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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任务3案例分析答案

1. 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请分析: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1)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的20%支付违约金。B公司迟延交付工程半个月,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远低于约定违约金,因此,B公司的律师可以请求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

(2)刘某是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应由其雇主丙公司承担责任。并且,由于丙公司是合伙企业,因此,实际上是张、李、王对陈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对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4)《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由于甲银行与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因此,乙公司应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5)《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A公司将拟建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A公司在将10号房出卖给丁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汪某,构成双重买卖,该两个买卖合同均有效成立。不过,由于A公司已为汪某办理了房产证,该房屋所有权已因践行登记的公示方法而移转给了汪某。因此,丁某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他只能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7)《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该条确立了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本案中,汪某购买的房屋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存在瑕疵,据此,汪某可要求A公司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详言之,汪某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A公司退还房款。《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本案中,作为标的物的房屋存在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的现象,导致房屋无法居住,从而使汪某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汪某可解除合同,并要求A 公司承担退回房款的违约责任。此两种请求权的构成责任竞合,汪某可择一行使。

(8)支付工程款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应承担的基本义务,若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要求A公司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当然,因本案所涉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A公司可请求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此外,《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B公司可行使法定抵押权,就该商品房的变价优先受偿。

合同法案例(有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作业2010.4.19) 【案例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案例1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案例2】2005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5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6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 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5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6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6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

课程与教学论案例分析

第三模块学习/专题一学习理论的新进展/学习活动 第六节新近的学习理论 案例分析 考试题:Internet课程后的应用水平 考试目的:考查学生学习Internet课程后的应用水平。 试题样例: (考生电子邮件帐号、收件人1、收件人2的邮件地址均由监考老师给出。) 你是一个刚从某大学新闻系毕业的学生,听说新华通讯社(中国)正在招聘新记者,新华社正是你理想的工作单位。请你通过INTERNET完成下列工作: 一、通过适当方式,在因特网上查找到新华社的网站,并通过其导航系统找到新华社总编的介绍网页,将总编的照片保存到自己文件夹下,文件名为网1.jpg(扩展名与原图片文件相同);再以纯文本的形式保存总编的简介,文件名为网2.txt。(本小题19分) 二、通过FTP从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9249629.html,的某一个文件夹下下载一个名为coolthings.arj的文件到自己的文件夹下,此文件为《应聘注意事项》,请你用适当的方式将其解压,解压后的文件存放在考生文件夹下。(本小题16分) 三、通过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向新华社总编室(收件人1)及人事处(收件人2)同时发出一封应聘意向信。要求如下:(本小题31分) 1、设置自己的收发邮件的帐号; 2、邮件主题为:你的准考证号-姓名(如考生李菲,本次准考证号为110503241008,则邮件的主题为:110503241001-李菲); 3、正文说明你的基本情况,并表明你愿意应聘驻外记者一职,不少于80字; 4、选用一种信纸; 5、信尾有你的签名及写信日期; 6、将素材文件夹下的相片.jpg作为邮件附件同时发送。 四、制作一组宣传自己形象及证明自己能力的网页,为节省时间,我们已经将你的有关材料存放在素材文件夹下,请你选用。(本小题34分)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企业招聘不得有性别歧视 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招用5名技术工人。但在招聘条件中记载要求男性,谢绝女性。结果在招工当天,遭到不少女性的投诉,要求劳动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招工歧视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评析】《就业促进法》要求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建议:企业的招聘条件必须公平、平等,在具体的录用过程中可做适当筛选和技术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doc 【案例二】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 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司和乙的连带责任。 【评析】招聘录用时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员工承诺若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否则,聘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将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三】应聘者提供假学历,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录用了工程师乙,录用条件中明确了研究生学历要求,乙在应聘时也提供了相应学历证件,并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历层次。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偶然得知乙的研究生学历系假的。公司要求与乙解除劳动关系。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凭借假学历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注意,甲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录用乙时,并不知道其研究生学历是假的,并且据此录用了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6、39条.doc 案例四】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 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限的约定要合法,试用期的考核要及时作出,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职能合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9、21、39条.doc

审计案例研究分析网络课程任务-(年)

审计案例分析网络课程任务1-3(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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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案例分析-网络课程-任务1-3(2014年本科会计学). 1.. 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已经Y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5月1日审验确认,并出具Y验字(2005)008号验资报告。 (1)截止2006年1月1日,B公司的股本为7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 600万元(其中;股本溢价为500万元,其他资本公积2 100),盈余公积为15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4 500万元。 (2)2006年3月5日,B公司宣告发放股票股利1 000万元。 (3)200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 ]XX号文核准,B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首次对社会公众发行3 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28元。2006年4月24日,在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用、上网发行手续费等后,主承销商将人民币23800万元划入B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C市营业部的银行账户。2006年4月26日,B公司收到申购新股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1600万元。为了本次股票发行,B 公司与Y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包括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审计与审核服务费用,在发行前已支付150万元,2006年4月26日支付了剩余的50万元),与Z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业务约定书。约定律师费用为100万元(在发行前已支付70万元,2006年4月26日支付了剩余的30万元)。 要求: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①2006年3月5日,公司宣告发放股票股利1000万股。是否需要调整2005年财务报表?宣告发放股利后,股本是增加还是减少?假定股票的市价是2元/股。 ②2006年4月所增发股票的形成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分别为多少? ③截止2006年12月31日,B公司的资本公积的余额为多少? ④截止2006年4月30日B公司可用于转增股本的盈余公积的最大额度为多少? ' 答:①不需要调整2005年会计报表?应作为2006年的交易事项记录?宣告发放股利后?股本增加1 000万元?会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转做股本的普通股般利 2 000 贷股本 1 000 资本公积 1 000 ②股本=3 000万元;资本公积=23 800+1 600—3 000=22 400(万元)? 对于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费用直接计入到当期损益不影响资本公积的数额? ③2006年末的资本公积的余额=2 600+200+1 000+22 400=26 200(万元)? ④按规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的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显然B公司的盈余公积不能转增资本 2.财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徐文进和高永涛负责执行X公司的设立验资业务,在按规定实施了所有审验程序后,于2007年3月2日结束外勤工作,并于2007年3月4日签发了下列验资报告,请指出验资报告中的不妥之处,并予以更正。 验资报告 X公司(筹)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07年2月28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根据有关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07年2月28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

合同法案例解析答案

合同法案例解析答案 建筑公司向四家水泥厂所发电文内容具体确定,并标明一经承诺原意受此约束,故构成要约。甲水泥厂余10月11日以吨价310元,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的行为构成有效承诺,故建筑公司应履行合同义务,接受水泥并支付货款,否则应对甲厂承担违约责任。丙水泥厂10月,15日以吨价320元,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由于改变要约中的价款,故属于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未成立。建筑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丁水泥厂于10月20日像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超过了邀约的有效期限,故构成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围城里。该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洗衣机厂的发函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洗衣机厂的发函内容符合要约的定义。 2、商场的回函属于反要约。因为在回函中商场对洗衣机厂发出的要约的价格做出来变更,即做了实质性的改变,故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3、商场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也不是承诺。 4、合同并未成立。因为洗衣机厂提出要求商场自行提货,不是承诺,而是要约。在这个要约中设定了承诺的期限,而商场并未在承诺期限的范围内发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所以洗衣机厂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或履行合同。应判决商场败诉 我国《》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第一份合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被告没有履行其作为债务人的义务,被告当然应向原告负责。 既然根据两份合同,棉纱厂都负有向原告交货的义务,那么原告有权直接请求第三人(棉纱厂)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损失;而根据第一份合同,被告亦应当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在贸易商场及棉纱长都应向原告负责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它们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对原告来说,不能因为贸易商场及棉纱厂都应当负责,而使其获得双倍赔偿。 1、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约顺序,先履约一方未履行的,后履约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后履约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合同法案例解析答案[工作范文]

合同法案例解析答案 一、水泥购销案 建筑公司向四家水泥厂所发电文内容具体确定,并标明一经承诺原意受此约束,故构成要约。甲水泥厂余10月11日以吨价310元,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的行为构成有效承诺,故建筑公司应履行合同义务,接受水泥并支付货款,否则应对甲厂承担违约责任。丙水泥厂10月,15日以吨价320元,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由于改变要约中的价款,故属于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未成立。建筑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丁水泥厂于10月20日像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超过了邀约的有效期限,故构成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围城里。该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天鹏洗衣机 1、洗衣机厂的发函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洗衣机厂的发函内容符合要约的定义。 2、商场的回函属于反要约。因为在回函中商场对洗衣机厂发出的要约的价格做出来变更,即做了实质性的改变,

故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3、商场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也不是承诺。 4、合同并未成立。因为洗衣机厂提出要求商场自行提货,不是承诺,而是要约。在这个要约中设定了承诺的期限,而商场并未在承诺期限的范围内发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所以洗衣机厂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或履行合同。应判决商场败诉 三、20xx年棉纱案例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份合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被告没有履行其作为债务人的义务,被告当然应向原告负责。 既然根据两份合同,棉纱厂都负有向原告交货的义务,那么原告有权直接请求第三人(棉纱厂)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损失;而根据份合同,被告亦应当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在贸易商场及棉纱长都应向原告负责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它们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对原告来说,不能因为贸易商场及棉纱厂都应当负责,而使其获得双倍赔偿。 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

任务型英语教学案例分析(仁爱版七年级下Unit8)

任务型英语教学案例分析(仁爱版七年级下Unit 8) 英语教学作为一门语言的教学,其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言语技能,即运用语言 的能力,因此其课堂教学具有不同于其他课程课堂教学的特点。我认为英语的课堂教学应当反映这种特点,采取指导性的学案模式,强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双向运用。以用为主,树立一种“大英语教学观”,让英语教学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一条“开放”与“搞活”之路。本人认为教师必须转变另一观念——由以本为本向以用为本转变。英语教材只是学生学习英语的基础、媒介,学生要学好英语就必须融入英语的海洋,跟上英语发展的步伐。因此教师应当在教材教学的基础上随时把鲜活的英语输入教学,例如当今流行的email(电子邮件),surf on the internet(网上冲浪)等。让学生能够感受英语,能够使用英语表达自己的思想。单一、呆板的教学方法容易使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而且不能体现语言的生动性,而多种教学方法可以刺激学生的不同兴奋点,抑制大脑疲劳。无论哪种教法,其基本出发点是学生,学生是课堂的主体。课堂应当是学堂,是学生学习的天堂。课堂教学应当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积极性。英语学习的特点决定了讨论法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的特殊意义。英语课的讨论法应具有更广泛的内容,更自由的民主气氛,不但可以讨论本课的问题,而且可以用英语发表自己的见解。总之就是让英语真正“活“起来,发挥其应有的工具作用。 现在的英语课堂教学提高了对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要求,要求教师从单纯传授语言知识转变为对学生语言实践能力的培养。英语课堂教学的“开放”与“搞活”恰恰在这些方面进行了实践,促进了英语教学目的的实现。然而,英语课堂教学如何改革,怎样改革才能更符合语言学习的规律,更能提高学生的言语技能,仍然需要我们广大英语教师的不懈探索和实践。 初中英语七年级unit 8以对话的形式呈现了反意疑问句,反意疑问句是这一课也是这一单元的重点。我为本课设计了一个中心任务——用反意疑问句谈论不同季节的天气。在设计教学任务时,对本课进行了整合,正如新课标中指出,“教师要善于结合实际教学需要,灵活地和有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的内容、编排顺序、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适当的取舍或调整”,而且程晓棠教授说过,好的任务型活动应该具有系列性,即在同一个话题下开展不同的活动,下一个活动在前一个活动的结果中产生。经重新整合过的教学内容,更好的体现了任务与任务之间环环相连,所有的活动始终围绕大的中心任务展开。我想通过展示以下不同的教学活动过程来谈一下我的课后思考与启示。 Theme: Dates, months and seasons Function: Talking about the weather in different seasons Structure: Tag questions Main and difficult points: How to form tag questions and answer them Teaching aids: recorder and computer aids Teaching aim: Learn to talk about the weather by using tag questions Teaching process: Step 1. Leading-in Daily report (A story about polar bears) Step 2. Pre-task 1.Talk (Make up dialogues about their favourite seasons) / Report (The seasons in

合同法案例及答案

2010年秋期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改革试点开放教育(本科)《合同法》期末复习参考资料 2010年12月制订 一、课程考核说明 1.考核成绩: 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4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60%,形成性考核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成绩都必须及格方为考试及格。两项得分合成为课程综合成绩。 2.考核期间: 2011年1月1日-- 2011年1月10日 3.考题形式: 综合测试(题库) 4.考核时间:90分钟 二、客观题部分 考核内容: 参见中央电大统一印发的《合同法期末复习指导》。 三、主观题部分 (一)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

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答题要点: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如何处理?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二)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分析: 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答题要点: (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

2016春电大形成性考核审计案例分析任务一

形考任务一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25 分。)得分:25 1. ()是非常重要的原始凭证,是向顾客收取货款、登记有关销售账户和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的依据。 A. 购销合同 B. 销售发票 C. 收据 D. 函证件 满分:5 分 2. 对应收款项通过()是为了确定应收款项存在的有效方法。 A. 函证 B. 了解 C. 取证 D. 对账 满分:5 分 3. 对销售和收款审计重点是发现存在的()问题。 A. 虚增 B. 虚减 C. 虚记 D. 都不是 满分:5 分 4. 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账龄分析法时,应密切关注()的确定是否正确。 A. 账龄 B. 应收账款余额 C. 坏账提取率

D. 坏账额 满分:5 分 5.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审计委托时,首先要对被审计单位实施(),评价客户可审性。 A. 前期调查 B. 中期调查 C. 后期调查 D. 追踪调查 满分:5 分 二、多项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25 分。)得分:25 1. 在购货和付款业务循环中()是主要内容。 A. 应付账款 B. 应收账款 C. 固定资产 D. 存货 满分:5 分 2. 销售与收款业务循环审计中的应收款项包括()等内容。 A. 应收账款 B. 预付账款 C. 其他应收款 D. 预收账款 满分:5 分 3. 审计分析程序的常用方法包括()。

A. 简易比较 B. 比率分析 C. 结构百分比分析 D. 趋势分析 满分:5 分 4. 财务报表审计可分为()阶段。 A. 接受审计委托阶段 B. 计划审计工作阶段 C. 执行审计工作阶段 D. 报告审计结果阶段 满分:5 分 5. 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要符合()。 A. 公司将产品使用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B. 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C. 相关的收入已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D. 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并确认营业收入 满分:5 分 三、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25 分。)得分:25 1. 被审计单位保管应收票据的人不应该经办有关会计分录。()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5 分 2. 如果被审计单位首次接受审计,审计人员需要对固定资产期初余额进行审计,仔细 审查各次固定资产的盘点记录是最佳的审计方法。() A. 错误 B. 正确

合同法案例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题及答案 1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 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 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6、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2 XX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 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 XX年4月1日远方公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 同年5月远方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 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 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均分配;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入亏损 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

16秋季学期审计案例分析任务2

C. 审计案例分析 任务 2( 已评阅 ) 学号: 1535001254848 姓名:吕清福 总共 45 题,客观题 84.0 分,主观题 0.0 分 题 重做全部 申请退回重做 这是第 1 次答 题,你共有 3 次机会。 客观题 共 45 题(满分 100 分) 第 1 题( 已答 ). 企业验收商品时,首先应将所收商品与( )相 核对 A. 订购单的要求 B. 验收单的记录 C. 付款单的金额 D. 卖方发票的数量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1 第 2 题( 已答 ). 存货监盘程序所得到的是 A. 书面证据 B. 口头证据 、单项选择题(共 15 题,每题 2 分) 试卷号: 7838 课程:审计案例分析 总分 84 退回详情 保存 提交 重新做题 重做客观

环境证据 D. 实物证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1 第3 题(已答). 审计人员抽点存货样本一般不得低于存货总量的A. 20% B. 10% C. 15% D. 5%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 第4 题(已答). 资产类账户审计与负债类账户审计的最大区别是 A.前者侧重于审查所有权,后者侧重于审查义务 B. 前者侧重于应收账款,后者侧重于应付账款 C.

前者侧重于防高估和虚列,后者侧重于防低估和漏列D. 前者与损益无关,后者与损益有关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1 第5 题(已答). 注册会计师确定被审计单位估计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和残值是否合理,有助于实现()审计目标 A. 计价和分摊 B. 完整性 C. 权利和义务 D. 存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1 第6题(已答). 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日,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比较采用单项比较法。该公司2012 年12 月31 日A、B、C三种存货的成本分别为:130 万元、221万元、316万元;A、B、C三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分别为:128万元、215万元、336万元。该公司当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 659 B.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 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 《合同法》 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后来,江 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 欠缺的。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 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双方履行与接 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 《合同法》 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 案例: 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 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李某的摩托车放小区内被偷,物业以合同实现约好为由,决绝赔偿。分析: 物业没有履行“提醒注意”及“维护治安”的义务,也没有对 合同进行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合同免除了物 业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 的条款。物业应向被盗者赔偿,可以向盗车者追偿。

最新小学数学教学研究形考任务一(2)案例分析:现实数学观与生活数学观

①案例分析:现实数学观与生活数学观(要求学生完成800字左右的评析) 在小学数学学习的组织过程中,究竟应当如何体现出现实数学观与生活数学观这样的学科性质特征? 1、提供鲜活学习素材,营造主动学习氛围。 教师是课程的开发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事实上,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其心理活动的表征往往较为单纯。教师营造了一种民主、和谐、宽松的情境,能够促使学生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说出心里话,有利于形成真实有效的课堂。新课伊始,有意组织学生观看录像片段:一幅幅乱、吵……的情形导入新课。此时,教师只是提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你们想过没有,为什么有的小朋友很高兴,有的小朋友很不高兴?应该怎样做,才能使大家都高兴?接下来你们应该怎么做?想一想,然后老师可能会怎么做?紧接着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继续播放第二遍录像,并提出小组讨论及利用自己身边可利用的资源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等学生汇报后,水到渠成将平均数的概念呈现在大家面前。在应用部分,又利用多个贴近生活的例子加深学生对平均数意义的理解。 2、构建高效课堂,活动中获得发展、提升。

教什么比怎么教更重要。在课堂上充分以学生为主,多给学生提供机会。教学中有意设计“观看录像”这一特殊情境,并进行了两次观看,以此促进学生自然建立起“应该怎样做,才能使大家都高兴?”的心理倾向。紧接着,学生尝试“将多的积木往少的地方放”、“细纱线的一头对其并捏紧,然后准备将长的部分剪下来”的想法乃至放弃,教师只是提出:现在你可以自己来判断一下,原来的猜测对吗?如果有错,主要是什么地方错了?为什么会错?想想看,还有什么办法能更快的解决问题呢?最后归纳得出结论。这样,并没有直接通过“移多补少”或“先求和再平均”的思维活动,而是建立在学生原有表象的基础之上,通过尝试、验证、分析、归纳等数学学习活动为平均数的意义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平均数”的意义得到了自然而然的呈现,使学生感受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不断去思考、探索、讨论,在经历知识的产生过程中,不断体验成功的快乐,学得积极主动,形成了真实有效的课堂。 3、设计有效练习,激发“学数学、用数学”的兴趣。 认知心理学认为: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个把教材指导结构转化为自身知识结构的过程,完成这个过程仅仅依靠新课的教学是不够的,还要通过有效的练习,才能把新知识同原有的知识更紧密地融为一体。当然,仅仅从正面角度凸显平均数的意义,显然还不够充分、丰富、饱满。于是,教师还有意识地设计了一系列的跟进活动,来发展学生的知识以及将知识运用于解决实际数学问题。执教者还进行课后观察。这次的教学活动帮助学生从各个侧面丰富了对平均数意义的建构,深化了学生对其内涵的理解与把握,渗透了数学知识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激发了学生“学好数学、用好数学”的兴趣。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分析习题(一) [答案] (1)部分医用手套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应由A公司承担。因为A公司同意D厂只发一种规格货物,应视为A、C之间的合同已变更。 (2)部分医用手套已过期的责任,应由A公司对B承担,其后向C公司索赔,再由C公司向D厂索赔。因为D厂对手套过期有过错。 (3)医用手套全部报废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B公司验收时发现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且部分医用手套过期,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货物风险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承运人火车站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免于承担责任。 (4)不予支持。因为B公司怠于通知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情形,应视为货物质量在交付时合格,A公司不负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 本题设问不多,但每个问题暗藏玄机,都可拆开分作几个小问题加以考查。在五个民事主体关系中,其中A、B、C、D的关系均为供货关系,可用图简单表示为: D→C→A→B〓(图中"→"表示供货) 在这个连环供货关系中,恪守合同的相对性规则是解答本题的第一关键点。本题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正确把握A公司经理赵刚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手套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注意到以上两点,本题已解矣。 [法理详解] (1)在A、B、C、D四者的关系中,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A向B发货,C向A发货,D向C发货,因而A与D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但A公司经理赵刚越过C公司,直接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的手套即可,对此C公司一直未持异议。那么,赵刚的行为具有何种法律意义呢?我们认为,赵刚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意思表示即是A公司的意思表示。赵刚此举意味着A公司变更了A、C之间的合同,而C公司明知此事而未持异议,说明A、

16秋季学期审计案例分析任务2

审计案例分析任务2(已评阅) 学号:1535001254848 姓名:吕清福试卷号:7838 课程:审计案例分析总分84 总共45题,客观题84.0分,主观题0.0分退回详情保存提交重新做题重做客观题重做全部申请退回重做 这是第1次答题,你共有 3次机会。 客观题共45题(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 第1题(已答). 企业验收商品时,首先应将所收商品与()相核对 A. 订购单的要求 B. 验收单的记录 C. 付款单的金额 D. 卖方发票的数量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1 第2题(已答). 存货监盘程序所得到的是 A. 书面证据 B. 口头证据 C. 环境证据 D. 实物证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1

第3题(已答). 审计人员抽点存货样本一般不得低于存货总量的 A. 20% B. 10% C. 15% D. 5%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 第4题(已答). 资产类账户审计与负债类账户审计的最大区别是 A. 前者侧重于审查所有权,后者侧重于审查义务 B. 前者侧重于应收账款,后者侧重于应付账款 C. 前者侧重于防高估和虚列,后者侧重于防低估和漏列 D. 前者与损益无关,后者与损益有关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1 第5题(已答). 注册会计师确定被审计单位估计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和残值是否合理,有助于实现()审计目标。 A. 计价和分摊 B.

C. 权利和义务 D. 存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1 第6题(已答). 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日,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比较采用单项比较法。该公司2012年12月31日A、B、C三种存货的成本分别为:130万元、221万元、316万元;A、B、C三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分别为:128万元、2 15万元、336万元。该公司当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 659 B. 667 C. 679 D. 687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1 第7题(已答). 有效的存货盘点工作,必须建立在事先周密计划的基础上,为了满足审计的要求,审计人员应当同()制定盘点计划 A. 被审计单位 B. 企业主管部门 C. 委托人

案例编写与案例教学分析

案例编写与案例教学 一、案例分析的原则 案例是描述管理决策或者人们试图解决的管理问题(或管理者、执行官、博士、工程师、会计师等人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执行决策所依赖的周围的环境、事实、意见、偏见等等。案例通常把决策者的观点写出来,案例方法就是把案例作为教学手段,使学员们有机会处在决策者或解决问题的人的境遇。学生们学习书面案例就是要对所采取的行动进行探讨、分析、讨论、作出决策。通过反复的个人分析、与他人讨论、确定问题、找出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阐明目标和讨论标准、选择行动办法、预见可能出现的结果、实施的计划等,学员们就能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方法包括案例材料和使用这些材料的特殊方法,它还对学员们的答案、分析、建议以及决策提供反馈意见。 二、什么是案例分析 一般来说案例有四种类型(威夫林斯,1968年):(1)单个问题;(2)独立的事件;(3)组织问题;(4)上述问题中的有机结合。案例分析可以集中在一个人、一件事或一种情况。因为案例要用于诊断的目的,所以,书面案例包含有关的数据。案例本身不含规范的数据(解决方案及其效果),因为这是学员们在培训中应该做的。案例介绍了发生在一个组织(商业、医院等)内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各个层面的实际事件,展示实际生活的复杂性。案例作者把与培训有关的经济、技术、社会以及人为因素等内容都写出来。 马尔科姆·麦克内尔认为案例分析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有特定的时间段,用过去时来写,限定一些事件; *有故事发展的叙述结构和向学员(公司、行业、技术等)解释上下文及其细节的说明结构; *有围绕一个问题(应该是什么/应该做了什么?)的情节结构。 威廉斯(1969年)则认为案例分析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一个规定的问题和现有的信息(书面案例)、所需的信息、实际的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可能的解决方案及效果、最好的措施、处理的结果和防止未来出现类似问题的方法。 好的案例能将事实、人物及贯穿其中的情感都加以详细阐述。它告诉读者形势如何发展,怎样作出决策,从而缩小了有突出特点和行话的商业、职业与学习小组之间的差距。教师为学员提供理论工具,学员的任务就是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案例的实践中去,判断哪些是有关的内容、找出真正的问题、决定应该做什么、设计出行动计划。 三、开发编写案例 案例分析需要利用讲课、图纸、阅读、讲义、电影或电视以及其它的直接经验、角色扮演、模拟、实践课和实际经验等经验学习来补充。培训课程设计应该包括进展速度的变化、平衡输入与输出的顺序。在设计课程时,必须了解整个培训课程所需的时间和完成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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