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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湖北省授权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鄂政发〔2010〕49号印发的《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为鼓励我省申请人积极申请专利和拥有授权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省财政设立授权专利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从湖北省专利转化引导及专利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安排遵循诚信申请、公正受理、科学评审、分档奖励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对象、时间范围及标准

第三条奖励对象:本省专利权人。所谓本省专利权人,指湖北省辖区内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企业和获得发明专利权的事业单位及个人。

授权专利奖励以授权专利证书上的第一专利权人为准。

第四条奖励时间范围:每年对上年度授权专利情况进行奖励,时间确定以授权专利证书上的授权公告日为准。

第五条奖励标准:由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根据授权专利奖励资金预算和实际申报、评审情况,确定各类奖励奖金额度。

第三章奖励资金的申报、评审及拨付

第六条省知识产权局每年下发开展授权专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申报时间、程序及其他事项予以规定。

第七条中央及省属在汉单位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及个人,按所属行政区划向市级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市级知识产权局初审、汇总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第八条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湖北省授权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授权专利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本奖励要求按照专利权人申报授权专利的类型、数量,以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评定。

具体计分方法为:1件发明专利计3分,实用新型计0.5分。

第十条省知识产权局会对申报奖励项目组织评审,依据评分结果及当年度专利工作情况确定奖励金额。

评审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额度的5,掌握。

第十一条授权专利奖励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市州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后,应当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拨付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配合本级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真实材料和相关证明。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应全额收回资助资金。同时,取消以后年度的申报资格。

第十四条省知识产权局及市州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2007年6月26日印发的《湖北省授权专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废止。

第十六条对授权专利奖励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单位表现优秀的,另行奖励。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即时激励管理办法

东尚物业“即时激励”管理办法 一概念解释: 即时激励:组织对员工行为或阶段性成果实时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及时的反馈。 二意义: 给对的行为积极强化: ?当员工的工作结果或工作行为符合组织要求时——员工得到激励——重复该行为——再次激励——形成习惯,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执行力加强。 给错的行为消极强化: ?当员工的行为与公司倡导的价值观念完全不符合时,就要当头棒喝,给予警示,促使其改正,杜绝其他的人再犯此类错误。三目的: 对个人:行为塑造,帮助员工形成好的习惯,提升执行力; 对企业:文化塑造,放大关键行为,形成集体记忆,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 四激励范围: 正向激励: 1、公开表扬: 在项目公告栏张贴业主表扬信; 2、月度明星榜: 以项目为单位,当月受到业主明确赞扬最多的员工,评选为当月

“服务明星”,公司给予适当现金奖励,并将成功服务案例纳入“案例库”,同时作为项目部门储备干部; 3、总经理亲笔信: 公司总经理以书信形式,每月向受激励员工寄语肯定及期望;4、现金奖励: 根据激励范围,公司给予适当现金鼓励; 5、最佳执行奖: 针对项目或部门短期、阶段性、目标性工作,短于预计时间完成且效果优良,公司将颁发“最佳执行奖”,以采访纪实形式,将相关人员、事件于项目公告栏; 负向激励: 1、不遵守客户价值观、损害客户利益,导致投诉: 经核实后,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必要时候考虑降级处理; 2、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经核实后,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予以警告; 3、承诺工作未实施,对公司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 扣除季度绩效,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 4、被证实有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据实情况予以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 5、被证实与企业价值观严重不符的行为: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5]141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15 【实施日期】201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5〕1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5日 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推动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强市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2012〕18号)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市财政每年预算拨款;国家、省下拨的专利专项资助资金及其他资金。 二、主要用途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突出发明创造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主要用于资助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一)对知识产权创造工作的资助。主要用于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等有关规定依法获得的国内授权专利、国外授权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专利成果创造工作的资助。 (二)对知识产权运用工作的资助。主要用于对专利数据库等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维护,专利信息运用,专利预警机制建立,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及维护运行,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举办,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工作的资助。 (三)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资助。主要用于对专利行政保护和执法基础条件建设,经济困难法人和自然人的维权,涉外或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胜诉企事业单位的维权,维权援助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建设,专利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正版正货”承诺单位创建等工作的资助。

专利-内部员工专利奖励办法

专利-内部员工专利奖 励办法

《内部员工申请专利的奖励办法》 一、概述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 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研发部、及其他部门员工。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四、定义 (一)专职研发发明:指公司研发部门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执行岗位职责,根据公司需要撰写并递交专利申请材料,并最终取得专利证书。 (二)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4.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4.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4.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4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且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 造申请个人专利。

4.5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 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 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五、专利权属划分 5.1职务专利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因发明人的工作调动、离职而转移,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 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占有。 5.2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和创造,其形成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职务发明专 利转让。 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6.1行政人事部为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 6.2负责与公司合作的代理机构接洽,包括: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及域名等)的查 询、申请、合同签订、费用缴费、跟进及维护、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等事宜。 七、专利申请 7.1建立专利内部评审机制,由副总经理、技术部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 人组成评审小组,负责从技术和保密角度对员工提出的专利进行内部审核。内部无法审核 的项目,由行政人事部联络代理机构。 7.2对经审核后不适合申请的,应向发明人讲清原因、妥善处理。 7.3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通过内部审核后,由员工提供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技术交底 书),由行政人事部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提出申请。员工本人不得自行联 络代理机构。 7.4专利发明人应协助公司专利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护。 7.5员工撰写技术交底书,参照《专利申请模板》:见附件1。

员工激励管理规定

即时激励管理规定 TKH综字-001-2012 替代 TKH/综字-001-2011 一、目的为引导员工行为,培育企业文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即时物质激励,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两类。 三、职责 1 、综合部是员工即时激励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即时激励制度的修订完善,员工即时激励的监督执行,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员工即时激励建议,进行员工即时激励的申报、公示和整改预 防措施的督促执行。 3、公司全体员工均有职责和权利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提交个人即时激励建议,或向 公司领导进行不良行为举报,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和预防。 四、即时正激励工作程序 (一)正激励的范围 1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质量、提高士气、减少损失或解决困扰问题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或工作创新思路,能即时实施产生经济效益,降低或避免经济损失的,按产生效益大小正激励50-200 元。 2、通过个人努力提供超值服务或及时服务受到外部用户表扬、或维护公司利益、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提高公司声誉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的,视情节及荣誉大小正激励50-200 元。 3、发现安全、质量等各类隐患或失误时能进行积极改善或提出改进建议,使事故隐患及时得以排除,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或影响公司信誉,根据贡献大小正激励50-200 元。 4、勇于制止或举报他人违章作业、有损公司利益的人或事(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或敢于抵制违章指挥,防止公司利益受损的,根据挽回损失大小进行正激励50-200 元。 5、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堪称楷模的,按贡献和影响力大小正激励50-200 元。 6、在媒体或杂志刊物中发表对公司名誉有正面传播宣传的学术论文或稿件的,每次正激励50 元。 7、其他经公司领导评审,认为个人贡献较大、进步突出的或对公司、公众有益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 元的正激励。 (二)正激励额度根据贡献或影响力大小,即时正激励奖励金额分为三级:一级200 元,二级100 元,三级50 元。 (三)正激励申报 1 、各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提报人)对分管范围内符合正激励条件的行为,按《XXXX 员工激励申报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员工激励申报表》)提报激励申请,注明激励事由及依据,50 元激励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执行,1 00元激励由行政副总签 批后执行,200元及以上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执行,提报后3 日内完成签批。 2、正激励批准后,提报人负责安排在公司宣传栏和被激励人所在部门宣传栏上进行张贴公示,并由激励部门负责人送交激励人1 份,并将原件送交综合部登记、编号存档。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惜贝儿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企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专利,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企业的专利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下同),均应遵守本企业的相关制度。为规范和加强专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专利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专利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六条本企业的专利管理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专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专利事务,技术开发部负责技术开发、提出技术方案保密、技术方案法律保护的方式及具体的措施设想,销售部门负责监督市场相同技术方案产品的状态以及侵权信息的收集,技术科制定与专利技术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品质科负责专利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 专利管理部门应结合市场和专利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一)根据本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定期提出本企业专利工作实施策略建议,全面推动本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公司激励管理制度

激励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制单位: 修订时间:年月日

激励制度 [GLZD-2012-0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形成良好工作导向,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先进或后进个人和集体及时进行激励,保证公司各项管理目标顺利完成,特编制XX公司激励管理制度,请相关部门及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XX公司。 第二章激励管理的原则和分工 第三条激励管理的原则 一、奖励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三、处罚以“不贰过”为基本原则; 四、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必须符合《员工守则》相关规定。 第四条激励管理的职责及分工 一、总经理 1.确定公司激励方向; 2.领导改善推进办公室进行激励管理; 3.负责组织评定小组进行公司级奖项评定。 二、改善推进办公室 1.负责公司级部门、班组、个人激励方案的制定; 2.协同各部门激励方式同公司的一致性; 3.审核部门激励方案的可行性; 4.组织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三、各部门 1.负责部门级班组、个人激励方案的制定; 2.协同各班组激励方式同公司的一致性; 3.监督审核班组激励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各班组

1.负责班组个人激励方案的制定; 2.保证班组激励方式同公司激励方式的一致性; 五、公司级安全员 1.负责起草异常、事故类安全处罚处理意见同部门负责人协商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2.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相关处罚措施。 六、公司激励评定小组 1.组成: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 2.职责:负责评定公司级奖项 第五条激励的管理 一、月度激励设置 1.班组通过绩效考核、安全保证金、合格班组、小额激励等措施实施相关激励措施; 2.部门通过班组及个人绩效考核、班组经济责任制、即时激励、月度奖项设置实施相关激励措施; 3.公司月度设置执行团队、改善团队及最佳管理者三项奖励; 4.部门不设置季度奖项; 5.公司设置季度奖项并按照附表进行奖励; 二、激励的管理 1.部门各部门根据部门目标设置奖项并经改善推进办公室批准; 2.部门激励项目不得随意增加; 3.各种激励发放必须通过会议的形式发放,提高员工的荣誉感; 4.激励实施后必须进行公示和宣传;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六条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执行力奖项: 1.最佳执行力部门标准 1)考核周期内业绩评定最佳部门; 2)实现制度标准化,检查监督最优部门; 3)考核周期内无安全类指标考核项目; 4)考核周期内无职业道德指标考核项目; 5)考核周期内无设备管理指标考核项目; 2.最佳执行力班组标准 1)考核周期内业绩最佳班组; 2)实现制度标准化,检查监督最优班组; 3)考核周期内无安全类指标考核项目; 4)考核周期内无职业道德指标考核项目; 5)考核周期内无设备管理指标考核项目;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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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文便于学习和使用,下载后内容方可修改 调整及打印。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 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

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 中科园发〔2011〕41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京政发[2009]11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精神,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为规范对该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促进资金从中关村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遵循“专款专用、重点扶持、分类促进、突出实效”的原则,专项用于中关村的专利促进工作,提升企业专利意识和专利管理能力。 第三条给予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下简称“中关村企业”)一次性资金支持,用于本企业的专利创造、管理、制度建设和竞争性研究等工作。 (一)对于符合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关村企业,按照其年度获得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件数,每件给予不超过5000元资金支持,具体金额依据示范区年度专利授权量和专利促进资金总预算确定。对于年度获得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件数超过250件以上的企业,超出部分每件专利额外奖励1000元,且每增加50件奖励额度递增1000元。对于从未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中关村企业,获得授权的前五件国内发明专利按照最高额每件5000元进行资助。每家企业国内专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 (二)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中关村企业,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最高资助3万元,每件专利最多资助其进入三个国家或地区,具体金额依据示范区企业年度国际专利申请量和专利促进资金总预算确定。每家企业国际专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 上述的资金支持对象包括: 1.作为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的中关村企业; 2.当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请发明专利时,作为除高校、科研院所外排名为第一申请人的企业。 第四条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资金,每年度评选10个为中关村企业提供专利服务的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个机构奖励20万元。 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选指标如下: (一)代理中关村企业申请首件发明专利的数量;

专利激励管理办法

名称 专利激励管理办法 编码 HP-HR-C046 版本 A 页次 1/3 修改状态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励技术人员的创新及专利意识,提高专利申请质量,落实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参与人的奖励与报酬管理。 3 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拟定完善公司专利各项管理办法。 3.1.2负责依办法申请奖励及发放。 3.2工程、研发及各事业部 3.2.1负责与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沟通研讨,新技术申报专利保护申请文件的撰写,在专利代理机 构的指导下,进行审查意见答复; 3.2.2后期根据审查意见,对现有专利文献进行分析,研究目前行业的技术研究动向,为事业部 进行技术研究规划提供文献服务和理论支持; 3.2.3对各事业部新产品应用的技术进行分析,对竞争对手的专利保护进行规避,降低新产品 的侵权风险,同时对其他公司对我公司的可能侵权产品进行分析,进行维权。 3.3运营管理部/专利代理机构 3.3.1负责技术交底书完善、专利文件审核、审查意见答复; 3.3.2专利挖掘及专利布局; 3.3.3竞争对手专利检索、分析及回避设计; 3.3.4重要专利评估及维护; 3.3.5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护过程中的一些事务性工作。 4 定义

4. 1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专利权是指国务院专利管理行政部门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 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4. 2 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 公司员工以下列情形之一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制度成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

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共同负责对企业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企业的专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企业应根据

本办法并结合自身状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具体专利管理规章制度。 地方各级专利管理机关、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制定适合本地企业情况的具体实施措施办法。 第一章企业专利工作人员及机构 第五条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职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门机构。其他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专利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企业专利工作机构的具体组织结构及管理模式,可根据本办法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灵活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主管和统筹企业专利工作。 第六条企业缺乏条件配备专利工作者,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任企业专利顾问,帮助企业开展专利工作。 企业专利顾问应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履行职务,保守企业秘密。

第七条企业要明确企业专利工作者、企业专利顾问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支持他们参加专利以及其它相关业务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八条各级专利管理机关应对企业专利顾问及其执业活动予以业务指导。要适时组织企业专利工作者、企业专利顾问开展业务培训及业务交流等活动。 第二章专利产权管理

即时激励管理规定

即时激励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东尚物业“即时激励”管理办法一概念解释: 即时激励:组织对员工行为或阶段性成果实时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及时的反馈。 二意义: 给对的行为积极强化: ?当员工的工作结果或工作行为符合组织要求时——员工得到激励——重复该行为——再次激励——形成习惯,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执行力加强。 给错的行为消极强化: ?当员工的行为与公司倡导的价值观念完全不符合时,就要当头棒喝,给予警示,促使其改正,杜绝其他的人再犯此类错误。 三目的: 对个人:行为塑造,帮助员工形成好的习惯,提升执行力; 对企业:文化塑造,放大关键行为,形成集体记忆,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 四激励范围: 正向激励: 1、公开表扬: 在项目公告栏张贴业主表扬信; 2、月度明星榜: 以项目为单位,当月受到业主明确赞扬最多的员工,评选为当月“服务明星”,公司给予适当现金奖励,并将成功服务案例纳入“案例库”,同时作为项目部门储备干部; 3、总经理亲笔信:

公司总经理以书信形式,每月向受激励员工寄语肯定及期望; 4、现金奖励: 根据激励范围,公司给予适当现金鼓励; 5、最佳执行奖: 针对项目或部门短期、阶段性、目标性工作,短于预计时间完成且效果优良,公司将颁发“最佳执行奖”,以采访纪实形式,将相关人员、事件于项目公告栏; 负向激励: 1、不遵守客户价值观、损害客户利益,导致投诉: 经核实后,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必要时候考虑降级处理; 2、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经核实后,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予以警告; 3、承诺工作未实施,对公司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 扣除季度绩效,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 4、被证实有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据实情况予以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 5、被证实与企业价值观严重不符的行为: 在各项目通报批评,必要时考虑免职或辞退; 6、以公谋私,贪占个人私利: 在各项目通报批评,必要时考虑免职或辞退; 五实施细则: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 XXXXXX公司企业制度 XXX公司字xxx号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 规章制度 发行版本: 2008-12-26发布 2008-12-26实施 XXXX公司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 本标准起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编制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目录 前言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2 、专利管理办法 3 、商标管理办法 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5、保密协议 6、知识产权奖惩办法 7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知识产权,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区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三)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四)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合同、协议; (五)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 第五条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烟台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烟台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2-09-29 浏览次数:3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特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专利申请和维持、专利管理、专利保护以及专利实施等方面的专项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利资金的使用实行诚实申请、科学评价、公开透明、公开竞争、择优支持的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含各县市区)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 第五条各县(市、区)财政,应安排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应结合单位实际,安排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二章资金资助范围 第六条专利申请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 2、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对县市区项目补助50%)。 3、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发明专利。 第七条专利管理 1、专利知识宣传培训与人才培养。 2、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3、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4、专利战略研究。 5、对经考核符合专利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专利项目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八条专利保护

1、专利保护专项行动。 2、执法基础条件建设。 第九条专利实施 1、专利信息平台建设。 2、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专利园区、试点(示范)。 3、重大专利项目实施试点。 4、市确定的专利推进工程。 第三章资金资助标准 第十条专利申请 1、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是指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二个阶段的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3000元,其中申请阶段资助1000元(主要包括:检索费、申请费、实质审查费),获授权后资助2000元(主要包括:登记费、授权后第一年年费)。 2、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最高资助800元,在申请阶段资助300元,授权后资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最高资助500元,在申请阶段每件资助200元,授权后资助300元。 3、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资助,是指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的资助。每件每个国家(地区)资助20000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地区)申请专利的,最多资助二个国家(地区)。 第十一条专利管理、专利保护、专利实施的资助标准,由烟台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年度专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专利管理、专利保护、专利实施工作重点,向市财政局提出相应的年度资助标准和金额,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申请资助的条件及资格 第十二条申请资助的条件 (一)专利申请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国内专利(申请)。 2、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发明专利,已经得到申请国家或地区受理并缴纳相关费用的。

企业专利奖励激励制度原创精选doc

XX公司对于专利的奖励办法(建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专利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员工享有署名权及获得奖励的权利。 上述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第二章专利管理部门 第四条公共事务部是公司的专利事务主管机构,统一管理公司的专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公司专利相关的标准化文件、制度和流程; 2.负责公司专利的运营工作,包括专利的发掘、管控、评审、申请、审核、答复和日常维 护等; 3.负责公司专利奖项、奖金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对接人事部门进行奖金的发放工作。

第三章具体奖励措施 第五条公司鼓励发明创造,对于上述职务发明创造,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明人予以奖励: 第六条专利申请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发明人,发明人作为公司员工,不再享有专利项目应用、实施过程中提取收益的权利。 第七条在公司的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予以优先考虑;具体的,授权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大于受理专利的参考权重,发明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大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参考权重。 第八条公司在每一自然年年末对当年的专利申请及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在专利申请或专利推广应用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资金奖励并进行表彰。 第九条影响专利申请及专利推广应用成绩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数量,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

薪酬管理办法

XX地产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通过对公司薪酬管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准则和依据,以提高员工薪酬确定、薪酬支付以及薪酬调整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有效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地产集团及其所属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率优先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内部具有公平性、外部具有竞争性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设计的科学并可操作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第四条薪酬总额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市场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薪酬总额水平。第五条薪酬标准依据根据2014年北京地区、各分公司所在地房地产、物业管理行业薪酬调查报告为数据来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薪酬标准。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六条根据现有公司岗位编制,分三个职级九个职等,由高到低分别为A、 B、C、D、E、F、G、H、I,详见下表: 第七条按照岗位性质分成三大序列:专业技术序列、管理序列、事务序列, 详见下表。

第八条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两种不同类别:职等薪酬、谈判薪酬。正常情况下,职等薪酬体系适用公司所有员工。特殊人才参照职等薪酬体系实行谈判薪酬制(具体参见薪酬特区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职等薪酬制是整个薪酬体系的基础,从员工的岗位价值和技能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职等薪酬主要取决于当前岗位。 第十条确定职等薪酬的原则 (一)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二)以岗位价值为主、技能因素为辅,岗位与技能相结合; (三)针对不同序列设置晋级通道,鼓励不同专业人员专精所长。 第十一条薪酬等级的确定 (一)新入职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通过考查学历、执业职称、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岗位特性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而确定其薪级。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高、低)员工的薪级。 (二)基本月薪是相对固定的,岗位薪酬共分8个职级72个薪级,具体参见《宽带薪酬明细》。每个薪级的级差由300元一2000元不等。 第十二条营销人员的销售提成制度由公司另行制订。 第十三条基本月薪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金额由员工缴纳(公司代扣代缴);岗位月薪及福利津贴之和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支付。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 JS/KL-05-2011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专利管理,充分发挥专利机制在科研、生产、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地区子公司)所涉及的专利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发明创造 本办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国防专利。 3.2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在其改进的过程中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3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4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3.5 国防专利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 4 专利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负责专利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决

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 决定专利战略规划; (2) 审定专利权属问题; (3) 评审专利奖励方案; (4) 决定对专利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 (5) 进行专利有效评价; (6) 决定其它与专利有关的事宜等。 技术工程部负责专利管理工作,配备专职专利管理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专利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 (2)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 (3)办理专利申报有关事宜; (4)办理对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 (5)对**公司拥有的专利依法办理专利权的维持、放弃等有关事宜; (6)支持员工的发明创造活动,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 (7)对专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指导; (8)会同法规部协调和处理专利纠纷; (9)根据需要参加有组织的专利评估,积累无形资产; (10)开展专利战略研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服务,保护公司专利权并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 (11)承办其他与专利管理有关事宜。 5 专利权归属 5.1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公司。下列三种情况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 履行本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内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AA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AA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发挥专利促进专项资金对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地,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AA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7章共24条,对部门职责及分工、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扶持条件及标准、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一、修订依据 《AA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珠府函[2017]127号),《AA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府[2014]113号)。 二、适用范围 专利促进专项资金适用于发明专利奖补、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费用补贴、专利保险补贴、专利技术导航及知识产权风险审查评议项目补贴、新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以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市政府部署的其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其中国内发明专利奖补、中国专利奖配套、质押融资补贴等多项政策属于珠三角领先水平。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三、扶持对象 专项资金主要扶持三类对象,一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含校区)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二是具有AA户籍的个人;三是在我市注册并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且该机构当年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100%。 对于申请发明专利奖补的,除属于上述三类对象之一外,还必须同时满足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对于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费用补贴的,除属于我市注册的企业外,还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 四、组织实施 本管理办法列举了8个方面的奖补项目,每个项目规定了具体的奖补条件和标准。

专利奖励管理办法20170621

文件名称:专利奖励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A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会签部门 文件修订记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自主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调动广大员工技术创新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专利发明人奖励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奖励标准和支付方式;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创造(含发明、实用型新、外观专利),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具体包括: 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三条申请与奖励流程

第四条奖励标准 1、研发岗位发明属其岗位职责范畴,且外观专利已有对应提成机制,故不再另行进行现金奖励。发明与实用新型职务发明经员工(含研发岗位)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并授权公告后,公司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 2.1发明专利:每项给予奖金1500元。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支付60%,余款待专利授权收支付; 2.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奖金1000元。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支付60%,余款待专利授权收支付; 2.3境外专利:因境外专利是基于国内专利的境外保护,其在国内已申请过专利,所以境外专利,不再重复奖励。 2.4对同一件技术方案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奖励按照一件专利处理,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奖励。 2.5法务监察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公告性文件,提交奖励申请表,经公司总裁批准后,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发放,所得税由奖励获得者个人承担,公司代为扣缴。该奖励独立于项目奖金,且可与项目奖金并行实施。 2.6在公司今后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给予优先考虑。 3、发放原则:

即时激励管理规定

即时激励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东尚物业“即时激励”管理办法一概念解释: 即时激励:组织对员工行为或阶段性成果实时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及时的反馈。 二意义: 给对的行为积极强化: ?当员工的工作结果或工作行为符合组织要求时——员工得到激励——重复该行为——再次激励——形成习惯,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执行力加强。 给错的行为消极强化: ?当员工的行为与公司倡导的价值观念完全不符合时,就要当头棒喝,给予警示,促使其改正,杜绝其他的人再犯此类错误。 三目的: 对个人:行为塑造,帮助员工形成好的习惯,提升执行力; 对企业:文化塑造,放大关键行为,形成集体记忆,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 四激励范围: 正向激励: 1、公开表扬: 在项目公告栏张贴业主表扬信; 2、月度明星榜:

以项目为单位,当月受到业主明确赞扬最多的员工,评选为当月“服务明星”,公司给予适当现金奖励,并将成功服务案例纳入“案例库”,同时作为项目部门储备干部; 3、总经理亲笔信: 公司总经理以书信形式,每月向受激励员工寄语肯定及期望; 4、现金奖励: 根据激励范围,公司给予适当现金鼓励; 5、最佳执行奖: 针对项目或部门短期、阶段性、目标性工作,短于预计时间完成且效果优良,公司将颁发“最佳执行奖”,以采访纪实形式,将相关人员、事件于项目公告栏; 负向激励: 1、不遵守客户价值观、损害客户利益,导致投诉: 经核实后,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必要时候考虑降级处理; 2、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经核实后,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予以警告; 3、承诺工作未实施,对公司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 扣除季度绩效,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 4、被证实有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据实情况予以处罚,并在各项目通报批评; 5、被证实与企业价值观严重不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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