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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重点

山西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重点
山西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重点

山西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总说明-------------------------------------总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第三章砌筑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八章保温、隔热工程---------------------第八章保温、隔热工程

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

第十一章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第十一章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十四章垂直运输及超高费-----------------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

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中小型机械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2.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年国家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确定的。

九、本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十、本定额中的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25km 以内的场外运输。

十一、本定额层高按3.3m考虑,除脚手架、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

十二、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已考虑在定额内。十三、本定额中注有“333以内”或“333以下”者,均包括333本身,“333以外”或“333以上”者,均不包括333本身。

十四、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规定如下: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1-1

二、人工土方

1.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行计算。

2.人工挖土不分干、湿土,均按定额执行。

3.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普硬土是按表1-1综合取定的,如实际全部为I、II类土时,应按普硬土定额乘以系数0.85。

4.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沙。

5.人工挖土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素,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挖桩间及桩顶1m以内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不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8.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挖土方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若含水率大于25%,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另行计算。

2.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所列系数计算。

坡度大于5%,其运距乘以系数表1-2

4.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5.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2.Om以内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土壤类别同机械挖土。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普硬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为坚硬土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3的系数。

机械挖坚硬土系数表1-3

10.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

11.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2.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按气腿式凿岩机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如使用手执式风动凿岩机者,凿岩机台班乘以系数0.7。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15.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可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1.56m计算。

1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挖方总量的3%计算,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

18.汽车运土、石方,运输道路是按I、II、III类道路综合考虑的,并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清理道路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表1-l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换算时,参考表1-4所列数值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以平方米计算。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2.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料碾压按设计垫层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四、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 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土方、沟槽、基坑,放坡系数及起点按表1-5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及起点表1-5

注:计算放坡和支档土板挖土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 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表1-6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1-6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槽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1-7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表(单位:m)表1-7

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五、石方开挖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石方开挖一般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和地坑开挖按图示尺寸可另加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积乘以超挖厚度。超挖厚度:松、次坚石为20cm,普坚石为15cm,特坚石为10cm。

六、回填土区分松填、夯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回填土是指沟槽、基坑边就地取土回填,按实际回填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沟槽、基坑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物(包括垫层、基础、管道等)体积计算。

3.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表1-8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延长米管沟回填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表18

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七、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计算(斗容量3m3以内铲运机的转向距离为27m,斗容量3m3以上的转向距离为45m)。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已包括地基处理施工中的测试、记录,不包括试桩、试夯及完工后的试验,发生时另计。

二、打桩工程

1.本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的级别,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物理性能或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按5m连续厚度确定。土质鉴别见表2-1。

2.如土壤砂层连续厚度大于3m,或砂层中卵石含量大于15%时,定额人工、机械使用量(冲击钻孔灌注桩除外)乘以系数1.4。

3.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详见表2-2。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

4.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表2-3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

5.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l:6以内者(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43。6.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或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并且基坑面积小于500m2)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7.在已挤密的土壤中打桩,如桩间补桩、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等,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8.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送桩,定额已按不同送桩深度综合考虑。

9.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如需要接桩,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10.电焊接桩适用于钢筋混凝土方桩,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

设计用量换算。

11.本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己包括表2-4所列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

如设计要求的充盈系数或实际材料使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允许调整。其调整方法:

12.冲击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孔深分20m以内、30m以内二个步距,如桩深超过30m时每超过10m,按定额相应项目30m以内的人工、机械各增加30%,超过部分不足10m时按插入法计算。13.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桩顶部灌芯部分填混凝土的,按人工挖孔桩灌桩芯定额执行;设计要求设置钢骨架、钢托板,分别按钢筋、预埋铁件定额执行。

14.深层搅拌水泥桩分粉喷、浆喷两种。水泥用量均按50kg/m计算,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

15.高压旋喷桩分单管、双重管、三重管三种施工方法分别列项。水泥用量分别按250kg/m、300kg/m、455kg/m全长注浆计算的,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16.人工挖孔桩、人工挖孔入岩定额项目中,已按土壤、岩石类别不同综合考虑;如遇有流沙、淤泥、墓穴以及抽水时另行处理。

17.除单独成孔的桩以外,发生空桩时,可扣减相应定额子目中的填充材料,其余不变。

18.金属设备摊销是指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及料斗等周转性材料的折旧费。

19.混凝土灌注桩后压浆已综合考虑了桩长、桩径不同因素,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

三、强夯工程

1.本定额不分土壤类别;强夯机组、规格、型号,均综合考虑。

2.本定额已综合取定了锤、钩、架的摊销量,不再另计。

3.本定额中综合考虑了各类布点形式,不论设计采取何种布点形式均不得调整,布点排列按

照不间隔依次夯击击数计算。若设计要求间隔分两遍夯击时,在原基价上乘以1.25系数,设计要求间隔分三遍夯击时,则在原基价上乘以1.5系数,以此类推,工程量不变。

4.设计要求在强夯过程中填充材料时,人工、机械可乘以系数1.2,填充材料及其运输需用的人工、机械另行计算。

5.遇有软地基在垫木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使用量乘以系数1.15。铺垫用的人工、材料及辅助机械等另计。

6.每个单位工程强夯面积小于600m2的小型工程,应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

7.满夯应按设计要求满夯的能级计算,定额中每个能级的满夯能级为该强夯能级的1/2,如:1000kNm的满夯能级为500kNm,2000kNm的满夯能级为1000kNm,以此类推;若设计要求满夯能级为1000kNm,则应套用2000kNm强夯能级的满夯项目。

四、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按充盈系数1.2、损耗率1.5%考虑。

五、基坑支护

1.锚杆钻孔、灌浆按30m以内综合考虑,超过30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2.锚杆钻孔、灌浆按满灌考虑,当锚杆设计有“非锚固段(自由段)”应调整灌浆用量。3.土钉支护按人工成孔考虑。

4.土钉支护中土钉长度按单根长度8m以内考虑,超过8m时,人工乘以系数1.25。

六、其他

钢筋笼、网片、锚杆、土钉制安按钢筋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工程

1.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确定土质级别及岩石风化程度:依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土壤物理、力学性能及每米沉桩时间鉴别土质级别。

(2)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及泥浆运距。

2.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3.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4.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5.液压静力压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以延长米计算。

6.管桩桩顶部灌芯部分按管桩内径乘以灌芯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7.打孔灌注桩:

(1)混凝土桩、灰土挤密桩、双灰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使用预制混凝土桩尖打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尖按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计算体积,灌注桩体积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设计超灌长度]3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8.长螺旋钻孔及潜水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25m计算)。

9.步履式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空桩深度小于2m

时加0.5m、空桩深度大于2m时加0.7m计算。

10.冲击钻机混凝土灌注桩:

(1)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以延长米计算,扣除钢护筒长度。

(2)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埋设钢护筒工程量按设计要求以延长米计算。

(4)泥浆运输工程量(无实际施工测定的系数时)可按钻孔体积乘以2.8系数,以立方米计算。

11.深层搅拌水泥桩,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5m计算。

12.高压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13.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有护壁)土方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桩芯加护壁)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现浇混凝土护壁模板面积按设计护壁长度乘以护壁内径周长以平方米计算。

(3)混凝土护壁体积按设计护壁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4)桩芯体积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4.混凝土灌注桩后压浆,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15.凿桩头以凿桩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截桩按截桩根数计算。

二、强夯工程

1.强夯工程量按设计规定的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点间距、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即以边缘夯点外边线计算,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2.处理地基面积中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其间距不论纵或横大于8m,并且面积在64m2以上的,应予扣除。

三、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墙厚和槽深以立方米计算。

四、基坑支护

1.锚杆钻孔、灌浆按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全程套管钻孔、灌浆按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土钉支护按设计入土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4.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砌块保温墙

1.定额中机红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砌砖项目是按粘土砖编制的,如使用页岩砖、煤矸石砖、粉煤灰砖等可以换算,其他不变。3.砖墙定额中已包括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4.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5.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填充的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6.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是按混合砂浆编制的,设计使用其他粘结剂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7.圆形烟囱砖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圆形及弧形砖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8.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9.混凝土空心砌块保温墙,340mm墙是按190mm+60mm+90mm合成的,其中60mm为EPS保温板厚度。

二、砌石

1.定额中方整石砌体石料规格,墙按400mm3220mm3200mm,柱按450mmX220mm3200mm;踏步石按1000mm3400mm3200mm;粗、细石料按1000mm3300mmX300mm规格计算。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毛石墙镶砖墙身是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砌筑圆形及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三、轻质墙板

1.定额中轻质墙板厚度是按常用厚度编制的,若实际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2.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墙板是按双面网板编制的,墙厚包括双面钢丝网架厚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砖、砌块、砌块保温墙

1.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内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亦不增加。

(4)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面),分别按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5)砖平碹、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碹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2.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标准砖以240mm3115mm3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3-1计算。

3.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 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5.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6.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7.框架间砌体,分别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8.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台下,大于700mm高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9.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与空花墙相连的实体部分以立方米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0.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11.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2.贴砌砖工程量按图示厚度分别列项以立方米计算,贴砖的砂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3.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砖柱定额执行。

14.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按下式计算。

v=∑(Hi2Ci2πDi)

式中:V-筒身体积;Hi-每i段筒身的垂直高度;Ci-每i段筒壁厚度;Di-每i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5)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另列项目套用砖加工定额计算。

15.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定额。

(2)塔身按图示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按图示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相应的内外砖墙定额。16.水泥焦渣空心砖墙、粉煤灰砌块墙、加气混凝土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7.混凝土空心砌块保温墙体按图示尺寸(包括保温板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砌体空心部分体积。

18.其他砌体:

(1)砖砌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碹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4)砖砌窑洞拱顶,按实砌体积计算。计算公式为:拱厚3拱长3中心线跨距3拱顶延长系数(如表3-2所示)。

池、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及毛石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二、砌石

1.毛石墙、方整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碹、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砖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2.安砌石踏步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三、轻质墙板

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碎石、卵石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进行换算,但石子粒径按定额执行;泵送混凝土根据设计及施工规范,石子粒径可以换算。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块形基础20%、条形基础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可按比例(毛石比重2700/毛石容重1500)换算毛石、混凝土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4.预拌混凝土项目中,混凝土含量已经包括搅拌运输车0.5%的场外运输损耗。

5.预制混凝土项目,已结合实际情况分别考虑了现场预制和工厂预制。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现场自然养护考虑,如采用蒸汽养护者,按构件的体积,套用蒸汽养护定额项目。

6.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运输损耗,编制预算时,应以图纸工程量为准,分别乘以表4-1的系数计算。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

二、钢筋

1.现浇和现场预制构件的钢筋,是按部分机制、手工绑扎及部分焊接综合的。工厂预制构件的钢筋,是按机制、手工绑扎和机械焊接综合的。

2.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的弧形钢筋,按相应子目定额人工乘以1.25,钢筋弯曲机台班用量乘以1.1。

3.现浇、预制III级钢筋,按螺纹钢相应子目定额人工乘以1.10,电焊条品种可调整,用量不变。

4.预应力钢筋人工时效未列入定额,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者,每吨预应力钢筋增加人工时效费328.32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一)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螺栓及墙、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超过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应扣除。2.基础:

(1)箱式筏板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筏板基础、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

(2)设备基础除块体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墙、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密肋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头)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有楼隔层的框架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4)无楼隔层的框架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

(5)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6)依附于柱上的牛腿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交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山西省2011费用定额解释

一、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 (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晋建标字[2010]473号文件) (四)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 (五)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各项规费文件 (六)多年来,我省在制定费用定额方面积累的有关历史资料 (七)建筑安装企业近三年的统计资料 (八)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测算资料 (九)山西省《投资估算指标》及《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每两个月发布的、测算期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 (十)其他省市费用定额的编制资料和先进经验 二、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 (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因此,费用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并且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制定费用定额时,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另一方面,也应考虑由于材料预算价格上涨,定额人工单价的变化导致费用定额有关费用支出发生变化的因素。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二)简明适用原则 制定费用定额时,在尽可能反映实际消耗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特点,在认真分析各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理顺费用项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费率,计取各项费用的方法应力求简单。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 费用定额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在编制组织措施费定额时,要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条件对某个具体工程的影响,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后制定出合理的费用标准。在编制间接费定额时,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在满足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压缩非生产人员的人数,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管理费用的开支,降低工程成本。

山西省2011定额交底资料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 第一章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 (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206号文) 1、206号文在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文件基础上,对费用项目组成进行了适当调整。 2、206号文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晋建标字[2010]473号) (四)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五)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各项规费文件 (六)多年来,我省在制定费用定额方面积累的有关历史资料 (七)建筑安装企业近三年的统计资料 (八)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测算资料 1、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各专业预算定额水平测算资料。 2、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各专业预算定额造价测算资料。 3、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各专业预算定额工、料、机取定价。 (九)山西省《投资估算指标》及《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每两个月发布的、测算期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 (十)其他省市费用定额的编制资料和先进经验 二、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 (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因此,费用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并且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制定费用定额时,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另一方面,也应考虑由于材料预算价格上涨,定额人工单价的变化导致费用定额有关费用支出发生变化的因素。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二)简明适用原则 制定费用定额时,在尽可能反映实际消耗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特点,在认真分析各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理顺费用项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费率,计取各项费用的方法应力求简单。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 费用定额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在编制组织措施费定额时,要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条件对某个具体工程的影响,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后制定出合理的费用标准。在编制间接费定额时,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在满足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压缩非生产人员的人数,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管理费用的开支,降低工程成本。

2011山西建筑工程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规定如下: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1-1

续表1-1

二、人工土方 1.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行计算。 2.人工挖土不分干、湿土,均按定额执行。 3.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普硬土是按表1-1综合取定的,如实际全部为Ⅰ、Ⅱ类土时,应按普硬土定额乘以系数0.85。 4.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沙。 5.人工挖土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素,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挖桩间及桩顶1m以内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不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8.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挖土方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若含水率大于25%,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若含水率大于40%,另行计算。 2.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 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所列系数计算。 坡度大于5%,其运距乘以系数表1-2 4.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5.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2.0m 以内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土壤类别同机械挖土。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普硬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为坚硬土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 1-3的系数。 机械挖坚硬土系数表1-3 10.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 11.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2.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按气腿式凿岩机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如使用手执式风动凿岩机者,凿岩机台班乘以系数0.7。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

[整理]《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第一部分综述 一、定额的设置 2011年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为十一册: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本定额共计13995个子目,与2005年定额子目比较,调整变化见下表。 新、旧定额子目变化表 二、编制原则 1. 定额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 2.结合建设工程安装劳动定额调整部分项目的人工消耗量;

3.结合新规范、新标准的变化调整消耗量; 4.补充和完善因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造成的缺项; 5.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项目; 6.取消不常用项目; 7.对消耗量相近似的子目尽量合并; 8.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一些定额项目; 9.调整有关册中的脚手架、超高、高层建筑增加费等系数; 10.将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并到各章说明后面; 11.相关册增加了附录。 三、编制依据 1.2005年《山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编制软件,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征求意见稿)》; 2.施工现场实际调查的消耗量; 3.有关省、市、专业安装工程定额; 4.山西省机械、仪表台班单价; 5.2011年太原市材料预算价格; 6.有关单位和专家对2011年安装定额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一些问题作了修改。 四、相关费用的编制情况 1.高层建筑增加费 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物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施工,因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和工人上下班乘坐升降设备台班费,计算基础应包括6层或20m以下全部的人工费。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的项目有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通风空调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结合2005年定额使用情况,本次编制调整了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计算方法。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通风空调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均按定额人工费的%比计取,其中人工费占%。 2.超高增加费 按定额人工费的百分比计取,(参阅各册定额说明)。 3.脚手架搭拆费 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计取(参阅各册定额说明)。实际施工中,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脚手架应作有偿使用。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主要适用于改扩建项目中,因生产条件和生产操作的限制干扰安装工作的正常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计取(参阅各册定额说明)。 5.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费 在有害气体、有毒物质、高分贝噪音等超过国家标准的环境中施工,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计取(参阅各册定额说明)。 五、安装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仪器仪表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人工 (1)本定额人工包括安装工程的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以综合工日表示,每工日单价57元,综合工日单价比2005年25.00元/工日提高了1.28 。 (2)对于一些项目用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材料 (1).安装项目中所耗用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并相应计入了损耗。

山西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总说明-------------------------------------总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第三章砌筑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八章保温、隔热工程---------------------第八章保温、隔热工程 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 第十一章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第十一章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十四章垂直运输及超高费-----------------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GB50500-2008)、《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和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围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一) 建筑工程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内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装饰工程 1.问:预算定额第五章说明第五条关于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的说明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该条说明为:①木线条安装在木质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并入木装饰面中计算,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木线条按展开面积乘以0.83系数计算工程量(依据本章说明中表5.3中的第13条);②石膏线条安装在石膏板和抹灰面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均应并入基层装饰面中计算,执行抹灰面油漆子目,石膏线条按墙面油漆、涂料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问:装饰工程中当层高超过 3.3m时,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层高超过3.3m时脚手架费用的计算同建筑工程(详见建筑工程解释第1条)。安装工程

1.问: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保护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答:该项目适用于较长距离电缆穿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不适用电缆穿建筑物、电缆穿越道路的保护管敷设。 2.问: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塑料管安装项目是否包括管卡安装?答:塑料管安装项目不包括管卡安装,需要另套管卡安装项目。 3.问:第十一册《刷油、绝热、防腐工程》中,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如与实际不同,应如何调整? 答: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与实际不同时,按照防火涂料产品说明书的用量调整。 市政工程 1.问:在2011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场外运输费用项下, 有些市政工程的施工机械未列入,如何计取? 答: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按履带式推土机(90kw内)执行;路面铣刨机按压路机的80%计取;履带式液压岩石破碎机按履带式挖掘机(1m3内)执行。 2.问:2005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第六章中,设有“汽车运厂拌基层混合料”项目和“汽车运沥青拌合料”及“汽车运热沥青”子目,2011定额第一册中取消了这些项目、子目,如何执行? 答:为了便于使用,“厂拌基层混合料场外运输”项目放在了第 二册《道路工程》第二章“道路基层”内,“沥青拌合料及热沥青场外运输”项目放在了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章“道路面层”内。本定额“沥青拌合料及热沥青场外运输”项目按“5km内”和“每增1km”设立了两个子目,计价时可按实际运距计算执行。 3.问:2005年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十章“临时工程”中, 列有“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项目,2011年定额中删除了此项目,如何执行? 答:轨道式柴油打桩机和履带式柴油打桩机都参照201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履带式柴油打桩机的安装拆卸费用执行;简易打桩架参照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章“打拔工具桩”中的“竖、拆简易打拔桩架”项目执行。 费用定额 问: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调整部分可计取哪些费用?

山西省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完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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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的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3

最新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

山西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5)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山西省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文件 晋建标字【2005】26号 关于发布《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地、市建委(建设局)、计(经)委、省直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200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记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表[2003]206号)、《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等,结合山西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并通过审定,现予以发布实施。同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计价依据包括: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清单计价指引。 二、计价依据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

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使用清单计价办法编制标底时,依据计价规范和我省计价依据以及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格进行编制。 四、定额的缺项,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并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五、计价依据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与之配套并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同步推广使用。2000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六、凡2005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计价依据执行,2005年1月1日以前的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 七、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计价依据的日常解释和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1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2011 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 年《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施工企业劳务结算和支付管理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和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和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和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 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小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问题解答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问题解答 1.问:定额中石材价格158.92元/m2而实际与定额中价格不同时该如何解决?取费如何取定? 答:如果实际与定额不同时,超出部分按材差处理,不参与取费,只取定编费及税金。 3.问:定额中木质踢脚及石材踢脚线高度各是按多少考虑的? 答:木质踢脚线高度是按120mm、石材踢脚线高度是按150mm考虑的。 4.问:定额中铝合金门、窗框料壁厚是如何取定的? 答:铝合金窗框料壁厚90系列是按1.4mm、70系列是按1.2mm、门框料壁厚是按1.4mm取定的。 5.问:塑钢平开窗如何计算面积? 答:按设计窗洞口计算面积。 6.问:门窗工程中如果门没有造型该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木质装饰门扇工程量按扇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7.问:硝基清漆中木线条是按几遍考虑的? 答:硝基清漆中木线条是按五遍考虑的。 8.问:定额7-175子目中天棚、墙面板缝粘贴胶带单位是"100m"还是"100m2"?是否按封板面积满算? 1.问:高层建筑采用塑钢窗,是否需要装接地线? 答:没有标准规范,一般均不做接地线。 2.问:声控开关安装选用什么定额子目? 答:执行全统山西省价目表第二册2-1637子目。 3.问:PVC穿线管执行什么子目? 答:执行全统山西省价目表第二册“钢性阻燃管”项目。 4.问:兀接箱执行什么定额? 答:执行“成套配电箱安装”子目。 5.问:防雷引下线利用二根主筋作引下线,主筋采用螺纹连接时,采用钢筋跨接,是否应另计跨接处及钢筋? 答:2-746子目已按焊接方式考虑,并考虑了所用钢筋,因此,不能再计算跨接和主材钢筋量。 6.问:大口径铝塑和塑料给水管执行什么定额? 答:定额缺项,需编制补充定额。 7.问:第八册中无塑料阀门的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问:沟槽回填灰土如何套定额?【省03.4】 答:沟槽回填土可在第一章夯填素土子目的基础上,每100m3增加27.72工日,101m3灰土,灰土价格按定额配合比预算价格列入。不包括买土及运土因素。 2、问:如采用人工开挖石方,如何套定额?【省03.4】 答:如采用人工开挖石方者,既不装药、不放炮,全部用人工凿岩、剥离的方法施工,套用定额时,可按机械打眼爆破相应定额的人工费*6计算,材料除六角中空钢仍按定额数量计取外,其余材料和定额中的机械费均不再计取。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1、问人工挖灌孔注混凝土桩(直径800-1000mm),设计要求无护壁时,灌注桩混凝土充盈系数应该如何考虑?【省2003.2】 答:按定额中灌注混凝土桩充盈系数执行。 2、问:凿白灰柱桩头执行什么定额?【省2003.6】 答:执行2-160凿水泥桩头子目。 第三章脚手架工程 1、问: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檐高70m以内的工程,檐高70m以上的高层建筑室内执行综合内脚手架,室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单项脚手架,编制标底时或投标报价时无法确定,问檐高70m以上的多层建筑能否执行综合脚手架?【省2004.4】 答:70m以上的多层建筑如有施工组织设计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相应的单项脚手架,如果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经我们测算凡檐高70m以上的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其单价可在相应的檐高70m以下综合脚手架的基础上,分别乘以下列系数: 檐高80m以 内90m以 内 100m 以内 110m 以内 120m 以内 130m 以内 140m 以内 150m 以内 系数 1.05 1.08 1,13 1.16 1.19 1.24 1.27 1.30 2、问:综合脚手架定额中不包括垂直全封闭因素,应如何计算?【省04.4】 答:执行相应综合脚手架定额乘以0.96,再按垂直全封闭工程量规则计算垂直全封闭的工程量,执行垂直全封闭的预算定额。(咱们经常见到的在建筑物外脚手架外围用安全网、密目网,有时还有铁丝网围成的封闭面就是垂直全封闭。密目网设在最外层,一般都是绿色的,在工地是经常见到的。) 3、问:构筑物如栈桥、斜廓,有的距地面高度为20-30m,有的部分为封闭结构能计算建筑面积,有的部分不封闭,不能计算建筑面积,问如何计算脚手架?【省2003.2】 答:除烟囱、水塔外的建筑物不论能否计算建筑面积,均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单项脚手架。 4、问: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如砌内衬时,是否可以另外计算脚手架?【省2003.2】 答:可以计算,烟囱高60以下可按竖井架子目执行,如高度超过60m,双方可协商解决。 5、问:钢结构工程脚手架如何套用定额?【省03.6】 答:参照排架结构相应子目计算。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问:模板工程中使用的对拉螺栓带止水片拔不出时,如何计算?【省04.5】

山西2011定额解释全套

2011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一) 建筑工程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装饰工程 1.问:预算定额第五章说明第五条关于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的说明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该条说明为:①木线条安装在木质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并入木装饰面中计算,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木线条按展开面积乘以0.83系数计算工程量(依据本章说明中表5.3中的第13条);②石膏线条安装在石膏板和抹灰面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均应并入基层装饰面中计算,执行抹灰面油漆子目,石膏线条按墙面油漆、涂料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问:装饰工程中当层高超过 3.3m时,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层高超过3.3m时脚手架费用的计算同建筑工程(详见建筑工程解释第1条)。 安装工程 1.问: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保护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答:该项目适用于较长距离电缆穿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不适用电缆穿建筑物、电缆穿越道路的保护管敷设。 2.问: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塑料管安装项目是否包括管卡安装? 答:塑料管安装项目不包括管卡安装,需要另套管卡安装项目。 3.问:第十一册《刷油、绝热、防腐工程》中,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如与实际不同,应如何调整? 答: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与实际不同时,按照防火涂料产品说明书的用量调整。 市政工程 1.问:在2011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场外运输费用项下, 有些市政工程的施工机械未列入,如何计取? 答: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按履带式推土机(90kw)执行;路面铣刨机按压路机的80%计取;履带式液压岩石破碎机按履带式挖掘机(1m3)执行。 2.问:2005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第六章中,设有“汽车运厂拌基层混合料”项目和“汽车运沥青拌合料”及“汽车运热沥青”子目,2011定额第一册中取消了这些项目、子目,如何执行?

山西2011定额解释

解释(一) 建筑工程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内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装饰工程 1.问:预算定额第五章说明第五条关于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的说明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该条说明为:①木线条安装在木质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并入木装饰面中计算,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木线条按展开面积乘以0.83系数计算工程量(依据本章说明中表5.3中的第13条);②石膏线条安装在石膏板和抹灰面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均应并入基层装饰面中计算,执行抹灰面油漆子目,石膏线条按墙面油漆、涂料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问:装饰工程中当层高超过 3.3m时,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层高超过3.3m时脚手架费用的计算同建筑工程(详见建筑工程解释第1条)。 解释(二) 建筑工程 1.问:部分钢筋和模板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含有“搭拆简易脚手架”,如何理解?答:考虑建筑物结构施工时,部分钢筋和模板的安装,需要搭设操作脚手架,因此本定额将层高3.3m以内需要搭设的操作脚手架综合在相应定额项目内。当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重新计算脚手架,并且不扣除定额内包括的脚手架内容。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未考虑此内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相应脚手架费用。 2.问:建筑物超高费计算起点是多少? 答:当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或建筑物自然层数6层时,可执行相应檐高子目,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划分项目。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是按檐口高度和层数划分项目,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可。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 第一章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宣贯资料 一、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 (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晋建标字[2010]473号文件) (四)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 (五)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各项规费文件 (六)多年来,我省在制定费用定额方面积累的有关历史资料 (七)建筑安装企业近三年的统计资料 (八)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测算资料 (九)山西省《投资估算指标》及《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每两个月发布的、测算期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 (十)其他省市费用定额的编制资料和先进经验 二、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 (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因此,费用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并且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制定费用定额时,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另一方面,也应考虑由于材料预算价格上涨,定额人工单价的变化导致费用定额有关费用支出发生变化的因素。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二)简明适用原则 制定费用定额时,在尽可能反映实际消耗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特点,在认真分析各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理顺费用项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费率,计取各项费用的方法应力求简单。

山西省2018定额土建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72.1~11-2008),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3.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5.混凝土(不包括耐酸防腐)按预拌泵送混凝土考虑,砂浆按现场搅拌考虑。实际使用的混凝土或砂浆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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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72.1~11-2008),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3.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5.混凝土(不包括耐酸防腐)按预拌泵送混凝土考虑,砂浆按现场搅拌考虑。实际使用的混凝土或砂浆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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