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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部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归口管理,履行对全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职责。各有车单位应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各有车单位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司小型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统一平衡调配。

第四条对违反交通法规以及公司有关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

第五条凡属公司的车辆、驾驶人员以及与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对肇事者应从肇事之日起按下岗处理,调离驾驶岗位,协助事故调查,同时按企业内部有关规定给予考核。

第七条公司设立交通安全奖励基金(交通安全奖励基金组成:公司交通安全专项资金、事故处理罚款、日常交通违章罚款、没收的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因发生交通事故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没收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上

级奖励。受奖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由安全管理部批准执行;受奖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公司购置新车、办理入户、旧车报废手续。在外地上户的车辆需转移车辆户籍,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后,交工程管理部。经公司同意自购车辆上户后,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按固定资产管理。未上户的工程车辆、证件不全、不得在国家道路上行驶。工程车辆移离施工现场,用其它运输工具运载移动。遇有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应向工程管理部专题汇报,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全公司车辆的各项技术档案,负责全公司机动车辆大修计划及审查维修计划。

第十条凡经公司确定的驾驶人员所驾驶的车辆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坚持人随车走的原则。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安排驾驶人员临时顶替。确因工作需要变动驾驶员或机动车辆,必须按程序上报审批。

(一)大型车辆变动:由车属单位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工程管理部同意变动后,经安全管理部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报主管交通领导审批,同意变动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变动情况抄送安全管理部备查。

(二)小车变动:由办公室通报安全管理部,经安全管理部综合考核合格,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变动后,由

办公室负责将变动情况抄送人力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备查。

(三)车辆调动时原车配备的设施和证件应随车调动(灭火器、标志牌、救护包、车辆技术档案、随车工具、行驶证、车辆购置证、营运证、保险证、车船使用税、养路费、路桥费、废气合格证等)。若发生遗失,补办手续和需重新配置设施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或原使用单位赔偿。

第十一条公司汽修厂负责承修全公司范围内机动车辆二级及以上的维修,并按规定记录好维修项目、主修人员、技术负责人、换件、车辆维修档案备查。按时办理每台货运车辆《营运证》、二级维修签证手续。办理每年度货运车辆技术评级、年审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委托机械分公司负责购买全公司机动车辆“养路费”,货运车辆“营运费”,并及时将当月“养路费”和“营运费”邮送有车单位。财务成本部负责全司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工作,并缴纳机动车辆的车船税。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做好二级保养工作,坚持每月机动车安全检查制度。各有车单位应明确专人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公司交通事故损坏车辆修复制度。根据交通事故的性质、车辆损坏程度等,安全管理部会同工程管理部、车属单位共同研究提出车辆修复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安全管理部指定修理厂修理事故车辆,并与工程

管理部共同负责事故车辆修复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所有机动车必须严格执行派车和长途车备案登记制度(附表三)。

(一)凡无派车单、又未经有权派车的人员批准出车的,均视为私自动车,所发生费用(含肇事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公司各单位的车辆凡是从长期驻地出发,单程行驶在100公里及以上的均视为长途出车,必须在出车前向安全管理部备案。

(三)财务用车严禁搭载无关人员。严禁用车人或驾驶人员私自搭载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运输易燃、易爆等的,需报公司备案,同时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的装载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超限运输承运前,必须拟定《安全运输方案》,分别报项目经理部工程、安全部门审查,经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实施。

第十八条机动车停放时,须关闭电源,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停放在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因特殊原因车辆暂不能到停车场停放时,车管单位应派专人守护,或由驾驶员就地请人守护(须经所在单位车管责任人同意),防止车辆及装载的货物被盗、失火、破坏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九条凡属公司的机动车辆,各有车单位不得擅自外租、外借、承包给外单位或个体经营。因工作需要,必须

报安全管理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外租。同时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对外租车合同,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租车方的安全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各单位需租用外单位或私人车辆运输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并签定《租车运输合同》(附件二)。

(一)租用大型货运车辆。必须事先向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报告,经审查合格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定《租车运输合同》后方可外租车辆,并将合同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租用五十铃以下小型机动车辆按照公司《辆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三)签定外租车辆运输合同的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把外租车的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日常管理不代替合同约定的各自责任。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辆限时限速行驶规定:凡需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必须经所在单位车辆技安员检查,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放行,在驶入高速公路后必须按规定速度行驶。公司各有车单位应规定车辆限时限速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二条车辆行驶按照“谁用车,谁监护”的原则,实行监护人制度。监护人由用车职务最高者担任,同级多人乘车由年长者担任,或由派车人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职责是监护驾驶人员遵章守纪,不开“英雄车”,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按限时限速规定路线行车,确保安全到达目的地。

第二十三条经公司同意卖出单位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先付款、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再将机动车辆移交买方”的原则办理,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安全管理部负责全司在岗驾驶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驾驶人员“驾驶证”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期限经审验合格后报安全管理部查验,方能上岗从事驾驶工作。

第二十五条安全管理部应建立“驾驶员及机动车辆建档登记表”,登记全公司在岗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发生变动时应在登记表上做相应的调整。各有车单位应建立管理范围内的“驾驶员及机动车辆建档登记表”,登记在岗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变动时应在登记表上做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六条因工程任务需要,公司各单位需聘请驾驶人员的,聘用驾驶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驾龄,由用人单位向人力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部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配驾驶人员,确因驾驶人员调配困难,人力部应书面批复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外聘驾驶人员。人力部应会同安全管理部对应聘驾驶人员有效证件进行审验,对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录用。录用后的驾驶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受聘驾驶人员在公司财务成本部交安全保证金3000元。

第二十七条驾驶人员应自觉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所有附件(制动器、转向器、

喇叭、雨刮器、后视镜、灯光装置等)必须保持齐全、灵敏、有效,保证做到无漏油、漏气、漏电。

第二十八条各有车单位每月应组织驾驶员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考勤记录,填写“驾驶员安全活动记录表”。并按公司要求上报“交通安全半月报表”。

第二十九条公司非在岗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其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第三十条公司所属驾驶人员(或职工)若驾驶非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其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行车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礼貌行车,文明驾驶。设置有安全带装置的车辆,前排驾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二条凡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必须写出事故经过和认识,待交警部门处理后,车属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吸取教训,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严禁公司中层干部驾驶公司车辆。严禁公司驾驶人员饮酒后驾车。

第三十四条凡因驾驶人员未按派车路线行驶,在途中擅自搭运货物或搭客;未经派车人派车,私自动车;将车私借他人或交给他人驾驶等,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财产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

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政策性接受或调入职业驾驶人员,以及职工变换岗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人力部应会同安全管理部对该驾驶人员有效证件进行审验。经安全管理部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六条外租车辆驾驶人员上岗前,各单位劳资和安全部门应组织对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安全学习培训,符合公司规定的予以使用,体检或安全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使用。

第三十七条培训新驾驶人员(职业)或增驾车型,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对驾驶人员原因遗失的各种证件申请补发者,所发生费用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第四章交通事故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指道路交通事故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规定之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指不供公共通行的道路上发生的事故。

第三十九条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统计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二)一般考核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

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在事故考核处理中,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日内死亡为限;轻伤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执行;重伤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伤残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包括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第四十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第四十一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由事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规定以外的交通事故,由事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或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因伤者治疗或善后等事宜未认定而需要认定的,由安全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第四十二条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者驶离事故现场的,隐瞒事故不报或者隐瞒事故真相的,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用简易事故处理程序不当,造成事故责任不清,因果关系不明确,或者无有效调解协议的,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第四十三条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必须符合该条规定的自主协商

处理的四个条件(缺一不可),方可按协商的责任认定。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不得花钱买责任或花钱买无责任,凡弄虚作假减轻责任逃避考核的,其责任由安全管理部认定,并按认定责任考核肇事单位。

第四十五条在道路上和施工现场发生的交通事故,需报请所在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出现场,同时报告所在现场门和车管领导,门、车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应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发生机械交通事故的处理由工程部负责,门协助。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第四十六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做到“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积极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和单位报案”。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和门提供有关情况。

第四十七条凡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事故分类进行分析。

(一)统计事故分析,由车属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安全员、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班组对事故进行分析。

(二)一般事故分析,由车属单位行政正职组织,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当事人,并邀请安全管理部或工程管理部派员参加,共同对事故进行分析。

(三)重特大事故分析,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全体职工和公司部分驾驶人员对事故进行分

析。

第四十八条交通事故处理权限

(一)凡发生交通事故,项目部、公司办公室、分公司按照本办法,有权处理5000元及以下的交通事故,但处理结果必须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凡发生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包括伤人)在5000元以上的有车单位,须将以下资料报安全管理部,包括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当事人写出的事故发生经过及认识,事故原因,整改的措施。车属单位应划分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吸取的教训和防范措施。由安全管理部根据本办法写出书面意见,提交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讨论,或报公司办公会讨论后下发处理决定。

(三)重特大交通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讨论,或提交公司办公会议讨论下发处理决定。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报告安全管理部的时间规定为:

(一)统计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

(二)一般交通事故及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立即报告。

(三)各类事故肇事单位必须在4小时内填报《交通事故简报表》传真到安全管理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延时或隐瞒不报,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驾驶人员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五十条为全面落实公司驾驶人员交通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特在公司内部实行驾驶人员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各级车管人员的风险抵押一并纳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进行考核执行。

第五十一条公司驾驶人员交纳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人.年。本《办法》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年终实行奖惩兑现。公司各有车单位驾驶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有车单位自行考核,报安全管理部审核且公司同意后自行发放,其费用转公司财务。

第五十二条考核奖励

(一)给予达到以下条件的驾驶人员,奖励100%的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

(1)考核期内未发生违反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

(2)所保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平均每月出车台班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

(3)考核期内未发生任何交通、机械责任事故的。

(二)给予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驾驶人员,奖励50%的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

(1)考核期内只有二次违反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

(2)考核期内发生负责任的统计性交通事故一次的。

第五十三条在考核期内违反本规定的驾驶人员,按照以下条款考核处罚:

(一)给予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驾驶人员不奖不罚:

(1)考核期内有三次违反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

(2)考核期内发生负责任的统计性交通事故达到二次或无责任一般交通事故一次及以上的。

(二)给予有以下条件之一的驾驶人员不予受奖,并没收考核期间交纳的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100%:

(1)发生一次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2)不严格执行派车单或私自动车的;

(3)将车交给非在岗驾驶人员驾驶的;

(4)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的;

(6)发生交通事故自行移动、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7)发生交通事故不积极报案,抢救伤员,不主动接受、配合交警、门调查处理的;

(8)所驾车辆因保养不善,造成机械事故的;

(9)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无专人守护,发生被盗、破坏、失火等造成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年度考核后,驾驶人员交纳的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自动转入下一个考核期限。新上岗驾驶人员上岗后一个月内,向财务部门交纳当期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对被考核没收了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驾驶人员,必须于事故次月重新交纳。

第五十六条公司各有车单位驾驶人员交纳的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其本人向所在单位或现场财务部门交纳,由各单位或现场财务部门转回公司财务。同时,各有车单位应将交费人员花名册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公司上岗的汽车驾驶人员,每年度应与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一式叁份,各有车单位、驾驶人员各保存一份,报安全管理部一份备查。

第五十八条交纳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需再交纳者,可持有关工作变动证明材料到安全管理部办理退还风险抵押金手续,所交风险抵押金公司财务予以退还。

第六章奖罚

第五十九条公司实行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对在实现交通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驾驶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六十条本《办法》奖惩考核标准以《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中所规定的交通安全目标和国家法律法规、市电力公司、公司有关制度为依据。

第六十一条严格实行奖惩办法,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

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和行政惩戒、经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并同时执行驾驶人员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六十二条对隐瞒交通安全事故行为进行检举的,经查实后公司将对检举人进行奖励。

第六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企业内部对有关责任人按本办法给予考核。对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它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严于本办法,按政府部门组织调查所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

第六十四条公司各级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驾驶人员因违反有关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违章行为,有权给予当事人警告或经济考核,同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该款项进入公司交通安全基金。

第六十五条公司各有车单位出车,车管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出具派车单,否则驾驶人员可拒绝出车。车辆行驶必须严格按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或在途中擅自搭运货物、搭客或私自动车办理私事。对未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的,一经查实,对相关单位给予1000元考核,对车管负责人和驾驶人员分别给予500元考核。

第六十六条未经车辆所在单位安排出车的一律视为私自动车。一经查实,对私自动车的驾驶人员给予1000元考核和待岗三个月的处理,该驾驶人员上岗后不再安排驾驶工作。

第六十七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员逃离事故现场的,

事故责任由其本人全部承担,造成本人或他人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其本人不享受公伤待遇,医疗费自理。

第六十八条驾驶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违法犯罪的,事故责任由其本人全部承担,造成本人或他人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其本人负担,其不享受公伤待遇,医疗费自理。

第六十九条对非公司在岗专职驾驶人员私自驾驶公司车辆的,对该车驾驶人员和私自驾车者分别给予2000元考核。同时,对该车驾驶人员和私自驾车的职工作待岗三个月处理,该车驾驶人员上岗后不再安排驾驶工作。

第七十条严禁公司干部驾驶公司车辆,对经检查发现或经检举查实的,免去其职务。

第七十一条驾驶人员酒后开车的,对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考核,对驾驶人员给予1000元考核。同时,对该车驾驶人员作待岗三个月处理,该车驾驶人员上岗后不再安排驾驶工作;对酒后驾车肇事的,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事故责任由其本人承担,造成本人或他人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其本人不享受公伤待遇,医疗费自理。

第七十二条公司各单位外聘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有关手续,对未履行以上审批程序,用人单位自行招聘驾驶人员的,对单位给予2000元考核,对安全第一责任人给予1000元考核,解除聘用驾驶人员的聘用合同。发生交

通事故除追究领导责任外,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由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七十三条因工程任务需要,公司各单位对外出租机动车辆或外租车辆,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统一规范使用《租车合同》。对未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单位,一经查实,对其单位给予2000元考核,对安全第一责任人给予1000元考核。

第七十四条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10000元不足60000元的,给予肇事单位10%的经济考核。

第七十五条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给予肇事单位10000—50000元的经济考核;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单位,给予肇事单位20000—100000元的经济考核。

第七十六条发生负次要及以下责任交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0元的,给予肇事单位2~5%的经济考核。

第七十七条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而造成机动车被盗(三个月内未找回的),当事人(责任人)应赔付全部损失余款或残值。

第七十八条对有车单位或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200至500元的经济考核:

(一)有车单位不按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或无学习记录的;

(二)有车单位未按期组织车辆月检或无车检记录的;

(三)有车单位不按时报半月报表或无报表的;

(四)有车单位不健全车管台帐或记录不全的;

(五)汽修单位不按规定登记维修项目或车辆维修档案记录不全的;

(六)不按规定组织车辆进行二级维修保养的;

(七)未经审批超限运输《安全运输方案》的;

(八)未执行长途车备案登记制度的。

第七十九条驾驶员及其保管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100至500元的经济考核:

(一)车辆制动效果差,严重单边的;

(二)轮胎裂口长5cm以上的;

(三)机油变质,无润滑密封作用的;

(四)不按照规定或安全要求速度驾车的;

(五)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的;

(六)无警示牌的;

(七)驾驶室关闭不牢的;

(八)横、直拉杆球头松旷,拉杆变形,影响安全行车的;

(九)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车辆安全要求的;

(十)联接部位镙丝松缺的;

(十一)油箱支架固定不牢的;

(十二)车容车貌差,不清洁的;

(十三)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中途退场或迟到的;

(十四)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的;

(十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八十条特大交通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考核:

(一)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对事故当事人给予开除司籍处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事故当事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1年至开除处分,未开除者,调离驾驶岗位,工作由驾驶人员单位负责安置,经济考核3000元;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经济考核2000元/人,并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没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领导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经济考核3000元/人,并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没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经济考核3000元/人,并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没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五)对公司有关部室负责人(含副职)、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同时经济考核2000元/人,并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没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六)对公司有关领导的处分,按照上级意见处理。

第八十一条重大交通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考核: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对事故当

事人给予开除司籍处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记大过或开除留用察看1年处分,调离驾驶岗位,工作由驾驶人员单位负责安置,经济考核3000元;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同时经济考核2000元/人,并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没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同时经济考核2000元/人,并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没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经济考核2000元/人,并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没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五)对公司有关部室负责人(含副职)、有关人员给予经济考核1500元/人;

(六)对公司有关领导的处分,按照上级意见处理。

第八十二条一般交通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考核:

(一)对事故当事人给予停止驾车2个月处理,同时经济考核1000元。对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当事人,调离驾驶岗位,工作由驾驶人员单位负责安置,同时经济考核1500元;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给予经济考核600元/人;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25100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 职责 4.1 人事行政中心 4.1.1 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 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 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 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 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车辆使用管理 5.1.2 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行政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 )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部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车牌号负责司机 小车 面包车 货车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0960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了实现对交通安全的有效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依据与要求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集团公司《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2.2机动车辆交通风险大,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各级领导、安全部门、车管单位、车管干部

和驾驶员、修理人员,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和本规定,共同搞好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工作。 2.3 局、分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均应建立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部门、劳动人事等部门和车管单位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对驾驶人员交通法规、操作技术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提高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4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工作,行政正职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主管责任人,业务归口各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3定义 3.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系指局、分公司所属

汽车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立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崔永峰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公司用车管理细则

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指定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指定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一年以上驾龄。 第三条车辆管理办法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指定人员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部门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司机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车辆闲置时需将公司车辆统一停放在停车场。司机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和私用,如出现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100%责任。 8、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9、车辆钥匙、行驶证、油卡由部门领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如需用车在办理用车申请批准后交与驾驶员,用车完毕后将车辆钥匙交还部门领导。驾驶员使用过程中不得将以上物品转交他人。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用车申请条件 1.1、领导用车:因总经理等公司领导需要,接送客户或外出(优先安排)。 1.2、业务用车:因业务人员出差业务地或接送客户。 1.3、实施、维护用车:因项目实施、维护所需。 1.4、市内外运送货物。 1.5、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先报先派和特急、特重要先派)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公司高层出车,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直接派出。 3.2部门日常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需副总经理批准)等由部门主管直接领导派车。 第五条用车管理程序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1

文件发放审批表 编号: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修订) 一、总则 随着国家新交通安全交通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合理调配资源,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逐步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本着“方便管理、安全用车、节约开支、提高效率、避免违章、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车辆。 三、车辆使用 页脚内容1

因公用车的,综合部根据用车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以及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 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综合部核准后采用多部门合并出车,以降低出车频率,降低用车费用,保证车辆安全。 2.本地区以外出车或用车超过一天,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用车计划,分管副总以上领导审核,核准后综合部派车。 3.自行驾驶的用完车并经审车后即时将车钥匙送回综合部,未即时送还钥匙的罚款10元—50元,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罚款50—2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负。 4..各部门所管理的车辆,把车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下午下班后用车及私自把车开回家及办私事的罚款500元,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备案。 5.因工作需要用鲁JYN959商务车必须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6.凡私人用车需本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使用,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罚款100—2000元,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加油卡的管理及核算: 1、公司内部车辆油卡管理:公司内部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加油卡定车使用,一车一卡,每车配有一卡,为便于核算加油费用,加油卡每次充值5000元,作为成本核算的一个周期。 2、销售区域车辆:销售区域车辆加油,因出发在外地不能使用加油卡的,当事人根据加油发票报销,同时到综合部做好加油登记,经审核后方可报销。 3、车辆燃油费用计算:费用按单车行驶百公里/燃油(公升)来计算,超用部分自己承担。 4、因特殊情况使用现金加油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到综合部登记。 5、加油卡的使用和保管:司机应妥善保管加油卡,做好加油卡的交接,如有丢失,由领卡人负责,并及时通知综合部进行补卡,补卡费每张50元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丢卡人自己承担。 6、临时车辆(符合条件的车辆)没有加油卡的到综合部领取加油卡,并做好加油登记,车辆行驶公里数。 7、司机加油单的资料每次如实填写:加油核算表季度台账,每季度的第三个月25—28日前将季度用车里程费用呈报负责人审核,并审核实际里程,将超出费用分摊至个人,并公示整理存档。 页脚内容2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新版) 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2.负责管理公司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负责办理车辆的养路、保险、税收、年审等有关手续。 4.负责车辆调度,派车要填制派车单。

5.负责驾驶员的管理,组织安全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对司机的安全规章执行情况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6.负责车辆燃油、维修等有关费用的管理,制订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努力降低各项费用。 三、交通安全管理 1.定期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司机考试不合格待岗培训。 2.公司除每年至少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外,重大节假日前也要组织相应的教育,要求职工无论是开车、骑车或是步行都要模范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3.出车前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油满水足,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车。 4.乘人、载货车辆不准超载、超速,出长途车时,驾驶员事先要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925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 1.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及全体员工。 2. 组织管理 2.1 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 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 管理职责区分 2.2.1 行政部: 1) 负责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 及路桥费办理、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公务车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人的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跨单位(部门)、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务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 各经营单位责任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公司总部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地区安委会对本公司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 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82-78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厂内交通事故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车管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贯彻、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四条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必须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

车辆。 第五条驾驶道路营运客货车、面包车、通勤车的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上岗证。 第六条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须同时具备国家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 第七条驾驶人在厂内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车辆限行的规定。 第八条驾驶天然气自卸车的驾驶人,应加强学习气体机的构造、原理、安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及高压气瓶管路的检查、维护、加气、起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车辆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随时观察各种电器仪表,及时检查、巡视车辆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条厂内牌照应按要求悬挂在前后正确位置,

单位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防止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单位公务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所属各单位管理的公务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 术语、定义 交通事故——指车辆、行人、乘车人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循依法。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4 职责 4.1 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是公务车辆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公务车辆安全进行监督。 4.2 单位综合管理部是机关各部门公务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小车班公务车辆的保险、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协助安监部进行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处理,负责建立车辆行驶里程和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3 单位管属单位自有、出租及承租的公务车辆安全由管

属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公务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4.4 单位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自有及租用的公务车辆安全由经理负责。由本单位负责办理保险、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负责公务车辆的安全行车管理。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驾驶人员 5.1.1 驾驶员必须经国家相关机构培训,取得驾驶员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5.1.2 遵章守纪。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执行本单位、本部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脱岗,未经派车不得私自出车。 5.1.3 文明驾驶。出车前对车辆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行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乘车人员系安全带;文明驾驶,礼让车辆,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确保安全。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1.4 爱护车辆。严格按维修保养规程精心安排维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态和清洁卫生,合理操作使用车辆,充分发挥车辆的工作效率。 5.1.5 仪表端庄。注意个人仪表,着装整洁,讲究卫生,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大方。 5.1.6 生活健康。要注意自身形象,加强工作以外的自我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办公室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办公室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办公室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

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办公室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管理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

公路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 用版)

公路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总则 为加强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基础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部、各个劳务协作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 3交通安全工作难点 因本工程复建性质,故施工干扰较多,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3.1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由于黄码公路在溪洛渡电站蓄水后已成为连接黄华镇和码口镇的唯一通道,施工的特点为一边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交通,一边是紧张作业的道路施工。因而容易形成相互干扰的现象,稍不小心,则会引发安全事故。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车辆的合理利用率,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车辆管理。 二、车辆日常管理 车辆日常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具体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调度、年审、缴交养路费、购买车辆保险费等。 1、日常检查,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3)方向盘、转向盘、转动轴及横拉杆连接是否紧固; 4)检查手、脚制动器是否正常,各连接管道有无漏油现象;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平搭线是否紧固清洁。 2、出车前,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1)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工作情况必须正常; 3)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 3、收车后,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1)清洁车辆,检查车容车貌;

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关门上锁离开。 4、车辆保养修理 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向总经理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报行政部批准后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上报行政部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准报销。 二、车辆使用范围 1、行政领导业务用车; 2、接替参加会议、学习; 3、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目前车辆包括:福田双排、长安面包、奇瑞轿车、帝豪轿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物流、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生产物流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财务需要或客户工地特殊情况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任何人需要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双排、面包车由生产部使用,由生产部下属物料部负责车辆加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告知生产部方可使用。奇瑞轿车归营销中心使用,并享受燃油补贴,具体见《车辆使用协议》。帝豪汽车归总经理使用,由总经理自行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向总经理申请。为保证生产及物流工作顺利进行,所有非物流部部门如需借用司机及车辆的,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在未得到生产部同意的情况下的司机擅自安排按离岗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物流部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气)由公司统一购买,油(气)票(卡)由财务部发放登记,双排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气)。 八、财务部建立车辆的用油(气)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物流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物料部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特殊情况下公司安排的除外);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公司车辆管理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公司车辆管理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关于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大全 篇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2048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治安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安全班组,并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服从安保科在业务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领导责任制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

企业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汇总

企业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汇总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 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 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 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 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 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 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

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 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 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 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 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 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 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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