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安立公司干扰分析解决方案及案例汇编(超详细)

安立公司干扰分析解决方案及案例汇编(超详细)

安立公司干扰分析解决方案及案例汇编(超详细)
安立公司干扰分析解决方案及案例汇编(超详细)

某电厂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某电厂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目录 案例1:2013年11月4日1#炉非计划停运事故 案例2:2013年11月18日1#机高压油泵故障事故 案例3:2013年12月20日输煤系统回转筛故障事故 案例4:2014年1月6日1#机运行异常停运事故 案例5:2014年1月18日2#炉一次风机溜瓦的事故 案例6:2014年1月19日1#炉2#引风机冷却水箱壳裂的事故案例7:2014年1月23日1#机自动主汽门垫破损的事故 案例8:2014年1月27日1#炉发生爆管的事故 案例9:2014年2月16-17日1#机真空防爆膜破损的事故案例10:2014年3月7日1#机停运的事故 案例11:2014年3月21日1#机停机的事故 案例12:2014年3月23日1#机停运的事故 案例13:2014年3月23日综合泵房积水的事故 案例14:2014年3月29日2#炉停运的事故 案例15:2014年4月4日2#炉渣仓满库 案例16:2014年4月7日2#炉因断煤停运 案例17:2014年5月8日2#炉结焦停运 案例18:2014年6月11日1#机炉停运 案例19:2014年7月5日2#炉启运后停运 案例20:2014年7月6日2#炉启运失败结焦 案例21:2014年7月21日2#机解列 案例22:2014年7月26日2#机解列

案例23:2014年7月29日2#机解列 案例24:2014年8月6日2#机解列 案例25:2014年10月5日2#炉3#给煤机故障停运 案例26:2014年10月15日2#炉、1#机停运 案例27:2014年11月8日甲侧碎煤机故障停运 案例28:2014年11月12日输煤系统2#皮带断裂 案例29:2014年11月16日1#炉排渣皮带停运 案例30:2014年12月15日2#机启机失败 案例31:2014年12月17日制粉车间水淹2#磨粉机 案例32:2014年12月21日1#炉炉内泄漏停运 案例33:2015年1月14日3#皮带停用 案例34:2014年2月3日-6日2#炉烧正压导致压火 案例35:2015年2月4日脱硫系统真空泵故障停运 案例1:2013年11月4日1#炉非计划停运事故 一、事故经过 11月4日新电厂1#机炉运行,经新旧电厂联络线117开关-115开关经后庄站至灵北站与系统并网,发电负荷为23000KWH。14时20分该炉出渣提斗机故障导致1-3#冷渣器停运,紧急安排老厂出渣工利用三轮车排渣;20时30分以后,该炉2#、3#、4#输煤皮带接连出现断煤现象,同时各运行主要参数(汽温535℃、压力7.53MPa、左右床床温738℃、742℃)开始持续下降,床压、含氧量则持续上升,实行降负荷运行;断煤现象未能得到有效缓解,21时18分该炉床压达15KPa、含氧量为20%,汽温358℃、压力2.86MPa、左右

公司法名词解释简答题归纳汇编

1、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管理、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股权式合营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独资企业):将其定义为依照该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有限合伙企业: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 5、退伙:是指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使其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和事实。 6、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 7、一人公司:依据我国《公司法》的架构设计,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8、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9、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由50个以下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0、股份有限公司:也称为股份公司,是指由数量较多的股东所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股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12、资本确定公原则:要求公司成立时,公司的资本额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且要高于或等于法定最低资本额,全体股东应一次性足额募足全部资本,公司才可以成立。 13、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表示股东地位和股东权利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 14、授权资本:又称核准资本、设定资本和名义资本,它是指在公司章程上已经明确规定即授权董事会发行的资本总额,但不一定是实际发行完毕的或公司实际收到的资本,它表明了公司资本发行的最大空间,在公司实数收到前仅为名义的存在。 15、新股发行:是指公司在存续期间为充实和扩大资本而进行的股份的发售行为。 16、可转换债券:是指专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依约定办法可变更为公司股票的债券。 17、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8、共益权:也称为集体股东权,是指股东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需要与其他股东合作才得以行使的权利。 19、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如果持有一定数量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召集股东大会的请求,但董事会不启动召集程序,少数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召开会议。 20、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有实体的,也有程序上的,有财产方面的,也有身份关系方面的。 21、股东表决权: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作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违章清理设备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11月16日7时30分,某公司副厂长韩某安排黄某、胡某、吕某三人一组搅拌混凝土,黄某操作搅拌机,胡某配料、吕某清理水泥管道,上午工作基本完毕。下午上班后,吕某与胡某两人在搅拌机下方挖土盖水泥管 [事故经过] 11月16日7时30分,某公司副厂长韩某安排黄某、胡某、吕某三人一组搅拌混凝土,黄某操作搅拌机,胡某配料、吕某清理水泥管道,上午工作基本完毕。下午上班后,吕某与胡某两人在搅拌机下方挖土盖水泥管道,黄某清理粘在搅拌罐内的混凝土,清理完搅拌罐的一侧后,准备清理另一侧,黄某未离开搅拌罐。14时左右,吕某发现搅拌机在转动,黄某被搅拌轴及搅拌叶片卷入搅拌罐中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黄某违章作业,按开关按钮转动搅拌轴时未离开危险区域,不慎被卷入搅拌罐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 [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一是对搅拌机等机械要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专门操作,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二是要完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要加强安全教育,有效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违章带电排障被拉丝机绞进身亡 2004年2月2日9时45分左右,江都市神力冷拉型钢有限公司冷拉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事故经过2004年2月2日7时30分工人开始上班。上班后,车间主任朱志平对在岗员工进行 2004年2月2日9时45分左右,江都市神力冷拉型钢有限公司冷拉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

事故经过 6mm的圆钢。他操作拉丝机将第三盘圆钢快要拉完时(每盘约150公斤),发现拉丝机运转不正常,判断机械有故障。他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和断电停机措施,就伸手排除拉丝机故障,不小心其左手、右手和上半截身子被卷进拉丝机。9时45分左右,冷拉车间工人蒋某到拉丝机旁拿工具箱时,发现邵某被绞死在拉丝机上。他立即切断电源,并随即喊来几个人,用大铁剪把钢丝一道道剪断后,救出邵某。邵已经死亡。 6.5mm圆钢拉成2004年2月2日7时30分工人开始上班。上班后,车间主任朱志平对在岗员工进行分工,冷拉车间共有9人在岗,其中盘圆拉丝工1人,其他人员都在冷拉大车间工作。拉丝工邵某操作型号为JZQ650的卧式拉丝机,工作程序是把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拉丝机操作工邵某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神力公司2003年1月制定《卧式拉丝机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是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开关部位启动开关,碰到特殊情况立即停机;设备正常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近滚筒,更不允许用手摸拉制的钢材。拉丝工邵某于2003年3月是经公司招聘熟练工种被录用的,招工时据邵某本人介绍曾在浙江干拉丝工已有10多年。事先没有断电关机,在处理拉丝机故障时,他不该伸手排除故障,不小心将身体被拉丝机绞进致死。 间接原因 1.拉丝机定位不合理。正常生产时,车间里的噪声比较大,把拉丝机定位在最南边2间厂房里,中间又有一道隔墙,拉丝机又是一个人独自生产和操作,一旦有异常情况,其他人不易及时发现。 2.执行操作规程不到位。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深入人心,工人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针对生产中出现的事故隐患组织工人经常学习和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3.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安全防护措施上没有采取隔绝的措施,如果装设防护栏并用锁加以控制,使操作人员无法擅自进入拉丝机和电机卷筒部位。 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网络,明确专人抓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1X年)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学习(2016年) 4(三)班

摘要:船舶工业是综合工业之冠,以下列举近年来船舶建造中各类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造船修造既有高空作业、闷舱室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同时又使用油漆、乙炔、液化气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属于高风险的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概括起来存在着“低、快、多、少、乱”五大特点。一是科技含量低。造船企业不仅建造周期长,而且工种多、工艺复杂,生产手段主要以手工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希望能从中吸取教训。 事故案例一: 高处坠落事故 1.xx车间电工xx伟,40岁,在技改施工现场爬上角钢支撑架安装电灯泡,装完下架时将支架踩落掉下地面,造成腰椎1#骨折,左跟尾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 伟作业时没搭设好梯子,也没有系挂安全带,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属于违章操作; 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角钢支撑架本身就焊接不牢(虚焊)。 2.土建队工人xx林,在工作时抄近路从xx车间回收费料石棉瓦屋面上通过,不慎踩烂石棉瓦从房顶上摔下,造成双手腕骨折,左膀滑裂。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xx林安全意识太差,为了贪图方便,严重违章,负事故全部责任。生产部安装队焊工xx勤,33岁,在综合分厂白肥厂房上安装氟洗涤塔时,踩烂石棉瓦后连带折断的锈蚀屋架,坠落地面,臀部着地,造成髋部左耻骨、坐骨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勤作业时没搭设梯子,没有系挂安全带,更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即上房顶作业,属于违章作业,承担事故直接责任。

事故案例二: 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xx船舶工程部,指派电焊工xx华(男,27岁)配合铜工李××到船上分油机间进行管子移位工作。xx华将焊接电缆拉到分油机间,在将焊钳端的接头拧入焊接电缆螺纹接口时,发现拧入不到一个螺距便卡住,任凭怎么使劲也拧不进去,他用焊钳在分油机甲板试了试,发现有电,并不影响焊接,再加上改样工作比较急,因而也没再去想螺纹接头不牢的事了。李XX负责拆装管子并重新给马脚定位,而xx华则负责焊新马脚。靠门口的几个马脚焊好后,两人已经大汗淋漓,身上的工作服也已湿透。xx华准备将焊接电缆拖到靠舷侧的位置,以便继续焊余下的马脚。此时,铜工李××到机舱借葫芦。在xx华往里拉电焊电缆时,焊钳与焊接电缆的接头突然脱落,带电一端掉在分油器上的紫铜管上。与此同时,xx华人因失去平衡扑倒在已带电的铜管上,胸口汗湿的衣服触及带电紫铜管造成触电。当铜工李××返回分油机间发现xx华触电后,急忙进行抢救,但终因脑缺氧时间过长,xx华于两个星期后在医院死亡。 二、主要原因

新公司法笔记(精华版)汇编

学习--- 好资料 公司法》笔记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独立享有财产权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自已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以及场所 二、公司是社团法人具有社团性 社团法人是以社员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公司的社团性主要表现为它通常要求2 个或2 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 三、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公司权利能力于公司成立之日产生,至公司终止之日消灭。公司签发营业执照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2、公司注销登记之日,即为公司法人资格终止之时,也就是公司权利能力丧失之时。 3、权利能力的限制 1) 性质的限制除了专属于自然人基于性别、年龄、生命、身体、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不能承受外,公司作为拟制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不再受性质的限制。公司可以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公司可以作为其它公司的董事,可以成为资合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成为其它公司的有限责任股东,还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 2) 经营范围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其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才产生公示效力。 3) 转投资的限制 必须以责任有限、互不连带为原则。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4) 借贷的限制只能向银行代款,企业之间不能拆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5) 担保的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包括公司的股东、其他自然人、其他法人)提供担保的。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要求: A.首先,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应依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 出决议;否则,无效。还必须遵守章程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无效。 B.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否则,无效。 (公司章 程不得做出相反规定) 6) 公司举债的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7) 设立中的公司不得享有法人的权利能力,解散后的公司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总公司与分公司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该责任不是连带责任,因为连带意味着双方是平等主体,连带责任的前提是连带责任人之间相互独立。 2、分公司可以自已的名义独立订立合同,也可以自已的名义参加诉讼。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授权范围内提供的保证有效,但职能机构不可以作为保证人,以其名义出具的保证合同无效。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 1、母公司的最根本特征不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是否参与子公司的业务经营。子公司分 学习--- 好资料 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如果一个公司通过拥有另一公司的相对多数股份而能够对其加以实际控制,或通过协议实际 控制另一公司经营,则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 3、母公司作为控股公司,一般需持有50% 以上的股份,但母公司往往无须持有半数以上的股份即可取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六、公司的股东 1、股东权利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请求召股东大会权利,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违法决议诉讼的权利等。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一、支架运输车侧反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3月2日下午5点30分左右,为了准确掌握**矿4800支架的重量,销售处安排配货站一大货车从三分厂拉着一个支架去*村镑房过称,在过完称回来时由于速度过快,在向!!公司大门拐弯时,支架向左侧翻下,幸好当时附近没有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二)、事故的原因 1、车速过快,转弯急。驾驶员明知道车上所装货物没有固定仍快速行驶,当时**矿来验收支架的张科长和我公司销售处的***副处长也在车上,曾提示驾驶员要慢点开,但驾驶员不听,到转弯时也不减速是造成这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2、驾驶员王某酒后驾车是造成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3、运输合同中明确规定支架装车时三分厂负责提供防滑板并把支架吊到车上,由运输方负责装车位置、方向及支架的固定。装车人员曾提示垫上防滑板,由于驾驶员不让,装车人员也没有坚持。驾驶员没有固定支架就把支架拉走了这也是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4、配货站老板安排车时没有见到驾驶员,不了解驾驶员当时的情况就安排来拉支架,驾驶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车辆协调人员也不在现场,只有销售处人员让装支架过称,都与驾驶员不熟悉,也不了解驾驶员的情况,没有把住关这是这一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今后措施 1、每次运输支架时车辆协调人员要与承运方签订好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2、承运方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教育,每次安排运输时要明确告知驾驶人员装车运输的安全注意事项,进厂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 3、装车时承运方要有带车人负责联系,公司车辆协调员要在现场,有问题及时协商。装车时**分厂负责提供防滑物料并按承运人员的指挥把支架吊到车上去,承运方负责装车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内部学习资料)

目录

人身事故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年) 【事故经过】 9月10日14时10分,贵州电建二公司黔北项目部起重队门吊班副班长母××(现场指挥)安排沈××、欧××、袁××、安××拆出门吊悬臂,安排钟××、吴××、袁××拆除硬腿侧花栏及卷扬机。拆除悬臂由50t履带吊配合,拆卷扬机由80t履带吊配合,其余工作人员在地面指挥及配合以上工作的实施。随后,母××和杨×及其他上门吊的十人到门吊上开始工作。15时30分左右,因厂房内有其他工作,母××安排悬臂侧的拆除工作由沈××负责指挥,卷扬机侧拆除工作由袁××负责指挥。母××到厂房后,杨×作为队技术员在门吊上负责总体指挥。16时10分左右,悬臂侧的连接螺栓已拆除完毕,杨×在门吊上指挥地面的左××去拉住悬臂起吊安全绳,以防悬臂与主梁脱开时碰撞50t履带吊吊臂,当悬臂与主梁脱开时,门吊即向腿侧倾倒,开始倾倒时速度较慢,大约倾至硬腿与地面夹角50o时,速度加快,然后跨塌,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 门吊倾倒后,通过现场勘察,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已被火焊割除28颗。 经现场调查,该项工作作业指导书编写准确、完善,施工前技术交底清楚。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拆除螺栓前应先将缆风绳把硬腿及软腿固定,而且必须用80T 履带吊和50T履带吊双机抬吊主梁,且抬吊负荷须接近主梁重量时,才可拆除主梁与硬腿和软腿的连接螺栓。但是在门吊倾翻时,此项工作还未作。 1.吊门倾翻分析: 当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被人为割掉28颗后,门吊基本不能承受任何侧向的作用力,而在割除连接螺栓之前,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拉缆风绳并用两台吊车吊住主梁并受力,此时拆除悬臂脱开时对主梁所产生的一个侧向作用力将远远大于被割除连接螺栓后门吊所能承受的侧向作用力,导致门吊倾翻。 2.直接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电建二公司职工杨×没有按照审批作业指导书施工,擅自安排人员割除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造成门吊失稳是这次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 3.间接原因: 1)现场母××(现场指挥)14时10分在安排了工作时,只是安排拆除悬臂,没有安排割螺栓内容。15时30分左右母××因离开现场时安排沈××负责指挥继续拆除悬臂工作,但门吊倾翻后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被割除,显然扩大了工

宝钢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2) 二、八一钢铁1.23伤亡事故 (4) 三、宝钢工程2.26协力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7) 四、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9) 五、宝钢股份炼钢厂3#RH 2月15日事故通报 (11) 六、“1.10”宁钢一死一伤事故 (13) 七、中冶宝钢技术第二检修分公司死亡事故通报 (16) 八、中冶宝钢技术第四检修分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17) 九、宝检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 (19) 十、“2.23”梅钢公司事故通报 (21) 十一、“3.22”宁钢公司热轧厂事故通报 (24) 十二、“5.7”八钢炼铁厂触电事故通报 (26) 十三、八钢南疆钢铁公司“3.15”触电事故情况通报 (28)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事故经过: 2014年1月25日5#转炉炉修设备调试结束,约5:30分准备进行烘炉作业。6:05分协力叉车工陈良超,将移动作业平台叉至5#炉炉口,操作工计划分四次向炉内投入木料。约6:20分操作工孙辉和诸国华站在作业平台上第三次向炉内人工投掷烘炉用的木料,投掷作业结束后,孙辉先行离开作业平台,突然作业平台向转炉炉内方向倾斜,在平台上的诸国华不慎滑入高度落差10.8米的转炉炉下渣坑内,即送上海三人员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示意图

事故原因: 1.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诸国华高处坠落的直接原因。 2.移动作业平台未完全放置到位,处于不稳定状态,使用前又未检查确认,最终在作业过程中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操作工诸国华在移动作业平台作业时未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 1.立即开展高空、临边、孔洞专项排查工作,审视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相应的岗位规程。 2.加强员工作业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的落实和执行。 3.立即开展自制设备、工器具的梳理工作,辨识出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安全隐患,并落实改进措施。 集团公司安监部 1、宝钢股份要开展有效行动,把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员工的行动上,各级管理者要和员工一起识别岗位安全风险,重温安全要领,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规范。对烘炉作业制定科学、安全作业方式和管理措施。

铁路车辆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铁路车辆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车辆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6年2月27日,某钢铁公司翻车机操作员在翻卸车辆时,离开操作台到窗口查看邻线空车清车情况,翻车机自行翻卸过程中,由于拨车机脱钩装置在脱钩时有阻滞,造成车辆没有及时脱钩并将车辆带出翻车台2米,而翻车平台的光电感应开关失灵,没有及时停止设备翻转而继续翻车,造成车辆南端第一担轮对西面压崩出口处的西侧钢轨,导致车辆脱线。 车型车号二位转向架 二位转向架交叉杆弯曲变形二位转向架4位防脱拉环弯曲

二位转向架3位防脱阀破损、拉环顶杆折断现车7位轮对脱线 点 案例二 2016年3月8日,某电厂翻车机操作由于空车迁车台限位未到位,信号采集联锁系统失效,翻车机操作人员对翻车机自动作业情况实时监控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迁车台移动未到位的问题(路轨未对准,左右偏差90mm),而迁车台自动推进车辆过程中造成C64K 4934364全车轮对脱线,走行。事故车辆全车4担轮对脱线,空车。其中现车1位、2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460mm,3位、4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440mm,5位、6位、7位、8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100mm 。 车型车号全车脱线外观

一位转向架脱线、一位交叉杆弯曲变 形 二位转向架脱线、一位交叉杆弯 曲变形 迁车台限位未对准 路轨左右偏差90mm 路轨未对

迁车台迁车台铭牌 案例三 2016年4月20日,某电厂2道翻车机在作业中造成车辆 C70 1584267脱线,由于翻车机压力机构液压站缺油,导致压车镐、靠车镐压力不足、不均衡,造成翻车机压不住被翻车辆,使车辆在翻卸、牵车推进时脱轨。 车型车号全车脱线外观

公司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汇编

公司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汇编 目录 第一章法律及司法解释 (9)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一) (82)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二) (8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三) (95)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四) (107)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五) (115) 第二章公司证券与上市 (119)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119) 2.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136)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145) 4.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162) 5.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182)

7.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235) 8.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256) 9.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71) 第三章公司登记管理 (291) 1.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9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9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12) 4.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41) 5.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353) 第四章公司财会 (360) 1.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60) 2.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374) 3. 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 (386) 4. 企业财务通则 (391) 第五章公司治理 (410) 1.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410) 2.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418) 3.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483) 4.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493) 5.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513) 6.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521)

金融犯罪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权威案例汇编(2014)法客帝国

金融犯罪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权威案例汇编(2014)法客帝国 金融犯罪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权威案例汇编(2014)|法客帝国目录第一部分:金融犯罪相关司法解释第二部分: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三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四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第一部分:【金融犯罪的司法解释】一、2014.03.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11.12.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8.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四、2011.3.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2013.11.1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六、2002.5.22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的通知》七、1996.12.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八、2009.10.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九、

1995.4.20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1985.07.1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 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十一、2012.12.31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二、2007.7.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1996.01.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四、2008.11.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部分:【刑事审判参考】(第八辑)第056号高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利用经济互助会非法集资的行为如何 定性?(第十四辑)第088号贷款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如何把握?(第十五辑)第095号吴晓丽贷款诈骗案——如何区分贷款诈骗罪和贷款纠纷?(第三十九辑)第305号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罪名适用。(第三十九辑)第306号张福顺贷款诈骗案——贷款诈骗罪与贷款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分:贷款民事欺诈行为与贷款诈 骗犯罪区别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贷 款的目的。司法实践中,不能单纯以行为人使用欺诈手段实际获取了贷款或者贷款到期不能归还,就认定行为人主观上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第一部分) (收集版)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管理部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打开起吊孔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工作人员发现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作业,通知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安全设施,方可开工。 【制度规定】 1.《安规》(热机)第13条规定:“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规定:“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12月26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4.铁棚内出来的工作人员未注意脚下情况。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公司法判断题参考答案汇编

第一次作业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用V X表示) 1、公司的营利性也称之为营业性。(X ) 2.公司的经营范围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连续不断的进行,不能随意改变。() 3.公司的独立责任,表现在公司以股东的财产对债务负责。() 4.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资格的取得依据私法性质,是以其当事人自由决定的。(X )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主要是通过股权占有的方式进行的。() 6.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X ) 7.在我国,酒类生产禁止外国公司经营( ). 8.公司集团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母公司或支配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X) 9.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与公司企业一样,有独立的人格,具有法人地位。(X ) 1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由企业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管辖。()。 11.公司登记事项中的资本除了注册资本,还包括实收资本。() 12.公司登记的事项由公司登记机关记载于公司登记簿上,并为公司保密,社会公众无权查阅。(X ) 13.公司清算组申请了注销公司登记,公司即告终止。()。 14.公司是团体,股东是公司的成员,对公司享有最终控制权和资产受益权。 15.因股东所拥有的公司股权是股东财产,所以股东债权人有权就公司财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X ) 16.公司筹备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当然由成立后的公司承受。(X )。 17.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是公司必经的设立程序。() 18.公司住所是指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X ) 19.公司作为法人,不能享有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公司不能享有继承权,也不能接受遗赠。(X ) 20.公司转投资一般会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结构。() 21.公司法对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程序上和数额上的强制性规定。(X ) 22.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困难时,公司可以向其提供借款。(X ) 23.公司是存在自己的意思,并通过公司机关来行为的实在体。() 24.公司的代表机关,也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25.法定代表人的许多权限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律不作过多的约束。(X ) 26.我国刑法在单位犯罪主体中,包括了公司犯罪主体。() 27.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适用于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情形。(X ) 28.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主张否定公司人格,请求股东负无限责任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X ) 29.公司设立的最终目的是使公司具有公司能力。( X ) 30.公司设立制度的功能之一,就是保护债权人,从而在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之间达到平衡。( ) 第二次作业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用V X表示)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X ) 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出资额低于注册资本的,剩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X ) 3.我国对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实行分期缴纳制。() 4.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中,发起人协议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文件。() 5.我国《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为35%,(X ) 6.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发行的股份的股款全部缴足,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出具证明后的30天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txt年轻的时候拍下许多照片,摆在客厅给别人看;等到老了,才明白照片事拍给自己看的。当大部分的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这就是友情!本文由张磊fat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总裁室运营管理组编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编写此案例抚慰受难者遭受的伤痛,警示公司员工珍爱生命、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督促各级单位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了远离伤害,请让我们共同行动——珍爱生命从我做起 前言 公司对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采取安全专业化管理体系推进,检修安全工作程序(SJP)、标准操作程序(SOP)基础管理试点导入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近年来集团钢铁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但是,目前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亡事故时有发生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只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监管,吸取事故教训,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才能持续好转。 古人讲:“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前事昭昭,足为明戒”。为吸取事故教训,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研究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供有效资料,同时为公司员工提供用鲜血和生命书写的警示教材,集团公司总裁室运营管理组组织编写了这本《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收录了集团钢铁子公司近年来所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于这些事故公司相关部门都按照法定程序,查明了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这些典型事故案例,具有较高的参考借鉴价值。希望各子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认真组织员工对事故案例进行学习,让员工真切地看到由于个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漏洞,给安全生产造成的严重后果, 同时能够通过这些血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确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为建设安全和谐的企业而不断努力。 目录 一、焦化工序事故…… 9 …… 1、焦化厂 2009.1.29 熄焦车刮伤工亡事故…… 9 2、焦化厂 2009.5.27 硫铵离心机爆炸事故…… 12 3、焦化厂 2006.12.29 风机工头部受伤事故…… 14 4、焦化厂 2009.8.9 张某右腿骨折事故…… 15 5、焦耐厂 2007 年“8.30”东电捕爆炸事故…… 17 6、焦耐厂 2005 年“7.9”事故…… 20 二、烧结工序事故…… 21 ...... 1、烧结厂 2005.8.21 皮带刮伤工亡事故...... 22 2、烧结厂 2009.7.15 沈某左臂绞断事故...... 23 3、烧结厂 2006.5.27 除尘工右臂绞伤事故...... 26 4、烧结厂 2006.8.16 回转窑 3#大倾角火灾事故...... 27 5、烧结厂 2007.1.22 10T 电动葫芦减速机解体险肇事故...... 29 6、烧结厂 2008.8.23 掉入烧结矿漏斗工亡事故...... 31 7、烧结厂单位 2007 年“1.12”布料车前轮碾伤事故...... 34 8、烧结厂 2006 年“11.5”煤气中毒事故 (36) 9、烧结厂 2008 年“1.27”皮带滚筒绞伤事故...... 38 三、炼铁工序事故...... 40 ...... 1、炼铁厂 2008 年“10.31”员工落入细粉仓工亡事故...... 40 2、炼铁厂 2005.7.28 煤气中毒事故 (43) 3、炼铁厂 2005 年“12.10”煤气中毒事故…… 46 4、炼铁厂 2005.7.31 铸铁机翻渣爆炸事故…… 47 5、炼铁厂 2006.2.4 炉前工煤气中毒事故…… 48 6、炼铁厂 2006.5.20 48 米煤气放散塔熄火险肇事故…… 50 7、炼铁厂 2008.1.18 氮气窒息事故…… 51 8、炼铁厂 2006.11.25 煤气中毒事故…… 53 9、炼铁厂 2008 年“11.9”右手被机头滚筒绞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汇编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汇编 1李某,男,18周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 答: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 1、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过了2年,所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已过,应不予处罚。 2、尽管1998年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实施违法行为时年为16岁,依法规定属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范围,即使该受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理。 3、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依法,李某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1现有10家股东拟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以下条件: (1)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以商品批发为主,准备了人民币30万元作为注册资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公司的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问: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答:《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从上可见,该公司不具备(2)(4)项条件,所以该公司不具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5.1、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并将该存款取走。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甲父子所立"脱离父子关系"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甲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故应按遗嘱进行;但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再按遗嘱平均分配。 5.2、1998年2月,某养鱼队与某水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甲鱼合同。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是1998年7月中旬,由水产公司自提。7月中旬,养鱼队按期通知水产公司提货,但水产公司因仓库不足,未按期履行合同。8月初,因山洪爆发,养鱼队的鱼塘堤坝被毁,甲鱼全部损失。养鱼队要求水产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水产公司不答应,养鱼队遂以水产公司迟延履行合同造成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 据了解,养鱼队鱼塘被冲毁主要是由于有关人员思想麻痹,溢洪设施年久失修,又未能及时开启溢洪造成的。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公司法经典案例分析全面深入的

公司法经典案例分析全面深入的 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司法中的经典案例分析有什么呢?看完 ___的公司法经典案例的分析后你就会明白了! 一道司法考试中公司法关于诉讼制度经典案例,问题如下: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内容违反、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院撤销。 第三十四条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 ___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七十五条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 ___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 ___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 ___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___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 ___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 ___解散公司。 对于以上诉讼制度怎样列原告、被告? 【解答】《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 ___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