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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期末考试知识要点

法医学期末考试知识要点
法医学期末考试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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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呼吸、心跳、脑功能的停止时人体死亡的标志,并按照呼吸、心跳、脑功能的停止的先后顺序分为呼吸性死亡、心脏性死亡和脑死亡。

2. 早期死后变化(死后24小时以内尸体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超生现象、尸冷、尸僵尸斑、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等。

3. 尸斑的颜色有时可提示某些死亡原因。可推测死亡时间。

4. 晚期后变化(24小时以后发生的尸体变化) A.毁坏型晚期死后尸体变化: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B.保存型尸体变化: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浸软。

5. 死亡方式通常有:自杀死、他杀死(非法他杀死、合法他杀死、过失伤害死)、意外死。

6. 缢死的位置为颈部。

7. 缢死可在悬位或立、蹲、跪、坐、卧等任何体位姿态下发生。

8. 缢型:前位缢型、侧位缢型、后位缢型。缢死分为自缢和他缢。

9. 溺死的尸体征象:外表征象:尸斑浅淡、口鼻部泡沫、鸡皮样疙疙瘩、手中抓有异物、皮肤膨胀、皱缩、脱落、尸体的浮沉和腐败;内部征象:上呼吸道肺部所见、心血管改变、消化道溺液及异物、气管中有浮游生物、颞骨椎体内出血、肌肉出血、颅脑颜面部淤血、器官内溺液外渗。

10.溺死的死亡机制为窒息。

11.损伤形成的三要素:致伤物、作用力、人体组织

12.机械损伤的分类:(1)、按致伤物的性状:钝器伤、锐器伤、火器伤(2)、特殊类型损伤:交通损伤、坠落伤、颅脑损伤(3)、按损伤性质:自杀伤、他杀伤、意外或灾害伤(4)、按损伤形态:表皮剥脱、挫伤、创、骨折、内脏破裂和肢体断离

13.擦伤的分类:按致伤物运动方向及其作用机制分为抓痕、擦痕、撞痕、压擦痕

14.挫伤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表皮剥脱、局部肿胀和炎症反应

15.致伤物形成的创皆由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和创腔(创道)六个部分组成

16.法医学中最常见的是颅骨骨折,其次为肋骨骨折、四肢骨骨折、脊椎骨骨折和盆骨骨折

17.敏感区:也称触发区,是指人体的太阳神经从、喉返神经分布区、颈动脉窦区、外阴部和肛门直肠部等

18.震荡伤包括:脑震荡、脊髓震荡、心脏震荡和肺震荡

20.钝器伤包括:徒手伤、咬伤、棍棒伤、砖石伤、挤压伤、坠落伤

21.锐器伤包括:切创、砍创、刺创、剪创

23.切创多见于自杀,他杀较少见

24.砍创常呈梭形哆开,创壁平滑,无组织间桥,创底较平,有时出血较多。

25.砍创多见于他杀,创多分布于受害人的头面部。常伴有颅骨骨折、脑震荡、颅腔内出血、脑挫伤或脑挫裂伤。

26.火器伤包括枪弹创和爆炸伤两种。其中,典型枪弹创为贯通性枪弹创,有射入口、射创管和射出口三部分组成。

27.颅脑损伤是最常见的机械性损伤,在暴力性死亡中占首要位置。

28.颅脑损伤包括:头皮损伤、颅骨损伤、颅底损伤、颅内出血、脑组织损伤

29.颅脑外损伤所引起脑的病理改变有两类,一类是机械性暴力直接引起的损伤,如头皮损伤、颅骨骨折、脑挫伤、脑血管破裂;另一类是颅内血肿等占位性病变引起的脑神经细胞变性、脑水肿和脑疝等

30.颅脑损伤可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31.常见的颅骨骨折有:线性骨折、凹陷性骨折、孔骨骨折、粉碎性骨折、崩裂性骨折

32.颅内出血包括:硬脑膜外,硬脑膜下,蛛网膜下腔,以及脑实质出血

33.脑组织损伤包括弥漫性轴索损伤、脑挫伤、脑挫裂伤

34.脑震荡可伴发或不伴发颅骨骨折

35.脑震荡的主要原因是脑干网状结构功能障碍。

36.诊断脑震荡的根据:头部外伤史;一过性意识丧失;神经系统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存在逆行或顺行性遗忘

37.机械性损伤的死因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原发性外伤死因就是直接致死的外伤。

38.原发性外伤死因包括:生命重要器官的严重损伤、出血、原发性休克、震荡

39.生活反应时诊断生前伤的经典根据。

40.猝死有两个高峰期:出生后至6个月龄及30-50岁。男性多于女性,工人和农民为多,其次是干部和知识分子,军人和学生较少。

41.猝死的特点;1,死亡急骤。猝死从疾病发作或恶化到死亡之间的时间短暂,无统一认识。如症状发作后1分钟之内发生的死亡,称为即时死。多因心脏疾病所致。2,死亡发生出乎意料。猝死的最主要特征。3,死因是自然疾病。根本原因是潜在的、能致死

的自然疾病。

42.猝死的原因;1,精神、心理因素。2气温骤变。3体力活动。4,其他。

43.成人猝死以心血管系统疾病占首位,呼吸系统或神经系统居次,新生儿和婴幼儿则以呼吸系统疾病为主。

44.依据损伤对人体损害的程度不同,分重伤、轻伤、轻微伤。

45.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是《洗冤集录》

46.确诊脑死亡最可靠的根据:脑循环停止

47.皮革样化最常见部位:口唇、阴囊

48.角膜混浊的形象及其程度主要与粘多糖和水的含量有关

49.最早出现的尸体现象:肌肉松弛

50.尸斑的颜色取决于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的颜色。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尸斑呈鲜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尸斑呈樱红色;亚硝酸盐、氯酸钾中毒的尸体---尸体呈灰褐色

51.尸绿最先出现的部位:右下腹部

52.木乃伊形成条件:干燥、高温、通风

53.死亡时间推断的主要依据有尸体现象、胃肠内容物

54.胃内容物大部分移向十二指肠,并有相对程度的消化时,大约为进食2-3小时死亡;胃内空虚或仅有少量消化物,十二指肠内还有消化物或事物残渣,大约进食后4-5小时死亡;胃和十二指肠内均已空虚,为进食后大约6小时以上死亡

55.典型枪弹创为贯通性强弹创,由射入口、射创管、射出口组成。

非典型枪弹创包括:盲管枪弹创、沟状枪弹创、反弹枪弹创、回旋枪弹创

56.最常见的机械性损伤:颅脑损伤

57.生殖系统疾病常见的猝死:异位妊娠、羊水栓全、子宫破裂、产后出血

58.遗传特征是亲子鉴定最主要的依据

59.PCR技术因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操纵性简单、快捷等优点,被誉为第二代DNA 分型技术

60.PCR技术循环过程:变性、退火、延伸

61.血型和DNA多态性是法医学进行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的良好遗传标记。

62.联苯胺试验中滴加顺序: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液、3%过氧化氢。

63..血痕种属试验的沉淀反应主要方法有环状沉淀反应、琼脂糖免疫扩散试验。

64.测定血痕ABO血型抗原的经典方法吸收试验

65.精斑预实验常用的方法:检验酸性磷酸酶

66.阳性结果可以确证精斑。主要有精子检出法、免疫学及生物化学检验

67.预实验常用的联苯胺试验和酚酞试验

68.常用的确证试验方法: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显微分光镜检查

名词解释

1.超生反应:个体死亡之后,某些器官、组织细胞还保持短暂生命,并能对外界刺激产生反应的现象。

2. 尸体现象:人体死后受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在尸体上发生的各种变化称为尸体变化,这些变化使尸体表明面和内部器官组织呈现与活体不同的征象,称之为尸体现象。

3.窒息:呼吸的全过程包括外呼吸、内呼吸、血液的运输。三个过程是互相密切联系着的,任何一个过程发生障碍都能影响气体交换过程的正常进行,势必导致体内缺氧和二氧化碳的潴留,引起组织细胞代谢和生理功能的紊乱。

4.溺死:由于大量液体进入呼吸道所引起的窒息死亡。

5.机械性损伤:是指致伤物通过机械运动作用于人体,致使人体组织、结构、机能受到破坏的状况。

6.组织间桥:一般一个创口至少有两个创缘和两个创角,创壁之间未完全断裂的血管、神经和结缔组织

7.中空性损伤:是指由于打击瞬间使着力区皮肤血管突然压闭,血液向两边分流,两侧血管内压剧增,加之局部组织变形移动牵扯两边血管,造成血管破裂出血而致的损伤状况。

8.生活反应:当暴力作用于活体时,损伤局部及全身皆可出现一定的组织反应,此反应称生活反应。

9.炎症反应:机体遭受外力作用造成创或表皮剥脱时常有的化脓菌随致伤物进入损伤组织,是受损组织发生变性、坏死,从而在损伤局部出现化脓性炎症。

10.亲权鉴定:指应用医学、遗传学、人类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主要通过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与分析,对被检者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做的科学判定。

11.DNA:是生物的遗传物质,其基本机构由4种脱氧核糖核酸通过磷酸二酯键聚合而成的

多核苷酸键

12.DNA多态性:个体遗传差异的本质是编码基因多的产物的DNA分子结构在不同个体或等位基因之间存在差异,称为DNA多态性

13.父权指数:又称亲子关系指数是亲子鉴定结果分析最常用的统计参数

14.损失程度鉴定;是指鉴定人依据委托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再依据我国现行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评定,做出是重伤、轻伤或者是轻微伤的判断过程。

15.重伤;是指有危及生命,或者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要器官的破损或严重的功能障碍。

16.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的损伤。

17.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18.劳动能力;是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总和。

19.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疾病、衰老等原因引起的原有劳动能力减弱或消失,使机体与所从事劳动能力的不相适应。

20.猝死:指貌似健康者,因内在疾病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

21.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2.临床法医学:是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态等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23.皮革样化:尸表皮肤较薄的局部或因表皮破损导致水分迅速蒸发,干燥变硬,而呈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羊皮纸样的变化称为皮革样化,也成局部干燥。

24.角膜混浊:角膜的透明度减低,直至完全不能透视瞳孔,呈灰白色样外观。

25.尸斑: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皮肤血管内,并在该处皮肤呈现出有色斑痕(多为暗紫红色)

26.损伤:各种因素作用于人体引起组织或器官结构、功能或代谢的异常。

27.机械性损伤:致伤物通过机械运动作用于人体,造成机体损伤。

28.缢死:是以绳索状物套绕在颈(项)部,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体重的下垂作用,使绳索压迫颈(项)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

29.临床法医学鉴定:是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定要求,运用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再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法律

条款做出相应的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30.遗传标记:这种具有相对差异的单位性状作为标志来识别携带它的个体、细胞、染色体;或用来以研究细胞、个体、家系和群体的遗传方式时就称为遗传标记。(特定性稳定性反映性)

31.非父排除概率:(PEP):指通过某一个遗传标记系统的检测,将不是生父的被控父亲排除的概率。即在所有非父被控为生父的男子中,用遗传标记否定父权有多大的可能性。

32.“竹打真空”:指棍棒打击躯体、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条状镶边形挫伤。它是由于打击着力区皮肤血管突然压闭,血液向两边分流造成血管破裂出血所致。

33.蕈形泡沫:见于生前溺死者,在溺死过程中,冷水溺液刺激气管粘膜,使之粘液分泌大量增多。由于剧烈的呼吸运动,使粘液、空气及溺液相互混合搅拌,乃形成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这些泡沫因富含粘液,故极为稳定,不易破灭。逐渐涌出附着在口鼻孔和其周围,宛如白色棉花团堵塞呼吸道孔,也称口鼻部泡沫。

34.医疗纠纷: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的纠纷,并且要求追究责任或(和)给以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货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35.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问答:

1.早期死后变化的法医学意义:

①.肌肉松弛:对推测有无移尸和判断尸体死后停放的姿势有重要的意义。

②.皮革样化:可使擦伤更明显,可保留某些损伤形态,根据皮革样化的数目、分布及形态有助于推测案件的性质和作案的意图,可帮助推测生前擦拭和死后擦伤。

③.角膜混浊:可作为推测死亡时间的参考。

④.尸冷:是帮助推断早期死后经过时间的重要标志之一。

⑤.尸斑:最早出现的死亡征象之一,根据尸斑的发展情况可大致推断死亡时间,尸斑浓淡提示尸体的血流量和性状等信息,尸斑的颜色有时可提示某些死亡原因,根据尸斑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可推测死亡时的体位及死后尸体位置有无变动,能提示停尸环境对尸体的影响。

⑥.尸僵:是死亡的证明,其出现的时间、顺序、范围和强度可帮助推测死亡的时间和原因,依尸体姿势可分析死亡时的状态和尸体有无被移动,有助于判断自杀或他杀。

⑦尸体痉挛:可判断自杀或他杀。

⑧自溶和自家消化:可以根据不同的器官组织与细胞自溶的发生、发展情况,帮助推测死后经过的时间。

2.晚期死后变化的法医学意义: A.毁坏型晚期死后尸体变化:①尸体腐败:推测死后经过的大致时间,尸体腐败可使沉入水中的尸体产生巨大的浮力,使尸体暴露于水面,有利于揭露犯罪;②霉尸:可帮助推测尸体所处的环境条件,对案件的分析和侦破有一定的帮助。③白骨化尸骨上的损伤痕迹可长期保存,骨髓或骨髓内可长久保存某些毒物,故任可做化验检材,骨骼在个人识别方面有重要的意义。B.保存型尸体变化:木乃伊:干尸可保持生前的某些损伤,可保持某些个人特性,可保持生前的某些病变;尸蜡:可保持生前的某些损伤痕迹,有助于进行个人识别;泥炭鞣尸:可保持生前的某些损伤痕迹;浸软:胎儿浸软是判断死胎的形态学改变,根据浸软的程度可帮助推断胎死宫内的时间。

3.缢死与勒死的鉴别:

缢死勒死

索沟位置多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多在甲状软骨或其下方

索沟方向着力处水平,两侧斜行向上提空全颈项都呈环形水平状

索沟闭锁多不闭锁,有中断现象一般完全闭锁而不中断

索沟深度着力部位最深,两侧渐钱渐消失深度均匀,结扣处有压痕

索沟出血缢沟多不出血,上下缘和缢沟间

隆起处有出血点

索沟多出血,故颜色较深

颈部软组织损伤肌肉多无断裂或出血,颈总动脉

内膜有横向裂伤

勒沟多出血,颈动脉无明显损伤

颈部骨折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

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纵向骨折

颅脑淤血脑组织、脑膜淤血不明显脑组织、脑膜淤血明显出血

舌尖外露舌尖多不外露舌尖多露出

颜面征象颜面苍白。眼结膜出血点不明显颜面青紫、肿胀,眼睑常有出血点

4.勒死与扼死的区别:

勒死扼死

颈部骨折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纵向骨折甲状软骨上角骨折、舌骨大角骨折颈部痕迹勒痕扼痕

死亡性质他杀多见,偶有自杀及意外勒死他杀,自杀几乎不可能

死亡机制因呼吸道受压、颈部血管、神经

受压综合因素致死主要因呼吸道闭塞发生呼吸障碍致死

窒息征象一般较为明显明显

5.溺死法医学鉴定主要解决的问题:a.尸体的个人识别、b.确定是否溺死、c.落水的情况、d.自杀、他杀或意外伤害。

6.皮下出血和尸斑的鉴别

皮下出血尸斑

部位身体任何部位(突出部位多见)尸体低下部位

表皮剥脱可以有,伴肿胀无

指压不褪色早期尸斑褪色

切开有凝血块无凝血块

边界较清楚不清楚

镜下可有炎症反应,可见成熟红细

胞漏出血管外

无炎症反应

颜色出血时间不同,差异较大暗紫红色

7.生前溺水和死后溺水的区别:

生前溺水死后溺水

口鼻孔可有白色泡沫团或覃形泡沫无

呼吸道全部呼吸道和肺泡内有溺液、泡沫和异物仅上呼吸道有少量溺液、异物。若水压较大,可达下呼吸道,但不会有泡沫。

肺水性肺气肿,表面有肋骨压痕、溺死

斑,切面有溺液流出

心左心血液比右心稀薄,各成分减少左、右心血浓度、成分相同

胃肠多有溺液、水草、泥沙等异物仅胃内少量溺液,一般不进入小肠

内脏器官脑、肝、肾等器官淤血,但皮贫血呈

收缩状

不一定有淤血等改变

手中可握有水草或泥沙无

硅藻检查肺、大循环各器官、骨髓、牙齿中均

可检出相当数量的硅藻

内脏器官、骨髓、牙齿中硅藻检查阴

性,有时仅在肺中检出少量

7、法医学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①依法鉴定的原则法医学鉴定必须依法进行。鉴定必须按法定程序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鉴定书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证据要求。

②鉴定的客观性原则鉴定要避免收到案情、人情等因素的影响,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反复实验比较的基础上,认识和掌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尊重科学,事实求是。

③鉴定的独立性原则鉴定执行权属于鉴定机构,并由鉴定人独立行使。鉴定结论的得出,不受任何部门、团体及上级领导的影响。

④鉴定的时限原则在司法诉讼过程中,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诉讼时限,要求鉴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

⑥鉴定的保密原则鉴定人不能泄露对受理的鉴定所涉及的案情和有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也无权将鉴定意见告诉委托机关以外的任何部门和个人

8、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按损伤的主要表现不同,可分为形态变化为主的损伤和功能变化为主的损伤两大类:

1、形态改变为主的损伤:擦伤、挫伤、创、内脏损伤、骨折和肢体断离

2、功能改变为主的损伤:神经源性休克、震荡伤

9、血痕检验

预实验程序:a肉眼检查b预试验c确证实验d种属鉴定e遗传标记测定及性别鉴定f 出血部位,出血量血痕陈旧度判断无色(不含血)

步骤:少许检才+冰醋酸(立即出现蓝色含氧化剂)+联苯胺无水乙醇液+3%H2O2(l蓝色)可能含有血

确认试验:方法:剪去检才,至于载玻片,将其压碎,盖上盖玻片,加1-2滴高山试剂,

加微热,放凉后镜检,出现樱桃红或菊花状。星状或针状为阳性反应

原理: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为正铁血红素和变性珠蛋白,在还原剂作用下,正铁血红素还原为血红素,后者与变性珠蛋白或其他含氮化合物结合,形成血色原结晶。

10.医疗事故的特点:主体的合法性、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损害性、医疗过失与人身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11.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医疗纠纷: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的纠纷,并且要求追究责任或(和)给以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货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区别:a纠纷是患方怀疑有医疗过失而引起的纠纷,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一定确定诊疗护理过失,医疗纠纷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 b.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除了合法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外,也可能为非法行医的个体诊所或个体医生c.医疗纠纷,患方只要求赔偿,不坚持追究医疗事故责任时,既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发生医疗纠纷时,不良医疗后果已被认识,但由于双方对其发生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引起纠纷

12.纠纷的类型

(一)按照发生原因分 1医源医疗纠纷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原因引起的纠纷 2医疗过失纠纷:引起患者不良后果的原因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错导致的纠纷 3其他纠纷

非医源性纠纷

1无医疗过失纠纷:a在紧急情况下的救助b由于患者病情特殊引起c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d不可抗力引起的e在现在的医学水平不可预测的

2患方原因引起的:a缺乏医学知识,不理解后果发生的原因b某种原因,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不信任c对医疗鉴定结果或协商不满意d患方延误诊疗而导致的后果e其他与医疗无关的因素引起的索赔心理

13.猝死的法医学鉴定;1,案情调查与现场堪察,2,尸体检验,尸斑;呈暗紫红色,随时间加重;心脏及大血管;血液呈暗红色,流动不凝,一般无鸡脂凝血形成,右心及

腔静脉扩张、凝血。点状出血。3死因分析。

14.引起猝死的常见疾病 1心血管系统疾病-----最常见疾病,主要有冠心病----构成比最高、高血压病、心肌炎、原发性心肌病、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病、主动脉瘤、非动脉栓塞、心包疾病;2呼吸系统疾病a肺炎在小儿猝死中占首位,支气管肺炎导致猝死的机制,主要由于炎症使肺内呼吸面积缩小,换气功能障碍,发生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留,引起血管运输中枢和呼吸中枢的反射性心奋,继之发生代偿性呼吸增快和心率加速,患者可因呼吸代偿不全而死鱼呼吸衰竭,也可并发中毒性心肌炎引起心力衰竭而迅速死亡。。大叶性肺炎通常有明显症状,而且病程较长,一般不引起猝死。爆发性大叶性肺炎,起病急骤,进展迅速,因严重毒血症,可在红色肝样变期发生中毒性休克死亡,也趁休克型大叶性肺炎。b支气管哮喘c肺结核性疾病一般不引起疾病。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颅内肿瘤爆发性脑膜炎脑脓肿癫痫4消化系统疾病;5生殖系统疾病异位妊娠羊水栓塞子宫破裂产后出血

15.医源性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

⑴手术性医疗事故(术前对手术治疗准备工作不充分,术前为给患者用药导致麻醉失败,术前未对患者作详细内科检查,导致术后伤口感染)

⑵麻醉性医疗事故(①椎管内阻滞麻醉-因注入药量过大而发生过高平面阻滞,未及时观察发生全脊椎麻醉②全身麻醉-用药量过大造成不可你昏迷,全麻术后患者未复苏)⑶输血输液引起的医疗事故(输入被细菌污染的血液引起败血症,加压输血发生空气栓塞)

⑷用药不当的医疗事故(医师处方错误,护士执行医嘱是发生错误)

⑸药物过敏引起的医疗事故(抗生素,血清抗毒素,局麻药物或解热镇痛剂发生)

⑹消毒不严格造成的医疗事故(一次性注射器消毒不严导致毒血症等)

⑺针刺不当造成的医疗事故(电针与穴位注射不当,心包穿刺穿透心壁)

⑻妇产科中出现的医疗事故(违法堕胎,手术器械消毒不彻底引起宫腔感染)

⑼医院管理问题所致医疗事故(拒收重危病员,医院后勤不能保障医疗需要)

⑽其他原因所致医疗事故(放射治疗不慎发生难治溃疡,精神科电击疗法引起脊椎骨折)16.死亡时间的推断?

根据尸温、根据超生反应、早期尸体现象综合、各种晚期尸体现象、昆虫生长规律、化学变化、胃内容物消化程度

17.机械性窒息的过程和尸检所见?

窒息前期--吸气性呼吸困难期---呼气性呼吸困难期---呼吸短暂期(假死期)---终末呼吸期---呼气停止期(仍有微弱心搏)

尸检所见:(一)尸体外表征象:①颜面肿胀、发绀②瘀点性出血③尸斑显著、出现早④尸冷缓慢⑤牙齿出血(玫瑰血)⑥其他(常有大小便失禁或精液流出)

(二)尸体内部征象:①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②内脏淤血③内部器官瘀点性出血④肺气肿或肺水肿⑤脾贫血

18.缢死的机制:①呼吸道的闭塞致呼吸障碍②颈部血管受压致脑部血供障碍③颈部神经受压导致反射性心跳停止④脊椎和脊髓的损伤

19.溺死机制及尸体征象?

机制:①窒息②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③心脏骤停和原发性休克④其他(被抢救后复苏后经过一段时间死亡)

尸体征象:外表征象:尸斑浅淡、口鼻部泡沫、鸡皮样疙疙瘩、手中抓有异物、皮肤膨胀、皱缩、脱落、尸体的浮沉和腐败;内部征象:上呼吸道肺部所见、心血管改变、消化道溺液及异物、气管中有浮游生物、颞骨椎体内出血、肌肉出血、颅脑颜面部淤血、器官内溺液外渗。

20.用于亲子鉴定的遗传标记应具备哪些条件?

①基因座定义和具有的特征已有的文献报道②特属特异性、灵敏性和稳定性研究已实施③有可供使用的群体遗传数据(等位基因或单位型频率)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复习资料-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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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生物、三大类型微生物、列举6种原核细胞型微生物、免疫、免疫功能。 答:微生物:一大群微小生物的总称。 三大类型微生物:非细胞型、原核细胞型、真核细胞型 6种原核细胞型微生物: 细菌、放线菌、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 免疫:指机体免疫系统识别抗原.并通过免疫应答排除抗原性异物.以维持机体内环境平衡的功能。(正常时对机体有利.异常时对机体有害。)免疫功能:(1)免疫防御 (2)免疫自稳 (3)免疫监视 2、你对微生物与免疫学的研究内容以及应用意义、研究现状有何认识? 答:微生物学与免疫学既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也与感染性疾病有关.还与药物生产及药物保存和微生物污染有关。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有利于提高人体免疫功能.保障人类健康;反之则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甚至危机生命.如近年来所出现的药品与食品安全的问题.其中多数都与微生物污染和超敏反应有关。另外.还有众多的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以及免疫应答的产物等都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研究如何将微生物和免疫应答产物作为药物资源来开发.将为解决与感染有关疾病的防治问题作出大贡献。 第一章思考题 1、抗原 答:抗原是指能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并与免疫应答产物特异性结合的物质。 2、抗原的基本特性 答:1、免疫原性 2、抗原性 3、影响抗原免疫原性的条件 答:(一)异物性 (二)理化性状 (三)完整性(进入途径) (四)宿主的应答能力与免疫方法 4、表位 答:抗原分子中决定抗原特异性的基本结构或化学基团。(是TCR/BCR及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基本单位) 5、异嗜性抗原 答:存在于不同生物之间的共同抗原。 6、佐剂 答:佐剂是一类非特异性免疫增强剂。与抗原同时或预先注入体内.可增强机体对该抗原的免疫应答或改变免疫应答类型。

社会医学总复习(人卫第三版)重点

社会医学:是从社会的角度研究医学和卫生问题的一门交叉学科。它是研究社会因素与个体及群体健康和疾病之间相互作用及规律,制定相应的社会措施,保证和增进人群的身心健康和社会活动能力,提高生命质量,充分发挥健康的社会功能,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 我国社会医学的基本任务:1.倡导积极的健康观。2.推动医学模式的转变。3.改善社会卫生状况,提高人群健康水平。4.制定卫生策略和措施。5.注重特殊人群保健和控制社会病。 医疗卫生服务四个方面的扩大:从单纯治疗扩大到预防保健,从生理扩大到心理,从医院扩大到家庭和社区,从单纯的医疗技术措施扩大到综合性的社会服务。 社会医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 研究对象:研究社会因素和人群健康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规律;研究社会卫生状态及其变动规律;研究改善社会卫生状况和提高人群健康水平的社会卫生措施。 内容: 1)研究社会卫生状况,主要是人群健康状况——社会卫生问题的“现象”(发现问题) 2)研究影响人群的健康的因素,特别是社会因素——社会卫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问题) 3)社会卫生的策略和措施——社会卫生问题的“处方”(解决问题) 三次卫生革命: 1.第一次卫生革命以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主要防治对象。 2. 第二次卫生革命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攻目标。 3. 第三次卫生革命以提高生命质量,促进人类健康长寿和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目标。 1848年法国医生盖林首次提出把医学监督、公共卫生和法医学等构成一门整体的学科,统称为“社会医学”,分为社会生理学、社会病理学、社会卫生学及社会治疗学。 社会医学的基本理论:1卫生事业与社会协调发展;2健康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双向作用;3生理、心理、社会积极健康的观点;4关注高危人群和高危因素;5疾病防治中社会因素的主导作用;6卫生工作要求全社会参与。 医学模式:是在医学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人类在与疾病抗争和认识自身生命过程的无数实践中得出的对医学本质的概括。核心是科学的医学观。 医学模式的演变过程:神灵主义医学模式、自然哲学医学模式、机械论医学模式、生物医学模式、现代医学模式“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现代医学模式产生背景:1医学发展的社会化趋势,2疾病谱和死因普的改变,3健康需求的普遍提高,4医学学科的内部融合与外部交叉发展。 现代医学模式的形式:环境康健医学模式,综合健康医学模式,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健康:WHO健康的定义为:“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而且包括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方面地完好状态。” 疾病是一种病理状态(生物尺度),病患是病人说明病理状态的方式(感觉尺度),患病是病人对病理状态感觉的反应(行动尺度)。 亚健康状态:指人的机体虽然无明显的疾病,但呈现出活力降低,适应力呈不同程度减退的一种生理状态,是由机体各系统的生理功能和代谢过程低下所导致,是介于健康与疾病之间的一种生理功能降低的状态,亦称“第三状态”或“灰色状态”。 亚临床状态:亦称无症状疾病,疾病过程中不仅有机体受损害,出现紊乱的病理表现,而且还有防御、适应与生理性代偿反应。亚临床状态虽然没有临床症状和体征,但存在着生理性代偿或病理性反应的临床检测证据。 社会因素影响健康的基本规律和特点:非特异性和泛影响性、恒常性与累积性、交互作用。 社会因素影响健康的机制:1.感知觉系统—社会因素作用的门户。2.神经-内分泌-免疫系统调节网络—社会因素作用的中介。3.中枢神经系统—社会因素作用的调节控制器。 一、社会经济包括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包括人的衣食住行及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的方面。

法医学经典小抄加复习题目

1、法医学的研究的对象(内容):死亡或伤害发生的现场、尸体、活体、物证和文证审查。 2、脑死亡:是指脑的功能全部停止,而且是不可恢复地停止,不管心跳呼吸是否存在。 3、肺呼吸是否存在的确定方法:玻片法;纤毛法;泡沫法;观水法。 4、心跳是否存在的确定方法:听诊法;压迫止血法;x光透视法;心电图法。 5、暴力死亡:除病死和老死其它都是。6.早期尸体现象:肌肉松弛、尸僵、尸冷、尸斑、尸体痉挛、皮革样变、角膜混浊、自溶等7、晚期尸体现象包括: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腐败气小泡;腐败巨人观;白骨化。8、死亡时间的判断:利用尸体现象;利用蝇蛆生活史;死后尸体化学变化;胃肠道食物的消化及移位情况;植物生长规律;其它方法。9、损伤:机体受到外界因素作用引起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10、机械性损伤:机械性外力与人体作相对运动所造成的损伤。11、机械性损伤形成三要素: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12、钝器创特点:创口裂开不规则,创缘不整齐多伴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创角钝,创壁粗糙,创底不平有时大于裂开创口,创腔有组织间桥。 13、常见钝器创:表皮剥脱、皮下出血、骨折、内脏破裂挫伤。14、高坠伤:躯体从高处坠落撞击地面或者其它物体上造成的损伤。特点:广泛而严重多种损伤并成;体表损伤相对较轻内脏损伤重; 损伤多集中在躯体的一侧;人体震荡伤显着;15、射击伤:远距离:组织缺损、挫伤轮、污垢轮、近距离:加火药烟晕、枪口印痕、火药颗粒附着物。 16.爆炸损伤特征:炸碎伤,烧灼伤,抛出物及弹片射入伤,冲击波伤。17、烧死的特征:尸体外表特征:局部烧伤;闭眼特征;高温作用。尸体内部特征: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血液内有碳氧血红蛋白;胃十二指肠内有烟灰炭末;硬脑膜外热血肿。18、烧伤与死后焚尸鉴别:生前:皮肤有烧伤的生活反应;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呼吸道有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增高;其他致命伤无 19、机械性窒息的特征;尸体外表特征:尸斑出现早且显着;颜面肿胀发绀;面部皮肤及粘膜下出血点;尸冷缓慢;流涎,流涕。尸体内部特征:血液呈暗红色;内脏淤血;浆膜及粘膜下点状出血;肺气肿和肺水肿;20、扼死要注意的问题:警惕加害人扼颈时的辅助手段;扼痕的形成显现时间有时需经12-24小时;在勘验扼死案件现场时,需要发现和提取(微量物证)。21、溺死的尸体特征:外:尸斑出现缓慢,颜色较浅;手中抓有异物;口鼻围部有白色泡沫;皮肤肿胀皱缩;皮肤呈鸡皮样改变;尸体沉浮及腐败;水中尸体多见损伤。内:呼吸系统的改变;心血管的改变;消化道有溺液;内脏有浮游生物;肌肉出血;尸体器官内溺液外渗。 22、毒物的吸收途径:消化道;呼吸道;皮肤;注射。 23、一氧化碳中毒检材提取:检材采取心血,防止心色液或胸腔积液混入,盛器内不留空隙,无法取心血液时取骨髓。 一。判断题是非题 1、临床医师可以受人民政府或公安、司法机关委托而担任检验、鉴定刑事或民事案件工作。( 2 )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自杀或他杀嫌疑者,应当进行法医学解剖。( 1 ) 3、心跳呼吸停止,意味着机体死亡。(2 ) 4、辅助死因多指引起体内潜在疾病发作而致死的损伤或情况。(1 ) 5、尸蜡和蜡质化学成分类似,由饱和脂肪酸等构成。( 2 ) 6、创系指皮肤真皮层破裂的损伤。( 2 ) 7、窒息时,肺胸膜、心外膜和胸腺被膜点状出血称为塔雕氏斑。(1 )

四年级数学期末考试必背知识点

四年级数学期末考试必背知识点 四年级数学期末考试必背知识点 1。整数加法 (1)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叫做加法。 (2)在加法里,相加的数叫做加数,加得的数叫做和。加数是部分数,和是总数。 (3)加数+加数=和,一个加数=和—另一个加数 2。整数减法 (1)已知两个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减法。 (2)在减法里,已知的和叫做被减数,已知的加数叫做减数,未知的加数叫做差。被减数是总数,减数和差分别是部分数。 (3)加法和减法互为逆运算。 3。整数乘法 (1)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叫做乘法。 (2)在乘法里,相同的加数和相同加数的个数都叫做因数。相同加数的和叫做积。 (3)在乘法里,0和任何数相乘都得0。 (4)1和任何数相乘都的任何数。 (5)一个因数×一个因数=积;一个因数=积÷另一个因数 4。整数除法

(1)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 叫做除法。 (2)在除法里,已知的积叫做被除数,已知的一个因数叫做除数,所求的因数叫做商。 (3)乘法和除法互为逆运算。 (4)在除法里,0不能做除数。因为0和任何数相乘都得0,所以任何一个数除以0,均得不到一个确定的商。 (5)被除数÷除数=商,除数=被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 5。整数加法计算法则: 相同数位对齐,从低位加起,哪一位上的数相加满十,就向前一位进一。 6。整数减法计算法则 相同数位对齐,从低位加起,哪一位上的数不够减,就从它的前一位退一作十,和本位上的.数合并在一起,再减。 7。整数乘法计算法则 先用一个因数每一位上的数分别去乘另一个因数各个数位上的数,用因数哪一位上的数去乘,乘得的数的末尾就对齐哪一位,然后把 各次乘得的数加起来。 8。整数除法计算法则 先从被除数的高位除起,除数是几位数,就看被除数的前几位; 如果不够除,就多看一位,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商就写在哪一位 的上面。如果哪一位上不够商1,要补“0”占位。每次除得的余数 要小于除数。 9。运算顺序 (1)小数、分数、整数

11、《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格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Nanjing 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2008 )公(刑物)鉴(化)字[20 08] 号 一、绪论 1、委托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2、受理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 3、案情摘要:2008年5月1号六时许,被告人严宇以勒索财 物为目的,在孙昊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赵爽从晨曦饭店强行带到世 纪大酒店5003房间。期间严宇非法关押被害人长达五日,并且对 其施加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5月6日上午九点被害 人趁严宇熟睡之际逃跑,在向外逃跑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被告人严宇随即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4、检验对象:赵爽,男,25岁 5、鉴定要求:死因鉴定 6、检验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 7、检验地点:南京市殡仪馆 二、检验 尸体检验: 1、尸表检验:一般情况:尸长162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 肤色淡黄。尸体现象:尸斑暗红色,位于头枕部、项、背、腰骶、 四肢低下处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腹部尸绿形成。 头(面)部:顶部发长1.8cm,色花白。头皮未触及明显异常。双侧眼睑及结膜苍白,双侧角膜混浊,瞳孔不可透视。双侧外 耳及外耳道干净。鼻外形未见异常,鼻腔干净。右下唇内侧见唇粘 膜裂伤,创口不规则,长约lcm,对应体表外侧见一横行不规则裂伤,长约2cm。右下第一前磨牙缺失。

颈(项)部:右侧颈部见穿刺孔。气管居中,双侧甲状腺未触及肿大。 躯干和四肢:尸体左季肋及左上腹部见穿刺孔,腹部略膨隆。右侧腹股沟见针孔。右手背、左手背见陈性针孔。外阴部及肛门:外阴及肛门处干净,左右臀部见针孔。 2、解剖检验:头部:头皮、帽状腱膜及双侧颞肌未见异常;前、后囟门闭合,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未见出血等异常;颅骨、颅底未见骨折。 颈部:右颈部穿刺口对应皮下及肌肉出血,余颈部皮下软组织及颈部肌群未见异常,颈椎未见骨折,舌骨、喉头软骨未见骨折。 胸腹部:胸腹部皮下未见异常。左侧第3-5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右侧第3-6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胸骨平第3肋处骨折。左侧膈肌高度平第5肋,右侧膈肌高度平第4、5肋间。双肺有弹性回缩,左肺与胸壁粘连,右肺与胸壁无粘连。两侧胸腔可见血性积液(左侧约150ml,右侧约200ml)心包腔内见血液及血凝块,约160ml;腹部稍隆起,腹壁脂肪厚1.2cm,上腹部腹壁内见一6cm ×4.5cm范围的出血,膈肌局部出血;小肠上段肠管胀气,肠管浆膜及粘膜面未见异常;大网膜黄色透明,肠系膜及系膜淋巴结未见异常;腹腔积血,量约860ml。 主要脏器检查:脑:全脑重1420g,大脑质软,脑沟变浅,脑回增宽;蛛网膜及蛛网膜下腔未见异常。大脑切面未见出血。脑基底动脉管腔通畅。小脑、脑干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垂体表面及切面未见明显异常。 心脏:重340g,心外膜脂肪增多,上、下腔静脉间见一破裂口,长度约1.8cm,三尖瓣内膜靠近心耳处见-1.8cm的裂伤(图4);左冠状动脉管壁局部增厚,管腔II-III级狭窄,右冠脉管壁及管腔未见明显异常;左室壁厚1.2cm,右室壁厚0.3cm;各瓣膜未见异常,周径分别为:三尖瓣l1才cm,肺动脉瓣8cm,二尖瓣9.3cm,主动脉瓣7.5cm。 肺脏:左肺重710g,大小为26.5cmx20cmx6cm,切面水肿液溢出;右肺重920g,大小为26cmx20cmx7cm,肺门包膜破裂,肺叶间、包膜下出血,切面近肺门处肺组织片状出血。气管及其分支粘膜光滑,气管内少量粘液。

中医骨伤科学复习重点

中医骨伤科学复习重点 总论: 第一章:发展史 1、晋·葛洪《肘后救卒方》最早记载下颌关节脱臼的手法整复方 法。 2、蘭道人《仙授理伤续断秘方》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骨伤科专 著。 3、宋·宋慈《洗冤集录》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4、元·李仲南《永类欽方》首创过伸牵引加手法复位治疗脊柱屈 曲型骨折,书中记载:“凡腰骨损断,先用门扉一片,放斜一头,令患人覆眠,以手悍止,下用三人拽伸,医以手按损处三时久。: 5、元·危宜林《世医得效方》最早施用“悬吊复位法“。 6、清·吴谦《医宗金鉴》将正骨手法归纳为:摸、接、端、提、 推、拿、按、摩八法。 第二章、损伤的分类与病因病机 1、新伤:是指2~3周内的损伤,或发病后立即就诊者; 旧伤:宿伤,是指新伤失治,日久不愈,或愈后因某些诱因,隔一段时间又在原受伤部位复发者。 2、损伤病机:明·薛己《正体类要》:“肢体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营卫有所不贯,脏腑由之不和。”

第三章、临床诊查 1、行痹:表现为游走性关节疼痛; 痛痹:疼痛较剧,痛有定处,得热痛减,遇寒痛增; 着痹:关节酸痛,重着,痛有定处; 热痹:患部灼痛,得冷稍舒,痛不可触。 2、肌力的测定标准:(6级) 0级:肌肉无收缩(完全瘫痪); Ⅰ级:肌肉有轻微收缩,但不能够移动关节(接近完全瘫痪); Ⅱ级:肌肉收缩可带动关节水平方向运动;,但不能对抗地心吸引力(重度瘫痪); Ⅳ级:能抗地心吸引力移动关节,但不能抵抗阻力(轻度瘫痪); Ⅴ级:能抗地心引力运动肢体,且能抵抗一定的强度的阻力(接近正常); Ⅵ级:能抵抗强大的阻力运动肢体(正常)。 3、臂丛神经牵拉试验(Eaten’ test)(做法、临床意义) 患者坐位,头微屈,检查者立于被检查侧,一手推头部向对侧,同时另一手握该侧腕部做相对牵引,此时臂丛神经受牵拉,若患肢出现放射痛、麻木为阳性。多见于神经根型颈椎病。 4、直腿抬高试验(Laseque’s sign) 患者仰卧位,两下肢伸直靠拢,检查者用一手握住患者踝部,一手扶膝保持下肢伸直,逐渐抬高患者下肢,正常者可抬高70°~90°而无任何不适;若小于以上角度即感觉该下肢有传导性疼痛麻木者为阳性。多见于坐骨神经痛和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另:直腿抬高踝背

法医学概论考试重点

法医学概论(第二版)重点: 第一章:法医学与法科学 1:法医学(Forensic,legal medicine)概念: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法医学的任务:法医学是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的,因此提供科学证据和依据,是法医学在为法律解决与医学相关的问题时的基本任务。①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和依据②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③为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④为处理重大事故提供科学依据⑤为卫生防疫部门处理传染病、职业中毒提供科学依据⑥为保险部门的有关人员伤亡赔偿提供科学依据⑦对立法提供建设性意见 3:法医学的分科: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血液遗传学,法医人类学,法医牙科学,法医精神病学 4:法科学的任务:为揭露犯罪和证实犯罪,对物证进行检验和鉴定。 刑事技术研究的则是揭露犯罪的手段。 5:现场:凡发现尸体的场所、遗留犯罪或时间痕迹的地点 现场勘验:为了弄清犯罪事实和揭露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进行的一系列侦查活动。它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首要环节。 现场勘验的任务:发现和收集犯罪的痕迹、物证,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7条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 6:个人识别:是指辨别尸体或活体该个体为谁,或是否与某个体为同一人。 7:尸体解剖:尽量在48小时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法医解剖:①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②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③因工、农业中毒或剧烈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 8:尸体解剖目的:①确定死亡原因②判定致死方式③推定死亡时间④推定损伤时间⑤推定致伤物体 9:尸体检验中注意问题:①尸检不全面②观察不细致③迷信仪器分析结果④检材采取不当⑤尸体检验记录欠详实⑥误认病变或不认识病变⑦结论凭主观臆想而无客观依据⑧摄影缺陷⑨不保留必要的物证 10:法医活体诊察:是为了确定被害人、被告人的伤残状况、生理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 法医活体诊察的内容(活检):①损伤鉴定②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③疾病的诊察④性问题的检验⑤诈病、造作伤、造作病的诊察⑥虐待的诊察 活体损伤诊察注意问题:①选择适宜的鉴定时机②诊察要全面,方法要得当③要区别对待法医学诊断与临床诊断④要注意审查临床资料是否真实⑤要正确区分损伤与疾病⑥正确运用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⑦伤残程度鉴定的特殊性 11:证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诉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物证:是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体物证和痕迹物证) 法医物证:由生物体而来的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的各种痕迹和物体。

最新-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期末考试必考知识点重点总结 精品

单片机概述 单片机是微单片微型计算机的简称,微型计算机的一种。 它把中央处理器(CPU),随机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定时器\计数器以及I\O 接口,串并通信等接口电路的功能集成与一块电路芯片的微型计算机。 字长:在计算机中有一组二进制编码表示一个信息,这组编码称为计算机的字,组成字的位数称为“字长”,字长标志着精度,MCS-51是8位的微型计算机。 89c51 是8位(字长)单片机(51系列为8位) 单片机硬件系统仍然依照体系结构:包括CPU(进行运算、控制)、RAM(数据存储器)、ROM(程序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内部总线等。 由于一块尺寸有限的电路芯片实现多种功能,所以制作上要求单片机的高性能,结构简单,工作可靠稳定。 单片机软件系统包括监控程序,中断、控制、初始化等用户程序。 一般编程语言有汇编语言和C语言,都是通过编译以后得到机器语言(二进制代码)。 1.1单片机的半导体工艺 一种是HMOS工艺,高密度短沟道MOS工艺具有高速度、高密度的特点; 另一种是CHMOS工艺,互补金属氧化物的HMOS工艺,它兼有HMOS工艺的特点还具有CMOS的低功耗的特点。例如:8181的功耗是630mW,80C51的功耗只有110mW左右。1.2开发步5骤: 1.设计单片机系统的电路 2.利用软件开发工具(如:Keil c51)编辑程序,通过编译得到.hex的机器语言。 3.利用单片机仿真系统(例如:Protus)对单片机最小系统以及设计的外围电路,进行模拟的硬软件联合调试。 4.借助单片机开发工具软件(如:STC_ISP下载软件)读写设备将仿真中调试好的.hex程序拷到单片机的程序存储器里面。 5.根据设计实物搭建单片机系统。 2.1MCS-51单片机的组成:(有两个定时器) CPU(进行运算、控制)、RAM(数据存储器)、ROM(程序存储器)、I/O口(串口、并口)、内部总线和中断系统等。 工作过程框图如下:

2020中医骨伤科学考试复习重点

2020中医骨伤科学考试复习重点 总论第一章:发展史 1、晋·葛洪《肘后救卒方》最早记载下颌关节脱臼的手法整复方法,适用夹板 固定。 2、蔺道人《仙授理伤续断秘方》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骨伤科专著 3、宋·宋慈《洗冤集录》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4、元·李仲南《永类欽方》首创过伸牵引加手法复位治疗脊柱屈曲型骨折。 5、元·危亦林《世医得效方》最早施用“悬吊复位法“。 6、清·吴谦《医宗金鉴》将正骨手法归纳为:摸、接、端、提、推、拿、按、 摩八法。 第二章、损伤的分类与病因病机 【损伤】外界各种致伤因素作用于人体,使皮肉、筋骨、脏腑等组织器官出现结构上的破坏和功能上的紊乱,此即为损伤。骨伤科学之范畴中,损伤主要涵盖了骨折、脱位、筋伤和内伤。 骨折系指由于外力的作用,破坏了骨或软骨的.完整性和连_续性者。 脱位(关节脱位、脱骸、脱臼),系指外力使构成关节各骨一的骨一端关节面失去了正常的对合关系,发生功能障.碍者。筋伤系因外来暴力、慢性劳损或风寒湿邪侵袭等原因所造成筋的损伤,其含义与西医学所指的软组织损伤大致相当。骨伤科学范畴中.的内伤是指由损伤引起的气血、脏腑、经络组织结构破坏及生理功能障碍,其不同于内科领域里一的内伤概念,为了区别,亦称“内损”。 损伤的分类: 按损伤部位分:外伤(皮肉筋骨脉)和内伤(脏腑损伤以及脏腑、气血、经络功

能紊乱)。 按损伤性质分:急性损伤(急骤暴力所致)和慢性损伤(劳逸失度或者体位不正确)。 按受伤时间分:新伤(2~3周内)和旧伤(/宿伤)。 按受伤部位破损情况分:闭合性损伤(钝性暴力损伤而无外部创口)和开放性损伤(锐器、火器或钝性暴力,皮肤、粘膜破损,深部组织与外界 相通)。 按受伤程度(取决于致伤因素的性质、强度、作用时间长短,受伤部位及其面积大小、深度)分:轻伤和重伤。 按伤者的职业特点分:生活性损伤、运动性损伤、工业性损伤、农业性损伤和交通性损伤。按致伤因素的理化性质分:物理性损伤、化学性损 伤和生物性损伤。 按损伤部位的多少及严重程度分类:单发性损伤、复杂性损伤、多发性损伤(骨折、脱位、筋伤、内伤)。 损伤的外因主要是外力伤害,包括直接暴力,间接暴力,肌肉收缩力和持续劳损力四种。损伤的内因是指由于人体内部变化的影响而致损伤的因素,包括年龄、体质、解剖结构、先天因素、病理因素、职业工种和七情内伤等。 损伤的一般症状体征:疼痛、肿胀青紫、功能障碍。 损伤的特殊症状体征:畸形、骨擦音、异常活动、关节盂空虚、弹性固定。 骨病的一般症状体征:疼痛、肿胀、功能障碍。 骨病的特殊症状体征:畸形、肿块、疮口与窦道、肌肉萎缩、肌肉挛缩。

重庆医科大学 法医学概论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是建立在其它科学基础上的一门综合的、独立的边缘学科,有其为法律服务的独特的、其它学科不能替代的研究和工作领域。通过法医学的检验为案件的侦查提供线索,为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证据,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依据。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现场尸体活体物证文证 法医学尸体检验是法医病理学研究和鉴定过程中极为重要的 一环。它包括尸表检查、尸体解剖和组织学检查。 目的(1确定死亡原因(2判定致死方式(3推断死亡时间(4推断损伤时间(5推断致伤物(6个人识别 方式1尸表现场检验2尸体解剖3活体:作为法医学鉴定对象的活体包括被害人、被告人和身份不明的个体。4物证:包括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常见的法医物证有血液、精液、阴道液、唾液等体液和分泌液及其瘢痕,尿、粪等排泄物,皮肤、毛发、骨骼、指甲、脏器等组织器官。5文证:是以其内容、含义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尸体解剖:尽量在48小时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法医解剖:①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②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③因工、农业中毒或剧烈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 尸体检验中注意问题:①尸检不全面②观察不细致③迷信仪器分析结果④检材采取不当⑤尸体检验记录欠详实⑥误认病变 或不认识病变⑦结论凭主观臆想而无客观依据⑧摄影缺陷⑨ 不保留必要的物证 活体检验主要是对被检者的某些特征、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例状体、各器官和系统功能状态等进行检验和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医物证检验的主要内容是生物学检材的种类认定、种属来源的鉴别以及遗传标志的性别判定等 活体损伤诊察注意问题:①选择适宜的鉴定时机②诊察要全面,方法要得当③要区别对待法医学诊断与临床诊断④要注意审查临床资料是否真实⑤要正确区分损伤与疾病⑥正确运用 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⑦伤残程度鉴定的特殊性 证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诉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物证:是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体物证和痕迹物证) 法医物证:由生物体而来的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的各种痕迹和物体。 法医学的任务1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证据;2为澄清民事纠纷的真相提供科学证据;3为行政诉讼提供科学证据;4为处理重大事故、灾害提供科学提供;5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6为民政、保险等部门进行人身伤亡赔偿、抚恤提供科学依据;7为卫生防疫部门发现传染病、职业病或食品中毒提供科学证据和信息;8为国家立法和制定法规提供技术咨询;9为其他科学的发展提供借鉴。 简述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活动和外界环境的相互关系,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防治的一门科学体系,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科学与卫生学以及包括法医学在内的特种医学四部分。法医学作为一门具有独立研究领域和检验技术的科学体系,是建立在医学基础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基础上的一门科学,其发展和完善主要借助于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各学科的进步,同时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自然学科的最新成果,是法医学的理论不断地得到充实,技术方法日臻精确并不断有所更新。医学各学科和有关自然科学的进步促进了法医学的发展和完善,同时法医学也以其本身的成就丰富了医学和自然学科的内容。 中国最早记载法医检验有关内容的是先秦时期的《礼记》和《吕氏春秋》。 《封诊式》是世界上最早的具有丰富的法医学内容的刑侦书籍《洗冤集录》是中外法医学者公认的的现存最早的系统法医学著作。作者是宋慈(1186~1249)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法医学家,世界法医学史上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于1245年着手编撰《洗冤集录》,1247 年任湖南提点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就在这一时期完成了《洗冤集录》一书。《洗冤集录》是一部广泛总结法医学尸体外表检查经验的书籍,对于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和尸体检查等各方面,都作了大量的科学观察和归纳。该书不仅使我们了解了宋代如何进行尸体检验,更重要的是它所记载的一些法医学重要发现至今仍有意义。《平怨录》《无怨录》《洗冤录》是著名的宋元检验三录。《洗冤录》是我国古代法医学在欧洲最早的译本 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林几 其主要贡献1、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科(为了我国法医学人才的培养,完成了《拟议创立中央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科教室意见书》。这份著名的意见书,为以后法医研究所的成立,各大学开展检验工作及法医学人才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2、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研究所(为了提高我国法医学研究水平,在林几的创导下,1932 年 8 月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研究所,并任第一任所长。首次开办法医研究员培训班,培训了高级法医人才——“法医师”,使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法医师职称。)3、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法医学杂志《法医学月刊》(1934 年 1 月)4、编撰了多部法医学教材 中国法医学会现任理事长,我国著名毒物分析专家:刘耀教授重要的学术刊物《刑事技术》《法医学杂志》《中国法医学杂志》《证据科学》(此外还有《中国司法鉴定》等) 重要的国外学术刊物《国际法庭科学杂志》《美国法医学与法医病理学杂志》《国际法医学杂志》《法科学杂志》《法医学》我国实行多系统的法医鉴定体制,现行的法医学司法鉴定体制主要有1司法系统内部的鉴定机构;2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 我国的法医学教育分三个时期,分别为: 1形成时期 (1931~1949年);2第一次发展时期(1950~1965年);3第二次发展时期(1977年到至今) 简述现代法医学的主要成就1、1983年山西太原晋祠会议的召开,是我国高等法医学专业教育快速发展的转折点2、1984年法医教材编写委员会确定,将法医临床学作为法医学的主干课程之一,从而使法医临床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1991 年,第一本《临床法医学》教材出版)3、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引进并应用于检案和科研工作中((1)从 20 世纪 60 年代起,我国法医学工作者就应用组织化学和生物化学等方法,检查组织中各种酶和炎症介质的含量,来推断死亡时间和损伤时间,以及疾病和损伤的诊断。 (2)自 1985 年 Jeffreys 建立 DNA 指纹图用于个人识别以来,1986~1987 年,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用 DNA 检案,我国也于 1987 年开始 DNA 多态性研究和实际检案应用,广泛用于个人识别、亲子鉴定和性别测定。这一技术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对更先进、‘更科学的系列物证检验方法(PCR 及 PCR-STR)的引进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使我国法医物证检验方法和研究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3)医学影像技术和生物电生理检测技术为临床法医学鉴定提供了客观的检 查方法,使临床法医学鉴定的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 法医学分支学科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化学、法医物证学 (包括法医血清学、法医人类学及法医牙科学)、临床法医学及法医精神病学等。 法医病理学(forensic pathology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 法医病理学重点解决的问题:确定死亡时间,明确死亡方式,推测死亡时间与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进行个人识别,明确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或中毒与疾病的关系,解释与死亡有关的事实及与环境等其他因素的关系。 死因的分类:1直接死因: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2根本死因: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理过程的最初的疾病或损伤,或者造成致命的事故或暴力的事件或情况;3辅助死因:促进死亡的因素;4死亡诱因:使身体原存在的、潜在的或处于代偿状态下的有致命危险的疾病急性发作或突然恶化而导 致死亡的因素;5联合死因: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从病原学和死亡机制方面难以区别其间的因果关系或逻辑顺序的、并列致死性损伤或疾病。 死亡方式(manner or mode of death)的分类:1他杀:是指用强加的暴力手段终止他人生命的行为;2自杀:是指自己用某种暴力手段伤害自己,以期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3意外:是指出人意料的造成人体伤害的外界强加性事件。 法医学致伤物的分类:1钝器2锐器3火器个人识别(personal identification):用科学的方法确定某 活体尸体或生物性检材的身源,或是否与某个体为同一人。 医疗事故(medical negligence)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 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法医临床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是应用医学和法医 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 他生理病理等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法医物证学(forensic physical evidence):运用医学、生 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知识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 的生物性检材的检验与鉴定的一门科学。法医物证鉴定的木的 是解决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问题。 简述临床法医学的鉴定内容:1、确定是否存在损伤:①案情 调查;②根据病历资料了解原始受伤情况,但不能完全相信病 历记载;③照相或客观检查;④目前情况检查;⑤某些情况 下较难判断是否存在损伤。2、判断损伤类型,对机械性损伤 类型的推断,有时需判断是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损伤。3、 推断致伤物,损伤的形态特征不能完全反映致伤物的形状。4、 推断损伤时间,皮肤擦挫伤的时间推断,骨折的时间推断5、 皮肤瘢痕检验6、活体损伤鉴定的时限 7、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损伤既可造成某种疾病,也可使原有疾病加重;另一方面疾病 也可加重损伤的后果①损伤是疾病的直接病因。②损伤与疾 病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③损伤与疾病无关。8、活体损伤鉴 定的注意事项 亲权鉴定identification in disputed paternity应用医学、 生物学和人类学的方法检测遗传标志,依据遗传学理论进行分 析,对被检者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做的科学判定。 毒物(poison , toxicant):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 进入生物体后,能与生物体发生化学作用并导致生物体器官组 织功能和形态结构发生损害性变化的化学物质。 尸僵(rigor mortis):死后尸体肌肉僵硬,并是关节固定的 现象 死亡事件的推测方法:1根据尸体现象推测(1)尸冷:(2) 尸斑:(3)尸僵:2根据超生反应推测3根据尸体化学成分变 化推测4根据组织化学改变推测5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测 生前伤和死后伤的鉴别方法1生前伤肉眼的改变2生前伤组织 学改变3炎性介质及反应蛋白的检测 治伤物的推断方法:1根据损伤的形态推断:①创口:钝器不 规则,无明显形态特征;锐器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②创 缘,钝器部整齐,常伴有擦伤和挫伤;锐器平整,很少伴有擦 伤和挫伤。③创角,钝器较钝,可有两个以上;锐器较锐。④ 创腔,钝器浅而宽,可有异物,有组织间桥;锐器深而窄,无 组织间桥。⑤创壁,凹凸不平,对合不好;锐器,光滑对合好。 ⑥创底,钝器不平整;锐器平整。2根据组织中残留物推断 致伤方式的鉴别方法:①损伤部位:自杀伤,死者手所能及部 位,多在颈胸或腕部;他杀伤,身体任何部位。②损伤数目与 程度:自杀伤,一般较少,致命伤只一处;他杀伤,一般较多, 致命伤可多处。③损伤分布与排列:自杀伤,分布较集中,排 列整齐;他伤杀,分布较大,排列紊乱。④特殊损伤:自杀伤, 可有试切创;他杀伤,可有抵抗后防御伤。⑤现场情况:自杀 伤,较整齐,无挣扎痕迹,致伤物多遗留在现场;他杀伤,比 较紊乱,常有挣扎痕迹,致伤物多不在现场。 损伤面积的估算常采用:坐标纸测量法 PCR:一种体外扩增特异性DNA片段的技术。模拟体内DNA复 制的过程,在模板DNA、引物和4种脱氧核糖核酸存在下,由 DNA聚合酶催化的,发生在引物间的DNA双链的体外扩增技术。 法医学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以人体为鉴 定对象,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生理病理状态和人体特 征等专门问题。 法医学鉴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依法鉴定原则(二)实事 求是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指导鉴定活动的根本准则。 1.受理鉴定时实事求是2.鉴定结论客观、真实3.鉴定结论 科学、公正) (三)科学鉴定原则(1.应以科学的态度进行鉴 定2.结果判断应符合科学原理)(四)独立鉴定原则(鉴定人 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表达意思,根据对鉴定客体检 验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判断,称为独立鉴定。 1.鉴定结论是 鉴定人意志的表现2.鉴定人的鉴定活动不受政法机关职能的 约束 法医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 案件中的法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活动的人,称为法医鉴定人。 法医鉴定人有三种:一种是司法机关内从事法医学鉴定的人 员;一种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取得了执业资格和鉴定 资格,在法医学鉴定机构从业的法医鉴定人;还有一种是司法 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根据需要,临时聘请的具有法医学专门知识 的人员。 鉴定人的条件1.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 专门性问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能够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2.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鉴定人与案 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3.鉴定人是自 然人 法医学鉴定人出庭的主要任务:1向法庭宣读鉴定结论;2阐 明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依据和科学道理;3接受审判员以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鉴定结论的质证;4回答审判员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提出的与鉴定有关的问题。 责任能力分级:1无责任能力:患有精神疾病,处于严重的精 神疾病状态,或中度及更重的精神发育迟滞或严重的痴呆,或 其他严重精神障碍。2部分责任能力:患有精神病或精神病缓 解不全,轻度或中度的精神发育迟滞或严重的痴呆,或其他明 显的精神障碍。3完全责任能力:精神病已愈或已缓解而处于 间歇期,或轻度及更轻的精神发育迟滞或痴呆,或其他轻度精 神障碍,或单纯性人格障碍,或无精神病与伪装精神病。 法医学鉴定书组成内容一、标题与编号二、基本情况三、检案 摘要1案情摘要案发时间、地点、经过,主要的调查情况叙述: 常见来源:案卷(立案机关综合的案情材料、现场勘查报告、 尸体检验报告、病历材料)2病历摘要、书证摘要3被鉴定人 概括、调查及证明材料:常见于司法精神病专业的司法鉴定。 中毒的法医学鉴定方法1根据临床症状推测是否中毒、毒物的 种类和中毒的程度;2详细的进行案情调查,了解毒物的可能 来源和种类;3根据尸体检查所见检查所见推测毒物种类与性 质;4中毒的最终确证是依据法医病理学监测与从中毒者体内 分离出毒物的综合结果。5阐明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生物体内 的量和浓度变化,对鉴定中毒案件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 常用尸体解剖方式及其优点:直线切法: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 始,向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其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切开皮肤及 皮下组织。一般常用。Y字形切法:分别从左、右耳后乳突垂 直向下切至锁骨上缘,再向前内方切开至胸骨切迹处汇合。颈 胸部有伤时,应采用本式。倒Y字弧形切开法:先按直线切法 切开颈、胸部皮肤至腹上部,再作半圆形切开腹部,将皮瓣向 下翻转。腹壁有损伤时可作此术式。T字弧形切开法:先从左 肩峰经胸骨上切迹之右肩峰作一弧形横切口,再在该弧线中点 向下作直线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缘。此术式的优点是可 保持颈部外形完整。 法医在尸体现场勘查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若有尸体现场 发现有电击、爆炸或施放毒气的迹象,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然后再进行勘查。2、现场发现血迹、毛发或精斑等人体生物 源物证时,应观察其分布、形态、方向如何,并提取备检。3、 对可能附着人体生物源性物证的物品,要注意发现、保护指纹 或其他附着物,并提取备检。4、现场应注意寻找并认定致伤 物。5、对可能留有死者信息的物品进行检查,以便发现与案 件有关的一些信息。6、重大命案现场,在侦查期间应尽量封 闭,保留一段时间以便复查。 简述法医物证学的鉴定内容 法医物证学目前进展 法医毒理学中毒案件中中毒的特点与进展 我国人的体表面积一般根据 Stevenson 算式来计算,即:体 表面积(m2)=0.006×身长(cm)+0.0128×体重(kg)一 0.1529。 临床医学烧伤面积的估计一般多采用九分法,即将全身体表面 积划分为若干 9%的等份,如成人头颅占体表面积 9%;双 上肢各占 9%;躯干前后各占 13%;会阴部占 1%;臀部及 双下肢占 5X9%4-1%。(也有用手掌法,即五指并拢状态的一 掌面积约等于体表面积的 1%。以上两种方法都是比较粗略 的估计方法,测得损伤面积占体表面积百分比误差太大,不符 合临床法医学必须精确计算损伤面积的要求,故不适用于临 床法医学活体检验。) 1、各期尸斑出现的时间及检查所见 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 死后经过时间12 小时以内12~24 小时24 小时以后 指压尸斑表面完全褪色稍褪色不褪色 改变尸体位置尸斑可转移两侧性尸斑尸斑固定 尸斑处皮肤切面血液从血管 内流出 组织间隙红色液 体流出 无血液流出 2、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测死亡时间 胃肠内容物死亡时间 胃内充满未消化的食物餐后即刻死亡 胃内食物变软,食物外形较完整餐后 1 小时死亡 胃内食物移向十二指肠餐后 2~3 小时死亡 胃、十二指肠有消化食物及残渣餐后 4~5 小时死亡 胃排空餐后 6 小时以上死亡 3、挫裂创和锐器创的鉴别 挫裂创锐器创 创口不规则,无明显形态特征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 创缘锯齿状,常伴有擦伤和挫伤平直,很少伴有擦伤和挫伤 创角较钝,可有两个以上较锐 创腔浅而宽,有组织间桥深而窄,无组织间桥 创壁粗糙,对合不好光滑,对合良好 创底不平整平整 4、自杀伤和他杀伤的鉴别 自杀伤他杀伤 损伤部位死者手所能及部位,多 在颈、胸或腕部 身体任何部位 损伤数目与程 度 一般较少,致命伤只一 处 一般较多,致命伤可多处 损伤分布与排 列 分布较集中,排列整齐分布范围较广,排列紊乱 特殊损伤可有试切创可有抵抗伤或防御伤 现场情况较整齐,无挣扎痕迹, 致伤物多遗留在现场 比较紊乱,常有挣扎痕迹, 致伤物多不在现场 5、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 鉴定人证人 根据需要被指派或聘请,既可以选择,也 可以更换 由案件本身决定,不能选 择,也不能代替 就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定做 出判断性结论 提供证人证言,是陈述自己 所了解的案件事实 必须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不需具有专门知识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就应当回避无需回避 为了提供科学的结论,可以要求阅览有关 的案卷材料 不能阅览案卷材料 几个鉴定人共同鉴定时,可以互相讨论, 可以共同写出鉴定结论,共同签名 询问证人只能个别进行,证 人之间不能讨论 6、男女骨盆鉴别 男性女性 全貌外观狭小而长,骨质较重宽大而短,骨质较轻 骨盆腔肥厚粗糙,侧壁倾斜而深纤细平滑,侧壁较直而浅 骨盆上口楔形或心形圆形或椭圆形 盆腔狭小,呈漏斗形宽阔而浅,呈圆桶形 骶骨等腰三角形,骶骨突起等边三角形,骶骨平直 骨盆下口横径及前后径狭小径及前后径宽大 耻骨弓呈锐角,约70°~75°呈钝角,约90°~100° 7、耻骨联合面的年龄变化 年龄(岁) 耻骨联合面形态学改变 17~19 平行隆起较为明显,背侧与腹侧无明显分界 20~22 平行隆起仍明显,但逐渐变浅。背侧缘开始形成 23~24 联合面显得平滑,开始形成倾斜面。腹、背侧缘大多形成 25~30 平行隆起已消失,腹、背侧缘增宽且形成 31~35 联合面形成周缘,背侧缘向后扩大使联合面呈卵 36~44 腹侧缘上半部不明显,出现周缘隆起 45~59 缘隆起大部形成,以后更明显粗壮 60 以上联合面出现老年性变化,有散在的粟粒样小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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