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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的划分原则: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和支护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划分为三级。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表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环境、破坏后果、基坑深度、工程地质和地下水条件

一级:周边环境条件很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基坑深度H>12M;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很高、条件复杂、对施工影响严重

二级:周边环境条件较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基坑深度6M

三级: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破坏后果部严重;基坑H≤6M;地下水位低、条件简单,对施工影响轻微

备注:从一级开始,有两项(含两项)以上,最先符合该等级标准者,即可定为该等级。

影响基坑稳定的主要因素包括:开挖岩土体和地下水特征、基坑深度及放坡坡度、基坑周边环境条件、施工因素、气象因素等。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的选择与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有关。目前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不同规范中有所不同。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的划分方法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坑,定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除一级基坑和三级基坑外的基坑均属二级基坑。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99的划分方法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按照基坑破坏后果划分,见表2-1-1.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表2-1-1 注: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划分方法 该规范中的基坑监测项目的选择是按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确定的,它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分为甲、乙、丙三个设计等级。其中“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属于甲级设计等级。 (4)其他相关规范中的划分方法 冶金部的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 9258-97对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同建设部的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99基本相同,也是按照破坏后果确定为一级、二级、三级。

(5)上海市标准《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BJ 08-61-97中的划分方法 关于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基本相同。 (6)《深圳地区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规范》SJG 05-96中的划分 关于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主要依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破坏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7)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 14-024的划分方法 该规范突出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地位,将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坑,定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同时作为主体结构一部分的基坑; 2)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往深度以内的基坑; 3)基坑影响范围内(不小于2倍的基坑开挖深度)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4)开挖深度大于10m的基坑; 5)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 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属于三级基坑。 除一级基坑和三级基坑外的基坑均属二级基坑。 (8)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 108-2001-2006的划分方法 该规程规定了基坑工程监测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基坑工程监测等级根据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周边环境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划分。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又依据破坏后果、基坑开挖深度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周边环境等级依据周边环境条件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依据地基土土性、软弱程度和水文地质条件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 (9)《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工字[2006]213号文件中的划分方法 该文件同时吸纳了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和建设部的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将基坑划分为一级安全等级、

项目工程风险等级划分规范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2、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3、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置)。 四、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一)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环境设施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海河等。 2、Ⅱ类环境设施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水塔、烟囱),35KV 及以上变电站,油库、加油站、加气站、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

(整理)建筑安全等级划分

最新规范显示: 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统一标准》将建筑物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大量的一般建筑物列入中间等级,重要的建筑物提高一级,次要的建筑物降低一级。 设计部门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传统习惯选用。大多数建筑物的安全等级均属二级。 同一建筑物内的各种结构构件宜与整个结构采用相同的安全等级,但允许对部分结构构件根据其重要程度和综合经济效果进行适当调整。如提高某一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所需额外费用很少,又能减轻整个结构的破坏,从而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则可将该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比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提高一级;相反,如某一结构构件的破坏并不影响整个结构或其他结构构件,则可将其安全等级降低一级。 《荷载规范》在荷载效应组合中新增一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使承受恒载为主的结构构件的安全度有所提高,《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2002)(以后简称《混凝土规范》)取消了原规范弯曲抗压强度fcm,,统一取用抗压强度fC,使以混凝土受压为主的结构构件的安全度有所提高,所以取消了原规范“对屋架、托架、承受恒载为主的轴心受压柱、小偏心受压柱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的规定。 工程实践表明,由于混凝土结构在施工阶段容易发生质量问题,因此取消了原规范“对施工阶段预制构件安全等级可降低一级”的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中对地基勘察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4 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 4.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4.1.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2 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3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 4 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5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 6 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4.1.2 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适用范围 根据国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关要求,安徽芜湖三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事故油池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编写依据 2.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5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2.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 2.10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2.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5; 2.1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2.13《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变电工程》(2014版) 2.14《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10248-2016) 2.15《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 2.16《安徽芜湖三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17本工程施工图纸。 2.18《安徽芜湖三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2.19《安徽芜湖三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20《安徽芜湖三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3、项目概况

土建1一基坑工程安全技术演示教学

土建1一基坑工程安 全技术

第1章基坑工程安全技术 1.1基坑工程定义与安全等级条件划分 1.1.1基坑工程定义 基坑是指为进行建(构)筑物等地下部分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基坑工程指的是为保证基坑施工、主体地下结构的安全和周围环境不受损害而采取的支护、地下水与地表水控制、土方开挖与回填等措施,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检测等相关的工作内容。基坑与基坑工程的区别在于,基坑是一个地面以下的操作空间,而基坑工程是为了这个空间的安全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基坑支护工程应具有以下主要功能:一是为地下工程施工提供安全的施工空间;二是为地下工程施工提供干燥的施工空间;三是为地下工程施工提供合适的施工空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号)规定:开挖深度超过3m(含3 m)或虽未超过3 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超过3 m(含3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 m(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1.2基坑工程分级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有两类:一是设计安全等级;二是施工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设计安全等级指的是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所采用的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规定可按照表1-1来确定。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全、工程桩基与地基施工安全、基坑侧壁土层与荷载条件、环境安全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标准,是基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基本依据。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分两级,符合下列条件艺一的基坑工程为一级,其余为二级: (1)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2019最新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2019最新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onstruction of Deep Building Foundation Pits 1 总则 1.0.1 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有 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设计、施工、风险分析及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坑的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 1.0.3 建筑深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深基坑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降排水条件、 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工期条件等因素,并应结合工程经验 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4 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基坑 construc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2.1.2 风险控制 Risk control 为减少或降低深基坑安全风险损失所采取的处置对策、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 2.1.3 基坑支护 retaining of construction pit 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2.1.4 基坑侧壁 side of foundation pit 构成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2.1.5 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1.6 支护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支挡或加固基坑侧壁的承受荷载的结构。 2.1.7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service life 设计规定的从基坑开挖到预定深度至完成基坑支护使用功能的时段。 2.1.8 支挡式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以挡土构件和锚杆或支撑为主要构件,或以挡土构件为主要构件的支护结构。 2.1.9 锚拉式支挡结构 anchored retaining structure 以挡土构件和锚杆为主要构件的支挡式结构。

基坑工程安全控制

建筑施工安全控制 1、确定项目的安全目标:按“目标管理”方法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系统内进 行分解,从而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目标,实现全员安全控制。 2、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用技术手段加以消除和控 制,并用文件化的方式表示,这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进行工程项目 安全控制的指导性文件。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和实施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设 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沟通和交流信息、通过安全控制使生产作业的安全状况处于 受控状态。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包括安全检查、纠正不符合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修改安全技术措施。 5、持续改进,直至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 一、基坑工程安全控制 1. 应采取支护措施的基坑(曹) 2. 基坑深度较大,且不具备自然放坡施工条件。 3. 地基土质松软,并有地下水等。 4. 基坑开挖会危及临近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与使用。 二、基坑支护的主要方式 简单水平支撑:钢板桩、水泥土桩、钢筋砼排桩、锚杆、地下连续墙、原状土放坡、桩墙加支撑系统等。 三、基坑周围环境监测 1.基坑地形的变形监测 2.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监测

3.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等 四、地下水的控制方法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积水管沟明排、管井降水、等 1、 基坑坍塌发生以前的主要迹象 1基坑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排桩、挡土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2、 基坑破坏的主要形式 1支护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足 2支护埋置深度不足,导致基坑隆起 3止水帷幕处理不好,导致管涌 4人工降水处理不当 3、 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1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出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2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支撑等)的实际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4控制基坑支护与降水、止水帷幕等施工质量,并确保位置正确 5控制基坑支护、降水的施工顺序 6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底隆起、坑外地下水位变化和地表沉陷等7控制坑外建筑物、道路和管线等的沉降、位移 八、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设置临边防护,及上下通道。 脚手架安全控制 1、 脚手架安全控制要点严格按JGJ59—2011执行

基坑支护等级规定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 法》的通知 创建日期:2009-7-21 信息来源:法规处文号:成建委发[2009]494 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结合近年来我市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对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02]712号)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2、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

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新版)

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新版) Business leaders cannot lack safety awareness. Only when the company strengthens its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can the personal safety of workers be guaranteed.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新版) 一、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纪律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可穿拖鞋、高跟鞋,严禁打赤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严禁车辆超载滥载,严禁超速行驶;起重安装严禁超负荷作业。 7、施工机械、电气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动。

8、施工现场宿舍、仓库、工棚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施工人员必须履行消防救灾、抢险的职责和义务。 9、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10、进入施工现场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未经主管领导签字,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二、施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班组每周一开展一次安全学习(活动),班组负责人负责主持,并做好学习记录。 2、班组每天开工前开展班前交底会,负责人向施工人员交代当天的任务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班前会应简短,尽量几句话把需要说明的事情交待清楚即可结束。 3、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中的机具、材料、垃圾等要分类集中堆放,保持现场整洁、有序。每天工完要清理场地,把当天的施工垃圾集中运走;现场无用的土堆应整平或运走。 4、在施工场地周围树立醒目的告示牌,防止非生产人员进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支护工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施工方法,它包括地下连续墙、排桩支护、重力式档土结构、喷锚支护结构和组合式支护结构等形式,其施工过程极易发生坍塌伤亡事故。建设部《建筑工程预坊坍塌事故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基坑支护是多发事故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组织,确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也明确规定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否则该项为“零分项”。因此加强基坑支护工程技术安全措施至关重要。 1 基坑坍塌的常见原因 1.1 坑壁的形式选用不合理 基础施工时,坑壁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坡率法,即自然放坡;二是采用支护结构。实践证明,基坑坑壁的形式直接影响基坑的安全性若选用不当会为基坑施工埋一隐患。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过多考虑节省投资和缩短工期,忽视对坑壁形式的正确选用,从而出现坑壁形式选用不当。 在大多数工程中,由于采用坡率法比采用支护结构节省投资,因此,这种方式常被施工单位作为基坑施工的首选形式。但坡率法只能在工程条件许可时才能采用,如果施工场地有限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坡率或者地下水丰富、土质稳定性差,一般不能考虑坡率法,否则,容易出现隐患,造成坑壁坍塌。当不具备采用坡率法的条件时,应对基坑采用支护措施。成都地区常用的支护结构有土钉墙支护、喷锚支护、混凝土灌注支护等。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所处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条件以及工程施工工艺要求对支护形式进行合理选择、设计,若为节省资金仅凭经验确定支护形式,很可能达不到支护的目的,同样容易出现坑壁坍塌的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对这种坑壁,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效果更为理想,安全性更高。 1.2 坑壁土方施工不规范 一些施工单位在基坑施工中,不重视施工管理控制,随意更改施工设计,违反技术规范要求也是带来基坑施工隐患,造成坑壁坍塌的主要原因。 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用坡率法时坡率值不足。当工程条件许可时,基坑施工一般采用坡率法。但采用坡率法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搞好基坑施工的坡率控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常常因为土方开挖时坡率控制不好或地勘资料不准确,造成开挖深度大于预计深度,出现基坑坑壁坡率小于设计值的情况,使基坑坑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最容易出现坑壁坍塌;二是支护结构施工时未按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在进行土钉墙支护或喷锚支护结构施工时,按照规范要求,应根据土钉或锚杆的排距分层开挖,开挖一层土方后立即进行支护,待支护结构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开挖下一层土方。但现场施工时,常因土方开挖作业与护壁施工未紧密配合,土方挖运速度,坑壁直立土方大面积长时间裸露,为坑壁坍塌创造了条件。 1.3 对地表水的处理不重视 基坑施工的“水患”一是地下水,二是地表水。由于地下水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基础工程的施工并对基础坑坑壁的稳定性造成威胁,因此建筑工程相关各方都对地下水的处理非常重视,从勘察、设计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均能得到保证。现在,成都地区普遍采用管井降水,降水效果良好,有效地消除了地下水对基坑坑壁的不良影响。另外,地表水对基坑坑壁稳定性的作用同样影响很大。地表水可分为“一明一暗”两种情况“,明”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内地面可能出现的地表水,如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暗”主要是指基坑周边地面以下的管网渗漏、爆管等产生

第1章基坑工程安全技术

第1章基坑工程安全技术一、单选题 【问题】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业务范围()。(分值: A、不限 B、开挖深度15m以下 C、开挖深度18m以下 D、开挖深度12m以下 【答案】D 【解析】具体各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业务范围是:一级资质,不限;二级资质,开挖深度15m以下;三级资质,开挖深度12m以下。 【问题】2、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应由()委托。(分值: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答案】A 【解析】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问题】3、基坑工程前期工作涉及的单位和与建设工程周边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是前期工作的主导单位。(分值: A、建设单位 B、勘察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答案】A 【解析】前期工作涉及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与建设工程周边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是前期工作的主导单位。 【问题】4、在深基坑周边上述距离范围内,确需搭设办公用房、堆放料具等,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进行特殊加固处理,加固方案应当()。(分值: A、经原专家组论证 B、再组织新的专家组进行论证 C、另行组织个别专家进行论证 D、以上三者 【答案】A 【解析】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按照书面意见书要求做相应特殊加固处理。加固方案应当经原专家组论证。 【问题】5、工程施工()在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达到国家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时,应当长驻施工现场,随时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技术问题。(分值: A、总承包单位的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B、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C、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D、以上三者 【答案】A 【解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时,应当常驻施工现场,随时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技术问题。 【问题】6、基坑施工过程中,对土钉墙,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

安全等级划分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1页共3页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及规模 危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基坑(槽)土方开挖 深度不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槽)土方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 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高边坡处理 高度6m以上(含6m) 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 滑坡体处理 3 桩基础、挡墙 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 程 桩基础、沉井基础工程 陆上或内河 外海 人工挖孔桩 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内河水深5m以上外海 4 桥梁工程中 的梁、拱、柱 等构件施工等梁、拱、板等构件(含钢结构)安装跨径36m内 跨径36m及以上 跨径20m内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跨径20m及以上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墩、柱、塔施工 高度超过5m(含5m) 高度超过15m(含15m) 桥梁悬浇、悬拼施工(含挂篮)桥梁转体、顶推施工 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施工斜拉桥、悬索桥的塔、索施工 跨线桥梁的施工 跨二级及以下公路 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铁路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施工隧道出渣、运输

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隧道初期支护 B 竖井、斜井、辅助坑道施工 B 预应力锚杆施工 B 隧道围岩突变区段的掘进施工 B 隧道洞口、明洞施工 B 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 A 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常见问题处理等 A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2页共3页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及规模 危 6 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水上平台作业,孤岛作业、船舶调谴和拖航作 业等 内河外海 陆用施工机械与驳船组合作业 边通航、边施工作业通航航道在四级以下 通航航道在四级及以 上 港口、码头大型设备的安装与拆除 受台风、洪水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较大区域的施工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 凝土浇注等水下打捞、拆除、焊接等作业 外海水下工程施工 8 爆破工程所有涉及爆破的分部、分项工程 9 大型临时工程 中的大型支 架、模板、便 桥的架设与拆 除;桥梁、码 头的加固与拆 除 大型支架模板的架设与拆除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5m及以上;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

第一篇基坑工程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第一篇基坑施工全过程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编制依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 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2 1. 基坑工程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基坑工程安全隐患产生的危害及危险源辨识:建筑基坑工程从地质勘查开始必须详细了解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地下设施,根据结构设计对基础的埋深采取边坡稳定的具体措施,包括有自然放坡和边坡支护。考虑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季节等因素,对建筑基坑会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分析。 基坑边坡坍塌:主要指基坑壁的失稳坍塌,经常发生在基坑土方开挖过程、支护过程中或由于基坑土方完成后边坡上部增加的不可控荷载而产生边坡坍塌,导致邻近建(构)筑物、设施的倒塌、倾斜,

造成施工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基坑坍塌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安全隐患:地质勘查不详细,未深度了解掌握实地地质土层及水文资料,在基坑边坡设计中确定的自然放坡或支护结构类型不合理。 治理措施:基坑开挖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地质勘查报告资料,依据岩土地质勘察报告给定的岩土物理指标、水文地质指标为依据,在基坑开挖前应进行边坡稳定计算,以地勘报告提供的滑移参数,对基坑自然放坡有困难的部位应进行支护设计和施工。 安全隐患:基坑土方开挖作业前,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周边地下设施详细资料或无基础设施资料,项目经理部未对基坑所在开挖地基坑周边地上、地下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对基坑周边邻近建(构)筑物的基础埋深、地下各种管线(沟)的分布现状、埋深及距基坑的距离了解不清,或根本就不了解,对基坑所在开挖地的地勘报告未认真学习,不了解当地的岩土地质、地下水等情况。 治理措施: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对拟建工程周边地下、地上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清楚基坑周边邻建(构)筑物的基础埋深、地下的各类管线的分布现状、埋深,及距基坑的距离。学习该拟建工程的地勘报告,了解当地的岩土地质、地下水等情况。安全隐患: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作业前,施工单位未编制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专项方案,或编制的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方案没有针对性。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边坡坡度稳定性未计算,需做支护的工程未进行边坡支护专项设计和图纸审查。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及常见支护形式

编号:SY-AQ-0625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及常见支护 形式 Classification of foundation pit safety level and common support forms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及常见支护形式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根据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对变形的适应 能力和基坑工程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基坑工程划分为 三个安全等级。即一级、二级和三级深基坑工程,其对应的重要性 系数分别取1.1、1.0、0.9。 一级 ★周边环境条件很复杂 ★破坏后果很严重 ★基坑深度大于12m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 ★地下水水位很高、条件复杂、对施工影响严重 二级 ★周边环境条件较复杂 ★破坏后果严重

★基坑深度小于等于12m,大于6m ★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 ★地下水水位较高、条件较复杂、对施工影响较严重 三级 ★周边环境条件简单 ★破坏后果不严重 ★基坑深度小于等于6m ★工程地质条件简单 ★地下水水位低、条件简单、对施工影响轻微不同基坑支护技术的适用范围 常见支护形式 1.钢板桩这种建筑施工技术是一种相对比较简单的支护的设计方法,而且投资比较低。这种设计方法通常用于软地层。 2.地下连续墙这种墙体结构的设计能够有效地提高整个建筑的刚度,提高整个建筑的防渗性。此结构通常情况下,用于软粘土及沙土等各种地质结构比较复杂的施工环境中。

1、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前言 1、基坑坍塌,往往会造成作业人员的群死群伤,是施工现场群死群伤三大危险源之一。 2、工程体量越来越大,基坑越来越深,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 3、一旦出事,除施工现场受影响外,往往殃及周边的建(构)筑物、管线、市政设施,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影响大。 从全国和我区的安全看,致使基坑坍塌的因素有技术方面的,也有管理方面的。 从技术角度来看,目前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都是齐全的,但对基坑工程而言,许多房建勘察、设计和施工队伍甚至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越来越大、越来越深、越来越多的基坑工程还是比较陌生的。 因此,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必要将各地以前实施的五花八门的管理办法和程序统一到一个标准化的管理程序,对涉及工程的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审图、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及审核批准、施工和监理、验收、监测等多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以堵塞可能出现的安全纰漏。 只有管理到位,技术保障措施方可得到落实,基坑工程的安全方可得到保障。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定本标准,以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措施保障基坑工程的安全。 本标准是关于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的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基坑(简称基坑)工程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方案的制定及审核批准、施工和监理、验收、监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深度和危险程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的房屋基坑和市政设施基坑和市政设施基坑的开挖、支护和降(止、排)水。 对建筑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49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JGJ7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12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DBJ/T45-002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建筑基坑 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所开挖的坑或槽。 3.2深基坑 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5m,或开挖深度不足5m但现场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开挖后严重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道路安全的基坑。 3.3周边环境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的统称。 3.4基坑工程 为营造安全并适合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基坑,所进行的支护结构施工和挖除基坑范围内土体的工程。

基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最新版)

Companies want to improve production, safety is the top priority. The occurrence of unsafe accidents must be stifled in the cradle.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基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最新版)

基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最新版)导语:企业想要提高生产,安全问题就是重中之重。如果不具备安全管理条件,企业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想要企业顺利生产,就要不断更新安全技术,把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扼杀在摇篮中。 工程名称巴楚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单位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首先开挖后支付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 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4、在现场建筑物附近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械作业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机械作业;

5、沟槽、基坑支护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地下管线设施状况,掌握支护方法、设计要求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埋深等情况; 6、上下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其间距不大于50m,严禁攀登支护结构; 7、土壁深度超过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 8、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沟槽、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规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 10、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11、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重机械作业; 12、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忽合格;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正式版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基坑支护工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施工方法,它包括地下连续墙、排桩支护、重力式档土结构、喷锚支护结构和组合式支护结构等形式,其施工过程极易发生坍塌伤亡事故。建设部《建筑工程预坊坍塌事故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基坑支护是多发事故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组织,确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也明确规定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否则该项为“零分项”。因此加强基坑支护工程技

术安全措施至关重要。 1基坑坍塌的常见原因 1.1坑壁的形式选用不合理 基础施工时,坑壁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坡率法,即自然放坡;二是采用支护结构。实践证明,基坑坑壁的形式直接影响基坑的安全性若选用不当会为基坑施工埋一隐患。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过多考虑节省投资和缩短工期,忽视对坑壁形式的正确选用,从而出现坑壁形式选用不当。 在大多数工程中,由于采用坡率法比采用支护结构节省投资,因此,这种方式常被施工单位作为基坑施工的首选形式。但坡率法只能在工程条件许可时才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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