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统发[2014]60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4.07.15
【实施日期】2014.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洪统发〔2014〕60号)
各县、区统计局,各开发区、新区统计机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南昌市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昌市统计局
2014年7月15日
南昌市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巡查对象。
(一)县、区统计局;
(二)开发区、新区统计机构;
(三)市直有关部门。
第三条巡查内容。
(一)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五)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县级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