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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及国内外标准法规进展

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及国内外标准法规进展
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及国内外标准法规进展

广东化工2019年第9期·164·https://www.wendangku.net/doc/e89028313.html,第46卷总第395期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及国内外标准法规进展

卓秀英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惠州516025)

The Safety Issues of Food Contact Material and the Standards Progress in the

Domestic and Overseas

Zhuo Xiuying

(Huizhou Health Sciences Polytechnic,Huizhou516025,China)

Abstract:Food safety problem is a high-profile social public security problem,but the safety of the food contact material is often overlooked.Since national standards of food contact materials carried out in last year,regulations for food packaging was more and more stri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food contact materials,discusses the standard and regulations of the latest progress for food contact materials at home and abroad.It is hoped that the paper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China's food safety problems,guide the public focus on food contact materials safety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at the same time,for the relevant production enterprises,especially import and export enterprises to provide valuable reference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Keywords:food contact material;safety issues;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然而除了食品本身,食品接触材料引发的安全问题也是屡见不鲜。紫砂煲重金属超标、豆浆机润滑油污染、塑化剂事件、荧光爆米花桶,近年来,因食品接触材料含有有害物质而引发的安全事件,屡屡敲击着人们敏感的神经。食品接触材料被看作是食品安全的延伸,但其被重视程度远不能与食品安全相提并论。

食品接触材料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由于与食品直接接触,食品接触材料的化学成分可能直接移至食品中或与食品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引起食品品质下降或食品安全问题。例如,果汁蔬菜中的酸性物质可能会腐蚀金属包装,使铅、镉和汞等重金属离子进入果汁蔬菜,累积在人体内无法完全代谢,极易造成肝肾等器官功能衰竭。又如塑料包装中的苯、甲苯、双酚A、塑化剂等有机物质迁移到食物中,将产生慢性危害,进而增加人体患癌的风险。

食品接触材料本身不是食品,但国内外都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安全视为食品安全的范畴,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采取等同食品安全的标准进行监管。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各国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越来越严格。

1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问题

按照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陶瓷/搪瓷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食品接触材料安全问题主要存在于材料中有毒物质迁移至食品中。

1.1各种食品接触材料中的物质向食品迁移问题

塑料、涂料、树脂类食品接触材料可能向食品迁移的主要物质:重金属、甲醛、酚、氯乙烯、偏二氯乙烯、苯乙烯、锑、锗、丙烯腈、己内酰胺,双酚A,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DEHP、DINP、DNOP、DBP、DMP、DEP)。树脂本身具有一定毒性如聚丙烯腈,此外,树脂中残留的有毒单体、裂解物及老化产生的有毒物质,塑料制品在制造过程中添加的各种有毒助剂,这些物质都有可能向食品迁移。

玻璃、金属、陶瓷/搪瓷类食品接触材料可能向食品迁移的主要物质:铅、镉、铬、镍、砷、锑、锌。陶瓷/搪瓷表面涂料或者上釉,釉含硅酸钠和金属盐,以铅较多。着色颜料中也可能含金属盐,主要是铅和镉。金属罐表层一般采用涂层覆盖,可能迁移出涂层中含有的酚、甲醛等有害物质。直接接触的金属表层易被酸性物质腐蚀,迁移出重金属,例如不锈钢碗等。

纸制品类(食品包装用原纸)可能向食品迁移的主要物质:铅、砷、荧光性物质、脱色试验、大肠菌群、致病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造纸过程中的各种添加剂、填料、漂白剂、染色剂等可能残留溶出,可能残留有防霉的甲醛和二氧化硫等[1]。

1.2各国通报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国内与食品接触材料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2005年8月报道的“PVC保鲜膜中DEHA事件”;“一次性餐盒中填充工业石蜡和碳酸钙事件”;2006年6月“塑料桶装食用油导致增塑剂迁移问题”;2008年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某些食品包装袋中苯残留严重超标事件等;2007年邻苯二甲酸酯事件:日本查出了中国产的某品牌的瓶装产品的瓶盖里使用的PVC垫圈含致癌物质—邻苯二甲酸酯。2009年仿瓷餐具事件,2011年台湾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2012年桶装方便面陷“荧光门”,2013年知名品牌塑料瓶被指含致癌物重金属锑,2013年白酒塑化剂事件等等。可见,食品接触材料安全问题并不少见,只是公众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生活中仍然有很多潜在的食品包装安全问题,比如使用不合格的陶瓷生产的碗,用塑料制品盛放滚热的食物,金属制品盛放酸性食物等等。

国际方面,2016年,欧盟通过RASFF(食品和饲料快速通报系统)对中国输欧食品接触材料发布不合格通报103起,其中被拒绝入境或撤市的食品就达86批。2017年欧盟RASFF对中国输欧食品接触材料发布不合格通报仍上百起。综观欧盟、美国、日本等国的核查通报的质量问题主要为: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超标;金属制品:镍、铬、锰、锌、铁等金属迁移量超标以及内涂层脱落;塑料制品:甲醛、芳香胺等有害物质迁移量超标、邻苯二甲酸酯超标以及有异味等[2]。

2食品接触材料国外标准法规最新进展欧盟方面,2016年11月,荷兰修订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对商品法中的包装和消费品相关条例进行了修订,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允许使用物质清单和SML等技术指标进行调整。

2017年1月,欧盟发布了(EU)2017/84号委员会建议,建议各个成员国在2017年与2018年联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监测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的烃类矿物油。说明欧盟将会在未来的1-2年内有意对矿物油进行科学的研究和监控,后面预期会出台相关的法规。

2017年4月,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新法规(EU)2017/752,修订食品接触材料塑料法规(EU)10/2011。新增了6种允许使用的物质和重金属镍的迁移限制,并将之前法规中模糊不清的部分进行了修

[收稿日期]2019-03-09

[作者简介]卓秀英(1986-),女,广东梅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食品检验及质量管理/标准化。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 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3、储存制度 4、出库制度 5、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卫生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9、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一、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四个阶段和内容

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四个阶段和 内容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四个阶段和内容发布日期:2013-04-03 浏览次数:1605 字号:[] 毒理试验的四个阶段和内容 1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 经口急性毒性:LD50,联合急性毒性,一次最大耐受量试 验。 2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30天喂养试验,传统致畸试验 2.1基因突变试验: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 (Ames试验)为首选,其次考虑选用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 必要时可另选其它试验。 2.2骨髓细胞微核试验或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 验。 2.3TK基因突变试验。 2.4小鼠精子畸形分析或睾丸染色体畸变分析。 2.5其它备选遗传毒性试验:显性致死试验、果蝇伴性隐性 致死试验,非程序性DNA合成试验。 2.630天喂养试验。 2.7传统致畸试验。 3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 验、代谢试验 4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 1、药物的毒性试验分为两类,其一特殊毒性试验,包含致癌、致残、致突变,号称三致试验;作此试验的单位必须是国家指定并认可的;一般单位即使做了也不被国家认可!通常一类创新药必须做的。无论一个药

物的药效如何好,只要含有三致试验的特殊毒性(动物若干代繁殖后,查看),该药物将不会允许上市的。 2、其二,一般毒性试验,通常用老鼠或兔子去做,主要是测定半数致死量;若某个药物的半数致死量是有效使用剂量的2倍以上,通常认为是临床使用安全的,若半数致死量比有效剂量略大一点,那就谁也不敢使用了,万一略微超一点量就会导致患者死亡!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据了解2014年度欧盟网站RASFF Portal公布的通报信息统计分析,2014年欧盟对中国通报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共152起,与2013年的154起基本持平。2014年欧盟对华通报案例数占其对全球通报总数(184起)的%,较2013年%的比例

二、德国LFGB 《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 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LFGB认证包括的测试项目:(有毒有害成分);test (感官性测试) 一般情况下,LFGB 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 1. 样品及材料的初检;

2. 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 3. 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4. 金属:成分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5. 硅树脂:可转移或可挥发有机化合物测试; 6.特殊材料:根据德国化学品法检验化学危害。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法国法规不仅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如:带有机涂层的炊具,除涂层表面需测试外,对作为基材的金属也有对应的要求。测试项目的特殊之处:French DGCCR特殊之处在于法国要求镀层和里面的材料需分开进行测试。 表2:法国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一般塑料制品PE PP全面迁移测试 .PVC塑料制品全面迁移测试,氯乙烯单体测试 三聚氰氨树脂制品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出量测试 陶瓷、玻璃、水晶制品铅、镉溶出量测试

第六章 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

第六章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与功能学评价研究 学习目的 把握保食品安全评价基本方法:握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及一盘要求;热保使食晶安全性与功诉价的一般要求;了保食品安全性与功能评价的相技术規范。 学习要点 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原则、试验阶段与试验原、试内容与结果判定原则;保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的一般要求。 第一节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与功能学评价一般要求 保健食品的评价,包括毒理学评价,功能学评价和卫生学评价。保健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对保健食品的基本要求。首先,保健食品所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要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有充足的研究数据和科学共识作为支撑,不能随意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其次,保健食品应当保证安全性,保健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性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D保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应当能够保证对人体健康安全无害,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②国家规定不可用于保键食品的原料和辅料、禁止使用的物品等不得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③依法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材料。在本章中将介绍与保健食品安全性相关的保健食品原料要求、保健食品安全性评价方法、,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与保健食品功能性相关的功效评价原则及方法。保健食品的卫生评价则与普通食品相似,这里不再赘述。 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已将单一物质的名单扩充为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和对应的功效的完整目录,以保障产品的安全和保健功能。保健食品的用量是指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性和具备相应保健功能应当达到的最低和最高限量。功效是指保健食品原料在一定用量下的功效。原料或者用量的改变都有可能导致功效的改变。部分普通食品原料纳入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不仅规定了原料名称,还规定了原料的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因此,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及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能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第二节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方法 概述 (一)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原则 对保健食品的毒理学评价是确保人群食用安全的前提,该评价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主要评价食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和生物物质以及在这些过程中产生和污染的有害物质,食物新资源及其成分和新资源食品。对于保健食品原则上必须进行卫生部《食品安全性語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中規定的第一、三阶段的理学试验,必要时进行三、四阶段的毒理学试验。 (二)受试物要求 1.以单一已知化学成分为原料的受试物、应提供受试物(必要时包括其杂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含有多种原料的配方产品,应提供受试物的配方,必要时应提供受试物各组成成分,特别是功效成分或代表性成分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名称、结构、纯度、稳定性、溶解度等)及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ECNo修订稿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E C N o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EC) No1935/2004 2012-02-16 16:25 ---------------------------------------------------------------------------------------------- 法规名称:关于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以及废止法规 法规简称: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 法规编号:(EC) No 1935/2004 发布时间:2004-10-27 生效时间:2006-01-01 ? 法规简介 (EC)2004法规不仅取代了先前实施的80/590/EEC 和89/109/EEC 指令,而且在内容上继承并发展了以往法规。(EC)2004是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物质总量提出了严格限定。截至到目前,欧盟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指令或法规累计有30多项。 ? 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 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 1. 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 2. 导致食品的成分产品不能接受的改变 3. 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 某些欧盟成员国,如德国、法国等,除严格依循欧盟1935/2004指令外,还有当地的食品级法规必须遵循,德国LFGB(LMBG),法国French DGCCRF2004-64,英联邦:UK SI 898:2005和意大利公报(Gazzetta Ufficiale 法律 OF 30/40/1962和地方法令21/03/1973等。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 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卫生部出台了8项食品接触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对塑料、橡胶、搪瓷、陶瓷、涂料等8类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管理性规定,但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这些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废止。目前,我国正在构建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同步建立多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在标准构建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涉及到整个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的原则性问题需要加以明确,在缺乏相应管理办法的情况下,急需建立相关标准,为现行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供出处,为其他配套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规范的管理提供依据。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本标准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张俭波、朱蕾、张泓、王竹天、邓陶陶、鲁杰。 本标准修订以《食品安全法》为基本依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2014年3月,评估中心启动标准修订工作。为了保证本标准能够充分解决相关问题,起草组向食品接触材料国家安全标准起草单位、相关行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标准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原则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收集,并对美国、欧盟、日本、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这些规定在我国监管方式和行业现状下的可行性。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了数次研讨会,对于标准制定原则、亟待解决问题、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研讨,并重点关注本标准与GB968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等其他相关标准的协调问题。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1月,起草组将标准草案向相关专家、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15家单位的50余条意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起草组与相关专家、协会进行了沟通,根据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完善。2015年2月,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SPS通报。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一)关于标准名称 为明确体现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及其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标准名称定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二)关于适用范围 本标准控制的是所有可能和食品接触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因此范围中规定“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信息”,并明确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三)关于术语和定义 此部分规定了本标准中涉及的13项术语和定义。包括“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组合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总迁移限量(OML)”、“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残留量”、“最大残留量(QM)”和“非有意添加物质”。 由于原标准体系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不能全面概括和明确描述标准所适用产品的范围,因此,以《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以及“食品经营用工具、设备”定义为基本依据,参考欧盟和美国相关定义,标准引入“食品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9094

保健食品安 全 管 理 制 度

XXX连锁有限公司XXX连锁店 目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保健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场所及设施设备消毒维修保养制度 5、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6、保健食品陈列和储存管理制度 7、保健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制度 8、投诉与召回管理制度

9、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10、保健食品各岗位人员职责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证保健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员工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经营。若健康证明过期的,停止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继

续经营。 2、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门店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要及时申报。 3、发现患有碍保健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5、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保健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职工质量教育工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门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本门店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2、培训方式以门店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员工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3、培训内容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4、新入职员工及转岗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留存复印件存档。 6、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韩国: KFDA - Kore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KFDA- 韩国食品级法规 KFDA 测试要求: 1.Synthetic Resin(general standard) 合成树脂通用要求 2.PVC聚氯乙烯 3.PP, PBT, EVA, PPS, PLA/PBSA, PMP(polymethylpentene), PVA(Polyvinyl Alcohol), PB-1 ( Polybutene-1), Alcohol(EVOH), Polyimide(PI), BDR(Butadiene resins), Polyarylate(PAR), Hydroxybutyl(HBP), Fluoro Resins(FR), Ionomer resin, Polyethylene naphthalate(PEN) 4.PS, Polyphenylene ether(PPE) 聚苯乙烯,聚苯树脂 5.PVDC聚偏二氯乙烯 6.PET 7.PF(Phenol formaldehyde) 苯酚甲醛树脂 8.MF(melamine formaldehyde) 密胺树脂 9.UF(urea formaldehyde), POM脲醛树脂,聚甲醛 10.Acrylic resin丙烯酸树脂 11.PA聚酰胺(尼龙) 12.PC聚碳酸酯 13.PU 14.ABS, AS聚苯乙烯聚酯,聚酯,丙烯酸塑料制品要求 15.Polymethacrylstyrene(MS) 16.PAN 17.MABS 18.Epoxy resin环氧树脂 19.PCT 20.PE聚乙烯 21.Polyarylsulfone(PASF) 聚芳砜 22.PES 23.cellophane( regenerated cellulose film) 玻璃纸(再生纤维素) 24.Rubber, Silicone resin, BDR (Butadiene resins) 橡胶, 硅胶树脂, 丁二烯树脂 25.Paper /processed paper 纸板要求 26.Metal containers, packages and apparatus 1.with coating 金属容器,包装及器具1.带涂层 27.Wood木材 28.glass, ceramic,enamel, pottery 玻璃,搪瓷,陶瓷,陶器 29.starch淀粉 日本: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inance No. 370 日本食品卫生法 No.370日本食品卫生法测试要求: 1.Synthetic Resin(general standard)合成树脂通用要求 2.Synthetic Resin made from formaldehyde甲醛制成的合成树脂(例如,密胺材料,脲醛树脂,EVA 等) 3.Polystyrene聚苯乙烯等(PS,ABS,GPPS, HIPS, AS, BS) 4.EVA树脂 5.PE/OP聚乙烯/聚酯树脂 6.PET树脂 7.PP聚丙烯树脂10.Polymethyl Pentene (PMP)聚甲基戊烯树脂12.Polyvinyl Alcohol(PVA)聚乙烯 醇酯14 Polylactic acid(PLA) 8.PVC聚氯乙烯树脂 9.Polyvinylidene Chloride (PVDC)聚偏氯乙烯树脂 10.Polymethyl Methacrylate(PMMA)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11.Nylon ( PA)尼龙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424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 (门店) 2018年1月1日

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 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 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七、卫生管理制度 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 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 (一)使用计算机系统建立进货台账。保健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二)门店建立保健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保健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考试试题

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考试试题(A) 姓名: 1、保健食品,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A、补充维生素 B、补充矿物质 C、补充维生素、矿物质 2、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与食用方法、规格、保质期、贮藏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A、主治 B、保健功能 C、功能 D、功能主治 3、下列关于保健食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健食品对人体健康有益,人人都应服用 B、保健食品对人体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可以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 C、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蓝色标志,标志下面注明批准生产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D、所有的保健食品都有调节免疫、延缓衰老、改善记忆等功能 4、保健食品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A、个人杂物 B、设备 C、半成品 D、洁净外衣 5、下列属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是( ) A、豫卫食字20060001 B、国食健字G2******* C、藏卫食证字(2008)第540000—000009 D、陕卫消字[2003]第000285号 6、下面不允许作为营养素补充剂的矿物质为:() A、钙 B、铁 C、锌 D、钠 7、保健食品内外包装上必须标有()标志及“保健食品”字样。 A、“红帽子” B、“黄帽子” C、“蓝帽子” D、“黑帽子” 8、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 A、维生素、矿物质 B、蛋白质、碳水化合物 C、蛋白质、脂肪酸 9、以酒为载体的保健食品,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A、50ml B、100ml C、200 ml D、无规定 10、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 )。 A、对比色 B、相近的颜色 C、无要求 11、保健食品应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的明显位置,标示( )中载明的“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性标识内容 A、生产许可证 B、经营许可证 C、检验报告 D、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12、( )将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 A、禁止 B、可以 1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发布产品广告是否需要批准?() A、不需要B需要 14、( )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A、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C、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 料的要求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EN 602Fe+Si,Ti,Cr,Zn,Cu,Mn,Mg,Ni,Sn,Pb, Tl,Be 铝合金EN 601 EN 602IN HOUSE基材铝合金substrate: Si,Mg,Mn,Ni,Fe,Cu,Sb,Cr,Ti,Zr,Zn, Sr,Sn,As,Ta ,Be,Pb,Tl 各类不锈钢/铁制品 /金属/合金/电镀制品CM/Res(2013)9CM/Res(2013)9Ag, Al, Co, Cr, Cu, Fe, Mn, Mo, N i, Sn, V, Zn, As, Ba, Be, Cd, Hg, Li, Pb, Sb, Tl, (Ti, Mg) 二、德国LFGB 《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 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LFGB认证包括的测试项目: (有毒有害成分); test (感官性测试) 一般情况下,LFGB 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 1. 样品及材料的初检; 2. 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 3. 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4. 金属:成分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5. 硅树脂:可转移或可挥发有机化合物测试; 6.特殊材料:根据德国化学品法检验化学危害。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和检测知识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一、食品接触材料概述 食品接触材料,又称食品包装材料、间接食品添加剂,常见英文缩写为FCMs(Food Contact Materials食品接触材料)。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欧盟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或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或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 美国FDA定义:间接食品添加剂 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接触的物质,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而这些物质本身并不用来在食品中产生任何效应。食品接触材料出现于食品中,可能是由于这些物质向食品的迁移,或由于意外萃取而出现于食品中。 2、主要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 陶(搪)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 其包含的产品类别有: 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及器皿、餐厨具、家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生产加工机械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为人们对食品安全一个新的关注点。目前,由于我国出口的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已影响到我国此类产品的出口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来源于https://www.wendangku.net/doc/e89028313.html,/FrontEnd/news/news_detailed.jsp?id=70104&cid=58702 一、食品接触材料概述 食品接触材料,又称食品包装材料、间接食品添加剂,常见英文缩写为FCMs(Food Contact Materials食品接触材料)。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欧盟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或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或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 美国FDA定义:间接食品添加剂 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接触的物质,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而这些物质本身并不用来在食品中产生任何效应。食品接触材料出现于食品中,可能是由于这些物质向食品的迁移,或由于意外萃取而出现于食品中。 2、主要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 陶(搪)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 其包含的产品类别有: 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及器皿、餐厨具、家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生产加工机械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保健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保健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保健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史上最全食品接触材料培训(内部)

一、概述 1.什么是食品接触材料 随着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由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餐厨具等食品接触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的定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是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内壁涂料。 ?陶瓷/玻璃/搪瓷 ?塑料类 ?金属类 ?涂层类 ?硅胶类 ?橡胶类 ?木材类 ?纸/纸板类 2 为什么要测试? 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对于食品安全有着双重意义:一是合适的包装方式和材料可以保护食品不受外界的污染,保持食品本身的水分、成分、品质等特性不发生改变;二是包装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会向食品中发生迁移,如果迁移的量超过一定界限,会影响到食品的卫生。随着食品科技和包装工业的迅速发展,许多新型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不断出现,如何对各类包装材料在食品中的应用进行规范和管理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食品接触材料可能向食品迁移本身的化学成分,影响食品的卫生安全; 食品接触材料还可能改变食品的感官特性。 二、目前应用的法规 针对目前各种食品级材料和制品的法规要求,不仅各个国家的要求不尽相同,对不同材料的要求也各有差别,甚至对同种材料在不同使用条件下也制定了不同的要求。因此,在进行食品接触材料管控的时候,需要明确产品的出口地区、材质和使用条件。常见的各国食品级法规如下:

美国联邦法及FDA执法政策指导 一基础了解 在美国各地、各州都拥有涵盖了食品生产包装和配送领域的严密管理和监测体系,来确保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卫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食物和包装食品的供应国。其中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在这一过程中起了很关键的作用,它对食品接触安全法规的规定是十分具体,复杂的。对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美国FDA认为食品包装材料属于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范围。FDA 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包括了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添加、接触食品成为食品成分或者影响食品性质的所有物质,因包装、储存或其他加工处理过程而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属于间接添加剂。美国联邦法典第21 卷《食品、药物和化妆品》的第174、175、176、177、178 部分(21.CFR.Part;174.175.176.177.178)对食品添加剂有详细的规定。 美国食品级法规US Food Grade:U.S. FDA CFR 21 Part 175-189 & FDA CPG 7117.05, 06, 07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U.S. FDA =United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美国联邦法案 Compliance Policy Guide (CPG): 美国FDA执法政策指导 CFR are mandatory regulations in 52 states of U.S.在美国52个州内强制执行 ? 21 CFR = Food and Drugs 食物和药品 ? 21 CFR 175 = Adhesives and coatin g 胶水和涂层 ? 21 CFR 176 = Paper and paperboard纸和纸板 ? 21 CFR 177 = Polymers (plastics and fabric)聚合物(塑料和纺织品) ? 21 CFR 181.32 = Acrylonitrile copolymer (A < 30%)丙烯腈共聚物(丙烯腈单体< 30%) Compliance Policy Guide (CPG): 美国FDA执法政策指导 ? CPG 7117.07 = Lead content in ceramic food wares 瓷制食物器皿中铅含量 ? CPG 7117.06 = Cadmium content in ceramic food wares瓷制食物器皿中镉含量 ? CPG 7117.05 = Lead content in silver-plated food wares镀银食物器皿中铅含量 二测试选择 Components need to perform FDA test: 需要FDA测试 ?Direct food contact components 直接食物接觸部分 ?Lids / stoppers 蓋/塞子 ?Gasket rings 密氣墊/圈 ?Toys imitate food contact articles (e.g. cooking sets) 模仿接觸食物的玩具 Components NO need to perform FDA test: 无需FDA测试 ?Will not contact with food under normal and foreseeable use 在正常和可預見的用途之下,不會接觸食物 ?Handles (such as cups, pitches) 柄,把手 ?Exterior area of food containers 食物容器的外部 ?Will be removed before use 在用之前將被去除

着色剂对食品接触材料之安全性影响

着色剂对食品接触材料之安全性影响 食品接触材料的化学迁移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迁移到食品中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害;另一方面,迁移物质可能造成食品感官状态的劣变,如产生异味、色变和有污点出现等。着色剂作为一种常用的塑料添加剂,它可以赋予和改变食品接触材料的颜色,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但是倘若着色剂使用不当,或者使用劣质的着色剂则有可能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隐患。近年来,我国多批出口的黑色尼龙餐具被欧盟通报,主要是因为所用的黑色偶氮染料引起芳香胺超标。 着色剂是指能够赋予或改变食品包装材料颜色的物质。它主要有染料和颜料两种,同时也包括一些本身不显色,但是可以增加食品包装色泽的特种着色剂,如光学增量剂和荧光漂白剂。加入了着色剂的塑料制品,着色剂的内在质量与应用性能直接影响到塑料制品的外观和安全性能,一方面着色剂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颜色、高的着色强度与鲜艳度、良好的透明性或遮盖力,另一方面要求着色剂应与塑料有良好的相容性,不应与塑料制品或其他食品接触材料的组分发生反应。同时,还要求食品接触材料中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不易发生迁移,低毒性或无毒,其LD50应不低于500mg/kg。 着色剂对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着色剂及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向食品接触材料中的迁移情况。着色剂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无机颜料中的铅、镉等重金属、某些有机颜料合成过程中形成的多氯联苯、致癌物质芳香胺等等。这些物质通过迁移进人食品,进而在人体内富集,在达到足够量后便会给 人们的健康带来威胁。 一些企业为了达到产品所需要的色度,而过量添加着色剂,如在聚丙烯塑料中添加过量的钛白粉,从而使得制品在4%乙酸浸泡液中迁移量超标。添加过量的有机或无机色剂,导致脱色试验不合格。荧光增白剂主要包括噁唑环类荧光增白剂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荧光增白剂,被广泛的应用于塑料及纸制品的漂白。根据医学临床实验,发现荧光物质可以使细胞产生变异性。如果食品用纸和包装材料中荧光性物质过量,长期接触就会成为潜在的致癌因素 欧盟的相关法规要求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2、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3、索证索票制度 4、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5、储存制度 6、出库制度 7、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8、退换货制度 9、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0、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报告制度 11、保健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2、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3、卫生管理制度 1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了各项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对公司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全面领

导责任。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二、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2、负责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公司员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初审及安全信息的收集。 3、负责督导验收员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保健食品的购进、销售退回进行逐批进行验收。 4、负责督查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做好在库品种的养护与保管工作,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解决,或向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负责会同办公室每年安排公司全体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6、负责会同系统管理员保证公司微机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保健食品购销人员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提供《保健品GMP》,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和《合格证》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负责收集保健食品在销售中的质量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保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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