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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现状与趋势

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现状与趋势 魏鹏举 【专题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专题号】G01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原文出处】《前线》(京)2014年10期第43~46页 【英文标题】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rend of Chinese Cultural Indu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作者简介】魏鹏举,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逐步进入了一个战 略发展期。所谓“战略发展期”有三层涵义:整体经济的高速增长托起了文化消费的大盘;高速增长过程中的经济发展结构转型使文化产业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文化体制改革使文化产业对社会资本产生了显著的吸引力。 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现状特征 国内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中央政府提出的新经济增长观对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强劲的推动作用。中国的金融业则面临着 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互联网金融崛起等因素导致的新竞争时代的到来,资本亟待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和新的发展空间,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各类资本的目标。 各种因素都在促进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的兴盛,这一场文化资本“盛宴”的主要特征有如下 三个方面: ——政府投入力度持续加强,带动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2012 年,全国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1 亿元,比上年增加358 亿元,增长18.9%。2007 年以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平均增长16%,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15%,表明近年来财政文化投入力度在逐步加大。 针对文化产业的各级政府投资都在不断加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2 年中国文化 及相关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6257 亿元,是2005 年的 5.6 倍,年平均增长近28%。其中,国家预算资金837 亿元,是 2005 年的 8.1 倍,年平均增长近34.9%。在地方政府层面, 文化产业是许多地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增长方式转型的重要新经济增长点,对于文化产业 的投入往往更积极,力度也更大。以北京为例,从2006 年开始,每年的文化创意产业专项 资金有 5 亿元人民币,从2010 年开始,每年增长到9 亿多。据不完全统计,最近几年,每 一年全国各级政府的各类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出总规模超过100 亿元,这个趋势还在继续。 财政部的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 年的规模是34 亿元,2012 年增长到了48 亿元。 随着投入力度的不断增加,政府投资的绩效问题日益受关注,创新投入方式,改善投资机制,示范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这将成为政府投资的重要任务,贷款贴息、后 期奖励、引导投资、组合投资等模式会成为各类政府专项资金、投资基金等改进绩效的主要 方向。 近年来,为促进文化企业与金融体系的对接,文化部积极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 推动文化产业信贷融资发展。据统计,仅2011 年部行合作框架内的重点信贷项目就达97

文化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文化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2009年08月17日09:34中国会计报【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 条 导读:从7月底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到8月初动漫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布,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振兴的号角看来已经吹响。文化企业如何合理利用这次和此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发展,希望通过本版文章能引发思考。 文化产业享有5年的税收优惠期限为了配合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的贯彻执行,2009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2个政策文件,将执行期限定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明确规定了对转制后的文化企业继续给予税收支持和税收扶持政策。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9〕34号文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如下规定。 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3.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4.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新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09〕31号的规定,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新税收优惠政策有:1.电影拷贝、发行收入等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黄山市作为徽文化的发祥地,文化资源极其丰厚。为推进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进程,近年来,人民银行黄山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在黄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以“西递·宏村”为代表的徽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相继获评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5A景区;以“徽韵”为代表的演艺业,获选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和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以翰林堂、竹艺轩等生产型文化企业形成文化产业园,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载体。在这样背景之下,记者就金融怎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行长王林。 记者:徽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黄山又是闻名中外的名山,地处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的交汇点,黄山市是如何发挥金融的有效支撑作用,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变成文化产业优势的? 王林: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金融支持徽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努力将政策引导与平台搭建相结合,为徽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近年来,人行黄山市中支相继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黄山市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优化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大发展。 人民银行黄山中心支行多次联合市金融办、市文化委召开文化产业银企座谈会和专项资金对接会,加强银企对接,培育和扶持优质文化企业成长。 引导和鼓励银行信贷支持与地方文化产业产品创新相结合,扶持徽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截至2013年6月末,全市文化产业贷款余额24.7万元,比年初增长23.7%,贷款重点用于支持徽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影视演艺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和生产型文化企业发展。 记者:以西递·宏村为代表的古建筑群保护,以及“徽韵”等文化品牌颇受瞩目。您能具体介绍一下有关的支持措施吗? 王林:徽州大地遗存大量的古城、古村落等徽派建筑,这既是徽文化传承,也是旅游新热点。为推进黄山市美好乡村建设和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人民银行黄山中心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贷业务创新。农发行黄山分行采用“应收财政补贴账户质押+担保”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承贷主体有效抵押物不足的困难,发放1.2亿元贷款支持徽州府衙重建,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并开始接待游客。农行黄山市分行、工行黄山市分行以宏村景区经营权做质押,累计向黟县京黟旅游公司发放近10亿元贷款,用于景区环境整治和硬件设施改造,该景区相继获得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5A景区。农行黄山市分行采用“收费权质押+抵押”相结合的方式向歙县牌坊群·鲍家花园发放贷款1.29亿元,用于景区改扩建。 为彰显徽文化的无穷魅力,打造文化旅游新业态,近几年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徽韵”、宏村阿菊、花山谜窟“激光秀”等多部有影响力的精品演艺节目创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为破解贷款抵押难,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创新,以演艺门票收益权做质押,结合企业可供抵押的资产,为这3个项目贷款3.3亿元,使3台大戏成为文化旅游的新看点。“秀里影视村”是黄山“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的代表工程,项目建设初期遭遇资金困难,黟县农商行主动提供金融咨询服务、设计融资方案,并牵头发放银团贷款3200万元,项目完成后,先后承接《苏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内容简介: 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既是县域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条件,也是县域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外部经营条件,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现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一、引言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仿生概念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既是县域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条件,也是县域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外部经营条件,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现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一、引言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仿生概念,是在自然生态学基础上,运用生态学相关理论对金融环境的研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县域金融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社会、经济、文化、政策等多因素综合构成的外部环境,包括县域经济运行、县域金融发展、县域政策和县域信用水平四个方面的因素。县域金融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状况,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改善和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指导县域金融市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及问题由于受经济、社会环境和政策条件的制约,我国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还非常脆弱。从县域金融生

态环境的现状来看,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尚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县域金融生态主体;二是县域金融生态条件;三是县域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主体弱小,服务品种单一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都向大城市转移,对县以下的储蓄所和分理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淡出对县域经济的支持,这导致农村能够享受的金融服务数量大量减少。政策性的农发行也只在地级市里设立分支机构。农发行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等一系列贷款业务全部转移到有关的国有银行,金融支农功能不断的弱化。而最需要得到扶持的农业技术进步、农业开发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相应金融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存在金融服务种类单和贷款投放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新兴的村镇银行也存在发展时间短、经营成本高、金融服务覆盖率低等问题。最后,在县域经济环境中,几乎没有与改善金融环境密切相关的评估、担保、法律、会计等专业化中介机构,政府、银行、企业、农户之间缺少沟通的桥梁。县域金融调节机制不完善金融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也具有自我调节机制,如果自我调节机制受阻,就无法适应经济的发展。首先,银行信贷服务落后,绝大多数县级银行没有结合当地民营企业的现状和特点提供差异化服务,不能满足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要。再者,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内部利益机制导致的经营行为偏离正常轨道;二是信贷管理的权限降低导致的信贷功能萎缩;三是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对称导致的信贷行为失控。最后,很多银行都存在监管效率低的问题,县级监管部门没有直接的检查权和处置权,加大了县域金融市场的维护难度。县域金融生态的

世界文化产业创意中心文化金融融合发展大势所趋

据【世界文化产业创意中心】讯:2016年10月21日,第四届中国文化金融高峰论坛在古都西安隆重召开。来自全国政协、文化部、商务部、陕西省委省政府、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和业界资深人士共计二百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南方文交所总经理张志兵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次论坛。 期间,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连辑,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孙庆聚,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魏传忠,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西沐等领导和专家从不同视角对文化金融做了深刻阐述和精彩解读,对丝路文化作为独特战略资源如何进行创造性转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和思路。 随后,“中国文化独特战略资源创新的资本路径”平行论坛举行,与会嘉宾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建言献策,精彩纷呈。 南方文交所总经理张志兵表示: “金融是现代产业的核心,任何行业做大做强都离不开金融,房地产是这样,股市也是这样,现在国家要发展文化产业,发展艺术品行业,也必须借助金融的力量。但现今,文化是文化,金融是金融的两层皮现象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一方面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总觉得无米下炊,另一方面对于文化这块大的蛋糕,金融机构总觉得无从下口。” 张志兵所言引发了业内人士的共鸣,“而这归根到底是艺术品市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真伪难辨、价值难估、流通退出不畅使得文化与金融的融合无制度保障,而文交所无疑为破除以上瓶颈提供了思路,是促进艺术金融融合发展的一个抓手。文化产业的转型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本的创新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 南方文交所作为中国文化金融的先行先试者,运用“互联网+文化+金融”的融合发展理念及首创的“四分离”制度,率先推出文化商品在线电子盘交易,极大地推动了广东地区文化资源要素的流通配置,促进了文化商品的流通与创作,坚持规范发展,推动诚信交易,树立行业标杆,为中国艺术与金融融合发展做出了成功的探索。 据悉,中国文化金融高峰论坛由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中国艺术研究院、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北京中传文化金融产业研究院、北京东方国学院、中国文化产业智库研究中心、包商银行大客户金融俱乐部共同承办。自2013年起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四届,赢得了广泛的关注和良好的口碑,并逐步发展成品牌化、常态化的全国性文化金融高峰论坛。

文化产业投融资现状及分析资料讲解

文化产业投融资现状及分析 文化产业投融资现状及分析 文化产业融资是指经营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为了满足自身的经营发展目标而采取各种融资方式进行资金筹集的过程。文化产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以下简称IPO)和私募股权融资(PE,以下简称PE)。 自2010年3月中宣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文化产业中的各项金融扶持与创新举措明显加快。2012年,为全面发展文化产业,我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各项利好政策,大力扶持文化产业金融体系,积极引导、鼓励投资者对文化企业的资金投入。众多投资机构纷纷涌入文化产业,使得我国文化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5%,比同期GDP现价增长高6.8%,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值已经达到3.48%,按照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0.2%,而文化产业对当年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达5.5%。 2013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央财政下拨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8亿元,比2012年增加41.18%。统计局数据显示,文化传媒的财政拨款为636,828.28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92.7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类型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不断扩展,资金不断充裕,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其投融资体系建设也迎来新的机遇。全国各大银行加强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所投资规模涵盖了互联网、文化旅游、影视制作、网络游戏等各类型文化行业领域。其中,中国工商银行2013年对其投资金额高达1442亿元,比上一年度新增约330亿元,增幅达30%,是全行业中融资增长最快的领域。而其他一些商业银行也表示出对文化企业的青睐。在第二届中国文化金融创新峰会上,民生银行分别为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大业传媒

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在营业税上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 号) 第一条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 2.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号)第二十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V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 (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元至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4.我公司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软件生产企业,请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可以重复享受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 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5.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企业所得税税率有什么优惠?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第一条规定,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6.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号)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法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卩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文化产业人才需求趋势分析】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现状与趋势答案

【文化产业人才需求趋势分析】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现状与 趋势答案 本文为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题目: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文化产业与人才培养创新性研究—以淮阳县为例项目编号:112400450160 一、何为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 文化产业属于新兴产业,英国学者约翰·霍金斯(John Howkins)认为,文化产业的核心在于创新,他将现代文化产业称为“文化创意产业”,在《创意经济》一书里提醒人们,人才是文化创新的源泉,人类创造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总有一天会超越我们所拥有的物质数据 的价值。 __开发计划署也在《人类发展报告》中强调:“创意与人才将比传统的生产要素例如劳动力和资本,更快地成为文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百度百科这样解释: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 __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那么,文化产业到底包括哪些产业,文化产品又是指哪些产品呢?维基百科的英文解释如下: cultural industries generally

includes textual, music, television, and film production and publishing, as well as crafts and design. For some countries, architecture, the visual and performing arts, sport, advertising, and cultural tourism may be included as adding value to the content and generating values for individuals and societies。 可见文化产业大致包括:文字的、音乐和电视作品、电影、出版物、艺术和设计等等;对有些国家,建筑风格、可视的或行为艺术、体育运动、广告业、文化旅游等也可以增加文化产业的价值,为个人和社会带来创意。文化产业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基于上述对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的阐述和界定,下文要对影响文化产业市场人才需求的各因素加以分析。 二、影像文化产业人才需求的因素 对人才的需求,与其他产品市场的需求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力是生产要素,所以对其需求是一种派生的需求。正是因为对文化产品的市场需求,才导致了文化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我们可以运用最基础的经济学原理,将影响文化产业劳动力需求的主要力量辨析和归纳如下:

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文化创意产业 2010-05-10 == 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8月 编者按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北京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北京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北京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杠杆和手段。为了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广大纳税人知晓、理解、运用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编写了《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以下简称《税收政策汇编》)。 《税收政策汇编》包括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收政策汇编》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上述各税的基本政策规定,便于读者对于涉及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有一个大致了解。第二部分收集了涉及各税的48条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进行汇总。以每个行业优惠政策为一章,介绍现行各税优惠政策内容、文件依据、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方便纳税人了解优惠政策和办理相关手续,进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汇编》所依据的文件截止2007年8月31日,今后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应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为了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我们把《税收政策汇编》设计为活页形式,并将按年适时进行维护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地方相关各税政策的基本规定 第一章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二章企业所得税 第三章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第二部分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章文化艺术类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章新闻出版类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章广播、电视、电影类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章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章广告会展类税收优惠政策

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我行2009年文化产业贷款累计发放贷款20000万元;2010年文化产业贷款累计贷款30000万元,不良率为0;2011年文化产业贷款累计发放贷款金额20000万元,不良率为0。贷款支持的企业主要有文化公园、出版公司、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等。 二、我行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采取的举措 1、加大文化产业营销力度 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切实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我行已将文化产业作为我行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领域之一,加大文化产业营销力度,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2、突出产业重点,分板块梯度推进 一是文化旅游板块。积极支持4A级(含)以上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景区道路、景点、索道等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领域,及还贷资金来源于景区门票及整体经营收入的项目;适度支持航天、海洋、热带雨林主题公园项目建设,提高文化旅游行业信贷业务占比;积极探索邮轮、游艇、帆船、帆板等旅游项目及西沙旅游景点开发的融资新模式,服务南海旅游资源开发,适应以热带海岛生态为基础,集度假、休闲、运动、体验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新业态发展。

二是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板块。坚持“生态金融、环境优先”原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调整要求,依托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园和创意产业园等园区产业集群,大力拓展园区内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领域信贷客户,重点支持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企业,发挥园区内产业集群优势,大力拓展小企业信贷业务。 三是广播影视板块。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将广电客户分为播出类客户、运营类客户、内容类客户三类。播出类客户包括各级广播电视台,以及各级城市电影院(线);运营类客户指获准经营县以上行政区域内唯一广电网络(含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内容类客户指独立制作各类影视节目的企业。我行重点投向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电视台和广电运营类企业,支持省级网络整合、经济发达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平移及双向改造等优质项目。关注广电领域新兴业态发展,稳步进入中心城市电影院线及有稳定播出渠道的专业影视制作等领域,培育新兴优质客户群体。 3、合理配置信贷产品,创新融资服务方案 对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我行提供多种融资产品组合服务,积极开展对其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并购资金需求,积极支持大型文化企业(集团)“走出去”战略。对具有稳定物流及现金流的企业,积极拓展贸易融资。对生产过程中需租赁设备的文化企业,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对中小文化

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正当时

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正当时 □陈晓霞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推动文化旅游体制改革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要通过现代金融要素的渗透,带动和促进各种资源优化组合、高效配置,激活文化旅游产业的活力。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更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正当时。 正视融资难题,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文化旅游企业是以轻资产运行的创新型企业,多以智力投资为主,拥有的主要是版权、知识产权等轻质资产。对以抵押担保为融资先决条件的传统金融机构而言,这本身就是个不小的障碍。产业特点和体制的约束,使文化旅游产业难以实现与金融和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不仅影响了中小文化旅游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制约了文化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在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化旅游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是促

进文化旅游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及竞争力的需要。 拓展业务功能,多方面满足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融资需求 拓展融“资”功能,大力发展第三方融资。通过独立于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和信息,促进银行、社会资本与企业合作,有助于克服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 银行可以通过设立专营机构创新业务,为发展文化旅游专业性银行积累经验;证券市场可以通过开辟上市专业通道,为文化旅游企业开展资本运作提供舞台。在财政方面,建立新兴产业扶持机制,借助产业政策引导,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以出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为标的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担保+信贷”融资模式。 探索以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外资等为文化旅游产业投入模式,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参股、兼并、收购、承包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及旅游事业单位改制,形成投资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与上市公司开展合作,鼓励“壳化”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和资产重组,通过增发、配股等形式从资

互联网金融助推文化旅游发展研究

互联网金融助推文化旅游发展研究 作者:魏玮 来源:《山西农经》2020年第17期 摘要:近年来,文化旅游公司不断发展,同时面临的融资问题愈发严重。“互联网金融+文化旅游”背景下,如何快速、高效破解文化旅游公司融资困境成为首要问题。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支持下的文化旅游公司发展优势及融资实现方式,从政策环境及企业自身角度提出对策。 关鍵词:文化旅游;互联网金融;发展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7-0017-03; ; ; ; 中国图书分类号:F724.6;F832.7 ; ; ; ; 文献标志码:A 旅游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具有投资金额大、项目运营周期长等特征,文化旅游产业更是如此。因此,目前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如何更好地解决文化旅游公司的融资困境、确保公司资金充足、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与产业高端性等方面。 1; 互联网金融助力文化旅游公司发展优势 1.1; 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问题 不断扩充融资渠道是文化旅游公司得以长久发展的核心动力。与传统金融不同,互联网金融不受时空限制,可随时随地向文化旅游公司提供多种融资方式,帮助文化旅游公司消除融资渠道的局限。同时,互联网金融通过解决文化旅游公司融资渠道单一问题,拓展了自身业务范围与服务群体,有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的优化升级。 1.2; 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时间限制问题 文化旅游公司尤其是小微企业受传统融资方式影响较大。例如受银行贷款模式的限制,不仅贷款业务审核批准时间长,且银行为降低贷款坏账损失设置了诸多约束资金使用方式的条款,即使企业贷款业务办理成功,仍无法自由使用资金。而互联网金融取用灵活、方便快捷、不受时间限制,可为绝大多数文化旅游公司提供所需的融资产品,不但成功解决了文化旅游公司融资的时间限制问题,同时为自身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1]。 1.3; 提高了企业融资合作弹性与积极性 文化旅游企业与传统融资机构属于单纯的资金供需关系,两者并未建立其他联系。因此,文化旅游公司难以获得传统融资机构的更多帮助。同时,文化旅游公司与传统融资机构间的资金供需关系仅以合作契约为依据规定双方行动范围,此类合作关系较为死板[2]。而互联

文化产业投融资

文化产业投融资,我们走了多远? 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20年前曾经预言:“一个高技术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高文化的社会,以此来保持整体的平衡。”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20世纪60年代的2%上升到12%;英国也由3%上升到10%;意大利则由当时的起步飞跃到25%。 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全国有17个省市提出将文化产业作为经济支柱来培养,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日益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代表产业之一,云南等走在前例的一些省份,文化产业产值已经占到本省GDP的4%到6%,真正意义上成为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具有市场规模巨大、投资回报丰厚的特点,有学者将文化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并称为世界上两大“最挣钱的产业部门”,视其为朝阳产业。 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经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一些国家,文化产业业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与国之间竞争的利器。在我国,从政府到民间都越来越意识到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发展文化产业逐渐成为一股潮流,“文化大省”、“文化强省”、“文化立市”、“文化兴市”已经被许多省市提到了战略的高度。 投融资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相关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在内的综合文化产业体系。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放开,文化产业在利用传统政府财政拨款之外,也吸引了各方资金,同时在融资渠道、融资方式上都有所创新,一时间亮点纷呈。 政企银联手打造“油画第一村” 深圳市龙岗区大芬村占地仅4平方公里,改革开放以前,大芬村村民以种田为生,人均年收入不到200元。1989年,香港画商黄江看中大芬村房租价格便宜,交通比较便利,便找了几名画工,租用一间民房,迈开了当时内地少有的油画加工、收购、出口的第一步。一时间四面八方的绘画人员纷至沓来,大芬油画生产、采购和集中外销的“一条龙”体系雏形初现。 2000年开始,布吉镇政府邀请了东南大学规划研究所的专家,为大芬油画的发展制订了总体规划,画家、代理商和经纪人分工明确,逐步搭建起了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条。政府的引导和帮助为油画村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条件,可融资难依然是发展中的油画村面临的主要问题。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不但区镇村三级共同出资1000多万元对油画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鼓励海内外有经验的商人加入进来,大力培育重点民营文化企业,共同做大做强油画产业。政府主动联系银行和企业,三方共同协商,为其量身定做融资方案,解决资金障碍。 现在,大芬村已经占领了世界油画市场60%的份额。2006年,大芬村油画销售额超过了5亿人民币,人均收入逾3.4万元,成为文化部指定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国外资金为“华谊兄弟”起飞助跑

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及优惠政策

文化产业政策 我国文化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利用税收政策对文化产业进行扶持具有很大的空间,尤其是中小企业,税收的支持作用更大。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近日指出,国家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先后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关税及其他税种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未来一段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执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减税政策将使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从中获得实惠。 这些举措包括:各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 肖捷指出,税收在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增强税收扶持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切实抓好税务系统思想文化和宣传舆论工作,推进税务文化建设,与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工作有机结合, 发挥税务文化凝聚力量的作用。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实施重要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各金融部门要把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 (二)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出版内容的采集、加工、制作、存储和出版物物流、印刷复制,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 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同时,国家不忘精神文明建设,陆续出台一些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建设发展: 1、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强调“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深化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法律、政策以及财政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强调法律保障。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依法保障文化改革成果。二是强调政策保障。完善政策保障机制,落实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经济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扩大有关文化基金和专项基金规模。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对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三是强调财政保障。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扩大

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投入方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这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保障,将为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 3、国家将建设三大平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即: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程、传播体系建设工程、重大文化实施工程和红色旅游重点景区建设工程。 4、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十二五”时期要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注1:)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撰文称,将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有机对接。同时,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财政部还将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以及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搭建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谢旭人同时称将在财政支出方面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 5、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有关人士表示“政府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有税收优惠政策,将来可能在支持文化发展和开放方面,也会出台力度更大的财税支持政策。” 6、税务总局表示,税收在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推动力量。 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杠杆和手段。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方便广大文化企业更好地知晓、理解和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将文化产业涉及的税种相关优惠政策整理刊登,方便纳税人查阅使用。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部分剥离转为企业。 从2009年1月1日起,需认定享受财税〔2009〕3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方案,由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中央部委所属的高校出版社和非时政类报刊社的转制方案,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复;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由上述三个部门批复;地方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二)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四)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文化企业具体范围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附件规定; (六)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 二、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另行发文明确。 文件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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