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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程序

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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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程序

1、成立技术评估工作组、由水土保持、水工、植物、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熟悉相关材料;

2、术评估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估检查工作,建设单位邀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参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3、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施工落实情况及建设进度;核实完成的水土保持工作量;查实水土保持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及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情况;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提出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意见;

4、现场评估完成,技术评估组与建设单位交流评估意见;

5、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进行复核;

6、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包括综合、工程、植物和经济财务四个分报告。

7、征求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8、向水利部汇报评估意见。请示水利部组织竣工验收。

技术评估应具备的条件

1、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基本实现。

2、有较为完整的水土保持工程方案。

3、水土保持工程经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4、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评估内容

1、评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

2、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进一步设计实施落实情况。

3、评价业主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组织管理情况以及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情况。

4、评价制定和遵守相关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情况。

5、抽查核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和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主体工程的建设数量。

6、评价和鉴定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

7、评价分析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投资金额及管理使用情况。

8、评价是否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规定的标准,评价能否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9、评价水土保持设施试运行情况和效果,鉴定各类水土保持设施经受汛期暴雨考验和施工过程控制水土流失效果等方面的质量可靠性程度。

10、复核和鉴定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11、进行公众调查,了解当地群众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满意程度。

12、检查和评价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理维护情况。

13、提出竣工验收前需要解决的遗留问题。

监理监测总投标报价计算式及详细计算过程

附表一总监工资单价分析表

附表二副总监理工程师工资单价分析表

附表三监理工程师工资单价分析表

附表四监理员工资单价分析表

附表五仪器设备费用表

附表六办公设施费用表

附表七开办费表

附表八办公费用表

附表九生活设施表

新规水保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行政监管 随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入推进,2017年9月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行政验收,转变为项目法人进行自主验收,这是对20多年来传统做法的重大改革。取消行政验收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怎样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新的工作方式下如何更好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行政审批改革要求 ?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 ①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将自主验收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 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 水利部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自主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条件,提出了取消生产建设项目行政验收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式样。 现实问题有哪些?

国务院及水利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都是前所未有的改革,20多年的传统做法发生了重大改变,参与验收工作的相关各方职责和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相关各方都提出了严峻考验。 ?生产建设单位对验收工作不熟悉 生产建设单位要担当自主验收的主体责任,但这些单位大多不太了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更不懂国家的水土保持系列标准,以往也没有主持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验收程序、验收的关键工作、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印发验收鉴定书、公开验收结果与资料接受社会监督、上报验收报备材料等都不掌握、不熟悉,客观上使自主验收形成了较大难度。 ?第三方机构对自己的定位把握不准 多数机构仅从经济合同的角度,认为其职责只是让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因而难以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他们对验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查阅资料、现场复核、数据核查等工作掌握得不全面、不规范,加之以往没有编制过自主验收报告,要达到水利部相关示范文本的要求和深度,还存在较大难度。 ?一些水行政主管部门尚未转换定位 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主动组织验收变为事后核查,许多单位定位还没有转换,如何组织核查、核查的重点有哪些、核查后的问题如何处置、自主验收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哪些责任等,都不够清晰。 由于自主验收是一项新的改革做法,大家都没有经验,出现了以下问题:第三方机构的选择不规范,应回避的相关方却承担了第三方机构的工作;有的项目法人选择第三方机构时没有考虑水利部规定的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承担单位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低;第三方机构编制的验收报告不规范,缺乏真实、可靠的验证材料;项目法人自主验收中以专家组名义通过验收,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专家身份甚至以代表身份参加了验收;报备材料不完善,重要附件缺失;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尚未全面展开等。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说明 ①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自查初验,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②建设单位自查初验后应当委托评估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评估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整改意见。 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1)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包括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情况;(2)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维护管理的经费是否有稳定的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管理机构和人员等;(3)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情况,包括主体工程规模变更、主体工程设计变更、水土保持设计变更等;(5)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监理方式、监理实施、质量控制、监理效果等;(6)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单位资质、监测计划、监测方法、监测实施、监测结果、监测效果等;(7)水土保持

措施完成情况;(8)水土保持工程质量;(9)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特别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10)工程施工方法、水土保持新技术应用、水土保持新理念等;(11)水土保持报告制度落实情况;(12)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意见情况,包括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次数、内容和整改要求;(13)存在遗留问题的数量、重要程度、解决方法和可完善程度,并对遗留问题提出明确的完建改建意见;(14)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落实情况;(15)提出评估结论,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工程质量、水土保持投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后续管理可靠性,总结水土保持防治的经验与教训,明确后续应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 ③建设单位根据评估单位出具的意见进行项目整改。 ④项目整改完成后,评估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复查通过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⑤评估单位同意验收后,建设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参加现场验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介绍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简要说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以及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情况等。 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项目介绍到乡(镇),线型项目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主要技术指标 简要说明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指标。 1.1.3项目投资 说明项目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4项目组成及布置 简要说明项目组成、工程布置和主要建(构)筑物,以及附属工程布设情况等。 1.1.5施工组织及工期 说明土建施工标段划分,以及弃渣场、取土场、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辅助设施实际布设情况。说明项目计划及实际工期。 1.1.6土石方情况 说明项目实际发生的挖方、填方、借方、弃方数量,并说明借方来源、弃方去向及调运情况。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7征占地情况 说明项目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8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情况。 1.2项目区概况 1.2.1自然条件

简要说明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项目介绍到县;线型项目跨省的介绍到省,跨市(县)的介绍到市(县)。 1.2.2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 说明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项目介绍到涉及县所属的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项目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主体工程设计 简要说明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不同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审核、审查)情况等。 2.2水土保持方案 说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机关、时间、文件名称及文号。 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式样

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参考式样 (适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文号: (此处应为水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此处应填写生产建设项目全称)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我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名称)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XX网站公开了相关验收材料。现将(此处应填写生产建 设项目全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送你机关报备。 我单位郑重承诺:报备材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可靠,所有材料上的签名、印章均真实有效,若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等违法违规情况,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1.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XX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X年X月X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参考式样(适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参考式样(适用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

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参考样式 (适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编号:验收回执()号 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水泥项目水土保持评估方案报告

XXXX公司 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 (建设期)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X X X X公司评估单位:XXX评估公司二〇一六年六月

前言 XXXX公司原名XX县XX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发展历史久远,其前身XX 县XX镇水泥厂,始建于1986年,属乡办集体企业,2003年改制时被江油市XX 水泥厂收购,更名为XX县XX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川府函〔2004〕283号)指示精神及《十一五发展规划》,四川将于2010年全部淘汰关闭落后的水泥立窖生产线,而四川XX水泥生产线则处于淘汰关闭之列。公司本着适应水泥行业发展的需求,并在水泥行业长远生产和发展的原则,于2008年启动了日产2500t熟料水泥新型干法旋窖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 2010年,因新生产线项目股东调整,为扩大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0年10月21日以XXXXX函〔2010〕1436号文同意将XX 县XX水泥制造有限公司2500t/d新型熟料干法旋窖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业主更名为XXXX公司,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建设期不变。 XXXX公司日产2500t熟料水泥新型干法旋窖水泥生产线厂址位于XX市XX 县XX镇,距离XX铁路XX火车站及XX高速公路XX出入口均不到两公里,距离省道202线约100米;自备石灰石矿山位于厂区以北约10km,距XX县17km,厂区和矿区之间有已成的普天公路连接,交通极为便利。工程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建设一条日产2500t熟料水泥生产线,主要型号为32.5、32.5R、42.5、42.5R等水泥,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泥熟料77万t,年产水泥100万t,广泛用于建设、交通、水利、工业、农业等领域,深受广大用户喜爱。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工程和石灰石矿山工程两大部分,厂区工程建设范围内包括一条2500t/d水泥生产线、配套生产辅助设施和供水工程;公司于2009年1月控股收购XX公司,用于生产生活供电,实际未进行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的建设;2010年,为响应国家关停小型热发电站政策,公司关停该小型热电站,生产生活用电从国网购进。石灰石矿山工程建设范围内包括矿山开采工程、矿山工业场地和矿山截排水工程,工程运矿道路与当地共用一条普天公路(XX 镇至天台乡),实际运矿道路未占地;2014年3月,当地政府开始对普天公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验报告示范文本、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简要介绍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自验情况等。 1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镇),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包括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3 项目组成及布置 说明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构)筑物、工程布置等。 1.1.4 施工组织及工期 介绍土建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场地布置、施工道路、工期等。 1.1.5 工程投资

包括工程概算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6 工程占地 介绍工程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7 土石方情况 介绍工程实际发生的土石方挖填数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8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1.2 项目区概况 1.2.1 自然条件 简要介绍项目涉及区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工程介绍到县;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省,不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市。 1.2.2 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 介绍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保持分区、水土流失类型、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工程介绍到涉及县(市)所属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工程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 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 主体工程设计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叶县马头山风电场工程行业 类别 风电 工程 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河南省水利厅 豫水行许字【2010】53号2010年6月28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投电〔2015〕13号 2015年3月19日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1年3月—2016年12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河南豫西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河南清源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河南晟松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要求,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叶县马头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晟松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监测、监理、方案编制、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共21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理、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叶县马头山风电场工程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境内,距离叶县城区约25km,距平顶山市约36km。工程建设任务以发电为主,共安装23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6MW。该项目工程资源优势特点明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对推动河南省风电事业的发展,开发可再生能源有着积极的意义。叶县马头山风电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原设计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调整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原设计的30个风机机组减少为23个,减少了工程建设扰动面积;同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5修订)高清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水利部令第24号 【发布日期】2005-07-08 【生效日期】2005-07-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第九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技术评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技术评估,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咨询评估资质的机构承担。 承担技术评估的机构,应当组织水土保持、水工、植物、财务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第三条(验收效力)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四条(验收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申请)生产建设单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验收申请书; (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总结报告; (三)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四)依法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提交监理、监测报告。 第六条(受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材料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七条(公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后,应当对受理验收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对公众反映的重要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验收组织)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召开验收会议,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签字同意。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核实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实施情况后形成验收意见。 第九条(验收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对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实施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已经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要求建成或者落实,质量达到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满足水土保持方案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及措施

固滴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0+00~4+300段)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及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固滴水电站 引水隧洞工程Ⅰ标项目经理部

2013年12月18日 1、工程概况 固滴水电站位于水洛河中游麦日乡俄西村下游4km的峡谷段,系水洛河干流水电规划梯级开发电站之一,采用引水式开发。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7249km2,多年平均流量为107m3/s。固滴水电站枢纽工程正常蓄水位2311m,最大坝高31m,电站装机容量138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928亿kW·h,水库总库容104万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91万m3。固滴水电站为典型的长引水式开发水电站,我部施工工程项目包括1#、2#施工支洞、3#公路、2#渣场、引水隧洞主洞段(引0+000~4+300m)土建工程及本标相应临时设施工程等。我部施工地段为峡谷地形,河流总体流向S45?E转S向,相应的枯期河水位分别为2301m和2161m,峡谷段水面宽23m~63m。右岸岸坡宏观上较整齐,仅有3号冲沟(勒米沟)等规模不大的冲沟切割,谷坡陡立,坡度60?以上,在高出河水面200m、300m、500m等高程断续分布有平台,为本地主要居民点。根据本工程情况,特制定以下有效的环境措施。 2、编制依据及原则 2.1 编制依据 本工程所涉及的地方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国家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规程、规定与验收标准等,具体名称如下: (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2)《环境保护法》(1989)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7)《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土保持方案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六、技术建议书(编制方案) 为更好的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我单位在充分理解5公路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组成项目小组开展本项目的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作,对项目建设区的自然条件、水土流失现状进行了调查,并针对项目涉及地收集了相关自然环境现状和社会经济资料。投标技术部分结合工程场地、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14〕58号)进行编制,并为中标后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提供基础依据。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1.1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5条道路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5条道路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1、S333泌阳县城至驻南交界段改建工程 省道333 泌阳县城至驻南交界段是河南省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全线位于泌阳县境内。 ①路线走向及里程:省道333 泌阳县城至驻南交界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泌阳县城铜山湖大道(原省道335)与X034交叉处,起点桩号K360+150,利用现有县道X034向北加宽改建,经王庄、小刘庄、肖集、孟岗至官庄镇南偏离老路,向东绕出官庄大街后继续利用县道X034,继续向北经前李园、孙庄、夏庄、宋庄至栗陈南偏离老路,向西南方向绕出羊册镇,与省道330相交后,继续向北经小官田

洼、蛮子营、西徐庵、傅金川、王山至驻马店市与南阳市交界处,即项目的终点,终点桩号K401+864,路线全长41.581公里,其中新建段长17.352 公里,老路改建长24.229公里。 ②占地面积:经初步估计,项目全线总占地2010亩,老路占地365亩,新增占地1645亩。 ③桥梁涵洞:经初步估计,全线共有桥梁11 座,其中大桥1 座、中桥7座、小桥3座;涵洞47 道。 ④交叉:经初步估计,全线平面交叉93处;其中与二级路交叉1处、三级路交叉4 处、城市道路交叉2处、乡村道路86处。 ⑤土石方:经初步估计,沥青混凝土路面560.00千平方,挖方为961.00千立方米,填方521.00千立方米。 ⑥综合服务区:1处。 项目起点 县道X034 项目起点

新规水保验收

新规水保验收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行政监管 随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入推进,2017年9月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行政验收,转变为项目法人进行自主验收,这是对20多年来传统做法的重大改革。取消行政验收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怎样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新的工作方式下如何更好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行政审批改革要求 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 ①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将自主验收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 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 水利部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自主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条件,提出了取消生产建设项目行政验收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式样。 现实问题有哪些 国务院及水利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都是前所未有的改革,20多年的传统做法发生了重大改变,参与验收工作的相关各方职责和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相关各方都提出了严峻考验。 生产建设单位对验收工作不熟悉

水土保持质量控制措施

水土保持质量控制措施 1. 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 确保本工程达到合同工程标准,单位工程达到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做到各项工程合格,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综合评价 单位工程为合格工程,观感质量得分率75%以上,技术资料齐全。落实工程合格的措施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按照总体规范要求,编制质量实施细节。施工中按实施细则进行操作。 每项工程现场条件、气候条件不具备不允许开工,技术不成熟不允许开工,材料和机具不充足不允许开工。没有批复开工报告不允许开工。 赋予现场施工队按设计图施工,按施工规范施工和按程序施工不走样的权利。发现未按设计或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条件返工。 经常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监理活动,使施工人员人人懂得施工程序,掌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 对质检员、施工员、试验员、测量员进行业务再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对质量的控制和监督作用。 对操作层注重操作技术的教育和学习,对质量好、管理好的工点,组织现场观摩学习;对质量差的工点,组织现场亮相、找差距,促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按照标准,分解操作细则,统一作好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实施,确保每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项目部应根据质量标准和质量计划要求,建立质量保证制度,使质量控制工作落在实处。主要质量保证制度如下: 质量责任制;技术交底制度;技术管理制度;施工挂牌制度;过程三检制度;质量否决制度;质量文件记录制度;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培训上岗制度;不合格控制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图纸会审制度等。 2. 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附后。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服务指南 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 (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水保〔2019〕《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三) 160号)。 (办水保〔201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四) 172号)。 (五)《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 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程序: (一)报备材料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报备材料为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PDF+WORD 格式)(可供网上公示)。纸质版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原件)。 (二)出具报备回执:对生产建设单位报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且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对报备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生产建设单位予以补充。 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在门户网站对报备项目进行公示。 (三)填报验收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报备回执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填报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等信息。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关于水土保持工程技术措施的研究

关于水土保持工程技术措施的研究 摘要:在我国生态环境的恢复及保持工作中,水土保持工程是生态环境保护中 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工程如果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生态环境来说, 可以提升稳定性,并推动社会发展、生产建设及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因此,加大水土保持工程中技术措施的研究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此为基础,针对水土保持工程中的技术措施进行研究和分析。首先探讨了 水土保持工程的重要作用,之后对水土保持工程中各项技术措施进行详细的阐述,最后对水土保持工程技术措施的提升和发展提出了简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水土保持工程;技术措施;山坡防护;山沟治理 引言 当前我国水土保持工程正处于发展阶段,小流域的水土保持项目综合治理体 系是其关键环节。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水土保持工程的积极作用,并有效 维护我国自然生态化境,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中技术措施的研究。此外,为 了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通常需要保护并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修建相关的各项工程设施,例如:治坡工程、治沟工程以及小型的水利工程等。 下文对水土保持工程中的各项技术措施进行一定的阐述。 一、水土保持工程的内容及价值 水土保持工程包含的内容是:以工程原理作为指导,在山区、丘陵以及风沙 地区等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防治及优化措施,以实现对 水土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最终通过水土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来获取相应的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社会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基础条件。水土保持工程 是水土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对于促进生态资源开发及利用、推动生态环境可持 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水土保持工程的各项技术措施 当前我国各地区在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的过程中,普遍采用的技术措施有五种。分别是山沟治理技术措施、山沟排洪技术措施、小型蓄水用水工程技术措施、坡 面治理工程技术措施和固定床沟工程技术措施等。这五项技术措施分别从不同的 角度对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进行预防和治理,本文将进行详细论述。 2.1 山沟治理技术措施 山沟治理技术措施的主要作用是将沟道河床加固,并有效拦截并贮蓄泥沙, 能够最大程度地防止并减轻山洪及泥石流等造成的灾害和损失。采用山沟治理技 术措施主要是以预防为主,包括兆头前进、沟道河床下切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 缓解沟道河床下切的速度,并合理调节山洪洪峰流量、减少山洪以及泥石流等固 体物质对沟口冲积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另外,对沟道侵蚀的基准面进行固定或 抬高,主要是为了防止沟底的下切,减小沟道纵坡、减小冲刷力,拦蓄或是调节 山洪及泥石流当中包含的固体物质,以防止并减轻泥沙造成的伤害。通过对水沙 资源的合理利用来达到除害兴利的目的。 根据笔者以往的工作经验总结来看,最常见的山沟治理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两种,分别是沟头防护工程及谷坊工程,这两种技术措施的作用都是拦蓄并调节泥 沙以及拦沙坝,能够起到很好的拦截淤泥的效果,最终的目标是全力建设良好的 农田防止淤地坝以及沟道防道、防岸等工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规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务实、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以下简称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2.2 自主验收应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其批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查、审定)意见为主要依据。 2.3 自主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b)水土保持设施质量。 c)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d)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2.4 自主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

b)水土保持监测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c)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d)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e)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 f)重要防护对象不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危害隐患。 g)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满足交付使用要求,且运行、管理及维护责任得到落实。 2.5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或者生产建设单位,下同)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备的资料应加盖制备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自主验收应制备的资料清单参见附录。 2.6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应按规定保存,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7 涉及重要防护对象的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水土保持质量评定应符合SL336-2006的有关规定。 2.8 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或专项设施迁改建的水土保持设施可单独验收。 3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3.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编制。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说明 ①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自查初验,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②建设单位自查初验后应当委托评估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评估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整改意见。 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1)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包括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情况;(2)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维护管理的经费是否有稳定的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管理机构和人员等;(3)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情况,包括主体工程规模变更、主体工程设计变更、水土保持设计变更等;(5)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监理方式、监理实施、质量控制、监理效果等;(6)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单位资质、

监测计划、监测方法、监测实施、监测结果、监测效果等;(7)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8)水土保持工程质量;(9)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特别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10)工程施工方法、水土保持新技术应用、水土保持新理念等;(11)水土保持报告制度落实情况;(12)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意见情况,包括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次数、内容和整改要求;(13)存在遗留问题的数量、重要程度、解决方法和可完善程度,并对遗留问题提出明确的完建改建意见;(14)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落实情况;(15)提出评估结论,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工程质量、水土保持投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后续管理可靠性,总结水土保持防治的经验与教训,明确后续应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 ③建设单位根据评估单位出具的意见进行项目整改。 ④项目整改完成后,评估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复查通过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⑤评估单位同意验收后,建设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含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

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第九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技术评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其作用研究 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事业。水土保持的对象不只是土地资源,还包括水资源。水土保持的内涵不只是保护,而且包括改良与合理利用。 对于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地定义: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主要涉及预防、治理以及成果管护3个层面。预防主要是针对一些尚未造成水土流失或水土流失状况较轻的地区,在这一地区除了要采取植物"工程等技术措施外,还要加大水土保持宣传,激发地区人民的积极性以及保护意识。而治理则是针对已经发生水土流失现象的地区,这一地区会采取植物、工程以及耕作措施等进行治理。成果管护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最后一个步骤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可以有效巩固水土保持工作的效果。 一、水土保持的目标和任务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其水土流失的基本特点是:分布广、类型多、强度高、危害深、治理难度大。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绿洲生态环境恶化、天然草场退化、山区生态屏障破坏导致的水资源涵养功能下降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新的形势下,水利部确立了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系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基本思路,明确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三大目标”、“四项任务”。 1、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三大目标 (1)在有效减轻水土流失、减少进入江河泥沙的同时,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的控制和对重点江河湖库周边的水源保护及生态改善。 (2)在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突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3)在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干旱、洪涝灾害的同时,重视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美好家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2、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四项任务 (1)预防监督 重点加强对主要供水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能源富集、开发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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