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实验小学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承诺书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将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的义务,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在“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和谐教育上走在前列。
2、不向学生、家长征订、推销教辅用书,不向学生推销有关学习用品,杜绝乱收费行为。不索要、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钱物。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不接受学生家长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3、不歧视差生,不侮辱、讽刺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拖堂、不无故缺席,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
5、不做家教,不向校外办学机构推荐生源,不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任教。不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因学生而埋怨训斥家长激化矛盾。
6、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公共场所讲文明,不参与赌博和非法宗教迷信活动。不进入有损教师形象的娱乐场所。不说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话和事,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7、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带头遵守校纪校规,为教职工做表率;带头做好本职工作,教好所任学科,为教职工做榜样;带头讲团结、讲奉献、讲工作实绩。
8、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将自己置身于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之下,真诚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我自觉遵守,愿意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如有违背,本人将服从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
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