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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情况

2020年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情况
2020年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情况

2020年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情况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

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

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

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因此,在酷暑中

仍然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人予以发放高温补贴。那

么问题来了,2015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呢?这关系到了

奋战在一线的工人的切身利益。那么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2015年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吧。

据了解,由于我车地域广阔,根据不同地区,相应的2015年高

温补贴发放标准也会不尽一样。

2015高温补贴标准

对于2015高温补贴标准,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

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

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

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

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

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

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

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各地2015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

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

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

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全文).docx

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全文) 即将进入 6 月,很多地区也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刻。下面是xxx 范文小编整理的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治理方法,欢迎大伙儿阅读! 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治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劳动者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爱护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在每年 6 月至 10 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用本方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 6 月至 10 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别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落 低到 33℃以下 (别含 33℃ )的 (以下统称高温作业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 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 )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同意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 假、产假、看护假、打算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用人单位当月暂时安排劳动者在 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 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第六条用人单位按照本方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 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 温津贴。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别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 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第八条高温津贴的标准依照经济进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 可年度调整。 第九条正常工作时刻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别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别得因发放高温津贴 而落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 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事情及高温津贴发放事情,并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事情以及高温津贴发放事情,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本方法自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 高温补贴领取条件 并别是所有人都能够领取高温补贴,满脚以下其中一具条件的单位,需要向职员发放 高温补贴: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别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落低到33℃以下。

2017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标准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2020年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年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 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 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 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 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 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 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 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 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 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粤人社发〔2012〕117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2015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2015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发放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 180元/月(室外) 120元/月(室内) 6-8月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湖南 6.9元/天,不低于150元/月7-9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 6-9月 山东 120元/月(室外) 80元/月(非高温) 6-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作业)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

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中央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预计5月18日白天,内蒙古中东部、吉林西部、辽宁西部、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东北部、河南北部及新疆南疆盆地等地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其中,内蒙古东部地区、河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有37~39℃,内蒙古东部偏南局地可达40℃。20日开始,上述地区的高温天气范围将明显减小。提醒人们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北京 12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 ;18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 6月-8月 河北 1.5元/小时(室外) 5月21日-8月31日 ;1元/小时(室内) 6月11日-8月20日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人员)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145元/月(一般工作人员) 6月-9月 山西 240元/月 6月-8月 上海 200元/月 6月-9月 江苏 200元/月 6月-9月 辽宁 200元/月 7月-9月 福建 200元/月 5月-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广东 150元/月 6月-10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月-10月

湖南不低于150元/月 7月-9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160元/月(室内) 6月-9月 山东 200元/月(室外);140元/月(室内) 6月-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露天);8元/天(其他) 6月-9月 天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均工资的12% 6月-9月 湖北 12元/天 6月-9月 河南 10元/天 陕西 25元/天 6月-9月 海南 10元/天 4月-10月 云南 10元/天 吉林 10元/天以上 四川 8-12元/天 新疆 10-20元/天 安徽不低于10元/天 宁夏 12元/天(高温、露天) 8元/天(其他) 6月-9月 重庆不低于5、10、15元/天 5月-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月-9月 【夏季如何防暑】1、及时补充水分 但应少喝饮料。果汁、可乐、雪碧、汽水等饮料中,含有较多的糖精和电解质,喝多了会对胃肠产生不良刺激,影响消化和食欲。因此,夏季应多喝白开水或淡盐(糖)开水。 2、口渴后不宜狂饮 劳动和运动大量出汗后,不宜大量饮用白水,应适当补充些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一般用中国南方地区,如广州、深圳,因为南方沿海城市夏季温度高于其他地区,所以会有高温补贴的做法。以下有两篇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一起看看。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面由资料站提供的文章。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一 关于发放2013年夏季高温津贴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公司合同制职工及季节性临时工; (二)离退休聘用人员; (三)夏季防暑期间,因待岗、工伤、病休、学习等不在岗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者,暂不享受夏季防暑护品待遇,待上岗后按月发放,夏季防暑时间为6、7、8三个月。 二、发放标准:凡享受防暑护品的职工,每人按以下条款发放: (一)施工一线工人按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60元发放。(二)公司机关、太原基地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发放。 (三)各单位施工经理、施工(劳务)队长、调度、从事现场检查指导人员按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待遇发放。 (四)常年享受保健待遇的工种和夏季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可按外地施工待遇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人员夏季防暑保护工作,防暑保护设施一定要配备齐全,务求实效。 (二)发放人员按照2013年5月31日在册人员统计,由各单位造册,一式三份,经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各单位自行发放。 (三)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防暑护品,按公司规定的办法由项目部自行审批发放;其它各分(子)公司及在基地的各单位发放时,需造册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在外地项目部的由项目部审批发放。 (四)因国外气候与国内差异较大,国外工程项目部夏季防暑时间及护品发放可参考公司的规定,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质量安全部 2013年6月24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二

2020高温补贴规定发放标准

2020高温补贴规定发放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 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 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 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但现实中,一些建筑企业发几箱饮料就代替高温津贴了,这种做法行不行?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 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 以实物来代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 标准。 例如,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 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陕西省的高 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 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 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 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原因,实行夏季高温津贴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 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 日执行。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 况适时调整。 记者统计发现,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 例如,广东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这一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都未调整;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 10元,这一标准也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而与其他省份不同,目前,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每个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标准还是少了些。”北京某驾校教练王师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师傅说,因为属于室外高温作业,6到8月期间,他每月可以 领到200元高温津贴。虽然这一水平已经高出了北京市规定的高温 津贴标准,但是王师傅认为,相较于近年来的工资、物价上涨情况,补贴并不算高。 “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是一种劳动补偿,其调整还是应该与工资挂钩。”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广东省xx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广东省xx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迎来6月份了,又到了要发放高温补贴的季度了,今年广东省 高温补贴的发放月份是什么时候?发放标准又如何呢?根据大家关心 的内容了xx年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 看吧。 1、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 天数折算高温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 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3、这些人可以享有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 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津贴发放由用人单位举证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 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这为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如何发放高温津贴提供了依据。 若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 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又该如何发放?“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 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 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据悉,用人单位按月发放高温津贴,须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 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不发高温津贴最高罚1万元 按照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相关单位将面临《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

2020年关于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

2020年关于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810元。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5月到9月,共5个月。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 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 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 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 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 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 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 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 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出行躲避烈日 夏日出门记得要备好防晒用具,最好不要在10点至16点时在烈日下行走,因为这个时间段的阳光最强烈,发生中暑的可能性是平 时的10倍!如果此时必须外出,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如打遮阳伞、戴遮阳帽、戴太阳镜,有条件的最好涂抹防晒霜;准备充足的水和饮料。此外,在炎热的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如十滴水、仁丹、风油 精等一定要备在身边,以防应急之用。外出时的衣服尽量选用棉、麻、丝类的织物,应少穿化纤品类服装,以免大量出汗时不能及时 散热,引起中暑。老年人、孕妇、有慢性疾病的人,特别是有心血 管疾病的人,在高温季节要尽可能地减少外出活动。 2、别等口渴了才喝水 不要等口渴了才喝水,因为口渴已表示身体已经缺水了。最理想的是根据气温的高低,每天喝1.5至2升水。出汗较多时可适当补

2019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9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深圳高温补贴发几个月,总共多少钱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各地都在调整高温津贴的标准,北京的高温津贴7月7日宣布要翻倍。 在2009年,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曾规定,从6月至10月期间,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补贴,而非高温工作人员的补贴为100元,高温补贴移动发放5个月。 对于高温作业的职工,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范畴,用人单位应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在每年6月-10月发放,高温津贴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二、27地高温津贴标准 地区发放金额(元/月)时间 北京180(室外)120(室内)6-8月 浙江225(高温作业) 180(非高温作业) 145(一般工作)6-9月 山西2406-8月

上海2006-9月 江苏2006-9月 辽宁2007-9月 福建2005-9月 内蒙古180 广东1506-10月 湖南不低于1507-9月 广西100-2006-10月 江西240(室外)160(室内)6-9月 山东120(室外)80(非高温)6-9月 甘肃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6-9月 天津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6-9月湖北12元/天6-9月 河南10元/天 陕西10元/天6-9月 海南10元/天4-10月 云南10元/天

2017年江苏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2017年江苏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篇一:2014年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 2014年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注意: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

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附注2014无锡高温费发放标准 随着无锡最高温度达到℃后,无锡地区的高温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2014无锡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按4个月发放。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去年5月1日实施的(修订)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篇二:江苏省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

2020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7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福州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福州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 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职工可维权 福州市总工会经技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温补贴的主要监管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会主要是配合人社局的工作,开展 检查。如果职工碰到企业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的,可以通过两个途径 维权,一是向劳动部门反映,二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如果 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跟踪事件进展。 2017其他地方高温补贴标准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浙江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 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 江西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 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天津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广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 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陕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天10元。 北京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北京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 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2020年宁夏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补贴发放标准

2020年宁夏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补贴 发放标准 夏天到了,防暑降温和高温补贴又成了热门话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年宁夏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补贴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中暑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严重损害和威胁。为切实做好高温酷暑期间的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大力改善工作条件

各用人单位要配备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提供十滴水、藿香正气水、含盐清凉饮料等防中暑药品和保健饮品,注意饮食卫生,保证食品安全。野外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作业场所应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保证不间断供应干净卫生的饮用水,防止作业人员脱水中暑。在作业场所、值班间、休息室等场所采取有效的通风降温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对患有疾病,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岗位的,应采取预防其在高温环境下突发疾病的措施,确保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1时至16时高温时段停止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四)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

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2篇)

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2篇)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篇: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

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第七条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第八条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年度调整。 第九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

2020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25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 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 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 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 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 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 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 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 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 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第八条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年度调整。 第九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其标准

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其标准 夏季快要到了,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可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由于每个省市对高温补贴标准的规定不同,因此不同地区的劳动者获得高温补贴的数额也是不同的。下面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一小长假过后,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一些地将出现高温天气。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那么对于即将到来的2016年夏季,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 全国各地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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