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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1、医保住院患者均需由主管医师、主治医师按医保管理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出院。

2、出院后的所有病历均由医保办再次审核,违纪者按院内医疗保险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3、医保办定期到病房检查医疗保险患者的诊疗情况。

4、每月对医疗保险处方进行抽查,按《处方管理办法》及《医保管理处罚标准》进行管理。

石和镇卫生院

2018年06月20日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查房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制度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病历管理制度内容

病历管理制度内容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 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 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施。 (1 (2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 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 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⑤与病案室联系配合工作,提出改进病案质量的建议。 (3)医技科室责任?认真填写检查报告,坚持查对,及时回报,尽量缩短 (4 (5 病案作用,以推动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病历保管制度 1、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时间计算,保管年限不得少于30年。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 员会批准决定。

2、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由病区护理部保管;除医务人员外,无关人员 禁止翻阅病历,但患者可就有关问题向主管医师、护士咨询。 3、病人各种检查、化验结论应在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4、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当天整理完毕,科级质控应在三天内完成, 并送达病案管理部门,两者须有移交记录。 6 7 9 2 3、病历的复印、复制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进行。 4、复印、复制病历时,由本院工作人员将病历送达指定地点,申请 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5、复印、复制内容: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各类报告单、各类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单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除此之外其它项目 不予复制。

处方书写与管理制度

处方书写与管理制度 蕲春县妇幼保健院 处方书写与管理制度 处方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都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一、处方权的获得及规定: 1、凡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可在我院获得处方权~获得处方权的执业医必须在我院医务科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2、无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进修医师、转科医师、实习医师,医师必须在我院有处方权的医师指导下开具处方~并由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名后~处方才有效。 3、我院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经医院审核同意后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资格~方可在本院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处方分类颜色 1、普通处方为白色。 2、急诊处方为淡黄色。 3、儿科处方为淡绿色。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三、处方书写要求:

1、处方应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医师开具处方必须本人亲自签字~不准他人代签。不准事先在空白处方上签字交他人开处方。 2、处方前记的各项目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4、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5、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6、药品名称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任何医师或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7、患者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8、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一般不超过五种药品~如患多种疾病~可特殊处理。。 10、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每横排一般不超过4味药,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名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11、药品用法、用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2、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3、处方医师的签名留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药房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 度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天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本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2 、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及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病案室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并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

医保监管审核制度下病历质量的持续改进-精品文档

医保监管审核制度下病历质量的持续改进 病历作为医疗文书档案,不仅是医疗、教学、科研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价依据,具有法律效应[1]。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保"第三方付费"模式的运行,病历成为医保经办机构稽核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是否规范的重要依据[2]。为减少医保审核扣款,确保医、保、患三方的利益,我院针对医保监管审核制度建立了病历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1 医保病历存在的问题 2009~2012年,医保主管部门对我院2568份医保病历进行了抽检,指出缺陷病历160份,存在的主要缺陷有。 1.1基本信息缺陷受地区条件限制,我院尚未完全实行身份证挂号制,病员入院姓名使用同音字、曾用名、小名等情况时有发生。医生在电子病历书写过程中,因复制粘贴操作导致病员性别、籍贯、住址错误也不少见。 1.2病程记录缺陷①病情描述过于简单与医嘱等级护理级别不吻合;②上级医师查房次数与病程记录不一致;③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未全面反映医用材料的使用;④理疗记录不完善,理疗医嘱与治疗时间不吻合。 1.3医嘱相关缺陷①漏下检查、治疗等医嘱,造成无医嘱实施了相关检查治疗;②有专科检查医嘱,病程记录未详细反映

出每天专科检查的结果。 1.4辅助检查相关缺陷①特殊检查报告单报告的检查部位与收费不一致;②病历中缺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尤为突出的问题是检验报告单未按检查顺序粘贴归档。 2 病历质量持续改进方法 医保监管审核赋予了医保病历更多的内涵要求,为适应医保监管要求,确保医院正常的利益,医院采取了加强基础质量管理,强化自控意识,突出环节质控,终末质量管理评价等措施,实现了病历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2.1加强政策培训通过全院讲课、岗前培训、科室早交班、制定医保宣传手册、网上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认识,掌握医保监管审核重点,积极主动参与到病历的质量控制中来。 2.2规范就医流程①针对病历首页基础信息错误和不完善的问题,入院登记时认真核对并填写身份证号码或医保证号码,个别未带证件者,要求及时按证补填,以利于及时发现纠正姓名,年龄等错误;②建立了辅助检查科室与临床科室各类报告单签收手续,督促主管医生及时将报告单归入病历,减少报告单丢失; ③完善各类记录签字手续。如自费或单笔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费用均按要求由患者本人或委托人签字留病历保存被查;④规范设计各类治疗记录单,如理疗记录单、血糖监测记录单等。做到医嘱单、报告单、各类记录单和收费单的一致性。

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新晃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 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 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门诊病历由病人本人保管,住院病历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出院病历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住院病历未经医务科批准一律不得出借、复印。病人出院后需复印病历,必须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由病案室专人将病历进行复 印,并进行登记。不得直接将出院病历交病人去复印。 2、低年资住院医生必须书写完整住院病历,每年需完成60份住院病历(详见台 一医《住院医师病历书写制度具体规定》)。进修实习生必须经科主任、带教老师考核后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须对每一份病历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合格后方可归档。进修、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质量上级医生负连带责任。 主治医生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科主任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历质量负责,加强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 3、病程录必须是对病人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记录,必须及时记录病人的治疗情况、病情变化、药物反应、各项检查结果和意义、上级医生(三级查房)查房意见;记录与病人或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医生分析意见、会诊意见及更改医嘱理由。抢救病人必须记录时间(到时、分)。首次病程录是由经治医生或值班医生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病程录原则上一般病人 (二级护理以下)每三天记一次,重病人每天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不得涂改,错字应用红笔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刮、粘、涂等方法去除原字迹。

病案管理制度流程全套

病 案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09〕05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 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施。 (1 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 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

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⑤与病案室 (3 (4 (5 对病案和病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病案管理人员的作用。③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写好病案,管理病案,珍惜病案价值,发挥病案作用,以推动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病历保管制度

1、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时间计算,保管年限不得少于30年。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 员会批准决定。 2、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由病区护理部保管;除医务人员外,无关人员 禁止翻阅病历,但患者可就有关问题向主管医师、护士咨询。 3、病人各种检查、化验结论应在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4 6 7 9 1、住院病历查阅及复制由申请人提出,医务科受理。 2、申请人应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第十二、十三条的规 定。 3、病历的复印、复制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进行。 4、复印、复制病历时,由本院工作人员将病历送达指定地点,申请 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封面内容按要求需要全部填写) 1、西医门诊病历的书写 门诊初诊病历 (1)主诉:即本次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要求能导出第一诊断。 (2)现病史:即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及效果。(3)既往史:包括与本次诊断相关的既往史、个人史、过敏史及家族史。 (4)查体、辅助检查。 (5)诊断(IMP)。 (6)处理(Rx)。 (7)医师签全名并盖章。 (8)整洁有序、字迹清楚、不能涂改。 门诊复诊病历 与门诊初诊病历的不同点有:(1)须描述治疗后自觉症状变化、治疗效果、重要检查结果、不能明确的须有鉴别诊断内容。(2)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可省略。

2、中医门诊病历的书写 门诊初诊病历 (1)主诉:病人最痛苦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2)现病史:主症发生的时间、病情发展变化的情况、诊治经过及必要的既往病史。 (3)望、闻、切诊:与诊断有关的望、闻、切诊的阳性所见,必要的体格检查等,舌象(舌体、舌质、舌苔、舌底脉络),脉象。 (两周岁以下小儿需查指纹)。 (4)实验室检查及特殊检查结果。 (5)辩证分析:归纳四诊所得的主症、阳性体征、舌象、脉象等,扼要分析病位、病因、证候属性、病机转化。 (6)诊断:含中医病(症)名、证名及西医病名。 (7)治法:根据辨证写出指导用药的立法。 (8)方药:运用成方可写方名及加减。自拟方可不写方名。每行写四味药,药物名称右上角写特殊煎服法,右下角写剂量“g”或 “克”。 (9)医师签全名(右下方) 门诊复诊病历 记录前一次诊疗后四诊变化情况,如治法及方药发生变动,应做到简要辩证分析。如有上级医师的政治意见亦应记录在案。

新农合病历审核要点

合疗病历审核的重点和方法 病历是医疗质量全过程的反映,一份好的病历不仅体现出医生的诊疗技术水平,也反映出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新农合正是通过病历的审核发现存在的问题,发现存在问题的苗头,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督促医院规范管理,规范执业,提高服务水平。因此,不论从事实上,还是方法上,病历审核都是新农合监管的重点方式。必要也更需要。 在合疗管理上,我们实行“三级审核责任制”,即临床医生自审规范、医院复审完善、县合疗终审报销,三级把关,三方合作,共同提高诊疗质量,促进运行工作规范。但事实上,一些医院并未把审核病历做为“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方式来完成,而只是做了一个简单收集整理。原因可能是:一是专干职责没有履行到,没有管;二是专干不会看,不会审。作为合疗专干,替医院把好关是你的职责,没有审核病历就是失职。之所以出现通报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就是专干没有把好病历审核关。这就是今天的培训原因。 那么,如何审核病历,病历审核都需要看什么内容呢?下面,结合病历审核实践,就如何审核病历,病历审核的重点和方法讲几点方法,仅供参考学习,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作为合疗报销费用核算的重要依据,首先必须在思想上强化“病历需审”观念,病历审核必不可少。每一份病历不仅要看而且要细看,要带着挑刺的想法去看。什么刺?就是有想通过审核发现医务人员不规范、不合理地方的想法,目的地是为了促进工作规范,不是整谁。要从“及时性、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规范性”五个方面来审查病历,看有无弄虚作假,有无乱用药不合理用药,有无滥检查重复检查,有无不合理收费重复记费等等,根本的目的是为保证基金安全,减轻患者负担,规范医疗行为。 一要审核病历的及时性。合疗专干在出院结算病人补偿费用时,就要审核病历,核对交费小票,查看病历、费用清单项目,不属报销范围的不予报销。因此,要求临床医生就必须及时完成基本的病历书写。而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相当一些医院是专干在病人出院时才整理病历,补录清单。费用清单本应由收费人员随时记录(手工收费),是不能在出院时才由专干补写(代劳)。原因是,这样容易造成病历中“入院B超单、化验单空白”、清单与医嘱不符等不合逻辑现象。出现这种情况,有三种可能:一种是假造住院病历;另一种是不按程序和要求操作(如,因急事后忘了写);第三种根本就是有些医生懒得写病历,直到病人出院才急忙补写。我所了解如果不是合疗报销,相当一部分乡镇卫生院根本就不写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不按时完成病历书写,后果是,违反临床诊疗管理规定,造成医院管理混乱。对于合疗工作来讲,补写病历导致出现清单记录、病程记录与治疗不符,时间写错涂改等,造成虚假假象。因此,要求临床医务人员必须按时书写病历,在病人出院时要完成病历基本内容,供合疗科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提高病历质量。我院对病历质量管理将实行临床治疗组负责制,现就病历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临床医师在执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一定数量的病历书写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病历质量要求:各级医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病历,年总病历质量甲级率>95%。 2、病历管理职责范围: (1)住院医师:负责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首页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以及对实习生病历书写的检查、指导。 (2)主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医疗制度落实(包括病例讨论、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 (二)管理基本流程 1、自我登记:住院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对自己书写和负责的出院病历,根据医院病历书写登记本进行完整登记。其他各级医师可以参照住院医师的方式进行登记。 2、自我评估:主治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用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治疗组内住院医师登记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并记录。 3、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每季度将病历书写登记本、评分表交医务科核实备案。 4、医务科每季度对上述病历及其它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评估,并记录在案。 5、各级医师在晋升申报时,医院组织病历考核评估小组对其提交的聘任期内登记病历资料按要求进行评估。 (三)处罚细则:

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 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5、进修医师:在其书写的病历中,一年内出现三份乙级病历者,不发结业证。若查到丙级病历者,则取消其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 二、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 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 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 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 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三、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 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护士长 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

核心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2、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3、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病历处方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处方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设置理念:“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中取持续激励机制,责任牵制与模糊处罚管理方式。效果预期评价:管理之始有鹬蚌,两月之后尽渔翁。优点:管理人性化,不增加管理费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利益、权限的互相谅解,有利于管理者引导工作,惩前毖后,一改“重罚之下多恩怨,有措难施”的弊病。 前言:处罚绝不是目的,更不会针对某个人;奖励是对他人工作的一种肯定,优中取优,劳中取酬。本方案实施互相牵制连带责任,目的是激励工作人员“勿忘己责,知恩知遇,创造和谐,减少恩怨,劳动中获得价值,进而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文书体现的是一个人的业务水平、素质和对本职工作的态度,医院期望每个医务人员——提升自己,做个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劳模荣誉会在你们优异的工作中产生,医疗质量贡献就是依据,奖优罚劣是本院医疗质量管理的永恒主题。预期目标: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管理初始有鹬蚌,两月之后尽渔翁。 实施方案: 处方病案实行处方管理委员会、主管院长、科主任、药师、病案管理员、医生五级自检、抽检交叉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处方点评制度”,追求不让“一方一案”不合格。 一、调整: 各科室主任对久不能胜任书写合格病历的医务人员暂时调离相应的岗位。对拒不执行科主任的工作 安排者,可上报给医院,调离原工作岗位。 二、罚则: 1.医生开具的不合格处方按“无处方”处理,处方的所有收益不再归原医务人员所有。在本院抽检中“超常处方”“不适宜处方”“不规范处方”出现3次以上,需参加处方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获得处 方权,再次违规降低使用抗菌素的等级。 2.药师、调剂员每日核查处方合格率,不合格处方挑出交处方管理委员会处理。 3.处方管理委员会责任人可以将不合格处方自行处理,或交由主管院长、科主任重新开具处方,重新开具处方者获得处方的相应收益的1/2,其余部分医院作为处方、病案管理费用,用于奖励优秀处方、病案书写者。 4.医务科长不定时抽查归档处方、病案,发现不合格者处罚药局(药师)1.00元/张处方,病案管理员 5.00元/个病历。 5.药局、病案管理员发现不合格处方或住院病案自行查找相关人员主动修改合格并邀请相关主管院长或科主任签名的,可上报给医务科,交由医院按1.00元/张处方,病案5.00元/个处罚相关医生,奖给药局调剂员、病案管理员做劳务费。

处方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处方、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 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主管院长批准,通知药房,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名留样字于药房。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予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 处方书写 1、处方应遵循《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字迹清楚、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 (三) 处方限量 1、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主任或院长批准。 2、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2日极限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每次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麻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新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新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中医门诊病历处方书写制度

中医门诊病历处方书写制度 中医门诊病历处方书写制度 1、医师处方权科主任提出,主管院长批准,医务科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有关科室。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并盖章或签字后再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或签字不清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配发。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处理。处方中有相反、相畏或超大剂量的用药,调剂室可拒绝调配,如属特殊配伍,医师需在处方上签双名。 4(饮片、中成药(包括剂型改革后的各种新制剂)、西药三类药品不得同方书写,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数、服法和禁忌。药名要用正品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5(一般处方以3,5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并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6(处方规格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病历号、年、月、日、科别、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药价、调配人、核对、发药等各类人员经手处方时应签字或盖章。 7(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 8(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9(一般处方须保存2年,到期登记后经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对于国家规定的自费药,应另立处方或做出标志以便区别。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中医门诊病历处方书写制度

中医门诊病历处方书写制度 1、医师处方权科主任提出,主管院长批准,医务科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有关科室。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并盖章或签字后再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或签字不清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配发。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处理。处方中有相反、相畏或超大剂量的用药,调剂室可拒绝调配,如属特殊配伍,医师需在处方上签双名。 4(饮片、中成药(包括剂型改革后的各种新制剂)、西药三类药品不得同方书写,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数、服法和禁忌。药名要用正品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5(一般处方以3,5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并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6(处方规格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病历号、年、月、日、科别、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药价、调配人、核对、发药等各类人员经手处方时应签字或盖章。 7(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 8(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9(一般处方须保存2年,到期登记后经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

病历书写和处方制度

一、病历书写制度 1. 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 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 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 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3.4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 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4.1 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4.2 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4.3 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4 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4.5 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6 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4.7 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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