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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设计师岗位职责.doc

设计师岗位职责

第一节咨询规范

1、客户咨询时,应首先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市场地位、工程特点、分级报价、施工流程。

2、咨询时,设计师应全面了解客户待装房间的基本情况,确定装修级别、设计风格、主要材料,做好客户登记,安排好量房时间。

3、根据客户的消费取向,主动为其推荐相应价位。

4、设计师应向客户准确解释公司不同、价位在价格、工艺做法、材料上的区别和共同点。

5、当客户要求做概算时,应严格按报价单进行(报价单上没有的项目须经公司技经部门认可)。

6、咨询时不得承诺客户改动暖气、煤气管线。

第二节量房规范

一、量房中要做到认真细致,要注上下水管、暖气、卫生间和厨房设施的准确位置,向客户指明基底情况,并向客户提供是否需要修补的参考意见。

二、认真填写量房记录单,正常情况下三日内出图及粗报价,有约定按约定时间执行。

第三节设计、绘图规范

一、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二、在设计方案、报价使客户满意的前提下签订合同。

三、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家具立面图)。

四、施工图纸原则上采用A4 图幅,且必须有客户签字。

五、市场有特殊要求时,应同时执行所在市场规定。

第四节报价规范

我公司实行分级、分室报价,即按主卧室、次卧室、儿童房、客厅、餐厅、书房、厨房、卫浴间、阳台等分房间。

一、报价时,应严格按公司统一报价做工程项目报价,如有不清楚的项目应向公司技经部门及时咨询,不得擅自改动规定报价。

二、报价时,严禁低点切入、漏项报价(误差不允许超过10%)。

三、严禁将不同级别的报价做在一个工程项目报价单中。

第五节签约规范

设计师签定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设计师、审核、客户签字方能生效,没有客户签字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公司行政主管有权不予盖章,领用已盖好章的合同由责任人承担。

设计师在签约后一日内将报价单转至监察部(质量技经部人员不在时应放入工程合同管理箱内)。

各分部签署文件明细:

装修合同——三份:公司、市场、客户各一份。

报价单——五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巡检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全套图纸——四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补充条款(与合同同时签)——三份:公司、客户各一份、市场一份。

代购协议——二份(复印一份):公司、客户各一份。

代购明细——四份(复印三份):公司、客户、财务部、工长各一份。

设计师交公司存档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客户、审核、设计师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缓发当月效益工资(设计师、客户、审核签字为亲笔签名)。

第六节全程服务规范

一、设计师实行全程服务,应在签约时明确制订开工、竣工时间表。

二、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工长和相关部门。

三、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巡检和工长及现场负责人。

四、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

五、设计人员、工程人员如有一方未按照流程操作,或者文件不齐,另一方可拒绝在交底单上签字,并上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设计师应在工程中期验收前,约请客户至施工现场,共同进行中期设计验

七、中期预决算后加项,设计师应向客户说明,需当时付95%的款。

八、设计师应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内,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消除投诉。

设计师工作流程

一、介绍:热情真实的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市场地位(北京第一)、设计特点(设计小组和“三个不做、四个少做”等设计理念)、施工流程(八级质量保障体系)、分级报价和付款方式。

二、沟通:仔细了解客户房间的基本情况和客户基本的设计思路,与客户就未来的房间设计做充分的沟通,提出一些能够赢得客户认同和信任的设计意见。三、客户资源登记:客户咨询时,及时对客户姓名、房间基本情况、设计要求、

预算、预计量房、签单时间、客户来源做登记。

四、签约:量房后开始设计、绘图、报价,与客户充分沟通、达到客户要求后,签订正式合同,签约时客户应同时到总部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65%的首期款,签约后设计师应在一日内将合同交至质量技术经济部审核,以便及时安排开工事宜。

五、开工:合同签订三日后开工,由工程部统一安排施工队,设计师、巡检、工长和客户在开工当日,同时到现场交底。

六、施工:工程队应严格按公司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严禁在施工工艺上偷工减料,在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每月公司将对施工工程进行评比,评出最好和最差的工程、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七、质量检查:每个在施工程,工程部巡检每周至少去3次,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电话回访:每个在施工程,公司电话回访员每周至少电话回访3次,对于客户反馈,认真记录,并于当日转至工程部和客户服务部。

九、投诉处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客户投诉时,投诉到部门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部门无法解决时,应将投诉及时转至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及时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处理,客户服务部填写投诉承办单(一式两份),责任人处理完后将承办单交回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电话落实承办情况,并于每周例会向总经理汇报。投诉至接待员处时,接待员应填写投诉接待处理单一式两份转至责任部门及客户服务部,责任部门将处理结果报回投诉接待员处,由投诉接待员电话落实结果。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立即上报总经理处理及反馈至责任部门。

十、中期验收:工程至中期时,应由设计、工长和客户共同到现场进行中期验收(设计师也可提前约请客户到现场进行设计验收),中期验收后三日内客户应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30%的中期款。

十一、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当日,应由工长召集设计、巡检、客户共同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日内客户应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5%的尾款,客户凭付款收据在前台接待员处填写客户意见反馈表并开具保修单。

十二、工程保修:合同竣工后,有1年的保修期。

十三、客情维护: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电话回访员、设计师每隔一季度,应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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