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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安装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安装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安装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等级评定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有效提升项目主要条线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实现按劳分配、按能分配,建立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对条线人员实行差别化管理,特对项目经理、技术、预算条线人员进行等级划分,并对等级进行运用于岗位薪资评定及执行相关考核。

二、具体实施:

1、等级划分标准

2、等级评定

3、等级及运用

3、等级考核

(一)等级划分标准:

1.1对项目主要管理岗人员进行分A、B、C、D四等级。

1.2对项目规模类型划分A、B、C、D四等级。

(二)等级评定及运用:

2.1评定对象:

安装公司三年司龄以上(含工人阶段司龄)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预算主管、资深预算员、预算员、工长、技术科长、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技术员。

2.2评定办法:

主要对评定对象的学历、工作经验、司龄、专业经历(经验)、工程业绩、综合管理技能、半年度绩效、职业资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2. 3评定流程:

安装公司发布评定通知及要求→人事行政科联合专业条线进行全面梳理评定→安装公司公司经理层评审→产业集团人事行政管理中心联合职能中心分管条线初审→产业集团经理层评审。

2.4责任主体

人事行政管理科:

负责落实相关人员等级评定整体牵头工作,主要对考评纬度,信息采集、胜任力调研、数据汇总梳理、薪资套级、考核动态维护等方面开展执行。

用人单位:

主要对参评对象进行等级评定以及人员异动、调薪初审、提报。

分管条线:

对等级评定标准进行制定及等级评定结果审核把关。

2.5评定措施及工具:

2.5.1采用累计得分制进行等级确定,根据得分累计确定综合分并结合评分区域划分确定相应等级。

2.5.2 按以下得分进行等级评定。

2.6评定原则及要求:

2.6.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原则,坚决不打人情分。

2.6.2严格按照评定标准确定等级,特殊情况经理层评审确定。

2.6.3评定采用动态管理模式,每半年进行一轮评定,主要针对于不作为、不称职或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年底针对所有进入考核等级体系的人员再进行考核评定,真正建立能者上勇者下的用人机制。建议考核的结果运用于当前考核期,而不是下一半年度。

2.7运用办法:

2.7.1薪资核定:薪资核定与等级评定结果相匹配。即根据等级评定结果、薪资标准、《薪酬等级表》确定人员月度薪资标准。

2.7.2薪资标准实行动态管理,薪资标准与项目规模相匹配。即根据所从事项目规模、产值调整薪资。最终薪资=等级薪资*项目规模系数。兼职人员的从事项目规模如何考核,此处建议设定兼职人员兼职调整系数

2.7.3人事行政科联合生产管理部根据评定结果套定月度薪资及项目调整系数,报经理层评审确定后实施。

2.8岗位等级薪资设计:

*项目经理:

说明:薪资标准主要由四等17档结构组成。1~7档为D等,8~11档为C

等,12~14档为B等,15~17档为A等。

*技术类(工长、技术科长、主任工程师、技术员):

【薪资区间表】

说明:薪资标准主要由四等17档结构组成。1~4档为D等,5~8档为C等,

9~13档为B等,14~17档为A等。

*商务类(预算主管、预算员):

【薪资区间表】

说明:薪资标准主要由四等17档结构组成。1~4档为D等,5~8档为C等,

9~13档为B等,14~17档为A等。

2.9项目规模等级划分:

(1)按每个工程项目的合同产值和该工程的年实际完成工作量划分为A、B、C、

(三)等级考核

3.1考核办法:

主要围绕项目综合评比、质量、安全事故、实测实量、变更签证、对结账结算等方面考核。

3.2考核周期:

半年度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半年考核主要对不称职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年度考核实行全员考核,全面梳理现有等级匹配度,落实能上能下考核机制。

3.3责任主体:

行政人事部:

定期牵头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梳理、评审、公布。(每年5月、11月)

职能分管条线:

根据等级评定标准结合日常管控、项目综合评比、移动检查等结果等多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3.4动态考核制:

4.1项目人员任用采取市场化管理。即人员所在单位业务量不饱和时,总公司有权组织公开竞聘并进行产业集团子分公司内横向调配,原单位无特殊理由必须服从。

4.2各单位人事科必须建立项目管理人员任用台账,并报总公司备案,根据人

员异动情况及时调整薪资标准。

4.3评定对象本人或子分公司对评定结果有疑义,在结果公布后十日内向人事行政部与职能分管条线提出申述,如评定有误可及时调整。

安装公司人事行政部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正 式版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总则 1.1 为规范施工技术交底,提高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质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施工技术交底标准化,特制定《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交底,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本办法依据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等标准、公司现行相关文件编制,当上述规范换版时,

应按新版规范规定执行。 1.4 行业、地方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时,应同时执行。 1.5 施工技术交底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 当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等变化或施工方法改变时应重新交底。 2 术语 2.1 施工技术交底 是保证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规范而编制的技术性文件,用以具体指导施工班组的施工活动。 2.2 施工班组 承担施工的各专业施工班组。 2.3 施工作业人员

业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支付业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业务项目管理,明确业务项目管理的工作要求、项目管理各方职责以及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公司各业务项目的全面评估、有效管控,提高业务项目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要求 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鼓励创新、服务市场、科学管理、规范流程。 1.在执行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及业务与运营管理部对项目立项评审、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项目上线评审以及项目工作效果评估等进行公开发布。 2.项目主办部门应按照项目规划进度,定期报告项目推进实施和执行情况,并具体说明项目分阶段的进展程度。 3.项目推进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和项目工作流程操作。对于已经生产上线的项目,业务与运营管理部组织对项目运作情况定期开展过程控制、监督评价及项目质量效果评估。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项目的管理: 1.公司面向市场所开发的新业务、新产品。主要指在业务品

种、产品功能、支付方式、业务管理、运营流程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与公司现有业务和产品具有显著差异,或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产品进行重大改进、资源整合,并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经济价值的业务和产品。 2.已上线的综合支付项目的优化,涉及较大程度的系统、业务改造支持。 3.公司明确要求进行立项和上线评审的其他项目。 4.已上线,需进行跟踪评价和监督管理的项目。 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遵照本办法(含附件)的要求,开展项目立项、上线评审及项目跟踪评价等相关项目管理工作。本办法内容将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二章参与主体及各方职责 第四条参与主体 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参与主体应主要由项目主办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专业评审部门组成。 项目主办部门,是提报项目立项申请的部门,承担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责任,并完成项目立项申请、项目上线申请等所需的项目基础资料的准备工作。 项目管理部门,是负责组织项目论证、立项评审、上线评审,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和项目过程管控,开展项目效果评估管理的部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编号:SY-AQ-0208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Safety technical disclosure management system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及施工作业操作要求等。 第四条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在检查施工技术工作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分项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工长)安排班组长工作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员(工长)在检

查施工生产工作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班组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七条安全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人员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八条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名。 第九条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安全员每周收集一次,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检查。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项目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项目相关的管理活动。 2.本办法中项目主要含:工程建设类项目、科研开发类项目、品牌建设类项目、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其它项目。 三、定义 1.项目: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工程建设、科研开发、品牌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活动, 2.项目管理:公司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 3.项目建设:指项目的调研选择、论证、启动、实施、控制、验收、评价等过程。 4.项目申报: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优惠政策等的项目,按照项目申报条件,编制项目申报资料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以获取资金支持、政策优惠扶持和相关认证。 四、职责划分 1.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划分负责所对应项目的建

设和实施,负责配合工程设备部进行项目的申报。 2.工程设备部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申报,负责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3.根据项目工作开展需要可成立专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全流程工作。 五、项目分类及责任划分序号 项目项目建设主责部门备注 1 工程建设类项目工程设备部2 科研开发类项目技术中心3 品牌建设类项目企业管理部、质量管理部4 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信息部5其它项目相应职能部门六、项目建设流程 1.项目调研选择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及客户需求等,提出项目建设需要,并对项目实施的条件和环境进行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2.项目论证根据调研结果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条件、资源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书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若需向项目审核政府部门报 项目调研选择项目论证项目实施 项目启动项目控制 项目验收项目评价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

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外派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工作满一年的; (二)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动、调剂的; (三)夫妻两地分居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二)负责外派人员范围的确认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落实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外派人员享受相关福利的各种台帐。 第三章生活补贴 第六条生活补贴是考虑外派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对家庭照顾不周,而发给外派人员的一种补贴。 第七条筹备建设期标准 在筹备建设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10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20元/工作日计发。 第八条生产经营期标准 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8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15元/工作日计发。 第九条外派人员生活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四章休假待遇 第十条外派人员不能利用公休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一个晚上或半个白天的,可按如下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 (一)每满三个月可探望配偶一次,每次6天,往返路费凭票比照《差旅费管理规定》

项目管理公司代甲方管理办法三篇

项目管理公司代甲方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项目管理公司代甲方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加强对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称:“代甲方”)的管理,充分发挥代甲方在建设项目中的管理作用,对代甲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从而加强集团对建设项目的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张江集团开发的工程建设项目,适用于项目立项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移交和取得合法证照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并包含项目移交后保修期内的各项服务工作。 3、集团相关部门职责 由战略计划部、采购中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预决算部组建的项目班组(以下简称:“项目班组”)负责对代甲方进行日常管理,项目班组依照集团提出的要求对代甲方提出具体的项目管理要求,并在代甲方的服务期内,指导、协调和配合代甲方的管理工作,对代甲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4、管理办法 4.1确定代甲方单位 在项目立项阶段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代甲方单位,并由代甲方单位提交项目组的组成情况供项目班组审核,其中包括成员的个人履历、职责分工、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料。代甲方根据项目班组提出的调整要求,对

代甲方项目组进行调整直至审核通过。 4.2明确代甲方职责 确定代甲方项目组后,由项目班组通过会议形式向代甲方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对代甲方的职责要求,对于代甲方的职责要求详见《项目管理公司(代甲方)工作要求》,《项目管理公司(代甲方)职责要求》文件。 4.3对代甲方提交的管理大纲、项目工作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和检查 项目班组在明确代甲方职责后,要求代甲方编制项目管理大纲和项目工作总进度计划,项目班组进行审核直至通过; 4.4项目班组对代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 项目班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代甲方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代甲方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建设方行使项目管理的职责,代甲方做出的任何决定需项目班组同意后方能生效。 4.4.1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对代甲方办理征询职能部门意见、申办证照、各项配套、对设计和勘察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根据建设方要求配合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代甲方日记和相关工作记录和成果,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督促代甲方按照制定的工作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4.4.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代甲方针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和检查、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各类协调工作、工程配套的申请与施工、检查监理和施工单位工作情况和各项过程记录、合同的审核、设备材料的选型、进出场、验货、检验情况、甲供设备材料的验收协调工作、组织提供分项工程招投标工作所需的技术要求、工程过程中档案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外派公司,实现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集团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公司(简称“外派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3 职责 由外派公司所属业务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职务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外派人员能力要求 5.1.1基本资格 (1)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质,熟悉集团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担任外派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其余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 (4)如遇有特殊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资与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派出。 5.1.2任职要求 (1)全面完成集团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2)维护集团整体的利益和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4)遵守外派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5.2外派程序 5.2.1根据外派企业的需求、或集团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或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 5.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外派公司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和外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5.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派遣函(加盖公章),外派人员持派遣函和《岗位说明书》前往外派公司报到。 5.3员工关系 5.3.1外派人员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外派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3.2外派人员在外派公司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外派公司工作的,由集团与外派公司双方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5.3.3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由外派公司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外派公司高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外派公司标准发放;低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原单位标准发放。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外派公司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5.3.4外派人员应将社会保险移至外派公司所在地缴纳,由所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 5.4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5.4.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外派公司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集团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5.4.2经营管理类人员工作职责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2)经营计划管理 (3)流程制度管理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集团报告: a.外派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项目管理交底实施办法

项目管理交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项目部前期工作的指导与控制,引导项目部严格落实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交底工作要求 第二条公司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开工项目管理交底时必须做好针对性的准备工作,对项目具有共性的内容必须涵盖,对交底项目所具有的特殊性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 第三条管理交底的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在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管理交底必须结合项目特点,认真组织,做好该项工作。 第三章管理交底工作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管理交底的主责部门。工程经济部、机械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安质环保部、技术开发部、经营开发部、党委工作部、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工程试验中心、法律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纪委监察部、工会、战略规划部、尾工管理部等部门为辅责部门。 第五条为了更加积极有效的开展公司对新开工项目管理交底工作,管理交底分为施工生产、工程经济、企业管理三部分进行。 第六条施工生产管理交底主要涉及部门为工程管理部、技术开发部、安质环保部、工程试验中心、物资管理部、机械管理部;工程经济管理交底主要涉及部门为经营开发部、工程经济部、财务部、审计部、

纪委监察部、尾工管理部等,企业管理交底主要涉及部门为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部、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工会。根据项目特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按照交底内容、程序进行。 第四章管理交底工作内容 第七条为使项目部全面贯彻执行公司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司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项目部执行力,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管理交底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技术管理、工经管理、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包括产品清单和责任矩阵)、法律事务管理、业绩考核、党群工作交底及股份公司下发的作业指导书。 一、工程管理部: 1、工期目标及项目的重点、难点、关键点;2、应规定项目部上报各项资料的格式、内容、时间等要求使公司领导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各项目部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审。4、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测量、交底、内业资料、施工技术控制、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控制、测量仪器和试验仪器的保管和使用、竣工文件编制。5、如何编制应急预案。6安全、技术、环境措施的编制特别是特殊工序、关键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环境技术措施、7、转发股份公司下发的作业指导书等管理性交底。 二、技术开发部:1、工法、科研科题的遴选。2、相关工法、科研工作的管理策划及工作安排。3、相关科研费用的归集工作指导。 三、安质环保部:根据工程的项目特点1、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2、管理方案的编制, 3、特性指标测试, 4、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5、

(完整版)项目管理办法(分公司实施细则)

股份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办法 (分公司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三章项目风险控制与过程管理 第四章项目成本、结算与资金管理 第五章项目审计与项目终止 第六章项目管理绩效考核与评价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市场变革的要求,创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提高公司施工项目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科学合理分配企业利润、延长企业价值链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工程项目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特殊工程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亦适用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汇编》(B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实现项目目标为核心,强化公司对工程项目全过程风险控制和目标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公司对施工项目实行权责分明、管理严谨、流程科学、尊重客观、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对施工项目的一次性组织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运行风险、成本结算、工程进度、合同履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客户服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和控制。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1.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掌握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施工环境保护、工期要求,做到心中有数,施工有据。 2.按照技术交底的性质和内容,分为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对内部各工程队进行的技术交底。 3.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由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指挥部相关部门参加,针对本项目在审查设计文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一并在交底会上研究解决。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对各工程队进行技术交底。对技术交底形成的会议纪要应及时下发并纳入工程档案,作为施工依据。 4.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或新开发的技术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由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特殊

要求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5.工程队内部技术交底 5.1.工程开工前,工程队技术室应根据设计文件先编制“工程手册”,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内容交底。“工程手册”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技术标准、施工环境要求、工期要求、施工平、纵断面图、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技术问题。 5.2.施工阶段由技术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交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结构尺寸、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放样控制桩点数据等,对操作工艺复杂的项目,应进行现场示范指导。 5.3.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向领工员、施工员、工班长交底,并履行双方交接签字手续。 5.4.施工技术交底,应以书面交底为主,包括结构图表和文字说明。交底资料必须详细、准确、直观,符合施工规范和工艺细则要求,并经第二人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一次性的口头交底须经对方复诵确认,并及时检查。交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外派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派人员选定 1、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在深圳地区范围内选定适合外派项目人员。 2、公司采取自愿报名和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项目需求与员工综合素质条件,向公司领导提交外派人选方案。 3、人力资源部将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人选中,按照自愿报名、四年内未外派两项条件优先的原则选择人员。 4、一经公司领导班子通过,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将与外派人员进行谈话,公司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二、外派工作职务级别与时限的确定 1、本规定的外派人员是指由深圳总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管理处、顾问项目工作的员工。 2、外派工作职务是指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所担任的职务。外派工作职务不等同深圳相同职务的级别,即外派工作职务与深圳职务不是同名同级。 3、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深圳职级调整与深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调整深圳职级的,须经公司按晋升程序考察、审批后才能调整。调整后,执行新定职级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4、原则上外派时限为派驻项目合同期的期限,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合同期延长造成外派时限随之延长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但外派最长不超过4年(自愿外派的情况除外)。 三、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1)外派人员自外派的下月起工资上浮一等。 自2004年8月起,连续外派每满二年,可将外派时上浮的一等工资转为固定的工资等级(即外派工作结束调回深圳工作后仍保留这一等工资),然后再上浮一等工资。该项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两次(即连续外派四年后工资将不再上浮)。 (2)上浮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等级时,根据员工外派时的深圳职级不同设定相应的最高固定工资等级。

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两部分。 第三条技术交底是公路建设的重要程序,是公路建设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工作的认识,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完善技术交底程序、规范交底内容,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为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奠定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海省建设项目。 第二章设计技术交底 第五条设计技术交底是指在青海中交乐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组织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或审批通过的施工图,就设计内容、设计意图和施工注意事项向施工、监理、检测、监控等单位进行说明,解答施工、监理、检测、监控等单位提出的问题。 第六条设计技术交底可分可为首次交底、专项交底、新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交底。交底工作一般在现场进行。 第七条首次交底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对整个项目的设计情况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的全面技术交底。 第八条专项交底是设计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高风险工程进行的详细交底,包括高等级风险隧道、跨越大江大河山谷等特殊结构桥梁、特殊路基、路基防护、排水系统等。 第九条新技术交底是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中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以及结合科研项目的单个工程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条变更设计交底是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变更设计图纸进行的交底。 第十一条首次交底为集中交底,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部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监理人员参加。首次交底由项目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勘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介绍总体设计情况,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设计情况。 其他设计技术交底参加单位及人员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情况研究确定,交底由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主持,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设计情况,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建议意见进行解答。 第十二条设计技术交底前,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应提前将施工图提交施工、监理、检测、监控等单位;设计单位应认真做好交底准备工作;施工、监理、检测、监控等单位应认真研究图纸并领会设计意图,在进行现场核对、核实的基础上,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以及意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 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标实现。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 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 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2、分部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各架子队的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对施工调查和设计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建设、设计单位解决。 3、分部总工程师应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向其他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作业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交底前应作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4、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长期反复进行交底工作,在其工作量中占有很大比例的份额,是技术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技术交底的偶然疏漏就有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失,技术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仔细核对交底内容,技术交底执行技术复核制。 5、技术交底要求: (1)重点工程,必要时由上一级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共同参加。 (2)分部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组织对作业层(项目队)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及配合比;劳力组织;

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科研项目和实施计划;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3)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6、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审核、接受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7、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1)综合性技术交底由分部工程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总工程师签发。 (2)作业层技术交底由分部技术人员编制,分部工程部长复核。 (3)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8、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9、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10、技术交底书面资料应填写清楚复制若干份。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其中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备查。 11、工程技术人员应建立管段工程范围内技术交底台帐。技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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