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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规避价格鉴证工作的风险

浅谈如何规避价格鉴证工作的风险
浅谈如何规避价格鉴证工作的风险

浅谈如何规避价格鉴证工作的风险

杨恕森范如水

价格鉴证是司法、行政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接受司法、仲裁、行政执法等机关委托,办理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中涉及的财物价格鉴定,鉴定结论直接影响“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进而影响整个案件性质和审判结果;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因此做好价格鉴证工作,不仅保障了司法诉讼和行政执法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也对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这个行业也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行业,发展到现在也不到20年,无论是基础理论、技术方法,还是法律依据都不是特别成熟,与此相关的风险也更加突显,这些风险来自各个方面,有各种原因,有的难以预测,有的可以防范。因此,分析风险成因,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地规避风险,是规范价格鉴证行为,维护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声誉,促进价格鉴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价格鉴证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提高防范风险意识,未雨绸缪,对价格鉴证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十几年的从业经验和对鉴证行业的调查了解,粗浅的谈谈对价格鉴证风险的认识与防范。

一、价格鉴证风险的概念

价格鉴证风险是指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在价格鉴证活动中

因出具了价格鉴证结论而可能遭受损失的一种不确定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目前这些风险主要有:价格鉴定机构和人员的声誉受到损害,相关人员承担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二、价格鉴证风险产生的原因

价格鉴证风险的产生,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可以概括为两大类:即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所谓系统风险是指由于价格鉴证行业的理论基础、技术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鉴证机构出具不适合客观情况的鉴定结论书所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短期难以避免;所谓非系统风险就是由于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没有按照应该遵循的法律、法规、制度、原则、程序和方法而出具了价格鉴定结论书所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可以被识别、评价和控制。

(一)系统风险

1、价格鉴证基础理论不够完善

现有的价格鉴证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大部分还是照搬了各类评估基础理论和技术方法,虽然就理论内涵来说鉴证基础理论和各类评估基础理论应该是一致的,都是价值评估范畴,但价格鉴证更多是侧重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在基础理论外延方面应该有着独特性。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2010年由于绿豆市场被认为炒作,绿豆之乡吉林洮南绿豆价格7月1日,每斤5.5元,7月2日,涨至6.8元,7月4日,又升至7.3元。如果就在洮南当地,犯罪嫌疑人甲7月1日盗窃150斤绿豆,按现行的鉴证技

术方法盗窃绿豆价格为825元,犯罪嫌疑人乙7月2日也盗窃150斤绿豆,按现行的鉴证技术方法盗窃绿豆价格为1020元,按照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1000元,嫌疑人乙就是犯罪,嫌疑人甲治安处罚就可以了,不算犯罪。时间相隔一天,犯罪程度相同,结果就是罪与非罪,这个天壤之别竟然来自一小部分人的炒作。显然这样的操作方法存在不妥之处,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这就说明我们的价格鉴证基础理论还有待完善。完备的基础才会让整个鉴证大厦更加挺拔。

2、价格鉴证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整个价格鉴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国清…2000?3号),原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办…1997?80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厅…2008?1392号)和各地方出台的涉及价格鉴证的地方性法规。在以上法规中只有国家法律层面的《价格法》,但是就在这唯一的《价格法》中却没有正面提及价格鉴证,对于价格鉴证不能不说是非常遗憾。由于没有法律层面的依据作为支撑,就不可避免的同其他部门的评估依据相抵触、相矛盾,从而造成价格鉴证风险的发生。我们期待着国家《价格鉴证条例》的出台,梦想着《价

格鉴证法》的颁布。

(二)非系统风险

1、鉴证人员主观因素造成的风险

鉴证人员主观因素也是产生鉴证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鉴证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较差、主观故意等方面。

(1)有些鉴证人员责任心不强

价格鉴证工作对于维护司法、行政执法的公正,维护国家利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刑事案件中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鉴定结论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价格鉴证的工作性质要求价格鉴证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少数价格鉴证人员工作中敷衍塞责,马虎了事,做出的鉴证结论书漏洞百出,鉴证过程各环节工作不到位,价格鉴证结论扭曲,造成风险难以估量。

(2)有些鉴证人员业务能力不强

价格鉴证机构是物价部门的下属机构,有的地方的物价部门把价格鉴证机构同其他科室一样轮岗使用人员,造成价格鉴证机构人员流动性较大,鉴定人员不固定,很多价格鉴定人员刚刚经过业务培训取得上岗资质,很快就被安排到别的岗位,又调来新的人员从事价格鉴证工作,而这些人员既没有经过培训,也没有实际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很难保证,做出的价格鉴证结论难免出现差错,导致风险发生。

(3)极少数鉴证人员主观故意违规

极少数价格鉴证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违反职业操守,不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主观偏向,任由委托人或当事人,投其所好;或者听命行政干预,造成鉴定结论失真,损害国家和有关当事人权益,给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带来极大风险。

2、程序违法因素造成风险

程序违法导致价格鉴证结论不被采信或者误被采信,造成的巨大风险也是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主要表现在价格鉴证机构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健全落实不到位,造成价格鉴证程序违法、违规,主要有:一人办案、未到现场勘验或未进行市场调查、审批程序不到位等。

(1)违反程序一人办案

按照价格鉴定制度规定,从事任何一件价格鉴证业务,必须要有两名以上有资格的鉴证人员参与,严禁一人办案。事实上,有的价格鉴证机构由于人员少,经常不能保证两人同时参与,违反程序,造成价格鉴证结论不合法,可能直接造成风险的发生。

(2)未到现场勘验或未进行市场调查

对标的进行现场勘验和市场价格调查,是价格鉴证工作必不可少的程序,有的价格鉴证人员为了省事,未现场勘验实物,不进行市场调查,在办公室闭门造车,仅仅使用委托方提供照片,草草采用网络价格,难以保证价格鉴证标的与委托标的的一致性、鉴证标的价格的客观性,致使价格鉴证结论可能严重偏离实

际情况,直接导致风险的发生。

(3)鉴证业务签批程序不到位

按照规定,价格鉴证结论报告书应由价格鉴定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再盖章发出,有的价格鉴证机构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真正履行程序,就出具了价格鉴证结论书,造成潜在风险的发生。

三、价格鉴证风险管理与防范对策

价格鉴证风险中的系统风险,是价格鉴证行业的理论基础、技术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所致,这种情况不是哪一个鉴证机构和人员能够改变的,需要国家、社会和全体价格鉴证人的共同努力来健全和完善,使得价格鉴证理论基础和相关的法律支撑日趋完善,达到无懈可击,也就彻底避免了这一类风险的发生。

如果说系统风险是短时间内不可避免的,那非系统风险就是可以被识别、评价和控制的。价格鉴证人员要善于识别,掌握这类风险规律性;要敢于面对风险,控制风险的危害性,既不能无视价格鉴证风险的存在,也不能因为价格鉴证风险的存在而怯于承办业务。要具备化险为夷的能力,有效地加强风险防范,是价格鉴证机构及其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工作。具体防范对策如下:

1、强化风险意识,是防范风险的基础

强化风险意识,是降低价格鉴证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法制建设的推进,

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对价格鉴证工作人员的作用和期望也随之提高,价格鉴证工作的责任范围和潜在风险也相应增加,因此,价格鉴证工人员应认识到价格鉴证风险的广泛性和危害性,强化风险意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进行价格鉴证,才能减少价格鉴证风险。

首先,从受理程序开始,就要有风险意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业务,坚决不予受理;可受理的业务,严格按程序办理。第二,在进行具体价格鉴证工作时,要有风险意识,充分认识按程序办案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每宗业务。第三,价格鉴证人员在撰写价格鉴证结论书时要有风险意识,应当考虑当事人或委托人出现欺诈或提供虚假信息时应承担或解除的责任,要进行声明避免。第四,对于价格鉴证过程中难以把握的或价格鉴证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价格鉴证人员有责任在报告中披露其不确定性或所面临不同后果的可能性。

2、完善落实制度,是防范风险的保障

(1)价格鉴证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学习制度

价格鉴证过程的主体是价格鉴证人员,价格鉴证人员的素质与风险息息相关。首先,要公开、公正地选拔价格鉴证人员,让一批优秀人才进入价格鉴证队伍,有利于价格鉴证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其次,价格鉴证人员资格的获取和培训也非常重要。它能确保价格鉴证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胜任价格鉴证工作,第三,价格鉴证人员仅有价格鉴证知识是远

远不够的,必须学习与之相关的经济、法律、财务知识等,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层面,应对各种错综复杂的价格鉴证业务,第四,对已取得价格鉴证资格的从业人员,应不间断地开展后续教育。后续教育是提高价格鉴证人员素质、保持其执业能力的有效手段之一,各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特点进行自我培训。后续教育应摆脱那种为教育而教育的形式主义,应针对当前价格鉴证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目的地进行,既可采取聘请名师讲座的形式,也可采用价格鉴证人员相互交流讨论的形式,使后续教育切实为提高价格鉴证人员水平服务。

(2) 强化纪律制度,促进廉洁办案

价格鉴证人员与社会的接触面广,风险发生率相对较高。在金钱、人情、权力面前面临着重大考验,需要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这一切要通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强化工作纪律,加强廉洁修养。要开展警示教育,让价格鉴证人员学会敬畏,对事业敬畏,对人民敬畏,对法律敬畏,对惨痛教训敬畏,树立敬畏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就能做到关键时刻不越雷池一步。要建立外部监督制度,要加强监督,以外促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这方面山东省物价局联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物价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外部监督。

(3)工作责任制度

价格鉴证机构内部要有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要明确价格鉴

证人员的责任、工作范围,让鉴证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担风险,充分调动鉴证人员的积极性,提高鉴证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吃“大锅饭”,责任无人承担等现象。

在实际鉴定工作中,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除了要抓好上述几项工作之外,很多鉴证机构总结了严把“五关”要诀:一是严把委托关,对每起鉴定委托都认真核对委托书中所载的各个项目是否符合价格鉴定规定的要求;二是严把勘验关,对每起委托价格鉴定的案件坚持有两名以上价格鉴定人员出现场制度,认真做好勘验笔录,逐一登记,详细核对好数量,妥善保管好现场第一手资料;三是严把物品价格调查关,价格调查的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价格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货渠道各不相同。同类物品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做到同一类物品调查3家以上的价格,取其中准价为基价。对市场上不能获取的物品价格,采取向厂家、商家、物主等多方收集资料的方法,使之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四是严把鉴定结论审核关,无论大小案件,都要坚持“集体讨论制度”和“负责人审核制度”。对较大的特殊重大案件,还要由主管领导参加并主持会议讨论,并逐条逐项核对鉴定依据,查找漏洞,做好记录,使出具的鉴定结论依据充分,概念清楚、程序合法、计算准确、公正合理;五是严把案卷管理关,鉴证业务无论大小都要做到一案一档,材料齐全,装订整洁,专人管理,保证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制度的实施。以上五要诀简单明了的从工作

制度方面详细说明了价格鉴证风险的防范措施,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

年轻的价格鉴证行业正在迅速成长,如何识别和防范价格鉴证风险对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是一个新的挑战。我们全体价格鉴证人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制度、加强学习、强化管理、廉洁自律不断提升价格鉴证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价格鉴证风险意识,时刻都要有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牢记肩上的担子和履行的使命,认真做好价格鉴证工作,保持价格鉴证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发挥好价格鉴证服务职能,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沂南县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

规避汇率风险的常见手段

如何规避汇率风险? 在人民币兑美元不断升值、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大幅增加,以及出口环境面临诸多变化的背景下,应采取哪些技术方法进行“自救”,从而规避汇率风险,成为摆在国内企业面前的紧迫课题。 出口企业大受影响 从事外贸物流业的小陈最近心里比较烦,由于手头有大量美元用作业务结算工具,所以他几乎天天“揪心”于汇率的变化。眼瞅美元贬值速度之快,让他心里直发慌。他表示,如果汇率达到了6.5%左右,像自己这类外贸小企业可能濒临倒闭,他希望能顺利捱过这一关。 和小陈一样,在上海经营箱包进出口生意的吴先生,这阵子为人民币升值这件事也没少跑银行。由于6月底他的公司预计有一笔40万美元的货款到账,如果人民币汇率在此前再升值1.5个百分点或者更多,粗略计算汇率的调整可能令吴先生至少损失好几万元。 汇率的加速变化让人们的神经绷紧,尤其对外向型企业的影响更为明显。在人民币加速升值、美元加速贬值的情况下,一些外贸企业处境尴尬。 运用汇率避险工具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汇改之前,人民币汇率长期相对稳定,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观念较为淡薄,对汇率避险工具了解不够,限制了其对避险产品的运用。 一方面,企业缺乏专业知识与人才。在传统经营理念下,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国际金融市场动向不敏感,对各种金融衍生工具了解较少,影响了对汇率避险工具的运用。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汇率避险意识长期以来都比较淡薄,尤其部分国有企业,仍未完全转变经营理念,往往将汇率风险归咎于政策性因素,缺乏主动避险意识。 专家指出,要有效应对人民币升值可能带来的出口变局,有实力的企业可以通过创立自主品牌、海外建立生产基地等长远发展策略来规避汇率风险。而大多数外向型企业,不妨采取一些技术性汇兑方式进行“自救”。目前,企业可使用的汇率避险方式主要包括:贸易融资、改变贸易结算方式、提高出口产品价格、改用非美元货币结算、增加内销比重等。企业可运用的主要金融产品包括:远期合同、借款保值、掉期保值、平衡责任、外汇期权、保理业务等。汇率风险规避工具的灵活使用,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民币升值对出口造成的不利影响。譬如,上述中像经营箱包进出口生意的吴先生这样,没有进行任何外汇保值的企业并不在少数。而对进出口企业来说,由于收入和支出的币种、期限及金额不匹配,其间隐藏的汇率风险会直接导致企业的支付成本、收入核算及财务预测等的不可确定。因此,控制汇率风险是各类有外汇收支需求的企业实现保值盈利的首要课题。 据了解,随着人民币升值及新的汇率制度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前往银行咨询远期结汇等业务,希望能通过银行金融产品固定财务成本。目前,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远期结汇业务,帮助企业规避外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改变企业因没有保值而出现潜亏的状况。 防范海外利率波动 除了人民币升值影响企业效益,海外利率波动也是企业需面对的风险之一。如前两年美联储连续升息的情况下,美元利率节节攀高;让不少持有美元长期债务的企业面临市场风险。根据市场惯例,企业持有的一般为浮动利率贷款,对应的基本指标往往是国际市场上的LIBOR 利率。一旦美元升息,LIBOR利率也相应提高,这就意味着企业的贷款成本随之增加。 不过,银行在这方面已拥有多种保值工具可供企业选择,常用的就是利率调期交易。 通过该交易,企业可将原有浮动利率贷款转为固定利率贷款,避免在美元加息过程中可能增加的贷款成本。此外,随着国际金融市场日益完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判断,在基本的利率调期交易中加入一定结构性条款,在锁定贷款利率的同时,降低财务成本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现代社会,企业已成为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形形色色的企业触及社会的各个角落。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元素,企业承载着盈利的使命,然而,在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也如影相随。 据中国法律网讯:现代社会,企业已成为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形形色色的企业触及社会的各个角落。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元素,企业承载着盈利的使命,然而,在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也如影相随。可以说,企业从产生、发展到消亡,每一个环节都布满风险,但其最终的落脚点或者说最终的风险必然是法律风险。那么,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增强控制法律风险的能力, 进一步实现企业运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就日益成为各大企业管理人所要考虑的重大问题。 中航油(新加坡)、安达信……这些“血”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在今天,企业的生产盈利水平与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一家企业不注重法律风险的防范,数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经营成果也许只需轻轻的几次电脑鼠标点击就在数秒时间内灰飞烟灭。因此,笔者认为,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每个企业管理者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更需要熟悉掌握法律风险的来源及其预防措施,这样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才能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才能将企业的管理工作事半功倍,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管理成本,为企业的永续经营和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一、提高管理者法律意识、切断法律风险发生根源。 所谓企业法律风险,就是指企业经营中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已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对于企业而言,企业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就像市场机遇无处不在一样。“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产销行为……”,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所面临的环境也日趋复杂多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如果还只是停留在这种事后救火的法律救济方式上来维护合法权益,已经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企业管理者可以不精通法律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笔者认为,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完全是可以事前预防的。即便是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故”还是频繁发生了,究其原因还是我们的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不够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还不够深,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的投入还不够多(包括精力和金钱的投入)。据统计,美国企业平均支出的防范法律风险的费用占企业收入的1%,但是中国呢?大多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严重不足,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就更高。 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经营存在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去注意它,防范它,任其发展。因此,注重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熟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的安全检查,把隐藏在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时发掘出来,事先采取防范或预防机制规避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切断法律风险发生的根源。 二、防患于未然,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企业要“长治久安”,需要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防范规避机制,预先知道风险的所在并进而设法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随着我国法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的企业管理者也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法律意识要有一个大的提升,即从“救火”意识到“防火”意识;从法律救济意识到法律防范意识;从依法维权意识到依法治企意识。总之,要使我们的法律意识完成一个从被动意识到主动意识的提升。

浅谈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现状分析及对策

浅谈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现状分析及对策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税收法律、法规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税收稽查职能是维护税法刚性、协调经济发展、保证税收秩序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有效武器,达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执法权的监督日益严格,加之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越来越繁重复杂的任务和形势,稽查执法风险日益凸显。当稽查机关和稽查人员做出的稽查处理意见失当,或执法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将承担相应的风险。过去,我们更多地关注、查处税收执法风险事故案件,而很少涉及税收执法风险的安全防范。其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也是安全发展的题中之义。虽然稽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自觉做好抵御、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各项工作,将风险控制或减少到最小。 一、税务稽查系统执法风险现状及成因 (一)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现状分析把税务稽查执法环境中的所有风险看作一个整体的网状风险体,可以总体分为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 外部风险:其主要的风险点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以及执行税收实体法所引起的风险。行使自由裁量权问题是直接诱因,程序性问题是关键,实体性问题是本质。 第一行使自由裁量权问题。在税务稽查执法行为中,自由裁量权有效增强了税务稽查执法的灵活性,但同时存在着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如: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同种案情异种定性、相似情节差别对待等等显失公正的现象。目前全国、全疆尚未有统一明确的税务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内地部分省份以规范性文件对此进行了明确,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值得商榷。 第二程序违法问题。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在程序方面违法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归纳起来可以说是程序的顺序性和期间性两个方面的问题。 1.程序的顺序性问题。各个程序环节之间是环环相扣、依次递进的。然而,在税务稽查执法中,部分税务稽查部门及其人员忽略一些必要的程序性环节,到程序基本结束后再进行补充,这实际上是颠倒了程序环节的顺序,成为程序顺序违法的典型案例之一。 2.程序的期间性问题。在税务稽查执法中,税务稽查人员一般都重点关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的期间性规定,但对税务稽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期间性规定却不够重视,容易引起执法风险。 第三实体违法问题。实体性问题涉及到税务稽查执法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处理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等等。实体性问题较程序性问题导致的执法风险程度要高,不利后果更严重,它往往决定着复议、诉讼案件的结果,进而决定着稽查执法的风险程度。 内部风险: 1.选案环节的执法风险。一是违背稽查对象选定的原则和程序,不根据检查准入制的要求确定检查对象。二是举报中心人员或其他办案人员,不遵循保密原则,泄露举报内容,致使检查人员无法正常开

浅析国际贸易企业汇率风险规避

浅析国际贸易企业汇率风险规避摘要:汇率波动是造成汇率风险的主要原因,频繁而且剧烈的汇率波动,会给国际贸易企业带来极大的不变,在他们进行贸易活动时使用外汇,就可能会导致因为汇率变动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所以,当今的国际贸易企业如何才能规避汇率所带来的风险,已经成为目前国际贸易企业研究的重点。文章旨在通过笔者对于国际贸易过程当中汇率分析,进而提出有效的规避汇率风险的建议和措施,更好地促进国际贸易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贸易;外贸企业;汇率波动;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是造成汇率风险的主要原因,频繁而且剧烈的汇率波动,会给国际贸易企业带来极大的不变,在他们进行贸易活动时使用外汇,就可能会导致因为汇率变动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所以,当今的国际贸易企业如何才能规避汇率所带来的风险,已经成为目前国际贸易企业研究的重点。本文旨在通过笔者对于国际贸易过程当中汇率分析,进而提出有效的规避汇率风险的建议和措施,更好的促进国际贸易企业的发展。 一、当今世界汇率变动的基本形式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活动当中,大部分的贸易活动是以美元为交易货币的。所以,在进行我国的国际贸易企业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的措施研究过程当中,就需要充分的考虑人民币和美元之间的汇率变动。因为,近年来汇率的变动相对来说较为频繁,所以就应该在进行贸易结算之前,需要相对准确的估算出所需的费用和最后的盈利,以此来避免因为汇率的变动而带来的损失。

(一)人民币升值压力巨大 从目前的状况来说,人民币面临着相对较大的升值压力。很多国家认为,对于人民币币值的估计偏低,使得中国对外出口的商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对于国际上的很多国家的工业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同时,因为人民币的币值低估,使得中国每年的贸易都呈现出顺差,所以中国的人民币就应该升值,以便于改善其他国家的贸易状况。 (二)美元持续的贬值 因为,美元现在属于在国际的贸易当中所依靠的主要货币,在以美元为主体的世界金融体系之下,美元的贬值就意味着其他国货币的升值。在这样的一个体系当中,美国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印制货币,来改善自己国内的经济状况,以及提高人民群众的福利待遇,这必将会造成美国国内的财政赤字。由于,美国的这一思想,就导致其货币的发行量越来越多,美元持续贬值动力仍在。 (三)我国缺乏完善的汇率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汇率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革,其汇率较之前的相比弹性增强,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仍旧显示出明显的刚性。由于整体的汇率制度的改革,就必然会导致大量的资本流入境内,央行为了进行调节就必须要增加外汇的储备,这一系列的措施结束之后,就会出现货币供应总量,超过应有的标准,潜在的通货膨胀的压力随之增大。 二、企业在国际贸易当中规避风险的现状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面临两种风险:一种是商业风险,如市场变化,行业的政策变化,产品的销售失误等等;另一种风险就是法律风险。对于商业风险,绝大部分企业经营者凭借其市场的敏感性,往往能识别和控制,但对于法律风险,由于其具有的专业性和广泛性,经营者是很难把握的,现将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诸如:企业工商登记、法人治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高管责任、税务筹划等领域的有关法律风险涉及的有关方面做一简要归纳列举,仅供参考。 一、企业工商登记 1、在发起设立公司时,全体股东应实缴出资,分次缴纳出资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到位。 2、公司实际出资人应界定为显名(股东)投资人,法律上不承认隐名(股东)投资人。虽然隐名(股东)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时时有存在,但此种出资方式其自身利益保护具有不确定性。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有隐名(股东)出资人。 3、股东在实缴出资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抽逃注册资本金,否则会触犯法律。 二、法人治理 法人治理面临的法律风险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在此,仅列举一些需重点注意的法律风险: 1、公司设立协议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 2、公司设立协议保密条款的法律风险; 3、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4、章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风险; 5、章程对公司管理事项缺乏明晰、可操作规定的法律风险; 6、章程对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的权利义务缺乏明确规定的法律风险;

7、董事、经理与股东信息不对称的法律风险; 8、不召开股东会年会的法律风险; 9、不召开董事会的法律风险; 10、董事选任机制中的法律风险; 11、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人数瑕疵的法律风险; 12、高级管理人员选任中的法律风险; 13、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的法律风险; 14、股东知情权行使和保障中的法律风险; 15、董事知情权行使和保障中的法律风险; 16、监事知情权行使和保障中的法律风险; 17、高管人员知情权行使和保障中的法律风险; 18、侵害员工利益的法律风险; 19、危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律风险; 20、侵害股东股份转让权的法律风险; 21、侵害股东诉权的法律; 22、侵害股东投资收益权的法律风险。 三、合同管理 1、要明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签约时,一定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 2、合同起草权的争取 一般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公司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范本。 3、合同形式及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我国的《合同法》、《担保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对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培训大纲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 培训大纲 主讲人:冯涛 电话: E-mail: 课程目的: 首先,企业管理面临日益繁杂的法律环境。从公司设立、生产要素获得,到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再到公司解散或破产,无不牵涉到法律以及法律风险。加入WTO后,我国公司不仅要在国内法律求生存和发展,而且还要直面国际法律环境。 其次,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课程时间:2天 课程对象:中高层管理者 讲座大纲: 第一部分: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劳资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关系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开除职工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招聘广告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第二讲公司股东、董事之间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董事、监事、经理个人履行职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不能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公司犯罪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六、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第二部分:企业外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企业签订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一、违反签订合同基本原则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同违反合法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合同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承诺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举证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通过传真来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合同主要条款欠缺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缔约过失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违反合同的履行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履行中的单方面中止和解除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协作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适当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情势变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外观主义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理预见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违约金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未违约方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浅谈灭失物的价格鉴定

浅谈灭失物的价格鉴定 沈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孙凯 近年来,随着价格鉴定工作的开展,灭失物价格鉴定逐渐增多。涉案灭失物是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监察、纪检机关办理违规、违纪案件中涉及的物理形态已不复存在或下落不明的物品。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当事人提出“物品不在了,还鉴定出价格,依据是什么?”等疑问。的确,灭失物的价格鉴定是在没有实物的情况下开展的价格鉴定,不确定的因素多、鉴定难度大,是对我们价格鉴定工作的一种挑战。如果不对灭失物进行价格鉴定,不但影响司法机关办案,而且对被害人和被告人都不能做到公平、公正,所以结合价格鉴证工作的实践,就刑事案件中灭失物的价格鉴定浅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灭失物主要分为有形和无形两大类,有形类灭失物很好理解。如电子产品、机器设备等有固定形态的物品,无形类灭失物则是天然气、水、电等。 一、刑事案件中有形灭类失物价格鉴定的难点问题 (一)标的物难以明确 灭失物标的本身就是其物理形态已不复存在或下落不明,通过现场勘验无法取得相关数据资料,因此只能依据委托方认定的证据材料确定,而委托方提供的材料通常是由被害人(单位)、犯罪嫌疑人所供述。有一些办案机关在询问当事人、证人时没有对标的物的原始凭证进行收集,没有对标的物的品牌、规格型号、使用强度、案发前的

质量状况、具体配置等情况做详细的调查。比如三星手机,委托方在鉴定委托书只填写三星I9200,却没有详细注明该标的是行货水货、8G还是16G、双卡还是单卡等相关资料,作为鉴证机构是无法认定标的物的。 (二)综合成新率难以把握 由于标的为灭失物,价格鉴定人员只能依据委托方认定的材料,按照直线折旧法进行计算,往往和标的实际的成新率相差较大,特别是有些使用年限也无法明确规定的,比如电动自行车,委托方一般只提供澳柯玛踏板式,2012年购买,24V电瓶,鉴定基准日为2014年3月5日,他们没有考虑到车辆本身和电瓶的使用年限并不相同,且2009年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并不等于电瓶也是2009年购买的,还有该标的的使用强度,整车质量的参数指标也无法提供,这就给鉴定人员确定该标的综合成新率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市场价格难以确定 因为标的是灭失物,其外观、各项技术参数等无法明确,不便确定参照物,以至难以进行市场调查,标的重置成本难以确定。仍以上述电动自行车为例,委托方没有考虑到踏板电动自行车也有很多的款式,电动车的电机功率也有不同,而且还有无刷电机和有刷电机之分等客观因素,这给鉴定人员确定市场价格带来了风险。 (四)鉴定风险难以避免 刑事案件中价格鉴定的结果涉及到案件中“罪”与“非罪”和“罪、刑相适应”的重要原则,而灭失标的物、综合成新率和重置价格的难

用期权规避汇率风险

用期权规避汇率风险 7月21日,我国对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行了改革,人民币兑美元升值2.1%。此次改革与以往单纯调整人民币汇率不同,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个人以为,这是人民币迈向自由浮动、自由兑换的第一步,相信这也是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长远目标。 在人民币汇率改革的同时,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了人们面前,那就是,如何来规避由汇率波动而引发的风险。 也许很多人对汇率风险都缺乏意识,这也是在过去的汇率体制下,在人们头脑中所养成的一个弊病。在汇改之前,人民币是盯住美元的,美元升值则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则人民币贬值,但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是固定的。对外贸企业而言,大多是以美元来结算的,基本上不用考虑汇率风险,只要让对方付给美元,或者是我们付给对方美元,那么,收入和成本就是固定的;对个人而言,只要持有美元,那手中的资产就没有缩水的风险,在进行外汇投资时,美元就成了投资者手中的“本币”,是赚是赔,最后全由美元来计算。 但是汇改之后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怎么不同呢?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变”字,一切都在变,人民币兑任何一种货币的汇率每天都在变,再没有什么是固定的了,这样,风险就随之产生了。比如,一家出口企业,根据合同,会在3个月后收到1000万美金的货款,这时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是8.1110,兑换后企业应收到8110万元人民币,但是3个月之后,假设人民币升值了,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变为8.0100,那么此时只能兑换为8010万元人民币,无端端就损失了100万元的利润,如果汇率变化的很激烈,那么就有可能造成更加惊人的损失。相反,对进口企业而言,如果人民币贬值,企业就不得不付出更多的人民币,才能换成相应数额的美元来付给对方。 因此,可以说此次汇率改革,使我国众多的企业和个人都暴露在了汇率风险之下,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来规避汇率风险呢?答案是肯定的,就是运用外汇衍生工具。相信多数人对这个词比较陌生,但如果说到期货、远期、期权,您一定就不会陌生了,没错,这些就是衍生工具,而外汇衍生工具,就是外汇期货、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等。 很多人对衍生工具有负面看法,认为这些工具风险很大,轻易不能碰,其实这也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要运用得当,外汇衍生工具完全可以成为规避汇率风险的利器,成为企业和个人的保护神。以下选择一些常用的衍生工具,并以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为例来进行说明(有些业务国内银行尚未开办,但汇率改革会迫使银行迅速推出这些业务)。 外汇期权:应用最广泛、最灵活的避险工具 外汇期权是国际外汇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工具,每天成交额高达数千亿美元,因为它不仅可以规避汇率风险,还存在让投资者盈利的机会。 外汇期权说的学术一点的话,是一种权利的买卖,权利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权利的卖方(如银行)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外币。说的通俗一点,投资者可以做这样的理解,期权可以放大交易,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最关键的是,投资者有权力执行或不执行这项期权。

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正确对待执法风险

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对待执法风险 宋向阳 (2009.12) 讲到风险,大家都不陌生这个词,甚至耳熟能详,但对我们的工作或职业来讲,到底有多大风险,有多少风险,存在哪些方面风险,如何加以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恐怕在平时考虑得不多。那么,今天我们就从四个方面来共同探讨一下风险问题:1.关于风险的概念;2.风险有哪些;3.如何认识和对待风险;4. 怎样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 一、关于风险 风险由来:古代渔民下海捕鱼,家人祈求风平浪静,认为有风就有险——风险。如果给个定义的话,风险就是指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表现为风险本身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具有客观性、偶然性、损害性、不确定性、相对性(或可变性)等特点。 职业风险:顾名思义,因职务行为而起,或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所面临的风险。我们是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类国家公务员,当然我们有我们的职业风险。我们面临的新形势、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复杂的工作环境、严格规范的工作要求以及肩负的工作责任,迫使我们必须要关注风险,因为一旦风险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原来那种无所谓、无意识、不怎么会追究的状态、现象或思想观念早已过时,近年的很多案例已表明,我们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已不再是被追责的旁观者,早已进入了被问责的“局中人”。 回顾以前,就是我们身边,有的已发生,有的虽未暴露,恐怕也有风险之隐患。因此,我们务必要重视风险、认识风险、进而做到较好的防范、规避、化解风险。 二、风险有哪些 其实,对于职业风险来说,不管是你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也不管承认还是不承认,我们的职业性质决定了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这里我们所说的“执法风险”是广义的,包括所有的行政行为、执法行为等。梳理一下我们的职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职能分工中的“先天性风险”; 二是职能到位中的责任风险; 三是职能评价中的社会风险; 四是职能履行中的廉政风险; 五是服务指导过程中的额外风险; 六是内部监督中的制度性风险。 下面,我们就来分别谈谈。 1、职能分工中的“先天性风险”:我国实施的商品质量分段监管模式,国务院赋予了工商机关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职能。而流通领域作为一个中间环节,上承生产领域下启消费领域,是矛盾的自然交汇点:①生产领域所生产的各种产品,几乎都要进入流通领域后才能成为可供消费选择的商品,产品存在的质量瑕疵或在流通领域,或经过流通领域后才会得以暴露;②消费领域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其往往上溯到流通领域,问题排查、责任追究首当其冲;③要完全靠工商部门涵盖对流通领域上百万种商品质量的监管,显然存在着可行性上的折扣,只要在消费领域发生商品质量带来的突发事件,往往都能从流通领域的监

以某外贸企业为例-浅议企业外汇风险的规避技巧;教学文稿

以某外贸企业为例-浅议企业外汇风险的规 避技巧;

考试科目:国际贸易 答题:第( 1 )组 答案: 摘要:汇率变动必将使外贸企业经营面对更大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企业将不得不承担换算、交易和营运等风险。文章在阐述汇率变动与外贸企业出口交易风险的基础上,探讨了汇率变动下外贸企业出口业务中交易风险的规避措施。 关键词:外贸企业;汇率风险;出口业务;交易风险 随着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的深化,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以“小步快走时”、“缓慢波动”的走势持续上升。可以预期,人民币汇率波幅将加大,习惯于固定汇率条件下做生意的中国企业不得不考虑汇率风险问题,做好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防范。 汇率变动必将使外贸企业经营面对更大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企业将不得不承担换算、交易和营运等风险。本文主要阐述汇率变动下外贸企业出口业务中交易风险的规避。

一、汇率变动与外贸企业出口交易风险 在汇率变动下企业的交易风险是指企业以外币计价的合约现金流的本国货币价值可能会因汇率变化而产生变动。在外贸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必定经常会与贸易伙伴或金融机构签订各种合约,不论签订哪种合约,只要以外币计价,则此合约就会带给企业顺外的交易风险。 外贸出口企业的国际贸易活动,从签约开始,则承担交易风险,一直到货款收齐为止。比如,国内一汽车企业与国外代理商经报价,磋商淡判后,于2006年8月签订一笔价值1亿美元的出口协议,协议规定采取6个月的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以美元结算,预付20%,当时的人民币即期汇率是1美元兑换7.97元人民币。6个月后也就是2007年2月份,出口货物顺利到达海外目的港,代理商也按照约定向收款银行如期付款。紧接着的程序是收款银行以电汇方式把货款打到出口企业指定的国内银行帐户,国内银行再按照我国的强制结售汇规定,以当天1美元兑换7.75元人民币的汇率把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整个过程看上去十分顺利,但实际上出现了巨大的汇

价格鉴定委托书

价格鉴定委托书 ******(文号) 注:对于灭失物及基准日形态已发生重大改变的标的,请根据我们认定的情况进行价格鉴定。 年月日 (委托方或提出方印章)联系人(经办人):电话: 地址:邮编: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细化样式) 价格鉴证机构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常见的标的按类别分别制定《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并在“标的详细描述”栏目将需获信息进行细化明确。示例如下: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机器设备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建筑物、土地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珠宝、玉石、工艺品 标的状 况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手机 标的状况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机动车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机动车(灭失)

委托书填写说明 一、关于委托书 委托书是委托(提出)方委托价格鉴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委托书应清晰、具体地反映出委托(提出)方对于价格鉴定事项的要求。委托(提出)方将委托书交予价格鉴证机构,是价格鉴证机构启动价格鉴定的必经程序。价格鉴证机构将依据并严格按照委托书的要求完成价格鉴定事项,不超越或改变其内容。 二、关于鉴定目的 委托书应说明鉴定目的,便于价格鉴证机构从整体上把握工作方向,明确工作思路。对于刑事案件,应说明涉嫌案件的罪名。 三、关于《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 (一)“标的名称及数量”。委托(提出)方需根据自己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案件性质的理解来确定标的。价格鉴证机构仅在委托(提出)方明确标的的前提下开展价格鉴定工作。 (二)“标的形态”。应明确标的在基准日的形态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及标的是否灭失。 (三)“标的详细描述”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清晰描述标的,如:机器设备,应写明规格型号、产地、购置时间、购置地点等情况;建筑物、土地,应写明权属证号、面积、用途、详细地址、开发、装修、设备等情况;农产品,应写明产地、质量、生长情况等。

汇率风险规避的方法

如何规避汇率风险?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国际外汇市场动荡不定,以及人民币汇率调整出现新变化,汇率风险成为外贸行业的普遍问题。一些外贸企业遭受了较大的汇兑损失,造成企业自身的经营困难和财务亏损;也有的外贸企业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规避汇率风险,从另一个角度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利用好汇率这把“双刃剑”呢?中国制造网外贸智囊团本期将从一些客户案例出发,和您一起分享如何规避汇率风险。 客户案例 案例一、来自上海A公司的谭先生提及08年5月通过中国制造网接到的法国客户订单仍然记忆犹新:“这笔订单还是比较大的,金额高达45万人民币,因美元在5月份波动较大,而且很多机构都鼓励企业改用欧元结算,当时欧元的汇率还在11.5、11.6左右,和买家沟通了很久才同意用欧元结算。谁知风云突变,到10月份结汇的时候,欧元骤跌,一下跌到8.6,我们是一家刚刚起步的小企业,这次汇率变动让我们受损不少!” 案例二、来自青岛B公司的刘小姐与谭先生情况差不多,不过刘小姐公司遭遇的是澳元贬值,08年4月份当时澳元还与美元差不多为1:1,谁知8月份交单时澳元贬值高达40%,刘小姐表示之前半年为公司赢得的利润在这笔订单里全都“贴”进去了。 中国制造网专家解析 这些鲜活的案例都反映了08年我们出口企业在汇兑方面遭受的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错误地使用计价结算货币。由于美元自2002年持续贬值,加上2005年汇改后人民币对美元稳中有升,一些企业开始改用其他货币计价结算。“欧元取代美元成为外贸报价首选”是去年5、6月份一些媒体报道的醒目标题。然而,美元汇率在5、6月份跌至历史低点之后,从7月下

执法风险规避

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 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社会对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可避免产生风险。如何认识和规避这些风险,已经成为执法主体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为此,笔者谈点个人看法。 一、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所谓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是指在安监执法领域,安监部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因执法不当、执法错误、不作为、作为不当、执法不到位等损害了国家或服务对象利益,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安监执法风险的基本特征:风险客观存在,不以安监人员的意志为转移;执法活动中自始至终存在着风险;风险具有潜在性;需控制的执法风险是安监人员的非故意行为;执法风险可以控制。执法责任风险可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这种风险的产生使得安监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的不利后果及不良影响。而风险规避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方法,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工作方法的改进,人员素质的提高等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风险规避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我们所要做的是尽量

将执法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安监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与其他职能部门相比,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职能范围较广,监管任务繁重。然而,监管职能越宽,行政职权越大,承担责任越重,执法风险一定存在,切不可忽视。 二、安监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风险来自多方面,最根本的是职能分工风险。安全监管职责的存在决定了监管风险的先天存在,风险与职责是共生共存的,也就是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必然要承担有关责任和风险。再是不作为风险,作为不当风险,执法不到位风险。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概括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1、发展与安全的矛盾,给安监执法带来不作为风险。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 外来投资。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怕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怕减少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

国际贸易企业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的研究

国际贸易企业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的研究

国际贸易企业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的研究 自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一路攀升,汇率变动必将使外贸企业经营面对更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作为对汇率变化最敏感的外贸企业,如何更加积极合理地运用多种手段防范汇率风险,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汇率变动对外贸企业的影响 第一,汇率变动对外贸企业的积极影响。 一是有利于进口成本的降低。人民币升值,国外的能源、原料与生产资料价格都相对便宜了,这就降低了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很多重要战略物资的购买成本,增强了购买力。人民币升值将使大宗交易的进口成本降低,进而增强相关行业部门的盈利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二是有利于促进贸易结构优化升级。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实行的是出口导向型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在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对出口依存度过高等问题。可见,这种长期依赖于出口单一增长的对外贸易结构很不合理。而人民币升值必然会引起一定程度的出口减少和进口增加,这样就能够改变我国进出口贸易结构不均衡的局面。从长远来看,长期的人民币升值有助

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随着人民币的升值,削弱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导致可以吸纳众多劳动力的加工型出口企业利润下降,这些企业破产或转型,必然会使失业人员增加。 二、企业防范汇率风险存在的问题 第一,企业的避险意识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对美元的固定汇率体系,企业一直处于汇率零风险的环境中,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长期依赖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忽视知识和技术的积累,产品附加值低,形成了汇率风险基本上由国家承担的“路径依赖”,因此汇改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意识较为淡薄。 第二,风险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缺乏完备的风险监控体系。良好的风险监控体系是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前提,由于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就无法对企业面临的各项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也无法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测量和管理。其次,我国外贸企业还普遍缺乏对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评估和考核体系。汇率风险管理的评估和考核是衡量风险管理的收益和成本,进而提高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也是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外贸企业由于不重视汇率风险管理,汇率风险已成为影响我国外贸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解答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这一用语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是在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引自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于吉局长的讲话)。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律风险。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 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执法不公正,合同相对人失信、违约、欺诈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 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战略决策、内部管控、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未设置较为完备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欠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目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与法律环境变化之间存在着差距,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握控制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1 、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2 、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点。因为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无论主观或客观因素最终导致合同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威胁时,风险已经降临。因此说,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3、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被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蔽性的法律风险较高。 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代企业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中有自然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之分,商业类风险随机多变,具有不可预期性和防控性,而法律风险则是可防控的,如果未正确对待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使得企业在危机四伏的 经济战场中能稳健前进。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可能发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将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损害,这就是风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特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外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法律变迁,执法不公正,竞争对手或合同相对人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程序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程序 一、价格认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包括一般程序与特别程序。一般程序包括:价格认定的提出(价格认定协助书);受理;指派价格认定人员;实物查验或者勘验;听取意见(可选);市场调查;分析测算及作出结论;内部审核及集体审议;签发及文书制作;送达及归档。特别程序包括:中止价格认定;终止价格认定。 二、价格认定提出方。 (一)涉嫌违纪案件,提出方为负责办理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 (二)涉嫌刑事案件,提出方为负责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 (三)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提出方为负责办理案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三、价格认定的受理。价格认定机构应根据提出方提供的价格认定协助书和相关材料,决定受理或不受理价格认定。 价格认定协助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价格认定机构的名称; (二)价格认定目的; (三)价格认定标的名称、数量以及质量等基本情况; (四)价格内涵; (五)价格认定基准日; (六)提供材料名称、份数;

(七)提出协助的日期; (八)提出机关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价格认定协助书和提出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加盖提出机关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可不予受理: (一)提出机关不符合价格认定分级管理规定要求的; (二)价格认定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进行价格认定的; (四)具有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告知提出机关补充相关材料后受理: (一)价格认定协助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二)相关材料不齐全的; (三)应当提供有效的真伪、质量、技术等检测、鉴定报告而未提供的; (四)提出价格认定时,价格认定标的物已灭失或者其状态与基准日相比发生较大变化,提出机关未确定其在基准日状态的。 对不予受理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向提出方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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