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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英装备: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张念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在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下面将本人201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201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2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1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2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报告期内董事会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张念哲8 8 0 0 否*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报告期内股东大

会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列席会议

张念哲 3 3 0 0 否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012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调研,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内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44,618,312.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利益的需求,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44,618,312.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此次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目前,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

银行贷款的金额,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2,4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3、201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申请银行授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并且向会议提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4、2012年7月5日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黄伟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并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5、2012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讨论审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以审慎的态度讨论和选择投资项目,经过多方考察及市场调研之后,公司决定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辽宁蓝英城市智能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的技术与资源优势,实现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进一步融合的基础上,集成多种高新技术的应用,提供电力、水资源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及医疗卫生等六个领域的解决方案,将城市运行的各个核心系统整合起来的目标,为公司在城市智能化创新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借助已技术、资金、公共关系等有资源,通过并购、深度战略合作等战略举措,对智能化城市产业链中的各个领域,如:安防、消防、节能减排、再生资源等进行全面布局,通过业务整合夯实业务基础,形成核心竞争力。并通过深度挖掘用户需求特征,针对不同用户需求,向其提供不同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根据不同的业务特征,形成独特的创新商业模式,既可以获取了超额利润和附加值,又树立了较高的竞争壁垒,从而减少公司的竞争压力。必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的年产值将大幅提升。从而保障了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鉴于此,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6、201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的议案》。针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的相关事宜,经讨论审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耗能工业智能单元集成系统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由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红霞支行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时专户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将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7、201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对此,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担保的对象之一蓝英智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为了保证已签订的沈阳浑南新城综合管廊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并进一步拓展建筑智能化系统、通信智能化系统、交通智能化系统、城市环境保护智能化系统项目,存在真实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公司担保的对象之二中科海德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为了更好的开展工厂自动化(数字化)领域从现场执行设备(阀门、风机、泵类等)、现场检测设备(温度、压力、流量、物位、重量、速度、位移等)到控制系统和监控设备,进而工厂网络、设备管理和生产管理,直至企业级管理系统等方案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实施和服务业务,存在真实的资金需求,本次由公司与中科海德其他三位自然人股东共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也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为蓝英智能及中科海德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展,对公司关联交易、有关提名人选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12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2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2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与配合,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张念哲201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念哲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7年度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永水曾任太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教师,1996年4月起任重庆交通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讲师,2001年11月起任重庆交通学院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重庆碧力士土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 陈箭宇曾任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重庆金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重庆彰义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副主任,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大代表及常委会专家库专家、法工委兼职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大渡口区工商联执委、重庆市公安局交巡总队警风监督员、重庆市地税局大渡口分局廉政监督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箭宇律师事务所独立投资人、主任。 童文光曾任重庆兴惠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重庆万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重庆利安达富勤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

所所长,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了20项议案。我们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共审议了59项议案。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 我们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安控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耕)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公告编码:2020-134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耕) 本人作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2019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公司董事会13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2、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1、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本次董事会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5)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6)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8)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9)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 (10)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2、2019年6月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办理部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7月29日本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上,本人对本次董事会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3)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6、2019年9月1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本次董事会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注销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2)转让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陕西安控石油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手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条例》等规章管理办法的有关手册,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出席会议情况(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勉尽责义务。详细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 委托出席次数2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本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⑴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 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手册。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手册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等手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1 / 8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模板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张明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3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2019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独立意见议案意见类型1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01-24)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3、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03-13)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2、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3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03-29)关于公司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同意4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08-26)1、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5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10-19)关于收购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15%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0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09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分别为曾之杰先生、黄蓉芳女士和王伯俭先生。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0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包括现场会议及传签会议)、3次股东大会。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曾之杰先生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曾之杰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黄蓉芳女士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2009年度出席股东大会2次。黄蓉芳女士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王伯俭先生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2009年度出席股东大会2次。王伯俭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09年度,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聘任审计机构、非公开发行项目、股权收购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共计37次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精选多篇)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 本人能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 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除对利润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见外,对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日常履职中,能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月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关于傅静坤赵文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吴雪芳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以 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呈,其辞职理由充分,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提名杨如生李晓帆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核查其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 要求。 (3)关于聘任高建柏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核查认为,提名方式、任职 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4)关于对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授权经营班子权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经

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责指引》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有4位独立董事,分别是王喆先生、乔文骏先生、张鸣先生和袁志刚先生。 王喆,男,196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中国金币总公司深圳中心经理,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大鹏证券董事长,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理事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会长。 乔文骏,男,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市轻工业局包装装潢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法律顾问,上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中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管委会委员、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院长和特聘教授、浦东法律服务业协会会长等职。 张鸣,男,195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研究员,兼任上海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上海会 1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

附件: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 编制说明: 1、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本格式指引编制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应如实、充分地说明独立董事当年的履职情况以及其履行职责时重点关注的事项。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2、独立董事可以单独或者共同编制年度述职报告,并在报告正文后签名确认。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介绍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说明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年度履职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应当充分说明相关

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尤其应当说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应当对自己是否忠实勤勉履职作出总体评价,并可提出独立董事下一年度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 签名: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羽涛)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2 年度召开的董事局会议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201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局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局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对公司2012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分别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7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17度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17年5月16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梁烽、徐勇、赵谋明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梁烽,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 徐勇,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会长,中大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赵谋明,现任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粮油学会食品专业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产品加

工及贮藏工程分会常务理事,国家食品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发酵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科技战略专家,多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食品学会常务理事。 作为星湖科技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及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概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在2017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参加会议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或召开后会与公司监事、高管见面,就会议议案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会议上,我们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融洽沟通和探讨,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以下为我们在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小平先生,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公司之独立董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金盛华先生,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杨伯翰大学家庭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法国普罗旺斯大学访问教授;美国布法罗大学心理系访问教授;中国心理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市社科联常委;北京市社会心理学会理事长。现任福州大学特聘教授;湖北大学楚天学者讲座教授;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铁

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克坚先生,曾任中国医科大学病理生理学教研室助教;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山大学药学院教授、卫生部北京医院研究员;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副主任;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主任(药事管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首席科学家(药事管理)、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俊海先生,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兼所务办公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现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各自从事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和6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出席/委托出席了前述应参加的会议。同时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年审相关会议除外)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会议4次。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

工作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ef9289545.html,)/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指导和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范、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指引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履职指导,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上市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的独立董事,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的独立董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董事一般义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的一般义务。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勤勉的义务。 第四条保持独立性的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应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任职时间和数量限制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第六条日常工作联系和最低工作时限 独立董事应当与上市公司管理层特别是董事会秘书进行及时充分沟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独立董事每年为所任职上市公司有效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对公司重大投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等。每年到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十个工作日。 第七条参加培训 拟任独立董事在首次受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前,原则上至少参加一次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组织的任职培训。在首次受聘后的两年内,建议至少每年参加一次后续培训。此后,应当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培训后,独立董事应当能够充分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监管等具体规则,具备内控与风险防范意识和基本的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能力。 第八条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确实因故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本上市公司的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 (三)委托人对每项议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 独立董事不应出具空白委托书,也不宜对受托人进行全权委托。授权应当一事一授。

上汽集团: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0-016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收到7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ef9289545.html,。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18)。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19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董事参与激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相关董事王晓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名爵汽车印度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名爵汽车印度有限公司向印度Halol地区、Vadodara市和Gurugram 市捐赠合计价值人民币400万元的医疗和救济物资。 为进一步助力抗击已在全球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同意追加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授权,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新增的对外捐赠。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8)《关于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域科尔本施密特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外部董事述职报告[工作范文]

外部董事述职报告 篇一: 篇一: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宝新能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屈文洲)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 作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在2019年度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科学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项工作的开展实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具体汇报如下: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投票情况及列席股东大会次数情况 1、2019年度,我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至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共计五次董事会会议并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2、2019年度,我现场列席了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二次股东大会。 3、会前,我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大量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上,我认真听取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按独立判断投票,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向公司提出建议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证券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收购等事项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做出了客观、公正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三、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保罗希尔(PAUL.M.THEIL) 本人自2013年10月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本人毕业于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分别获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学位,法学执业博士和MBA学位。本人原负责并开创了摩根士丹利公司在亚洲的PE业务,并继续与摩根士丹利共同投资项目,曾负责摩根士丹利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务;曾任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商务参赞;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客座教授,杭州银行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安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摩氏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龙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亲亲食品集团董事,平安保险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现将本人2019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2019年,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日常认真审阅本行定期报表和相关报告,亲自出席2019年度七次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各项议案的背景,保证决策的质量。本人在会上还对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发表意见或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持续关注和提升流动性指标,加大长期稳定的存款和其他资金吸收力度,适当

拉长负债久期,强化流动性安全。二是要按照国家有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任务部署,坚持自修自强,保持资产负债健康良好的状态,在财务状况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加提减值准备,夯实资本基础。三是在经营策略上,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建议进一步完善风险定价机制,在开展金融市场业务时要强化对交易对手资信状况的评估,确保定价与风险相匹配。四是当前经济增长动能加速转换,建议本行要充分发挥自身市场化基因和客户资源优势,发力居民消费领域的金融服务。五是鉴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建议本行积极作为、稳固客户关系,通过为暂时出现困难的优质客户提供支持,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六是要不断深化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反洗钱工作。 二、召集、主持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辅助董事会决策 2019年,本人继续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六次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30项,听取报告11项,全面深入了解本行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重点关注和分析银行经营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风险问题,提出一系列关于全面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请董事会关注流动性管理、压力测试、重点与热点风险领域、特殊资产债转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提高了本行风险管理的专业性、管控有效性、市场敏感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宏观形势研判方面,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犹存、监管政策趋严、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等影响银行经营的因素对风险管控形成很大挑战,建议本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变化,平衡好经营业绩增长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在确保银

外部董事述职报告

篇一: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基本符合公司整体业绩实际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二)在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 《公司章程》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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