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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

供热应急预案

--------------------------------------------------------------------------------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武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安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及武安市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水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陆鹏(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总指挥:胡铁(利民供暖主任)王文(城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办主任)

成员科室:办公室、技术科、运行科、市场科、财务科、供应科、收费科、稽查队、(调度室)安全科。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81307018、81306399、

(二)救援队成员:

一分队:张春生、候风来、陈久斌、杨桂莲、崔宝信、王立军、汤燕涛、程玉香、王冬梅。

二分队:马海涛、宋喜、宋金忠、杜林祥、马志申、焦秋生。

三分队:王成、李月琴、马畅、张俊、靳秀芳、宋秀英。

四分队:王明、马淑萍、许泽仁、张于、李书巨、张仲国。

五分队:刘铁牛、朱学军、刘建利、刘建辉、张玉荣、张淑利、张秀梅。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办事处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办事处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贯彻北京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

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5)负责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调度室(安全科):对应急事故紧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和情况汇总通报;协调解决在供热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供热的紧急情况。

技术科:负责制订供热水网应急事故的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运行科:负责冬季供热、用电、用水的联系协调;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维修队:保障热水网的安全、平稳运行;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办公室:负责向用户及媒体做好供热抢修的说明及解释工作;做好供热抢修的后勤保障和热用户信访工作。

财务科:负责应急资金的启动使用工作。

供应科:负责供热抢修所用的物资的及时购置和普通部件的

备存工作。。

市场科: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热纠纷,及新用户入网手续的办理、发证工作及相关统计工作。

收费科:负责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及用户不热等相关问题的解决处理工作。

稽查队:负责做好供热违章(私接、乱接、损坏供热管线及设施)用户的查处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运行科、安全科、稽查队、工程维修队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工作,经常对供热管网进行检查巡视,工程队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运行科对站内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安全科负责供热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生产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任务。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科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电话为:81306399、81307138。在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锅炉主辅机故障、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暴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锅炉暴炸、或其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二)响应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抢险小组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组织保持通讯畅通。

当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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