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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中有关时间和数字的总结

法规中有关时间和数字的总结
法规中有关时间和数字的总结

1. 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2. 证据保全的申请诉讼中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3. 举证时限举证期可由当事人协商,法院规定的一般不少于30日

4.证据交换在诉讼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当事人之间相互明示其持有证据的全过程。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5. 普通诉讼时效-2年

短期诉讼时效-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延付或拒付租金☆ 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

■ 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为1年

■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

6.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时间规定

■ 普通程序应在6个月内结案

■ 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 再延长,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7.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7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提出答辩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8. 审判组织应当采用合议制,在组成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9.邮寄送达签收人是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人员或成年家属,发现上述情况应在收到邮件后3日内将邮件退回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理由

10.第二审程序■ 上诉期间

☆ 判决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11.当事人申请的再审的时间

■ 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 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审判人员有严重问题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12.执行程序期限《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期间为2年

☆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 委托执行☆ 受委托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13.执行措施中的财产报告

☆ 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财产发生变动的,自变动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

14.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5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15.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时间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仲裁的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

16. 争议评审的程序

☆ 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提交仲裁或者诉讼前可以申请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28天内,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争议评审组由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小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并将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 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人和监理人☆ 一般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还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 在调查会结束后14天内,争议评审组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在争议平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 当事人不接受评审意见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对方,抄送监

理人

17.行政复议时间的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8行政诉讼的起诉☆ 行政复议不服起诉讼的,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行政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可以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直接起诉的,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院7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一审判决不服,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二审为终审

19.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 发明-20年☆ 实用新型-10年☆ 外观设计-10年

商标法■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注意与专利权不同,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算)■ 可无数次地提出续展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 自然人: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软件合作开发:截止于最后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法人或者组织: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 但软件开发者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

21.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如果保证人未约定的,则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2.建设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间:在建造过程中(即开工到竣工,竣工验收后不算)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间一般包括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旧机器不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

23.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4.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5.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注意是落实不是到位)——有钱

☆ 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 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2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法许可证。

27.施工许可证申请延期的规定

■ 延期及废止

☆ 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可申请延期☆ 延期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也为3个月☆ 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也就是说,从领取施工许可证起,最迟可9个月开工

(对比开工报告制度,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重新核验

☆ 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 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施工许可证☆ 核验不符合条件的,应收回施工许可证

■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 仅指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项目☆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8.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29.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30.施工企业资质的许可权限

31. 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

☆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届满需延期的,应在届满60日前办理手续,可延续5年

32.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

■ 变更手续的程序

☆ 应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变更(先变营业执照,后变资质证书)☆ 由住建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变更,应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2日内提交住建部,住建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其它资质证书变更,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33.、关于施工企业资质违法行为的罚款基本上都是处工程合同价款的2%~4%(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处以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

关于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行为的罚款基本上都是处工程合同价款的0.5%~1%

34.建造师的初始注册一般规定

☆ 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 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申请,逾期的需要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建造师延期注册的一般规定

☆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 延续注册的,需在届满30日前,办理手续☆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35.注册的受理与审批

■ 一级初始注册(省级受理,住建部批准)

☆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住建部

☆ 住建部自收到省级上报材料20日内审批完毕作出书面决定

☆ 其它专业的还需由住建将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其它部门在10日审核完毕,将审核意见送住建部

☆ 符合条件的,由住建部核发《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 一级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省级受理,住建部批准)

☆ 省级建设部门应 5日内审查完毕,报住建部

☆ 住建部在10日内审批完毕作出书面决定

☆ 其它专业部门在收到住建部移送材料后,在5日内作出审核意见,送住建部■ 二级建造师(省级建设部门受理和审批)

☆ 具体程序由省级建设部门确定

☆ 在省级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住建设部备案

36.不予注册的情形里(共10项,这4项和时间有关):

■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37.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 学时规定

☆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 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38. 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39.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40.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50+100+200+3000)

■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1.邀请招标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能力的特定法人发出邀请.

42.关于招标的各种时间及数量

■招标人可出售招标文件,文件出售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的资格审查里,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招标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于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依法必须要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少于20日

■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0.5%~1%的罚款

■确定中标人的时间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30个工作日前确定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4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 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要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4.诚信信息公布期限

■ 一般期限

☆ 不良行为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良好行为公布一般为3年

☆ 不良行为公布期经申请可缩短,但最短不少于3个月☆ 整改不利的也可以延长公布期■ 招投标中的特殊规定

☆ 公布自招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

☆ 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投标投标当事人对公告认为不符的,可提出书面更正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对,作出处理

45.合同生效:承诺生效。承诺生效(到达主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46.各种工程时间

■ 开工时间: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不能按时开工的,

☆ 承包人应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

☆ 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工期顺延

■暂停施工

☆ 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 承包人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书面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工期顺延工期顺延的程序(两个14天)

☆ 承包人在可顺延工期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竣工日期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下列分别处理

☆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 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结算

承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所以是先由发包人支付价款,再由承包人交付工程

■关于工程款的利息如何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47. 工程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

算(注意应区别诉讼时效的时限)

48.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其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其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经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49.合同撤销权的消灭: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50. 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认为是“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5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用人单

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特殊情况的

■ 特殊情况☆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52.关于试用期的记忆:☆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同一用工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53.集体合同的生效

☆ 集体合同订立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54.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各种时间(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的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程序:☆ 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注意无需批准,只需报告)

☆优先重新招用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5.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市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56. 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

☆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7.工作时间: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带薪假期: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加班:☆ 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 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加班待遇:☆ 一般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报酬

58.女职工劳动保

■ 禁止重体力☆ 禁止从事矿山井下、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 经期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孕期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产假保护☆ 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 哺乳期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劳动

☆ 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59.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 未成年工的范围☆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禁止用人单位招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限制性规定☆ 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的,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60. 劳动能力鉴定分级☆ 1-4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5-6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10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61.养老保险缴费最低年限:15年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缴纳失业保险1年

■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 累计缴费1-5年的,领取最长12个月☆ 累计缴费5-10年的,领取最长18个月

☆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最长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应领而未领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将失业人员名单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2.劳动争议处理之仲裁:仲裁是诉讼之前的必经程序,这是一个特殊点

☆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仲裁裁决:应在收以申请的60日内作出

☆ 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

63.工伤

■工伤认定中视为工伤的3种情况:☆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进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时限☆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作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之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决定

☆ 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保险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的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适当延长的也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职工的护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发放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64.劳动能力鉴定

■ 等级

☆ 劳动能力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

☆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

■ 程序☆ 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

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级鉴定为最终结论☆ 自作出结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有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65.买卖合同生效: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质量问题: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符合约定(注意时效)

■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67.借款合同的成立是诺成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属于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率的,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68.租赁合同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续订的租赁合同,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9.出租合同支付租金☆ 租赁期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 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70.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和定金合同

自然人间的借款,是:实践合同和非要式合同。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则是单务合同和无偿合同。不约定利息申请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约定利息的,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垫资承包的,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不予支持;拖欠工程款的。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按当时银行贷款利率。

71.噪声排放: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75 55;打桩 85 禁止;结构(混凝土,振捣棒,电锯)70 55;装修施工(吊车,升降机)62(65) 55 夜间:22:00~6:00

72.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出具,并附有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机械设备的环境污染申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天向环保部门。

73.环保里的一些数字

土方作业,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毫克/立方米。

74.施工中发现文物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应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7天给出处理意见。

7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年,在期限届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无死亡事故,可延期)

企业资质的有效期:5年,在期限届满前60天申请延期

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为:3年,在期限届满前30天申请延期

当发生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变化时,应在变更后10天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7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

78. 39.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9. 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本单位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预案的内容☆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 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80.事故的报告

☆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也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注意与安全事故报告的对比)

■ 有关单位在24小时内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 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应按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 事故补报的要求☆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可补报

■ 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 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批准可延长,延长不得超过60日

■ 事故处理的时限☆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政府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81. 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报送下列资料到县级以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法规里凡事设计备案的都是15天)

81,国家标准的复审:5年一次

82. ■ 哪此需要见证取样(7类)

☆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用于拦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其它

☆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83.隐蔽工程监理的验收☆ 首先是施工单位自检然后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如验收合格,或在验收24小进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批准,可以进行隐蔽或施工

84.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档案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环保验收: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自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验收,环境保

护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85. ☆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各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备案机关发现问题,应该在收讫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86.最低保修期

87. 缺陷责任期的规定☆ 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双方可约定☆ 从工程通过

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与保修期的起始时间一致)☆ 同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 预留置保证金的比例☆ 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

88. ■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程序是2个14天)

☆ 缺陷责任到期后,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责任,可返还保证金☆ 首先由承包人提出申请☆ 发包人在接到申请后14天内与承包人核实☆ 如无异议,应在核实后的14日内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答复的,视同认可返还

2020年一建法规数字相关总结

2020年一建-法规-数字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 满前6个月的宽限期。3、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提供担保, 不提供驳回;受理48h内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连带 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 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 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7、城市维护建设税:社区市7%,县城、镇5%,不在县城、镇1%。教育附加费3%。 8、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9、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3个月前,申办资质延续手

续。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10、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1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50%;超过1年的,不得少 于30%。 11、施工许可证具备9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内发证;对于证明不齐全或 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12、(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行废止。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 日起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4、《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 中止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5、企业资质变更,在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先到工商 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2日内办理完毕,变更结果15日内报国务院住建部备案;遗失补办的,先报上声明(先挂失)申请补办,2日内办理完毕; 16、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发生12种信用不良的,不予批准资质升级、 增项申请。 17、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3年内提出申请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 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并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18、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部和有 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一建考试法律法规总结

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P98) 一、0 小时类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 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 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 小时。 三、3 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四、4 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 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 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 小时(2日)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

2019年一建-法规-时间与数字等归纳总结-高效

2016年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便于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限为 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3、 赔偿;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应当处以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 行期界之日起 日起(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 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 过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 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 他严重后果的,处 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 10、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12、(非常重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4、(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5、《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向 16、 18、特级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一级企业具有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二级企业具有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三级企业具有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19、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按照技术特点和工程性质划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分12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3至4个资质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分60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为1至3个资质等级;劳务分包资质序列分13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分一级、二级两个资质等级。 20、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21、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3、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无施工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以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4、施工单位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他人的,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25、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

二建建设施工管理和法规关于时间节点归类总结

施工管理 一、7天的 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 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天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小时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7天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天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支付预付款。第8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天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 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天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天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天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付结算款。 二、14天的 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交交资料,14天核实,确认后14天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天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天发包人核实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天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天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 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天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天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天返还承包人。 项目经理——1、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天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进报告。承 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进行更换。 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天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天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天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 付款申请后14天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 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天付进度款。在支付周期满7天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天 暂停施工。 三、28天的 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 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1.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通知承包人。2.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提请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3.发包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 监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天(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天报给发包人后的28天)由监理人

2014年一建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记忆归纳背诵

2014年一建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记忆归纳背诵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在期满前 3、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处 作权和商标权,处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 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 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 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处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投标人相互串通标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可证。 12 的申请办法施工许可证。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4、(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5、《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 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6、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

药事管理与法规时间总结p

药事管理与法规时间总结 p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药事管理与法规时间总结 (一)处方限量 ①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适当延长的情况 ②门(急)诊患者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关键词:注射一次,控缓7日,其他3日) ③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④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用量 ⑤一类精神药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用量。 ⑥二类精神药品: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可适当延长的情况:慢性病或特殊患者总结:注意上述几种情况的对比,尤其是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不同患者的适用情况。 ⑦一次常用量的情况: a门(急)诊患者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b需要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仅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c盐酸二氢埃托啡,仅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d盐酸哌替啶,仅限医疗机构使用 ⑧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⑨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二)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1、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的情况总结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 (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 (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2、超过有效期两年的情况总结

二建法规时间总结

1.二级建造师中法律法规有关时间的总结 2.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 热付连带责任。 5.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 10年。 6.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如身体伤 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声明。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法院不保护。 7.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8.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9.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 物品除外。 10.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 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 过一年的,不得少于30%。 12.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下。 1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 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4.必须有监理的: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15.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的必须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 个月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书签发之日起3年提出申请。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 ①因执行活动收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②因前向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⑤年龄超过65 周岁的。 7、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8、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

一建《法规》关于时间的总结

一建《法规》关于时间的总结 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更多资料关注微信公众号daofeng5666;一建交流群65528086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建法规重点总结

一建法规重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地方法规 3、效力原则: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4考点:裁决适用:1\ 法律之间有争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裁决2\地方法规跟部门规章不一致,提请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法规的那么就地方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 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提请国务院裁决P8:案例核心掌握: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依据●1Z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T▲1Z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不是人,是组织) 1、条件: 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 企业法人A承担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无权代理属

于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考试判断要点:谁有错谁承担 BC串谋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 连带责任 3、连带含义:找谁赔偿都行●1Z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3 t 1、物权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土地;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不设立)、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不登记也设立)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是对自己的财产)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2、、物权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动产物权变动:交付为准,买母鸡,鸡到你手上下蛋,蛋归你,鸡在送到你手上前下蛋,归卖方一般物占有和交付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登记也设立)(3)继承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用益物权:特别注意:是对他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要满足下列规定:

2018二建法规时间总结

二建法规时间总结2018修订版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应当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并要求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损失。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020年一建法规时间期限考点汇总

2020年一建《工程法规》时间期限考点汇总 1、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不动产物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5、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开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6、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只是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7、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8、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9、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0、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 3 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11、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1)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2)因执业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3)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4)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12、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 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13、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 5 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14、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 5 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

法规各种时间汇总(表格、图示)

一建法规时间汇总——陈洁 知识产权保护期及起算点: 2、保证期间: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照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定金: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4、建设资金落实:工期不足1年≧施工合同价50%;工期超过1年≧施工合同价30%。 5、施工许可证与开工报告时间对比: 6、建造师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延续注册的,有效期3年。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招投标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9、招标投标投诉与处理: 10、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1、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实际竣工之日或按法律法规确定的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烂尾工程)起计算。 12、无固定劳动合同的订立: 1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4、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15、集体合同: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16、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7、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20、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21、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22、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资质证书期限:

二建法规时间节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时间考点大汇总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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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 同一机关制订 新的与旧的冲突 按新的 )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按特别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 不按新也不按特别,谁制订谁裁决 不同机关制订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 人大常委会裁决 A 部门规章与 B 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7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备案: 行政法规 报 全国人大 】 省级地方法规 报 全国人大+国务院 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法规 报 全国人大+国务院 自治州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 全国人大+国务院 部门规章 报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同级人大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地方政府规章报省人大+省政府 ~ 7 } { 法律,无需备案。行政法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地方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在国务院备案。

地方政府规章 : 11 【法人资格的取得】 成立之日取得:行政法人不需要办理登记的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核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需要办理登记的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19 【物权的种类】 " 所有权对自己的物的权利,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用益物权 对他人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 担保物权 对他人的物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21 22 【物权效力】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主义? 自登记时生效,不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例外1:地役权 登记对抗主义 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可以不登记。 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外2:依法属于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 可以不作所有权登记 < 甲(占、用、益、处) 乙(占、用、益)丙(“优先受偿权”)

2015一建法规时间轴总结教程

一建法规中的时间汇总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 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 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 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 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数字时间记忆背诵-2014版

2014年一建法规-数字、时间总结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续展注册。 3、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处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担保证责任。(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 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 般不超过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 任人处以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处 严重后果的,处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 10、投标人相互串通标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12、(非常重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证。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4、(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证。 15、《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6、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17、特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以上,二级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以上,三级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以上。 18、特级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一级企业具有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二级企业具有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三级企业具有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19、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按照技术特点和工程性质划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分12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3至4个资质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分60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为1至3个资质等级;劳务分包资质序列分13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分一级、二级两个资质等级。 20、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60日前,申办资质延续手续。资质

二建法规按章节时间汇总

1、最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期限(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诉讼时效期限 (1)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3、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起算时间:申请之日)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起算时间:申请之日) (3)著作权保护期:自然人:生前加上死后50年。法人:发表之日起50年。(4)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5)商标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4、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5、民事诉讼中涉及的时间 (1)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5)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6)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二建建设管理及法规关于时间节点归类总结.doc

施工管理 一、 7 天的 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 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 小时通知。 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 天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 小时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 7 天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 天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 天支付预付款。第8 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 天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 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 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 天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 小时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 天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 天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 天核实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 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 天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 14 天付结算款。 二、 14 天的 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 天交交资料,14 天核实,确认后14 天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 天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 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 天发包人核实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 天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 天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 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 天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 天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 天返还承包人。 项目经理—— 1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 天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进报告。承 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 天进行更换。 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 天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 天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 天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 付款申请后14 天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证书后14 天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 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 天付进度款。在支付周期满7 天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 天 暂停施工。 三、 28 天的 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 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 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 天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 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 1. 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 天通知承包人。 2. 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 天提请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 3. 发包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 监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 天(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 天报给发包人后的28 天)由监理人 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4. 发包人 56 天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不可抗力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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