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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铁塔修理技术规范书

通信铁塔修理技术规范书
通信铁塔修理技术规范书

通信铁塔维修整治技术规范

一、项目说明

本技术规范书是通信铁塔维修整治项目的技术规范文件。

本次招采购的项目内容为:

1、地面铁塔:塔基包封,垂直度调整,防腐处理,拉线更换,塔件增补替换、螺栓增补替换、接地扁铁增补替换,走线架增补替换,接地铜牌增补,安全绳增补,可亮灯头更换,铁塔拆除,美化外罩拆除等(地面铁塔包含角钢塔、单管塔、灯杆塔、景观塔、仿生树、拉线塔等)。

2、楼面抱杆类:拆除,基础包封。

二、总则

2.1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应答人应在技术应答书中逐项答复,说明能否满足要求。如有不符合之处,须提出充分理由并加以详尽说明。

2.2对于本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其他情况,应答人应在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有关详细资料。

2.3应答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提出完整的实施方案,如有缺漏,由应答人补足。

2.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

2.5本技术规范书在应答人应答完成后,将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之一。

2.6本次除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各种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三、材料、制作、运输、安装的统一技术要求

(一)材料及技术要求

1、钢材材料

1.1所使用的Q235、Q345及20号钢材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700《碳素结构钢》、GB/T 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需要焊接的结构不得采用Q235普通碳素结构钢A级。

1.2等边角钢截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等应符合GB/T 706《热轧型钢》的规定。钢板厚度的负偏差不应大于板厚的10%且不能超过0.5mm。

1.3直缝电焊钢管应符合GB/T 13793《直缝电焊钢管》的规定,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级别为"高精度(PD.C/PT.C)"。

1.4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2、拉索技术要求

镀锌钢绞线、索具螺旋扣及钢丝绳夹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YB/T 5004《镀锌钢绞线》、CB/T 3818《索具螺旋扣》、GB/T 5976《钢丝绳夹》的规定。

3、连接技术要求

3.1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117《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和 GB/T 5118《热强钢焊条》的规定。对于Q235钢,宜选用E43型焊条,对于Q345钢,宜选用E50型焊条,对于不同强度钢材的连接焊缝,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条。

3.2螺栓、螺母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及GB/T 3098.2《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的规定。

4.8级螺栓及相应螺母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780《六角头螺栓 C级》及GB/T 41《六角螺母 C级》的规定,高强度螺栓(8.8级,10.9级)及相应螺栓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 5782《六角头螺栓》、GB/T 6170《1型六角螺母》的规定。

4、玻璃钢(FRP)

4.1玻璃钢(FRP)原材料技术要求:

4.1.1无碱玻璃纤维:采用的短切原丝毡和玻璃纤维布应符合GB/T 17470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GB/T 18369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GB/T 18370《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GB/T 18371 《连续玻璃纤维纱》等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

4.1.2树脂:采用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和胶衣树脂应符合GB/T 8237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国家规范的要求。

4.1.3玻璃钢中树脂的含量,应控制在48%~52%之间。玻璃钢树脂含量测定应按GB/T 257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执行。

4.2玻璃钢(FRP)的性能要求:

4.2.1玻璃钢的机械性能:拉伸、剪切强度不低于150Mpa,弯曲强度不低于230Mpa,巴氏硬度不低于35。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447《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449《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1450.2 《纤维增强塑料冲压式剪切强度试验方法》、GB/T 3854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相应的国家标准。

4.2.2抗老化性能: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拉伸、剪切、弯曲强度10年的损耗程度应在20%以内。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57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老化性能试验方法》

4.2.3阻燃性能:燃烧性能应不低于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规定的B1级。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8924 《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4.2.4射频性能:要求玻璃钢对信号的综合衰减不大于1dB。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二)制作及运输要求:

铁塔构件制造,除应遵守设计图纸中的规定外,尚应遵守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YD 5132《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CECS236《钢结构单管通信塔技术规程》、CECS 80《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YD/T 757 《角钢类通信铁塔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各塔型统一要求:

1.1主材及辅材采用型钢及圆钢管者,均为一次截材,不得二次对接,天线支架抱杆、微波抱杆不准对接,法兰板均为整板切割。

1.2楼面铁塔最底段塔体及基础钢梁螺栓全部采用双母锁紧防松动防拆卸措施。

1.3楼面铁塔结构的主材、斜杆、横杆等主要受力构件之间的连接螺栓,应使用双螺母或采取其他能防止螺母松动的有效措施。

1.4各种构件放出1:1大样或电脑放样加以核对,尺寸无误后再进行下料加工,出厂前进行预装配检查。

1.5零件、构件外形和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按《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

YD/T5132附录A、《钢结构单管通信塔技术规程》CECS236表7.5.2及《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CECS80表5.8.1的规定执行。

1.6节点板边缘与构件轴线夹角不小于15 ,当节点板的自由边长度与节点板厚度之比大于60时,应沿自由边加强,优先采用卷边处理或增设加筋板。

1.7设计图中未注明的焊缝均为三级焊缝,焊缝高度除图中注明外均不低于焊接最小母材的厚度。未注明焊缝坡口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和GB/T 985.2《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1.8塔身要进行预拼装,对构件局部变形校正后应进行热镀锌。

1.9所有构件(地脚锚栓及埋在混凝土内的构件除外)均需按照《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因工艺要求在构件上焊接零件时应在热镀锌前进行;所有紧固件要求热浸镀锌。

1)非离心处理构件,当构件厚度≥5mm时,不小于86μm;

2)非离心处理构件,当构件厚度<5mm时,不小于65μm。

3)离心处理构件,含连接螺栓、螺母、垫圈均需热镀锌,螺纹件直径大于等于20mm 时,热镀锌层厚度不小于55μm,螺纹件直径大于等于6mm小于20mm时,热镀锌层厚度不小于45μm,其它制件厚度大于等于3mm时,厚度不小于55μm,小于3mm时,不小于45μm。

1.10塔件应妥善包装,合理运输,避免构件受损,紧固件及小件物品应分别标注集中包装运输。

1.11机场和航线附近楼面铁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避雷针底部构件处设置太阳能闪光航空障碍灯。

2、四角角钢塔除满足统一要求外,尚应满足:

2.1对接角钢间隙为10mm,连接处外包角钢应刨根,内包钢应铲背。

3、三角管塔除满足统一要求外,尚应满足:

3.1塔柱间连接均为法兰连接。

3.2钢管主材与节点板的连接均为角焊缝,围焊,转角处必须连续施焊。

3.3采用直缝卷焊钢管时,钢管纵焊缝与纵向节点板连接焊缝应错开150mm。

4、玻璃钢(FRP)的要求:

4.1玻璃钢(FRP)的加工制作要求:

玻璃钢产品,应按规范选用合格的原材料,制作时树脂应充分浸润玻璃纤维,采用合理的配方,先进的制造工艺,以保证产品满足机械性能要求。玻璃钢产品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无皱纹、无凹凸不平、无贫胶、无纤维裸露、无泛白、无裂缝等现象。结构层必须密实,不得有针孔、分层、气泡等现象。厚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且不小于4mm。

4.2玻璃钢(FRP)的包装运输要求:

玻璃钢的包装材料采用聚乙烯复合气泡垫(俗称气泡垫或气泡膜),气泡直径为10mm。气泡垫紧密包装后采用打包带捆扎牢固。运输过程中用软绳国定牢固,避免与其他物体的挤压和碰撞。

(三)安装要求:

塔桅结构的安装应遵守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YD 5132 《移动通

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CECS 236《钢结构单管通信塔技术规程》、CECS 80《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1、各塔型统一要求

1.1铁塔分解组装时,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0%,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强度宜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1.2铁塔安装时,受剪螺栓的螺纹不得进入剪切面,若螺栓的无扣长度不够长,应改用长一级的螺栓;且螺栓一律紧两遍,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长度不少于两个螺距(采用双螺母可平扣)。

1.3普通螺栓紧固力矩宜满足《普通螺栓紧固力矩表》,表中数值系按4.8级螺栓确定,8.8级、10.9级螺栓的紧固力矩可按表中数值乘以1.5确定。对法兰连接,法兰实际接触面与设计接触面之比不应小于70%。

普通螺栓紧固力矩表

1.4各构件应组装牢固,出现空隙时应设置垫圈或垫板(当垫圈数量超过2个或8mm时应采用垫板)。

1.5为了确保生产人员安全,六级风及以上不得进行铁塔安装。

1.6安装时不允许使用气割或电割扩孔、增孔或用氧气火焰校正构件变形。

1.7起吊天线时,绳索必须吊在塔身主材上,辅材不允许作为临时起吊点。

1.8铁塔安装过程之中应随时校正其垂直度,相邻两层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750。铁塔安装完毕后,拉线塔不得大于1/750。

1.9基础采用预埋形式的,其外露部分应用凡士林、沥青防腐或其它有效防护措施。

2、拉线塔桅除满足统一要求外,尚应满足:

2.1当塔体安装到拉线部位时,应及时安装拉线,并按要求进行初步预紧。

2.2拉线施加的初应力为:150N/mm2,要求每层拉绳同时张拉,受力均衡。

3、桅杆、支架除满足统一要求外,尚应满足:

3.1设有拉线的支架或桅杆,其拉线及相应金具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拉线在投影平面内的水平夹角应对称分布(三个方向拉线120°,四个方向拉线90°)且通过结构形心,安装拉线时应对拉线施加预紧力且拉线各向的张力应均匀,拉线与地面夹角40度-60度为宜。

3.2拉锚应设置在原房屋钢筋混凝土圈梁、框架梁或柱上,钢筋混凝土女儿墙也可酌情使用,不宜使用砖砌女儿墙作为固定点。

3.3楼顶支架、桅杆的连接宜全部采用双母一垫。

3.4直接放置于楼顶的支架或自平衡桅杆,考虑建筑物承重的因素,选择在十字承重墙或十字交叉梁的位置,为避免屋面受损,可在屋面上铺设橡胶垫,维修整治过程中造成的防水破坏应给予修复。

3.5墙体桅杆应安装在承重墙体、钢筋混凝土墙体、钢筋混凝土柱子上,安装位置以及每个桅杆固定点间距、数量、固定方式(固定点凡要求使用穿墙螺栓的,必须要用穿墙螺栓)

一定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维修整治,不可随意变更。对于桅杆固定点采用膨胀螺栓连接的,施工时应保证膨胀螺栓打入墙体的深度,膨胀螺栓应安装在钢筋混凝土或实心墙体上,不能安装在空心砖上。对于安装在柱子上的桅杆,膨胀螺栓的位置距柱边不可过小。采用穿墙螺栓连接的其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2mm,墙体两侧应设置钢夹板。

(四)防雷接地的相关要求

通信基站天线(含GPS天线)、馈线、走线架等设施均应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铁塔接地系统应与机房(机柜)接地系统相连接。各线缆的接地应符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的相关规定。

1、避雷针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采用专门设置避雷引下线方式,引下线材料为40mm×4mm的镀锌扁钢。避雷引下线应与避雷针及接地网相互焊接连通。

2、依附在其它建筑物上的防雷接地设计,宜设两根4mm×40mm扁钢(增高架可分两路设两根),一端与桅杆或增高架可靠相连,另一端与所在建筑屋顶避雷接地系统或新建接地网不少于两点焊接,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焊接处应做防腐处理。

(五)砼工程施工基本规定

1、施工管理

1.1承担混凝土结构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1.2施工项目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应满足混凝土结构施工管理的需要。施工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应具备各自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水平。

1.3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

1.4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全过程的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和审核,并应及时存档、备案。

1.5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制订具体的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6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危害、灾害与突发事件制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进行交底和培训,必要时应进行演练。

2.施工技术

2.1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根据结构类型、特点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工艺,并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2对体形复杂、体量庞大、地基情况复杂及施工环境条件特殊的混凝土结构,宜进行施工过程监测,并应及时调整施工控制措施。

2.3混凝土结构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专门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核准。

2.4混凝土结构施工中采用的专利技术,不应违反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2.5混凝土结构施工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3 施工质量与安全

3.1混凝土结构工程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

3.2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其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3.3在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作出详细记录,同时宜留存图像资料。

3.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规定。

3.5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号、外观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对来源稳定且连续检验合格,或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场时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放宽检验。

3.6材料进场后,应按种类、规格、批次分开贮存与堆放,并应标识明晰。贮存与堆放条件不应影响材料品质。

3.7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检测和试验计划,并应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检测和试验计划制定见证计划。

四、各项工作相关要求

(一)铁塔拆除

1、以铁塔中心为基准,塔高的1.05倍为半径的范围搭建安全防护栏,设立安全警戒线。

2、拆除时要求自塔顶端往下端依次拆除。

3、在拆除过程中要确保被拆除构件的完好性,拆下来的构件要用绳索、机动绞磨或吊车放到地面上,不允许将构件直接高空扔下。

4、铁塔在拆除及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尽量避免构件不必要的损坏,拆下来的构件要求不得有变形、弯曲和脱锌现象;一旦恶意造成铁塔构件损坏的,维修单位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5、每天拆除下来的铁塔构件、杂物,要清理到指定的区域,不要影响正常的通道;铁塔拆除完毕后,构件统一运输到指定地点。

6、如果在铁塔拆除、维修整治过程中,突然遇到5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考虑生产安全应停止作业。

(二)拉线更换或新增加固

1、包含更换或新增拉线及所需的标准件,本站安装天线所需要的新增天支;拉线的更换包含拉线及所需的标准件,楼顶拉线桅杆、拉线增高架等站,拉线更换涉及到拉线固定点微调的,拉线更换费用含拉线固定点的材料及施工费。

2、更换拉线塔拉线时,同一层拉线的其它拉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被更换的拉线及其它拉线要施加初应力(建议为:150N/mm2),要求同层拉绳同时张拉,受力均衡。

3、拉线塔的拉线与拉线棒应呈一直线,拉线的对地夹角允许偏差应为1°,拉线水平投影间的夹角误差值应≤正负5°。

4、更换拉线塔拉线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提前做好生产组织方案,确保生产安全。

(三)铁塔整治

铁塔整治除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各种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资源配置要求

(一)维修整治单位资质要求

维修整治单位至少应具备如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中选单位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在近3年内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过铁塔维修维护合同,须具备相关专业维修经验。

4.维修整治单位必须拥有维修服务所需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有从事铁塔维修的经历、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5.维修整治单位直接参加维修工作的人员必须与该维修整治单位签有正式用工合同,期限不得少于维修合同规定的维修期,各专业维修人员的素质、数量等必需满足维修需求。

6.维修整治单位应具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基本的生产工具和维修仪表等,要求能够满足专业维修的需要。企业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具备开展通信专业领域维修服务的设施。

7.维修整治单位具有完备维修管理制度、安全承诺和考核细则。

8.铁塔公司按照统一资质要求对维修整治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对已提供维修服务的单位应定期进行资质复核,资质复核每年进行一次。对资质复核不合格的维修整治单位应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否则取消其维修资格。

9.铁塔公司将建立维修整治单位资质审核结果档案,资质审核结果作为维修整治单位入围的重要依据。

(二)维修整治单位组织架构

1.维修整治单位省级办事处必须设置在,办事处应设置办事处负责人(经理)、技术支撑人员、综合与质量管理员等岗位。针对每个中选地市,代维单位应配置专人接口服务。

(三)维修人员基本要求

维修整治单位应设立维修项目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必须同时配备专用联络手机及其他通信手段,手机和其他通信手段均应7×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可以随时联系。

1.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省级维修办事处和地(市)级维修项目部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通信铁塔维修施工相关管理经历。

地(市)级项目部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通信铁塔维修施工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技术支撑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通信铁塔维护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综合及质量管控管理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通信铁塔维修施工技术或管理工作不少于1年,负责综合管理、日常事务调度、生产任务督办、维修质量检查等工作。

省级办事处负责人、省级维修管理人员、地市级项目部负责人的年变动率(仅统计离职和跨地区调动两种情况)必须低于20%。

2.生产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维修整治单位应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维修整治人员,对于特殊岗位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焊工、安全员等),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从业证)或资格证书,由维修整治单位向铁塔公司省、地(市)建维部门提供维修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生产岗位人员需配备高处作业证、电工、焊工、安全员等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其中至少100%人员须持有高处作业证,电工证、焊工证、安全员各要求至少10%人员持有,若一人同时持有多种上岗证或资格证书,计算持证人员比例时只在其中一种上岗证或资格证书中算1次。

管理人员需单独配置,不包含在各专业生产人员配置标准中。

维修整治单位对参与本项目的维修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

维修整治单位必须与本公司员工签订6个月及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

应具备隐患排查,隐患整治方案制定,质量检查等技能,以满足铁塔维修的需要。

4.维修人员技能要求

5.维修工器具仪表配置要求

维修整治单位按照下表标准配备工具仪表,特殊区域根据实际维修工作需要须进行增强配置。

六、修理工作流程

(一)隐患发现:

代维单位负责隐患发现与上报。代维单位对所报隐患判定是否为现场修理隐患,如果是,可现场实施修理。反之,如果是特别严重隐患,除须从钉钉系统上报外,须立即电话告知铁塔公司铁塔专业相关维护负责人,并采取临时紧急修理措施,确保铁塔安全。其他隐患通过钉钉系统上报。

现场实施修理问题详见下表:

(二)隐患评估:

1.铁塔存在的隐患按其危害程度和风险划分为A、B、C三类。如下表:

(三)隐患处理:

铁塔隐患整治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整体安全性优先:对安全性紧急的铁塔隐患进行优先修理。现场查明的随时倒塔隐患,代维单位必须立即无条件实施修理。

2.局部安全性分类优先:从保证安全性及经济性考虑,先对A类铁塔隐患进行修理,再依次对B类、C类铁塔隐患进行修理。

3.先修理再更换:即通过查找铁塔原设计和相关技术文件以及组织现场勘察、论证、评估等方式,对铁塔进行修理和复原,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构件)无法修理、无修理价值,再予以更换。

4.铁塔隐患整治在遵循以上工作原则的基础上,还应综合塔桅安装位置、塔桅类别、结构类型、连接方式、是否共享、基础形式、使用场景、运行环境等因素区分次序实施修理。符合以下条件最多的铁塔优先整治,较少的其次:

(1)楼面塔优先修理;

(2)拉线塔及美化天线产品优先修理;

(3)架构型塔优先修理;

(4)法兰连接塔优先修理;

(5)共享改造塔优先修理;

(6)预制(配重)基础塔优先修理;

(7)党、政、军、校等重要区域内塔优先修理;

(8)人员密集区塔优先修理;

5.铁塔修理工作必须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进行。修理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及时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必须满足《中国铁塔建设维护安全管理手册》相关要求。

6.铁塔修理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的要求,质量标准参照《中国铁塔工程质量标准化手册(铁塔类项目分册)》相关要求执行。修理所使用的材料应在原生产厂家采购,无法找到原厂家或原厂家无法提供的,修理单位必须采购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等全套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四)处理时限

铁塔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处理时限要求如下:

1.A类:2天内必须解决。

2.B类:7天内必须解决。

3.C类:10天内必须解决。

修理单位在铁塔隐患彻底解决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隐患进行控制,防止隐患扩大引发事故,并加强对隐患的实时跟踪与现场盯防。各类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1.A类:必须现场立即电话上报地市分公司(1日内通过钉钉系统报告),现场立即进行临时性安全处理,24小时内在隐患铁塔上3-4米处悬挂“危塔请勿靠近”警示牌(注明代维应急联系人及电话,警示标识参照《中国铁塔建设维护现场安全标识规范》建维〔2016〕23号),以塔基为圆心、塔高的1.05倍为半径设置警示隔离带(半径达不到的以最大能达到的范围为准,楼面以塔基中心点距离女儿墙边缘的最大距离为半径),并在通道、出入口处设置“危塔抢修,禁止通行”警示牌(警示标识要求同上);在隐患彻底解决前,安排专人盯防,并对铁塔周边存在的塌方、积水、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源、污染源等不利因素及时进行控制与处理;对铁塔意外倾倒后可破坏范围内的建筑物、经济作物、居民等及时进行保护和疏散。

2.B类:必须1日内通过钉钉系统报告,24小时内完成临时性安全处理。在隐患彻底解决前,安排专人现场盯防,并对铁塔周边存在的塌方、积水、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源、污染源等不利因素及时进行控制与处理;对铁塔意外倾倒后可破坏范围内的建筑物、经济作物、居民等及时进行保护和疏散。

3.C类:1日内通过钉钉系统报告,应于发现当日完成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10天内必须彻底解决。

(五)勘察设计

对于铁塔隐患整治方案中需设计单位勘察设计的,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并严格按图施工。

(六)修理单位必须提供修理和整治前后相同部位的对比照片以反映前后的区别与效

果;塔脚封包、塔体表层除锈覆盖等隐蔽工序必须提供施工过程关键点照片。未提供照片或提供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均视为修理不合格。

(七)铁塔锈蚀、损坏、变形、沉降情况十分严重,无法实施修理,经检测评估单位评估无法继续可靠使用的,由地市分公司办公会决议后启动报废流程报废,更换新塔或易址再建。

(八)地市分公司铁塔修理和整治结果组织逐站验收。验收采取现场抽查和检查档案相结合的方式。A类隐患现场抽查和档案检查比例100%;B类不得低于90%,C类不得低于80%。

(九)验收不合格的站点必须由修理单位负责进行返工返修处理,省分公司、地市分公司分别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对其予以考核。

(十)验收照片、签证以及相关记录随同铁塔修理全套资料纳入系统管理和保存。七、其他要求

1.对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持证上岗作业的专业(如高空作业等),生产单位的相应工作人员,应持有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如登高作业证、电工证、焊工证等),并在作业时应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2.维修整治过程中,现场登塔操作生产人员必须具有登高证并必须佩戴安全帽;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通信铁塔专业题库

通信铁塔专业题库 一、塔桅钢结构安装质量标准 1、塔桅钢结构结构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齐备;②基础和地脚螺栓(锚栓)、地锚(拉线塔)已验收通过;③构件齐全,质量合格,并有明细表、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必要的();④()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必要的技术培训已经完成;⑤材料、劳动组织和()齐备;⑥机具设备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且运行良好;⑦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⑧水、电、道路满足需要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设计文件预拼装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 2、当构件在工地进行制孔、组装和焊接时,其质量均应符合CECS 80-2006《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5章的有关规定。螺孔不得用气割()。 扩孔 3、对塔架整体垂直度偏差(双向偏差矢量和),当塔高度H 不大于75000mm时,不得大于();当H大于75000mm 时,不得大于50+(H-75000)/4000mm。 H/1500 4、观测基准点水平位置偏离轴线距离允许偏差()mm,且不大于±3.0mm(L:心到观测基准点的距离)

±1/2000 5、塔的定位中心点允许偏差()mm。 ±3.0 6、塔标高允许偏差()mm。 ±2.0 7、钢结构安装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其中吊装设备、一次吊装构件组合方式和重量、吊点位置、吊装高度、吊装半径等技术参数应在技术方案规定的()范围内。安全 8、单管塔的整体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H/1500 9、单管塔的安装设备和各吊装参数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汽车吊等较大型安装设备的固定点应采取可靠的()处理。 基底 10、塔桅(拉线塔)安装时钢丝绳应经预张拉,预张拉荷载不应小于其最小破断荷载的(),预张拉次数不应少于()次,每次持续时间不应少于()。 55% 2 60min 11、塔桅(拉线塔)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对纤绳施加预拉力,应分步骤各向均衡地实施。对处于复杂地形上的拉线塔,应有详细的施加预拉力方案,确保

铁塔类项目技术规范标准化指导手册

铁塔类项目技术规范标准化指导手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铁塔类项目技术规范标准化指导手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 一.新建站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基站选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新建站铁塔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新建站铁塔基础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新建站机房(柜)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新建站动力配套设施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新建站市电引入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基站防雷接地...................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存量共享站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铁塔共享改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机房及动力配套共享改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铁塔应用场景及无线工艺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基站防雷接地技术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机房(柜)设备布置及工艺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4:铁塔改造方案及无线改造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了规范和指导铁塔项目建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建设指导意见。 铁塔项目建设应坚持”先共享,后新建”的原则,统筹考虑增量新建和存量共享改造,以各运营商存量资源为基础,优先共享改造,整合优化资源。 本指导意见依据铁塔公司总部印发的相关建设指导意见、通信铁塔技术要求、配套设施系列标准等文件要求编制,同时结合湖北特点和运营商的实际需求,明确了湖北公司省分铁塔项目建设的相关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站铁塔及配套建设,以及存量共享站铁塔及配套的改造。明确了新建站的铁塔、机房(机柜)、电源、外电引入的建设原则以及平面布局、机房工艺、设备布置、设备和线缆安装要求。明确了存量共享站铁塔及配套的改造原则及方案。 一.新建站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 (一)基站选址 1.总体要求 1)站址设计应符合城建、环保、消防、抗震、人防等有关要求。 2)基站选址要满足客户的覆盖需求,同时要考虑站址的安全性以及 施工的便利。 3)城区尽量选用市政、企事业单位的站址或建筑,尽量避免选择容 易发生纠纷的居民类站址。 4)恩施、宜昌、十堰、襄阳南漳、保康、谷城及咸宁南部区域等

市电引入技术要求规范书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市电引入 技术规范书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2014年12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2) 2、新建基站市电引入类型 (2) 3、市电引入要求 (2) 3.1新建基站设有专用变压器 (2) 3.1.1新建基站专用变压器10KV引入要求 (2) 3.1.2新建基站设有专用变压器380V低压电缆技术要求 (4) 3.2新建基站无专用变压器 (5) 3.3租用民房的基站 (6) 3.4通用要求 (6) 3.5市电引入距离测算 (7) 4、技术标准和要求 (10)

1、项目概况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交钥匙总承包工程模式,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谈点、包协调、包报装、包青苗赔补、包二次搬运、包站点验收移交前材料看管、包高压接火(需要供电局配合高压停电)、包变压器检测补偿、包低压接火、包验收送电(包括所有负荷开关的送电、相关部门验收接火费用)、保修、售后服务。计量表要求为智能电表。 站点协调赔补费组成:包括谈点费、报装费、协调费、站点验收移交前的材料看管费、材料卸车费、仓管费、二次搬运费、高压接火补偿费(需要供电局配合高压停电)、变压器检测补偿费、低压接火赔补费、青苗赔补赔补费、表位费、验收送电等所有站点开通费。 定额依据: 1)、10KV(含10KV)以下的工程执行2008年版《XX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册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管理费、利润及措施费用按中值取。 2)、人工费调整按桂建标[2013]3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执行。 3)、工程定额测定费按财综[2008]7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执行。 2、新建基站市电引入类型 目前基站的交流供电基本上以当地市电作为主用交流电源,而市电引入情况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 新建机房设有专用变压器,通过1路10KV高压引至基站专用变压器,通过变压器降压后负责基站设备供电。 2) 新建机房无专用变压器,从远端的公用变压器引1路380V(或220V)至基站,负责基站设备的供电。 3) 租用民房设有专用变压器的基站,从租用民房的低压配电系统的输出分路引至基站。 4) 租用民房无专用变压器的基站,从租用民房的总交流配电箱处引至基站。 3、市电引入要求 基站交流电源引入容量分为20、30、50、80KVA四种类型。针对上述四种市电引入情况,可作以下相应处理: 3.1 新建基站设有专用变压器 3.1.1 新建基站专用变压器10KV引入要求 本规范考虑增加10KV市电引入和变压器配置相关要求供参考。 1)变压器配置及接地系统技术要求

通信铁塔建设要求规范

通信铁塔建设规(自建铁塔) 省电信规划

2006年5月 目次 1、总则 (1) 1.1、概述 (1) 1.2、制定技术规书的依据 (2) 2、建设方案 (2) 2.1、通信塔的基本要求和类型 (2) 2.1.1、基本要求 (2) 2.1.2、通信塔的类型 (3) 2.1.3、通信塔的工艺要求 (3) 2.2、通信塔的建筑材料要求 (4) 2.2.1、钢材的合格保证书 (4) 2.2.2、钢材的型号选择 (5) 2.2.3、连接材料的要求 (5) 2.3、通信塔的基本构造要求 (6) 2.3.1、通信塔结构构件的最小规格要求 (6) 2.3.2、节点连接要求 (6) 2.4、通信塔的防锈防腐要求 (7) 2.4.1、防锈防腐方法 (7) 2.4.2、防锈防腐层厚度要求 (8) 2.4.3、其他要求 (8) 2.4.4、基础螺栓与脚底板的防锈防腐要求 (8) 3、通信塔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9) 3.1、放样、下料和切割的标准 (9) 3.2、制孔的标准 (10) 3.3、几何尺寸的标准 (11) 3.4、焊缝的标准 (11) 4、通信塔的基础施工 (12)

5、通信塔防雷与接地的要求 (13) 5.1、防雷的要求 (13) 5.2、地网的要求 (15) 5.2、接地体的要求 (16) 6、通信塔的工程验收 (16) 6.1、验收单位 (16) 6.2、技术文件 (17) 7、通信塔的维护 (17) 8、附件 (19) 1、总则 1.1、概述 为进一步规铁塔建设标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为铁塔建设各阶段的验收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 1.2、制定技术规书的依据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GB 50009-2001 (3)《钢结构设计规》,GB 50017-2003 (4)《建筑抗震设计规》,GB 50011-2001 (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 50205-95 (6)《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 80:96 (7)《六角头螺栓——A级和B级》,GB 5782-2000 (8)《六角头螺栓——C级》,GB 5780-2000

10kV、0.4kV铁塔、铁附件技术规范书

XX有限公司配电工程 10kV铁塔、铁附件招标书(技术部分) 二〇一一年五月

货物需求一览表 注:1、本次招标塔材重量包含连接塔材所需所有各种螺栓的重量,报价中也包含连接塔材所需所有各种螺栓的费用,供货时螺栓和塔材配套一并供给,各投标单位应根据经验自行测算各电压等级螺栓和塔材的重量比,合理报价,费用结算时不再考虑因螺栓数量增减引起的费用变更。 2、交货地点为各县货物集散点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技术规范书(或称技术文件)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提供的铁塔制造技术规范应符合本技术文件的要求。 本技术文件适用于XX省35kV输电工程和10kV及以下国内采购部分所需输电铁塔\铁附件的制造、试验和检验、包装、运输等。 1.1.2投标人或供货商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GB/T19001-2000idtIS09001:2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1.3投标人应具备如下供货业绩: 角钢铁塔投标人从2006年1月至今在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工程铁塔、铁附件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000吨。 1.1.4投标人应具备如下生产装备要求: 具备有热镀锌能力; 具备X射线探伤机、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 具备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1.1.5本规范书提出了有关本农网工程使用铁塔、铁附件的图纸放样、原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1.6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有关国标、行标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达到《输电线路铁塔质量分等标准》(SDZ025-87)中一等品等级要求,同时满足《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的要求。 1.1.7铁塔的制造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的要求进行。投标人提供的铁塔应是全新的,并包含螺栓、防盗螺栓、防松罩等其它配件以及插入角钢(特殊要求除外)。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中标方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铁塔和工作质量的责任。倘若发现不正确之处,中标方必须通知招标单位,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中标方负责。 1.1.8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

通信铁塔基础施工技术

通信铁塔基础施工技术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摘要 通信铁塔施工技术是通信基站铁塔基础施工的作业指导。它讲述了铁塔基础施工 前的准备、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工艺、注意事项及土建施工的一些相关知 识,本通信基站设计塔高为70M轻型铁塔,塔基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模版采用胶 合板支设的方式。 关键词:通信铁塔铁塔基础混凝土模板 ABSTRACT Thecommunication towerconstructiontechnology is the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towerfoundation constructionwork instructions.It tells the story oftheironTakipre-constructionpreparation,construction process,every procedure, process, pay attention tosome relevantknowledgeofthemattersand civil construction,the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designhigh towerfor70Mlighttower,Takiis a reinforced concretestructure,the templateusingtheplywoodbranchset. Keywords:communicationtower towerbase concrete formwork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通信铁塔建设规范

通信铁塔建设规范(自建铁塔) 河南省电信规划设计院2019年7月

目次 1、总则 (1) 1.1、概述 (1) 1.2、制定技术规范书的依据 (2) 2、建设方案 (2) 2.1、通信塔的基本要求和类型 (2) 2.1.1、基本要求 (2) 2.1.2、通信塔的类型 (3) 2.1.3、通信塔的工艺要求 (3) 2.2、通信塔的建筑材料要求 (4) 2.2.1、钢材的合格保证书 (4) 2.2.2、钢材的型号选择 (5) 2.2.3、连接材料的要求 (5) 2.3、通信塔的基本构造要求 (6) 2.3.1、通信塔结构构件的最小规格要求 (6) 2.3.2、节点连接要求 (6) 2.4、通信塔的防锈防腐要求 (7) 2.4.1、防锈防腐方法 (7) 2.4.2、防锈防腐层厚度要求 (8) 2.4.3、其他要求 (8) 2.4.4、基础螺栓与脚底板的防锈防腐要求 (8) 3、通信塔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9) 3.1、放样、下料和切割的标准 (9) 3.2、制孔的标准 (10) 3.3、几何尺寸的标准 (11) 3.4、焊缝的标准 (11) 4、通信塔的基础施工 (12) 5、通信塔防雷与接地的要求 (13) 5.1、防雷的要求 (13) 5.2、地网的要求 (15) 5.2、接地体的要求 (16) 6、通信塔的工程验收 (16) 6.1、验收单位 (16) 6.2、技术文件 (17) 7、通信塔的维护 (17) 8、附件 (19)

1、总则 1.1、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铁塔建设标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为铁塔建设各阶段的验收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1.2、制定技术规范书的依据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95 (6)《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 80:96 (7)《六角头螺栓——A级和B级》,GB 5782-2000 (8)《六角头螺栓——C级》,GB 5780-2000 (9)《碳素结构钢》,GB 700-88 (1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1994 (11)《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1999 (12)《碳钢焊条》,GB 5117-1995 (13)《低合金钢焊条》,GB 5118-1995 2、建设方案 2.1、通信塔的基本要求和类型 2.1.1、基本要求

技术规范书3《抱杆技术规范书》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抱杆 技术规范书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14年12月

目录 1、设计原则 (2) 2、设计依据 (2) 3、施工及验收依据 (2) 4、材料选用 (2) 4.1塔身材料 (2) 4.2连接材料 (2) 5、构造与工艺技术要求 (3) 5.1连接要求 (3) 5.2制作要求 (3) 5.3安装要求 (5) 5.4工艺要求 (6) 6、变形限制 (6) 7、维护要求 (7) 8、其他要求 (7)

1、设计原则 移动通信工程抱杆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基本风压按30年一遇采用,但基本风压不得大于0.75kN/m2。抱杆结构抗震设防烈度按所在地抗震设防基本烈度采用。 2、设计依据 (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 (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2 (5)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2005 (6)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3、施工及验收依据 (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3)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T5132-2005 (4) 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CECS236:2006 (5) 其他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4、材料选用 移动通信工程抱杆结构采用的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质检要求,应有书面鉴定。 焊接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4.1塔身材料 移动通信工程抱杆的钢材宜采用Q235普通碳素结构钢、Q345低合金结构钢、20号优质碳素结构钢,有条件也可采用Q390钢或钢材强度等级更高的结构钢,其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我国现行有关国家标准。 施工中如采用进口钢材或代用材料时,必须提供该材料的机械性能及化学成分,并进行抽样检查,经设计同意后方可采用。 杆身及支撑均采用热轧无缝钢管,且不允许拼接。 4.2连接材料 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抱杆结构的焊接宜采用手工电弧焊,选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焊条型号应与构件钢材的强度想适应。

通信铁塔维护技术要求

通信铁塔维护技术要求

目录 一、目的 (4) 二、维护范围 (4) 三、塔型识别与塔高测量 (5) 四、角钢塔 (5) (一)防腐 (5) (二)基础 (6) (三)塔体构件、紧固件 (6) (四)垂直度与层间偏移 (6) 五、钢管塔 (7) (一)防腐 (7) (二)基础 (7) (三)塔体构件、紧固件 (7) (四)垂直度与层间偏移 (8) (五)法兰 (8) 六、法兰式单管塔 (8) (一)防腐 (8) (二)基础 (8) (三)塔体构件、紧固件 (9) (五)法兰 (9) (六)照明系统 (10) 七、插接式单管塔 (10) (一)防腐 (10) (二)基础 (10) (三)塔体构件、紧固件 (11) (四)垂直度 (11) 八、一体化塔房 (11) (一)防腐 (11) (二)地梁 (11) (三)塔体构件、紧固件 (11) (四)升降系统 (12) (五)垂直度 (12) 九、天线美化构筑物及美化罩 (12) (一)防腐 (12) (二)基础 (12) (三)构件、紧固件 (12) 十、H杆 (13)

(一)防腐 (13) (二)基础 (13) (三)杆体构件、紧固件 (13) (四)垂直度 (14) (五)法兰 (14) (六)拉线 (14) 十一、拉线塔 (14) (一)防腐 (14) (二)基础 (15) (三)塔体构件、紧固件 (15) (四)垂直度 (15) 4.8.5法兰 (15) (五)拉线 (16) 十二、增高架 (16) (一)防腐 (16) (二)基础 (16) (三)塔体构件、紧固件 (17) (四)垂直度 (17) (五)法兰 (17) 十三、抱杆 (17) (一)防腐 (17) (三)垂直度 (18) 十四、铁塔附属装置 (18) (一)爬梯 (18) (二)走线架 (18) (三)平台与支架 (18) (四)航标灯 (19) 十五、防雷与接地系统 (19) 十六、环境与标识 (19)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通信铁塔基础的施工质量管理,保证铁塔基础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通信工程中的自立角钢塔、自立钢管塔及拉线塔的基础施工,通信工程中其它类型铁塔基础也可参照使用。 1.0.3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验收应以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为主要依据,并遵守施工质量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0.4 通信铁塔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探报告及基础地下管线、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电缆和其他工艺设施的构造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1.0.5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验收制度。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0.6 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水泥、砂、石、钢筋及混凝土试块、焊件等,应按规范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0.7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过程控制应做到程序到位、签字完善、资料齐全。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施工企业三级质量检查验收。按GB50300-2001《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重要工序需报请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的,应按工程四级验收体系执行。地基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验收;钢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程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预埋件及地锚螺栓工程隐蔽前,应由基础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复核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精度,并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实施旁站监理,混凝土试块必须在监理单位监督见证下现场取样。在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由安装施工单位配合,进行专业工种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1.0.8 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应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划分成若干检验批,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应执行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基础分部应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参加联合检查验收,在工程实体、文件资料两方面合格的前提下,方可移交安装单位施工。 2独立柱基础 2.1 基础土方工程 2.1.1 独立基础土方开挖时,开挖的工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序相一致,并遵守“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其土方工程的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2.1.2 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铁塔技术规范书

第2章技术规范书 本技术规范书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就向其提供铁塔(增高架、高桅杆)的投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作为投标人制定技术应答书的依据。 总则 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应在技术应答书中逐项答复,说明能否满足。如有不符,须提出充分理由并加以详尽说明。对于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组织架构、组织运作等内容的应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资料。 本技术规范书根据投标人的应答书完善后,将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之一。 质量管理与保障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ISO14000、UL、CE或其他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设备获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提供其安装施工队伍获得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建筑安装企业安全资格证》。 投标人应编制并提供本次投标设备在生产、服务等方面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设备的主要元器件采购来源和材质证明等资料,招标人有权随时对此进行验证。 招标人必要时可对投标人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设计、生产、装配、测试记录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等。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为铁塔(增高架、高桅杆)(包括增高架),2007年GSM移动通信网络二期工程建设规模根据总部设计批复确定。 技术要求 投标方的生产施工必须满足以下相关规范及文件 铁塔(增高架、高桅杆)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 《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80:96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1994、《碳素结构钢》GB/T 700-1998 《碳素结构钢》GB/T 700-1998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1999年编制的《中国联通广东移动通信工程管理规范》(第一辑)(上下册)。(相关内容见附件2,电子版)

(完整版)联通通信铁塔招标技术规范书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湖南网络资产分公司2010年C网第一期通信铁塔工程 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书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湖南网络资产分公司 招标代理: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一、概述 ............................................................................................... - 1 - 二、项目说明与招标物资 ................................................................... - 1 - 2.1、项目建设说明..................................................................................................................... - 1 - 2.2、招标内容............................................................................................................................. - 2 -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 - 2 - 四、货物主要技术要求 ....................................................................... - 3 - 4.1、钢塔桅结构技术规范要求............................................................................................... - 3 - 4.2、钢塔桅结构原材料及成品要求 ........................................................................................ - 3 - 4.3、钢塔桅结构制作放样及下料要求 .................................................................................... - 4 - 4.4、钢塔桅结构安装要求 ........................................................................................................ - 5 - 五、铁塔验收要求 ............................................................................... - 6 - 六、交(验)货 ................................................................................... - 8 - 七、钢塔桅结构后期服务要求 ......................................................... - 10 - 八、质量保证体系 ............................................................................. - 10 -

铁塔技术规范书

铁塔建设技术要求 一、前期工作 各铁塔厂家需提前熟悉建设单位的通信铁塔设计要求、拟采用的铁塔形式、制作安装技术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标准。 二、拟用铁塔类型及使用范围 1、角钢自立塔:建议塔高不大于60m(20~60米); 2、(三角、四角)钢管塔:塔高不大于100m; 3、单管塔:用于平地地区且交通运输便利,建议塔高不大于50m; 4、地面拉线塔:用于场地较大,建议塔高不大于35m。 5、轻型边际站自立塔:建议轻型边际站自立塔塔高不大于25m; 6、屋面立杆:适用于屋面梁板为现浇的结构。 三、现场勘察要求 各类型铁塔需根据通信工艺要求到现场勘察,结合现场环境确定铁塔位置、铁塔形式及铁塔高度,并由正规地质勘察单位出正式地质勘察报告。 四、各类型铁塔工艺及技术要求 铁塔设计及制作总体原则:满足通信天线及馈线安装要求,便于操作维护;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保证结构安全,抗风、抗震、防锈、防雷;优化设计,合理选型,便于制作安装,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投资。设计应按正式铁塔施工图出图,并由正规设计院加盖设计专用章。 (一)角钢自立塔 1、变形限制

(1)在当地各种气候条件下,应保证铁塔30年内不产生影响通信使用的变形;塔身平面内的弯曲挠度<0.45度,塔身水平面内的弯曲挠度<0.45度。 (2)塔体侧向水平最大变形≤H/1000,H为塔体高度。 2、铁塔设计使用周期按50年考虑。 3、负荷要求 (1)满足云南省风荷载(50年一遇)要求。建议根据云南省内基本风压分布和山高要求,按山高20m、山高50m进行标准设计,对山高超过50m的铁塔进行单独设计。 (2)当塔建在地面上时,要求塔体及基础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2所确定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当塔建在楼顶时,塔体抗震设防烈度除按规范确定外,尚应不低于塔下楼房的抗震设防烈度。 (3)塔体上天线平台采用二层外平台形式,二层平台的间距为5.0m,平台直径为3.5~5.0m,第一平台离塔顶为2米。 (4)二层平台上共安装定向天线12付,每付天线重量为12Kg,几何尺寸为2570/255/105mm(长/宽/厚)。 (5)天线支架伸出平台长度应保证天线抱杆分布圆直径不小于6.0m(可移动式支架),抱杆为Φ70mm,长为3m。 (6)每付天线按照安装一根馈线考虑,直径Φ30mm,其单位重量为1.0kg/m,每条馈线长度按天线挂高加10m计算。 (7)铁塔平台上的活荷载不宜小于250kg/m2。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 1.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地要求,工程验收应以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为主要依据,并遵守施工质量相关专业验收规地规定. 2. 通信铁塔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地地质勘探报告及基础地下管线.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电缆和其他工艺设施地构造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地安全. 3.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地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验收制度.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实验地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4. 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涉及结构安全地水泥.砂..钢筋及混凝土试块.焊件等,应按规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5. 工程质量地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地基础上进行.工程过程控制应做到程序到位.签字完善.资料齐全.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施工企业三级质量检查验收.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重要工序需报请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地,应按工程四级验收体系执行.地基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验收;钢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预埋件及地锚螺栓工程隐蔽前,应由基础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复核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精度,并签字认可后,能进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实施旁站监理,混凝土试块必须在监理单位监督见证下现场取样.在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由安装施工单位配合,进行专业工种交接检验,并

通信铁塔建设规范

通信铁塔建设规范 (自建铁塔) ?------- 河南省电信规划设计院

目次 1、总则 (1) 1.1、概述 (1) 1.2、制定技术规范书的依据 (2) 2、建设方案 (2) 2.1、通信塔的基本要求和类型 (2) 2.1.1、基本要求 (2) 2.1.2、通信塔的类型 (3) 2.1.3、通信塔的工艺要求 (3) 2.2、通信塔的建筑材料要求 (4) 2.2.1、钢材的合格保证书 (4) 2.2.2、钢材的型号选择 (5) 2.2.3、连接材料的要求 (5) 2.3、通信塔的基本构造要求 (6) 2.3.1、通信塔结构构件的最小规格要求 (6) 2.3.2、节点连接要求 (6) 2.4、通信塔的防锈防腐要求 (7) 2.4.1、防锈防腐方法 (7) 2.4.2、防锈防腐层厚度要求 (8)

2.4.3、其他要求 (8) 2.4.4、基础螺栓与脚底板的防锈防腐要求 (8) 3、通信塔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9) 3.1、放样、下料和切割的标准 (9) 3.2、制孔的标准 (10) 3.3、几何尺寸的标准 (11) 3.4、焊缝的标准 (11) 4、通信塔的基础施工 (12) 5、通信塔防雷与接地的要求 (13) 5.1、防雷的要求 (13) 5.2、地网的要求 (15) 5.2、接地体的要求 (16) 6、通信塔的工程验收 (16) 6.1、验收单位 (16) 6.2、技术文件 (17) 22 / 1 7、通信塔的维护 (17) 8、附件 (19) 总则、 1 概述 1.1、为进一步规范河南铁塔建设标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为铁塔建设各阶段的验收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1.2、制定技术规范书的依据

铁塔技术规范

河南移动铁塔建设规范(自建铁塔) 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电信规划设计院 2020年7月

目次 1、总则 (1) 1.1、概述 (1) 1.2、制定技术规范书的依据 (2) 2、建设方案 (2) 2.1、移动通信塔的基本要求和类型 (2) 2.1.1、基本要求 (2) 2.1.2、移动通信塔的类型 (3) 2.1.3、移动通信塔的工艺要求 (3) 2.2、移动通信塔的建筑材料要求 (4) 2.2.1、钢材的合格保证书 (4) 2.2.2、钢材的型号选择 (5) 2.2.3、连接材料的要求 (5) 2.3、移动通信塔的基本构造要求 (6) 2.3.1、移动通信塔结构构件的最小规格要求 (6) 2.3.2、节点连接要求 (6) 2.4、移动通信塔的防锈防腐要求 (7) 2.4.1、防锈防腐方法 (7) 2.4.2、防锈防腐层厚度要求 (8) 2.4.3、其他要求 (8) 2.4.4、基础螺栓与脚底板的防锈防腐要求 (8) 3、移动通信塔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9) 3.1、放样、下料和切割的标准 (9) 3.2、制孔的标准 (10) 3.3、几何尺寸的标准 (11) 3.4、焊缝的标准 (11) 4、移动通信塔的基础施工 (12) 5、移动通信塔防雷与接地的要求 (13) 5.1、防雷的要求 (13)

5.2、地网的要求 (15) 5.2、接地体的要求 (16) 6、移动通信塔的工程验收 (16) 6.1、验收单位 (16) 6.2、技术文件 (17) 7、移动通信塔的维护 (17) 8、附件 (19) 1、总则 1.1、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移动铁塔建设标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为铁塔建设各阶段的验收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1.2、制定技术规范书的依据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95 (6)《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 80:96 (7)《六角头螺栓——A级和B级》,GB 5782-2000 (8)《六角头螺栓——C级》,GB 5780-2000 (9)《碳素结构钢》,GB 700-88 (1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1994

《通信铁塔技术要求(V1.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Q/ZTT 1001—2015 通信铁塔技术要求 V1.1 2015-05-13发布2015-05-14实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3) 3基本规定 (4) 4铁塔结构技术要求 (4) 4.1一般规定 (4) 4.2荷载与作用 (4) 4.3材料选用 (5) 4.4构件设计 (8) 4.5节点连接 (9) 4.6铁塔制作技术要求 (11) 4.7铁塔安装技术要求 (11) 4.8铁塔验收要求 (13) 4.9铁塔维护要求 (13) 4.10铁塔工艺及防雷接地要求 (13) 5标准铁塔选择与使用 (14) 5.1落地标准铁塔 (15) 5.2屋顶标准铁塔塔身 (15) 5.3屋顶天线标准美化外罩规格 (16) 6非标铁塔 (16) 附录A 铁塔建设的无线工艺要求分析 (17) A.1运营商的网络制式 (17) A.2分场景建设需求 (17) A.3天线挂高的需求 (18) A.4铁塔无线专业工艺要求 (19) 附录B 通信铁塔分类与标准化设计 (21) B.1通信铁塔分类与应用建议 (21) B.2铁塔风压设计要求 (21) B.3落地塔的83种标准化设计 (22) B.4屋顶塔塔身的11种标准化设计 (24) B.5屋顶天线美化外罩的8种标准化规格 (25)

前言 本技术要求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了公司在铁塔建设上的技术要求,将为公司铁塔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本技术要求主要对铁塔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工艺、防雷接地及标准铁塔选择与使用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技术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 补充了美化塔、仿生树和天线美化外罩相关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 2. 补充了美化塔、仿生树和天线美化外罩风荷载计算的参数取值方法。3. 落地塔增加了25米路灯杆塔,30米和35米灯杆景观塔(三层支架),30米和35米三管塔,25米和30米松树型仿生树,30米、35米和40米外爬支架式单管塔的标准化设计;4. 屋顶塔塔身增加了9米、12米和15米增高架,3米女儿墙式抱杆,3米和6米自立式抱杆的标准化设计;5. 增加屋顶天线美化外罩的标准化规格。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技术要求主编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技术研究院。 本技术要求参编单位: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铁塔微站技术规范书

微站施工技术规范书

1、技术标准 申请人提供的工程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以下主要技术规范。本规范颁布时,引用文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下列文件被修订时,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57-20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 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YD5002-2005《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 YD5039-2009《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YD5054-2010《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5059-200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5060-2010《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图集》 GB51199-201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5184-2009《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YD5191-2009《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5201-2014《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YD5003-2014《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GB51120-20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YD/T5026-2005《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 YD/T5015-2015《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规定》 YD/T5211-2014《通信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YD/T1712-2007《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要求》

铁塔技术专用

第十册35kV10kV铁塔及铁附件 技术规范

云南电网公司临沧供电局 110kV旗山变10kV旗山至小铺子线路调整35kV大文变丙简线负荷工程 35kV/10kV铁塔、铁附件及避雷针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一般规定 1.1.1 投标方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方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方提供的铁塔、铁附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方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铁塔、铁附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如果没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在“技术差异表”中写明为“无差异”。 1.1.6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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