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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教育特征分析

美国法学教育特征分析
美国法学教育特征分析

作者简介:杨莉(1973-),女,四川成都人,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王晓阳(1964-),男,江

西九江人,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比较教育,高等教育.

美国法学教育特征分析

杨 莉 王晓阳

(清华大学 教育研究所,北京 100084)

摘 要:美国的法学教育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质量上都为世界各国所瞩目,成为许多国

家法学教育改革所借鉴的对象。美国属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美国的法学教育在与美国法律职业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自身的特点,使之既不同于民法法系(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也区别于普通法系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本文从培养目标、案例教学法、跨学科教育、法学教育的定位以及职业性几个方面对美国法学教育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美国法律传统文化的角度对其特征进行了诠释。

关键词:美国;法学;法学教育

中图分类号:G 6491712 文献标识码:美国的法学教育(Legal Education )①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质量上都为世界各国所瞩目,成为许多国家法学教育改革所借鉴的对象。美国属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美国的法学教育在与美国法律职业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自身的特点,使之既不同于民法法系(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也区别于普通法系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

(一)在培养目标上持“小司法”教育观

在谈论美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美国的“律师”概念。美国的法律职业一般包括五类:(1)私人开业律师(Lawyers in Private Practice or Private Practitioner );

(2)政府部门法律官员;(3)公司法律顾问;(4)法官;(5)法学教师。②“律师”

(Lawyer ),在广义上,泛指所有法学院毕业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通常包括以上五种类型;在狭义上,特指私人开业律师,或兼指政府、公司中的法律顾问。在全美通过律师考试的人中,约有3/4

的人是私人开业律师。美国目前约有60多万律师,平均每360人中就有一名律师。③律师

人数众多,是美国法律行业的一个特色。

美国的法学院以J.D.(J uris Doctor )为主,④而J.D.的培养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培养律师(美国的法官和检察官一般是从律师中挑选,许多法学院的教师也同时是律师),这里的律师主要是指私人开业律师。这是属于一种“小司法”的教育观念。我国的法学教育则是一种“大司法观”教育观,即法学教育广泛地为全社会各个领域培养法律人才,而不限于立法、司

法等法律职业领域。⑤美国的法学院紧密围绕如何将学生培养成合格的律师而组织教学,内

容涉及法律知识和基础理论,法律职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法律资源获取法律信息的技巧等。美国法学院的任务是使学生了解法律(包括判例),了解运用法

 2001年第2期 清 华 大 学 教 育 研 究RESEARCH ON EDUCA TION TSIN GHUA UN IV ERSIT Y No 122001

律的必要程序和技巧,培养学生按照律师的习惯来思维和分析问题(Think as a Lawyer ),并使法官接受其对案件的分析和对法律的理解。

“小司法”教育观为美国法学教育及法律职业带来一些明显的好处。第一,使得美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更加具体而明确,有利于进一步组织教学;第二,美国法学教育统一以律师为培养目标,为法律行业中人才质量的统一性、同质性奠定了基础,进而有利于法律职业的进步。但这种“小司法”观,加上实用主义的哲学观,很容易导致法学教育朝着狭隘、功利的“职业教育”发展。这也是美国法学教育一直强调并加以防范的倾向。

(二)美国把初级法学教育定位于研究生层次

美国的初级法学教育被置于大学本科教育之后,通常被认为是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这是美国法学教育与世界各国所不同的。美国法学教育界认为,法律是一种渊博的社会之学,学生学习法律之前必须有较成熟的思想,才可能对法律有深入的理解。“过去的经验说明,学习法律需要相当的成熟”,“尚能养成其苦思及细析的能力,以应付法律功课”,“照我们

美国的教育制度,中学毕业生,尚未见成熟”。⑥美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庞德认为,美

国之所以把法学教育放在研究生层次,其意义在于:“第一,律师业务系一种职业,而非经商。这一点对于整个司法行政,有很深切的关系。第二,法官既从律师中选拔,而一个法官绝对必须具有渊通的训练,对于所受理的争端中的人类关系,能有贤明的见解,关于法条的运用,能悟解其中的理想,不仅应知维持正义的重要,更须使大众共睹确已做到正义的维持。第三,,贡献意见,或起草草案,其事项不以法律自身为限,且及于其他许多方面。至于改进法律,尤其是他们的特殊使命。如其为法官或教师,则必须从事于法律的发展和适用,而法律的生命,亦即在其适用之中。所以法律家应有广博的普通教育,俾对于各种问题,能从许多方面观察,而不限于纯粹职业上的见解。第四,纯粹职业上的训练,容易促成各种事业或行业间的猜忌、误会与狐疑。这是社会秩序最严重困难的根源,人类大都习于一种特殊的行业,而以此来判断事物。假定这种行业纯粹从狭隘的本行立场来训练,则每人将根据他自身的打算估量他人,而不能领悟其他方面的问题和理想。此在各种行业均无例外。教育对于这些猜忌、误会和狐疑,具有决大的融化功能。教育愈是通博,融化的功能愈大。我们固不能苛求每一个行业的人,都受过完善的普通教育。但于充任法官职务而以维持人间正义为职责者,实非苛求,所以必须超越一般其他职业的水准。我们主张整个司法界及律师界,须经过一番良好的教育。不仅以具备执行实务的纯粹本行方面条件为足,这是十分重要的。且司法界及律师界中的人所受普通教育的程度,不宜悬殊。若一部分在上者有广博的普通教育,在下者只有狭隘的本行教育,大部分在中层者,虽不致有狭隘的本行见解,但其普通教育,恐未必能达到相当的标准,而使其对社会不能有最高的价值。

此种程度之等差,实为维持正义的障碍。”

⑦总结起来,美国把法学教育置于大学本科之后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法律是一门渊深的学科,学生必须具有相当的成熟度才能对其有深刻的理解;第二,律师于国民安定、社会发展有重大关系,因此法律教育应当具有较高的起点;第三,把法学教育置于较高的平台上,有利于法律职业本身的进步。

(三)案例教学法是美国法学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

美国把初级法学教育置于大学本科之后,为案例教学法在美国的盛行奠定了重要基础。进入法学院的学生在完成了以通识教育为主的本科教育之后,无论在年龄、阅历、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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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还是思维上都已趋成熟。而案例教学法的良好实施正有赖于学生良好的知识基础、自学能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 )在美国法学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美国法学教育中最主要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是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146916.html,ngdell ,1826—1906年)首创。到20世纪初,案例教学法在美国各重要法学院推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经受实践考验的案例教学法已经广泛为美国法学院所信服和普遍使用。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是通过研究法官的判决来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法律推理,在教学法上以苏格拉底问题讨论法(Socratic Method )代替传统的课堂讲授。案例教学法的特点是:(1)这种教学法对于讲授庞大的制定法体系既不实用,亦不可行;(2)法律训练的实际目的是讲授法律推理,讲授法律家和法庭获得结论所运用的方法;(3)完全适用于帮助人民掌握美国

法律赖以建立的法律原则。

⑧美国法学院课堂上所讨论的案件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冷”

(cold )案。这类案子通常不涉及政治、道德或感情因素,学生只需要了解发生了什么,说了些什么,但学生必须学习

大量新术语、法律史、大量规则。另一类是“热”

(hot )案,这类案例通常是一个可怜的原告同一个可恶的被告之间的纠纷。例如,在一个阿巴拉契亚农民同某煤矿公司之间,煤矿公司强租农民的土地开矿,并答应在开采结束后将土地恢复原状,然而煤矿公司后来并没有这样做。学生可能会同情这个农民。但是,课堂讨论将证明你最初的愤怒是幼稚可笑的,与你应该学习的东西无关,甚至可能完全是错误的。“冷案枯燥无味,但是你如果想当律师就不能回避。热案也许会激发你的情绪,但法律不允许你像孩子一样幼稚,你必须熟悉法律制度,

旁征博引,并用法律推理进行思考,否则你就不够资格,你就会被孤立。”

⑨案例教学之所以能够在美国得到如此的发展,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美国是一个普通法国家,判例法占有重要地位。案例教学法对于学习和研究美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推理具有重要作用,对判例的学习本身也是对美国法律史的回顾和思考。正如哈佛大学教授梅伦所说:“以其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过程,案例教学法要比讲授法更接近普通法的天

性。”⑩第二,案例教学法有许多的优点。它有助于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维习惯以及分析和表达能力,有助于学生掌握从事法律职业,特别是开业律师的工作技巧。美国法学教育认为学生不必要牢固地掌握法律条例,而是要了解法院的推理。案例法不仅能够实现这一点,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使学生获得一种洞察力,洞察法律问题产生的原因,律师、法庭、立法机关如何寻求问题的解决。

尽管案例教学法非常适合美国普通法的讲授,并有诸多优点,但近年来还是遭到一些批评。如,认为它使学生学习的法律知识仅局限于判例法,特别是上诉法院的判例;认为它使法律与其他学科分隔开来;认为它在教学上过于耗费时间。为此,美国法学院作出了若干改进,如在教材中增加制定法和其它有关资料,增加专题课程(Program Courses )、课堂讨论(Seminar )等作为案例教学法的补充。近年来,“情境教学法”颇受青睐,其中最有名的是“诊所式教学法”和“模拟法庭”,它主张让学生在真实的情景中学习、体会律师的工作,这对于增强实践能力和培养律师职业道德非常有效。

(四)美国的法学教育注重跨学科教育

法学虽然是人类最古老的实用学科之一,但从来不是一门自给自足的学科。法学必须经常地从其它人文和社会科学中汲取营养,获得发展的动力。因此,法学本身具有很强的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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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美国法学教育特征分析

学科性。

美国法学教育者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将其反映在法学教育的实践中。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学院学生的背景,二是法律教学与研究的组织形式。

美国法学院,无论是教授还是学生,知识面都比较广泛,水平也很高。这当然与美国法学院集中了全美各专业的优秀人才是分不开的。首先,每年有大量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从数学到哲学专业,从文学到历史专业,专业面非常广泛)申请到法学院学习;其次,有不少非法律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或工作多年的非法律专业人才也会申请到法学院学习。这些专业背景各异的学生同在法学院学习,通过相互交流,必然会相互影响和感染。这不仅对学生是一种促进,对法学院的教师也是某种程度的挑战,进而促进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在跨学科方面的提高。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认为:具有不同文化、阶层、民族、背景、工作及生活经验、兴

趣、技能的学生所构成的群体对法律教育是必要的。

λ?在美国的法学院中,学术性探讨不占主导地位,许多理论性的和跨学科性的法学课程和研究项目,都由法学院以外的院系、研究机构来承担或共同合作。在教学中,美国法学院自身并不开设全套的课程,而是鼓励法学院的学生选修有关院系的课程,使其结合其它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方法来探究法学领域的问题。例如:经济学系通常是美国研究政府法律规则,如价格管制、反托拉斯、产权制度及工业组织等法律的一个重要机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对美国法学的贡献举世闻名,它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一起成为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发源地”。在政治系,一般都要开设美国宪法、美国法律制度、立法过程、司法制度、政治法律思想史、政治哲学史课程,此外还有一些政策研究和对策研究、社会政策法律项目研究、法官和诉讼人的行为研究、法律与社会理论、选举制研究等课程。社会学系是另外一个法学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基地,其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社会理论、法社会学、法社会学史、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犯罪学等,当代很多有名的法学家,如福科、哈贝马斯、库恩等,都出自于社会学研究领域。哲学系的研究与教学也对法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不仅传统的政治法律哲学、法哲学,而且较新的语言哲学研究、科学哲学研究以及哲学阐释学等,都对法学研究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历史系开设法律史课程,特别是美国宪法史;心理学系开设法律心理学课程;人类学系有文化与法律、法人类学之类的课程,当今对法律很有影响的理论和方法很多来自人类学研究;商学院则有入门性的商法课程。此外,美国还有一些专门致力于法律边缘学科和交叉学

科研究的研究所或学院。 λω有人认为,这种组织形式会降低美国法学院自身的教学与研究水

平。事实恰恰相反,正是这种体制使得美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资源组织和配置与法学学科自身的跨学科特点相适应,从而为美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五)美国法学教育是职业性教育

美国法学教育的职业性特征体现了这样一种教育思想:法学教育是一种职业性教育,应与通识教育相分离。1829年,法官斯托里担任哈佛大学内森?戴恩(Nathen Dane )教授职位 λξ时,对哈佛法学院的教学方针进行了改革,将通识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分开,大学法学院仅进行法律职业教育。这项改革在20世纪初为法学院普遍接受。改革的基本思想是:美国法学教育是建立在通识教育基础之上的纯法律的专业教育,学生在开始学习法律之前被假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人文、社会及自然科学科学知识;法学院的任务在于为法律学生提供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方面的各种技能训练,宗旨是训练他们象法律家那样进行思考。

美国法学院的课程设置充分反映了这种职业性特点。首先,美国法学院开设的课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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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都是法律专业课,没有通识教育课程。以J.D.为例,美国各法学院的必修课程基本相同,全部都是法律专业课,包括合同法/商法、民事侵权法、财产法、商业组织与公司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宪法、法律理论和职业责任、法律写作和研究(包括法律目录学、法律研究)。这一点与我国双基式(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的法学本科或研究生教育有很大的不同。其次,法学院开设的课程倾向于实用性课程,一般法学院根据经济与法律发展的需要,提供数量庞大的选修课程,或是相对配套的系列选修课群。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爱

好、特点以及将来所拟从事的职业的需要进行自由选择。 λψ再次,美国法学院非常注重学生

实践能力的培养。各法学院除了在课堂的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各种法律技能外,还为学生开设了许多实践性的课程,让他们在真实或模拟的案件中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如在耶鲁大学的课程中就有如下实践性课程。(1)为父母及儿童辩护:在这个课程中,每周的教学和指导课都将安排学生处理案例问题(平均每周有十到十二小时)。学生将学习代表有特殊教育背景的父母和儿童,就虐待、归属犯罪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2)为无能力人辩护:学生们将在导师的指导下代表当事人与州和市的机构进行谈判、管理庭审中的事务或庭审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的教育权、医疗、自由和利益。(3)社区法律服务:学生将通过接触避难所,施汤所和医护所来给无家可归的、感染艾兹病的人们提供广泛的法律帮助。(4)移民法律服务:本课程将专门学习如何在寻求政治避难和卷入被驱逐出境的案件程序中进行辩护。(5)法律援助:将使用课堂教学、现场实践和模拟训练的方式在法律帮助的一般范围内为穷人提供服务。学生们每周将在地方法律服务所工作8~12小时,并参加课堂学习。(6)监狱法律服务:学生将对联邦和州监狱内的犯人提供法律帮助。(7)审判实习:本课程介绍民事和刑事案件中辩护技能和道德。学生将在模拟法庭中扮演律师。小组的导师是来自社区的法官

和富有经验的庭审律师。

λζ美国法学教育的职业性特征实际是其它特征的基础,是美国法学教育最本质的特征。美国法律职业的从业人数多为律师,且法官、教授等多为律师出身,因此,职业性特征必然带来美国法学教育以律师为培养目标的特点。这在观念层面上,就是“小司法”教育观。美国法学教育是单纯的职业性教育,它要求进入法学院的学生在身心、智力乃至社会经验上都是成熟的,因而有必要在本科后的研究生层次上进行。由于美国法学教育是职业性教育,要求学生毕业后即能从事实际工作,必然需要学生能够“像律师一样思考”和进行“批判性思维”,案例教学法以及与此配套的模拟审判、法律诊所应运而生。美国法学院是职业性学院,是律师的培训机构,而律师所面对的都是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多学科的知识和技能。美国法学院多样化的生源背景、以及它与其它院系在课程和研究方面的分工合作,正是适应这一需求而立,这造就了美国法学教育跨学科性的特征。

在美国,获得法学院的J.D.学位不能马上从事律师职业,还必需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这使得美国的法学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律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影响。但为什么这种职业性教育没有成为一种以律师资格考试为中心的应试教育,反而不断的为美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人才?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律师资格考试制度非常重视对律师所具备技能的全面测试,尤其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分析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意识,而不是对法律条文的记忆。这使得美国法学院不断加强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美国传统的律师资格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题包括多项选择题和论述题,其主旨是测试律师所应具备的各种技能。但传统的律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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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以一定范围的法律条文为前提,因此遭到一些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一些州

开始在传统律师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操作考试”(Performance Test ) λ{。操作考试

的特点是:不检验对法律条文的记忆;在传统律师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增强了对法律分析技能的测试;要求考生显示其水平的熟练性,就像律师在真实情景中的实践工作。此外,美国律师资格考试具有相当的难度,考试的淘汰率很高。有的州只有三分之一的通过率,许多人要考两三次才能通过,但并不是所有的人多次考试就能通过的。这种高淘汰率的律师资格考试也成为推动美国法律教育朝高质量方向发展的一种动力。

第二,美国的法律文化传统本身对法律教育产生着潜在的影响。在美国的法庭上,律师的任务是与对方进行激烈的争论,然后让法官和陪审团做出最终决定,他们的职业技能则是

基于这样一个理念:没有任何法律是绝对公正、清楚和完美的,法律总是在经受着再检验。

λ|关于美国法律传统的本质特点,我们可以从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 λ}对美国自由主义法律

传统的批判中看得清楚。美国批判法律学派认为,美国的法律推理具有非确定性。“批判法学认为,美国法律推理的大前提和小前提都具有非确定性,某一个案件究竟适用什么法律规则,确认哪些事实,都不是客观决定的,而是法官或陪审员选择和认定的,它们是人选择的产

物,因此无客观性而言,判决的结果依司法人员的选择为转移,必然是非确定的。” λ~美国法

律本质上的不确定性使得律师具有更为广阔的发挥余地,律师掌握法律推理的重要性要远远胜于对法律条文的记忆。因此美国的法学教育不是强调法律在说些什么,而是法律的含义是什么,推理是什么;不是强调向学生灌输法律条文而是强调培养会思考的律师。威斯康星大学教授考雷(Stewart Macaulay )指出美国法学院的法律教育是一种诡辩式的教育。“教授们可以对学生的任何观点提出相反的看法,并且听起来头头是道;而当学生转向教授的观点时,教授则可能又回到学生刚才的观点,并且同样理由充分,无可辩驳。在这样的教育方

式下,‘聪明’的学生很快就懂得对于案件来说没有正确的答案而只有诡辩。”

μυ第三,美国法律行业的重要性与发达程度也对法律教育产生重要影响。法律行业在美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职业的专门化程度也很高,因此对法律教育也提出很高的要求。在美国,律师被看作是维护社会机体健康、保证人民生活的“社会医生”,律师被认为是一种高尚的职业,是一门对于国家稳定、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职业。律师已经深入到社会活动的各个部分,法律的专业化要求律师有广博的知识面,多专业化的知识。戴维?保罗?布朗(David Paul Brown )律师认为:“一个只懂法律的人,只是一个十足的傻瓜而

已”。 μ?E ?博登海默认为:“法律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必须一直提醒学生注意,法律决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给自足的独立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

以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脱离。” μω这种高度发达的法律行业、高度专业化的律师职

业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美国法学教育也成为一种高层次、高要求的职业教育,它不仅要求学生学习基本的法律技能,而且要求他们学会律师的思考方式,掌握法律推理与论证的复杂艺术,要求他们具有跨学科的知识作为职业发展的基础。

可见,法学教育与法律行业密切相关,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在深层决定着法学教育的不是教育制度,而是这个国家的法律传统,是这个国家法律行业的发达程度、法律职业的专业化程度以及规范化程度。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正在从学术型向应用型发展,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也在借鉴美国职业性法学教育的经验。但是,这种借鉴不能只是形式上的模仿,更为重要的是要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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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教育的特点,以及决定和影响这些特点的因素。只有深刻理解美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内在原因,才能结合我国法律职业以及法学教育的实际更好地进行革新,使我国法学教育更加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国家输送合格的法律人才。

注释:

①Legal Education ,也被译作“法律教育”。本文所提及的“法学教育”指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不包括成人教育或继续教育的部分。

②参见沈宗灵.比较法研究[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16.

③如果按这个比例,我国需要有333万律师,此外还需有111万其他法律工作者,合计444万人。④J uris Doctor 直译为法律博士,但实际上它只是美国法学教育的初级学位。为了避免与我们国家所说的法学博士相混淆,本文仍使用其英文简称(J.D.)。美国的法学教育中,发展规模最大、竞争最激烈的就是这种三年制的J.D.培养模式。美国著名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目前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700人左右,其中约有1600人攻读J.D.学位,而仅有约100人(且基本是外国人)攻读LL.M (法学硕士)或S.J.D.(法律科学博士)学位;美国其他大学法学院J.D.学生的比例也大致如此。

⑤⑥⑩ λω贺卫方.中国法学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86,325,103,3322349.⑦庞德.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及其变革的路向[A ].译文载于贺卫方编.中国法学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325。庞德系美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本文系其在教育部法学教育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报告。(原文为First Report on Legal Education ,收藏于上海社会科学院图书馆)⑧何勤华.美国法律发达史[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1.

⑨Duncan K ennedy ,“Legal Education and the Peproducation of Hierarchy ,”supra note ,at 599~594。转自朱景文.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挑战———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M ].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313. λ?见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主页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146916.html,

λξ在美国,许多法学院设立一些“捐赠基金讲座”

(Endowed Chair ),由资深教授担任这类讲座教授职位,讲座及其教授职位名称即以捐赠人或被纪念人的姓名命名。

λζ资料来源:耶鲁大学法学院材料,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146916.html,16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Legal Education and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1992,p.277~284(The Bar Examination )。 λ|David Warren :Legal Education in America :S om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郭成伟.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14091

λ} λ~美国批判法律运动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活跃在美国法学界的左翼运动力量之一,对美国占统治地位

的自由主义法律传统提出尖刻的批评,对美国乃至西方法学界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批判法律研究运动的有两个思想根源,一个是美国土生土长的法律现实主义,另一个是欧洲的新马克思主义。主要观点是:第一,法律推理的非确定性,这是批判法律研究对美国法律的自由主义法学批判地突破口。第二,法反映统治者的意志。第三,法不是适应社会需要的必然产物,而是阶级统治的偶然产物。详见朱景文.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挑战———美国批判法律运动研究[M ].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111

μυStewart Macaulay ,“Law School and the World Outside Their DoorsII :S ome Notes on Two Recent Studies of the Chicago Bar ,”32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 517,522(1982)1

μ?Five Jewish Lawyer of Common Law ,pp.31.转引自:同上。

μω转自潘国和等.中外法学教育比较研究[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33.?

37?美国法学教育特征分析

当前各国科学教育的课程

当前国际科学教育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一次次的科技革命,广泛而又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体现了它的综合国力、竞争潜力及国际地位。然而,科技水平的提高,科技人员的培养都必须扎根于教育,尤其是科学教育。同时,基础教育是一项“明天工程”,今天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将决定明天全体公民的科学素养、社会质量和国家前途。这问题已引起许多国家的重视,成为各国教育改革的重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各工业国在经过五十年代的恢复休整后,于六十年代进入了工业发展的高峰。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兴起,对各方面、各层次人才的需求急剧上升,标准也不断提高。工业界对本国的教育状况开始表现出普遍的不满,纷纷要求改善教育质量,尤其要求提高学生在科学、数学和技术方面的质量,为企业输送合格人才。七十年代以来,国际间竞争的日趋激烈,国内失业率的持续上升,也引起了政府、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重视。一时间,教育改革、特别是科学教育的改革成了西方各国的热门话题。同时,一些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的国家,一方面受到西方先进教育思潮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为了培养自己的科技人才,发展独立的民族经济,摆脱对西方的依附,也开始了对基础科学教育的改革。所以,科学教育的改革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潮流。其中比较系统并对世界具有较大影响的当数美国和英国的科学教育改革。 美国历来以它的高科技称霸世界,但美国中小学存在的许多严重问题,包括教学质量的低劣,与之很不相称。一些有识人士指出:“我们正在培养一代科学和技术文盲的美国人。”他们提出:“科学、数学和技术将成为教育今日儿童面对每日世界的基础。”因而科学教育的改革一直是美国历次教育改革的重点。1983年,美国高质量教育委员会的一份教育报告“国家处于危险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为此次改革拉开了序幕。在大大小小的众多改革项目中,“2061计划”是一个引人瞩目的长期改革方案,它的第一篇报告《面向全体美国人的科学》首次提出了“科学素养”的概念。在“2061计划”与其他项目的基础上,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于1995年底正式推出了《国家科学教育标准》。 《英国国家课程》是1988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教育改革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改变了英国长期以来在中小学中没有统一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的状况,以法令的形式为英国公立中小学设立了必修课程及国家标准。这是英国教育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对世界教育界的改革也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在《国家课程》中,科学首次与英语和数学一起并列为中小学的三门核心课程,可以说是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改革。《英国国家课程》自1988年开始发布后,曾先后做过多次修改,最近一次的重大修改开始于1999年。新版本的《国家课程》中的大部分内容从2000年8月起实施。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0年的巴黎会议上指出:“从小就为和平学习科学知识是所有人受教育的权利的一部分,科学教育对于人的发展,培养自身的科学能力和造就富有进取心的和有知识的公民都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日益重视科学的社会会在更大的范围内需要科学的最广泛普及,以使人们深入了解科学和恰当地调整公众对科学及其应用的见解及态度。各国政府应极其高度重视改进各级的科学教育。提高公众对科学的认识和促进科学的普及。面对变化的形势,需要采取措

合伙有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个人合伙的财产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是成立合伙时由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包括资金、实物和知识产权。第二是在合伙经营期间积累起来的财产。上述两部分财产都应属于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内部财产关系 个人合伙的内部财产关系,包括合伙的财产的构成和合伙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个人合伙的财产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是成立合伙时由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包括资金、实物和知识产权。第二是在合伙经营期间积累起来的财产。上述两部分财产都应属于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对合伙的共有财产,应当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以实现成立合伙的目的,在合伙人之间对合伙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发生分歧时,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或出资少服从出资多者的原则决定合伙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事宜。 对外财产关系 个人合伙的对外财产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人合伙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个人合伙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就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进行民事活动从而取得财产所有权或设定债权。 第二、个人合伙对外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了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民事主体。 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规定的关于成立个人合伙的法律要求是: 第一、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二、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

美国大学法学院排名

1 Yale University耶鲁大学 2 Harvard University哈佛大学 3 Stanford University斯坦福大学 4 Columbia University哥伦比亚大学 5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芝加哥大学 6 New York University纽约大学 7 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密西根大学-安娜堡分校 7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宾夕法尼亚大学 9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9 University of Virginia弗吉尼亚大学 11 Duke University杜克大学 12 Northwestern University西北大学 13 Cornell University康乃尔大学 14 Georgetown University乔治城大学 14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 16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加州大学洛杉机分校 16 Vanderbilt University范德堡大学 18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南加州大学 (Gould) 18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 20 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乔治华盛顿大学 20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Twin Cities明尼苏达大学Twin Cities分校 22 BOSTON University波士顿大学 23 Indiana University,Bloomington印地安那大学伯明顿分校 (Maurer) 23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23 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 Champaign伊利诺伊大学厄本那―香槟分校23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圣母大学 27 Boston College波士顿学院

美国教育孩子的十二法则

转:从“美国教育孩子的十二法则”谈起 2009-09-16 17:02 说起培养教育孩子,家长们总有一肚子的话要讲——有心得要分享,有疑问要请教,有辛酸要倾诉。尤其是华人们在海外养育子女,不少家长是在陌生的文化环境中,跟随孩子成长一步步摸索教子经验。前些时听到几位家长说起,孩子小的时候一片迷茫,等积累够经验了,子女也长大该离开家了。而新的家长们又在重蹈着老家长们的覆辙,从头开始探索。也有的家长,每逢孩子出了问题,才心急火燎地到处请教处理方法。其实,教育子女是个长期过程,孩子若经常出问题,要从家庭教育方式上找原因,不可就事论事,不然是治标不治本,解决了一个问题,还会出现其他问题。 看到一篇《美国教育孩子的十二项法则》,简单罗列的十二条可以说在美国属于不成文的规矩,也许因为已经被广大美国人民熟悉和应用而毋庸多做解说。我在工作经历中亲身体验到,这些法则确实体现在美国的校内外与家庭社会教育的指导理念中,无论是教育工作者还是普通家长,都在有意无意地运用。 然而,不同国家的国情和文化相异,教育后代的规则也会大相径庭。很多来到美国的华人家长就并不知道美国的这些基本法则,因此教育子女的方式可能与社会大环境不合拍,孩子们便会在身心成长过程中表现出种种问题。了解这些法则,不仅对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就是对中国国内的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也许都有些启发。我先列出这些法则,然后再做些解说。 美国教育孩子的十二法则 归属法则:保证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希望法则:永远让孩子看到希望; 力量法则:永远不要与孩子斗强; 管理法则:在孩子未成年前,管束是父母的责任; 声音法则:要倾听他们的声音; 榜样法则: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榜样作用是巨大的; 求同存异法则:尊重孩子对世界的看法,并尽量理解他们; 惩罚法则:这一法则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和报复心理,慎用; 后果法则:让孩子了解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结构法则:教孩子从小了解道德和法律的界限; 二十码法则:尊重孩子的独立倾向,与其至少保持二十码的距离; 四W法则:任何时候都要了解孩子跟谁在一起(who)在什么地方(where), 在干什么(what)以及在什么时候回家(when)。 教育心理学在西方流行已经有些年头了,因此如今美国的教育界人士,从教育研究专家、中小学教职员工、到校外儿童组织的职工甚至志愿义工,都要进修不同程度的教育心理学

个人合伙的特征及其民事责任

合伙与自然人独资经营相比,可以集中较多的资金,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以达到仅靠一家一户的经济力量无法达到的经济目的,便于发挥合伙人各自的优势,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力;与法人相比,合伙不受法人条件尤其是财产数额和独立责任的限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特别适于期限较短,经营项目较集中,参加单位较少的联营。但是合伙的灵活性必然要以相对的复杂性作为代价,因而必须仔细研究它的法律特征,分析好个人合伙的民事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法制的统一。一、个人合伙的特征我认为,个人合伙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为自然人。这一点区别于法人合伙,前者适用《合伙企业法》,后者适用《民法通则》。2、合伙是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的。《民法通则》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称为个人合伙”。这样,合伙协议被规定为合伙的首要条件。合伙人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在协商、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就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不仅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也是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并成为司法机关处理合伙债务纠纷的依据。合伙协议一经订立,便对各合伙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各合伙人依合伙协议而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由于合伙均建立于合伙人互相了解、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所以非经合伙人全体同意,不得随意修改合伙协议,不得随意退伙,不得随意转让自己的出资。若合伙人需转让出资,则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享有优先权。若需增加新的合伙人,也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的这种带有一定人身性质的信任关系,正是合伙作为自然人的联合体本质特征的体现。合伙协议一般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和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态表现,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出资种类不限,既可以是实物形态的,如房屋、资金、设备、工具等;也可以是无形财产,如劳务、技术以至信誉。技术既可以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未经专利登记的专有技术,还可以是一技之长的某种技艺。总之,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出资方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限制的。合伙出资构成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享有平等使用权,且合伙人的经营权利不因出资多少而不同。4、合伙必须由合伙人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各合伙人均应直接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合伙经营,这是合伙在经营方式上的重要特征。如公民之间没有在共同需要、共同目的和共同利益之下的共同劳动与共同经营,便不构成合伙关系。[!--empirenews.page--] 5、合伙人必须分享利益,并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合伙经营的利益是合伙人共同追求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分享合伙经营而带来的利益。合伙期间如出现意外事故等风险,其所受损失由合伙人共同负担。合伙的对外债务由合伙人连带承担,即对合伙经营所欠之债,债权人可向任一合伙人追偿,而受追偿的合伙人不能拒绝,包括不得以自己的份额为由进行抗辩。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中作详细说明。二、个人合伙的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民事责任指个人合伙违反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内民事责任,一是对外民事责任。(一)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1、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2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合伙人没有如期如数按约定的出资方式缴付自己的出资,即违反出资协议,就应当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若给其造成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

美国教育管理与监督专业

---------------------------------------------------------------最新资料推荐------------------------------------------------------ 美国教育管理与监督专业 美国研究生申请热门专业教育(五)教育管理与监督美国教育管理与监督专业通过向学生们传授现代管理学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使学生们接受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以及领导力等方面训练,学习有效监督管理学校以及教育机构的各种设备、在校的教育人员等方法,从而培养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等。 一、美国教育(教育管理与监督)专业申请在美国综合排名前 300 的大学里,有 31 所学校开设 29 种教育(教育管理与监督)研究生专业。 1. 录取要求(1)教育(教育管理与监督)专业要求申请者的 GRE 达到 1100 分左右,名校的要求多在1300 分以上,语言成绩一般的学生可以选择博林格林州立大学等,其 GRE 要求仅为 800 分;同时,多数学校要求申请者的 GPA 成绩达到 3.0(4.0 满分)以上,部分学校的要求在 3.2以上,如: 鲍尔州立大学等,GPA 一般的申请者可以考虑托莱多大学等,其GPA 要求仅为2.7。 (2)教育(教育管理与监督)专业被录取者的本科专业背景多为英语、教育等文科类专业。 2. 申请材料 TOEFL/IELTS 成绩 GRE 成绩个人简历2-3 封推荐信个人陈述、Essay 成绩单资金证明 3. 录取程序申请者需在申请截止日期(各个学校的截止时间不一样,要密切关注 1 / 9

美国大学法学排名

美国法学院排名是全美大学排名中的一个独立分支,通常称名列前14位的法学院为Top14,简称美国法学院T14。这14所大学法学院历来是LLM 美国留学学生的“兵家必争之地”! 1、Yale University New Haven, CT 耶鲁法学院在美国一直是独霸天下的存在。所谓独霸天下,是因为自从US NEWS推出法学院排名以来,除了第一年与哈佛并列第一以外,每年都独霸法学院的榜首位置。然而,耶鲁法学院的建院思路是学术性的小而精法学院。崇尚小班教学,招人极少且严格。整个法学院在意严谨、非功利的学术性训练。对于中国小本来说,如果无志于宏伟的学术生涯,请不要浪费时间。总体而言耶鲁LLM还是更加适合在学术上已有一定成就的年轻学者或者杰出的博士。 2、Harvard University Cambridge, MA 哈佛法学院的建院思路与耶鲁是几乎相反的。哈佛法学院注重学生的职业化律师思路和技能的训练。在招生上数量相当庞大,如果说耶鲁是以质取胜,哈佛绝对是希望在量上压倒耶鲁一个数量级的。尽管各界对于哈佛法学院的功利世俗化和对于商业社会的妥协颇有议论,然而其university的声望是举世闻名的,faculty也是极其强大的,不存在一定比耶鲁低人一等的情况(也许只是偏好不同罢了)。近些年以来,哈佛是中国顶尖小本冲击T3的最佳选择。北大、人大、清华三大法学院几乎每年都有TOP小本和硕士会被哈佛录取。随着中国法律市场的崛起,复旦、中政甚至其他TOP法学院的顶尖小本们,都有冲击哈佛的机会。

不过对于小本的要求也是不低的,高GPA(LSAC评级S是几乎必备的)、高TOEFL(108可以算作是一个bottom line了)、优秀的实习经历(以Magic circle 和V10的外所为佳,五大内所的北京、上海办公室也算尚可)只是硬件标配,一份不错的PS也是必不可少的。此外,哈佛非常注重alumni,如果能够得到哈佛JD甚至是在哈佛担任过教职之人的推荐信,是会大大加分的。由于哈佛LLM 的规模是T3中最大的,其毕业生在各大TOP外所和内所都有较强的校友网络,校友联系较为紧密(以北京为例),诸位小本若有幸被录取,受益匪浅。 3、Stanford University Stanford, CA 斯坦福法学院虽然深受硅谷创业文化的熏陶,不过可贵的是其并没有浮躁的气质。斯坦福法学院的建院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类似耶鲁,小班教学,招人非常少。对于中国小本来说,也是难于上青天的存在,难度不一定亚于耶鲁。相比耶鲁,斯坦福的特点是更喜欢有实务经验的律师(或者有亮眼创业经验的)。种种因素看来,如果没有特殊的优势或者特别的需求,建议小本不要在斯坦福上报太大的希望。如果是顶尖本毕业+顶尖工作经验2年以上,斯坦福不妨一试。 4、Columbia University New York, NY(不接受雅思) 哥大法学院紧跟着T3的步伐,在建院思路上则有些类似哈佛。在招生人数上与哈佛匹敌,数量庞大。另一方面,裹挟NYC的绝佳Location优势,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顶级外国LLM(特别是希望在大苹果城找到Internship甚至是正

课程教学大纲(美国法律与法律体系英汉对照)

The Jurisprudence of GATT & the WTO Course Syllabus 《美国法律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Name : 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 课程名称:美国法律与法律体系(双语教学) Code: 课程编码: Semester: 7 开课学期:第7学期 No. of hours and credits: 32 hrs,2 credits 学时数、学分数:32学时,2学分 Applicable specialty: law 适用专业:法学 Succedent course: No 后续课程:无 1. Objectives and tasks 教学目的与任务 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 is taked as an elective course. The objectives of the course are to have students know subjuct matter about the history and the law,court organization,procedure and evidence, and understand the basic legal system of the U.S.A. such as constitution law,criminal law,administrative law,etc after students complete the course.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have a preliminary understanding of the legal research. 美国法律与法律体系是门选修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希望学生了解法与历史的关系、美国法院体系、程序与证据;了解美国法律制度中的一些重要部门法,如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同时要求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研究方法。 Through the study of the course, it is expected that students will grasp the current tendency of 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 have the capacity of referring to references themselves, and strengthen their enthusiasm about American law and

支撑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的课程理念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146916.html,/jiaoyuleibie/base/02-62.htm 以科学探究为核心 棗——支撑《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的课程理念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研究室任长松 一、未来社会的特点 二、未来社会所强调的素质 三、课程应强调些什么 四、课程改革需要哪些相关 支持 美国全国科学教育标准与评价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n Science Education Standards and Assessment)自1992年5月召开首次会议以来,用4年的时间,经过认真研究,于1996年初推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在这一过程中,征集了一大批科学教师、科学家、科学教育家,以及对科学教育甚表关注的许许多多其他方面人士。为唤起公众对有关科学教育改革的种种问题以及对科学教育标准的性质和内容的讨论,仅向公众介绍有关情况的报告等活动就举行了150多次。1994年5月,预印稿分发,供批评和审议。在此基础上出台的修改稿作为官方正式文献,有40 000份于1994年12月分别散发到全国18 000人手上和250个小组中,供各地讨论审查。1996年初推出这一最后文本。 《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是在美国科学教育多年改革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吸取了“美国2061计划”等科学教育研究与行动计划的精华和当今美国科学教育实践领域的大量优秀经验,在内容、结构、思想上都值得研究。本文仅摘要介绍这一国家课程标准在课程理念上的贡献,供我国课程教材编制人员参考。 一、未来社会的特点

未来的工作环境以变化快、技术新、系统由计算机控制、办事采用新方式为特点。所以未来的的技术工人和专业人员不能不在进行做中学,不能不在阅读和领会新知识中继续接受教育,没有这种本领就会落伍。 二、未来社会所强调的素质 有越来越多的工作需要高级的技能,因而要求人们得会学习,会推理,会创造性思维,会做决策,会解决问题。了解科学、了解科学中的种种过程是掌握这类高级技能的一种根本性途径。 工商业界所需要的新就业者是那种善于学习、善于推理、思维具有创造性、能决善断、会解决问题的人。 未来社会将会越来越强调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判断进行思维的能力、在集体中协同工作的能力、有效地运用技术的能力、懂得活到老学到老的价值,等。

2020年US.news美国法学院排名方法.doc

2020年US.news美国法学院排名方法2020年美国法学院排名是受到美国律师协会完全认可的,192所法学院排名基于下述12项质量指标的加权平均值。数据于202X年秋季和 202X年初收集整理,于202X年3月12日发布。为您带来中文版。 >>>>《2020年US.news美国最佳法学院TOP10》 一、质量评估(加权0.40) 1.相关领域评估分数(0.25) 202X年秋季,法学院院长、学术事务主任、教师任命主席和最近终身教职员被要求按照从低分(1)到高分(5)的等级对课程进行评分。那些对学校不够了解而对公平进行评估的人员我们要求他在评论中填写“不知道”。学校的分数是所有评分的受访者的平均分。“不知道”的回应既不是针对学校也不是针对学校。百分之七十二的受访者表示回应。 2.律师和法官的评估分数(0.15) 与往年一样,202X年秋季,法律专业人士,包括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伙人,执业律师和法官,被要求按照从1(低分)到5(优秀)。那些对学校不够了解而对公平进行评估的人员我们要求他在评论中填写“不知道”。法学院向美国提供了被调查者的姓名。学校的得分是在最近三年的调查结果中对其进行评分的所有受访者的平均分数。“不知道”的回应既不是对该校的肯定也不是对该校的否定,美国收集了评估数据。 二、学生的选择性(加权0.25) 1.中位数LSAT和GRE分数(0.125) 这些是所有202X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JD课程入学者的法学院入学考试的综合中位数分数。美国连续第三年将这个指标的中位数GRE分数与LSAT分数结合使用,如果他们被报到法学院202X年进入班级的话。今年,美国首次将GRE分析写作成绩纳入排名方法。以前,如果法学院招收

中美法学教育制度比较

中美法学教育制度比较 我想,欲大致对中美法学教育制度做一个比较的话,首先得大致看一下中美教育模式(抑或说是教育制度吧)的差异。有句俗话叫:中国多天才,美国出大师,那到底是什么原因促成了这样的一种现象,历史的积淀区域环境的影响一般而言,对比两者的教育制度时,通常会从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两个方面入手。 课程设置上,中国是从小学到中学,全国统一规定开设哪些科目课程,按统一的教学大纲,使用统一的教材,各学校校方及学生都必须按统一的课程设置要求完成教与学的任务,不能另行开设或选修课程。而在美国,从九年级(相当于中国中学初三)开始,学校均开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每选修完课程成绩合格(这里成绩不等于考试)便给予学分,修满一定学分就可以高中毕业。 教学方法上,中国强调的是以书本知识灌输为主,以教师讲授为主;强调打好双基——即基础知识和基本训练。实际上,在教学实践中往往是教师按教科书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满堂灌,要学生死记硬背书本上的知识,少有让学生独立思考和发挥创造性思维的余地。而美国教育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思考能力和创造性思维,可以说追求的是一种学以致用的理念。 把中美两国教育制度做个大致比较,可见中国的课程设置有利于统一教学的要求和质量管理;而美国的做法则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爱好特长,调动、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去思考与选择自己喜欢学的科目和今后事业发展的方向。并有利于开阔学生

的知识面,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虽然中国的大学教育模式就有点像美国的教育模式了,可中国的大学生似乎大部分到了大学都会失去学习的动力。而对比之下,美国学生进入大学时似乎都是为了将自己的能力推向更高的层次。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两国大学生素质的差异,法学教育同样如此。 中国的教育制度之所以会这样,我想主要是由于两方面的影响,一是中国的教育史,二是中国的人口巨大。在这样的一个大框架下再来对比中美两国的法学教育制度。 中国的法学教育兴起的时间显然是要远远短于美国的,很多人都认为现代教育的起点可以追溯到西方的思想启蒙运动时期,而思想启蒙运动的主要学术专业基本就是人文和法学这两块。可以说,中国的法学教育直至今日都仍然处于摸索当中,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还是在模仿着美国而行。 在美国的法学教育制度下,从实践和学术不同的角度出发,目前法学院将法律学位教育分为法律学位和法学学位。这种区分是有一个历史演变过程的。美国是法律发达的国家,对法律教育很重视,认为法律教育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所以,法律教育的门槛是很高的。目前,美国的本科教育里没有法律专业。相应的只有一个法学院前教育,没有法律学位,专门为那些有志于读法学院的学生开设。最基本的法律学位是JD。JD在美国的法律教育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美国人的眼里,他就相当于商科里的MBA。它是进入法律行业,从事法律职业必需的基本条件。JD教育是三年,它涵盖了美国法律制度的方方面面,是美国法律教育的基础,没有这个学位将无法参加律师考试。由于采用严进严出的教育原则,美国JD的教育卓有

美国《新一代科学教育标准》简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146916.html, 美国《新一代科学教育标准》简析 作者:赵映红 来源:《现代交际》2017年第16期 摘要:为适应未来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提高国际教育竞争力,美国于2013年出台了《新一代科学教育标准》(简称NGSS),NGSS提出了三维整合的框架体系。NGSS是新世纪美国基础科学教育改革的新举措,新标准强调科学探究向科学实践的转变,旨在培养学生的科学实践能力。 关键词:美国科学教育标准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5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6-0151-01 《新一代科学教育标准》是在《k-12年级科学教育的框架:实践、跨学科概念和核心概念》(简称《框架》)的三个核心概念的基础上,面向K-12年级阶段共同制定的全国性教育标准。该标准是对1996年版《国家科学教育标准》(简称《标准》)的改革和发展,称为《新一代科学教育标准》。NGSS呈现了美国基础科学教育的新愿景,是美国新一轮科学教育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将成为21世纪美国进行科学教育的纲领性文件。 一、《新一代科学教育标准》的研制背景 伴随科学教育与国家在世界科技领域的竞争力的关系愈加紧密,基础科学教育先后历经了注重课程开发的第一次改革浪潮和以课程标准改革为核心的第二次改革浪潮。[1]美国制定了 旨在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养的“2061计划”和“LASER行动”,先后出台了《科学素养的基准》和《国家科学教育标准》,用以指导和规范基础科学教育改革。而《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向《美国新一代科学教育标准》的发展,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的变革,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 K-12年级科学教育以较大的冲击,美国在世界格局中下降的竞争优势、美国学生在国际科学 教育评测中较为落后的学业成绩,以及教育理论的变革迫使美国科学教育不断反思、向前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二、《新一代科学教育标准》的编制过程 NGSS的制定分“两步走”:第一步由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根据近十几年来科学技术发展和科学教育的研究成果及经验的一系列研究文献,制定新的科学教育纲领性指导建议,并发布了以概念描述的方式明确K—12年级学生应该学习的具体内容的《框架》;第二步由美国成就 公司组织26个参与州的相关专业人员在《框架》的基础上共同制定标准草案并确定最终的NGSS,NGSS以贯穿学科和年级的组织方式,给出更为具体和详实的内容和实践指导,两个文献相辅相成。所以,NGSS的制定是多方面的相关机构通力合作完成[2],其中41人编写委

2012年USnews美国大学最佳法学院排名(Law School)

2012年USnews美国大学最佳法学院排名 1. Yale University New Haven, CT 2. Harvard University Cambridge, MA 3. Stanford University Stanford, CA 4. Columbia University New York, NY 5. University of Chicago Chicago, IL 6. New York University New York, NY 7.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Ann Arbor, MI 7.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hiladelphia, PA 9.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 Berkeley, CA 9. University of Virginia Charlottesville, VA 11. Duke University Durham, NC 12.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Chicago, IL 13. Cornell University Ithaca, NY 14. Georgetown University Washington, DC 14. University of Texas--Austin Austin, TX 16.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Los Angeles, CA 16. Vanderbilt University Nashville, TN 18.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Gould) Los Angeles, CA 18.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St. Louis, MO 20.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Washington, DC 20. University of Minnesota--Twin Cities Minneapolis, MN 22. Boston University Boston, MA 23. Indiana University--Bloomington (Maurer) Bloomington, IN 23.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Davis Davis, CA 23. University of Illinois--Urbana-Champaign Champaign, IL 23.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Notre Dame, IN 27. Boston College Newton, MA 27. 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 (Marshall-Wythe) Williamsburg, VA 27. University of Iowa Iowa City, IA 30. Emory University Atlanta, GA 30. Fordham University New York, NY 30.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Chapel Hill Chapel Hill, NC 30.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Seattle, WA 30. Washington and Lee University Lexington, VA 35. Ohio State University (Moritz) Columbus, OH 35. University of Alabama Tuscaloosa, AL 35. University of Georgia Athens, GA 35.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Madison, WI 39. Wake Forest University Winston-Salem, NC 40.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O'Connor) Tempe, AZ 40. George Mason University Arlington, 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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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会保障制度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部分组成。美国自30年代建立保障制度以来,已形成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主要特点是:(1)适时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本世纪初,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美国引起了人们对老年生活的普遍关注。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使老年人生活处于最困难境地,社会退休金成了老年人的希望所在。1934年,罗斯福成立了经济保险委员会,1936年公布了社会保障法,1939年增加了伤残保险和老年配偶养老保险。经过几年准备。在积累了一大笔基金后,于1942年付诸实施,开始支付退休金。二次大战中没有新的变动。50年代经济有了很大发展,1965年增加了老人医疗保险,1972年又增加了残废者医疗保险。经过50多年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形成了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2)老年法定退休保险具有强制性、贡献性和福利性,退休和医疗保险基金有正常来源渠道,能自我调整和自我调整。其退休金的收与支是按照现收现付、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的,根据人口老龄化的预测、退休费支出的需要,不断调整保险税税率,通过自我调整达到自我循环正常运转的目的。(3)发展保险公司经营的自愿投保退休金保险,吸收闲散资金增强经济实力,为人口老龄化做准备。美国的一些人寿保险公司除经营

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死亡保险外、还大力经营集体和个人自愿投保性质的私人退休金保险,作为法定退休保险的补充。集体退休保险,由企业雇主为雇员投保,根据企业经营好坏和雇员个人情况投保可多可少,雇员退休后逐月领取。政府通过对退休保险金免税手段予以支持。并通过投资获取的利润,用来弥补膨胀使投保金额贬值的问题,以保证退休者收入,增强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感。(4)严格控制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以利于失业者积极再就业。联邦立法规定由企业雇主缴纳失业保险税款,雇员不缴。利率由各州自行确定,全国不统一。救济发放时间,大多数规定需经一周等待期后方可使用,最多支付26周,联邦法规定在失业高峰期可延长合乎法定救济周数的50%,即最多追加13周。严格限制发放周数的目的在于促使失业者积极再就业。(5)采取措施,增收节支,迎接老龄化的严重挑战。其研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注重研究管理与效率、保障目标与水平问题,逐步提高保险税税率;退休金也要纳入个人所得税范围之内,把负担加在高收入者身上;适当降低各项福利待遇水平,使之不要紧跟工资水平的增长;利用退休基金搞投资经营,增中储备,减少年轻人的社会负担一、美国的社会保险:1.养老保险。国家强制性保险属于第一层次的保险,由美国社会保障署管理,是一种强制的社会保险制度。资金来源是雇主和雇员以税收的方式交给政府,保险基金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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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学前科学课程标准的特点及启示 对美国加州学前科学教育的背景及学前教育的基本政策做以简要分析,主要对加州学前科学课程标准的具体内容特点做以详细评述,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学前科学课程标准的特点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我国的学前科学教育带来借鉴启示作用。 美国加州学前教育科学课程标准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科学教育,美国认为“数学和科学教育是美国取得未来竞争力的关键”。幼儿期是科学教育发展的关键期和敏感期,因此对幼儿进行科学启蒙教育非常有必要。从2012年到2013年,加州教育部门相继颁布了《加州3~5岁学前科学课程标准》以及《加州3~5岁学前科学课程框架》,本文通过评析美国加州学前科学课程标准的内容特点,以期对我国学前科学教育的发展可以带来借鉴和启示作用。 一、美国加州学前科学教育的基本状况 美国加州的公立幼儿园(preschool)招收3岁以上的幼儿,学习期限是2年。这一学习阶段通常都是非义务教育,此阶段的学习目的是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学习和行为能力,为学前大班(kindgarten)的学习做好准备。幼儿只要满5岁就可以进入学前大班进行学习,学习期限是1年,从学前大班开始属于免费义务教育。学前大班的主要目的是为上小学做好充分准备,养成会听老师指令的习惯。6岁之后进入小学。 二、美国加州学前(3~5岁幼儿)科学课程标准内容结构 (一)基本理念与内容结构 学前科学教育可以利用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对他们日常生活当中的事物展开积极的探索、发现和实验。幼儿的玩耍和探索与科学家的科学探究过程有共同的特点,幼儿通过对周围事物的探究和实验,学会提出问题,弄明白观察的对象,从而构建他们对周围世界的完整认识。在学前教育阶段开设科学课程,既可以让幼儿掌握最基本的科学探究技能,例如观察和描述、比较和分类、实验记录,并学会使用相关科学术语,还可以让幼儿们体验发现的喜悦,并企图学会解决问题,提高学习的源动力,使他们成为一个自信的学习者。 加州学前科学课程标准详细描述了3~5岁年龄阶段的幼儿所表现出来的典型科学学习特征以及被期望应该掌握的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但幼教老师应把该课程标准仅仅作为教学参考依据,更应多地关注幼儿的不同文化、家庭背景等特征的差异性。 学前科学课程的目标之一,是学会科学探究,它既是科学技能,也是科学的语言。学会交流是科学探究活动中的重要角色;目标之二,是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它是学前科学教育的主要学习内容,学前教育中的科学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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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法学教育对我们的启示 苗延波 一、美国法学教育概况 (一)美国的法学院及ABA 、AALS 、AALL 三大协会 在美国,没有联邦政府举办的大学的法学院,美国办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各州(县、市)政府或个人。为确保法律职业者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最低标准得以维护,各州政府对法学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全美律师公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简称ABA)、全美法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简称AALS )和全美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 简称AALL )。ABA 成立于1878年,协会下设有法律教育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ducation ),它负责批准法学院的开办,并且规定对法学院的各种硬件要求;AALS成立于1900 年,1971 年被确认为两个全国立案的法律机关(另一个是ABA法律教育和律师资格部)之一,该协会出版《法律教育季刊》(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 );AALL对全国法律图书馆进行行业管理,规定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验收。 (二)美国的法学教育的特征 1 、美国法学教育最本质的特征是其职业性美国法学教育历来以律师为培养目标,其基本内容是:法律教育应与人文教育相分离;学生在开始学习法律之前一般已经获得了其他的人文科学知识;学生学习的目标是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做准备;法学院的任务在于为学生提供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方面的问题的各种技术性训练,其宗旨是训练他们“像法律家那样进行思考问题”。正是这种职业性的特征,就要求法学院只能以判例教学法为主,多种法律技能训练法为补充。因此,法学院在一年级课程中采取“专题式教学”(programmed instruction) 、“课堂讨论”(seminar) 、“现场实习”(clinical program) 、“计算机辅助法律教学”(CALL) 、“模拟问题法”(simulation problems) 等教学方法,几乎没有课堂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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