或纠纷事件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分析、讨论,认定投诉或纠纷事件的性质、责任程度和主要责任人,根据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奖惩制度》进行相应责任追究和处罚。 (三)、对于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我院医疗规章制度,违反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告知不到位等,给病人造成延误诊疗、增加费用或造成较大伤害,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经济处罚。 (四)、凡因私自会诊、出诊、诊治等原因引发的医患纠纷、医疗事故以及经济赔偿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个人承担,院方一概不予承担。青山埋白骨,绿水吊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 度简易版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为了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2、重、特大火灾事故; 3、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2、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

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3、单位的主要领导人、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分别对单位、本部门(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4、客运站领导班子成员对本规定所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5、单位及各部门正职负责人对本规定所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6、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根据我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医学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负责处理~不能在本室处理的~封装后及时交实验管理科统一按环保规定处理。 5、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需要清除污染并丢弃的物品应装在容器中[如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和(或)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6、废弃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类:?可重复或再使用~或按普通“家庭”废弃物丢弃的非污染(非感染性)废弃物。?污染(感染性)锐器——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 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污染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直接焚烧的污染材料。 7、感染性废弃物~指可能含有病原菌(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的废弃物~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包括:?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

棉球、棉签、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8、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料制品)。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 9、液体废弃标本可用12l? 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实验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污染材料可高压灭菌后焚烧或直接焚烧~按医疗废物处理。 10、可反复利用的已被污染的材料应选择先消毒再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灭菌。灭菌后的材料经洗涤、干燥、包扎、再灭菌后使用。推荐使用次氯酸盐和高级消毒剂进行消毒。一般新配制的次氯酸盐溶液有效率含量应为lg,L~但用于消毒溢出的血液~有效氯含量应为5g/L。戊二醛可用于表面消毒。 11、带有血凝块等的废弃样品管~在加盖后应当放在适当的防漏容器内高压灭菌和(或)焚烧。 12、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涎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 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 g~搅拌后作用2,4小时消毒处理或高压灭菌后焚烧。 13、疫、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他液体标本~高压灭菌后焚烧或加25—50g/L有效氯的漂白粉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4小时,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为6小时后。 14、高压灭菌过的废物可以在其他地方焚烧后处理~或在指定垃圾场掩埋处理。剩余标本~如组织器官、动物尸体、检验后的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如塑料袋、纸袋~应尽量焚烧处理。 15、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 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新版) 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一、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 (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 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本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的由首诊医师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而未收入院,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将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处理后的情况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情况记录门诊病历中;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协助相应

科室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3.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并根据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需要住院的患者,病房不得借故拒收。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4.对于发生严重推诿患者的医师,责任人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 1.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如果未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践行“本质安全”,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

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浅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摘要: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实际上是以两种形式存在的,即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和运作中的质量体系,前者即通常所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后者才是真正对实验室管理发挥作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本文首先分析了质量体系对实验室的重要意义,而后阐述了怎样贯彻质量体系的若干措施、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以供参考。关键词: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实验室正在按cnal / ac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把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 cnal )认可作为实验室的重要工作目标。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意义 1.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是检测实验室申请实验室认可和接受外部评审的前提条件 认可是“权威机构对某一组织或个人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实验室认可是由经过授权的认可机构对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以正式承认其能力的活动。 1.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是实验室迅速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有效办法,在市场经济中,检测实验室是为政府机构、社团组织和贸易双方提供检测服务的技术组织 一方面,随着新产品的不断涌现、检测对象的多样性复杂性对检

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成为测实验室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关于产品质量的诉讼逐步增多,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成为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因而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实验室的公正性越来越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检测实验室为了保证向用户提供的检测服务具备料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并施行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1.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是实验室扩大知名度、增强竞争力的最佳途径 实验室认可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能力进 行评价和正式承认的制度。检测实验室获得认可后,可在认可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该标志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测服务的技术能力;同时获得了与cnal 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承认:有机会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从而得到更广泛的承认。检测实验室获得认可后,可有效提高实验室知名度。 2.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内容 2.1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 人员素质与水平是检测机构最宝贵的资源。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高低,取决于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的高低。因此配备足够的人员,不断地重视和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是保证产品检测数据质量最重要的因素。做好这方面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技术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微生物组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和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测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项目法人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项目法人要组织制定开发项目的质量模板和质量计划。把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进行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末端。每一层次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质量管理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法人要建立开发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建立评审制度是保证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下属及合作单位的奖惩依据。 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质量主管负责人是项目质量主管直接责任人,在区城建局授权范围内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

2、项目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小组会议,将每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划分到责任人,确保各分部分项质量合格。 3、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制定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执行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质量文件的审查。 4、负责指导和监督对不合格报告、各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上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及时作出科学的总结。 6、加强工作专班内外协调,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供给,保证工期和质量要求,满足合同需要。 7、制定战略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关键目标的实现。 8、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属员工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监督,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563-83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2、重、特大火灾事故; 3、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2、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3、单位的主要领导人、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分别对单位、本部门(或者

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4、客运站领导班子成员对本规定所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5、单位及各部门正职负责人对本规定所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6、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重、特大安全事故肇事个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7、单位及各部门的人员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

金宁中小学试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金寧中小學實驗室廢棄物處理辦法 一、訂定本辦法依據: 1.教育部頒布實驗室廢棄物管理作業規範。 二、目的: 1.提高師生重視環保意識、教育學生如何處理實驗廢棄物。 2.減少廢棄物污染改善實驗教學環境。 3.建立本校實驗室廢棄物之處理(含收集、分類、貯存、紀錄、申報、資料建檔、註銷)程序與守則,作為管理依據。 三、工作權責劃分: 1. 實驗室廢棄物處理作業負責人(中高年級自然科老師): (1)資料建檔及註銷: (a)分類建檔。 (b)廢棄物傾倒、貯存查核。 (c)申報表彙整存查。 (d)報廢及過期化學品註銷。 (2)規劃本校實驗室廢棄物管理作業規範及實驗廢棄物處理辦法。 (3)負責本校實驗廢棄物盤查作業規劃、執行及盤查報告之彙整、陳核。 (4)實驗廢棄物委外處理。 (5)需參加有關「處理實驗室廢棄物」之研習活動。 2. 實驗室管理人: (1)負責實驗廢棄物之分類收集、標示、貯存、處理部分可先處理之廢棄物及申報等事宜。 (2)清理並分類儲存所申報之實驗廢棄物。 (3)廢棄物分類傾倒、貯存之運作與安全管理。 (4)貯存容器之分類回收及再利用。 (5)需參加有關「處理實驗室廢棄物」之研習活動。 3..實驗任課教師:

(1)指導學生正確分類、傾倒,及如何處理及時所產出廢棄物。 (2)廢棄物溢出或意外發生之緊急處理。 (3)需參加有關「處理實驗室廢棄物」之研習活動。 四、處理要點: 1.實驗廢棄物產出:教師指導學生分類傾倒。 2.廢棄物分類收集、標示、貯存: (1)實驗前準備實驗廢棄物小容量貯存容器(有容量指示線),貼上「種類」標示。(2)收集、標示: (a)實驗廢棄物產出,經教師指導學生依分類傾倒入各貯存容器內。 (b)實驗週內各班做完該實驗,實驗室管理人量測總收集量,紀錄于「廢棄物傾倒紀錄表」內(附件一),倒入大容量貯存桶內,貯存桶需註明「種類」、貼「實驗室廢棄物」標示(如附件二)。 (3)貯存: (a)貯存容器需註明「種類」、貼「實驗室廢棄物」標示及置於盛盤內防溢。 (c)採分類分區集中貯存,「貯存區」需貼標示,附近配製適當消防砂及滅火器。3.實驗廢棄物之申報: (1)實驗室管理人填寫「實驗廢棄物申報表」(附件三),檢附「廢棄物傾倒紀錄表」,每一貯存桶各一份彙集申報,交予廢棄物作業負責人,進行申報資料核對工作。 (2)申報資料核對:項目包括貯存地點、廢棄物標示、實驗室管理人簽名、廢棄物傾倒紀錄等資料。若申報資料不完整,可要求補正。 (3)接到實驗廢棄物申報表一日內,確認申報資料完整性,通知實驗室二日內收集完畢。 4. 實驗廢棄物之處理: 可以合法袋處理、廢棄物再利用、或廢棄物交換等依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方式處理。5.資料建檔及註銷: (1)廢棄物作業負責人將待處理及已處理之實驗廢棄物資料分類建檔,及實驗廢棄物申報表彙整存查。 (2)報廢及過期化學品之註銷。 五、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将建设工程质量落实在实处,依法查处和追究造成质量事故(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期间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因质量问题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以及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三、职责 工程部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仲裁等工作。 四、工程质量责任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以下原则划分:项目经理对本职责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分管项目的项目经理,对工

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分管的工程技术负责人,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当事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主管部门的职责 1、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及相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对质量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 3、实施对项目下属单位和从业单位的资质监督管理。 4、受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投诉、举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质安员质量责任 1、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对所分管的建设项目的质量负责,加强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与专业技术教育,明确界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质量责任。 2、所承担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认真进行事故处理,不得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五、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 (一)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工队、干选场及所有员工,在生产工作中涉及到所发生的重大未遂事故、一般设备设施和一定财产损失等以上事故的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理和处罚;对事故的责任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由项目部依据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实施。 3.生产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安全生产责任分为: 3.1 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 3.1.1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3.1.2 次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3.2 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3.2.1 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不负责任,违规违章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导致事故或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 3.2.2 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管理责任的人员。 4、事故或损失责任追究依据、标准及处罚标准。 4.1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而酿成事故或造成损失的。 4.1.1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置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4.1.2 在安全隐患面前,包括自然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三废处理规定 编号:002- 2014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技管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4.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验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4.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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