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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方工期索赔成功的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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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死价”工程合同索赔成功案例最新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包死价”工程合同索赔成功案例最新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例简介 1、签订合同: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某电建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与某电厂公司 (以下简称“电厂公司”)签订了《发电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发包 方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电建设公司,电建公司依照 施工合同和图纸履行了施工义务,电厂公司依约向电建公司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约定合同价款包死价,即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项目,按批准概算确定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项目的概算价8762万元作为合同价。 2、履行合同: 合同签订后电建公司严格按照电厂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全面履行了施工义务,并按约定将建成且经验收合格的两台机组分别移交给了电厂公司投产使用。 3、结算争议: 电建公司与电厂公司合同约定的概算价是当时双方当事人确定包死合同价 的依据,从而也确定了概算价下的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实物工程量。但在合同的实 际履行过程中,电厂公司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与签订合同时初步概算设计的工程量 存在根本的区别,施工图设计无论从工程量、工程范围、还是工程造价上都大大突 破了初步设计,合同原约定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因业主的变更,施工方电建 公司无法满足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如按施工图施工则势必要变更合同,而按合同约 定施工即无法按电厂公司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事实上,电厂公司的实际图纸等大量要求改变了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电建公司只好按实际施工图设计的新内容进行工 程建设施工,无条件满足发包方电厂公司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施工。 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结算合同价上出现了严重分歧:电厂公司 认为,既然合同是包死价,结算只能按照包死价进行结算;电建公司认为,合同虽 然约定是包死价,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包方已经变更了原来初步设计的工 程量等项目,改变了原来合同约定时的工程量等项目,届工程变更,应按照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工程量进行如实结算。双方故此产生结算争议。 在长达四年的结算过程中,电厂公司自己委托鉴定单位进行了单方审价,且要求在原包死的范围内审价,而拒绝按变更后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给承包方电建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无奈电建公司依据合同的约定,于2004年7月向仲裁委申请了仲裁。 二、案件仲裁过程 1、收集证据:该电厂工程从1999年9月开工,至2001年底竣工,结算工作一直 延续到2003年年底。在此期间,双方形成了大量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图纸会审纪要、工程联络单、项目部施工会议纪要、设备到货记 录、设备检验及交付使用记录、施工统计报表、工程量增减及其签证手续、质量验 收手续(中间工程、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付款 凭证等资料。由于此案是针对整个工程结算进行仲裁,工作量大而繁杂,资料的前期收集整理及后期的补充工作从2003年12月开始至2005年11月,历时近两年,先后动用了人员有50余人次,全力收集整理开庭证据及其它相关资料。 2、正式向仲裁委申请:2004年6月,电建公司正式就此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电厂公司随后提出反请求,双方涉案标的达一亿伍千万元。仲裁委受理双方的仲裁申请后,通知双方当事人举证,并于2004年11月12日第一次开庭就本案进行了审理。承包方举出变更的证据证明,施工图设计的实际工程量大大超出签订合同时的

网络图及工期索赔案例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定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d。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d。通过 相互的协调,编制了如图5-1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d; (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5d; (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d,窝工损失2万元; (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 d,损失12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答案:1、 (1)业主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因为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5d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问题2: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d;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d。合计12d。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元=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O元=3.0万元 合计:12.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d。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7×6000元=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元=3.0万元 合计:4.2-3.0=1.2万元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 案例1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 5月20日至5月26 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分析:

问题1: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2: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 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 3: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 4、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1.5月20日至5月26 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天。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6月10至6月12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3天。但无承包商的费用索赔。 4.6月13 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二级建造师索赔经典案例

几道索赔经典案例 例题1 [背景]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订立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50天。在合同中规定: ⑴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拖后1天罚款5000元。 ⑵分项工程发生工程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时,该分项工程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1.1)。 ⑶人工费为8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25元/工日,机械台班为5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综合费率为30%。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注意: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批准,不等于监理工程师要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案不当,进度控制失控造成的损失!]计划工期为150天。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业主提供的场地未能准备好,使工作A 和工作B 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20天和10天,由此造成人工窝工80个工日,机械闲置30个台班。[0=A TF ,30=B TF ] 事件2: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将工作C 原设计尺寸扩大,使其作业时间增加了12天,并由此造成增加人工80个工日,材料费5万元,机械台班增加20个。[60=C TF ]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 的工程量由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30003m 增加到40003m ,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天。该工作原综合单价为55元/3m [因为这里是一个综合单价,所以不另加综合费]。 [30=E TF ] 事件4:F 为一个基础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原勘察报告中没有说明的较深的软土层,施工方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配合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5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由设计单位对原基础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施工方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直接费8万元,因对F 进行地质复查和处理,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天,人员窝工6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0=F TF ] 事件5: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机械故障,使工作D 的作业时间延长了15天,由此造成人员窝工3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0=D TF ] 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采取了加快施工措施,使I 工作的作业时间缩短了12天,由于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为3万元。 最终工程完工,实际工期为183天。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建设工程相关案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缺陷、保修、索赔时效)

工期延误责任 案例1 最高院(2017)最高法民申2815号 争议焦点:由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是否必然导致工期延误? 法院观点:首先,依据广东装饰四川分公司在原审中举示的证据证明,案涉工程存在增加工程及设计变更的情形,但工程量增加及设计变更并不必然导致工期延长,广东装饰四川分公司也未在施工期间据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请求,应视为其同意按原约定工期执行。其次,广东装饰四川分公司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只能证明其要求支付工程款的请求,但不能证明其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也不能证明在符合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佳艺美庭公司拒绝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主张迟延交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应举证证明承包方已经符合支付工程款条件,且迟延支付工程款与工期迟延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案例2 最高院(2019)最高法民终589号 争议焦点: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欠款下,工期延误损失应如何认定?(合同中约定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无效) 法院观点: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延误违约金应计算为3288339.5元(31317519元×0.5‰/天×210天)。因《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该违约金不能当然被采纳。但因苏南公司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导致案涉工程工期延误并造成损失,苏南公司应向新城公司支付适当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于新城公司在苏南公司开始施工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对案涉工程肢解发包,存在过错,本院参照工期延误违约金的数额,酌定苏南公司、新城公司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工期延误损失责任,故,苏南公司应向新城公司支付工期延误损失1644169.7元。(工期延误损失依照双方的过错进行认定) 案例3 最高院 (2018)最高法民终1250号 争议焦点:承包人是否应当赔偿发包人因延期交房所造成的损失? 法院观点: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条约定,开工二个月内,嘉宇公司预付天晟公司2000万元工程款,但嘉宇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

关于工期索赔的报告

请业主对沥青路面摊铺给予适当补贴的报告 上海嘉金项目合同工期2006年4月15日~2006年6月20日,其中4月15日~5月10为封层施工期,5月11日~6月20日为沥青面层施工期。 我部进场以后,由于路基交接、塔闵路、民益路、跨铁路段断开等原因造成本标段沥青摊铺工期一再拖延,根据指挥部调整后的计划安排我部已于2006年8月29日圆满完成了本标段所有沥青砼摊铺任务,比原合同工期滞后70天。由于工期延长,我部机械费、人工费、后勤管理费、拌和厂租地费等也相应增加。以下为延长工期内各种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1、设备折旧费或租费 2006年6月21日至8月29日机械设备延期使用,根据不同机械设备进退场时间分别进行设备折旧费或租费计算,经计算延期内本项目机械设备增加的设备折旧费和租费共计1361620元。详细计算见附件。 2、人工费及后勤费用等 按照原合同,本项目人员工资费用只发生至6月底,由于工期延期我部必须支付7月和8月两月的人员工资以及增加租房等后勤费用。经对项目实际发生的工资发放金额和后勤费用统计,7月和8月共计增加人员工资和后勤费用557671元,详细计算见附件。 3、场地租费 我部场地原租期到2006年6月30日,每月租金40000元,后因整个工期滞后,我部不得将场地租期延期至2006年8月31日,增加租金2个月计80000元。 4、延期内总计费用

根据以上1-3项计算,因工程延期所造成的直接增加费用共计1999291元。 我部按照业主要求已经圆满完成了六标沥青摊铺任务,并且施工质量经委托试验检测单位检测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本项目投标时,我公司中标单价本身较低,利润很少,由于工期延长各种费用增加后本项目已处于亏损,请业主能够充分考虑我部的困难和已经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工期延长对我部成本增加的影响,给予我部适当的补贴,减少我部亏损。 东盟公司上海A5嘉金高速公路6标路面项目经理部 2006年9月10日

变更索赔工程量增加案例

变更索赔(工程量增加)-案例47 某小型水坝工程,系匀质土坝,下游设滤水坝址,土方填筑量876150m3,砂砾石滤料78500m3,中标合同价7369920美元,工期一年半。 在投标报价书中,工程净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施工开办费等)以外,另加12%的工地管理费,构成工程工地总成本;另列8%的总部管理费及利润。 在投标报价书中,大坝土方的单价为4.5美元/m3,运距为750m;砂砾石滤料的单价为5.5美元/m3,运距为1700m。 开始施工后,咨询工程师先后发出14个变更指令,其中两个指令涉及工程量的大幅度增加,而且土料和砂砾料的运输距离亦有所增加。承包商认为,这两项增加工程量的数量都比较大,土料增加了原土方量的5%,砂砾石料增加了约16%;而且,运输距离相应增加了100%及29%。因此,承包商要求按新单价计算新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并提出了工期索赔(见表14—5)。 表14-5 承包商费用索赔计算表 款的有关规定,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鉴于工程量的增加,以及一些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工期延误,经按实际工程记录核定,同意给承包商延长工期3个月。 2.报价总体分析: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额7369920美元,其中总部管理费及利润:7369920×[8/(100+8)]=545920美元 工地现场管理费: (7369920-545920)×[12/(100+12)]=731143美元 则每月工地现场管理费: 731143+18=40619美元 3.对新增土方40250m3,进行具体的单价分析: (1)新增土方开挖费用: 按照施工方案,用1m3正铲挖掘机装车,每小时60m3,每小时机械及人工费28美元。则挖掘单价为 28美元/60m3=0.47美元/n1’ (2)新增土方运输费用: 用6t卡车运输,每次运4m3土,每小时运送两趟,运输设备费用每小时25美元。运输单价为25/(4×2)=3.13美元/m3

工程索赔案例及答案讲解

[案例1] 某公司在北京地区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20000m2,开工日期为2001年6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3年11月20日。工程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开工,在结构工程施工到1/2时,甲方与承包商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楼外墙的玻璃幕装修项目、室隔墙砌筑项目,单独发包给专业公司施工,并支付承包商该项目价格的1.5%作为管理配合费使用,专业公司按承包商管理要求的日期进场,有关工程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专业公司。 承担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专业公司根据有关承包商的要求,于2002年4月20日进场施工,但是在进场后的2002年6月10日,该专业公司因甲方未按其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停工,承包商因外墙装修停工,原计划2002年10月20日开始的其他外墙施工项目无法进行。 外墙装修项目在2003年6月份才恢复施工。 在2002年5月20日,承包商按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室隔墙砌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求完工日期为2002年11月20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准时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多次返工,致使承包商的机电施工受到影响。直到2003年3月20日才合格地完成砌筑任务,致使机电项目施工拖延了5个月。 问题: (1)承包商是否可以因外墙装修项目停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经济损失索赔? (2)发包人是否可以向外墙玻璃幕装修单位因停工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为什么?

(3)因室砌筑进展缓慢,承包商是否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窝工索赔? [案例1]答: (1)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因为工期的延长和因工期延长引发的费用增加不是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 (2)发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施工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故不能对该施工单位进行索赔,而且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经济损失索赔。 (3)因室砌筑进展缓慢,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窝工费用损失索赔。 [案例2] 某公司新建住宅楼,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合同价款形式为可调价格合同,施工合同按1999年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为基础签署。 施工进度计划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规定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施工窝工时,窝工费用按原人工费、机械台班费60%计算。 在专用条款中明确6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按不可抗力因素处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报告之日起28d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索赔报告送达之日起28d后视为索赔已经被确认。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件: 1.因业主不能及时提供图纸,使工期延误20d,10人窝工; 2.因施工机械故障,使工期延误l0d,5人窝工; 3.因外部供电故障,使工期延误2d,20人窝工; 4.因下大雨,工期延误3d,20人窝工。 根据双方商定,人工费定额为32元/工日,机械台班费为2000元/台班。 根据上述约定乙方提出工期补偿35d,费用13056元(所有事件窝工费用及机械费用之和)索赔的要求。

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因为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施工条件明确、工程量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较低且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因口头形式协议无法举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二】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习题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承包人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d以内,应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A.14 B.7 C.28 D.21 2.下列关于建设工程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不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B.索赔按处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C.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d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D.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的14d内,承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A.业主方 B.第三方 C.承包商 D.合同中的一方 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顺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商可提出索赔。这种索赔属于()引起的索赔。 A.地质条件的变化 B.不可抗力 C.工程变更 D.业主风险 5.索赔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如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可分为()。 A.单项索赔和综合索赔 B.工期拖延索赔和工程变更索赔 C.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D.发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6.()是索赔处理的最主要依据。 A.合同文件 B.工程变更 C.结算资料 D.市场价格 7.下列关于索赔和反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A.索赔实际上是一种经济惩罚行为 B.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时性 C.只有发包人可以针对承包人的索赔提出反索赔 D.索赔单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二、多项选择题 1.建设工程索赔按所依据的理由不同可分为()。 A.合同内索赔 B.工期索赔 C.费用索赔 D.合同外索赔 E.道义索赔 2.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成立的条件包括有()。 A.由于业主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 B.由于工程师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 C.由于分包商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 D.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 E.提交了索赔报告 3.承包商可以就下列()事件的发生向业主提出索赔。 A.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被迫停工 B.施工机械大修,误工3d C.材料供应商延期交货 D.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E.设计图纸错误,造成返工 三、案例题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一、索赔案例背景资料 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0米华利路,西面为20米规划路,南面为10米规划路,商住楼为1栋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2004年5月结构封顶,6月份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xx股份公司为外地首次来广州施工企业,不了解广州当地价格水平,同时也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与业主差别较大,最终xx股份公司选择退场,业主重新选定xx建安公司进场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终诉诸于法律。 二、案例分析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

失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其次,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定夺。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钢材价格上涨要求索赔,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价款与支付中有以下结算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 万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4、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超过±2%时及增加工程(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一范围的工程)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XX工程,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1、工期延长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中断索赔,4、工期终止索赔,5、工程加速索赔,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 元××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工程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报告书 xxx有限公司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116年11月25日,由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xxx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签署了土建(基础土方、结构、门窗、防火门等各种门、屋面、保温、地下室、公共部位的装饰装修等、室外 附属道路)、钢结构制作、安装;水电安装[含水、低压电、消防(含卷帘门)、通风弱电、室外附属安装内容等,(不含电梯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幕墙(含外 铝合金门窗)等承包合同,该工程设计为现浇结构框架4层、钢框7层、钢排架 1层,总建筑面积14010㎡。合同工期为24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在施工合同签署后,我司按照合同相关内容于合同签订后次日即进场施工,并搭设临时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临时道路及文明施工 的必要设施设备,并加班加点在2016年12月10完成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内容。在此期间我方多次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5提供地下管线图纸及全套施工图纸,以便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并组织施工人员的配备,及工程开工的备案手续,但贵方于2017年1月12日 仅提了办公楼、综合楼、成品车间1、编织袋库、机修配电房、休息室、淋浴 房的图纸,圆筒仓图纸于2017年经多次变更后于2017年12月20日才提供,其最影响总工期的关键图纸主车间1及原料车间1图纸于2017年2月26日才 提供,基于此事我公司专门成立了工程开工前期施工项目部,委派王xxx为本 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xxx项目副经理现场前期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

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前期施工建设,在正式开工前按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以xxx为项目经理的精干领导班子从技术和管理服务水 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合同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 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佰万元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 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16年12月下旬所 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7年1月23日春节前,经全体工人加班加点已完成办公楼、综合楼、消防水池、编织袋、机修配电间、成品车间等全部基础施工,但由于圆筒仓变更虽经加班加点施工仍至原计划进 度延期了1个月的进度,在2017年2月10日春节后我项目部为弥补滞后的进度,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2016年度12月工资待遇, 且保证月月兑现,并承担民工单边路费伙食供给制的许诺下,从千里之外的安徽、四川、河南等地选聘了几百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江苏苏北等地招聘了部分 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17年2月14日,已招聘民工达7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80余人,现场已到工人80,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与民工承诺 如不能如期开工所有人工费及伙食费均按时支付。2016年12月31日前,我公司xxx有限公新建厂区项目部与所有劳务作业分包小组均签订了劳务合同索赔事项概述:2017年2月13日,当我司准备春节后开始投入大量工人赶工时,由于贵公司对质监、安监备案手续及开工许可证至今尚未办理不能继续 施工故贵方于2017年2月14日对我公司傲农项目部下达了停工通知,致使我 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

工程索赔报告书实例

工程索赔报告书 (某某)工程索赔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06年4月,乙公司参与了由甲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某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671.121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12302.84㎡。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2006年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06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06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2005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2000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06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006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4.1承包方工期索赔案例分析 4.1.1项目情况 A公司是一上市公司,在上海地区准备新建一座智能化办公楼,供集团办公使用,建筑总面积达150000m2,通过严格的招标程序,在激烈的竞争当中,A 公司选择了B公司作为项目的中标方。并且A公司和B公司进行了合同的签订,项目的开工日期是2007年7月1日,竣工时间为2010年7月1日,工期为三年。双方的合同中就索赔问题进行了约定: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提供的设计图纸或者发包人的设计图纸没有符合项目的建设规定,导致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先规定的合同款时,影响工程的进度,导致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这是通过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对于因发包人的自身原因出现的问题进行的双方规定。工程合同进行了约定,在工程开工六个月后,发包方需要像承包方提供工程大楼外围绿化图纸。并且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了,外围绿化方案承包给第三方专业绿化工程公司进行,按照承包方的工程进度进行绿化工作,在开工后8个月后进行工程建设,所需费用由承包方给予支付,绿化公司需配合好承包方。 4.1.2项目事件 按照合同约定发包方于发包方在2008年1月1日提供工程大楼外围绿化图纸设计方案,但是2008年3月前,图纸设计方案没能够及时提供过来,导致了承包方的工程相关进度不能够进行,大楼的第一阶段施工周期进行了延长,绿化工程公司因为承包方的施工方案没有确定,绿化设计工程没有能够在约定时间内进行。B公司作为承包方和专业绿化公司进行了对于A公司发包人的工期费用索赔。在2007年6月1日承包方按进度,对大楼底座地基进行夯实和技术设计要求地基项目进行现场作业,周期为一个月,2007年7月1日验收,由于地基设计项目的技术设备故障,导致了承包商的地基建设周期受到影响,直到2007年9月1日才结束。承包方就这一事件对发包方A公司提出了工期与费用增加索赔。

索赔案例分析

六、索赔案例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筑面积100余万m 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 表4 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 表5

3.索赔费用计算 ⑴人员往来机票费。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 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 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

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 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 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 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 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 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延期次数)+新办理居住证费用+(延期费用××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⑷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的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延期后工程维修金利息按剩余工程营业额的5%的维修金额及延长期(工期延长天数的一半)计算。维修金推迟支付利息索赔计算公式为: 合同规定完工结束时剩余工程营业额×5%(维修金)×18%(年利率)×延长期(年)=维修金推迟支付利息 合同完工期内维修利息索赔计算式为: 合同期结束时已完工程营业额×5%×18%(年利率)×延长期(年) 拖欠工程进度款利息,按业主认可的工程进度款额及实际天数计算。此项索赔额总计为2931159埃磅。 ⑸防火、防盗保险费损失。埃及政府规定,每年必须对工程进行防火、防盗保险。工期延长,防火、防盗保险次数就要相应地增加,给中建公司造成了损失,此项索赔金额总计为300944埃磅。 ⑹人工费上涨,各项项目剩余工程所需日数如表6所示。 表6 32201 122608 萨达特城2000套3935151 976532 萨达特城二区761397 玛利娜旅游村 289725 此项索赔金额总计为:6746575埃磅。具体计算分三部分情况: ①十月六日城3000套和萨达特城4000套,在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为: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 ②萨达特城2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在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第一年60%,第二年40%; ③萨达特城二区在工程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20%,第四年10%。 则人工费上涨计算为 n AQDCB )%Σ(=××%×i i 1i=1 A——人工费上涨费(埃磅)式中; 1 Q ——某项目剩余工程量所需工日数(工日); D ——每天人工工资平均数(埃磅); C——第i年完成剩余工程量比例( %);i

国际工程索赔案例

国内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施工用的设备:塔吊系承包商租赁的,租赁费为150元/台班,台班费为234元/台班;混凝土搅拌机和砂浆搅拌机均系承包商自有机械,台班费分别为:55元/台班和24元/台班,折旧费分别为25元/台班和10元/台班。人工费:20.15元/工日,其中窝工人工费为10元/工日。工程总价:1500万元,履约担保额以工程总价的10%计,银行保函手续费为6‰,管理费率:15%,利润率:5%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水、停电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通知,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计算书的主要内容有: 工期索赔 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4日停工,计14天; 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停工,计4天。 总计要求顺延工期21天。 费用索赔 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14×234=3276(元);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 一台砂浆搅拌机:(3+4)×24=168(元) 小计 4214 元; 窝工人工费: 扎筋:35(人)×20.15×14=9873.50(元) 砌砖:30(人)×20.15×3=1813.50(元) 抹灰:35(人)×20.15×4=2821(元) 小计14508元; 保函费延期补偿:(15000000×10%×6‰/365)×21=517.81(元) 管理费增加:(4214+14508+517.81)×152885.97(元) 利润损失:(4214+14508+517.81+2885.97)×51106.29(元) 费用索赔合计23232.07元。 问题:请你以工程师的身份对承包商索赔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和计算,并作出相应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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