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国际有限公司电烤炉检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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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取样检查:
1.1 检查目的:确认制造产品是否符号产品的特征和特性,以及客户的要求。
1.2 范畴
取样检查建立在指定的取样计划和检查程序上。检查的特质简单分类为重缺点或没有缺点或遵守规定计算产品的缺点。
1.3 检查方法:检查的判定标准采用MIL-STD-105D LEVEL II。
检查的判定标准采用MIL-STD-105D LEVEL II。
除有其他的要求,将采用单个取样的方法。样品将从这一批中的所有产品中任意选取,同时依据不良品的号码来统计坏机,当同一台产品同时出现
一个以上的缺陷,将记录最严重的缺点。
1.4 可接受的质量水准:AQL是取样检查中缺点最大限度的比例,也是检查的每批中平均缺点的比例可接受的水准。
AQL的每个级别标准如下:(如客户提供AQL标准,则按客户要求执行)
(a)致命性缺点 0
(b)重缺点 0.65
(c)轻缺点 2.5
1.5 检查项目:一般检查:外观 ,结构,功能和包装,印刷,附件 。
1.6 批量的判定:批量的判定根据生产销售的说明,检查过程与坏机的类别。
1.7 批量构成
1.7.1 限定批量的定义:这一批机的号码在一个批量中称之为“检查批量”,批量数的区分是根据单个类型的型号;以及同一批量的制造生产条件
例如 : 生产日期 ,工厂,生产线等等。
1.7.2 拒收机的处理:经reject的所有机子都应重检,在重检中发现的拒收机应进行修理,并返归到相应的批量中。
1.7.3 拒收批量的重检:进行重检的reject lot 应包括先前检查所有的样机 。
二. 缺陷定义:
2.1 坏机类型憩:缺陷是指任何不符合文件中质量标准的缺点;缺陷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三个等级:
1) 致命缺陷
2) 严重缺陷
3) 轻微缺陷
2.1.1 致命缺陷:这种缺陷是指那些有可能造成致命性作用或对人畜的生命及财产造成破坏的,包括对产品本身造成的破坏,这种缺陷还包括
那些违反安全标准或达不到产品所去的国家的法律要求的问题。
2.1.2 重缺陷
这种缺陷指那些会引起机子功能削弱或损害,有可能引起顾客的投诉或要求商家服务的;也包括那些可能暂时未能被顾客发觉,但将有可能在机子寿命早期或运货中出现故障,以及被要求商家服务及引起顾客抱怨或退货。一些严重影响产品品牌的外观和品牌形象的不良均视为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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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轻微缺陷:这种缺陷是指不能满足产品的特殊功能,但不损产品的主要功能与外观的;这种缺陷是指与产品的实际使用和操作有极轻微的。 关系。
2.1.4 其它缺陷(警告项目)
三. 外观检查环境:
3.1检查条件:
3.1.1 灯光:正常检验条件在工作场所灯光下(600~1000lux)。
3.1.2 位置:产品放置检验者正前面的450mm处,产品与检验者成水平及+45度角观察作为正面外观判断距离(如下图所示):
四. 检验程序
4.1本程序规定了技术要求、检验器具方法和验收规则。
4.2 本规程适用于电烧烤炉系列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