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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规划未来选择最适合的养老方案(精)

养老保险规划未来选择最适合的养老方案(精)
养老保险规划未来选择最适合的养老方案(精)

养老保险规划未来选择最适合的养老方案健康与养老是百姓关心的话题,也是当下最大、最理性的寿险需求。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正成为人们首选的养老保障方式。各家寿险公司推出的养老及年金保险产品品种繁多,如何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产品,还要了解不同养老年金产品的功能,结合个人的特点和需求,才能真正让个人养老生活得到最合理的规划。养老保险规划未来商业养老保险都是以年金的形式来体现,年金是一系列的保险金或储蓄金的定期支付方式,普通的年金保险不一定都能完全实现养老保障的目的,如大多数分红两全保险或年金产品,保单生效后在被保险人生存每隔3年至5年返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额(生存金的产品。它体现了年金的特点,但不是纯粹的养老产品,这从产品的名称上基本上可以得到初步判断,大多数寿险产品名称中不包括“养老”二字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或终身保险可能不是完全意义的养老功能产品。对于养老保险需求的投保人,一定要重点关注养老产品的条款,其保险责任中关于年金的领取的起始年龄为被保险人40、45、50、55和60周岁等等。必须明确的是,大多数寿险保障性产品,如重大疾病、定期或终身寿险是帮助客户迅速建立起一笔防范人身疾病和身故风险的保险金,而养老年金保险却是帮助客户长期、系统,并有计划地积累起一笔未来生活的养老费用。因此,对于那些投保后迅速定期返还的年金产品或终身寿险产品,还不能充分满足养老保险的需要。选择最适合的养老方案市场也有一些称之为“家庭保障计划”“养老年金计划”则大多是集合“终身寿险、重大疾病、养老年金、定期生存返还金”于一体的保险产品组合方案,这对于具有明确养老保险需求的客户。在选择养老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进行辨别,别让产品说明书的或营销话术蒙住眼,导致个人需求与产品功能不匹配,或者超过个人缴费能力影响保单持续有效。市面上也有许多标明“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产品,责任描述为领取灵活,可选择50、55、60、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满足不同养老需求。终身受益,生存状态下可领取养老年金直至终身,至少保证领取10年。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诸如此类的条款描述的产品责任是养老功能非常清晰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投保人可以明明白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商业养老保险方案。养老规划早安排众所周知,选择商业养老年金必须考虑两个重要因素:一是退休

前的职业、收入预期和收入的方式;二是退休后的社会养老保险收入、个人期望的养老生活和消费安排。对这两者的考量就是我们正确购买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的需求总量。退休前的职业、收入预期和收入的方式既影响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方式,也决定每个人的购买能力。如果退休前的职业相对稳定、收入增长预期明确的人在选择养老保险时可以选择15年至20年等长期稳定缴费的投保方式,轻松而有计划地实现补充养老的目的。而对于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人收入波动较大的人群,则须考虑收入状况选择一次缴清或者采用5年至10年等短期缴费方式进行投保,在个人高收入时期有计划配置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平衡未来养老保险所需。但不论何种职业,每个人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合适年龄是一样的,30岁至45岁期间是最适合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年龄,道理很简单,个人的养老钱必须提前准备。如超过45岁年龄来选择投保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养老金的积累时间较短,投保人缴费较高,保障程度相对较低。目前商业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主要是按照约定年龄分为一次性领取或到达约定领取年龄后逐年领取的方式,且养老年金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较短损失养老年金的情况,不少养老年金产品都有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若被保险人如果没有领满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受益人可以继续将保证年期内的余额领取完毕。因此,基于健康和寿命考虑的因素,投保养老保险可以考虑选择具有固定保证年金条款责任的产品。此外,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市场上销售的养老保险年金产品都具有分红的功能,能够适当缓解养老金贬值对未来生活的影响。对于一些综合了重大疾病、意外保障和两全保险责任的综合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保险责任较多,功能较为复杂,相对费率较高,大家在投保时还应该根据自己已经购买过的其他寿险产品来进行选择,或者充分听取理财专家的意见。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_规章制度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_规章制度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7-08-24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补缴范围: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XX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XX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XX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XX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XX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XX年全省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XX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应核实XX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已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中断或虽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现自己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将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应补缴的时间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至以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未缴费的时间,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进行补缴。原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从XX年开始向前补缴或向后继续缴费。男缴至满60周岁、女缴至满55周岁,缴费不满XX年的可缴费满XX年以上,办理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原在企业工作时间,符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篇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林西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今年省、市、县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制度合并后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超额完成县达我镇参保90%的目标任务。 二、政策制度 (一)自20XX年7月1日起,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统称为“玉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参保范围。凡1952年9月1日-1996年8月31

日年出生具有我镇户籍(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村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意:在校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现役军人、享受企业1-4级伤残津贴、被判刑和劳动教养人员不在参保范围之内。 (三)基金筹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 1 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政府补贴。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政府为其每年按100元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也可在此基础上继续选择任一标准缴费)。 (四)个人账户。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每位参保人

2020年社会养老保险新规定

2020年社会养老保险新规定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 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 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 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 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 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 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1.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介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介绍 城镇企业都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少部分,企业缴纳大部分,退休以后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基本生活得到养老保障。不只城镇居民有养老保险,农村居民也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同样属于社保范畴,起到了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那么,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既不是城镇居民,又不在农村生活,他们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呢?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参保渠道开通 农民工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在城市里,他们很多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保险待遇,却做着更苦更累的工作;在农村,由于常年在外,以后是否留在农村都难说,新农保参加还是不参加?不过,归根结底,解决农民工的养老问题的最佳方式还是养老保险,农民工该如何参保养老保险? 其实,按照政策规定,具有农村户籍,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以及灵活就业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的,均可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有人会存在这样的疑问,如果以后从城市回到农村,这份保险该如何使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不够可转新农保 针对以上的问题,如果在城市已经累计缴费达到15年,回到农村后直接可以享受企业职工退休金的待遇;如果累计缴费未达到15年就返回农村,这是不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那这份保险就白白浪费了么?当然不是,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 有的农民工比较重视养老问题,想在农村参加新农保之后,到城市工作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前段时间就有一起事关于此的纠纷,最终判决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属于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也就是说,农民工在参加新农保之后,可以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累积资金可以按规定流动。当然,如果感觉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太少,现在资金又较为充裕的话,可以适当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追求更高品质的老年生活。

合理规划养老保险让你的晚年生活有保障

合理规划养老保险让你的晚年生活有保障小王是某国企的一名职工,这两天他的一位同事购买了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并建议小王也买。小王有点纳闷儿:单位不是给咱们上了社保吗?那还买商业养老保险干什么?这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保究竟 有什么区别呢? 基础养老:覆盖广保障低 据保险专业人士介绍,一般而言,社会养老金有三个支柱:国家强制基础养老金体系,即社会养老保险;保险企业职工补充养老金计划,即企业年金;个人养老储蓄,即企业团体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最重要一种政策性保险,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由国家、地方、个人三方出资建立,国家依法强制实施,具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企业年金:并非所有人都能享受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表示,以前人们的退休金是按照退休前工资的80%至90%计算,因此前后的收入水平不会相差过大。但自1997年社保制度改革之后,情况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根据改革后的规定,社保的替代率(即占退休前工资比例)不到60%,企业年金的替代率为20%。这样一来,人们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差不多为退休前的80%,理论上来说基本是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庹国柱对记者说,“但在实际过程中存在着几个问题,第一,

企业年金由于不是强制办理,所以并非所有人都能享有;第二,人们现在的收入结构与以前相比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许多人的工资收入在其全部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这样一来,社保提供的替代率就更小了,保障水平也相应降低;第三,目前的结构性通胀使得人们退休金的实际购买力进一步下降。” 据了解,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规定各企业在缴足社保费用后按照自愿的原则建立。但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要么因为社保缴费不足没有资格建立,要么就是因为企业资金规模较小而没有能力建立。因此,目前在我国实行企业年金的多是大中企业。据庹国柱介绍,我国目前只有不到10%的企业建立了年金制度,而在美国这个比例是85%。 商业养老保险:帮助提高生活品质 在短时间内很大一部分人是不能从企业年金中受惠的;再加上 社保相对较低的保障水平,因此,退休后能否过上较为宽裕闲适的老年生活,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由于缺乏了解,过去很多人对商业养老保险持怀疑态度。其实,商业养老保险作商业保险的一种,可以作为社保的有益补充在人们未来的老年生活中发挥很大的作用。”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业务总监石宗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们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年龄状况由保险理财师为自己量身定做适合 自己的商业养老保险。”

国际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经验借鉴

国际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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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经验借鉴 摘要 本章系统分析了国际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经验,研究了国内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及投资表现,并对国内外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经验进行了总结。研究表明,虽然国内外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模式各不相同、监督方式各具特色、投资方向各有侧重、投资绩效参差不齐,但养老基金普遍拓宽投资渠道、更加侧重固定收益投资。同时,各国政府对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赋予各种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建立多种形式的收益保障机制。 一、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国际经验 (一)北美地区 1.美国基本养老保险 美国现行的养老金体系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是为面向全社会提供基本的退休生活保障,由政府强制执行建立的社会保障计划;第二支柱是由政府雇主或者企业雇主出资建立,401(K)计划是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支柱主

要是个人自行管理的个人退休账户(IRA),是一种由联邦政府通过提供税收优惠而发起、个人自愿参与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个人储蓄及商业养老保险属于第三支柱的范畴。其中,第一支柱是三大支柱的基石,也是本节讨论的重点。 (1)基本情况 根据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而建立的联邦政府养老、遗属及残障保险信托基金(OASDI)是美国覆盖面最广的第一支柱社会保障制度。OASDI实行全国统筹的现收现付制度,截至2010年底的覆盖面已经达到1.56 亿人,资产总额达到2.61万亿美元。 (2)管理模式 OASDI 采取统一管理模式,OASDI理事会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由财政部、劳工部、卫生署和社会保障署对OA SDI进行行政管理。1994美国成立了专门“社会保障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对社保基金进行整体上的监督、咨询和评估。 (3)投资范围 根据《社会保障法案》规定,OASDI只能投资于美国财政部专门为其发行的特种国债。特种国债分为两类: 一类是短期债券,以日为计息单位;另一类是长期债券,以年为计息单位。目前,OASDI的全部资产均为年利率从4%到

养老保险营销策划书

养老保险营销策划书 篇一:保险营销策划书 策划机构:金保1032班七开得胜组 组长:莫秋华 组员:凌阳梅朱巧玲 韦丽琼何雪丹 赵姣刘希 策划日期:XX年12月11日策划适用时间段:XX年12月11—XX年12月31日 日 目录 一、内容摘要 二、市场状况分析 (一)市场现状及潜在市场状况 三、消费者定位分析 (一)政策改变带来的消费消费群 (二)目标市场细分、锁定 (三)消费市场的特征以及市场潜力 四、竞争对手分析 其他数目众多的保险企业 五、产品特性定位分析 (一)产品特点把握

(二)竞争对手以及可替代产品分析 六、营销目标 七、营销组合策略 (一)产品组合策略 (二)渠道策略 (三)广告策略 (四)公共关系策略 八、方案执行及费用预算 (一)方案执行 (二)费用预算 九、评估与控制 序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地发展,人们的生活不断提高,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越来越高。保险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保险业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寿险的的竞争压力更加的大。同时保险业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保险业的发展极其的困难。要在保险业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就必须要有好的营销策略,要不断的扩大产品的认知度,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保险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或占有率,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信誉。我们只要坚持顾客至上的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成功。 一、摘要: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对寿险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寿险业的竞争是很激烈的,要想在行业中得到

快速的发展,我们就必须要制定出好的营销方案,并严格的执行。 二、市场状况分析 近年,我国人寿保险业发展迅速,新型的保险产品日渐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其所具有的投资理财功能越来越多的为大众认识,人寿保险产品服务个人及家庭保障、理财需求成为人身保险业界的发展趋势。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越来越高,人们有更多的闲钱用于购买保险。同时人们的风险意识也会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得到增强,使得购买保险的可能性更高了。而这种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会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虽然现在的中国寿险市场人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日益的到改善,寿险是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的。随着寿险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市场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同时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越来越的严重,单单依靠基本的养老保险已经不能满足众多退休职工的需啊。企业为能够稳定员工,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管理发展,不断地健全养老保险机制。国家为了发展养老保险,解决人口老龄老问题,而做出了有利于与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我国的税收法规中,对保险公司从事养老保险业务的税收政策是较明确的。对保险公司的寿险业务免征所得税,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的

2020年养老保险新政策法规

2020年养老保险新政策法规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1、城镇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养老待遇。 2、居民已经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及国家规定养老待遇,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 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60元; 3、45周岁以上居民,按年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 限不少于实际年龄60周岁剩余年数,允许补缴,补缴累计年限不能 超过15年; 4、45岁以下城镇居民,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备注:参保人按照自己的情况每年按照相应的档次进行缴费。 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仅限缴费困难群体) 1、个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00元,补贴30元 2、个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000元,补贴60元; 3、个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400元,补贴70元; 4、个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100元,补贴80元; 5、个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3000元,补贴90元;

6、个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4000元,补贴100元。 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群体 城镇居民持有县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和低保对象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个人只需缴20元,由政府代缴80元,政府补贴30元。 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 1、城镇居民上年度已经开始正常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2、城镇居民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5年; 3、城镇居民按月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已经按月享受城镇居 民养老保险待遇; 4、城镇居民已经按月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子女正常 按年参保缴费。 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 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 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 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 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钱?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 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一)各县市明确个人缴费,参保个人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 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国发〔2015〕48号(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国发〔201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九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养老基金不同投资组合基金资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务由基金资产本身承担。非因养老基金资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资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养老基金投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实行严格监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养老基金及他人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 第二章委托人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委托人,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具体事务。

2020年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解答

2020年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解答 问题一:现行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问题二:多缴多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从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 和完善? 答: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主要有两个方面调整: 1.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 2.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系数由1.2%调整为1.4%。 问题三:参保人员具备什么条件,可适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政策? 答:主要有三个条件: 1.2015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0年。 举例1:孙某,男,1955年5月出生,1997年1月以个体工商 户身份参保,个人一直连续缴费,2015年5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完退休手续,在计算待遇时是否符合此政策? 答:按文件规定,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20年。孙某连续缴费至2015年5月,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为17年零4个月,不足20年,不符合该政策。

举例2:吴某,男,1955年12月出生,1973年2月参加工作, 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并一直缴费,2015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办完退休手续,是否符合此政策? 答:企业职工吴某,按规定连续缴费至2015年1月退休,累计 缴费年限42年,视同缴费年限为22年零5个月,实际缴费年限从1995年7月开始计算,至2015年1月为19年零7个月,实际缴费 年限按照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的办法,确定实际缴费年限为20年,吴某符合增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条件。 问题四:如何解读“本人实际缴费累计超过20年”这一原则? 答:实际缴费累计超过20年是为了更加清晰地体现出参保人员 长缴贡献率的认可,保障多作贡献参保人员的权益,只有超过这一 时间界限的参保人才能享受到更多回报,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问题五:“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政 策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完善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坚持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突出基本养老金计发与实际缴费年限相 挂钩、缴费基数与个体保障需求相适应的激励措施,进一步鼓励参 保缴费,有利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利于扩大基本养老 保险覆盖范围、有利于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健康发展。

山东养老保险改革计划,山东养老保险新政策.doc

2019年山东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山东养老保 险新政策 山东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山东养老保险新政策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日前正式公布。其中提到,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留出10年过渡期,其间退休将确保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 据了解,国务院层面的改革意见发布后,山东是全国范围内首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省份。 ●改革适用于哪些人? 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山东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适用于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值得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放并调整相关待遇。此外,编制外人员目前大都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将继续推动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养老保险权益。 ●养老保险基金咋筹?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根据改革方案,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我省规定: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个人缴费工资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300%和低于60%的,分别按300%和60%确定。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在缴费基数方面,我省根据国家政策精神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凡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项目,均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精神文明奖等只适用于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不纳入缴费工资基数。 我省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另外,为了避免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我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中人”如何过渡? 自改革之日起设10年过渡期。改革后的养老金待遇,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为了实现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山东的改革方案坚持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的原则。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经审核确认后,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多缴多得”,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是此次改革的难点。我省规定,将改革前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过渡性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组合模型.doc

年金基金的投资组合:理论、模型与实践 李曜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上海200433) 摘要:企业年金在我国处于变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巨量资金的投资组合问题值得关注。本文回顾了西方养老基金投资领域的研究文献,无论是税收套利模型还是对养老金收益担保公司的看跌期权模型,都不能解释现实。国际经验研究表明,企业年金的投资组合和发起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收益率有密切关系。本文提出了一个考虑发起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回报率之后的年金组合理论模型,分析了当前我国行业年金、地方企业年金以及保险公司经办年金等三类年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年金;投资组合;理论模型;海外养老金投资 作者简介:李曜,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司金融与投资理论。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The investment of corporate pension fund: theory, model and practice Abstract:China’s corporate pension fund is at the crucial stage of transform and development. The investment of such a huge fund needs pre-research. The paper reviews the western literature on pension fund investment. Whether the theoretical tax arbitrage model or the put-to-PBGC model cannot be applied in the practice. The empirical study indicates that the affinity exists between the cash flow return of company and its pension’s portfolio. The author advocates a pension portfolio model inspired by such an affinity. At last the paper analyses the present investment of three patterns o f China’s pensions managed by the industry, the local authority, and the insurance company. The author gives policy suggestions in conclusion. 2004年以来至今,一系列企业年金法规制度以前所未有的密度出台,为我国企业年金的长足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将我国企业年金推入了一个全新时代。2005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获得37个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29家机构,年金正式具备了开展市场化运作的条件。按照企业年金规模占GDP的比例估计,2012、2020、2030年分别可以达到10%、15%和20%,具体规模分别为1.5万亿元、5.8万亿元和14.5万亿元。[1] 因此,在市场前景广阔、法规政策引导、相关机构齐备的新形势下,我国年金基金的投资成为一个非常现实和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拟总结西方年金基金投资的理论以及实践经验,为我国年金的投资提供借鉴。 年金投资组合的理论及经验研究 年金基金管理中,首先需要确定基金的资产组合,西方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理论模型。一个是税收套利(tax arbitrage)模型,由Black 和Tepper分别提出(Black , 1980; Tepper, 1981),他们认为养老基金应全部投资于公司债券。理由是公司债券是所有金融工具中税负最重的,必须提供足够的收益,才能吸引纳税投资者的投资,而免税投资者持有公司债券相当于获得了“经济租金”。比如一种债券提供10%的收益率,才能吸引一个30%边际税率的纳税投资者,纳税投资者获得了7%的税后投资回报,而免税投资者则可以多获得3%的收入。税收套利模型认为养老基金法人作为免税投资者,应充分利用免税优势,获得最大利益。这一理论模型仅仅从税收角度考虑问题,在实践中,很少有养老基金完全采用这一理论。Bodie等人对美国539个企业的养老基金进行了研究(Bodie, Light, Morck, Taggart,1985),发现不到10%的基金是100%的固定收入证券组合。 另一个理论模型可以称为“对养老金收益担保公司的看跌期权模型”(the Put to PBGC)。由Sharpe, Treynor和Harrison等提出(Sharpe,1976; Treynor, 1977; Harrison and Sharpe, 1983),他们认为养老基金资产组合应该全部投资于股票和其他高风险的资产。原因在于美国政府的养老金收益担保公司(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PBGC)保证了参保企业养老基金的最终责任,在公司无法支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时,由PBGC接管养老基金的全部资产并加上发起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的30%。这等于是公司养老计划和

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接近完成

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接近完成 个人账户流变 与大多数国家不同,中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立基本养老金制度时,采取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并存的统账结合模式。单位所缴纳的员工工资的约20%进入统筹账户,员工自身缴纳的8%则进入个人账户。 职工在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同样分为两部分,对应着不同的计发方式。社会统筹的发放主要与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虽然参考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因素,但与个人缴费行为的关联性远不及个人账户明显。后者相当于一份强制储蓄,计发方式简明,即将账户中的累计本息除以一个固定月数,每月发放,如对60岁退休的人员,每月发放的待遇为本息除以139,体现“缴得越多,领得越多”原则。 中国的统账结合,意在兼具两种制度的优点:社会统筹对应的现收现付制具有较强的二次分配功能,能帮助缩小贫富差距;个人账户对应的累积制产权清晰,能鼓励人们多缴费。 但两种制度同样各具缺陷早前未受到足够重视:现收现付制受到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巨大压力,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年轻人的缴费压力随之上升,面临可持续风险;累积制的压

力来自于保值增值,如运行不善,相当于人们的养老钱贬值。 当初颇为美好的制度设想并未完全发挥预期作用。 由于制度建立前退休或将退休的人们未曾为养老存下资金,而政府又期望他们能够获得充分的养老待遇,偿还这部分历史欠债的任务便转移到了后来的缴费者身上,这也是国内养老保险高达28%的缴费率的由来。这也可以解释,遭遇经济下行期时,降低社保成本的呼声一再出现,但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步子慎之又慎。 同样由于这部分历史欠债,以及老龄人口比例不断提升,统筹账户部分不足以发放给已退休者,只能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填补窟窿。 这样一来,本用于累积的个人账户内并无实际资金,只有一个缴费记录。因此,筹账结合实际上近似于回到了原本现收现付制的老路。 如果只是简单走了回头路,并不可怕。问题在于个人账户中的记账额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最终是要拿真金白银来还账的。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测算,若公共预算收入和个人账户记账规模的年增长率都维持在2015年的水平,到2024年,也就是七年以后,个人账户的记账规模

2017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人社部官网截图 养老保险领取地视4种情况而定 依据此次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1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

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如何计算缴费年限有新说法 据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 人社部这次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实行清理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新闻多看点关于养老金转移,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国务院2009年对养老金的转移做了详细规定,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实施,结束了养老保险不能异地转移接续的历史。

2020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2020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 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独 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 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 ,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 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由单 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 ,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 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他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推动,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 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的人员,按照合理 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 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公布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公布 发布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XX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待遇水平与缴费相关联,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区委、区政府领导休假,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提出计划,其中,区主要领导休假,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区委、区政府其他领导休假,须经区主要领导批准;区人大、政协领导休假,由区人大、政协办公室提出计划,其中,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休假,须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市人大、政协批准,其他领导休假,须经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批准; 霍肖桦表示,要解决退市难的问题,就需要让中国投资者对“垃圾股”保持理性,投资者如果对“垃圾股”的炒作

热情降低,许多业绩不佳的企业可能不会再押宝最后一搏。 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怎么养老 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曾经被许多人羡慕的“铁饭碗”被打破,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咋养老呢? 个人缴8%,另缴4%给职业年金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国务院改革决定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此举将保障改革人群的新养老金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 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职业年金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改革后,这4000万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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