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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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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

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某x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货币资金》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拥有的现金(公司库存的货币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保管等事项时,应遵循本办法的规定. 3.职责 财务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可授权非财务部门处理对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总经理对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拥有最终决定权. 4.货币资金管理原则与依据 4.1公司采取月度计划方式,实施资金计划控制.每月末,财务部收集和汇总各部门的下月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4.2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的月度资金计划是公司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4.3计划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4.4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其程序规定按照《财务报销单据审批程序》执行.

5.1现金管理的工作要求 5.1.1公司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经财务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非财务部门方有权对外进行现金收支业务. 5.1.2财务部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本办法的规定. 5.1.3财务部应该按不同的币种,设现金日记账.出纳要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处理. 5.1.4为加强对现金出纳保管工作的监督,随时掌握现金的管理情况.财务部经理应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在清查前出纳人员应将截止时间之前经过审核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全部登记入账,结出余额,并将保管的现金整理就绪以备查对.清点现金时,出纳人员应当在场,清点以后应将实际存款与账面数核对.如果发现账款不符或其他不法行为,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5.1.5为确保安全,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人员应作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5.1.6为确保安全,存取1万元以上的现金时,应有两人以上同往.总经理办公室应保证财务部存取现金使用车辆. 5.2现金经管人员的管理 5.2.1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5.2.2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经理和人力资源专员审查认可. 5.2.3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上海电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 如遇节假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如各类票据保证金)。 2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原则 2.1 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2.1.1 财务部设置出纳岗位,负责现金的保管与收、支业务,其他人员不得保管和支付现金;出纳不得兼任稽核、往来帐项的管理及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1.2 出纳暂时离岗时,可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会计人员代为收款,出纳返岗后,必须立即将款项交给出纳,并办理交接手续。 2.2 内部稽核制度 2.2.1 各类收款凭据必须连续编号,使用时按编号顺序开具,不得跳开。 2.2.2 各类收、付款凭据一经开出,应即加盖收讫、付讫印章,收、付款人签名,防止重复收付款。 2.2.3 所有收、付款单据严禁套开、涂改,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2.2.4 严格按公司规定审批权限和支付流程进行付款,对审批手续不

完整或原始单据不合规的付款业务,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2.2.5 货币资金业务原始凭证必须于次日转交会计,并随时登记货币资金流水账。 2.3 盘点与报告制度 2.3.1 财务部必须每月组织现金不定时盘点,并填写《库存现金盘点表》;财务负责人有权随时核对出纳库存现金,并将核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2.3.2 每月10日前由出纳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人员负责审核,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3 出纳必须定期向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汇报资金情况,每周上报资金周报。 3 现金管理制度 3.1 营业款管理必须遵循公司收费管理制度。 3.2 库存现金管理 3.2.1 库存现金使用范围: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各种奖金、劳务费、劳保、福利费、差旅费、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2.2 严禁公司各部门设立小金库,严禁私自收款,严禁公款私存,一经发现按公司收费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及流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它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 总裁(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 支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 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 支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 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1

(完整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doc

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公司”)及其成员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 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 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 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 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 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 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 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的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的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1)金额在1 000万元以下的,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2)金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3)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2次。 (4)办理汇票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

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00929022615)

厦门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审批流程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 科学合理; 2. 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 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 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 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 1. 钱账分管; 2. 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核查岗位分离,不由一人 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 出纳人员不兼任核查、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

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4. 公司的现金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5. 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6. 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7. 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原则上三年换一次。 第九条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般经营支付须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发生的费用由董 事长审批。总经理如需对其他人员授权,则由公司以文件的方式由总经理签字明确授权事项; 2. 发生的重要资金支付须经总经办集体决议后报董事长审批,如该事项 按章程规定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则须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3. 公司对外投资支付按公司章程和投资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 4. 公司总部及控股子公司间资金调度,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审批,未经公司总部履行审批决策程序,所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对外提供拆借资金。 第一零条对货币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及财务部门均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部门报告。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他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 总裁(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支 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 金支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 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批; (3)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 金支付审请的审核; (4)销户申请的审核; (5)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的 处理批示。 财务经理(1)检查现金及支票按时交存银 行; (2)《资金支出计划表》的编制; (3)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核; (4)审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凭 证,审核无误点击“审核”签字; (5)对《货币资金周报表》复核 并签字; (6)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进行监 盘; (7)销户申请的审核; (8)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进行复核并签字;

酒店财务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酒店财务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准人制定人制度内容 (一)现金的收支 1、酒店现金收入应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送存开户银行,存入或支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来源或用途。 2、支出现金要在库存现金限额内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保留账外账、以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等挪用现金行为。 3、酒店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支取现金只限于个人款项的支付;集贸市场采购食品原材料的支付;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出差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等。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现金。 4、各种现金单据的报销,应先填写现金报销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总经理同意批准后,才能报销。 5、酒店印鉴由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出纳员提取现金时,由出纳填写支票,印鉴专管人员盖章,财务部经理在现金用款单签字后,方可取款。 (二)现金的管理 1、实行钱账分管,互相制约。现金收付保管人员不得兼做与现金有关的记账(现金出纳日记账除外)工作。记账人员也不得兼做现金收付、保管工作。

2、出纳人员要保管好现金、支票和银行收付印章。现金存放在保险柜中,每天下班前要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好。 3、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对现金收付计划、收付手续、凭证传递、现金清查盘点等进行全面检查或突击检查。 4、加强核对工作,总账与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要经常核对,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三)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即不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按银行名称、存款种类和不同货币,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 3、使用支票金额起点按规定办理,不足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用现金支付。对未使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按编号顺序使用,指定专人管理;已经签发作废的支票要与支票存根粘连在一起,妥善保管。 4、支票领用必须由采购人员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和用途,并由酒店总经理或主管经理签字,方可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川烟工财〔2007〕19号 关于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厂: 为加强货币资金、专项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公司财务监管、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局、川渝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Ο七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07年8月7日印发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暂行)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 日常管理。 2.2 审计部----负责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 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3 各分厂----负责各分厂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日 常管理。 2.4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及月度资金预算,安排本部门的资金 支付,并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对发 票、合同等附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 货币资金的范围及管理原则 3.1 货币资金包含以下范围: a)现金; b)银行存款; c)外币资金 d)其他货币资金 3.2 公司货币资金应加强计划管理,控制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遵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 第五条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原则与依据 第六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 (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对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二)公司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和各部门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提交公司月度工作会议讨论批准。 第八条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下月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第九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围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册。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 第十三条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企管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要当天入账,当天联系存入银行,禁止坐支。邮寄、邮汇的收、付款应有专门登记簿登记,记录汇款来源及汇款去向,经济业务事项、金额、转交和签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货币资金是中小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流动性最强、应用最广的资产,然而目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不少的问题,导致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或侵吞,造成不良恶果;本文对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关键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正文: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冯玲 (广西植物研究所 ,广西桂林 541006) 货币资金是中小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是企业的流动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的货币资金可以随时用来购买企业所需的商品或劳务,可以用来清偿债务等;可以说货币资金的收付涉及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过程和各个领域。然而,目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予以重视,不采取相应的对策将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有的甚至会危及中小企业的永续经营。 一、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领导认识不足,管理水平不高 中小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财务管理了解得很少,没有认识到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小企业里的一些领导总觉得钱是他们赚回的,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无视国家的财经法纪法规,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从而货币资金管理漏洞很多。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在中小企业中,一些单位的会计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会计专业学习,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平时也不注意学习积累,会计方面的知识少得可怜,她们所做的帐是糊涂账,别人根本无法看懂,会计资料乱、缺、脏现象严重。有的会计法制观念不强,职业道德差,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 (三)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不健全 1、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不清 有的单位的出纳除了担任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等本职工作外,同时还兼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及所有的会计印章等工作;甚至有的会计也收取现金,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还有的单位会计、出纳一身兼。这无形中就给了有关人员公款私存、私自放贷获取利息,甚至是侵吞公款以可乘之机。 2、原始凭证虚假现象严重 一些单位的业务经办人,想方设法逃避会计监督,现金付款凭证中存在着大量的虚假凭证,行贿、送礼,开成业务招待费;滥发款物,开成购买原材料、

企业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企业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南京斯佳特科贸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由出纳保管定额备用金,库存现金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为2000元; 2、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及时入账,出纳每日下班前均进行账实核对; 3、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 4、支付现金,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5、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6、所有的现金支付业务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签字后,方可执行。 7、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既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得设置“小金库”; 8、按月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9、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箱内; 10、出纳收取现金时,应先收款,再开票;付款时,应先记账,在付款。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中心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未经审批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对不需用、未使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做好清理、撤消工作。 2、按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月初由出纳编制上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审核签字。出纳和会计应及时清理,核对未达账项。 3、支票的签发、银行电汇等业务的办理,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的批复,方可执行; 4、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业务不得开具现金支票,该类业务通过转账支票办理; 5、作废的支票不得丢弃,应作为附件予以保存; 6、定期打印银行对账单,查清银行存款余额不定期向董事长李晓峰汇报;印章、票据的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出纳员命章由出纳保管; 2、支票、汇票、信用证等结算票据由出纳保管、填制并加盖出纳保管的印鉴,会计对填制的结算票据进行审核后,加盖会计保管的财务专用章; 3、票据和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支票和收据必须登记;授权与审批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制定财务审批流程,明确财务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权签人,以及权签人的审批权利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权签人应该包括:经办人、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上级单位负责审核审批的责任部门和个人。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经办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按照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进行现金开支。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非银行出纳)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或长期未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每月至少盘点一次,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任何形式的白条抵库。现金盘点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贴现、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应当指定专人和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个人印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一条 ?资金计划管理 1、各单位应当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地按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资金收支计划上报控股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汇总,经计划管理总部审批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2、各单位应当将每日资金收支情况和每月对外融资情况报控股公司财务管理总部。 3、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中已审批但变动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大额资金支出项目,需报控股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控股公司有权对各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重要事项规定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按控股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销户应当三个工作日内报控股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备案。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

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如遇节假 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第十四条在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等都必须交回资产财务部,不得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总结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总结 1.1 根据国家要求,为了加强公司技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行为,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涉及决算程序、价格监督、合同管理、付款规定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2 技改投资决策原则 2.1 科学化民主化原则 2.2. 经济效益原则 2.3可行性原则 2.4 系统性原则 2.5 责任到人原则 3 程序 3.1 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发生的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应按技改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3.1.1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3.1.2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

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1.3 技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属公司重大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实施。 3.2 各个职能部门在决策方案论证中,职责分工如下: 3.2.1 工程部门负责编制书面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名称、投资目的、投资依据、市场预测、拟建规模、生产性质和工作制度、人员设备及生产面积安排、工艺流程、总图贮运与公用动力、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作出规划。 3.2.2 资产经营部门负责投资预算及经济效益预测的分析,并作出书面可行性报告。 3.2.3 销售、技术、生产、工程、设备制造、人力资源、质量、财务、工艺等部门及相关制造分厂须对两方面内容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在本职责范围内的内容进 共4页第1页 行评价;对项目建议书总体方案提出意见。要求每个部门签注书面意见,并由每个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上报。 3.3 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论证依据,因此各类技改项目投资决策之前的预算编制及相关部门的可行性论证是重要的环节,必须有准备地组织,以便在方案论证时,用数据提供决策依据,避免(减少)决策盲目性。 4 价格管理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doc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强化企业资金预算管理。企业应依据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和企业资金资金的实际状况来科学合理的编制企业资金预算。企业要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来筹集、使用和管理企业资金,不可随意的筹集使用资金,确保企业的资金预算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资金管理,对企业资金的有效管理发挥作用。资金预算管理有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规范货币资金的管理程序,确定货币资金执行的审批权限和制度,超限额或重大事项资金支付要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或超审批权限的资金支出。严格企业内部资金收入和支出审批程序以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为手段,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实现高效率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对货币资金、会计凭证、原始的管理,要依法建账,及时核对银行账目,认真履行定期对账、报账的制度,建立定期进行检查的制约机制。不符合审核程序不能支付资金,按规定实事求是报账,不作假账。但如果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确实发现了预算的不合理,可以对于企业的资金预算进行全面的考察并结合企业决策者的意见了合理的修订企业的资金预算,以确保企业的资金预算更符合企业的需要。 2、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日常资金管理。(1)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编制企业资金制度,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包含资金预算制度、资金审批制度、资金筹集制度、资金日常使用制度、资金投资制度、资金核算制度等。企业应将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运用于企业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任何资金环节都有有章可循且必须按章办事,保证资金收支的高度集中,确保

有限资金用到重点上,使计划外开支、无效益支出得到严格控制,不该花的钱决不乱花,该花的钱每一分都用到刀刃上。(2)强化企业资金的日常管理。企业应严格控制资金开支范围,杜绝一切无计划的、不合理的资金开支,减少资金浪费,促进企业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在企业内部划分责任中心,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其树立资金有偿使用的观念,使各部门自觉的加强其资金使用的管理并控制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尽可能的减少和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无效使用.同时.企业应建立各部门的资金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有效的奖惩处理,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使企业的所用员工都树立资金管理意识,确立资金成本的观念并调动其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3、完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完整。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资金管理人员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合理设置会计、出纳及相关的工作岗位,确保各岗位职责分明、相互制约。会计、出纳岗位应相互分离,不允许一个人办理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制度,强调内部审计与监督对于企业资金管理的有效控制,把监督关口前移,将更多的精力放到资金管理审计中去,强化资金事前计划和事中控制,保证企业资金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 上一篇:卫生评比制度 下一篇: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应在本规定权限内制定本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权限的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货币资金日常管理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货币资金必须有效控制,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垫付资金和货款。 3.1财务部的管理权限 3.1.1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是本公司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机构。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对内集中管理销货回款、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拨付生产经营资金、办理公司总部其他资金收、付业务。分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无权自行对外融资; 3.1.2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 3.1.3财务部(含分、子公司财务部,下同)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货币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年、季、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3.1.4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视其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3.2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 3.2.1总工办负责执行材料物资采购支出计划和多余材料物资销售处理,并有效控制存货(储备资金)、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备品备件采购支出及购进固定资产指标,并有效控制库存设备、备品备件、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并有效控制药政、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计划; 3.2.2商务部负责产品销售收入和营销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存货(发出产品)、应收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按公司年度销售政策有效控制营销费用指标; 3.2.3负责生产的分公司、子公司除负责水、电、气和制造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资金占用水平,还需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品存货资金占用水平; 3.2.4广告部负责广告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批准的计划有效控制广告支出总额并按工作进度使用资金; 3.2.5总经办负责业务接待费、小车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指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励行节约,减少支出; 3.2.6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及网站建设维护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 3.2.7市场部负责市场研发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市场研发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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