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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外架搭拆安全领导小组,先对工程的特点进行讨论,由主任工程师认真编写《外脚手架施工方案》,经过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二、由生产经理、外架工长成为外架搭拆副组长,外架班成为安全搭拆小组,外架搭拆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外脚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时刻关注现场施工生产状况,搭拆前由外架工长向搭设班组下达安全技术交底书,班组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准开始搭设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长每天对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0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合格者持证上岗。

四、外架搭设及拆除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及交底进行搭设及拆除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现场劳动纪律。外架搭设班组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搭设拆除过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高空作业时操作工具和架设材料要放置稳当,防止坠落伤人,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

五、脚手架的构配件及钢管材质与搭设质量,按照JGJ130-2001规范中第8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搭设过程中外

架班组要分层进行报验。

六、外架作业层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载。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并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七、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横、纵向扫地杆,以及外架拉墙杆件。

八、外架搭设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组合,经常对外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外架种种安全隐患。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设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清除积雪和霜冻。

九、不得在外脚手架基础及其相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报外架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十、邻街搭设外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接地、避雷应按现行作业规范JGJ2005-88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搭拆外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十二、外脚手架在使用期间防火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应及时清理外脚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脚手架上动用明火,动用明火时要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要专人监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种在作业层脚手架上从事钢筋、线管等其它构件焊接切割时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设置阻燃挡板,不得允许电渣火花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

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脚手架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材料的验收及使用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和特殊脚手架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施工现场(含联营和各种形式承包的工程项目部)。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安全网》GB5725---1997 4、《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1997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 9、《三建公司文明施工达标执行标准》 三、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一)材料、材质的安全管理要求: 1、钢管: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钢管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0-3.5mm,长度为4-6m和2.1-2.3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的钢管。钢管必须做防锈处理,并涂桔黄色油漆。 2、扣件: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尺寸相同,扣件无论新旧均应进行防锈处理,直角扣件自重应为13.2N/个、旋转扣件自重应为14.6 N/个、对接扣件自重应为18.4N/个。 3、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冲压钢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板无论新旧均应涂防锈漆。木制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 4、安全网: 大眼网必须采用锦纶材料编制,宽度不得小于3米,长度不大于6米,网眼不得大于10cm;密目网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密目网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环扣孔径不低于8mm,网体必须阻燃。 (二)采购与租赁的安全管理要求: 各工程项目必须从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生产、租赁企业中采购或租用钢管、扣件。在采购和租用钢管、扣件时,要与生产或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各施工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钢管质量的可控性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5)新进公司员工; (6)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 (7)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法纪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等。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方法: 安全培训需要把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实际应用或者操作结合在一起,根据不同的对对象,分别进行相应学时和内容的培训。主要采取授课附加研讨的方式进行。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先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培训教育,以提高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应按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锻造公司关于外委施工单位相关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我公司的外委施工队必须建立审查表登记,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按照审查表上的职工花名册人员进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外委施工队伍名义进入车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要说明原因,并报安全生产部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三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负责人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不齐全,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可以进行清退现场。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 第五条发现有私自进行接电、焊接、动土、登高作业的,一经发现停止其作业,若仍坚持作业,直接报安全生产部处理。 第六条在厂区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厂内运输,否则罚款500元。 第八条施工单位开展电焊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严格要求先审批后生产,并配备现场指挥和监控人员,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在车间和生产系统内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进入配电室、地下压力室、仓库等重要场所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航材园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锻造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4年12月24日

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

福建省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 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脚手架搭设、拆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脚手架上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厂造、修船以及分段施工的脚手架搭设工作。 3. 搭设材料 3.1.1 钢管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 4.5mm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3.1.2 扣件应与钢管配套,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3.1.3 木脚手板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20mm的松木板制成。凡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大横透节和容易折断的不得使用。 3.1.4 钢脚手板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凡是裂纹、破损、扭曲的不得使用。 3.1.5 挂跳用麻绳应用直径14-16mm的棕麻绳,凡腐朽、霉烂、多处绳结的不准使用。 3.1.6安全网、铁线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网和12号铁线。 4.规定 4.1搭设、拆除、变更脚手架的要求 4.1.1 搭设的脚手架要有足够的强度,应有较好的稳定性,必须保证安全。要有保证人员好上下脚手架的设施及脚手架上要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人员在脚手架上好施工。 4.1.2搭设、拆除、变更脚手架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专门培训,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4.1.3搭设、拆除脚手架和使用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按《劳保防护用品使用规定》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4.1.4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必须使用强度足够的绳索吊拉构件,不得随意乱抛乱丢。 4.1.5必须事先将施工范围用警戒线围起来,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严禁形成交叉作业。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XXX物流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发人:(签字) (公章) XXX物流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1.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1.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人力资源部为从业人员招聘、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信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安全部、技术部、车队协助。 3.2安全部为从业行为考核、安全告诫及安全交代的主要管理部门。 3.3车队负责上述工作的日常管理。 四、招聘内容及要求等 4.1从业驾驶员 4.1.1聘用管理 1)驾驶员聘用条件:应聘驾驶员须持有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合法驾驶证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

力。驾驶危险货物专用车辆三年以上,具有相应的从业证书资格。年龄25至55周岁之间。 2)驾驶员招聘程序包括应聘报名、初审、笔试、路试、桩考、心理测试、面试、从业履历审查、体检等环节。 3)应聘驾驶员从业履历审查中,发现在三年内,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或超速50%违法行为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均不予聘用。 4)在体检和适应性检测中,发现有营运驾驶员职业禁忌症的,驾驶适应性结果需特别关注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5)面试环节要了解驾驶员工作履历、婚姻及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方面,有不适合营运驾驶员情形者,不予聘用。 6)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驾驶员证件、履历作假,或面试问答提供虚假信息的,解除劳动合同。 7)驾驶员选聘时,公司应向其危害告知,说明工作岗位和环境面临的职业危害以及有害因素等;对签订合同的驾驶员,在聘任合同中应加入危害告知书。 4.1.2 岗前培训管理 1)驾驶员聘任后,应进行不少于32学时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车辆技术、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项目。 3)驾驶员培训完毕时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是要求外委单位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求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与基层区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外委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矿调度晨会,矿月度会、每周安全例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题会议。外委单位纳入矿井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中,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取得活动目标的,由矿项目部根据活动奖励措施对外委单位进行目标奖励。 三是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防科等职能科室紧盯外委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与关键工序,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抢工期、赶进度或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坚持每旬一次动态检查,月度奖罚兑现,做到一工程一验收,一工程一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 四是把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全矿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施工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是严把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关。矿安全科还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开展职工培训,先后组织班队长、装药工、绞车司机、信号工、电车司机等多个岗位及工种参加集团公司、金能公司及石嘴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

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外委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素质,夯实了矿井建设发展基础。 加强了对外委队伍的管理,落实了外委队伍的监管责任,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培训工作,统一考核奖惩,提高外委队伍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的队伍一样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公司制定了《外委保运队伍管理规定》和《外委保运队伍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大对外委保运队伍的监管力度,使外委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执行一样的安全标准。该公司创新工作方法,要求外委保运队伍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确定安全人员对本队伍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查隐患、抓“三违”。 三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落实安全责任。该公司要求外委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的安全考核。该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外委队伍,并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考核。 五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追究事故处理。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外委保运队伍事故追究管理办法》,如若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协(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职责 1、发包单位(基地、车间、科室)负责外协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有对外协单位监督管理的义务。 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发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一律不准进公司施工。 2、经审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存档。 3、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审定合格后,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时间,由基地安全员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4、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的施工安全共同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所在车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6、工程施工前,项目外协负责人要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现场审核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7、施工单位施工前,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所辖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标准文明施工。

8、施工中如需挪动建筑、管道、设备、动力线路等,必须先征得基建科和所在单位核实、批准后方可进行。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区域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10、在多工种、多层次联合作业的场所,除各自执行规章制度外,必须认真执行作业前确认、作业中联保、互保、作业后“三清”,做到“三不伤害”。 11、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12、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收回施工安全协议。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 2、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信息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xxxx 信息化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的人员信息安全管理,提高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承担并切实履行各岗位相应的信息安全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内部人员”包括编制内的正式人员,借调、轮岗、派遣的内部人员,以及从事常设岗位的非编制人员。“外部人员”是为指xxxx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或合作方的临时人员,以及其他临时使用的非编制人员。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xxxx信息科为信息化人员安全管理主管部门,xxxx信息科为本单位信息化人员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并应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修订更新。 (二)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人员信息安全培训。 (三)在日常工作中对各部门人员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所有人员信息系统的准入离岗审批管理。 第五条 xxxx为xxxx人员主管部门,xxxx人事科为本单位人员管理部门。 (一)负责参与本规定的制定和更新,并协助信息科做好

信息系统人员安全管理。 (二)协助信息科在人员管理的全过程中应落实对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包括对人员的背景调查、签订保密协议、技术考核、离职审核、年度考核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一)落实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 (二)确保本部门人员参加各项信息安全培训。 (三)负责本部门人员信息系统准入和离岗的审核。 第三章人员准入 第七条人员上岗前,信息科应会同人事部门根据信息安全的要求负责对其人员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签订保密协议。对于重要关键岗位信息科应对其所具有的技术能力进行考核。 第八条上岗人员明确其承担信息安全责任。内部人员上岗前应安排参加信息安全培训,包括信息安全制度的学习、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等相关内容。外部人员上岗前可根据工作需要,接受信息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九条人员上岗前应填写《xxxx信息系统人员调整申请表》,外部人员由其所在的部门责任人填写,填写包括工作内容、岗位、权限等内容。信息科审核通过后发放信息化设备,开通网络、账号、权限、邮箱等。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四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四篇)目录: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二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三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 - 1 -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为加强企业内部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提高进厂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技能,切实做到作业中零事故、零风险,力争实现年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工程委托部门有义务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签订协议前,必须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对不签订安全协议的单位,不办理施工人员的进厂手续,对私自开工建设的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门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单位签 订安全协议的罚款1000元; 二、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2万元; 三、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5000元; 四、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险肇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3000元; 五、外来施工队伍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再进行施工。 六、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对施工人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制定整改方案报到公司安全处审核后方可作业进行整改;涉及到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同时施工方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台帐。 2 / 2

脚手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实用版

YF-ED-J801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脚手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脚手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购置与租赁、方案编制与论证、搭设与拆除、验收

与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是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督的管理部门。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督的管理。 第二章钢管、扣件的购置租赁与维修保养 第一节购置 第四条产权单位是指自行购置使用钢管、扣件的施工单位和向建筑工地出租钢管、扣件的租赁单位。 第五条产权单位应购置外径为48mm,壁厚为3.5mm的钢管,钢管必须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规定;扣件必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2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1.1 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2 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 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 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

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 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 职责 4.1 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 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 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 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 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6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4.2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1.4.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 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doc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动力设备部负主要责任,生产部门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生产部门负主要责任,动力设备部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美好的明天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YYTH ·DM 22301-2013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013-04-1发布2013-04-1实施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word0

美好的明天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 4.2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word0

脚手架的安全使用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4567 脚手架的安全使用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脚手架的安全使用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作业层每1m2架面上实际的施工荷载(人员、材料、和机具重量)不得超过以下的规定值或施工设计值。施工荷载(作业层上人员、器具、材料的重量)的标准值,结构脚手架采取3KN/m2;工具脚手架3KN/m2。 2)在架面上设置的材料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得影响施工操作和人员通行。按通行手推车要求搭设的脚手架应确保车道畅通。严禁上架人员在架面上奔跑、退行或倒退拉车。 3)作业人员在架上的最大作业高度应以可进行正常操作为度,禁止在架板上加垫器物或单块脚手架

外协人员管理系统规定

外协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外协人员管理,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协人员指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为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及专项任务所雇用的实用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外协人员不纳入公司人员编制,其档案和人事关系不进入公司。第四条外聘人员坚持按需选用、择优选用原则。 第五条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内容和定岗定员情况确需使用外协人员时,须先向公司总经办提出书面申请(包含人员姓名、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外协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作业资质,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 第七条用人部门必须对外协人员进行岗位工作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从事有毒有害有危险等工作的外协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和技术方面的教育和检查,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用人部门负责外协人员的日常管理,布置、安排其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依据相关结果对外协人员进行动态考察和考核。 第九条用人部门负责每月对外协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月度工资核算,经批准予以发放。 第十条外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一旦发现违法乱纪和有损公司利益等行为,一律不再进行选用,并追究外协人员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待遇根据外聘人员个人能力、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市场劳动力价位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原则上外聘人员薪酬总额控制在公司同类型、同岗位人员薪酬总额的120%以内)。涉及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等事项,随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外聘人员除住宿、就餐、劳动保护设施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外协人员使用审批表 批准人:部门主管:申请人: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100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扯到公司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视情况予以追究。 8、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9、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10、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11、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13、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山西大唐盛世物流有限公司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2013-04-1实施2013-04-1发布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Q/YYTH ·DM 22301-2013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

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 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 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4.2 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 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 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 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5.1.2 外委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安全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9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 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 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 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管理,确保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或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池能源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外委施工(承包)单位具体包括承担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安技措、设备安(组)装、设备租赁、设备维修养护、大修理、切块承包、联合运输、劳务输入、外委施工(承包)单位自建、外委施工(承包)自用设备安(组)装等的单位(简称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天池能源公司项目施工的投、招标工作。严禁无资质队伍参加施工作业。 第四条外委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规范及天池能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承包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监察、施工管理部门、 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建设使用单位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负责外委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条件、技术装备等进行审查;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对非单独项目部的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进行备案。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提出隐患整改意见。 对不积极配合和服从天池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取消其参加公司其它工程项目的资格。 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决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返还额度,并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向公司提出奖励建议。 第六条施工管理职能部门是指对工程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工程预算、工程验收等,从专业技术方面进行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 施工管理职能部门要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若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质量事故或重大险情,要按国家和天池能源公司规定追究相关职能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监察人员。 第八条工程建设使用单位是指工程完成后使用管理的公司二级单位,工程建设没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07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所搭设了型态各异的脚手架,目的是满足工作人员高处安全作业,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凡上脚手架施工的人员,除务必熟悉遵守:《热机安规》第十三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第七章的有关规定外,广大施工、搭设架子的专业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必须经医生进行体检,无不宜登高作业的病况。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搭设脚手架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专业人员搭设前必须对所用材料进行详细检查,凡弯曲、枯脆、白麻、虫蛀的竹片脚手板,严禁使用。 第四条搭设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或超重脚手架必须经有关领导或技术人员编写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脚手架搭设后,施工负责人与搭设脚手架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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