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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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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油田分公司经营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油田分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的项目,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市场情况为卖方垄断市场;

2. 工程实施需要专门经验或设备,以及为了保护专利等特

定理由;

3. 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不能确定其技术细节

和工程量;

4. 与已发包的工程相连的小型项目,难以分割;

5. 公开或邀请招标未能决定中标单位,难以重新进行。

第四条招标项目的立项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的合同立项程序进行立项审批。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的指导及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机构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分为招标管理机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为各专业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包括各项目组。

第八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职责

(一)领导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二)审议和公布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及规章制度;

(三)对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

(四)审批重大招标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招标报告;

(五)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中标报告;

(六)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是招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规章制度;

(二)向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协调管理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四)统一管理油田分公司招标印章;

(五)负责油田分公司评委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

(六)指导或参与项目招标工作,并组织部分公用项目的招标工作;

(七)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八)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的招标、中标报告;

(九)审核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招标、中标报告。

第十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职责

(一)组织开展具体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二)起草招标报告:招标报告中应包括拟招(议)标项目名称、内容,建议招(议)标方式、推荐投标单位、推荐人、拟采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三)拟定招标文件;

(四)接受投标文件;

(五)提供相关评标专家的动态资料;

(六)负责评标小组的组织工作;

(七)组织开标和评标;

(八)根据评标小组的建议,起草建议中标报告;

(九)负责评委的业绩资料的收集、整理;

(十)负责相关项目招标资料的管理,数据的统计。

第三章招标

第十一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根据油田分公司的实际,一般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十二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对拟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先起草招标报告报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批通过的招标报告的内容及要求,组织招标事宜。对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详细说明理由,经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议标不得少于两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

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对投标方的经济、技术、商务、法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四条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油田分公司发放的有效《市场准入证》,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会员证的物资供应商可参加物资采购招标。

第十五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油田分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地点;

⑵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⑶废标原则;

⑷评标标准和方法;

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特点提出,报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执行。

⑸技术标和商务标在评标中所占比例。

2. 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

3.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范围、时间要求及现场条件;

4. 合同条件及格式;

5.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6. 招标项目分项报价和总报价表:包括计价类别、取费标准、计价方法、其他计价的取费依据资料等等;

7. 截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及地点安排;

8. 应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必须提供塔里木油田“市场准入证”或“能源一号网会员证”,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的国际、国家及行业有关资质证明。

9. 辅助资料及图表、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

10. 相应的经济合同条款和安全生产合同条款(HSE)等。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特殊的改扩建项目除外)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同时,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招标文件必须报招标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专用章”印章后方能生效并对外发放。

在节假日期间,对于生产急需项目的招标,可以先以口头形式请示,组织招标工作,后补办审批手续。

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时,必须加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专用章”,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十七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和招标管理机构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对技术和质量要求不复杂、预计参与投标单位四家以上的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邀请竞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九条邀请竞标对项目技术质量等方面只作一般性要求,并实行由高到低的竞价方式,报价最低是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条件。

第二十条邀请竞标必须有四家以上经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否则应改按招标程序进行。

第四章投标

第二十一条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持有油田分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市场准入证》或“能源一号网会员证之一;

(二)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油田分公司对各具体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投标单位的权利

(一)平等地获取招标信息;

(二)要求招标组织机构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三)参加开标大会;

(四)检举揭发招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五)可以在开标之前撤回投标书,宣布退出投标。

第二十三条投标单位的义务

(一)如实提供投标文件,并接受招标机构的质疑;

(二)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根据项目金额及招标书要求,向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交纳标书费(不得低于300元,不得高于3000元)。

(五)中标后按标书要求时间与有关单位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属于基本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构、设备等;对于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同时应明确质量和HSE保证体系、实施本项目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专业招标组织单位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单位少于三个的,专业招标组织单位应当依本办法重新招标或采取商议定标(议标)方式或直接转为合同洽谈,但必须经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批准。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有权拒收。

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

塔里木油田的所有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分包。如因特殊原因投标人拟将投标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分包计划,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单位必须为塔里木市场准入单位,其资质应当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标准相适应。同时投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五章开标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按废标处理:(一)标函未密封;

(二)标函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三)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章;

(四)逾期送达;

(五)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底价一定范围;

(六)招投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以不正当方式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相关商业、技术秘密,损害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投标人承诺的施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者对合同的重要条款有保留;

(八)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九)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七条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标底的测算必须在审计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封闭进行,并且要在开标前测算完毕。

地面建设项目(探临、产能、维修、系统工程等):计划投资在300万元以下,其标底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编制,造价中心审定;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造价中心负责组织审计监察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共同测定。

地下工程项目(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录井、测井、试油等),其标底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编制,造价中心审定。

进行技术交流的项目,在技术交流结束后,必须出具由所有技术评委签字的技术交流结果报告单,要有明确的技术结论。

评标时采取复合标底方式的,甲方测定标底在复合标底中所占比例为50%—70%。具体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在开标时确定。

复合标底的计算方式为:在甲方测定标底一定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乙方投标报价在复合标底中所占比例(a)+甲方测定标底×甲方测定标底在复合标底中所占比例(b),其中a+b=1。

也可适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03]1号”文件规定的评标计分方法。

第二十八条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九条开标由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但投标人参加开标采取自愿方式,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超过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开标工作必须由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超过500万元项目的开标工作由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或受其委托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成员主持。

第三十条开标时,由监督人员及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如需要由投标单位唱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第六章评标

第三十一条评标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依本办法组织的评标小组负责。

评标小组由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一般不超过十三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占2/3的比例。专家成员应在纪检部门代表的监督下,在开标前1小时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评委专家库”中按相关专业随机抽签确定。(专家库未建立前,评委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开标前一天确定)。

评标小组成员仅以个人身份参加评标活动,不代表其所属单位和部门。

评标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本办法和招投标文件,客观、独立、公正地进行评标工作,并提出建议中标单位。

项目招标组织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评委参加评标工作。

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个人应当主动回避,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小组,已进入的应当更换。招投标单位有异议、且异议理由成立的,应中止招标程序,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重新确定。

第三十二条招标组织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三条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说明或者澄清,但是说明或者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必要时,评标小组可就有关技术问题咨询相关技术专家,招标组织机构应予满足。

第三十四条评标小组应当遵循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项目技术条件复杂的应采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分开评比,综合考虑。对于项目技术条件相对简单的,价格是评审的基本依据。

对一些简单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评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此外不提倡最低价中标法。

具体评标程序按本办法附件《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内容解释及评标指导规则》执行。

第七章中标

第三十五条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根据评分结果或者评议结果推荐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招标组织机构应当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意见,起草建议中标报告,报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审批。起草报告与送交招标管理机构审批之间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一般要求在当天完成。

第三十六条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保守评标机密,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中标报告由招标管理机构审批后,招标组织机构应当根据审批结果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必须加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专用章”印章。中标通知书对招标组织单位和中标单位均具有法律效力,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改变。

第三十八条招标组织机构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十九条招标项目的招标资料的归档、相关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根据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第四十条油田公司内部相关单位借阅招标资料时,必须书面提出要求,经专业招标组织机构负责人签认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不允许向油田公司以外单位和个人借阅招标资料。

第四十一条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要根据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按时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资料,并按季度向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报送招标项目的统计报表。

第八章电子商务

第四十二条物资分类:

I类物资:资金额大、采购量大、通用性强、适合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形成批量以享受批量优惠价格的物资。

II类物资:在生产、基建成本构成中占有较大比例,适合地区公司网上集中采购的物资。

III类物资:目前不易上网的其它非标设备和零星物资,如技术标准和性能复杂的非标设备、低值易耗物资、就地就近采购的物资等。

第四十三条 I类物资按股份公司要求进行网上目录式采购,II类物资和III类物资的采购招标工作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适合电子采购的物资必须实行电子采购。

第四十四条投标人的网上报价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内进行,在截止时间前均应加密方式存放在服务器内,截止时间一到,要终止接收报价,并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接收到的报价信息解密,进行相应处理后,据以定标。

第九章罚则

第四十五条评标小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通报其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小组成员的资格,从油田分公司评委库中除名,并纳入个人的业绩考核中.

第四十六条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的,要追究当事人单位主管领导责任,并在单位的业绩考核时加以考虑.

责任追究的方式: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评标小组成员有营私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交由油田分公司纪检部门处理。

第四十八条评标小组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视情节给予一定行政处分,同时不允许再参加招投标工作。

第四十九条中标人不与招标方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招标方无正当理由迟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根据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招标方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方、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追究招标方有关人员责任,同时根据情节可以处中标人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根据情节可处暂停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或直接清出塔里木市场。

第五十三条企管与法规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在甲乙方联席会上给与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五条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中涉及内容如股份公司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流程

附件

2: 塔里木油田分公

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有关内容解释及评标指导规则

招标投标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基本程序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其中,招标是指招标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招标项目和条件,向社会公众或几个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制造商等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评标是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比和分析以确定最合适的投标人的过程,是整个招标工作的中心环节。根据油田分公司目前的招标管理现状,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确定如下指导规则:

一、评标原则

1. 遵循准确、客观、公正、信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严格执行评标程序的原则;

3. 回避原则(与投标人有厉害关系);

4. 保密原则;

5. 竞争平等正当原则;

6. 技术先进原则;

7. 合理、合法、效益原则;

8. 同等条件下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和塔里木油田服务公司所属单位优先的原则。

二、评标的步骤和内容

(一)初评:从所有投标文件内筛选出符合最低标准要求的投标文件,淘汰不合格投标文件,节约时间和精力;

1. 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

质量标准和权威部门认可的资格进行预审;

⑴投标人概况:名称地址、注册地、资质等级、资本、设施装备水平、会计年报(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组织机构、已承担的任务等;

⑵人员素质、经验及以往的成就,包括一般经验和特定经验;

⑶装备状况、技术水平、装备性能质量、设计管理水平、经验及以往成就等;

⑷投标人保证(担保);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有两种方法,一是发资格预审调查表,二是进行现场访问(第一种方法不能明确判断时采用)。资格不合格,即使投标是最低评估投标,也不能中标。

2.形式审查(审标):确定投标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⑴投标书和招标文件是否一致:如果招标文件指明是“反应标”(又称应答标),则投标书必须完全对招标文件的每一空白栏作出回答,不得有任何修改和附带条件。

⑵标书编制的完整性:投标书中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应递交的全部文件。

⑶标书的有效性:如投标文件是否按时递交并且盖有有效印记的原件;是否按要求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保函;是否有保留条件,且是否影响技术性能和质量;保证书的金额、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当以标底衡量合理标时,报价额是否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等等。

⑷报价计算的正确性:投标文件内是否有计算或统计错误,是否有遗漏或者增补,修改此类错误的原则是: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当分项报价与总报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分项报价为准。除非评委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报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若错误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标书中的投标价格并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应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初审,凡达不到招标书要求(一般应符合实质性内容)的所有投标书视为废标并予以排除,并确定初步备选的合格投标人或潜在中标人。

(二)详评:评委依据预先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评价和比较。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财务和合同三个方面的审查,评定其合理性,并进行风险分析,澄清所有问题;最后用量化指标计算出各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值。

1. 技术评审:招标组织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评审,确认投标人完成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及其所提方案的可靠性,重点评审投标人将怎样实施本招标项目。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递交的技术文件完整、有效、合格;

●提供的计划、方案科学严谨,符合要求;

●数量、进度、质量(HSE)控制和保证及执行能力;

●资质等级、技术能力;

●经验及以往履约能力;

●设备、人力及管理水平;

●按要求列出的合作伙伴或分包商的能力和经验;

●技术保留或建议对技术性能和质量的影响,建议的可行性和技术经济价值。

2. 商务法律评审:招标组织机构组织若干财务、审计、经济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家或人员进行,目的在于从成本、财务、法律和经济分析等方面评价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并估量授标给各投标人后的法律和经济效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合同方面的评价内容:条款、保险、协商合作程度、法律问题等。

⑵成本方面评价内容:数据复核、劳动定额、调整因素及调值公式、自筹资金额度、额外费用、分包工程价格等。

⑶财务方面的评价内容:财务实力、支付条款、债务情况、审计文件、外汇兑换率及外汇比例等。

⑷综合评价:根据报价,结合期限及后果、质量、方案、业绩、信誉、优惠条件、支付方式、调整建议等因素进行经济分析、综合评审。

3. 风险分析:授标给各投标人或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风险或可能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技术、管理、公共关系等方面的风险,应从全局出发,如果风险程度过大,即使是最低投标价也不能接受。

4. 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召开澄清会分别要求合格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问题的书面答复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人员的活动仅限于提问和听取回答,不得对任何投标人代表的应答作任何评论或表态,以免向投标人透露出有关评审的信息。如果投标人不能认真回答询问,则评委可视为废标。

(三)综合评审(比标):根据规定的评标原则、模式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报价在统一的基础和标准上,结合并依据其它技术和商务方面的因素综合评定,选定得标候选人并排序,公正合理择优选定中标人。得标人一般为“评定费用”报价(评定价)最低者,即经济效益最高的投标,但不一定为最低报价者。报价低只是中标的重要条件而不是唯一条件,特别是在重大复杂项目中,投标人的资历、信誉、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等也是中标的重要因素,应将各种因素转换成货币值进行综合比较,选取成本最经济、风险最小、最合理的投标。

(四)评标报告:评标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专业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招标情况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井控细则

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有利于塔里木油田井控工作的开展,杜绝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井控技术是保证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的关键技术。做好井控工作,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有效地防止井喷、井喷失控及着火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井喷失控是钻井工程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将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使油气资源受到严重破坏,造成环境污染,还易酿成火灾、人员伤亡、设备破坏甚至油气井报废。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塔里木油田的勘探、开发、钻井、技术监督、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培训以及钻井承包商和相关服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必须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本细则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九项管理制度等十个方面。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工作。 二、井控设计 第六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钻井生产应先设计后施工,坚持无设计不能施工的原则。 井控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井场周围2KM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进行勘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特别需标注清楚诸如煤矿等采掘矿井坑道的分布、走向、长度和离地表深度,在钻井工程设计中明确相应的井控措施。 2、地质设计提供全井段的地层孔隙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预测曲线,生产井分层动态压力以及浅气层、邻井资料及周围注气注水情况。 3、满足井控要求的钻前工程及合理的井场布局。井场布局应满足放喷管线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人事工作回顾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人事工作回顾 2001年,在油田公司和油田公司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油田公司人事部门全面完成了油田公司下达的业绩考核指标,工作有了新起色、新气象,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正逐步建立起来,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㈠以“三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 1、认真组织开展油田公司领导班子“三讲”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三讲”学习三个阶段的要求,油田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学习,深刻反思,查找不足,积极整改,认真履行了“三讲”学习教育活动的每一个程序、步骤,“三讲”学习教育活动达到了中央文件规定的目标和集团公司党组的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积极组织开展油田公司处级经营管理者“三讲”学习教育活动。为加强油田公司所属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统一油田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思想认识,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我们组织开展了处级经营管理者“三讲”学习教育活动。针对“三讲”活动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按照机关与基层、行政与党务、岗位与岗位相互交流的原则,加大了经营管理者交流力度,“三讲”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任免及交流处级领导达50多人次。 ㈡以“四支”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人才战略,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3、继续抓好“四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油田公司党工委制定的“科技创新和人才战略”,努力做好“四支”人才队伍工作,到2001年初,选拔出240人左右的塔里木油田“四支”人才队伍。在把好人才队伍选拔关的同时,重点抓好了“四支”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充实提高、动态管理工作。 4、成功申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建人才引进的窗口。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参加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世界级难题的攻关,加快油田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的步伐,在自治区人事厅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向国家人事部积极争取,申请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已获得批准。 5、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全年组织完成了289个培训项目,培训5098人次,人均培训44.11学时,使用培训经费379.32万元。其中主要选派39名处级干部参加了党校、工商管理以及岗位培训;委托新疆石油学院对313名科级干部进行工商管理知识培训;并在培训中引入竞争机制,在为“西气东输”储备对外合作人才培训过程中,我们通过英语笔试、口试,从92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吉林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 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塔里木油田企业理念识别系统

附件1 塔里木油田企业理念识别系统内容类别名称内容 集团公司统一的理念 企业精神爱国、创业、求实、奉献 核心经营管理理念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 基本理念系统 企业愿景塔里木——中国石油的希望 企业使命建设中国油气资源战略接替基地 人文精神(企业座右铭)尊重自已、尊重他人、崇尚事业、克制物欲管理方针新体制、新技术、高水平、高效益

企业作风闻油而动、雷厉风行 会战精神艰苦奋斗、真抓实干、五湖四海 新观念系统 发展观依靠行业主力、依托社会基础、统筹规划、共同发展 人生观只有荒凉的沙漠、没有荒凉的人生 人才观以发展吸引人、以事业凝聚人、以业绩激励人、以人文关爱人HSE管理理念 健康观:关注员工健康、从健康时做起 安全观:付出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 环境观:创造能源与环境的和谐 创新观勇于学习新知、敢于超越自我

员工誓言我自愿加入塔里木油田,忠诚石油事业,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恪守“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企业核心理念,团结奋进,锐意进取,以领先国内赶超世界为目标,用我们的真诚和汗水,为建设中国油气资源战略接替基地而努力奋斗!

附件2 塔里木油田企业理念识别系统释义 第一部分集团公司统一的理念 企业精神 内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 释义: “爱国”体现在爱岗敬业,产业报国,持续发展,为增强综合国力作贡献。 “创业”体现在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创业永恒,始终不渝地追求一流。 “求实”体现在讲求科学,实事求是,“三老四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 “奉献”体现在员工奉献企业,企业回报社会、回报客户、回报员工、回报投资者。 核心经营管理理念 内容: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 释义: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培训体系,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任务就是要紧密结合油田公司生产经营和科技创新的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能打硬仗的员工队伍,以促进油田公司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跨越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第四条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教育培训工作由人事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的运行体制。 第六条人事处负责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制定油田公司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检查指导直属各单位开展员工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具体实施油田公司主要经营者和经营者、油田公司机关员工以及重点项目的培训工作。 第七条直属单位人事部门制定本单位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本单位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和控制本单位教育培训经费。 第三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第八条教育培训主要分为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培训、继续工程教育和学历教育培训。 第九条思想政治教育培训。通过政治理论培训,增强政治素质。 第十条岗前培训。新增员工要经过半年基层实习,半年在岗培训。其他调入或转岗的员工要进行相应岗位的岗前培训。 第十一条岗位培训。按照不同岗位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达到上岗规范要求。并应随着所在单位生产经营的发展与需要,适时进行适应性岗位培训。 第十二条继续工程教育。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不断更新、补充和扩展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三条学历教育。员工通过学历教育提高自身素质,达到上岗要求。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 塔油发[2000]173号 ★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 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九日 油田各单位: 现将《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开展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加职工技能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并结合油田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简称“油田公司”)、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简称“塔指”)的职工及油田职业学校毕业生进行的初、中、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考评。 第二章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成立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油田公司人事处,主要职责是: 1、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组织编制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开发规划。 2、2、负责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管理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审核聘任考评员。 3、3、负责组织制定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4、负责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及证书颁发工作。 5、5、负责协调井控工等行业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6、6、负责协调锅炉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7、7、组织编制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及代码。 第四条成立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塔西南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在油田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主管下,分片区完成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一)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HSE方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HSE作业指导书 松海石化检修工程 2013年4月25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01) 二、作业项目概述 (01) 三、HSE方针目标 (01) 四、HSE组织机构与职责 (01) 五、主要施工设备 (03) 六、危害识别与控制 (03) 七、应急计划 (04) 八、岗位操作规程 (07) 九、HSE管理措施 (09)

一、编制依据 本书规定了《HSE作业指导书》编制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松海石化检修工程所承接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工程项目。 《HSE作业指导书》是对基层岗位HSE工作、基层组织削减和控制各类风险的基本要求,是支持而不是取代现有的岗位操作规程和HSE作业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GB50194—33);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22发布);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二、作业项目概述 本工程位于塔里木油田,松海主要负责对甲铵冷凝器、甲铵分离器、尿素合成塔、氨气提塔等人孔盖拆装、部常规修复、备件制作等工作。 三、 HSE方针目标 3.1 HSE方针 健康至上,安全第一,环境优先。 3.2 HSE目标 (1)努力改善员工施工环境,确保全员身体健康,不患职业病、地方病。 (2)杜绝一切生产安全及交通事故。 (3)杜绝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四、HSE组织机构与职责 4.1 组织机构与职责 4.1.1 组织机构 4.1.2岗位任职资格要求4.1.2.1 项目经理

塔里木油田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doc

—1—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事故 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 油田分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塔里木油田实际,特制定《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2003年12月24日油田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事故 责任 细则 通知 抄送:油田分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办公室 2003年12月30日印发 股份有限公司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 塔油发[2003]22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事故是指因有关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的责任事故。 第三条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责任追究包括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和留用察看六种形式,视情况可以多种形式并处。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油田公司员工。为油田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造成责任事故,应赔偿事故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因未严格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下述行为,属于油田公司事故责任追究范围。 (一)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其他岗位操作人员应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责的。 (二)设计人员未按照标准、规范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进行设计的。 (三)人事劳资、教育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没—2—

塔里木油田公司简介

塔里木油田公司简介 塔里木油田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和科研为一体的大型国有石油企业,是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天然气的主要资源地。 塔里木盆地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可探明油气储量当量160亿吨,其中原油80亿吨、天然气10万亿立方米。1989年4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塔里木石油大会战的序幕正式拉开。20年来,累计探明塔中4、哈得4、克拉2等30个大中型油气田。塔里木油田天然气勘探的重大突破,直接促成了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建设,开启了中国天然气工业发展的新纪元。 塔里木油田总部坐落于华夏第一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首府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发展迅猛,在全国“百强县市”中经济竞争力排名第39位。库尔勒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并荣膺2006年全国十大魅力城市。库尔勒交通便利,新机场建成以后,可直飞北京、上海、成都、广州等城市,是仅次于乌鲁木齐的新疆第二大交通枢纽。塔里木石油基地矗立在库尔勒市孔雀河南岸,占地约2200亩。基地建设构思新颖,功能齐全,风景优美,环境怡人,绿化覆盖率达到45%,是“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油田生产作业装置先进,自动化程度很高,有效地减少了员工室外作业时间和劳动强度。一线工作区域生活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设施按“三星级”宾馆标准配备,工作生活条件优越。 塔里木油田特殊的环境,先进的油公司体制,为年轻人搭建了快速成长的舞台。公司本部现有员工约5000人,主体是1989年以后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超过三分之一的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是九十年代毕业生的大中专生。近三年公司引进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300多名。油田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引进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 办法的通知 塔油计字[2003]32号处室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油田公司各有关单位:现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一月二八日主题词:炼油化工管理抄送:油田分公司有关领导,机关各处室,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办公室2003年12月19日印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下达的炼油化工生产经营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保证炼油化工产品结构合理,满足市场需求,降低生产成本,根据股份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炼油化工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政策,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控制低效.无效投资,保证项目的可行性。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安全生产,做好员工培训,节约能源,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第三条炼油化工生产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艺先进性,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高.精.尖及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做好产品升级换代,坚持低成本发展战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第二章建设项目前期管理 第四条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计划前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内容。油田分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原则上具备条件,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文件必须严格按股份公司或油田分公司有关规定编制,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前期文件,必须重新编制。 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必要性(改.扩建项目还要增加项目的基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条件.方案和投资估算以及资金筹措,经济效益初步评估.项目进度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论.产品原料供求预测和价格预测,生产规模.总工艺流程及产品方案,工艺装置,建厂地区条件和厂址选择,总图运输.储运.土建,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能耗分析及节能措施,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生,企业组织及定员,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项目实施规划,风险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人才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满足油田公司生存和发展对人才需求,增强公司发展后劲,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油田公司引进人才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引进人才范围、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油田公司核心业务。对油田公司非核心业务,要限制人才引进数量。 2、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有重大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关键操作岗位高级技能人才。 (3)懂技术、善经营管理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应届毕业生。 引进后,在油田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者岗位工作;聘任为油田公司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直接担任油田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或担任项目负责人以外第一主研人员,统称为油田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进人才原则 1、实事求是、按需引进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原则。 第二章引进人才渠道、方式、程序 第四条引进人才渠道: 1、通过科研课题(项目)公开招聘,引进包括博士后科研人才在内高层次科研人才。 2、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发布需求信息,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通过参加高等院校组织毕业生“双选”,引进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引进人才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采取以下两种人才引进方式:

1、以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油田公司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对有配偶子女,配偶随调、子女随迁,油田公司安排其配偶适当工作,安排其子女在油田子弟学校入学。 2、以劳务聘用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有工作单位,采取劳务聘用方式引进,与引进人才及其单位签订引进协议,其人事、工资关系不转,户口不迁,劳动关系和身份继续保留在原单位。油田公司支付引进对象薪酬,同时支付其原单位一定管理费用。 对没有工作单位(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地方人才市场在油田挂牌分市场实行人事代理,引进人才。 第六条引进人才程序 1、根据劳动“五定”,依据用人单位上报需求编制人才需求初步计划,明确需求人才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根据人才需求初步计划,通过公开招聘,在油田公司内部进行人才调剂,根据调剂结果最终确定人才引进计划。 3、成立以人事处牵头,油田公司主管领导、用人单位、有关专家或业务部门组成招聘领导小组或招聘工作组,研究制定招聘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4、需要引进应届毕业生,按股份公司要求报批计划后,主动到各大院校沟通宣传。采取播放录像、多媒体,发放宣传册,大会宣讲、召开座谈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制度管理规定(新增)知识讲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油田分公司的制度管理工作,形成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完善油田分公司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制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制度是指油田分公司及其授权的各单位制定的各类规范生产经营管理行为的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但不包括标准、其他应用公文和油田分公司各级党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油田分公司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授权制定,分级分类负责体制。 第五条油田分公司制度体系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制度体系在深度和广度上应能有效支持公司运营管理,不存在制度真空现象。 (二)操作性。制度体系内容的原则性与可操作性应相结合,确保制度体系能有效落实,不存在流于形式现象。 (三)系统性。制度之间应相互配套,相互关联,不存在相互矛盾的现象。 (四)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具有相对的确定性,建立和废止都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不能朝令夕改。

第二章制度管理机构 第六条企管与法规处是油田分公司制度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油田分公司具体制度立项,组织拟定油田分公司年度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二)对各单位申报列入油田分公司领导层审议的制度进行审核。 (三)对各部门制定的部门级制度进行备案管理。 (四)组织建立并维护油田分公司制度数据库。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制度文件冲突进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 (七)组织对油田分公司制度进行定期审视,清理评价现有制度,提出建议及意见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度的专项管理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制度计划和项目的审议会议安排;负责制度颁布的公文处理;负责制度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涉及本单位职责制度的立项申报、起草、送审、实施宣贯和下级单位执行制度的监督工作,并定期报送本单位制度管理工作的全面信息。 第九条审计、监察部门是制度实施的监督部门,负责按照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实施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制度分类及命名规范 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制度体系分为两类,即公司级制度和部门级制度: (一)公司级制度:油田分公司下发的用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油田分公司经营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油田分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的项目,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市场情况为卖方垄断市场; 2. 工程实施需要专门经验或设备,以及为了保护专利等特 定理由; 3. 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不能确定其技术细节 和工程量; 4. 与已发包的工程相连的小型项目,难以分割; 5. 公开或邀请招标未能决定中标单位,难以重新进行。 第四条招标项目的立项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的合同立项程序进行立项审批。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受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的指导及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机构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分为招标管理机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为各专业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包括各项目组。 第八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职责 (一)领导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二)审议和公布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及规章制度; (三)对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 (四)审批重大招标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招标报告; (五)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中标报告; (六)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是招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规章制度; (二)向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协调管理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四)统一管理油田分公司招标印章; (五)负责油田分公司评委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 (六)指导或参与项目招标工作,并组织部分公用项目的招标工作; (七)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集输系统及处理站场投产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集输系统及处理站场投产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塔里木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油气集输系统及处理站场投产方案管理,明确投产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工作要求,依据油田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产方案是指导油气集输系统和处理站场进料投运的重要文件,其内容应全面涵盖工艺系统、自控系统及相关的公用系统和生产辅助系统。投产方案中采取的各项操作、措施应满足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油田公司的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本部所属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油气集输系统和处理站场投产方案的管理。 第二章投产方案的编制 第四条油气集输系统和处理站场的投产方案由油田公司划定的生产运行单位负责编制。 第五节油气集输系统和处理站场投产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投产方案的编制依据与编制原则、投产的指导思想和应达到的标准、投产应具备的条件、投产

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投产组织机构、投产方案与时间安排、物料平衡、燃料及动力平衡、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投产的难点及对策、投产过程中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三章投产方案审批 第六条油气集输系统和处理站场投产方案实行逐级把关、分级审批的原则。 第七条属于股份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油气集输系统和处理站场投产方案由其生产运行单位组织编制并预审,开发处组织油田公司初审,股份公司组织审查并审批。对于股份公司委托油田公司审批的重点工程项目的油气集输系统和处理站场投产方案,按照油田公司审查、审批流程执行。 第八条对于属于以下情况的油气集输系统和处理站场的投产方案由相关生产运行单位组织编制并预审,开发处组织专题会议进行油田公司审查,油田公司投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1.股份公司委托油田公司审批的重点工程项目所属油气田管道和站场投产方案; 2.新建及扩建天然气处理厂和原油处理联合站投产方案; 3.新建设计能力大于20万吨/年的转油站及设计能

2.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保命”条款及释义

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理念及释义 一、安全以人为本 释义:安全的目的是为了人,又要依靠人,必须从转变人的观念、提高人的能力、培养人的习惯抓起。 二、安全源自基础 释义:安全必须融入企业的基础管理,强基层、打基础、提素质、促全员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前提和保障。三、安全始于真相 释义:安全就是尊重客观规律,安全管理的改进来自于对风险、缺陷和事故真相的不断认知以及所采取的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 四、安全没有借口 释义:核心是敬业、责任、执行、诚实,这一理念是提升企业凝聚力,培育安全文化的最重要的准则,每个人必须履行各自安全责任,不能寻找借口。 五、安全不分内外 释义:安全不分属地内外、不分工作内外、不分甲方乙方,遵从同样的原则和标准。 六、安全永无止境 释义:安全风险始终存在,而且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是现在进行时;安全标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必须持之以恒。

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保命”条款 触犯以下条款可能直接导致员工受到伤害,甚至丧失生命: 1. 未经许可进入受限空间 2. 未经检测进行动火作业 3. 无防护进行高处作业 4. 未执行上锁挂签程序 5. 酒后驾车和不系安全带 6. 发现溢流未立即关井,怀疑溢流未关井检查 违反塔里木油田公司“保命”条款,员工扣罚全年业绩奖金,干部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承包商员工,立即清退,单位罚款30万元,重复违反“保命”条款的,加重处罚直至清出塔里木市场。 本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保命”条款释义 “保命”条款顾名思义就是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条款,同时也是个人在油田职业发展的保证。 “保命”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很容易做到,但一旦触犯,极有可能导致自身或他人受到伤害甚至失去生命,这样的后果是不能容忍的。因此,不论任何人,即便是第一次触犯,也要承担违反条款的严重后果。 “保命”条款适用于油田所有甲乙方员工,强令他人违反条款或现场监督人员发现违反条款的行为而不制止,视同违反。每位员工都应知晓和接受条款,并签署知晓声明。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对“保命”条款的适用条件产生疑惑,请不要擅自判断,应立刻咨询您的直接主管,如果他的解释不能令您满意,请咨询安全专业部门。 一、未经许可进入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是指可进入工作,但进出受到限制,内部存在或可能存在掩埋、淹溺、受困、窒息、中毒、着火爆炸等健康、安全风险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例如,可能存在此类风险的炉、塔、釜、罐、沟、槽、池、洞、窨井等。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就被视为进入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油田分公司经营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油田分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的项目,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市场情况为卖方垄断市场; 2. 工程实施需要专门经验或设备,以及为了保护专利等特 定理由; 3. 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不能确定其技术细节 和工程量; 4. 与已发包的工程相连的小型项目,难以分割; 5. 公开或邀请招标未能决定中标单位,难以重新进行。 第四条招标项目的立项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的合同立项程序进行立项审批。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的指导及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机构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分为招标管理机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为各专业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包括各项目组。 第八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职责 (一)领导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二)审议和公布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及规章制度; (三)对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 (四)审批重大招标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招标报告; (五)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中标报告; (六)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是招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规章制度; (二)向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协调管理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四)统一管理油田分公司招标印章; (五)负责油田分公司评委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 (六)指导或参与项目招标工作,并组织部分公用项目的招标工作; (七)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八)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的招标、中标报告; (九)审核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招标、中标报告。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作业区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作业区 撼不动的青春之旗 说起沙漠,人们自然会联想到起伏如潮、无边无际的沙丘和疯狂肆虐、席卷一切的风暴,在很多人眼里,沙漠是神秘莫测而不敢走进的。然而,就在被誉为“死亡之海”的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塔中,就在这块方圆几百公里荒无人烟的神奇地方,矗立着一座现代化的油田,活跃着一支敢向沙漠宣战的年轻队伍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作业区;就在一望无际、遮天蔽日、昏天昏地的漫漫风沙中,飘扬着一面吹不倒、撼不动的青春之旗青年文明号旗帜,展示着新一代石油青年勇战沙海、敢叫风沙低头的青春风采。 几年来,塔中作业区通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引导青年职工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对石油事业的无限忠诚、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和直面困难的乐观主义精神在大漠深处浇灌了一株鲜艳的石油花,在“死亡之海”谱写了一曲当代青年的创业歌。 把理想融于现实,让信念熊熊燃烧 我们这个集体现有职工96名,绝大多数是九十年代以后从全国24所大中专院校和全国16个省区市90个不同的地方陆续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平均年龄不到30岁。虽

然他们来自不同地区、不同院校,虽然他们性格迥异、爱好有别,但都是写了申请书志愿要求来的,都是十里挑一、百里挑一的优秀学生。他们中很多人本可以留在大城市,干些轻松的工作,但都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塔里木,来到了塔中。 颜文豪,四川人,1997年从华东石油学院毕业后主动申请来到塔里木。他说:“好男儿志在四方,艰苦地方比城市更能锻炼人。”几年来,他感到人格、毅力、能力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很快成长为采油一队副队长。回想当时的选择,他说:“塔里木是个大熔炉,当时的选择是对的。” 任今明,1995年从西南石油学院毕业时,父母通过朋友帮忙,替他找了一份工作,但他拒绝了。他说:“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不愿靠父母。自己从农村出来,不怕吃苦。哪个地方有人呆,我也就能呆。塔里木是新开发的油田,更能施展自己的本领” 石油是工业的血液,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在塔里木寻找和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油气田是几代石油人的共同追求和夙愿,是广大会战青年的共同事业。我们把有机会参与和建设这个世纪性工程作为自己的光荣和自豪,把蕴藏在塔里木地下的石油亲手采出来作为他们的理想和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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