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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试行)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试行)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试行)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环保局

文号:环发[1996]888号

发布日期:1996-11-14

执行日期:1996-11-14

一、污染源监理工作程序

1.计划管理

(1)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

(2)按《污染源监理制度》制定现场监理计划

2.现场监理

(1)正常;(2)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监测站采样分析。

3.工况调查

(1)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

(2)查生产及工艺状况;

(3)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

(4)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5)现场取证;

(6)记录现场查访情况。

4.视情处理

(1)正常;(2)异常,征收排污费,并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对违章的,填发《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理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5.定期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

6.总结归档

(1)按月总结监理情况,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

(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二、污染防治设施监理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1)环保系统内部沟通;(2)日常现场监理信息;(3)群众举报。

2.分类建档

(1)分列辖区内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目录;

(2)按台(套)建立设施档案。

3.目标管理

(1)每年每台(套)至少计划监理一次,反映最佳处理效果;

(2)每年每台(套)至少随机监理一次,反映日常管理水平和处理效果。

4.日常监理执行《污染源监理工作程序》。

5.视情处理

(1)正常;(2)异常:

对超标排污的,按规定征收超标排污费;对运行不正常的,责令恢复正常运行;对擅自停运或拆除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理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6.总结归档

(1)按年总结,注明其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

(2)按规定向上级报告设施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

(3)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三、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1)环保系统内部沟通;(2)日常现场监理信息;(3)群众举报。

2.现场监理

(1)听取建设单位介绍;

(2)对有“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

已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未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

(3)对无“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

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视情处理

(1)正常;(2)异常:对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理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对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填写《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4.定期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进行复查。

5.总结归档

(1)按年总结,注明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

(2)有关记录、材料按项目立卷归档。

四、限期治理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1)环保系统内部沟通;(2)日常现场监理信息。

2.现场监理按《污染源监理制度》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处理

(1)正常;(2)异常:对逾期未完成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

(1)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五、排污许可证监理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辖区内发放的正式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关资料。

2.制定计划按《污染源监理制度》制定监理计划。

3.现场监理(1)是否持证排污;(2)计量装置运行情况;(3)是否超量排污。

4.视情处理

(1)正常;(2)异常:对无证排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监理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对计量装置运行异常的,责令限期恢复正常。

对持证超量排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5.总结归档(1)按月总结监理情况,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3(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六、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

1.排污申报通知辖区内一切排污单位按《排污申报表》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其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2.排污量核定

(1)拟定排污收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交由监测站组织实施;

(2)根据监测数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日常现场监督监理记录及有关资料,核定各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污量。

3.核算排污费

(1)按规定的收资标准和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污情况,计算各类污染物的排污收费额;

(2)根据日常现场监理情况及有关情况,核算排污费“四项收费”的征收额。

4.依法征收

(1)发出征收排污费通知书,限期排污单位20天内缴纳或委托银行收款;

(2)对逾期未缴纳者发出《限期缴纳排污费通知书》;

(3)对限期催缴无效者,发出《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5.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复议期仍不缴纳排污费和不履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者,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解缴国库

(1)按规定及时将所征收的排污费全额解缴国库;

(2)按规定应上交上级环保部门的排污费,应分级解库或交由上级环保部门解缴国库。

7.排污费减缓免

(1)因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或浓度发生变化而需要减免排污费的,由缴费

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人员核实后,按规定予以减免;

(2)因排污量核定有误或执行排污费“四项收费”政策有误或核算有误的,一经发现,由监理人员予以纠正;

(3)因排污单位经济状况不佳而要求缓缴排污费(但不得减免排污费),由缴费单位提出申请,报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批准的缓缴期间内,不再征收滞纳金。

8.总结归档征收排污费过程中的一切文件材料、票据等均须按规定整理归档。

七、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程序

1.收集信息

(1)排污费征收及拖欠情况;

(2)排污费解缴入库情况;

(3)污染治理需求;

(4)环保自身建设需求。

2.编制计划

(1)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季、按半年或按年度编制污染治理贷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2)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季、按半年或按年度编制环保补助费使用计划。

3.计划执行

(1)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各项资金使用计划,将环保补助资金拨入环保部门的资金专户;

(2)环保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3)按期收回污染治理贷款本息;

(4)用款单位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报表;

(5)环保部门向上一级环保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报表。

4.财务管理

(1)设立排污费征收专户及各项资金使用专户;

(2)按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排污费资金收支帐户;

(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排污费财务季报、年终快报和年度收支预决算报表;

(4)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支预、决算报表和其他报表。

5.总结归档环保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会计账簿、票据、报表等均须按规定整理归档。

八、现场处罚工作程序

1.及时取证对监理中发生或发现的符合现场处罚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取证,制作《询问、调查笔录)。

2.陈述

(1)违法事实及证据;

(2)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

3.现场处罚

(1)填写《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一式二联;

(2)《现场处罚决定通知单》第一联交被处罚单位有关人员签收,第二联环境监理机构存档。

4.报告情况将《现场处罚决定通知单》第二联、证据材料及《询问、调查笔录》呈报领导审阅。

5.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书》,按一案一卷归档。

九、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基本程

1.立案登记对现场监理中发生或发现以及群众检举或控告的违法行为,填写《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登记表》。

2.调查取证核实违法事实并取证,制作《询问、调查笔录》。

3.按处罚权处理

(1)属现场处罚范围的,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

(2)属环境监理机构处罚范围的,执行本程序4-7;

(3)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填写《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与调

查材料一并上报。

4.审核决定

(1)监理小组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2)听取被处罚单位陈述;

(3)审议小组审议处罚决定;

(4)监理机构负责人签发《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5.送达签收送达人要求受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对拒绝签收的要注明送达情况。

6.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按一案一卷归档。

十、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和处理程

1.现场处理

(1)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

(2)必要时通报或疏散周围单位和群众;

(3)其他应变事宜。

2.现场调查和报告

(1)勘察现场,了解情况;(2)调查取证;(3)事故速报;(4)事故确报。

3.依法处理

(1)讨论、研究、决定事故处理意见;

(2)下达处理决定并提出赔偿意见;

(3)落实处理意见。

4.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书》,按一案一卷归档。

十一、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程序

1.登记立案

(1)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2)申请审查并立案登记;(3)调查准备。

2.调查核实

(1)现场调查核实污染事实;(2)取证、鉴定等。

3.调解处理

(1)召开当事人参加的协调会;(2)制作会议纪要;(3)制发《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意见书》;(4)书写处理结果报告并上报。

4.结案归档按一案一卷归档。

十二、环境监理稽查工作程序

1.计划管理

(1)按照《环境监理稽查制度》拟定年度稽查计划l(2)应下级环保部门要求,实施环境监理稽查。

2.稽查范围

(1)检查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2)监督检查下级环境监理机构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监理职责情况。

3.外部稽查查阅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有关文件、材料。

4.内部稽查

(1)听取下级环保部门及其监理机构工作汇报;(2)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3)听取被监理单位的意见;(4)环境监理现场稽查。

5.稽查处理

(1)正常;(2)异常:对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相悖的地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报请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请人大、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

对不能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的应要求其改正,直至报请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上收部分环境监理权限;

对不适合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下级监理人员,建议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其调离监理岗位。

6.总结归档

(1)向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稽查报告;

(2)有关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国家环保局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国家环保局

山东省环境监理规范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工作规范 (试行)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

第一部分环境监理机构职能、义务 一、环境监理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一)环境监理的定位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协议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二)环境监理介入阶段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开展环境监理的要求,须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环境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监理。 (项目可研—环评及批复—初步设计—环境监理—批准试生产—竣工验收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二、环境监理的职责和义务 (一)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须按照经备案的环境监理业务等级和范围开展相应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机构与环评单位的内设机构、岗位及人员实行分离,原则上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机构不应与环评单位相同;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环境监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环境监理业务继续教育培训。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应当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

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环境监理结论负责。 (三)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 (四)环境监理机构发挥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环境监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以驻场、旁站及巡查方式实行监理。及时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项目变更环境监理专题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以月报、日报的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进度和真实情况。 (六)环境监理机构应建立环境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环境监理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做到清正廉洁。 (七)环境监理机构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装备,以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认真阅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内容并牢记 二、了解项目组成(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所在地? 2、项目规模? 3、项目性质? 4、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并绘制工艺流程图。 5、确定环境敏感点。 三、牢记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所要求的的配套环保设施与环保验收清单: 1、分别从水、气、声三个方面牢记以下内容: ①配套环保设施的型号? ②配套环保设施的处理规模? ③配套环保设施处理污染物的工艺流程?并绘制工艺流程图。 2、固废的处理: ①确定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情况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②确定危险废物的种类?了解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情况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3、生态恢复情况: 取、弃土场生态恢复情况?进场道路周边生态绿化情况? 四、确定并绘制工业场地平面布置图。 五、确定环境监理范围并绘制环境监理范围图 1、片状工程环境监理范围?

2、线状工程环境监理范围? 3、绘制环境监理范围图(在工业场地平面布置图上绘制)。 六、核查资料 在核查资料环节上,大致分为两部分: 1、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必不可少的; 2、与该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其他资料(依据公司制度中的项目核查资料清单)。 七、依据以上内容,开展环境监理的过程监理 1、首先编写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的框架; 2、核查项目资料的符合性; 3、发现问题后,应以监理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沟通,并记录处理经过及结果(为后期结论性报告奠定基础); 依据环境监理规划与方案(监理要点)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做好环境监理日志、月报、季报、年报及现场调查表的记录,并按时上报当地的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4、在现场工作中一定要落实“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2021年环境监察员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2021年环境监察员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

环境监理方案

XXXXXXXXX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扩建项目 环境监理方案 . XXXXXXXX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

目录 1总则 (1) 1.1任务由来 (1) 1.2编制依据 (2) 1.2.1法律、法规 (2) 1.3项目概况 (6) 1.4环境监理范围和时段 (14) 1.5环境监理目的及监理原则 (15) 1.6环境监理工作流程 (16) 2环境敏感点及环境重点防护目标 (18) 3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21)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21) 3.2试生产阶段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23) 4环境标准 (26) 4.1环境质量标准 (26) 4.2污染物排放标准 (29) 5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点 (34) 5.1环评要点 (34) 5.2环评批复要点 (42) 6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46) 6.1设计及施工期环境管理回顾 (46) 6.2试生产期间环境监理 (49)

7环境监理项目部人员、设施及工作程序 (59) 7.1环境监理机构 (59) 7.2环境监理人员及配备计划 (59) 7.3环境监理设施 (60) 7.4环境监理岗位职责 (61) 7.5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63) 8环境监理制度及方法 (64) 8.1环境监理制度 (64) 8.2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67) 8.3环境监理工作用表 (69) 9环境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70) 9.1人员素质 (70) 9.2过程控制 (70) 9.3三级审核 (71) 9.4资料管理 (71) 9.5监理制度 (71) 10环境监理主要成果 (72) 10.1环境监理方案 (72) 10.2日常工作成果 (72) 10.3环境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73) 10.4环境监理总报告 (73) 11档案管理 (83)

环境监理技术方案规范

环境监理技术方案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动环境监理工作,落实环境监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行为,提高环境监理队伍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的运行,实现环境监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环境监理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一、环境监理员各岗位职责 (一)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并保证按合同要求规范地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审定环境监理部内部各项工作管理规定; 3、组织编写环境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4、组建项目环境监理部,调配监理人员,指导环境监理业务,并负责考核监理人员工作情况; 5、审查、签署并汇编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等; 6、定期巡视工程现场,指导监理人员工作; 7、根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8、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9、定期召开环境监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10、完成本单位及建设单位委派、必须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11、对环境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环保工程停工要求做进一步的现场调研,对确实存在重大环保隐患的问题,在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和原因的同时,下发停工令,并抄送工程监理单位;

12、对环境监理工程师转报的环保工程复工要求,须在接到复工要求48小时内做出回复,对可 以重新开工的环保工程签署意见转报工程监理单位; 13、对涉及环保工程的变更设计应进行审查,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 14、监督检查环境监理工程师对各项环保工程选址确认工作。 (二)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执行具体环境监理任务; 2、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编写其分管的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 3、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并负责编写环境监理情况通报; 4、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月计划审核表、月工作进度及执行情况报告表,合理地安排环境监理计划; 5、深入现场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环保工程经科学合理的分析后,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申请下发停工令,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复工要求须在24小时内连同对复工意见一并上报总环境监理工程师; 6、结合环评、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环保工程选址确认材料,并在接到环保工程选址确认材料后24小时内做出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者,施工单位可自行开工; 7、完成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环境监理员主要职责: 1、在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环境监理工作;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限期治理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 2、现场监察 听取治理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检查有关文件;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况处理 正常:记录、登记; 异常: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 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污染源监察的基础工作之一。它的目的是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污染调查、排污核算、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环境监察计划。 为了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首先要收集污染源的信息,污染源的信息采集有以下方法: ①污染源调查。污染源调查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方法。在开展污染源监察的初期,应首先考虑采取调查方法,通过全面调查,搞清辖区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名录和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调查获取的资料是污染源监察工作的基础,然后通过一定频率的污染源监察,充实我们掌握的污染源资料。 ②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监察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对污染源进行正常监督管理,并对拒报、谎报、瞒报的排污单位进行处理。 ③环境保护档案材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的规定,所有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和检查、监督。在宏观管理中所积累的各种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是获取污染源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此外,在日常环境监察中对有关污染源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积累的材料也是污染源监察的信息来源。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阜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辽宁省阜盘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意义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保护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就是将国家有关的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要求贯彻落实到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中。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对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控,提高 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 组长:徐健 副组长:白山云、王敬平、曹传林 成员:洪文革、胡绍东、叶志华、盛正豪、余建宜、何青、张道国、谭永高、葛新民、刘绪华。 2、各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置专业工程环境监理工程师一人,各驻地办配置专业环境监理人员。 三、本项目环境监理的原则要求 1、环境监理的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工程和环境质量标

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 2、环境监理的内容:工程环境监理主要包括环保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监理。环保达标监理是使主体工程的施工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排放应达到有关的标准等。环保工程监理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地的保护,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声屏障、边坡防护、排水工程、绿化等在内的环保设施建设的监理。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内容及要求,结合本标段水文地质、地貌及生态现状和设计、施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报高级驻地办审批后执行。各高级驻地办应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内容及要求和各施工单位经审批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内各施工标段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计划,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3、环境监理的资料:工程环境监理资料与工程监理资料是一致 的,主要包括:(1)、日常工作记录:①、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②、监理日报中记录发生环境影响时采取的措施以及执行情况;(2)、环境监理月报:在监理月报中增加环境监理内容,主要描述施工中土地和耕地占用、水土保持、对动植物的影响、对空气污染、噪声的影响、主要废弃物(工程、生活)的处理等情况,本月环境监理工作内容,施工中发生环境影响时采取的措施以及执行情况;(3)、与业主、施工单位往来函件;(4)、环境监理报告。 4、环境监理考核:指挥部每半年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主要考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环境监察人员工作守则 (一)认真学习掌握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环保专业知识。 (二)热爱本职工作,熟悉环境监察业务,掌握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三)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正确行使职权,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五)查处迅速,及时报告环境监察工作情况。 (六)履行工作职责,恪守环境监察工作范围,严守被监察单位业务技术秘密。 二、政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环境监察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环境监察的政策、法规依据,包括排污收费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公开环境监察办事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包括内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在执行公务中必须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佩带统一执法标志,出示环境监察证件。 (三)公开环境监察行为规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四)公开征收排污收费的法规依据、征收标准和征收、使用情况。 (五)公开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包括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措施和执行情况。 (六)公开环境监察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建立举报、投诉档案,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归档。 三、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确定辖区内的重点、一般污染源的名录,计划各类污染源的环境监察频率。 (二)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3次,其中暗访不少于2次。 (三)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四)对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五)对群众举报的污染源及时进行现场环境监察。 (六)现场环境监察要求两人以上,出示证件后进入现场,并说明检查事项。 (七)现场环境监察要求随身携带有关现场取证、勘查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携带必要的勘验、取证等执法文书及有关材料。 (八)在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查询和取证,要向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询问笔录。 (九)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写明违法事实,履行告知制度。 (十)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进行立案或提出处理意见,权限内的及时处理,权限外的要及时上报。 四、现场巡视监察工作制度 (一)确定现场巡视监察的对象、目的和任务。 (二)制订现场巡视监察计划,加强污染源现场巡视监察。完成现场监察所规定的各项监察频次,提高环境监察质量。 (三)执行现场巡视监察公务时,执法人员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并携带取证器材,做好监察取证工作。到达现场后,应主动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示环境监察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四)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中考、高考期间,组织现场巡视监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主要排污企业不定期夜间巡视监察。

环境监理年终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doc

环境监理年终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都应成为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环境监理年终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环境监理年终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20xx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的整体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工程监理的水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公司质量目标为工作目标,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守法公正、科学诚信的企业精神,通过一年的努力,本人基本实现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作为监理公司的一员,现将本年度工作、学习情况向领导作以下汇报: 一、现场工作总结: 1、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掌握工程设计图纸,找出质量控制难点确定控制目标,同时查阅本工程各种专业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满足本工程的需要。对进场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及方案审查。 2、重视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检查和验收,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材料必须附产品出厂合格证,并及时报监理部进行进场材料的外观检验和质量证明文件审查,并签署合格材料报审资料。对于外观检验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清出现场,不得使用。同时在监理过程中对使用的材料采取跟踪监督,杜绝承包单位在使用材料时存在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现象发生。 3、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实行旁站监理,并要求监理人员做好旁站监理记录。严格要求承包单位分项分部的施工报检程序,避免工程实体与资料脱节,确保施工进度与资料同步进行。对于施工过程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及进度问题先口头交流,再书面要求并追踪最后开专题会议进行解决。组织召开专业质量专题会议、安全会议及进度专题会议,并协调现场相关人员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DOC)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方案 依据交通部的《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法律,结合过去在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环境工作经验,制定环境监理的任务、方法和程序。 一、工程概况 珲乌高速公路吉林至荒岗段工程建设项目JS01合同段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施工。本合同段主线起点桩号为K4+700-K11+800,7.1km,吉林连接线K0+000-K4+641.84(K4+641.84=主线K4+700),4.642km;设大桥232m/1座,公铁立交桥2座(K2+565铁路桥607米,K8+451铁路桥307米),天桥1座,通道桥8座,跨线桥1座,匝道桥5座,涵洞31道(16道盖板涵、15道箱涵),圆管涵23道。路基挖方239.9万立方米,路基填方186.6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5.9万平方米,面层40万平方米,其中:吉林北互通挖方总量122.7万立方米,现浇跨线桥1座,匝道桥5座,通道桥5座,涵洞17道。(工程量较大,需要边通车边施工,互通内还有石油管线2处,是我标段的重点和难点)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控制目标: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交通部、建设部等部委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景观影响及环境污染及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等问题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达到环保验收目标。 三、环保工程监理概述 1、环保工程监理的内容 环保工程监理的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声屏障、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2、环保工程监理程序 3、环保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4、环保工程监理工作方式 以上内容类似于工程监理,只做简单叙述。 四、环保工程监理要点 (一)、声屏障工程监理要点 1、检查声屏障设计单位的环保专业设计资质。 2、检查声屏障两部分设计图纸(屏障、基础)的完整性。 3、声屏障的材质、尺寸检验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验收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环境监理单位名称) 年月日 1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批准: 审核: 编写: (××环境监理单位名称) 年月日 2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目录 前言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2、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3、工程施工进展情况 4、工程位置、任务、规模 5、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量、开工和完工时间二、环境概况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量指标 三、环保投资 对照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投资,评述投资的到位情况 四、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2、海洋生态与渔业资源 3、声环境影响 3 4、环境空气影响 5、陆域生态环境影响 6、社会环境与景观影响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8、………环境影响 9、环评批复主要意见 五、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2、废气治理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 5、……… 6、………

六、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开展情况 1、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2、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 3、工程环境监理范围和内容 4、工程环境监理程序 5、工程环境监理涉及的环保管理体系 6、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及制度 4 7、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8、沟通协调 与地方环保局的沟通联络、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情况 七、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成果和取得的环境绩效 (一)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1、废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2、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3、噪声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4、固体废物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5、………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6、事故应急措施 小结 7、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小结 8、其它环境恢复措施情况 5 小结

现场环境监察工作管理制度

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环保局的委托,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对省控重点污染源、省重点行业污染源、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省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的排污单位等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现场环境监察主要对排污单位的以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处理: (一)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情况; (二)限期治理进展情况; (三) 污染物产生、排放及转移情况; (四) 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管理情况; (五) 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情况; (六) 缴纳排污费情况; (七)履行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八)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情况; (九)其他需进行现场监察的情况。 三、现场环境监察包括定期监察、专项监察、专案监察、日常巡查等形式。 (一)定期监察 各业务科室根据省环保局确定的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名单、省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名单、

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企业名单等排污单位的有关资料制定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1、对COD省控重点污染源中的工业污染企业,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2次;对COD省控重点污染源中的污水处理厂和SO2省控重点污染源,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 2、对国家和省审批的建设项目中的工业污染型项目,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对生态影响类项目,视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3、对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 4、对试运转期间的污染源(即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 5、对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企业的现场监察每季不少于 1次。 (二)专项监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省环保局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污染严重的区域和流域、重点污染行业、重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监察。 (三)专案监察。根据领导批示、其他部门移送、群众投诉和新闻媒体报导等,对具体排污单位和具体污染事件进行现场监察。 (四)日常巡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进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四、现场环境监察必须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监察支队、大队的主观能动性,

2020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2020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2020年,以十八大、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 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抓好学习,提升综合能力 严格执行“环境监察执法证”、“行政执法证”的培训考核制度,根据省厅培训计划,及时合理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培训,做到监察人员人人持证上岗。大队按计划上报培训 人员,定期组织学习《环境保护法》、《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省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等环 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大队负责组织专题学习。全年组织外出学习2-3次,主要学习在环境 监察大队队伍建设、环保联动执法机制、环境信访受理办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强化作风建设,树好队伍形象 积极参加局部署的作风建设活动,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认真完成。主动为企业 服务,对新建建设项目积极组织现场监察。与环境监察人员签订廉政责任状,定期开展 “环保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意识,实现岗位 廉政监督的有效预防。 三、突出重点,规范现场监察 做好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5家通过验收。督促企业对环境安 全隐患定期排查,督促企业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组织演练。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排污 企业的现场排查和监察,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名单 附后)。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仪器安装率达100%,数据传输率达95%,有效传输率大 于80%,并及时在重点污染源信息系统中公开相关信息。 四、全面申报,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排污企业的申报审核工作,对排污企业的 申报数据认真核查,严格按月或按季进行核定、征收,做到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定期 对国控污染源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稽查。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组织开展对医药制造企业、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安排专人接听环保热线反映的环保热点问题,坚 持做到快速查处,及时反馈。加大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和调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 权益。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环境控制和监察工作;做好夏秋两季的秸秆“双禁”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1113)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试行)》技术 要求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一般应包括: (1)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与性质、建设规模与工程投资; (2)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审批)情况、工程设计情况等;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情况; (4)委托环境监理的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1.2 环境监理依据 环境监理依据一般应包括: (1)环境监理项目委托文件; (2)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 (4)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5)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及相关技术资料; (6)其他依据。 1.3 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1.3.1 环境监理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以新带老、总量削减”工程)和项目拟建地的环境保护目标,结合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环境监理范围一般按下列情况确定: (1)片状工程 1)建设施工场地(包括项目建设场地、施工营地、材料场、加工场、组装场等):边界外100~300m的范围以内; 2)取(石、砂、土)场、弃(土、渣)场、灰场、矸石场、尾矿库等:边界外100~500m范围以内。 (2)线状工程 道路、桥涵、管线等:线路边界两侧各50~200m范围以内。 (3)环保搬迁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防护距离内的搬迁; 2)环保搬迁集中安臵地周围100~300m范围以内。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环境保护目标时,环境监理范围应包括环境保护目标。给出环境监理范围图(标示项目拟建场地、周边环境关系、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等)。 1.3.2 环境监理时段 环境监理时段一般为接受环境监理委托开始至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通过。 1.4 环境监理标准 (1)给出环境监理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级别、因子及标准值; (2)根据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保护级别

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尤其突出事中监管事后执法,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是指工程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和指导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协助建设单位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有关技术指引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三条我省境内的下列建设项目,应当开展工程环境监理: (一)涉及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包括石化、化工、火力发电、农药、医药、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水泥、造纸、电镀、印染、钢铁、有色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煤矿、矿山开发、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集输管网、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码头、港口等建设项目;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要求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上述以外的建设项目主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要文件之一。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将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工程环境监理费用纳入工程项目预算。 第六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工程环境监理机构,签订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环境保护责任。建设单位应将签订的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和工程环境监理方案报送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第七条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第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工程环境监理市场,工程环境监理机构须通过工程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为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服务。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第三章工作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健康环境监理策划

220kV工程 安全文明健康环境工作细则 2007年9月

总工程师: 编写人:

目录 1.目的1 2.编写依据1 3.安全文明健康环境方针和目标2 3.1 安全文明健康环境方针 (2) 3.2 安全目标 (2) 3.3 文明施工目标 (2) 3.4环境保护目标 (2) 4.安全文明健康环境监理工作计划2 5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控制管理体系4 5.1 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 (4) 5.2 工程安全文明健康环境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职责 (4) 5.3 各级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5) 5.4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制度 (7) 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控措施 (8) 6.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控措施 (9) 6.2单位(分部)工程开工阶段的监控措施 (10) 6.3 施工过程的监控措施 (12) 6.4 安全监理检查活动 (16) 7. 安全文明健康环境管理资料的整理 (19) 8. 送电工程施工危险点分析及预防措施 (19)

9. 附件 (19)

安全文明施工健康环境监理策划 1.目的 为加强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实现业主提出的工程建设安全文明健康环境总体目标,特编制本策划。 2.编写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2.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5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试行) 2.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试行) 2.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2.8 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2.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 2.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 2.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12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13国网建设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违章作业处罚实施细则 2.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试行) 3.安全文明健康环境方针和目标 3.1 安全文明健康环境方针 预防为主、强化监督;注重过程、杜绝隐患;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保护环境、适应自然;科学管理,达到安全文明健康环境现场标准化要求。

环境监理工作计划清单

洛阳环城高速公路 2015年度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计划 洛阳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洛阳绕城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 2014年11月10日

目录 一、工程项目简介 (3) 二、监理依据 (3) 三、环保监理工作原理、目标、范围及内容 (4) 1. 环保监理工作原理 (4) 2. 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范围 (4) 3. 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方式 (4) 4. 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5)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5) (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5) (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6) 四、实施环保监理的方法 (6) 五、环境保护管理 (7) 1、施工环境保护总体控制 (7) 2、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8) (1)临时设施的环境保护 (8) (2)路基工程的环境保护 (9) (3)路面工程 (10) (4)桥梁工程的环境保护 (10) 六、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及环境保护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职责 .. 10 1、环境保护监理人员配备计划: (10) 2、环境保护监理组织: (11)

环境监理工作计划 一、工程项目简介 洛阳绕城高速公路(东线)路线全长约90km(分为主线和连接线)是洛阳绕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河南2010—2030 年公路网规划中提出的“三横两纵两环八通道”路网中“环一” 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建设项目共分三个合同段,洛阳中交安通工程 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三合同段的监理任务。第三合同段绕城高速新建段,本段路线起点与第二合同段终点相接。全线共设:大桥2500m/8座、中桥210m/3座、小桥47.5m/1座、涵洞23道、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7处、通道15道、天桥(跨线桥)50m/1 座。 二、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4、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 5、工程设计文件

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表述一般应包括: (1)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与性质、建设规模与工程投资; (2)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审批)情况、工程设计情况等;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情况; (4)委托环境监理的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1.2 环境监理依据 环境监理依据一般应包括: (1)环境监理项目委托文件; (2)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 (4)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5)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及相关技术资料; (6)其他依据。 1.3 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1.3.1 环境监理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以新带老、总量削减”工程)和项目拟建地的环境保护目标,结合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环境监理范围一般按下列情况确定:(1)片状工程 1)建设施工场地(包括项目建设场地、施工营地、材料场、加工场、组装场等):边界外100~300m的范围以内; 2)取(石、砂、土)场、弃(土、渣)场、灰场、矸石场、尾矿库等:边界外100~500m范围以内; (2)线状工程 道路、桥涵、管线等:线路边界两侧各50~200m范围以内; (3)环保搬迁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防护距离内的搬迁。 2)环保搬迁集中安置地周围100~300m范围以内。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环境保护目标时,环境监理范围应包括环境保护目标。给出环境监理范围图(标示项目拟建场地、周边环境关系、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等)。 1.3.2 环境监理时段 环境监理时段一般为接受环境监理委托开始至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通过。 1.4 环境监理标准 (1)给出环境监理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级别、因子及标准值; (2)根据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保护级别及保护要求。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列表说明建设项目的规模、项目组成和建设内容;工业项目还应给出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主要产品及产量; (2)说明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工程投资和环保工程投资; (3)对于改建、扩建项目,除按(1)、(2)的要求表述外,还应说明“以新带老、总量削减”的要求、与项目相关的现有工程改造及环境污染治理要求。 2.2 施工组织及施工计划 (1)简述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包括施工布置、交通、临时占地、施工方法等; (2)简述施工进度计划,给出施工进度计划图/表。 (3)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 2.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主要要求 分解、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的主要要求。 2.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主要要求 分解、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主要要求。

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

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指南 (试行) 2012-4-12 发布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

目录 1. 前言 2. 适用范围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术语 4.1 环境监理 4.2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 4.3 项目总监 4.4项目总监代表 4.5 环境监理工程师 4.6 环境监理员 4.8 环境保护达标监理 4.9 环保设施监理 4.10 生态保护措施监理 4.11 环境管理监理 4.12 环境监理工作方案 5.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5.1环境监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5.2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6. 环境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6.1 环境监理机构 6 .2环境监理设施 7.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8. 环境监理制度与工作方法 8.1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8.2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9.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工作 9.1 设计阶段应收集的资料 9.2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内容 9.3 编制环境监理方案 10. 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10.1 项目建设全方位环境监理 10.2 工业类建设项目 10.3 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 10.4编写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11. 试运行(运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

11.1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环境监理 11.2 生态保护措施环境监理 11.3 其他环境监理 11.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监理 11.5 环境管理的监测计划环境监理 11.6 编写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12. 环保事件及重大污染事故处理 12.1 环保事件报告 12.2 重大污染事故处理 13. 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3.1 环境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3.2 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3.3 环境监理工作方案 13.4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13.5 环境监理总报告 13.6 环境监理资料的管理内容 附录环境监理工作基本表式 1. 前言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以下称“环境监理”)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可实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关的环境管理工作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由单一环保行政监管向行政监管与第三方监管相结合的转变,对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可起到积极作用。 为确保我省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类环境保护问题(包括潜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并指导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加强和提高环境监理技术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促进全省环境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技术指南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首次发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技术指南主要起草人:田丰、张宽德、姚五八、席天功、赵光慧、周筱庆、王振祥。 本技术指南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2.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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